沈予:抗日战争前期蒋介石对日议和问题再探讨

内容提要:本文着重探讨蒋介石在抗战前期对日议和的立场,认为:日本在以亡华为总战略的全面侵华战争中进行政治诱降,蒋介石对日议和具有两重性,既有运用策略进行外交周旋的一面,又有为摆脱军事失利困境而谋求妥协苟安的一面,两者相互渗透。文章揭示1938-1940年三次“和平交涉”,蒋介石及其代理人许诺日本向伪满“派公使或大使”;同意签订“讨共”密约;承认接受日本顾问、共同开发资源“都是好事情”。这些事实证明,蒋介石以民族大义所不容的重大退让谋求妥协,是军事上严重失利后政治上的动摇。同时,也指出其拒绝“汪蒋合流”正确立场方面。文章论证了近些年某些论点肯定蒋介石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为条件对日妥协为“恰当”、“有基本原则”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卢沟桥事变后的中日“和平交涉”是中国抗日战争史中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近十年论者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论点。

一种论点是对蒋介石与日本秘密议和持批判的态度。认为:在抗战前期,蒋介石脚踩两条船,对抗战是动摇的。他一面进行对日作战,同时又维持谈判,准备妥协。当日军大举进攻,国民党军作战不利时,这种动摇、妥协的倾向表现得尤为突出。蒋介石之所以最终没有接受日本诱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和日本政府愚蠢、僵硬的政策有关,也和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国民党内抗日力量的存在有关。此外,也应看到蒋介石与日方有些“和谈”显然具有策略目的。(注:杨天石:《抗战前期日本“民间人士”和蒋介石集团的秘密谈判》,《历史研究》1990年第1期。)

关于“和平交涉”的性质,认为:就侵略者日本而言,征服和灭亡中国是日本对华总战略,“和平交涉”同军事打击是日本实施其总战略交替使用的策略手段。在战略进攻阶段和战略相持阶段的前期,日本策动的“和平交涉”不是国际法上一般意义的“媾和”,其性质是政治诱降。因为日本政府的目的在于颠覆中国中央政府,全面剥夺中国的国家主权,把中国变为日本的独占殖民地。(注:沈予:《论抗日战争期间日蒋的“和平交水”》,《历史研究》1993年第2期。)

另一种论点是对蒋介石与日本“和平交涉”表示肯定。认为:交战或敌对双方在不分胜负的情况下暗中直接交涉或通过第三者斡旋的方法可以达成妥协,促使战争结束。交涉只是一种手段,既然是交涉,必然有妥协。“妥协不等于投降”。蒋介石的条件仍是默认伪满洲国的存在,但“在国力和国际环境不足以达到实现收复东北的情况下,也只能以如此有限度的要求为恰当”。(注:蔡德金:《如何评价卢沟桥事变爆发后蒋介石的对日交涉》,《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第3期。)近来,有的文章进一步强调:“蒋介石在交涉中始终坚持恢复七七事变前的状态,是有基本原则的”,“是恰当的”。“中日秘密接触”乃“战时因应”的“正常之举”(注:王建朗:《抗日战争时期中外关系研究评述》,《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3期:《50年来的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5期。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有的文章认为:“为了结束战争而进行交涉并做出一定要妥协并没有错。”(注:荣维木:《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抗日战争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636页。)

本文拟依据历史事实围绕上述分歧对抗战前期日蒋议和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第一个要探讨的问题是:蒋介石怎样提出所谓“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的方针?他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作为“抗战到底”的“底”和对日议和的交涉条件是不是“恰当”?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的蒋介石,对抗战是比较努力的。作为最高统帅,他在不同场合曾多次公开表示:

(一)1937年7月17日,在庐山发表《最后关头》的谈话。他宣布准备抗战,但不放弃争取和平解决。蒋说:

“卢沟桥事变的推演,是关系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

“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

“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份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同时,蒋介石提出解决卢沟桥事变的四项原则:

“一、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第二十九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注: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582-585页。)

上述“四基原则”以“任何解决,不得分割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一项为核心,应当视为基本原则。

(二)1937年8月7日,蒋介石在国防联席会议上正式决定“全面抗战,采取持久消耗战略”。(注:《国防联席会议记录》(1937年8月7日),参谋本部速记1610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三)1937年9月23日,蒋介石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之谈话》。他指出:“在存亡危机之秋,更不应计较过去的一切,而当使全国国民彻底更始,力求团结,以共保国家之生命与生存。”(注:《中央日报》1937年9月24日。)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四)1938年10月31日,武汉失守后,蒋介石发表《告全国同胞书》。他表示:“继续贯彻持久抗战、全面战争、争取主动的一贯方针,勇猛奋进,造成最后之胜利。”(注:《新蜀报》1938年11月1日。)

蒋介石阐述以上抗战方针,获得了全中国人民和各党派的拥护。

那么,“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方针又是怎样提出来的呢?

