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17年)

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17年)

中华民国六年丁巳

1.1(一二,八)

(1)以淞沪护军使第四师师长杨善德代吕公望为浙江督军,齐耀珊为浙江省长。

(2)以范源廉兼署内务总长。

(3)黎元洪派礼官向清帝溥仪贺年。

(4)胡适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文学改革刍议」,主白话体(2.1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

1.2(一二,九)

(1)四川省长戴戡到任(以督军罗佩金及川人熊克武、黄复生等反对,在重庆就职)。

(2)四川德阳县城被劫。

1.3(一二,一0)美公使芮恩施向日公使林权助函询中日南满铁路借款事(1.20林权助函覆,除四郑路外,无其他借款)。

1.4(一二,一一)

(1)蔡元培就北京大学校长职。

(2)安徽省长倪嗣冲及靳云鹏、徐树铮、吴光新、曾毓隽、丁士源与北方各省代表到南京,为冯国璋祝寿。

1.5(一二,一二)日使林权助致文外长伍廷芳,坚持于满蒙要地派驻警官,否则自由实行。

1.6(一二,一三)

(1)梁启超自上海到北京(商宪法、内阁及外交问题,过南京、徐州时曾晤冯国璋、张勋)。

(2)陈炯明应黎元洪召抵北京。

(3)任命第十师师长卢永祥为淞沪护军使(冯国璋主改为上海镇守使,并保荐前淮阳镇守使刘询,为段祺瑞所拒)。

(4)驻俄公使刘镜人报告,在华组织华工调查会,俾不致发生虐待等事。

1.7(一二,一四)

(1)安徽督军张勋,省长倪嗣冲邀集各省代表自南京到徐州,举行第三次徐州会议。

(2)四川检查使王芝祥抵成都。

(3)孙熙泽等之「宪法促成会」成立。

(4)蒙匪巴布扎布余党巴拉金陷呼伦贝尔。

(5)梁启超分晤日本公使林权助及段祺瑞。

1.9(一二,一六)

(1)第三次徐州会议,决定所谓解决时局办法(请总统罢斥佞人,取缔国会,拥护总理,淘汰阁员,促成宪法)。

(2)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演说改革方针。

(3)日本内阁决定与列强一致不干涉中国内政。

(4)众议院通过保利公司借款及收炼制钱两合同案(参院于十天后通过)。

(5)刘永福卒。

1.10(一二,一七)

(1)外蒙古自治政府派代表赴北京报聘。

(2)俄使又要求取消外蒙古选派国会议员。

(3)宪法审议会第一读会闭会,共开二十四次。

(4)蔡元培、李煜瀛、褚民谊等之「华工杂志」(半月刊)在巴黎出版(八年二月停刊)。

1.11(一二,一八)奉天抚顺煤矿爆炸。

1.12(一二,一九)

(1)外交总长伍廷芳覆拒1.5日使要求。

(2)法使抗议云南排法运动(谓受德人煽惑)。

(3)黎元洪邀梁启超、汤化龙、梁善济、蓝公武、徐佛苏、王家襄、吴景濂、王正廷、孙洪伊、谷钟秀、张耀曾等会商,盼国会早日完成宪法。

(4)众议院通过恢复地方自治案。

1.14(一二,二一)

(1)北京步军统领江朝宗派兵搜查前内务总长孙洪伊宅(孙旋即出京南去)。

(2)四川省长戴戡自重庆到成都(四川检查使王芝祥调停之结果)。

(3)广东省长朱庆澜向荷订立借款合同,款额三百万元(去年12.6由财政总长签字,本日由广东省议会通过)。

1.15(一二,二二)

(1)中法会勘滇越界。

(2)徐世昌世续燕国会议员,要求优待清室条件订入宪法。

(3)京汉铁路列车在新店大方桥出事(桥断),伤毙乘客十余人。

1.16(一二,二三)孙中山接受黎元洪特授之大勋位,以示合作。

1.18(一二,二五)国务会议通过内国交通公债条例草案,债额二万万元。

1.19(一二,二六)

(1)特任李烈钧(桓威)、胡汉民(智威)、柏文蔚(烈威)、陈炯明(定威)、李鼎新(曜威)、陈宧(毅威)、汤芗铭(信威)、周骏(翊威)、吕公望(怀威)为将军。

(2)任命孙传芳为第二师第三旅旅长(属王占元)。

(3)宪法会议审议完结。

1.20(一二,二七)

(1)交通银行总裁曹汝霖第一次与日本兴业台湾朝鲜三银行订立五百万元借款合同(西原借款之一,按西原龟三与日首相寺内正毅,藏相胜田主计交谊甚深,去秋以来,两度至北京)。

(2)冯国璋请改用债票收买上海所存烟土,以后作为药品官卖(依约三月底禁绝鸦片,沪烟商请展期,冯许之,因有是议)。

(3)令内务部迅订地方自治制度,及举行自治一切事宜。

1.22(一二,二九)

(1)中日郑家屯事件解决,中国承认惩办军官,赔偿日侨损失,奉天督军向日本都督道歉。

(2)成都滇军哗变(除夕兵变)。

1.24(一,二)安徽、河南、湖北地震(中心在霍山英山间)。

1.25(一,三)福建晋江兵变。

1.26(一,四)

(1)宪法会议开二读会。

(2)外交部向葡使抗议葡舰在澳门潭子湾停泊(该处界尚未定)。

1.27(一,五)

(1)英日谈判中国参战问题,日外相本野要求承继德在山东及赤道以北太平洋各岛之权利(2.3日大使珍田舍己正式提出)。

(2)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在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提议,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别为独立之大学,并重定大学年限。

(3)云南增设盐津县。

1.28(一,六)

(1)清庆亲王奕劻卒于青岛。

(2)山东民军首领吴大洲在北京被捕(判处无期徒刑)。

(3)交通部以中美借款内所订之株钦(株洲至钦州)铁路不足原定里数,另以周襄(周家口至襄阳)路补足之,归裕中公司承造。

1.29(一,七)外交部向法使抗议法人向广州湾居民征税(

每人每年四元)。

1.30(一,八)中华革命党通告党员,孙中山现无组政党意。

1.31(一,九)

(1)四国银行团伦敦本部会议大借款。

(2)改以七月一日起至次年六月末日为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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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一,一0)

(1)外交部接德国海上封锁通牒,本日起,采无限制潜艇袭击政策。

(2)陈独秀在「新青年」杂志发表「文学革命论」。

2.2(一,一一)日人在奉天梛汀县设警察所交涉起。

2.3(一,一二)

(1)令解除辛亥以后因政治问题被难者罪名。

(2)令拨款赈抚蒙古各旗。

(3)美国对德国绝交。

2.4(一,一三)

(1)外交部接美国2.3通牒,劝对德国取一致行动(美使当晚见黎元洪、段祺瑞,黎犹豫,段立表赞同)。

(2)任命许兰洲为黑龙江陆军第一师师长。

2.5(一,一四)

(1)召集特别外交会议(对德)。

(2)任命袁祖铭、何应钦、谷正伦等为黔军团长(属师长王文华)。

2.6(一,一五)国务会议议商对德问题,在未得美国允予财力帮助之保证前,不与采一致行动。

2.7(一,一六)

(1)国务院电驻日公使章宗祥,密探日本对华参战意见。

(2)日使照覆外交部,不允撤退厦门日警察所。

(3)江苏与洋药公所订立购买存土合同。

2.8(一,一七)

(1)美使芮恩施覆外交部,中国对德绝交后,美当于财政上援助中国。

(2)总统府会议,因段祺瑞、梁启超、汤化龙、谷钟秀等之主张,决对德抗议。

(3)陕西武关兵变。

2.9(一,一八)

(1)外交部以德国实行采用全部潜艇政策向德使辛慈抗议,同时答覆美国通牒,与之采一致态度(当日另由汪大燮及陆征祥分向日本及英俄使馆说明)。

(2)日本内阁决定支持美国对中国参战之劝导。

(3)谭人凤、章炳麟电北京政府,反对加入协约国。

(4)粤汉铁路武昌、蒲圻间通车。

2.10(一,一九)

(1)全体国务员出席参众两院,报告对德抗议事。

(2)财政部发行新辅币。

2.11(一,二0)

(1)日使告外交部,赞成中国对德抗议,并希望加入战团,惟谓此等重大事件,事前未与日本相商,颇觉遗憾。

(2)段祺瑞电章宗祥,对德问题愿诚意与日本接洽。

(3)梁启超访日英公使。

(4)北京征兵学会成立,王士珍为会长。

2.12(一,二一)

(1)日外相本野一郎晤章宗祥,劝中国加入协约国,促速决断。

(2)冯国璋电北京,不以对德抗议为然,主张中立。

(3)陕北匪陷保定、延州、安定等县。

2.13(一,二二)

