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里峰:新政治史的视野与方法

20世纪初以来,西方史学研究范式经历了数次重大转变,政治史的中衰和复兴是其中的重要线索之一。世纪之初的西方史学仍是兰克学派的一统天下,政治史的中心位置几乎无可动摇。20年代末,年鉴学派在法国兴起,社会史逐渐成为史家关注的焦点,政治史研究开始失去昔日的光环。“二战”结束之后,政治史的研究领域逐渐拓展,同时积极借鉴社会史乃至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及至70、80年代,遂出现了新政治史勃兴的局面。中国史学界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间,也重演了政治史因社会史潮流的冲击而边缘化、又在跨学科的基础上重新焕发生机的历程。伴随着对西方新政治史的评介和社会史研究的自我反省,近年来一些社会史学者发出了“重提政治史研究”的呼声。[1]值得注意的是,新近复兴的政治史研究绝非传统政治史的死灰复燃,而是在研究领域和理论方法上都有重大突破的一种新型研究范式,其视野和方法颇具启发意义,值得史学理论家们关注。就笔者所见,目前中国学者对新政治史的探讨还比较薄弱,多为对西方新政治史学的评介性文字,[2]而对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内在理路进行深入剖析者尚不多见。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新政治史的理论视野和研究路径略作探析,并就其发展前景提出一些浅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从政治史到新政治史

在19世纪以前,人类历史上的政治现象始终是中西历史学家共同关注的中心。自《历史》、《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以降的西方史著,自《春秋》、《史记》以降的各种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中国史著,都是在政治史的基本框架下展开的。从研究内容来看,多以王朝兴衰等重大政治事件和帝王将相等政治精英人物作为基本题材;从史料史观来看,所依据的材料多为政治文书和官方档案,并将政治因素视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从研究目的来看,大多具有为国家政治统治服务的“资政”功能。由此形成的传统政治史研究范式,在中西史学界绵延数千年之久。19世纪英国史学家弗里曼的名言“历史就是过去的政治,政治就是当前的历史”[3],形象地概括了政治史在西方传统史学中的核心位置。

进入20世纪以来,政治史逐渐受到质疑和挑战。世纪之初,德国的兰普雷希特、法国的贝尔、英国的纳米尔、美国的特纳和鲁滨逊等人从不同角度对传统政治史提出质疑,反对把国家和政治精英人物视为历史发展的主线,主张把“一切关于人类在世界出现以来所做的或所想的事业与痕迹”都纳入历史研究的范畴,让历史学成为“研究人类过去事业的一门极其广泛的学问”。[4]法国年鉴学派兴起后,政治史更遭到空前严峻的挑战。“把政治史赶下王位,这是《年鉴》的首要目标,也是新史学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年鉴派史家看来,政治是理解历史的外围因素,是依赖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与长时段结构因素相对的短时段事件因素。“短时段的历史不能抓住和说明不变和变,以王朝和政府更替为准绳的政治史不能弄清生活的奥秘。”[5]在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的强大冲击下,政治史研究逐渐陷入边缘化的境地。

然而政治现象并未完全从史学家的视野中消失,虽有部分比较极端的学者主张把政治史排斥在史学研究之外,但大多数史学家所期望的,毋宁是拓宽政治史的研究领域,将其纳入更广阔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中进行探讨。其根本原因在于,无论史学家是否满意,政治活动始终在人类历史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揭示了人类借助某种政治形态去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也表明了政治活动在人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如美国历史学家希美尔法布所说,绝大多数普通人在其生活的最普通的层面上,都受到了国家政治形态以及相关的政治事件、制度和观念的深刻影响。[6]就史学研究本身而言,政治史对事件、人物和制度的关注也有其难以替代的价值。英国历史学家埃尔顿即曾指出,政治史的长处在于关注现实环境中真实的人而非统计学上的抽象物或概念上的群体,可以促使历史学家面对现实、面对历史上实际发生之事。[7]

由于政治现象和政治史研究自身的重要性,同时也与新史学阵营内部的反思密切相关,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在美、英、法等国逐渐兴起了新政治史的研究潮流。本森在《杰克逊民主的概念》一书中创立了美国新政治史的概念框架和方法体系,此后美国的新政治史研究日益兴盛,其研究领域涉及大众选举的变化周期、选民投票的制约因素、利益集团和政党在议会中的作用、集体传记等。[8]法国是年鉴学派的发源地和大本营,传统政治史曾在这里遭受重创,一度沦落为“实证主义史学的花边”。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政治史再度受到史学家的青睐,并很快获得了与社会经济史分庭抗礼的地位。雷蒙等新政治史家以全国政治科学基金会、政治研究学院、当代史研究所等机构为根据地,与年鉴派公开对垒,他们于1984年创办了自己的杂志《二十世纪》,1988年出版了以《维护政治史》为题的论文集,为复兴政治史而摇旗呐喊。[9]