起先,蒋介石在1937年8月7日国防联席会议上讲过一段话为这一方针的提出埋下了伏笔。他说:“许多人说冀察问题、华北问题,如果能予解决,中国能安全五十年”。“有人说将满洲、冀察明白的划个疆界,使(日本)不致再肆侵略。划定疆界可以,如果能以长城为界,长城以内的资源,日本不得有丝毫侵占之行为,这我敢做。可以以长城为疆界。”(注:《国防联席会议记录》(1937年8月7日)。在这份记录中、蒋介石认为“日本没有信义”,他只表示“可以以长城为疆界”,但没有做出决定。)

嗣后,武汉失守前后中国大地上发生一场什么是“抗战到底”的争论。争议的焦点是:中国抗战要不要收复一切失地?

冯玉祥的回忆记录了这一场争论的缘起。1938年10月,在武昌的一次最高国防会议之后,蒋介石、汪精卫、冯玉祥和白崇禧四人留下如下谈话。

“汪精卫问白崇禧:‘说抗战就可以了,还要说抗战到底,这怎么讲呀?’白崇禧说:‘把敌人打败了,赶出中国去,就是抗战到底。’汪精卫又扭过脸来看我说:‘换章先生,什么是抗战到底?’我回答说:‘把所有的失地都收回来了,不但东北四省,就是台湾和琉球各岛,都要交给我们,并且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的投降,这就是抗战到底。’我问汪精卫是不是你不喜欢这样子?清精卫气的脸上的筋都爆出来,扭过脸来对蒋介石说:‘作梦,作梦,他们两位是作梦不是?’白崇禧站起来把脚一顿,走了几步又坐到那边去了。我也站起来说:‘作梦?是作梦!你知道有人作梦是当主人,有人作梦是当奴才。’这一次谈话,就是这样不欢而散。”(注:冯玉祥:《我所认识的蒋介石》,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4-95页。)

蒋介石在这次谈话中没有明确表态。三个月后,即1939年1月,他在中国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上阐述“抗战到底”的“底”的界说,正式提出了“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的方针。

他说:

“抗战到底的底在哪里?是否日本亡了或者中国亡了才算到底,必须有一个界说”。

“在卢沟桥事变前现状未恢复,平津未恢复以前不能与日本开外交谈判。”

“我们不恢复‘七七’事变以前原状就是灭亡,恢复了就是胜利。”(注:中国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会议记录(1939年1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蒋介石就这样把“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说成是“抗战到底”的“底”。他对内:试图以“恢复了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就是胜利”界说来统一全国对抗战的认识;对外:“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作为对日议和的交涉条件。

这就是“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方针产生经过的梗概。

我们回顾历史,蒋介石的“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的方针开始就受到国民党内爱国力量、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

除冯玉祥、白崇禧等高级将领表示异议外,孙中山夫人宋庆龄主张收复一切失地。早在1937年8月,她就撰文指出:“现在流传着许多不真实的看法:说中国太弱,抵抗不了日本。我却坚决相信,中国不但能够抵抗日本的任何侵略,并且能够而且必须收复失地。”“中国最大的力量在于中国人民大众已经觉醒起来了。”(注:《宋庆龄选集》,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117页。)1940年3月她从香港返重庆,在林森主席的欢迎茶会上,反驳了蒋介石的界说,她说:“抗战到底,必须把所有的失地收复回来,方能对得起为抗战而死的人民。”(注:冯玉祥:《我所认识的蒋介石》,第179页。)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在纪念抗战两周年之际撰文,旗帜鲜明地向全国人民阐明了中共的立场。他说:“抗战到底,打到鸭绿江边,收复一切失地,而不知其它。”(注:毛泽东:《反对投降活动》(1939年6月30日),《毛泽东选集》卷2,第526页。)

当时,人民群众,特别东北流亡人士对蒋介石“恢复了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就是抗战胜利的”说法,表示反对。许多人在不同场合激动地喊出:“打回老家,收复失地”的口号。有些人径直要求:“不能只打到长城,我们要找到鸭绿江!”在国民参政会会议上,许多人表示不能同意“恢复了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就是抗战胜利”的说法。(注:《笔者访问王家桢先生谈话纪录》(1983年5月5日)。)

历史事实证明,蒋介石以“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为条件对日交涉,接连为以鲸吞中国为目标,贪得无厌的日本军国主义所拒绝。例如:

(一)1937年11月5日,蒋介石对德国大使陶德曼说:“假如日本不愿恢复战前状态,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中国在华北的主权和行政权不得改变。(注:《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致德国外交部》(1937年11月5日),《德国对外政策文件集1918-1945》,伦敦1983年版:广田弘毅:《关于德国方面和平交涉事的通知》(1937年12月11日),日本外务省档案。)日本政府不理睬蒋介石的条件。他们用行动回答:攻占上海、南京;1938年1月11日御前会议决定:“对中国现中央政府,帝国采取的政策是设法使其崩溃”;终止“陶德曼调停”;近卫首相于1月16日发表“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

