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守义:洋务运动应当正名为“自强运动”

[本文提要]

一历史上存在“自强运动”,不存在“洋务运动”

称为一场运动,它的内涵应有一定的时间,较大的(例如全国的)规模,中心口号或旗帜。

所谓“洋务运动”,是说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学习西方,并且成为具有全国规模的大行动。在1861-1895年这个历史阶段,只是少数人在学习西方,而且尚未具有全国规模,更何况对于西方的学习并无中心口号和旗帜。事实是,中国人对西方的学习并不限于这个阶段,而是一个开放的长过程,学习西方的人是逐渐增多,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是个愈演愈烈的大趋势,不是一个“运动”所能涵盖的。

“自强运动”却具备这三项条件。

“自强”是具有全国规模的运动,从宫廷到宫外,从中央到地方,都知道最高决策者在力行“自强”国策。这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在内的全方位的全国规模的运动。时间是从1861年至1895年。运动有明确的口号和旗帜。

在此后长达35年的时间内,君臣上下把“自强”作为各项政策、政令和施政的依据;各种奏议、建议和论说都以“自强”为出发点。

二“洋务运动”的概念将后人引入误区

三为不科学的概念正名是史学工作者的责任

晚清历史上和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关键性的时期是从中古时代走向近现代的过渡时期,被人们命名为“洋务运动”。历史概念是为研究历史和学习历史的需要而设。正确的科学的概念把人们引上通途,错误的不科学的概念把人们引入误区。

一、历史上存在“自强运动”,不存在“洋务运动”

称为一场运动,它的内涵应有一定的时间,较大的(例如全国的)规模,中心口号或旗帜。

所谓“洋务运动”,是说在1861-1895年间有一场主要目标是学习西方,并且成为具有全国规模的大行动。

应该说,在1861-1895年这个历史阶段,只是一少部分人在学习西方,而且尚未形成全国规模,更何况对于西方的学习并无中心口号和旗帜。事实是,中国人对西方的学习并不限于这个阶段,而是一个开放的长过程,学习西方的人是愈来愈多,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是个愈演愈烈的大趋势,不是一个“运动”所能涵盖的。

“自强运动”却具备这三项条件。

在1861年至1895年这段时间里,“自强”是具有全国规模的运动,从宫廷到宫外,从中央到地方,都知道最高决策者在力行“自强”国策。这是一个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在内的全方位的全国规模的运动。运动有明确的口号和旗帜,是恭亲王奕訢、大学士桂良、文祥等人于1861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两次郑重地提出的。他们面对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主张把“自强”作为根本国策。强调说:

“探源之策 在于自强,自强之术,必先练兵。现在抚议虽成,而国威未振,亟宜力图振兴,使该夷顺则可以相安,逆则可以有备,以期经久无患。况发捻等尤宜迅图剿办,内患除则外侮自泯。”[1]

该折片于24日到热河,与13日到热河的《统计全局酌拟章程六条折》[2]结合起来构成新时期的治国纲领,总纲是“自强”,自强目的是“御侮”并“力图振兴”,自强的程序是先平内患、后御外侮,自强的关键是军事近代化,自强的策略是开展近代外交,“外敦信睦”、“隐示羁縻”。这两份文件经过皇帝钦定发往全国重要督抚大员贯彻施行。

在此后长达35年的时间内,君臣上下把“自强”作为各项政策、政令和施政的依据;各种奏议、建议和论说都以“自强”为出发点。例如:

曾国藩于1862年6月3日(农历五月初七日)日记写道“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功夫。”

新任江苏巡抚的李鸿章、担任詹事府詹事的殷兆镛也都在这年使用了“自强”这一口号。[3]

1867年,奕訢要求开设自然科学课程,其理由是为了自强的需要:“夫中国之宜谋自强,至至今日而亟矣。”[4]

反对派也举着“自强”的旗帜,说:“若以自强而论,则…”[5]

同年在福建奏报福州船政局筹备情况的满族大员英桂说:“臣等再四筹维,制造轮船为中国自强之策”。[6]