对于以社会和经济为中心的新史学来说,新政治史无疑是一种反拨,因为它反对历史解释中的经济决定论,认为政治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聚焦点,关注政治现象自身的动力和逻辑,强调政治史研究的相对独立性。但是和局限于重大政治事件和政治精英人物的传统政治史相比,新政治史的研究范围极大地扩展了。《牛津英国史》的主编摩根认为,传统政治史对政治的定义过于狭隘,政治史应该“从如何追求权力、行使权力、指责权力、滥用权力或否定权力的角度,对任何特定的单位或社会重新进行解释”。赫顿声称“以往社会中权力的组织和运用”皆属政治史的研究范围。[10]法国的新政治史家则将阴性的“政治”概念扩展为阳性,前者仅指政治活动本身,而后者则包括与政治有关的一切东西,即“权力在特定人群中的转移和分配,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紧张关系、对抗和冲突”。[11]

研究领域的扩展并非新政治史与传统政治史的唯一区别。同样重要的是,新政治史在理论视野和研究路径上充分借鉴了社会史和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的优长之处,从而对传统政治史研究形成了实质性的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研究范式的意义。

二、政治事件的方法论意义

政治事件是传统政治史最基本的研究内容。虽然在理论上政治史不能等同于事件史,二者在事实上的亲缘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传统政治史的事件研究有其显著特征,一是对事件概念的理解比较狭窄,主要限于革命、战争、王朝更替之类的重大政治事件;二是将事件本身当作独立自足的研究对象,力求对其发展过程作出真实的描述,而不太在意事件背后的结构因素。其前提假设是,这些重大政治事件规定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历史学家要做的就是利用原始资料去还原这些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做到了这一点,其他各种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历史学家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这种较为纯粹的“事件史”研究,显然极大地限制了历史学家的视野,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传统政治史的封闭性格。所以社会史家对传统政治史的一项重要指控就是它过于依赖重大政治事件,即布罗代尔所称的“事件主义”或西米昂所称的“事件偶像”。正是在与传统事件史、政治史相对立的意义上,年鉴派史家提出了关心人类全部活动、追求历史整体认识的“总体史”构想。布罗代尔更将历史时间区分为不同的等级,相对于结构变动的“长时段”和局势演变的“中时段”,事件被“放置和禁锢在短时段之中”,它“以其大量的烟雾而占据着当时代人的意识,但它并不能长久延续,人们只能短暂地瞥见它爆发的火焰”。[12]

然而,如果不是从极为狭隘的意义上将事件仅仅理解为政治事件或重大事件,那么人类历史正是由无数个大大小小的事件构成的,撇开了对事件的叙述、分析和解释,史学研究将不复存在。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政治史对事件的关注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可以为社会史、经济史等研究领域提供有益的借鉴。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史学家傅勒对“长时段”在治史方法上的优越地位不以为然,他认为长时段只能解决革命的起源问题,而要解释法国革命在政治上的失败,则必须回到短时段的政治史解读。[13]英国历史学家埃尔顿认为,其他研究方法都不能象政治史那样持之以恒地考虑到时间的流逝和变化:社会史在社会科学的强烈影响下注重横断面的研究,从而使时间停滞不前;经济史虽能研究变迁,但其时间运动非常缓慢,往往失去了“一小时一小时流逝的时间感”;只有政治史能够不断地提供“一个运动着的时间结构”,从而“使真理能四处传播”。[14]

事实上,即使接受年鉴学派对“长时段”和“短时段”之地位等级的判断,政治史和事件史也完全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因为从历史认识论的角度来看,长时段的社会结构具有一种“不可见性”,而短时段的事件却可以成为探讨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重要切入点。社会学者曾经指出,静态的社会结构研究具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应该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待社会事实,将研究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并将过程看作是一种独立的解释变项或解释源泉”。[15]对于历史学家而言,社会结构只是沉默地存在于已经逝去的时间之流中,各种事件则是促使结构突显出来的重要契机。任何事件都受到制度、关系和结构因素的或明或暗的制约,在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力量和因素纷纷登台亮相,从而为历史研究者呈现出关于深层社会结构的动态图景。[16]正因如此,即便是对传统史学研究中的“事件主义”大加抨击的年鉴学派,也并未(事实上也无法)将事件彻底逐出历史研究的领地,而只是反对让历史研究停留在事件的表层。布罗代尔心中理想的史学研究,是“沙漏计时器能朝两个方向倒转——从事件到结构,再从结构和模式回到事件”。[17]