(1)日外相本野一郎与协约国驻日大使商中国参战问题,要求继承德在山东权利。

(2)梁启超访英国大使,赞成中德绝交(德使辛慈说段祺瑞,劝中国中立)。

(3)黎元洪电询各省以对外方针。

(4)万国改良会在上海开禁烟大会,商讨政府收购烟土事。

2.14(一,二三)

(1)阁议议决如德国潜艇再袭击中立船只时,即与德断绝国交,并向协约国要求增加关税,缓付庚款(2.15对日提出)。

(2)汪兆铭、王宠惠自北京往南京,与冯国璋商对德绝交事(

汪等赞成)。

(3)张勋电黎、段,反对与德绝交。

2.15(一,二四)蒙匪自呼伦贝尔进犯洮南。

2.16(一,二五)

(1)英日换文,英允赞助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诸岛。赤道以南诸岛归由英国接管(一作2.14)。

(2)西原龟三奉日首相寺内正毅之命,三至北京(晤曹汝霖,次日晤梁启超)。

(3)段祺瑞力主加入协约国,黎元洪表示反对。

(4)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成立。

2.17(一,二六)

(1)内阁开对德秘密会议。

(2)奉天第二十八师师长冯德麟,第二十七师旅长汤玉麟、汲金纯等,挟制张作霖,反对警察厅长王永江等(此事约发生于2.12,王即辞职)。

(3)山东潍县民军改编之旅长朱霁青为督军张怀芝拘押,所部解散。

(4)云南督军唐继尧电告克复喇井场兰坪县,败自称天主皇帝之匪徒。

(5)武昌大火。

2.18(一,二七)广东南雄兵变。

2.19(一,二八)

(1)德政府通知中国驻德公使颜惠庆,拒绝中国2.9抗议。

(2)日外相本野照会俄法大使,要求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群岛。

(3)国务院开外交委员会议。

(4)宗社党人在北满洲组织黑风会,图谋不轨。

2.20(一,二九)

(1)俄驻日大使覆日外相,允许其2.19要求。

(2)冯国璋自南京北上,约同安徽省长倪嗣冲到徐州与张勋会谈。

(3)陕西省长李根源到任(前因督军陈树藩反对,久滞京中)。

(4)国会拒绝逮捕宪法会议斗殴伤人议员。

2.21(一,三0)

(1)孙中山之「民权初步」成书。

(2)西原龟三游说段祺瑞参战,日本允予财政援助。

2.22(二,一)

(1)日外相本野连促中国与德绝交,并以诚意对日。

(2)陆征祥代表段祺瑞访协约国公使,商对德绝交条件(改订关税,延付庚子赔款)。

(3)合并广西向武、都康、上映三土司,设向都县。

2.23(二,二)冯国璋到北京,商对德问题及收买上海烟土事。

2.24(二,三)

(1)法使康悌代表协约各国,通知外部,如对德正式绝交,允考虑中国之条件。

(2)北京使馆区德奥驻军解除武装。

(3)安徽湖北等省复地震(以霍山、麻城、罗田为剧烈)。

2.25(二,四)

(1)冯国璋与段祺瑞、徐世昌、王士珍会谈。

(2)中国禁烟会在上海成立,请废收买烟土约(冯国璋与土商所订)。

(3)国民外交后援会在北京成立。

(4)总统府秘书长丁世峄辞职,以夏寿康继。

(5)四川建昌道黑夷滋事。

2.26(二,五)

(1)阁议决定加入协约国。

(2)英国在山东招华工赴欧参战。

(3)奉天第二十八师冯德麟自北镇撤退(传张作霖将借日军对付)。

2.27(二,六)

(1)特任熊希龄为平政院院长,改派汪大燮前往日本呈递大勋章(3.11前往)。

(2)外交总长伍廷芳反对加入协约国。

(3)总统府开外交临时会议,黎元洪、冯国璋、段祺瑞、徐世昌、王士珍、梁启超、荫昌出席,商对德问题。

(4)日报载陆宗舆往日运动复辟(陆系徐世昌所遣)。

(5)日本在内蒙赤峰添设领事馆。

2.28(二,七)

(1)协约国公使连日会议,劝中国加入战团(本日致文外部),以缓付赔款,改正关税等事为条件。

(2)段祺瑞派陆征祥访协约国公使,商中国参战权利与义务。

(3)全体阁员谒总统,说明对德外交方针,由绝交而宣战,再行加入协约。黎元洪主先征国会同意,认绝交宣战,尚非其时。

(4)国会议员马君武等三百余人电各省督军省长议会商会,反对对德绝交宣战。

(5)赵尔巽到渖阳,调解张作霖、冯德麟之争(奉天军吴俊升、马龙潭及省议会、商务总会亦多方调解)。

(6)四川打箭炉大火,全城焚毁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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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二,八)

(1)法日换文,法国同意日本继承德人在山东权利,日应使中国参战。

(2)据报,法舰「亚多斯」被德潜艇击沉,死华工五百余人。

(3)德使辛慈访徐树铮,劝中国勿加入协约国。

(4)美国实业团到上海,考察商务。

(5)添设吉林扶农镇守使。

(6)李剑农等主办之「太平洋」杂志(月刊)在上海出版。

3.2(二,九)段祺瑞将对德外交关系经过及准备,报告参众两院外交委员会(德使辛慈曾加以贿赂运动议员反对)。

3.3(二,一0)

(1)国务会议决定对德绝交(并密告日政府)。

(2)山西大同兵变。

3.4(二,一一)

(1)段祺瑞及全体国务员在总统府会议对德问题,即请总统黎元洪令驻协约国公使,向驻在国政府(主要为日本)磋商与德国绝交条件,黎主绝交案应先俟国会同意,段即日辞职赴天津(翌日黎即派汤化龙挽留)。

(2)章炳麟在上海发起亚洲古学会。

3.5(二,一二)

(1)段祺瑞电各省详述辞职理由。

(2)黎元洪召见全体阁员,令照常供职,并请冯国璋赴天津挽段祺瑞。协约国公使访外交部,对段祺瑞辞职表关怀。

(3)日俄换文,俄允赞助日本继承德人在山东之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群岛。

(4)山西大同警备队哗变。

3.6(二,一三)段祺瑞因冯国璋劝挽,回京供职(黎元洪允不干涉对德外交)。

3.7(二,一四)政府电驻协约国公使,向驻在国声明中国已决定对德绝交,并磋商条件。

3.8(二,一五)

(1)国会议员马君武,以梁启超干与外交,陷中国于危险地位,向政府提出质问,请予注意。

(2)国务院电令章宗祥与日本秘密商中国参战条件(缓付庚款十年,增加关税百分之五,解除辛丑条约与所属文书中对于天津附近中国不得驻兵及使馆区、京津铁路之规定)。

(3)以俄认唐努乌梁海属俄,外交部令驻俄公使刘镜人抗议。

(4)美国广益公司与日本兴业银行订立山东江苏运河共同借款合同。

(5)成都军警冲突。

3.9(二,一六)

(1)孙中山电参众两院,反对加入协约,并电英首相路德乔治阻止劝诱中国参战。

(2)段祺瑞招待参众两院议员,说明对德绝交案。

(3)日人在济南贩卖制钱,不服查验,开枪击伤警察,捕去巡长,并滋闹兵工厂。

3.10(二,一七)

(1)众议院通过对德绝交案(协约国曾以金钱运动议员赞成)。

(2)上海总商会电请中央对欧战保守中立。

(3)唐绍仪、温宗尧、章炳麟等电参众两院,反对加入协约。

(4)德使辛慈覆外交部抗议,谓潜艇政策对中国毫无影响,碍难取消封锁战略。

3.11(二,一八)

(1)参议院通过对德绝交案。

(2)梁启超谒黎元洪,商对德问题。

(3)冯国璋离北京回南京。

3.12(二,一九)

(1)广东省长向日本台湾银行订借日金三百万元,以该省士敏土厂作抵(前与荷商所订借款合同未履行付款)。

(2)日本内阁决定如中国参战可缓付庚款至大战终止,关税按实价征收百分之五,大战期间中国军队出入天津附近。

(3)章士钊之「甲寅月刊」主设不管部国务员。

(4)俄国革命,推翻沙皇(即二月革命,俄历为二月二十七日)。

3.13(二,二0)

(1)国务院组织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以王士珍、熊希龄、陆征祥、汪大燮、孙宝琦、曹汝霖、夏诒霆、梁启超、汪兆铭、王宠惠、魏宸组为评议员。

(2)康有为通电反对与德绝交。

3.14(二,二一)

(1)公布与德国绝交令,并布告全国。

(2)外交总长伍廷芳照会德使辛慈,与德政府断绝现有外交关系。

(3)外交总长伍廷芳与协约国公使谈判对德绝交后之条件,各公使提出质问数事。

(4)财政部通告各省及各部税务处,停付德款,暂存中国银行(协约国要求存外国银行)。

(5)令驻德公使颜惠庆下旗回国,在德利益由丹麦代表(德国在华利益由荷兰代表)。

(6)安徽督军张勋通电反对对德宣战。

(7)教育部改编大学制年限,定预科二年,本科四年,设文理二科,其法农工商医等科独立另设。

3.15(二,二二)