李鸿章一生办理大量新事物,总是打着“自强”的旗号说:“若不及早自强…”“欲自强必…”。[7]

其他大臣也以“自强”为旗号。例如,清流派官员陈宝琛赞成修铁路,上折为《筹建铁路以图自强折》。[8]

人们日常交往也经常以“自强”确指国家的一项大事业,例如有人在通信中说:“李相之欲变法自强,持之数十年,…”。[9]

总之,“自强”是这个时期的中心词汇,比“洋务”的频率大得多。

“自强”是主流社会各方面一致接受的口号和共同拥戴的旗帜。

“洋务”则不行。它只是一部分开明人士热衷的事,而大部分人则反对洋务,怕见洋人,耻言洋务,不办洋务。咸丰帝以各种借口拒绝回到北京,帝师徐桐路遇洋人必以扇掩面而过,都是怕见洋人;同治帝在宫中捏泥洋人,并用小刀刺扎,是恨洋人;大学士倭仁拒绝到总理衙门办事,是耻言洋务;翁同和在被逼进行了一次谈判后发誓再不与闻,是不办洋务。如此等等。可见以“洋务”为旗帜不能得到朝野上下的普遍拥护。事件也可为证。1866年清政府组织沿长江及沿海督抚进行一次可否借用西法以求自强的讨论。结果,少数赞成借用“西法”,多数认为应警惕洋人的阴谋。次年为了筹备“修约”,又在督抚中进行一次政务讨论,结果一致要求修约应立足于挽回利权,但左宗棠等人明确反对进一步开放。[10]

为什么“自强”能得到共识和普遍拥护?其一,“自强”来自古训。《易经》有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其二,“自强”符合中华文化的传统精神,中华文化精髓讲“内省”和“内功”,强调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主要受内因支配,外因只是变化的条件。依托这两条来确定国策才能取得共同认可。

恭亲王奕訢等人所倡导的“自强”正是这样涵义:中国为什么屡次被列强打败,是因为中国的积贪积弱,如果我们自己富裕强大,列强就莫奈我何。因此,要把练内功、求自强作全国一切施政的重心。

诚然,在“自强运动”内部的确有一些人热衷于“洋务”,把它视为自强新政的重要手段。对此,西方费正清主持的剑桥派学者认为“‘洋务’是清政府的一种新型活动”,但这主要是总理衙门的工作,而“自强”是所有衙门都必须考虑的大事。该书强调说:“从1861年开始,‘自强’一词在奏折、谕旨和士大夫的文章中经常出现”,“追求‘富强’的行动逐渐压倒了儒家偏重德政的传统”。该书毫不含混地把这段史事称为“自强运动”,[11]既明确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又指出了内部矛盾的性质。

明确地说,自强运动内部存在着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的两派。他们之间的主要矛盾是与时俱进,面向世界,学习并追赶世界潮流与面向传统,以不变应万变,与世界潮流相抗衡的矛盾。矛盾的双方应该分别概括为“开明派”和“传统派”。

二、“洋务运动”的概念将后人引入误区

1.“洋务运动”这一概念给人们以这样的感情导向,觉得这是倡导外向的运动,非本土的运动,即使没有指斥它在“西化”,也在暗示其脱离中国实际。这不是运动本身的原称和原意。事实上,运动的倡导者和领导者一直是立足于本土推行新政,不应受到如此指责。要推行的新政包括内部事务与涉外事务两个方面,洋务只是其中一端。

2.“洋务运动”这个概念使人误以为运动中只有一派在努力地学习西方,故将其称为“洋务派”;而另一派则顽固地破坏和阻挠,故称其为“顽固派”。这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第一,矛盾双方的界限主要在新与旧,更前沿的人才在办洋务与反洋务层次上进行斗争。也就是说,一般的反对派是维护传统做法,被反对的却不一定是洋务,一部分并非舶来品的新事物也在反对之列。