所以我们看到,虽然受到了新史学的强大冲击,政治事件仍然在史学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以至于在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等史学分支学科之外,形成了诸如法国大革命史、美国内战史、义和团运动史之类以事件为中心的独立研究领域。在年鉴派史学家看来,它们无疑属于短时段的历史,但若研究者能够放宽视野,在阐明事件本身的演进脉络之外,努力挖掘出潜藏在事件背后的社会结构及其变迁,那么这种短时段的事件史完全可以和长时段的结构史、总体史并行不悖甚至相得益彰。例如,美国学者柯文在细致描述义和团运动之起源和经过的基础上,令人信服地再现了历史当事人的真实经历和感受(“作为经历的义和团”),并对不同时期历史诠释者将义和团运动逐步塑造为一个意识形态神话的过程进行了深入考察(“作为神话的义和团”),从而超越了纯粹“事件史”研究的局限性。[18]程歗从一段广为人知的口述史料出发,发现了历史悠久的民间组织与突发性的义和团运动之间的重要中介,乡土社会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重塑了各自主导的那部分组织和文化,最终导致了义和团的发生并规定了运动的方向。[19]从这些研究实例中,不难发现政治事件对于结构史、总体史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史学研究中叙事传统的复兴,也使政治事件研究获得了新的生命力。所谓叙事,“是指将历史材料以时间顺序组织起来,并将内容组成一前后呼应的故事”。和年鉴学派倡导的“结构史”相比,其安排以“叙述”而不是“分析”为主,其焦点在于“人物”而非“环境”。[20]在以政治史为中心的传统史学中,叙事乃是史家撰述的基本手段,希罗多德和司马迁以来的中西传统史学家几乎全都是叙事高手,能如讲故事一般将历史叙述得栩栩如生。进入20世纪后,史学的叙事传统也在科学主义和新史学的巨大冲击下日益衰落。然而,历史学就其天性而言是一门具有强烈人文性和叙事性的学科,“它叙述人类社会的古往今来,这些历史事实是独立于任何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的客观实在,这就构成了历史叙事的独立性的基础,也决定了不可能以某种社会科学来完整地包涵历史学。”[21]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史学界出现了一批回归叙事传统的史学著作,如埃尔顿根据英国星室法庭记录撰写的包含16世纪英格兰暴动在内的系列故事,崔若伯笔下20世纪初一位旅居中国的英国人的奇闻轶事,勒华拉杜里对法国西南部一个纯洁派村庄中普通村民之生活和观念的再现,戴维斯通过一起替身丈夫案件对16世纪法国下层社会的探讨,等等。引人深思的是,这些史著的作者都曾长期浸淫于新史学研究,他们“提出过新的问题,试过新的方法,找寻过新的史料,但是现在都回到讲故事式的历史叙述上来”。[22]

所谓“叙事的复兴”当然不是传统政治史、事件史的复归,它指的是一种边界开放的事件和叙事,其范围之广足以包括历史中发生过的一切事情。但同样难以否认的是,叙事需要个性化、情绪化、情节化的题材,而这正是政治史的拿手好戏。“名人经历的丰富多彩、宫廷政变的阴谋诡计、战争场面的紧张激烈等都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23]政治史与叙事之间的天然联系,使事件研究具有了另一种方法论意义,足以为其他领域的专门史家之借鉴。

三、政治行为从精英到大众

除政治事件之外,政治精英人物及其思想和活动是传统政治史研究的另一个焦点。史学家对历史人物及其行为的关注实属天经地义,因为历史本就是过去人类各种活动的集合。但传统政治史的弊端在于将目光局限在帝王将相等政治精英人物身上,而忽略了为数众多的普通民众的行为、观念和情感。所以西米昂指斥传统史学研究中存在一种“个人偶像”,“从不研究各项事实,而把历史当作是个别人的历史,因而使研究围绕着某个历史人物,而不把他同当时的制度和社会现象联系起来”。费弗尔也明确反对在“大人物”的脾气、心理和心血来潮中,或者在敌对双方外交官的纵横捭阖中,去寻找“伟大群众运动”的动因。[24]新政治史既然仍将政治因素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中心,自然离不开对人们政治行为的研究。但是和传统政治史相比,新政治史对“政治行为”的理解要宽泛得多,不仅帝王、总统、政治家等精英人物的活动值得关注,普通民众也须随时面对支配自己实际生活的那些权力体,也会或主动或被动地表达政治观念、参与政治活动。“凡公共领域皆有政治,甚至家庭和私人领域也事关权力的运用”[25],政治行为研究的范围由此大为扩展。