(1)外交总长伍廷芳呈请辞职。

(2)海军部将海军编为巡洋、长江、练习三舰队,分驻上海、南京、福建。

(3)日本于奉天通化设安东领事馆分馆。

3.16(二,二三)

(1)接收天津德国租界,更名为特别区,并收管上海厦门等处之德国商船。

(2)政府通令各省,对德绝交未宣战,仍应照常保护德侨。

(3)湖北督军王占元通电反对对德宣战。

(4)派交通次长赴日本参与4.1之中日铁路联络运输会议。

(5)俄国临时政府成立。

3.17(二,二四)

(1)赴日特使汪大燮晋见日本天皇。

(2)上海法领事解散德人在法租界所设之同济医工学校。

(3)德炮舰「青岛」号在广东黄埔自行炸沉。

3.18(二,二五)

(1)接收汉口德租界,改为特别区。

(2)财政部通告停付德款。

(3)哈尔滨道尹同情俄国革命之俄人(左翼社会党人)成立临时行政筹备处(即共和行政委员会),反抗中东路总办霍尔瓦特。

3.19(二,二六)

(1)英、法、日、俄、义、比、葡七公使致外交部觉书,劝中国加入协约。

(2)奉天新民屯兵变(张作霖免第五十三旅汤玉麟职)。

3.20(二,二七)

(1)荷兰公使照会外交部代德国照料在华利益。

(2)外交部答覆3.14协约国公使之质问(各公使不满)。

(3)法人在华续招华人赴欧。

(4)全国警务会议开幕。

3.21(二,二八)协约国各公使照会外交部,中国加入协约后,各国将以善意商中国所提条件。

3.22(二,二九)广东督军陆荣廷到南京,晤冯国璋(3.24过徐州,晤张勋)。

3.23(闰二,一)

(1)日本以最近与英法俄秘密换文通知义大利,征取其赞同。

(2)全国商会联合会所组织之保利银公司解散。

3.25(闰二,三)

(1)交通部与日使订定胶州湾租借地邮电暂行办法(五月四日换文)。

(2)德国公使辛慈离北京,取道上海回国。

(3)陕西蓝田兵变。

3.26(闰二,四)

(1)梁启超致书国际政务评议会,主速向德奥宣战(各团体多反对)。

(2)广东督军陆荣廷到北京。

3.27(闰二,五)

(1)日外相本野连日与章宗祥商谈中国参战条件。

(2)外交总长伍廷芳三上辞职书。

(3)段祺瑞派之靳云鹏、李国筠等合平社、澄社、宪政会、新民社、衡社、静庐、正社、友仁社、宪法协议会、苏园等十一政团组织「中和俱乐部」(安福俱乐部之前身,一说成立于3.15或3.25)。

3.28(闰二,六)

(1)举行文官普通考试。

(2)国务会议议决德国领事裁判权由荷领事代理。

(3)内务部公布管理津汉德租界暂行章程。

(4)公使团要求将停付之德国赔款存放外国银行。

(5)上海同济医工学校教育部收为官办,移设吴淞。

(6)陆荣廷谒黎元洪、段祺瑞。

3.29(闰二,七)

(1)外交部照会俄使库达摄夫,承认俄国临时政府。

(2)财政部通令各省整理内外债款。

(3)国会咨请政府不得收买上海存土。

(4)陆荣廷入清宫谒溥仪,赐紫禁城骑马。

3.30(闰二,八)

(1)法使康悌向外交部抗议1916.9.30中美铁路合同(以衡州至钦州之路线经广西)。

(2)中华革命党通告党员,准备恢复国民党名称。

3.31(闰二,九)

(1)依中英以十年为期之禁烟条约,本日止应将鸦片禁绝。

(2)康有为致书黎元洪段祺瑞,反对对德宣战。

(3)任命高而谦为外交次长(代刘式训)。

(4)任命李开侁为库伦都护使,并充办事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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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闰二,一0)

(1)上海租界各烟土店闭歇。

(2)俄兵屡在吉林中东路一带抢劫华商,伤毙人命,吉林省长电外交部交涉。

(3)第十六混成旅旅长冯玉祥免职,以杨桂堂继任(时冯部驻丰台,冯与段祺瑞左右傅良佐交恶)。

4.2(闰二,一一)广东省长续借日本台湾银行三百万日元。

4.3(闰二,一二)

(1)美孚公司以陕西延长油矿开采无效,请停办,由熊希龄呈请废约。

(2)孙中山呈农商部,请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核准备案。

4.4(闰二,一三)

(1)荷兰公使抗议,收回德国在华租界。

(2)法国招募华工一批(一百六十人),自上海赴欧洲。

4.5(闰二,一四)驻丰台之第十六混成旅官兵反对新任旅长杨桂堂,声言与冯玉祥同进退(冯仍留任)。

4.6(闰二,一五)美国对德宣战。

4.8(闰二,一七)

(1)冯国璋电政府,反对加入协约,在京时赞成绝交,系调停府院,非出本心。

(2)章宗祥再与日外相本野商谈中国参战条件。

4.9(闰二,一八)段祺瑞电召各省督军来京开会,商定外交大计。

4.10(闰二,一九)

(1)特任陆荣廷为两广巡阅使,陈炳焜署广东督军,谭浩明署广西督军。

(2)阁议讨论对德宣战问题,意见不同,无结果。

4.11(闰二,二0)

(1)举行故勋一位陆军上将黄兴蔡锷国葬(蔡于十二日,黄于十五日,均葬长沙)。

(2)美使通告外交部,美国与德宣战(4.6美国会通过)。

4.13(闰二,二二)奉天郑家屯日兵撤退。

4.14(闰二,二三)津浦铁路发现订购机车舞弊案。

4.15(闰二,二四)

(1)各省督军及代表应段祺瑞召,相继到京。

(2)陆荣廷离北京回广东(不肯参加段祺瑞之军事会议)。

4.16(闰二,二五)商人控财政总长陈锦涛于炼铜厂受贿。

4.17(闰二,二六)参议院常会向国务院质问收买烟土、炼铜厂、津浦路购车三贿案。

4.18(闰二,二七)

(1)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殷汝骊,因炼铜厂事受贿,均免职,交法庭办理(殷汝骊逃匿),以次长李思浩代理部务。

(2)四川第二师师长刘存厚联合被裁之第四师师长陈泽沛,藉口裁兵不公,攻击四川督军罗佩金(滇军),战于成都(段祺瑞严命罗佩金裁军,罗拟撤换刘存厚不成,2.27命刘陈将所部队伍分别裁遣,限3.10办竣,刘陈抗不遵行。4.15罗将陈师卢师谛旅遣散,省长戴戡与刘陈暗结,不为罗助,段复从中挑拨)。

(3)四川懋功夷匪汉奸为乱,屠杀汉夷千余人。

4.19(闰二,二八)

(1)川军旅长刘湘、但懋辛、刘成勋,团长邓锡侯、田颂尧、赖心辉、向传义、吕超通电攻击罗佩金。

(2)成都滇军退守皇城,成都城内大火,焚民房三千余户,死伤千余人。

(3)交通总长许世英下令取消津浦路购车合同。

(4)国史馆暂行停办。

4.20(闰二,二九)

(1)特任罗佩金、刘存厚为超威、崇威将军,以戴戡(黔军)暂行兼代四川督军,刘云峰接任四川第二师师长。

(2)成都英法日领事调停战事,刘存厚仍继续攻击滇军,刘文辉之混成旅抵省助刘存厚。

(3)驻英法大使函国务院,质问1916.9.30中美铁路合同。

4.21(三,一)四川省长戴戡调停川滇军之战无效。

4.22(三,二)

(1)津浦路局长童盐临以购车舞弊,交法庭惩戒。

(2)川军第三师钟体道与滇军战于简阳。

4.23(三,三)特派王人文为四川查办使,并严令川滇各军不准再滋事端。

4.24(三,四)

(1)以刘存厚仍攻四川督署,免职查办,令川滇军即日开出成都,将驻川滇军改为陆军第十四师(4.28任顾品珍为师长)。

(2)唐继尧电责北京政府处置川事不公。

(3)委任各省长都统监督司法行政事宜。

4.25(三,五)段祺瑞召集之军事会议(督军团)开幕,到有山西督军阎锡山,河南督军赵倜,山东督军张怀芝,江西督军李纯,湖北督军王占元,吉林督军孟恩远,直隶督军曹锟,福建督军李厚基,安徽省长倪嗣冲,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绥远都统蒋雁行,晋北镇守使孔庚,及其他各省代表共二十余人。

4.26(三,六)督军团一致主张对德宣战。

4.27(三,七)