第二,矛盾双方不是前进和倒退的关系。同受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熏陶的士大夫阶级,虽然分为两派,却同样崇奉一句格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都在为中国振兴而奋力。只是一派能够与时俱进,使用包括洋务在内的新方法,解决新问题。而另一派用老方法也解决了大量问题做了大量工作,毕竟国家的吏治、兵谷、钱粮、刑名、科举诸事不是同时走上近代化道路的,而这些又都是经国济世的大事,是富国强兵的重要工作。

第三,矛盾双方不是善恶邪正的归属。“洋务派”与“顽固派”的划分等于锁定了善恶是非的两极,是形而上学的,违背辩证唯物主义。实际上虽然存在两派,办洋务的人也确有因公肥私之便而被“清流派”视为“浊流”的,但被划为洋务派的人们并非都以权谋私。曾国藩在当时就公认为正人君子,得了最高的谥号“文正”,沈葆桢也是著名廉臣。被称为“清流派”的人也不应视为“顽固派”,他们批评一部人借洋务而捞钱,这是维护法制,不是顽固;他们也不仅是攻击办洋务的人,还敢于反对皇帝和太后浪费国帑,修建园林。他们是真正在捍卫传统。

“自强运动”这个概念就不排除双方都在努力工作,并且都是十分必要的工作。客观地说:在35年运动中,传统士大夫是汪洋大海,他们为国家做了大量事情,而开明派是少数,他们的工作业绩是建筑孤岛。

3.“洋务运动”这个概念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类别的划分陷入困境。

第一,“洋务派”的帽子对许多人不很适合。奕訢、文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沈葆桢、张之洞等人对洋务的知识都有限,对洋务的感情更有限。奕訢和文祥是接受汉文化影响很深的满族统治者,他们虽然创设了专办洋务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但他们强调当以后洋务较简时还要撤掉它,以符旧制。他们虽要求前敌将帅聘请洋人,学造枪炮,并编练部队,又反复告诫只可用洋人教练,不可用洋人为将,免成尾大不掉之势。曾国藩年轻时与理学大师唐鉴、倭仁过从甚密,观其一生日记和家书,可知他一直是严于律己的人,他虽办过一些洋务,如办兵工厂、派留学生、办教案,但这只是一生所办事情中的小部分。他办天津教案时经受了巨大的感情冲击,“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可见,他充其量是一个能够审时度势变通办事的开明官员,骨子里还是以传统的“华夷”观为根基的理学家。左宗棠和沈葆桢创办了亚洲最大的造船中心福州船政局,但他们坚持按照合同,在五年后辞退全部外国技术人员。左宗棠对于开放始终持较大的保留意见。李鸿章虽然最有开放意识,一生中创办一系列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但几乎全是出于抵制外洋的侵略和渗透的目的。他办过多次外交,从未向洋人摧眉折腰,甚至经常流露大国主义情绪。把这些人视为专骛洋务洋事,甚至“崇洋媚外”是不恰当的,只有称为“开明派”才合理。因为他们比固守传统的人多了一些灵活,对世界大势多了一些了解。

第二,对某些重要人物,“顽固派”和“洋务派”的帽子都不适合。曾任山东巡抚和四川总督的丁宝桢,不惧权势,刚正不阿。慈禧太后的大红人安德海就是他杀的。他重视国防建设,在山东和四川任内都办过机器局,但是他坚持不用洋人主持。湘军大将彭玉麟管带水师,也使用新式武器,但他绝对不与洋人合作,一听说要与外国开战就摩拳擦掌。把这种人说是“开明派”,恰当;说是“洋务派”,不妥。

第三,把“清流派”划入反对洋务的“顽固派”也不准确,因为清流派不一定反洋务。张佩纶、陈宝琛原是“清流派”骨干。张佩纶认为洋务是新政中的大事:“时艰之亟,实以洋务为大端”[12];陈宝琛说:“臣以为洋务至重也,办洋务至公也”。[13]他自己也“于洋务极意研究”。当朝廷委派他们去办理海疆事务时,均乐于从命。他们之所以为“清流派”,只在于主张整伤纪纲,抨击腐败,改革弊政。说他们是“顽固派”,不太好。说他们本来是“传统派”,后来走向开明,就很合逻辑。