新政治史的政治行为研究,与“二战”后在西方政治学界盛行的行为主义学派密不可分。行为主义政治学把政治生活中的个人或团体行为当作基本分析单位,着重研究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和选民的活动,在研究方法上注重量化数据的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和模型建构,倡导观察的客观性和测量的可靠性。[26]在美国的新政治史研究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影子。就研究对象而言,传统政治史聚焦于政府和政治精英人物的政治管理行为,新政治史则侧重研究普通民众的政治参与行为;就研究方法而言,传统政治史注重对精英政治行为进行表象化的描述,新政治史则倾向于对大众政治行为进行调查统计和量化分析。例如,选举活动一直是美国政治史的重要研究课题,但传统研究主要局限于上层,侧重考察一次或数次重大的选举活动,分析候选人的家庭和教育背景、竞选活动、竞选纲领和演说等,而很少关注参与选举活动的广大民众,也很少探讨长时期内选举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在本森等人的倡导下,新政治史学的选举研究将重心从个体转向群体、从上层转向底层,把选举活动归结为基层群众的社会政治行为,注重搜集选举结果报告、选民花名册等资料,并借助统计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进行量化分析,如本森、克莱珀等人对影响选民投票因素的研究,克伊、坎贝尔等人对选举周期的研究,库萨尔等人对选民投票率的研究等。对于国会立法之类的精英政治活动,新政治史研究也体现出新的特色:传统政治史通常关注国会机构的设置、国会议员的活动、立法表决的过程等,新政治史家则大多借助量化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探讨政治体系的活动规律及其长程变动,如艾德洛特-加龙省等人对美国立法和司法部门的唱名册所作的系统分析,博格等人对1789至1960年美国众议院议员的社会履历进行的集体传记研究等。[27]

在研究对象从精英政治行为转向大众政治行为、研究方法从表象描述转向量化分析的同时,新政治史家还拥有更丰富的理论工具来进行政治行为研究,其中最常见的当属理性选择理论和集体行动理论。

理性选择理论建立在形式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之上,强调人是理性的动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和基本行为动机,其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效用最大化,即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20世纪50年代以来,政治学家开始用理性人假设去探讨选民行为、党派政治、官僚体制等政治问题,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他们从交换互惠的视角来观察政治现象,把政治领域看作由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民和政治家组成的市场,其实质在于通过交换实现双方利益的满足。新政治史家关于大众选举行为和国会议员活动的研究,既受到了理性选择理论的深刻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它作了修正。许多研究中都可以看到“理性选民”的形象,他们“对政党、候选人和议案进行推理判断”,将其选票“在不确定性条件下通过获得既昂贵又不完善的信息”来进行“投资”。[28]另一些学者则对理性选择理论持保留态度,认为文化、种族、价值观念等同样是选民投票的制约因素。英国历史学家摩根更强调政治史不应过分地关注理性,而要充分理解政治人物所面对的时间和环境的压力,“亲身体验”乃是政治史研究的“无价的指南”。[29]

如果说理性选择理论是探讨个体政治行为的便捷手段,那么在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集体行动理论则是研究群体政治行为的重要理论工具。集体行动理论旨在解决个人行为如何聚合成集体行动这一核心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明确指出,个人的自利动机和理性行为不会自动导向集体行动,因为集体利益在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物品,而理性人总是具有“搭便车”倾向,即希望获得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好处却不愿为此付出代价,从而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30]围绕集体行动的形成机制,西方学界在半个多世纪里积累了大量研究文献,形成了多种解释模式,其中既有勒庞的“乌合之众”、布鲁默的“循环反应”、斯梅尔塞的“结构性怨恨”等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出发的非理性集体行动理论,也有强调集体行动中利益、兴趣等理性因素的理论,如蒂利、塔罗、麦克亚当等人提出的“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31]在此理论背景下,学者们对历史上的集体行动、社会运动和革命作了许多研究,例如斯考切波对中法俄三国革命的比较研究、古尔德对法兰西内战和巴黎公社动员过程的研究、麦克亚当对美国黑人解放运动的研究、裴宜理对近代上海罢工运动的研究、王冠华对20世纪初抵制美货运动的研究等。笔者本人也曾在理性选择和集体行动的理论框架下,对华北土改期间的民众行为机制和参军动员过程作过初步探讨。[32]不过,上述研究多出自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之手,历史学家借用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社会与政治运动者尚不多见,这或许正是新政治史在政治行为研究方面值得努力的方向之一。

四、政治制度及其运作之道

相对于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研究,传统史学对政治制度的研究较为薄弱。除了在国别史、断代史和通史著作里对相关内容有所涉及外,19世纪以前的西方史著中真正称得上政治制度史者,不过色诺芬的《斯巴达政体论》、哈兰的《英国宪政史》、班克罗夫特的《美国制宪史》、库朗日的《法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等为数不多的几种。相比之下,中国传统史学对政治制度更为关注,正史中的“职官志”为了解历代政治机构设置提供了基本史料,《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典制类史书堪称专门的制度史著作,《唐会要》、《西汉会要》等则是关于一朝经济政治制度的资料汇编。但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传统政治制度史研究大都局限于对政治机构设置及其沿革、制度条文规定及其演变的表层化描述,既忽略了政治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形,从而将制度的表达与制度的实践等同起来;又对影响制度形成、运作和变迁的社会历史背景缺乏关注,从而将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割裂开来。