(二)1939年3月,蒋介石亲自指挥复兴社的杜石山、柳云龙与日本萱野长知、小川平吉在香港谈判。3月17日,柳云龙向萱野提出和平条件:必须“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关于满洲,另行协定”。(注:《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东京1973年版,第614页。)小川、萱野对蒋的条件根本不予置理。日本政府于9月13日发表声明,决定扶植汪精卫成立中央政府。香港日蒋谈判告吹。

今天,抗日战争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历史研究者总结历史经验,对蒋介石当时以“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为对日议和条件以及“抗战到底”的“底”的方针应当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

目前,中国史学界有两种看法:

一种论点是“恰当”论。认为:蒋介石在交涉中始终坚持恢复七七事变前的状态,在当时国力和国际环境不足以达到实现收复东北的情况下 ,也只能以如此有限度的要求为“恰当”。(注:蔡德金、王建朗,前引文章。)

另一种论点是“苟安”论。认为:蒋介石所说:“恢复了工七事变以前的原状就是胜利”,实为“苟安性质的胜利”。(注:刘大年、白介夫主编:《中国复兴枢纽》,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54页。)也就是说,蒋介石所提“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的议和条件是苟安性质的求和条件。

为了深入探讨,必须先搞清楚:“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究竟是一种什么状态?

“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是中国殖民地化的危机日益加深的政治状态。其标志,一是存在着日本炮制的伪“满洲国”;二是日本军队不断蚕食华北,迫使南京政府签订了屈辱的《塘沽协定》、《秦土协定》与“何梅协定”,亡国的危机四伏。在这种非法的状态下,东北四省变成了关东这国统治下的日本殖民地:按照塘沽等三协定,南京政府接受了以长城线作为同伪满的政治分界线;听任日本军队炮制所谓“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日本军队实际控制着冀东、察北广大地区。这是蒋介石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推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显然,经过流血牺牲的抗战,再让这种非法的政治状态延续下去,这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容忍的。必须着重指出:七七事变以前、以后是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七七事变以前,国民党、共产党处于内战对峙状态。蒋介石、国民政府实行对日“妥协外交”,签订《塘沽协定》,认可长城线是与伪满的政治分界线,默认了“满洲国”的存在。

七七事变以后,抗日战争爆发,全民族抗战新局面的出现是一个划时代的大变化。中国的状况与战前迥然不同了。其突出标志是:在全国范围内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国内阶级矛盾让位于民族矛盾,国共两党转变为合作抗日。中华民族箜前地觉醒和团结起来。民族潜在的凝聚力在这一历史时刻 来,全民振奋释发出无与伦比的抗御外敌的巨大能量。从七七事变到武汉会战结束,正面战场不断扩大,遍及华北、华东、华中;敌后战场出现,随后迅猛展开。两者互相支援、互相依托。国民党各地方实力派的军队也大部分进入战争的第一线。全民族抗战的新局面一扫一盘散沙、长期积弱的旧面貌,使神州大地呈现一派崭新气象,中国国力增强。

正由于全民族抗战,中国军民粉碎了日本军部“三个月结束中国事变”狂妄的亡华计划。到1939年,日本陆军23个师团、20W上混成旅团泥足深陷于中国大陆,其本土只剩下两个师团的守卫力量,再也派池同更多的兵力。1938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一文中总结了全民族抗战的成果,说:“十五个月敌人出兵百万,伤亡数十万,军队锐气日减,财政经济日形竭蹶,国际舆论纷起谴责,这些都是日本的野蛮侵略与中国英勇抗战造成的后果。”他指出:“中国有很大的潜势力,发动起来足以使自己转败为胜,转弱为强,根本改变敌我形势……”(注:《毛泽东军事文选》,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出版社1981年版,第128页。)

在全民族抗战这一划时代大变化之下,曾庄严宣布将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最高统帅蒋介石,本应严正宣告中国将收复一切失地,“恢复九一八事变以前的原状”。可是,他却违背全国人民的意愿,实行倒退,回到战前走过的以长城为疆界,默认伪满的老路上去了。而且一再地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为交涉条件同日本秘密议和。显然,这是明火执仗背离他要人所宣布的“任何解决,不得分割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之完整”的基本原则。在敌人亡华野心昭然若揭的时刻,人民要抗战,蒋介石却要倒退。人民要收复一切失地,蒋介石却要苟安妥协。他之所以做出如此“抗战到底”的“底”之界说,旨在束缚全民族抗战的手脚,硬把方兴未艾的抗日战争烈火遏制在长城线以内。说穿了,蒋介石讲“恢复了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就是胜利”这一句话的实质就是决定不收复东北四省这块广袤的中国领土。这是卢沟桥事变以来,蒋介石打算继续推行其对日“妥协外交”,把全民族抗战引向倒退的一次大暴露。

今天的历史研究者应当尊重历史事实,明辩原则是非。怎么能够把蒋介石实质上“以长城为疆界”的“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的议和条件说成“有基本原则”,是“恰当”的呢?