张之洞原来也是清流健将,后来认识世界大势,也热心洋务了。他并不是向洋务投降,对于传统仍是厚爱有加,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著名命题。说他从顽固走向洋务也不恰当,不如说是从传统走向开明。

在“自强运动”框架下划分开明派和传统派就没有上述尴尬。

三、正名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使用科学的概念不仅有利于学术研究,而且有利于社会发展。

前述《剑桥中国晚清史》以及前苏联的中国近代史专家齐赫文斯基的《中国近代史》都严格地使用“自强运动”的概念。

台湾严肃的史学工作者也不用“洋务运动”的概念,而用“自强运动”。例如,著名史学家萧一山所著五卷本《清代通史》述为“自强运动”;颇有影响的著作《近代中国史纲》,其第七章即“自强运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一系列高水平成果也是在“自强运动”或“新政”的框架下展开的。以“自强”和“新政”为研究框架不是偶然的。可以说,台湾学者多数把这段历史视为中国近代进步链条上的一环,是在基本肯定的前提下进行批评。这不仅使人们对于求新,而且对开放都持一种健康心态。

大陆刚解放时已有了“洋务运动”的提法,但尚未成主流。一般沿用范文澜同志194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的提法“自强”“求富”,该书1953年予以再版发行。1955年范文澜在文章中强调:“封建集团加上了买办,这就成为洋务派”。[14]60年代,近代史学界确定近代史的线索是一条红线、三大高潮、十大事件时,“洋务运动”作为十大事件之一正式扣到“自强运动”或“新政”上。1964年出版的郭沫若主编《中国史稿》第四册述为“洋务活动”,同年出版的翦伯赞《中国史纲要》正面接受了“洋务运动”的概念。这个变化也不是偶然的,是极左思潮进入史学研究的表现。在“洋务运动”概念下,人们的批判多于肯定。

文化革命前和文革中,史学界变本加厉地批判“洋务运动”,经济界也把引进外国技术设备批判为“崇洋迷外”,致使中国拉大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距离。

开放改革以后,学者们对“洋务运动”刮目相看了。即使如此,学界以外人士,对它仍心存疑虑。邓小平号召国人要“面向世界”学习世界各国有益于我的东西,却郑重强调“我们不是洋务派”。这是领袖的深谋远虑:不能把另一部分人推到“顽固派”的地位上。可见不科学的概念,如同思想桎梏,应该废止。

大陆近年也有一部分人使用“自强运动”的概念了。例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了《中国近代史教程》,不仅将近代史断限为1840-1949年,而且设《自强运动》专章。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肯定。

值得欣喜的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追述中国进步历程时说到“自强运动”,而不说“洋务运动”。

社会发展启示着史学研究,史学研究又必然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我们将“洋务运动”正名为“自强运动”,不仅是求真,还历史本来面目,而且必将推动今天的社会发展学、经济史学、文学研究与创作,推动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

注释:

[1]《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八册,第2700页。

[2]《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八册,第2674页。

[3]董守义:《奕訢首倡“自强”和“振兴中国”》,《清史论丛》1995年号。

[4]《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訢等折》《洋务运动》丛刊第二册,第23页。

[5]《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月掌山东道监察御史张盛藻折》,《洋务运动》丛刊第二册,第28页。

[6]《同治五年十月十五日英桂等折》,《洋务运动》丛刊第五册,第21页。

[7]《李文忠公全书》奏稿三十九,《议复张家骧争止铁路片》、《议复陈启照条陈折》。

[8]《陈文忠公奏议》卷上。

[9]《吴挚甫尺牍》卷一,第115-116页。

[10]董守义:《恭亲王奕訢大传》,第272-277,291-296页。

[11][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531-532页。

[12]张佩纶:《涧于集》,奏议六。

[13]陈宝琛:《陈文忠公奏议》,卷上。

[14]范文澜:《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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