经历了新史学洗礼的新政治史家,对传统制度史研究之弊端大多具有清醒的认识,并能在具体研究中有意识地加以克服。但从跨学科的视角观之,新政治史在对社会科学相关理论的借鉴和运用方面尚有可为之处。西方政治学中颇为盛行的政治过程理论、新制度主义学派以及政治社会学路径,都能为政治制度史研究者提供有益的启示。

政治过程理论把政治生活视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强调对政治活动特别是政府活动中的行为、程序和各种构成要素进行实证性的、动态的分析和阐述,尤其关注各政治利益群体之间及它们与政府之间的交互关系。1908年美国政治学家本特利出版《政治过程:社会压力集团研究》一书,首开政治过程研究之先河。随后在梅里亚姆、拉斯韦尔、杜鲁门等学者的推动下,政治过程逐渐成为西方政治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对于政治制度史研究者而言,政治过程理论为把研究视角从静态的制度条文转向动态的制度运行提供了便利。例如,20世纪以前关于美国政治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总统、国会、法院等正式国家机构和三权分立等法定政治制度,而本特利和杜鲁门的政治过程研究却发现,对美国政治起关键作用的并非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而是在正式制度中不见踪迹的利益集团,美国政治乃是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作用和讨价还价而形成的复合体。[33]再如,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当前的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从政治过程视角却不难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反映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表达”层面,“党的领导”才是制度“实践”层面最核心的要素。人们通常认为1927年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是一个以党治国、一党独裁的政权,王奇生则对国民党地方党治以及党权与军权较量的实际情形进行深入考察,竟而得出了国民党党治的法理序列是党→政→军,实际序列却是军→政→党这一发人深思的结论。[34]这些例子都表明,政治过程理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静态的制度研究之不足。

新制度主义学派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行为主义政治学进行批判和反思的产物。1984年,美国政治学家马奇和奥尔森发表《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标志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形成。新制度主义批判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背景论、化约论、功利主义、功能主义、工具主义等弊端,主张把制度视为独立于社会、经济和文化之外并能对后者产生影响的核心要素,要求通过研究政治制度的因果关系来获得对政治现实的认识。[35]但是和传统的政治制度研究相比,新制度主义更倾向于在广义上理解政治制度,把制度视为一种“游戏规则”,它不仅包括正式表达出来的法律和其他成文规范,也包括路线、习俗、遵从程序、决策风格等,这样,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各种现象都是由广义的制度所塑造的。[36]一个彻底的制度主义者不会接受从制度运行角度提出的质疑,因为制度必定包括一系列保证和监督其运作的要件,其作用就是发现和排除对制度执行的障碍,这是包含在对制度的定义之中的,换言之,未得到执行的制度并不是真正的制度。[37]由此看来,新制度主义理论与政治过程理论并非不可兼容,二者间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制度概念的不同理解而形成的,若从广义的、开放的角度来界定政治制度,则制度研究与行为研究、结构分析与过程/事件分析是可以相互补充的。

政治社会学通常被视为政治学与社会学之间的一个交叉学科,旨在探讨政治现象与社会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致力于揭示政治制度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开创了近代政治学研究的社会分析模式。“二战”以后,政治社会学在李普塞特、拉斯韦尔、阿尔蒙德等学者的推动下逐渐成为一个独立学科并获得长足发展。针对传统政治史忽略政治制度的社会文化背景这一弊端,政治社会学堪称一剂良药。近半个世纪以来,新政治史家已开始有意识地借鉴政治社会学路径来深化自己的政治史研究。例如,英国史学家埃尔顿撰写的《都铎政府革命》是一部政治史题材的著作,但它关注的不是政治机构本身,而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探讨“社会认为它的政府是什么,它怎么对待政府,改进政府它要做些什么,什么形式的变化是可能的,什么样的改革是可行的”等问题,从而超越了传统的政治史著作。[38] 20世纪60、70年代,费舍尔、韦勒尔等联邦德国历史学家尝试在政治史研究领域进行创新,把关注点从“对政治家的决策的描述转向对政治家在其中作出决策的广阔的政治和社会背景的分析”,逐渐形成一个“政治社会史”学派。[39]

强调政治制度之实际运作的政治过程理论、使制度概念更加开放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关注政治现象与社会因素之互动的政治社会学路径,分别为克服传统制度史研究中表达与实践相混淆、政治与社会相割裂的弊端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工具,足为新政治史家之借鉴。