“恰当论”提出的唯一论据是:中国“国力和国际环境不足以达到实现收复东北”,只能提出“如此有限度的要求”。

我们知道,在抗日战争中解决国力不足、缺乏有效外援的困难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针和路线。

抗战之初,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分析了敌强我弱的基本特点,坚信“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之根源,在于民众之中”。坚决地从政治上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和武装群众,打人民战争。他们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根据地,与友这国正面战场相配合,坚持持久抗战。在进入战略相持阶段,毛泽东明确指出:“在伟大抗战中,基本的依靠中国自力胜敌,中国的力量也正在发动,不但将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且将压倒敌人而驱逐之。”同时,他也主张“需要外援的配合”。(注:《毛泽东军事文选》,第205页。)经过一段艰苦奋斗,共产党人取得了成效。到1940年,人民军队发展到50万人,在华北、华中、华南收复的失地上创建了16块抗日根据地,拥有1亿人口。人民群众的潜在力量充分发挥出来,这对改变敌强我弱、国力不足的状况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国力比中国强大的日本,战区扩大,战线延长和长期消耗,财力、物力、兵力不足,变得捉襟见肘,进退两难。尽管他们耗资164.54亿日元的财富,却落得100万陆军陷在大陆动弹不得的困境。东京惊呼:1940年是日本开战以来“最暗淡的时期”。

相反,蒋介石虽然主张抵抗日本侵略者,军事战略上也主持久战,但是他们只强调政府抗战,不敢和不愿发动人民抗战。军事上采取消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在政治上采取“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反对方针。每当军事上严重失利,日本施弄政治诱降的伎俩时,蒋介石就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为条件与敌秘密议和。但日本坚持灭亡中国,时而要求“蒋介石下野”,时而要求“汪蒋合流”。到1940年夏,我国国土失陷敌手的面积已达到160万平方公里。

两种抗战方针、路线得到两种不同的结果。严酷的事实教训了蒋介石,让他认识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的退让条件换不来日本军国主义的“停战”与“和平”;只有继续抗战,等待国际环境发生有利于中国的变化,才是中国抗战的出路。

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在1940年6月澳门谈判搁浅之后的8月28日日记记录了蒋介石左右为其谋划调整方针、摆脱困境之对策的一幕。他写道:“我对雨农(戴笠)说,抗战到最近,是一个紧急的阶段。我看中日战争有三个可能:一是不能战而与日本和;二是求得苏联的援助,而与日本继续战;三是既不能荣誉的和,又不能有利的继续战,而迫不得已苦撑下去。三者都有可能,都应有所准备。”

“陈(布雷)主任约我去谈话,我亦以上三点告之,陈主任认为一、二点都不可能,惟有对第三点做准备。”(注:《在蒋介石身边八年——侍从室高级幕僚唐纵日记》(以下简称《唐纵日记》),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第151页。唐纵基人。时任蒋介石侍从室负责情报工作的第六组组长兼军统局帮办。他长期为蒋介石谋划、综揽情报、特务工作,并在党务、军政、外交等方面出谋划策,深受蒋的器重。《唐纵日记》不步及蒋介石、国民党一些高层人物的活动情况和内幕,翔实可信。这部日记在1949年唐纵逃往台湾时为我人民政府缴获。)

结果,寄希望于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的蒋介石决定采纳“苦撑”方针。1940年秋他中止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为条件的对日言和,搁置他原来已经同意亲自与日军总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将举行的“长沙会谈”。

60年前,蒋介石初步领悟以“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为条件对日言和为非计,为什么今天的历史研究者还要为蒋坚持“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的方针正名,称其“有基本原则”,是“恰当的”呢?

应当说,蒋介石以“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作为“抗战到底”的“底”和对日议和的条件是抗日战争时期苟安性质的方针,对这一不当的决策是不能予以肯定的。

第二个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抗战前期蒋介石对日议和?蒋在交涉中谋求的妥协“并没有错”吗?

众所周知,以卢沟桥事变为起点的日本侵华战争不同于一般战争和冲突,这场战争关系到中国的国家存亡。在政治诱降中,敌以亡国条件强加于我,诱导蒋介石就范。

抗战初期,蒋介石讲过一条原则:1937年7月17日,他在“庐山谈话”中说:如临最后关头,便只有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之生存。“那时节再不容许我们中途妥协。须知中途妥协的条件,便是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注:《庐山谈话——最后关头》(1937年7月17日),秦孝仪主编:前引书,第583页。)

蒋介石的这条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他在实践中违背了自己提出的严正原则。

历史事实证明,蒋介石为摆脱军事上严重失利的困境,在某些交涉中以民族独立所不容的退让谋求妥协,严重违背了“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之完整”的基本原则。

这里,列举三次日蒋交涉的历史事实:

第一桩:1938年的“宇垣一成、孔祥熙秘密谈判”。

这是蒋介石第一次主动要求同日本进行的“和平交涉”。

1938年夏,宇垣一成大将出任改组后的近卫内阁外相。蒋介石获悉,深感兴趣。因为蒋在“二次革命”失败后亡命日本,宇垣一成曾对他给以照拂而结下友谊。蒋执政后,曾多次派张群去东京、汉城(朝鲜京城)同宇垣一成就中日关系交换意见。鉴于沪宁、徐州失守,日军猛扑武汉,形势严峻,蒋介石命行政院副院长、国防最高会议秘书长张群于1938年5月电贺宇垣一成就职,张群说:阁下就任外相“实为极其重要的大事”。“过去多次就东亚问题交换意见。余确信此次阁下定能将一向抱负付诸实施。”宇垣回电说:“余昔日谈及想法意见,今后定当尽最大努力予以实现。”张群再次致电,说:“能让我们进行和平交涉吗?如有此意,可由汪兆铭或者我本人出面接洽。”(注:〔日〕宇垣一成:《“对华和平工作”之经过》,《宇垣一成日记》,卷2,东京1970年版,第1245页。)宇垣答复:“我们期望和平谈判。”“由先生与汪兆铭出面处于第一线,则需慎重考虑。在贵国人士心目中,一听说张群或汪兆铭,会当即认为是亲日派巨头。日本人同您和汪兆铭在交涉前列对话,很容易谈拢。但贵国国民却会谴责这是亲日派干的,他们卖国求荣,反而使交涉陷于不利。”(注:〔日〕宇垣一成:《“对华和平工作”之经过》,《宇垣一成日记》,卷2,第1246页。)宇垣指名要“与日本关系不深”的新任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出面交涉。

6月26日,“宇垣一成、孔祥熙秘密谈判”以日本驻香港总领事中村丰一与行政院秘书乔辅三之间在香港举行“预备会议”的形式进行。

这次交涉有两个特点:一是日本宇垣外相要求中国:(一)承认满洲独立;(二)华北、内蒙划为‘特殊地区’;(三)对日赔偿;(四)经济合作,共同开发(中国)资源;(五)在某些地区驻兵;(六)中国接受日本顾问或其他指导者。(注:〔日〕宇垣一成:《“对华和平工作”之经过》,《宇垣一成日记》,卷2,第1247页。)而孔祥熙院长在“满洲独立”问题上对日本做出从无先例的大让步;二是日本试图将7月8日五相会议新决定——“蒋介石下野”作为中国中央政府“屈服的条件”之一(注:五相会议决定:《中国现中央政府屈服时的对策》(1938年7月8日),日本外务省档案S493。),强加给中国方面。

《宇垣一成日记》是一份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交涉当事人宇垣外相在其日记详细而具体地记述了这次交涉的经过。该日记揭示,孔祥熙“希望和平在汉口失陷前迅速实现”,急切谋求妥协。7月18日,他回答日本外相如下:

“在条约上公开承认满洲独立,我们国内很困难,只有悄悄地逐步实行。例如,首先设置领事,凡属经济问题由领事间解决。如遇众多政治问题,领事解决不了,接下来再派公使或大使”。

“内蒙设置特殊地区是可以的。”

“关于接受(日本)顾问,共同开发资源都是好事情。”(注:〔日〕宇垣一成:《“对华和平工作”之经过》,《宇垣一成日记》,卷2,第1247页。)

孔祥熙说:在华北设置特殊地区不适宜,中国无力支付对日赔款。

日本要求“蒋介石下野”是这次交涉的焦点问题,也是难于达成妥协的症结。孔祥熙说:“蒋先生果真下野,将由谁人同日本签订条约呢?”他提出一个退让方案:“目前,我本人为行政院院长,居蒋之次席”,“可否由本人以行政院院长负全责而辞职”。至少在履行条约完毕之前,蒋先生依然居于其原有的地位。(注:〔日〕宇垣一成:《“对华和平工作”之经过》,《宇垣一成日记》,卷2,第1247页。)可是,日本方面断然拒绝。

为了达成妥协,孔祥熙答应乘日本军舰亲自赴长崎与宇垣外相直接会晤。最后,日本陆军强硬派板垣征四郎、东条英机坚持要“蒋介石下野”,并以成立“兴亚院”为手段迫使宇垣外相辞职,使这次交涉告吹。

《宇垣一成日记》这份第一手资料确凿地记录孔祥熙答应日本外相:国民政府将悄悄逐步地承认“满洲独立”,“派公使或大使”同伪满建立邦交;国民政府认可日本“共同开发”中国资源和向中国政府派遣顾问;内蒙“特殊化”,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蒋介石及其代理人对日交涉作出放弃领土、主权的重大退让,难道这是“正常之举”“并没有错”?

有的“战时正常因应”论者也使用《宇垣一成日记》这份原始资料,但只引日方提出“承认满洲独立”等六项无理要求,却不提《日记》所载孔祥熙在对案作出“派公使或大使”的承诺。(注:王建朗:《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对外关系》第四章《日本诱降与中日秘密接触》,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196页。使用《宇垣一成日记》原始资料又掩盖国民政府面目者不仅这一处。第四章作者引用《宇垣一成日记》资料,却避开张群提名汪兆铭“出面交涉”和宇垣称汪兆铭、张群在中国人看来是“亲日派巨头”,他们出面交涉会被“贵国国民谴责亲日派卖国求荣”两段重要情节。其表述是:“后来宇垣又顾虑张群的亲日名声可能会把事情弄糟,遂又建议改请行政院长孔祥熙出面”。(见该书第194页)类此改变第一手资料原意而“为国民政府讳”的做法是严谨学风所不宜采取的。)这岂不是“为国民政府讳”吗?