(1)段祺瑞电令章宗祥以各省督军赞成宣战案通知日本。

(2)众议院通过以李经羲为财政总长(参院亦通过)。

(3)任命朱岳秀为陕北镇守使。

4.28(三,八)罗佩金离成都赴自流井。

4.30(三,一0)

(1)四川省议会通电责戴戡假名中立,阴谋取利。

(2)匪陷陕西宜君延长。

(3)与刺宋教仁案有关之要犯洪述祖在上海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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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三,一一)

(1)国务会议决对德宣战(是日仅有段祺瑞及谷钟秀、张耀曾、程璧光出席,督军团倪嗣冲、张怀芝等列席,力主宣战)。

(2)美国务卿兰辛覆法大使4.21函,申明对华门户开放政策。

(3)日商在长沙设立之中日银行开幕(滥发纸币,湘人反对,旋即宣告暂停营业)。

(4)广西陆军模范营成立于南宁,马晓军任营长(白崇禧、黄绍竑、黄旭初均属之)。

5.2(三,一二)

(1)英日法俄公使访外交部,促速决定参战方针。

(2)督军团代表倪嗣冲、张怀芝、李厚基等晋见黎元洪请求对德宣战。

(3)滇军全部自成都南退简阳、自流井、叙州。

(4)特任李经羲为财政总长。

5.3(三,一三)

(1)段祺瑞燕国会议员疏通对德宣战案。

(2)日公使林权助谒黎元洪,谓中国参战须举国一致,如发生政变,日本亦同其利害。

(3)准交通总长许世英辞职(因津浦路购车舞弊事,以权量暂行代理)。

5.4(三,一四)

(1)督军团倪嗣冲、张怀芝、王占元等燕国会议员(由李厚基致词,主对德宣战)。

(2)中日订立胶州湾租借地邮电暂行办法。

(3)前交通总长许世英因有纳贿嫌疑,被京师高等检察厅传讯。

(4)任命张景惠为陆军第二十七师第五十三旅旅长(代汤玉麟)。

5.6(三,一六)

(1)国民外交后援会在北京中央公园开演说大会,朱念祖、张嘉森、汤化龙、孙润宇、李厚基等均主对德国宣战。

(2)王宠惠奉政府命抵上海,晤孙中山、唐绍仪,疏通对德问题意见(5.8 返京)。

(3)王正廷、褚辅成等反对参战,与张继、吴景濂等之益友社(宪政商榷会中之一政团)分离,另组政余俱乐部。

5.7(三,一七)

(1)国务院向众议院咨送对德宣战案。

(2)库伦都护使陈箓离库伦回京。

5.8(三,一八)

(1)众议院开秘密会议,商对德宣战案。

(2)梁启超发表「外交方针质言」主对德奥宣战。

(3)第三次远东运动会在东京开幕(5.13闭幕)。

(4)京剧名演员谭鑫培卒于北京,年七十一。

5.9(三,一九)戴戡就任代理四川督军。

5.10(三,二0)

(1)众议院开全院委员会,审查对德宣战案,段祺瑞嗾使公民请愿团包围该院(靳云鹏、傅良佐指挥),迫于当日通过该案,殴打反对派议员,百端辱詈,众院即改开大会,请段祺瑞等出席,公民团始散。

(2)吉林增设勃利县。

5.11(三,二一)

(1)黎元洪令究办在众议院滋事之人。

(2)外交总长伍廷芳、司法总长张耀曾、农商总长谷钟秀、海军总长程璧光因国会议员被辱事,提出辞职。

(3)孙中山、岑春烜、唐绍仪、章太炎、温宗尧联电黎元洪请惩办滋扰众议院之伪公民。

5.12(三,二二)国务会议例会不成。督军团集议,决定留京。

5.13(三,二三)督军团分别邀宴各省国会议员,盼通过参战案。

5.14(三,二四)

(1)孙中山等再电黎元洪请严惩滋扰众议院暴徒之主使者。

(2)美公使芮恩施分晤黎元洪、段祺瑞,黎谓段已失去国会信任,督军并不一致拥段,段谓无法与国会合作,政府对日本应取友好态度,但不让与主要权利。

(3)日首相寺内致意段祺瑞,先稳固自己地位,再图参战。

(4)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到徐州,晤张勋。

5.15(三,二五)国务院再以对德宣战案咨众议院。

5.16(三,二六)

(1)黎元洪商请王士珍组阁,王谢绝。

(2)冯国璋通电,指摘滋扰国会事件。

(3)孙中山电北京民友会、政学会、丙辰俱乐部及国会议员,反对对德宣战。

(4)黑龙江增设龙门、绥楞、通北、泰来、漠河五县。

(5)俄国临时政府改组,克伦斯基任总理。

5.17(三,二七)

(1)督军团代表李厚基、张怀芝谒黎元洪,请解散国会。

(2)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到南京,晤冯国璋(次日到上海)。

5.18(三,二八)

(1)国务院三次以对德宣战案咨众议院,请速决。

(2)范源廉自天津回北京,徐世昌不允入都(黎元洪迎徐往京调停)。

5.19(三,二九)

(1)众议院以内阁阁员多辞职,且催议咨文乃用国务院名义,非总统提出,法律不合,议决缓议对德宣战案,须先改组内阁。

(2)吉林督军孟恩远、湖北督军王占元、山东督军张怀芝、直隶督军曹锟、福建督军李厚基、河南督军赵倜、山西督军阎锡山、江西督军李纯、安徽省长倪嗣冲、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绥远都统蒋雁行,及奉天督军张作霖(代表杨宇霆)、浙江督军杨善德、陕西督军陈树藩、黑龙江督军毕桂芳、甘肃督军张广建、新疆督军杨增新、江苏督军冯国璋、贵州督军刘显世、云南督军唐继尧、湖南督军谭延闿之代表请国务院转呈总统,解散国会,改制宪法。

(3)总统府国务院同派专员往天津劝徐世昌入京(徐仍不允)。

(4)昨日英文京报刊载段祺瑞与日本接洽一万万元借款(二千万由日人代行整理兵工厂,八千万请日本军官练兵),指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来华,与此事有关云,本日该报主笔陈友仁被捕。

5.20(三,三0)

(1)张勋通电,响应督军团改组国会主张。

(2)段祺瑞对各督军解散国会呈文,决定不退亦不批。

(3)黎元洪与国会各政团领袖汤化龙、谷钟秀、吴景濂、王正廷等商讨督军团呈文。

5.21(四,一)

(1)黎元洪告孟恩远,请解散国会于法无据,惟有请段祺瑞辞职一途。

(2)督军团与段祺瑞会议,当晚即出京赴天津转往徐州(应张勋邀)。

(3)前清陕甘总督升允自南京到上海,晤郑孝胥等,商宣统复辟事。

5.22(四,二)

(1)黎元洪催各督军速归任。

(2)黎元洪宴美使芮恩施及宪法顾问韦洛贝,表示决免段祺瑞职。

(3)曹汝霖分访美使芮恩施、法使康悌,询对督军团态度,盼予支持,不得要领。

(4)段祺瑞向黎元洪提出改组内阁计划。

(5)四川懋功匪僧若巴为乱,称通治皇帝。

5.23(四,三)

(1)免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段祺瑞职,令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国务院总理,张士钰代理陆军总长。

(2)黎元洪电各省述免段职原因,并声明请徐世昌出任总理,王士珍继任陆军总长。

(3)特派王士珍为京津一带临时警备总司令,江朝宗、陈光远为副司令。

(4)段祺瑞通电免职令未经副署,将来地方及国家因此发生影响,一概不能负责,即出京赴津。

(5)倪嗣冲、张怀芝、赵倜、李厚基等自天津到徐州,与张勋会议,段祺瑞之代表徐树铮亦参加(第四次徐州会议,曹锟、李纯、孟恩远、王占元未到)。

(6)黑龙江都鲁河兵变。

5.24(四,四)

(1)张勋电黎元洪,谓各省以中央首先破坏法律,群情愤激,惟有自由行动。

(2)宁夏护军使马福祥捕获伪称「统绪皇帝」之甘肃匪首吴生彦(生彦封卢占魁为大元帅,在甘蒙边境滋扰)。

(3)任命权量署交通次长仍代理部务。

(4)任命王承斌为直隶第一混成旅旅长。

5.25(四,五)

(1)黎元洪向国会提出李经羲为国务总理(是日黎亲自敦劝王士珍,王推荐李经羲,黎亦欲借李以联络张勋)。

(2)代理总理伍廷芳通电,谓免段祺瑞职令与约法并无抵触。

(3)段芝贵、丁士源、林长民自天津赴徐州。

5.26(四,六)

(1)安徽省长倪嗣冲宣称段祺瑞免职为非法,即行独立与中央脱离关系。

(2)云南督军唐继尧电北京,反对督军团。

(3)众议院通过李经羲为国务总理(翌日参议院亦通过)。

5.27(四,七)黎元洪电请梁启超来京(梁谢绝),并通电说明请李经羲组阁经过(初请徐世昌,未获允诺,继请王士珍,亦辞)。

5.28(四,八)