五、政治文化的多重维度

如果说政治事件、政治行为、政治制度都是传统政治史的重要研究主题,新政治史学是在跨学科的基础上使之重新焕发生机的话,政治文化史则是最近几十年刚刚兴起的一个史学分支学科和交叉研究领域。传统的政治史研究并非完全不关注精神和文化层面的问题,但这种关注集中在精英人物身上,主要涉及政治统治者对特定政治事件和政治制度的看法、政治思想家关于政治权力之来源和限度的思考等,基本上没有超出政治事件史、政治人物传记或政治思想史的范围。而在20世纪70、80年代复兴的政治史研究中,学者们开始更多地吸收西方政治学关于“政治文化”的概念和理论,来探讨历史时期人们(尤其是普通社会公众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情绪以及与政治活动有关的象征符号。

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首次使用“政治文化”概念来描述各国的“政治行为倾向性”。在1963年出版的《公民文化》一书中,阿尔蒙德等人对美、英、德、意、墨五国公民的政治态度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从中归纳出地域型、依附型、参与型三种政治文化的理想类型,奠定了西方政治文化分析的基本框架。此后,政治文化迅速取代“民族精神”、“国民性格”等概念,成为一个新兴的政治学研究领域,也为政治文化史的兴起提供了理论前提。

近三十年来,借助多学科理论和方法对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文化进行深入探讨,成为西方政治史复兴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法国,政治史研究开始与社会史、文化史、人类学相结合,表象、想象、集体记忆等概念日益受到史学家们的青睐。1984至1992年出版的七大卷论文集《记忆的亮点》,是法国政治文化史的集大成之作。所谓“记忆的亮点”是指集体记忆的凝聚点,举凡地区、城市、名胜古迹等空间场所,国歌、三色旗等象征物,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集体活动和公共节日,以及攻占巴士底狱、雨果葬礼等历史事件,都在其探讨之列。[40]在英国,克罗马蒂埃从政治文化视角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起因进行再探讨,指出一场由法学家和律师主导的先期革命已经使宪政思想深入人心,从法律上树立了议会对于王权的政治优势。蒂特勒以市政厅及厅内画像作为考察对象,着力挖掘建筑物与肖像所体现的政治文化表征和市民的政治心态,探讨了英国宗教改革对城镇政治文化的深刻影响。[41]在德国,柯赛列克等人尝试通过话语分析来重建政治思想史和政治社会结构史,在七卷本的《历史学基本概念》中深入考察了1750至1850年间德国关键性政治社会概念的意义及其演变,藉以揭示从前现代到现代体制的转化过程。柴尔德斯系统分析了1919年到1933年间德国的政治事件、党派活动,以及“传单、小册子、标语、演说和集会”所使用的语言,以便重建当时的政治话语并从中洞察各阶级的政治社会意识。[42]

20世纪后半期的法国大革命研究,生动地展现了政治文化史的强劲势头。作为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代政治事件,法国大革命尚在进行期间就已受到学者们的普遍关注,两百年间积累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其中不乏托克维尔、米什莱、马迪厄、伯克等人的经典之作。但传统研究大多聚焦于革命的起源与后果、革命中的政治派别、对革命的道德和价值判断等,在解释革命起源时也主要着眼于政治制度或社会经济结构,而较少关注大革命中的文化要素。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法国大革命史学界却掀起了一股政治文化研究的热潮。傅勒等人在1965年出版的《法国革命史》试图以精英集团的启蒙思想来解释大革命的起因,开启了从政治文化视角研究法国大革命的先声。随后,罗宾对法国大革命早期请愿书中的语言,以及“国家”、“公民”、“阁下”等政治术语进行了语义学分析;阿古隆、奥佐夫等人仔细描述了革命中的节日、象征和修辞,认为正是这些因素在居民中间创造了一种共和意识;西威尔集中探讨了语言对于工人革命意识形成的决定性作用。亨特在1984年出版的《法国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与阶级》尤其引人注目,在作者看来,大革命的政治并不单纯是经济与社会利益的表现,倒不如说是革命者们通过他们自己的语言、形象和日常活动,开创了社会政治的新局面。[43]进入90年代,中国学者也加入了大革命政治文化研究的行列。在《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一书中,高毅对革命期间社会公众的决裂感、危机意识、阴谋忧患等心态进行深入剖析,并对语言、节日、谣言以及三色徽、小红帽、自由树等象征物作了细致描述,从而揭示了“内战式政治风格”的形成和特征。[44]