第二桩:1939年蒋介石直接指挥的复兴社杜石山与日本萱野长知、小川平吉之间的香港谈判。

1939年1月,国民党总裁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上确定“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政策。在这一历史背景下,3月4日,他致电驻香港办事处负责人杜石山指示他同日本进行“和平交涉”,方针是:“和平之基础”“尤不能忽视卢沟桥事变前后之中国现实状态”。(注:《蒋介石致杜石山》(1939年3月4日),《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第611—612页。)3月16日,宋美龄莅港指导。17日,柳云龙、杜石山、萱野长知在香港大酒店350号房间开始交涉。柳云龙提出如下条件:(一)平等互让;(二)恢复卢沟桥事变前的状态;(三)领土(完整)主权(独立);(四)(日本)撤兵;(五)签订防共协定;(六)中国赞成经济合作;(七)不追究维新政府、临时政府人员的责任;(八)对满洲另行协定。(注:《萱野长知电报》(1939年3月18日),同上书,卷2,第614页。)3月24日,日本前铁道大臣小川平吉抵港参加谈判。日本方面对柳云龙的条件不予置理。4月初,小川平吉提出一个和谈的“先决问题”,即要求蒋介石将“容共抗日”改为“排共亲日”,首先讨伐共产党,然后实行局部停战,同时开始“和平交涉”。(注:《小川平吉致东京诸公阁下》(1939年4月8日),《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第618—619页。)这个“先决问题”是在中共领导的人民抗日力量日益壮大的情况下提出的,表明日方将“讨共”作为日蒋妥协的基础。这是此次香港交涉内容与以前和谈的明显不同之处。杜石山将小川所提首先讨共的“先决问题”报告宋美龄,宋称可以密约办理。随后,杜致电蒋介石请示,蒋复电“用密约办理”。(注:《杜(石山)氏笔谈》(1939年3月末),《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第615页。)

诡谲的小川试探蒋介石的诚意,指出:“方案内容极为微妙而且秘密,非面晤蒋委员长心腹要人不能详细议谈。”蒋介石听到小川要求派孔祥熙或居正赴港,表现逡巡不前。杜石山搪塞小川:此次交涉乃蒋之“嫡系人物”所秘密进行。柳云龙是蒋委员长姨母之子,直接与蒋以密电联络。且陈诚已派参谋长来港说明对付共产党的准备工作:山西、陕西两省有70万大军对共军取包围态势,各军校共系学员已悉行驱逐。5月11日,小川平吉直接致函蒋介石:“当此艰局,毅然不惑,如挥快刀而斩乱麻,此诚真英雄豪杰之所为也。”请蒋派要员来港,或允小川偕萱野赴渝聆教。(注:《小川平吉致蒋介石函》(1939年5月11日),《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第624—625页。)

小川密函转到重庆,蒋介石提交嫡系干部会议讨论。但事为中国共产党和桂系得悉。中共要求“通缉主和人员”,要蒋履行西安抗日约言,不得中途妥协;桂系声称:如果议和,广西军队将单独抗战。(注:《杜(石山)氏笔谈》(1939年6月6日及9日),《小川平吉关系文书》,卷2,第634、635页。)

当日蒋围绕派遣要员问题纠缠不休之际,汪精卫降日活动已有进展。东京确定实行“倒蒋立汪”政策。9月13日,日本政府声明:将扶持汪精卫成立中央政府列为施政方针。于是,萱野长知10月13日离港,日蒋交涉停顿。

《小川平吉关系文书》是日本谈判者收集蒋介石在秘密议和中所发大量“密电”及其代理人杜石山与日本人“笔谈”手迹编纂而成的历史文献。它揭示出蒋介石指挥香港谈判诸多秘密活动,内容翔实,具有说服力。这一文献反映出的历史事实告诉人们:蒋介石确曾允诺日本谈判对手可以“首先讨伐共产党”,双方“用密约办理”。这是国民党统帅背离他本人向国人庄严宣布国共合作,“共保国家的生命与生存”诺言的铁证。《小川平吉关系文书》揭示蒋介石与敌密谋签订“讨共”密约的历史事实,很值得肯定蒋介石对日议和的研究者深思:所谓“为了结束战争而进行交涉并做出一定妥协并没有错”的论断是否符合实际?显然,“并没有错”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桩:1940年“桐工作”(又称“宋子良工作”)香港、澳门谈判。

这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次日蒋“和平交涉”。这里仅简略地列举一些历史事实,来论证蒋介石在敌人提出更为苛刻的亡华计划的情况下,他为谋求妥协是怎样作出重大退让的。