(1)特任李经羲为国务总理。

(2)刘廷琛、胡嗣瑗到徐州,与张勋商复辟。

(3)绥远口北司令兼旅长王丕焕杀都统署副官长,代理都统张凤朝,自任都统(都统蒋雁行在京)。

5.29(四,九)陕西督军陈树藩、河南督军赵倜、省长田文烈宣告与中央脱离关系。

5.30(四,一0)

(1)浙江督军杨善德、省长齐耀珊宣告独立。

(2)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宣告与中央脱离关系(5.28曾电诋国会及黎)。

(3)张勋电天津徐世昌段祺瑞,反对组织临时政府(段与研究系谋拥徐为临时政府大元帅)。

(4)冯国璋声称各省反对中央,已去电劝阻。

(5)研究系、交通系人物均离北京。

(6)日本报纸盛传美国贷款二十五万元支持黎元洪以抗段祺瑞。

(7)吉林扶余驻军两连改易警察服装,以警备队名义进入哈尔滨,保护商民。

(8)湖南督军谭延闿通电主调停各省与中央之事。

5.31(四,一一)

(1)众议院议长汤化龙(研究系)辞职,吴景濂继任(时参众两院研究系议员去者甚多)。

(2)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怀芝,黑龙江督军兼署省长毕桂芳,帮办军务许兰洲宣告独立。

(3)倪嗣冲电阻李经羲就国务总理任。

(4)黎元洪邀集王士珍、张绍曾、陈光远会议,商对倪嗣冲等叛乱事。

(5)黎元洪通电各省表明态度,如动摇国本,招致内乱,将不惜一死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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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四,一二)

(1)直隶督军曹锟、省长朱家宝、福建督军李厚基、上海护军使卢永祥、第二十师师长范国璋宣告与中央脱离关系。

(2)徐州十三省区联合会电请黎元洪退职。

(3)召安徽督军张勋来京,共商国是。

(4)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

6.2(四,一三)

(1)独立各省在天津设立总参谋处,以雷震春为总参谋(美使芮恩施曾嘱福开森等作直接而非正式劝告)。

(2)张勋电黎元洪,以解散国会为罢兵交换条件。

(3)湖北督军王占元电请黎元洪解散国会以息政潮。

(4)粤、滇、桂、川、黔督军通电拥护中央,声讨叛逆。

(5)江朝宗监视黎元洪。

(6)令内务次长张志潭、教育次长袁希涛暂行代理部务(范源廉离京)。

(7)法使康悌代表外交团访伍廷芳,诘以中国政府有无安定时局能力。

(8)美使芮恩施电国务卿,如军人推翻黎元洪,中国南北势将分裂,列强共同调解或可挽救。

6.3(四,一四)

(1)副总统冯国璋向国会提出辞职(冯持中立态度,为舆论所指责)。

(2)督军团拟在天津组织临时政府,以徐世昌为大元帅。

(3)山西督军阎锡山独立。

(4)南京火药库爆炸。

(5)湖南芷江、麻阳等县水灾。

6.4(四,一五)

(1)美国务卿兰辛命芮恩施劝告中国内部应先联合一致,对德宣战乃次要问题,并请英法日三国一致行动。

(2)江西督军李纯自天津入京调停时局(6.6离京南返)。

(3)绥远旅长王丕焕独立,自任都统。

6.5(四,一六)

(1)黎元洪拟辞职,电请冯国璋入京,冯不允。

(2)伍廷芳请美使芮恩施转电美国总统,请即发布声明支持黎元洪,并盼英法取同一态度。

(3)美使芮恩施依6.4兰辛训令向外交部提出劝告(日本不满)。

(4)伦敦美大使巴日照会英外部,请共同劝告中国。

(5)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抵北京(次日谒黎元洪)。

(6)倪嗣冲在蚌埠告大陆报记者,张勋进京,将推倒黎元洪,以图复辟。

(7)撤消津京警备总司令(张勋之要求)。

(8)海军总长程璧光赴沪,处理海军事务(旋回京)。

(9)李经羲三辞国务总理。

(10)陕西、山西、福建省长李根源、孙发绪、胡瑞霖相继为该省督军所逐。

6.6(四,一七)

(1)美使芮恩施电告美国务卿,如中国分裂,受益者祇有日本。

(2)东京美代办及巴黎美大使分别照会两国外交部,请共同劝告中国维持一统一而能负责之政府。

(3)日本政府成立紧急外交调查会。

(4)张勋告大陆报记者,否认帝制,黎元洪已允解散国会,段祺瑞不必复职。

(5)天津总参谋处以争论复辟共和问题,互殴。

(6)参议院议长王家襄(研究系)辞职。

(7)孙中山电陆荣廷、唐继尧等共起讨逆救国。

(8)章炳麟电诋冯国璋不讨伐叛逆倪嗣冲、张勋等。

(9)孙中山、章炳麟通电讨伐叛督。

6.7(四,一八)

(1)张勋自徐州北上,并通电独立各省,盼一致进行,出发军队,应勿再进扎。

(2)曹汝霖代表督军团与北京公使团接洽,公使团不承认天津政府。

(3)熊希龄通电反对清帝复辟。

(4)令农商次长文群暂行代理部务。

6.8(四,一九)

(1)张勋自徐州率所部五千余人(辫子兵)至天津,要求黎元洪于三日内解散国会,否则不负调停之责(日本支持张勋行动)。

(2)天津各国领事警告天津总参谋处,注意辛丑条约。

(3)总统府秘书长夏寿康自津告黎元洪,谓徐世昌、段祺瑞仍均主解散国会。

(4)孙中山再电粤桂滇黔川湘各省克日誓师讨逆。

(5)陆荣廷通电拥护共和。

(6)令司法部次长徐谦暂行代理部务(张耀曾请假)。

6.9(四,二0)

(1)冯国璋通电响应熊希龄反对复辟电。

(2)张勋派兵二千自天津开赴北京。

(3)唐继尧通电拥护黎元洪,维持共和立宪。

(4)俄使库达摄夫呈递俄临时政府国书。

6.10(四,二一)孙中山、章炳麟电黎元洪及西南各省,主严惩祸国罪魁徐世昌、段祺瑞、冯国璋、张勋、梁启超、汤化龙、熊希龄。

6.11(四,二二)

(1)天津方面连催黎元洪下解散国会令,伍廷芳拒不副署。

(2)广州陈炳焜、李烈钧、陈炯明、朱庆澜会议,决讨伐祸首,拥护共和。

6.12(四,二三)

(1)准外交总长伍廷芳免代理国务总理职,以步兵统领江朝宗暂代国务总理。

(2)海军总长程璧光通电劝告各省速取消独立。

(3)美使芮恩施电告国务卿,谓日本报纸传播美国干涉中国内政,助黎免段。

(4)日本国民外交大会在大阪开会,主维护中国共和。

6.13(四,二四)

(1)黎元洪下令解散国会,并通电宣布苦衷。

(2)伍廷芳离京南下(通电拒绝副署解散国会令情形)。

(3)张勋晤徐世昌,商复辟事。

(4)日本派石井菊次郎为赴美特使。

6.14(四,二五)

(1)张勋自津到京,李经羲、张镇芳、段芝贵、雷震春同行。

(2)奉天督军张作霖通电,主仍拥段祺瑞为国务总理。

(3)孙中山派胡汉民至粤,商讨逆护法(时驻粤滇军将领李烈钧、张开儒等组滇粤联军,推朱庆澜为总司令)。

(4)英外部拒绝美国共同劝告中国之请。

(5)北京烟酒商业银行开业。

6.15(四,二六)

(1)张勋晤黎元洪,商定解决时局办法(组织责任内阁,召集宪法会议,改良国会规则,赦免政治犯,摒退公府佥士)。

(2)倪嗣冲反对十三日黎元洪通电,认黎无悔祸诚心。

(3)曹锟、阎锡山等分别通电,推王士珍组阁。

(4)日驻美大使佐藤照会美国务卿兰辛,日本在华有卓越之政治经济利益,但避免干涉中国内政(覆拒6.6美照会),佐藤并声称日本对华有特殊关系,要求重予保证。

(5)「民铎」杂志在上海出版。

6.16(四,二七)

(1)司法次长徐谦辞职,任命江庸署司法次长代理部务。

(2)张勋着红顶花翎黄马褂,谒清帝溥仪。

(3)张勋、王士珍联电为李经羲内阁疏通。

(4)倪嗣冲、张怀芝、赵倜等反对李经羲组阁,主段祺瑞复职。

(5)陆荣廷通电,维持共和,拥护元首。

(6)孙中山派戴传贤自上海赴日本(曾晤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

(7)黑龙江帮办军务兼师长许兰洲迫走毕桂芳,自任督军(毕于6.14通电下野)。

6.17(四,二八)