近年来,中国史学界也开始盛行政治文化史研究,发表了不少题材广泛、视角新颖的论著。关于社会心态和集体记忆者,如沈松侨对黄帝神话与晚清国族建构的研究、黄东兰通过岳飞庙对公共记忆之断裂与接续的探讨;[45]关于空间和建筑者,如王笛对近代成都街头公共空间和地方政治的研究、王晓葵对黄花岗公园和广州革命烈士陵园的比较分析;[46]关于节日和仪式者,如李学智对北京政府时期“双十节”活动的考察、李恭忠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总理纪念周”的研究;[47]关于身体和服饰者,如黄金麟对近代中国之身体形成的研究、陈蕴茜对中山装与国家权力之关系的考察;[48]关于文本和影像者,如程美宝对清末广东乡土教材中国家话语的考察、王奇生对北伐时期漫画与民众动员之关系的研究。[49]

由此可见,政治文化史的研究领域至为宽广,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也十分多样。诸如语言、心态、记忆、空间、建筑、仪式、节日、身体、服饰、音乐、影像、纪念物、象征物等传统政治史的相对盲点,皆可成为政治文化史的研究对象。来自政治学的政治文化分析、来自社会学的身体理论和集体记忆理论、来自人类学的象征分析和仪式分析、来自后现代主义的话语理论和解构理论,皆可为政治文化史提供理论养分。政治文化史无疑大大拓展了新政治史的研究视野,为政治史在与社会史、文化史相融合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结语

在经历了以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新史学的洗礼,接受了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理论滋养之后,政治史终于度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寒冬,以“新政治史”的面目得以复兴。本文结合西方史学的发展脉络和研究现状,对新政治史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作了初步探讨,其中既有对新政治史已有成就的梳理和总结,也有笔者对新政治史如何深入的建议和展望。

政治事件、政治行为、政治制度、政治文化等研究领域的全面创新,使新政治史得以超越传统政治史的种种弊端,在跨学科的基础上焕发新的生机。就政治事件而言,克服了传统政治史仅仅关注重大政治事件的“事件主义”倾向,并把短时段的政治事件当作透视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窗口,努力挖掘出事件背后潜藏的长时段因素,从而使事件研究具有了方法论的意义;就政治行为而言,将关注点从政治精英人物转向普通社会民众,吸收了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计量分析方法,并对理性选择、集体行动等社会科学理论加以借鉴和修正;就政治制度而言,西方政治学中的政治过程理论、新制度主义学派和政治社会学路径,为克服传统政治史研究将制度表达与制度实践相等同、政治制度与社会因素相割裂的弊端提供了理论支持;就政治文化而言,借助文化史的研究取向和社会科学的概念和理论,对历史时期人们的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情绪以及与政治相关的象征符号进行了题材广泛、视角新颖、方法多样的深入探讨。

作为一名政治史研究者,笔者为新政治史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欢欣鼓舞,与此同时,又对新政治史向何处去的问题感到一丝迷惘。新政治史的兴起,无疑是与社会史、经济史、文化史等其他研究取向交叉融合,与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门类持续互动的产物。若非走科际整合的道路,政治史研究或许至今还躺在新史学的“垃圾箱”里乏人问津。范围的扩展、视域的敞开给政治史研究带来了无限活力,却也意味着其界限的消融、面目的模糊。已有学者指出,新政治史正在失去政治史的“政治特征”,如果一切与权力相关者皆可作为政治现象来研究,政治史便会包罗万象而失却本来面目,因而发出了“让政治回归政治史”的呼吁。[50]在政治史研究中过多地强调文化和象征层面的问题,似乎也有矫枉过正之嫌。一位学者针对两篇“节日政治”研究论文表达了这样的看法:“节日庆典的政治到底在社会上能产生多大的凝聚力量,从而巩固统治者的权力,确立其政治合法性,恐怕不能作过高的估量”,“政治节日毕竟只能上演节日的政治,而非节日的政治可能具有更广阔的施展空间,也更具有常态的意义”。因此,政治文化史虽能扩展政治史的研究领域,却终究不能取代传统的政治史研究。[51]对于新政治史家来说,不妨把这段话当作一针温和的清醒剂,在不断拓展研究视野、更新研究方法的同时,也能对政治史的本色和边界保持一种理性自觉。

注释:

[1]杨念群:《为什么要重提“政治史”研究》,《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2]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史学理论和史学史研究者开始关注、介绍西方的新政治史研究。一些著作和教材列有专章或专节对其进行评述,如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徐浩、侯建新:《当代西方史学流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陈启能主编:《二战后欧美史学的新发展》,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姜芃主编:《西方史学的理论和流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专题论文为数甚少,笔者仅见到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刘军先生撰写的几篇:《政治史复兴的启示——当前美国政治史学发展述评》,《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2期;《20世纪西方政治史学的沉浮》,《学海》2001年第4期;《现代西方政治史学的发展与展望》,《光明日报》2001年1月23日。