1939年底,日本军部为了摆脱陆军泥足深陷和汪精卫集团难成气候的窘境,重新确立同蒋介石直接交涉的策略。

蒋介石侍从室亲信幕僚唐纵在其日记这样记载:雨农(戴笠)说:日本人“天天在香港寻求中央路线讲和。据敌方的表示,如果中央接受和平谈判,汪逆可以弃而不理,日方可以撤兵,而且板垣(征四郎)可以来重庆”。(注:《唐纵日记》,1940年3月2日条,第115页。)

于是,军统局派曾广冒充“宋子良”在香港同日本参谋本部铃木卓尔中佐挂上了钩。日蒋双方持官方证书的代表于1940年3月、6月在香港、澳门进行两轮交涉。

日本代表提出经参谋总长载仁批准的“停战先决条件”:重庆政府应当保证放弃抗日容共政策;保证与汪精卫派合作,重新建立中央政府或与中央政府合并;正式调整邦交,实现“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中国承认“满洲国”;日军驻扎于华北、蒙疆要地;华北、长江下游实现日中“经济合作”;在治安恢复后日本始能撤退防共协定以外的兵力。(注:参谋总长载仁:《对实施桐工作的指示》(1940年2月21日),《今井武夫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中译本,第335—337页。)随后,日本方面又增加一条要求:日本在海南岛设置海军基地。

显然,这是比先前两次“和平交涉”更为苛刻的亡华条件。它有两个特点:一是要求“汪蒋合流”;二是将对华军事占领扩大到全国范围,而且长期化、合法化。其实质是:要求蒋介石放弃抗日容共政策;让日军占领从东北四省、华北、内蒙乃至海南岛的中国国土;听任日本掠夺中国的资源,使中国沦为日本的独占殖民地。

据日本档案《桐工作圆桌会议的经过概要》(1940年3月)、《今井武夫回忆录》收录双方“对答记录”和中国方面3月10日提出书面的《和平意见》的记载,重庆代表在交涉中对日本方面作了大幅度的让步:

(一)“满洲国的独立是既成事实”,蒋委员长“对表示承认毫无异议”。目前,中国方面主张中日“缔结特别协定,两国共同将其作为保护国”。(注:《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4、136、341页。)

(二)原则上同意“缔结防共协定及使内蒙地区特殊化”;万一“在国防上有必要时,可推迟一部分撤兵”。(注:《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7、340页。此外,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桐工作圆桌会议的经过概要》(1940年3月)的表述是:“中国方面提出,当撤兵之际,在具体方法上,日本军可在必要地点,相当长期地延缓撤兵。”)

(三)中国放弃抗日容共政策“乃和平协定后中国所取之必然步骤”。(注:中国委员:《和平意见》第二条,《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9页。)重庆代表、最高国防会议秘书主任章友三强调:“自然停止抗日”;“中国正在努力剿共,所以防共问题可交给中国好了。”(注:《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32—133页。)

(四)可以把华北、长江下游地区作为“经济合作”地带。(注:《今井武夫回忆》,第133页。)“绝对同意”给日本臣民以在中国内地的居住、营业自由。(注:中国委员:《和平意见》,第五条,《今井武夫回忆》,第139页。)

(五)中国招聘日本的军事、经济顾问。(注:中国委员:《和平意见》,第六条,《今井武夫回忆》,第139页。)

此外,重庆代表指出:汪精卫问题“纯为中国内政问题”,无庸列为和平条件之一;绝不承认日军驻兵华北。

日本军部实行以战迫降的故技。日军占领入川门户宜昌;猛烈轰炸重庆;迫使英国封闭滇缅公路三个月。在这种高压之下,蒋介石于6月22日同意与板垣征四郎、汪精卫举行三人“长沙会谈”,解决中日之间“所有问题”。

此刻,美国“制日援华”动向开始出现,中国共产党反对中途妥协的势头强劲。举棋不定的蒋介石在最后关头决定“暂时搁置”他已同意举行的“长沙会谈”。

蒋介石在“桐工作”交涉中对日退让范围之广泛,性质之严重是空前未有的。同前两次议和中让步相比较:在满洲问题上,由应允“派公使或大使”进一步退让到缔结协定,认可“满洲国”是日本的“保护国”;由同意签订“讨共”密约升格为承诺“放弃抗日容共政策”;吐口日本“可推迟一部分撤兵”;把“经济合作”地域具体化,同意日本在“华北、长江下游”开发资源;明白表示招聘日本军事、经济顾问;听任“日本臣民”自由地在内地居住和经营……这些重大退让牵涉到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上的大是大非,实为民族大义所不容,极端有害于抗战事业。这表明蒋介石把自己一贯标榜的“领土完整、主权独立”八个字快要丢光了。

研究蒋介石在抗战前期对日议和问题应当遵循的一条原则,那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确认蒋对日议和是发生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期,日本军国主义的战略总目标是征服和灭亡中国。在战略相持阶段的前几年,日本军部施行政治诱降为主,以军事打击为辅的亡华策略手段,蒋介石、国民政府处于军事上严重失利或面临“最危险而且最困难的一个时期”。(注:指1940年6月12日宜昌失守后。见蒋介石在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上的开幕词(1941年3月24日),荣孟源主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册,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年版,第664页。)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蒋介石对日议和具有两重性,既有运用策略以外交方式与敌周旋的一面,又有为摆脱军事失利的困境而谋求妥协的一面,两种因素并存而相互渗透。