(1)冯国璋等电复王士珍、张勋,谓对内阁无成见。

(2)康有为通电,主废约法。

(3)胡汉民自广州赴广西晤陆荣廷,商讨逆事(7.22离南宁返粤)。

6.18(四,二九)

(1)张勋电各省取消独立。

(2)广州各界举行公民大会,要求广东督军出师北伐。

6.19(五,一)

(1)旅沪参众两院议员通电认解散国会命令无效。

(2)直隶、河南、安徽、陕西声明取消独立。

(3)帮办奉天军务第二十八师师长冯德麟应张勋之约到北京。

(4)孙中山通告中华革命党员,速行筹款,兴师讨贼,维持共和。

6.20(五,二)

(1)广东督军陈炳焜、广西督军谭浩明宣告国会未经恢复以前,暂行自主。

(2)奉天、山东、山西、浙江声明取消独立(张怀芝仍反对李经羲组阁)。

6.21(五,三)

(1)天津各省军务总参谋处宣告解散。

(2)海军总长程璧光又赴沪。

6.22(五,四)

(1)张勋访日使林权助,密谈四小时。

(2)段祺瑞电劝王士珍组阁。

(3)福建、甘肃声明取消独立。

(4)黑龙江旅长英顺、巴英额通电不承认许兰洲为督军。

(5)广东开弛赌禁筹饷。

6.23(五,五)

(1)张勋遍访各国公使。

(2)程璧光在上海召集海军将领会议,拥护总统国会约法,反对督军团叛变(上海德国总领事以金钱助孙中山、唐绍仪,策动海军反抗段祺瑞,经手人为曹亚伯)。

(3)江西吉安赣州水灾。

6.24(五,六)

(1)特任李经羲兼财政总长,王士珍为陆军总长,仍兼参谋总长,萨镇冰为海军总长。

(2)特派程璧光为海军总司令。

(3)广东督军陈炳焜派高雷镇守使林虎为接收警卫军专员(警卫军为省长朱庆澜收编之粤军,拒不受命)。

6.25(五,七)

(1)李经羲就国务总理职。

(2)山西景霨文、张士秀举兵讨阎(阎锡山)军,连占永吉、虞乡、河津、曲沃、翼城、绛、夏七县(景等与驻洛阳之张敬尧第七师相结,张谋进兵山西,为北京所制止)。

6.26(五,八)

(1)粤桂督军陈炳焜、谭浩明否认李经羲为国务总理。

(2)谭延闿通电请遵守约法。

(3)李烈钧、张开儒、方声涛之驻粤滇军,准备北伐(滇军与粤军联合,对抗桂军)。

(4)国史馆并入北京大学文科,改为国史编纂处。

6.27(五,九)

(1)康有为秘密到北京(一作6.28)。

(2)黎元洪派员赴粤,劝李烈钧从缓进兵。

(3)日本众议员尾崎行雄质问寺内首相扶助中国北方军阀。

(4)北京地方审判所判决财政部受贿案,陈锦涛、贾士毅等均处徒刑,并褫夺官吏权终身。

6.28(五,一0)教育部改订大学学制,预科二年,本科四年。

6.29(五,一一)

(1)特任江庸署司法总长,李盛铎署农商总长,龙建章署交通总长(李经羲原拟邀汤化龙、张謇、汪大燮、赵尔巽、严修入阁,被拒)。

(2)粤军攻占福建诏安,讨李厚基。

6.30(五,一二)

(1)张勋、刘廷琛、陈宝琛会于清宫(是晚张勋宴王士珍、江朝宗、康有为等)。

(2)蒙古王公在北京开会,西蒙主附库伦,东蒙主自治,大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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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五,一三)

(1)梁启超通电反对复辟(梁及汤化龙即说段祺瑞举兵)。

(2)晨四时张勋偕陆军总长王士珍、步军统领江朝宗、警察总监吴炳湘、第十二师长陈光远、第十三师长李进才,及康有为、刘廷琛、沈曾植、劳乃宣等拥清帝宣统复辟。

(3)宣统封黎元洪为一等公,授张勋、王士珍、陈宝琛、梁敦彦、刘廷琛、袁大化、张镇芳为内阁议政大臣,万绳栻、胡嗣瑗为内阁阁丞;授梁敦彦、雷震春、朱家宝、张镇芳、王士珍等为外务、陆军、民政、度支、参谋等部尚书,授徐世昌、康有为为弼德院正副院长,授张勋为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冯国璋为两江总督南洋大臣,陆荣廷为两广总督,并以曹锟等为各省巡抚提督(是日由张勋、王士珍、江朝宗、师长陈光远、李进才、蔡成勋、张永成、旅长刘金镖、张锡元、吴长植、李奎元、萧安国、陆锦、吴炳湘等通电宣布)。

(4)总统黎元洪避入日本使馆,通电各省出师讨伐张勋(此电系派员至上海拍发)。

7.2(五,一四)

(1)黎元洪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便宜处理,准李经羲免职,并电请副总统冯国璋暂代大总统职务。

(2)程璧光以海军总长名义自上海通电讨伐复辟。

(3)段祺瑞、梁启超到马厂,号召驻军第八师师长李长泰部讨逆。

(4)岑春烜通电请讨张勋、康有为,并讽劝清室。

(5)宣统授瞿鸿禨、升允为大学士,并授沈曾植、萨镇冰、劳乃宣、李盛铎、詹天佑、贡桑诺尔布为学部、海军、司法、邮传、理藩部尚书,张曾为都御史,胡思敬为副都御史,禁止亲贵干政。

7.3(五,一五)

(1)段祺瑞通电讨伐张勋,并以讨逆军(共和军)总司令名义布告天下(文出梁启超手,梁士诒电天津叶恭绰由交通银行筹款二百万元助段)。

(2)冯国璋通电讨张勋。

(3)陆荣廷通电反对复辟。

(4)清外部尚书梁敦彦遍访各国公使。

(5)宣统宣布大政方针,并授陈光远、范国璋、蔡成勋等为直隶、浙江、福建等省提督。

7.4(五,一六)

(1)段祺瑞于马厂誓师,并与冯国璋联电数张勋八罪,即以讨逆军总司令名义派段芝贵为东路司令,曹锟为西路司令,倪嗣冲为皖鲁豫联军司令,并以梁启超、汤化龙、李长泰、徐树铮为参赞,靳云鹏为总参议,傅良佐、曲同丰为军事参议,张志潭为秘书长,曾毓隽、刘崇杰、叶恭绰、丁士源分任军需、交涉、交通、军法处长。

(2)李经羲出京,电述张勋阴谋与罪恶。

(3)段祺瑞檄徐州镇守使张文生及定武军将校。

(4)段祺瑞宣布就国务总理职。

(5)孙中山与程璧光、唐绍仪、孙洪伊、章炳麟等商移政府于上海,迎黎元洪南来,并发讨逆宣言。

(6)广东督军陈炳焜、广西督军谭浩明推举陆荣廷为两广讨逆军总司令。

(7)徐世昌通电反对复辟。

(8)四川师长刘存厚与督军戴戡为北京复辟问题发生争执,刘部川军向成都集结(刘已被张勋任为四川巡抚)。

(9)宣统令各省推举三人来京筹议宪法国会,授徐世昌为太傅,张人骏、周馥为协办大学士,岑春烜、赵尔巽、陈夔龙、吕海寰、邹嘉来、铁良、冯煦等为弼德院顾问大臣,马安良、马福祥为甘肃固原提督。

7.5(五,一七)

(1)讨逆军西路司令曹锟占卢沟桥,东路冯玉祥第十六混成旅李长泰第八师占黄村,段祺瑞自马厂返抵天津。

(2)公使团要求张勋、段祺瑞保护京津铁路通车。

(3)四川师长刘存厚(川军)与督军戴戡(黔军)在成都激战,焚杀惨烈。

(4)广东阳山兵变。

7.6(五,一八)

(1)冯国璋在南京就代理大总统职并由天津发出布告。

(2)段祺瑞设国务院办公处于天津。

(3)张勋通电申述徐世昌、冯国璋前均赞同复辟,徐州会议各省督军亦曾决定,并声明已辞宣统所任之议政大臣。

(4)宣统命徐世昌以太傅大学士辅政,即日来京(陈宝琛、王士珍、张勋商定授张作霖为东三省总督,命即进京勤王)。以孙宝琦充督办税务大臣。

(5)瞿鸿禨声明与复辟无关。

(6)南苑航空学校校长秦国镛驾飞机向清宫拋掷炸弹三枚。

(7)康有为、梁敦彦等请日使林权助向段祺瑞调停,被拒。

(8)美国务卿兰辛向日使佐藤重申1915.3.13白莱安之声明,并谓在华美人从无政治活动。

7.7(五,一九)