[3]转引自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58页。

[4](美)鲁滨逊(JamesRobinson):《新史学》,齐思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3页。

[5](法)勒高夫(JacquesLe Goff):《新史学》,载蔡少卿主编:《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97、112、109页。

[6](美)希梅尔法布(GertrudeHimmelfarb):《新旧历史学》,余伟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47、35页。

[7]参见《历史分支学科论坛:什么是政治史》,《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6年第8期。

[8]参见刘军:《政治史复兴的启示——当前美国政治史学发展述评》,《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2期;姜芃主编:《西方史学的理论和流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八章“美国新政治史”。

[9]参见沈坚:《法国史学的新发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

[10]参见《历史分支学科论坛:什么是政治史》,《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6年第8期。

[11]参见沈坚:《法国史学的新发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

[12]转引自何兆武、陈启能主编:《当代西方史学理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521页。

[13](法)傅勒(FrançoisFuret):《反思法国大革命》,孟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中译本序”,第15页。

[14]《历史分支学科论坛:什么是政治史》,《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6年第8期。

[15]孙立平:《“过程-事件分析”与当代中国国家-农民关系的实践形态》,载《清华社会学评论》(特辑1),福州: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

[16]李里峰:《从“事件史”到“事件路径”的历史》,《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

[17](法)布罗代尔(FernandBraudel):《历史和社会科学:长时段》,载《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6页。

[18](美)柯文(PaulCohen):《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杜继东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

[19]程歗:《社区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对梨园屯一段口述史料的解说》,《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20](英)斯通(LawrenceStone):《历史叙述的复兴:对一种新的老历史的反省》,载《新史学》第四辑《新文化史》,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8-9页。

[21]张国刚:《独立与包容: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略说》,《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

[22](英)斯通:《历史叙述的复兴:对一种新的老历史的反省》,载《新史学》第四辑《新文化史》,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21-24页。

[23]刘军:《现代西方政治史学的发展与展望》,《光明日报》2001年1月23日。

[24](法)勒高夫:《新史学》,载《再现过去:社会史的理论视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09、97-98页。

[25]刘军:《现代西方政治史学的发展与展望》,《光明日报》2001年1月23日。

[26]燕继荣:《政治学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16-217页。

[27]参见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71-282页。

[28](美)古丁(RobertGoodin)、克林格曼(Hans-DieterKlingemann)主编:《政治科学新手册》(上册),钟开斌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370-371页。

[29]《历史分支学科论坛:什么是政治史》,《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6年第8期。

[30](美)奥尔森(Mancur Olson):《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第1-4页。

[31]参见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20-33页。

[32]参见拙文《“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土改与参军:理性选择视角的考察》,《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1期。

[33](美)杜鲁门(DavidTruman):《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陈尧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中译本序”。

[34]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第167-199页。

[35](美)马奇(JamesMarch)、奥尔森(JohanOlsen):《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载何俊志等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9-45页。

[36](美)古丁、克林格曼主编:《政治科学新手册》(上册),钟开斌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212页。

[37]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2-13页。

[38](美)希梅尔法布:《新旧历史学》,余伟译,北京:新星出版社,2007年,第41页。

[39]庞卓恒主编:《西方新史学述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89-290页。

[40]沈坚:《法国史学的新发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

[41]陈勇:《学科交叉、比较研究与世界史新态——当代世界史研究略议》,《历史教学问题》2003年1期。

[42](美)伊格尔斯(GeorgIggers):《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何兆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47、151。

[43](美)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从科学的客观性到后现代的挑战》,何兆武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147-149页。

[44]高毅:《法兰西风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

[45]沈松侨:《我以我血荐轩辕——黄帝神话与晚清的国族建构》,《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28期,1997年12月;黄东兰:《岳飞庙:创造公共记忆的“场”》,载孙江主编:《事件·记忆·叙述》(新社会史第1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

[46]王笛:《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李德英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王晓葵:《革命记忆与近代公共空间——从“黄花岗公园”到“广州起义烈士陵园”》,载黄东兰主编:《身体·心性·权力》(新社会史第2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

[47]李学智:《政治节日与节日政治——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国庆活动》,《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李恭忠:《“总理纪念周”与民国政治文化》,《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48]黄金麟:《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1895-1937)》,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陈蕴茜:《身体政治:国家权力与民国中山装的流行》,《学术月刊》2007年第9期。

[49]程美宝:《由爱乡而爱国:清末广东乡土教材的国家话语》,《历史研究》2003年第4期;王奇生:《北伐中的漫画与漫画中的北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50]刘军:《政治史复兴的启示——当前美国政治史学发展述评》,《史学理论研究》1997年第2期。

[51]王奇生:《民国研究主持人语》,《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选自李里峰:《中国政治的历史向度》,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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