蒋介石没有象汪精卫那样放下抗战的旗帜。作为中国政府事实上的首脑,他开展外交交涉以阻滞日军的军事进攻;试探日本对华政策的意图和走向;牵制日本炮制和承认汪伪政权的步伐;通过对日、对美双向交涉,谋求影响美国调整其远东政策,进行这样的外交活动是必要的。可是,这些活动除个别谋略(如1940年末“钱永铭工作”)收到一定效果外,在阻滞日军进攻、牵制日本炮制和承认汪伪政权方面,有的未曾奏效,有的收效甚微。

蒋介石在交涉中拒绝“汪蒋合流”、日本在华北驻军的立场,应当予以肯定。

另一方面,蒋介石在军事上严重失利,特别是1940年那样的“最危险而且最困难的一个时期”,确有政治上的摇摆,不断寻求机会同日本议和,以重大退让谋求妥协,也是不争的事实。

1938—1940年秋三次议和显示,蒋介石、国民政府一方,都以苟安性质的“恢复七七事变以前的原状”作为“底线”,对日谋求妥协。而天皇制日本的权力机构则明确决定要设法使中国现中央政府崩溃。1938年7月,五相会议决定的《适应时局的对中国的谋略》规定,日本政府的方针是“推翻中国现中央政府,使蒋介石垮台”(注: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文书》,第389—390页。),就是明证。

在双方“底线”有天壤之别的交涉中,日本方面的条件一步步升级,变本加厉,而且对重庆寸步不让。蒋介石及其代理人却一味地单方面让步,答应诸如:对“满洲国加派公使或大使”;缔结特别协定,认可伪满作为日本、中国的“保护国”;同意“讨共”,“用密约办理”;重庆放弃“抗日容共”政策;划内蒙为“特殊地区”;可以华北和长江下游作为“经济合作”地带;承认共同开发中国资源、接受日本顾问“都是好事情”等等。

这些重大退让一旦实现,其后果将是极为严重的:如果重庆代表承诺的首先“讨共”,用密约办理,并放弃抗日容共政策,那么蓬勃兴起的全民族抗战事业及其成果将被葬送,中国势必回复到抗战前的内战频仍的悲惨状态中去。如果国民政府向伪满“派公使或大使”而建立邦交,“满洲国”成为日本的“保护国”,东北四省必将永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如果华北、长江下游听任日本开发自然资源,日本军事、经济顾问高踞于国民政府,内蒙“特殊化”,中国将沦为主权任人宰割的附庸国。这样的退让不是“战时正常因应”论者论断的“并没有错”的“一定妥协”,而是为民族独立大义所不容的屈服。

孔祥熙、杜石山和曾广等人所进行的对日交涉,就是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中所讲的“再不容许”的“中途妥协”。他们谋求妥协对日本军国主义所作的重大退让,已经退到了蒋介石本人在庐山明确反对的“整个投降、整个灭亡的条件”的边缘。

在对日议和中作出这样重大的退让正反映蒋介石在军事上严重失利后政治上的动摇。

蒋介石在抗战前期对日本议和之所以悬崖勒马而中止,有多方面的原因:

(一)日本军国主义的亡华政策过于苛刻、蛮横和僵硬。日本要蒋介石下台,要颠覆中国中央政府,超出蒋可能接受的限度。蒋介石从维护其统治地位的根本利益出发,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二)有坚持抗战、团结、进步正确方针的中国共产党对其错误方针和行动有力的制约。蒋介石深知他接受日本亡华条件的后果,正如1937年末他对德国大使陶德曼所讲过的那一番话:假如我同意日本的要求,“中国政府是会被舆论浪潮冲倒的。中国会发生革命”。“假如由于日本采取的政策,中国政府倾覆了,那么唯一的结果就是共产党会在中国占优势。”(注:《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致德国外交部》(1937年11月5日),《德国对外政策文件集1918—1945》。)(三)欧战业已爆发,美日矛盾日趋激化,蒋看到他期盼已久的国际情势变化正在临近。正是基于这些原因,蒋介石对其谋求妥协的对日交涉实行了急刹车。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有尊重历史事实,如实地论证蒋介石在抗战前期对日议和的一切实践,既指出其坚持正确立场的一面,又批判其违背原则以重大退让谋求妥协苟安的一面,才能对蒋介石对日议和作出确切而公允的评价。反之,如果不顾历史事实,不作具体分析,笼统地说“蒋介石在交涉中始终坚持恢复七七事变前的状态,是有基本原则的”,并将其理应受到谴责的违背民族大义,以重大退让谋求妥协的所做所为肯定为“战时正常因应”,这样的论断不仅有悖于治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这条不容偏离的原则,而且无益于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抗日战争的历史。

(笔者撰写本文,承蒙杨天石先生提供《小川平吉关系文书》重要历史文献,谨此致谢。)

(文章来源:《抗日战争研究》200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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