(1)代理总统冯国璋褫张勋长江巡阅使安徽督军各职,特任倪嗣兼署安徽督军,齐耀琳兼代江苏督军,曹锟兼署直隶省长(朱家宝免),并令各省军队各驻原防,不得藉端号召(段祺瑞亦电各省,勿移师北来,并不得另立名目,添募军队)。

(2)张勋电参加徐州会议各督军飞速赞成复辟,以践前约。

(3)冯玉祥之第十六混成旅拒张勋军于廊房。

(4)康有为奉清醇亲王载沣命往商各国公使保护宫禁。

(5)外交总长伍廷芳电告携印至沪,暂在上海交涉署办公。

(6)四川师长周道刚、熊克武通电,联合滇军师长顾品珍、赵又新等召开资州会议,调解川黔军冲突,共筹北伐,请滇黔两省军队停止前进。

7.8(五,二0)

(1)段祺瑞派汪大燮、刘崇杰访各国公使,提出对张勋条件,即由各国公使转知梁敦彦。

(2)张勋通电辞职,请徐世昌组内阁,召国会,议宪法,徐未到京以前,暂请王士珍执行(张勋拟率部回徐州,是日曾请法公使邀徐世昌来北京调停,美英不赞同)。

(3)宣统准张勋开去内阁议政大臣,及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各缺。内阁政务由王士珍办理,会同徐世昌迅速通牒段祺瑞,商研一切交接善后事宜。

(4)康有为避入美使馆。

(5)孙中山离上海赴广东,陈炯明、朱执信、章炳麟同行。

7.9(五,二一)

(1)北京附近驻军第一师、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师相继响应讨逆军,包围北京城。

(2)公使团劝告清室解除张勋军武装(载泽希望徐世昌调停)。

(3)令将留守徐州之张勋部队(定武军),改归倪嗣冲节制(

定武军改为安武军,由张文生统带)。

(4)代理总统冯国璋免外交总长伍廷芳职。

(5)第二十八师长冯德麟以参与复辟,在天津被捕(冯拟回奉天)。雷震春、张镇芳在丰台被捕。

(6)成都刘存厚川军败戴戡黔军,围攻督军署。

(7)粤军退出福建诏安。

7.10(五,二二)

(1)段祺瑞通告对清室惟求撤除帝号,优待条件继续有效。

(2)张勋通电,斥徐世昌、冯国璋、段祺瑞及各督军背信卖友。

(3)张勋据北京南池子备战,并答段祺瑞,谓清室帝号不能取消,所部必返徐州,否则决死一战,并宣布复辟内幕。

(4)讨逆军第三师、第八师及第十六混成旅攻占丰台。

(5)川南罗佩金通电调解成都之战,请各军各驻原防。

(6)胡适自美国留学返国,本日抵上海。

7.11(五,二三)

(1)段祺瑞通告公使团,明日进攻北京,炮击天坛及皇城附近张勋部。

(2)山东土匪毛思忠等陷曹县。

7.12(五,二四)

(1)讨逆军师长李长泰、陈光远,旅长冯玉祥、吴佩孚、王承斌等克复北京,张勋避入荷兰使馆(是日张勋部死伤仅数十人,天坛张部缴械,每兵六十元。皇城张部至7.15始缴械,每兵八十元)。

(2)段祺瑞任陈光远为讨逆军中路司令,倪嗣冲为南路司令。

(3)粤桂等省电询冯国璋对于国会之办法(冯未覆)。

7.13(五,二五)

(1)宣统第二次宣布退位。

(2)徐州张勋部哗变。

(3)孙中山自上海抵汕头,命朱执信、章炳麟、陈炯明赴广州接洽。

7.14(五,二六)

(1)国务总理段祺瑞入京视事。

(2)法使康悌代表公使团晋见段祺瑞,劝迅即对德奥宣战。

(3)总统黎元洪自日使馆回邸,通电宣布去职。

(4)冯国璋电告奉还代理大总统职权于黎元洪。

(5)冯玉祥通电请取消清室优待条件及宣统帝号。

(6)张家口兵变。

(7)任命张志潭为国务院秘书长。

(8)英代办向美公使芮恩施抗议1916.9.29中美铁路合同违犯中英湖广筑路优先权(8.24美国答覆,强调门户开放政策)。

7.15(五,二七)

(1)特任汪大燮为外交总长,段祺瑞兼陆军总长(王士珍免),刘冠雄为海军总长。

(2)褫震威将军雷震春、第二十八师长冯德麟职(第二十八师师长改由张作霖兼)。

(3)特派萨镇冰为海疆巡阅使。

7.16(五,二八)

(1)徐世昌自天津到北京,商维持优待清室条件。

(2)黎元洪住宅发现持刀杀人之凶案,死三人,伤二人,黎即移往东交民巷法国医院(凶手为黎宅卫队排长,据云为一疯汉,被杀伤者均卫队官兵)。

(3)唐继尧通电讨伐四川师长刘存厚。

7.17(五,二九)

(1)孙中山乘「海琛」军舰自上海到广州,倡导护法。

(2)特任汤化龙为内务总长,梁启超为财政总长,林长民为司法总长,张国淦为农商总长,曹汝霖为交通总长(第二次段内阁成立,汤、梁、林均研究系,张与研究系近,曹为新交通系)。

(3)段祺瑞以总统令宣布清内务府转宣统上谕,复辟系由张勋矫挟(徐世昌据7.13诏改正)。

(4)国务院令严缉参与复辟之康有为、刘廷琛、万绳栻、梁敦彦、胡嗣瑗。

(5)唐继尧通电不承认段祺瑞之国务总理。

(6)令刘存厚、戴戡约束所部,息争安民,静候中央查明处理。

(7)四川省长兼督军戴戡为刘存厚所败,退出成都(时滇黔军正进兵援戴)。

(8)以段芝贵为京师卫戍司令。

7.18(五,三0)

(1)梁启超、汤化龙等商组织临时参议院,不再恢复国会。

(2)国会议员一百三十余人发布宣言,在粤开非常会议。

(3)孙中山电促岑春烜、伍廷芳、唐绍仪等来粤。

(4)清室以复辟出强迫,本未承认,不须下退位诏。

(5)英日法俄四国公使劝告中国参战。

(6)特任李厚基兼署福建省长。

7.19(六,一)

(1)孙中山电请国会议员于粤滇湘各省择地开会,另电忠告段祺瑞。

(2)国务会议,讨论对德宣战案,及召集临时参议院案。

(3)任命叶恭绰署交通次长。

7.20(六,二)

(1)日本内阁决定今后以援助段祺瑞为唯一对象,供给借款及兵器,拒绝支援南方。

(2)云南督军唐继尧通电先平川乱,然后北伐。

(3)总统府军事顾问丁槐在上海租界被捕(丁受黎元洪命,携总统印来沪,冯国璋索取被拒,丁被捕后,即被引渡,印亦夺去)。

(4)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判前滋扰众议院之伪公民团以拘役罚金。

7.21(六,三)

(1)海军总司令程璧光,第一舰队林葆怿宣言否认约法毁弃国会解散后之政府,并痛诋倪嗣冲等。

(2)陆荣廷电冯国璋,请速复国会,否则西南各省无从调停。

(3)梁启超告申报记者,谓国会不宜恢复,主召集临时参议院。

(4)段祺瑞遣靳云鹏至南京,促冯国璋北上。

(5)复任冯玉祥为陆军第十六混成旅旅长(讨伐复辟之时,冯实际已复任)。任命王克敏为中国银行总裁。

(6)四川督军兼省长戴戡、参谋长张承礼、财政厅长黄大暹、贵州第一混成旅长熊其勋在华阳秦皇寺为刘存厚部团长廖谦、营长廖益所杀,全军五千人覆没(廖氏兄弟为黔人,与戴有旧怨。一说张、黄于7.7被杀,戴、熊于7.17被杀)。

7.22(六,四)

(1)冯国璋通电卸代总统职,声明暂不北上。

(2)程璧光及海军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率所属舰只自吴淞赴广东,通电不承认北京政府,唐绍仪、汪兆铭同行。

7.23(六,五)

(1)免海军总司令程璧光职。

(2)内务总长汤化龙正式呈请速行召集临时参议院。

7.24(六,六)

(1)日本内阁以对美交涉注意事项发付赴美特使石井菊次郎,强调日本在中国之特殊地位。

(2)国务院通电各省征求召集临时参议院意见(电文出梁启超手)。

(3)特派饶怀文署海军总司令,以林颂庄、杜锡珪任第一、第二舰队司令。

(4)特任周道刚暂代四川督军。

(5)荷使拒绝引渡张勋。

7.25(六,七)

(1)国会议员在广东开非常会议,商组军政府。

(2)海军第二舰队司令饶怀文、练习舰队司令曾兆麟通电服从中央。

(3)北京调刘承恩为广东省长,朱庆澜为广西省长(两省不承认此项命令)。

7.26(六,八)

(1)国务会议,主无条件加入协约。

(2)段祺瑞之讨逆军司令部撤消。

(3)特任鲍贵卿为黑龙江省督军(鲍为张作霖所保,许兰洲夺督军未成,寻被迫赴奉天)。

(4)特任陈树藩兼署陕西省长(李根源免)。

(5)特派张敬尧督办苏、皖、鲁、豫四省交界剿匪事宜。

7.27(六,九)

(1)冯国璋宣布时局主张,主疏通调和。

(2)滇军(顾品珍)围攻成都,北京令代理四川督军周道刚率师解围,滇黔各军亦不得再进。

(3)任命陈光远为绥远都统。

7.28(六,一0)

(1)驻保定范国璋第二十师动员入湘。

(2)派王克敏为中国银行总裁,张嘉璈为副总裁。

(3)日本赴美特使石井菊次郎起程。

7.29(六,一一)

(1)段祺瑞电陆荣廷,请疏通西南各省意见。

(2)安徽匪及溃兵陷五河县。

7.30(六,一二)北京政府电各省,就在京人员推举一二以为临时参议员之预备。

7.31(六,一三)以陆锦代蒋作宾为参谋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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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六,一四)

(1)代理总统冯国璋抵京,清室代表贝勒载润迎之。

(2)财政部呈准免除田赋遇闰加征制度。

8.2(六,一五)

(1)国务会议再度议决对德宣战。

(2)任命孙烈臣为陆军第二十七师师长,张作霖兼二十八师师长。

8.4(六,一七)冯国璋派内务总长汤化龙向清逊帝溥仪致谢。

8.5(六,一八)

(1)北京大学发表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

(2)程璧光及第一舰队司令林葆怿率舰抵广东黄埔。

(3)清醇亲王载沣访徐世昌(徐谓冯、段对清室无他)。

(4)杭州火药库爆炸。

8.6(六,一九)

(1)特任李纯为江苏督军,陈光远为江西督军,傅良佐为湖南督军(原任湘督军谭延闿免)。

(2)特派吴光新为长江上游总司令,兼四川查办使。

(3)任命蔡成勋为绥远都统。

(4)驻京各国公使觐见代理总统冯国璋。

(5)国务院组织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陆征祥、陆宗舆、魏宸组、陈箓、汤芗铭、张嘉森等五十人为委员。

(6)比国公使麦叶觐见。

8.7(六,二0)

(1)英国赞同日本援助中国北方政府之提议。

(2)特任陈毅为都护使,充驻扎库伦办事大员,任命范其光都护副使兼充乌里雅苏台佐理员。

8.8(六,二一)任命徐树铮为陆军部次长。

8.9(六,二二)川滇军战于四川湄州嘉定。

8.10(六,二三)

(1)谭延闿电广州,速拨张开儒、方声涛部滇军向长沙集中。

(2)暂代四川督军周道刚在重庆就职。

(3)研究系阁员梁启超、汤化龙、林长民为四川督军戴戡被戕案与段祺瑞在国务会议中发生争执(段袒刘存厚,梁等主严惩)。

(4)北京模范监狱反狱。

(5)中日中华汇业银行规约签字。

8.11(六,二四)

(1)云南督军唐继尧通电拥护约法:1.总统如不复职须向国会辞职,2.恢复国会,3.国务员非得国会同意无效,4.惩办称兵抗命祸首。

(2)以李长泰为步军统领,王汝贤为第八师长。

8.12(六,二五)任命张培梅为晋南镇守使,张树帜为晋北镇守使(孔庚、董崇仁免)。

8.14(六,二七)

(1)布告对德奥宣战,并照会驻京各国公使。

(2)美公使芮恩施照会外交部,声明赞助中国在国际上享得大国当有之地位与优待。

(3)接收天津奥国租界。

(4)外交部照会法使,请派兵监视收管东交民巷之德华银行。

(5)国务院电复陆荣廷说明更易湘督原因(陆曾电请冯国璋收回成命,维持湖南现状)。

(6)唐继尧组织靖国军,自任总司令,以顾品珍、赵又新、廋恩旸、黄毓成、张开儒、方声涛为第一、二、三、四、五、六军司令,并电陆荣廷,即命驻粤之张开儒、方声涛部援湘。

8.15(六,二八)

(1)任命卢永祥会办江苏军务。

(2)任命吴俊升(张作霖部)为陆军第二十九师师长。

8.16(六,二九)

(1)特任夏寿康为平政院院长。

(2)陆荣廷电西南各省共同应付湘局,赞成唐继尧派驻粤滇军开往援助之议。

8.18(七,一)

(1)到粤国会议员一百五十余人举行谈话会,商开设国会,组立政府,决定开非常会议(明日通电)。

(2)张继、戴传贤到日本(事先孙中山、程璧光、李烈钧、吴景濂等有电致日本朝野)。

(3)设立国防委员会。

(4)特派段芝贵为京畿警备总司令。

(5)任命张作相为陆军第二十七师第五十四旅旅长。

(6)济南火药库爆炸。

(7)广东连县兵变。

8.19(七,二)

(1)广东督军省长宣布对德奥宣战。

(2)汉冶萍煤矿大火。

8.20(七,三)陈炳焜电张开儒、方声涛速行援湘,并电陆荣廷由粤桂派兵策应(张、方部以陈不拨饷粮,未开动)。

8.21(七,四)黑龙江省增设林甸县。

8.22(七,五)

(1)日本特使石井菊次郎抵华盛顿。

(2)贵州督军刘显世通电,主按照约法,召集国会。

(3)特任卢弼为平政院院长。

(4)褒恤前浙江都督汤寿潜。

(5)开封水灾。

8.23(七,六)

(1)梁启超函日本犬养毅,盼中日提携,并商币制改革借款。

(2)云南大闵县地震,历二小时,灾害极惨。

(3)特派李纯兼督办浦口商埠事宜。

8.24(七,七)

(1)任命张澜暂行护理四川省长。

(2)唐继尧派靖国军第四军黄毓成进向四川泸州(8.28第三军廋恩旸续发)。

(3)澳门葡商之水泥厂越界在琼山取泥,船只被扣,葡人抗议。

8.25(七,八)国会议员在广州开非常会议,吴景濂为议长,商组织政府。

8.26(七,九)广东省长朱庆澜以不见容于督军陈炳焜,离广州(翌日省议会选举胡汉民为省长,亦为陈所反对)。

8.27(七,一0)山东禹城县兵变。

8.28(七,一一)

(1)黎元洪得段祺瑞、冯国璋同意,出京还天津私宅,声明不南下,不见客,不预闻政治。

(2)财政总长梁启超与日本银行团代表正金银行理事小田切万寿订立一千万日元之垫款条约,作为善后借款之垫款,以盐余为担保(西原借款之一,又财政部拟向英法俄日四国银行团商第二次善后借款一万万元,尚未确定)。

(3)山东督军张怀芝向中日实业公司借日金一百五十万元。

(4)蒙匪自呼伦贝尔侵扰索伦,并陷奉天之突泉。

8.29(七,一二)

(1)北京通缉广州之国会议员。

(2)莫理逊之北京亚细亚图书馆藏书二万四千余(即莫理逊文库),让售与日人岩崎久弥。

8.30(七,一三)奉天辑安县中韩人民冲突,日本派兵包围县城,拘捕中国警察(旋释放)。

8.31(七,一四)

(1)广州国会非常会议通过军政府组织大纲。

(2)北京特任李耀汉署广东省长(陈炳焜所保举,寻复由广东省议会推选)。

(3)山东禹城兵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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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七,一五)

(1)广州国会非常会议举孙中山为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

(2)谭延闿辞湖南省长,返茶陵原籍(谭以广东援军不至乃令所部湘军向湘南撤退,以刘建藩为零陵镇守使,以保实力)。

(3)广东督军陈炳焜强将省长亲军二十营编入警卫卫营,发生争执(此二十营已拨归陈炯明编为海军陆战队)。

(4)汉冶萍煤铁矿公司股东与日商安川敬一郎订立合办钢铁厂契约(厂设日本福冈县,资本一千万元,全由日商担任,汉冶萍公司每月供给生铁五万吨)。

9.2(七,一六)

(1)广州国会非常会议举唐继尧陆荣廷为元帅。

(2)陆荣廷电广州国会非常会议,主由黎元洪复职,反对在粤另组政府,并通电声明以后广东发生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3)东京中国留学生庆祝广州非常国会,并欢迎张继、戴传贤(9.17戴返国)。

(4)安庆安武军及徐州定武军(张勋旧部)哗变。

9.3(七,一七)

(1)驻英日大使照会英外务部,主由协约国支持北京政府,勿助反对派(英同意)。

(2)特任阎锡山暂兼山西省长。

9.4(七,一八)

(1)驻美日大使照会美国务院,主由列强予中国中央政府以有效支持,勿予反对派以任何鼓励或援助。

(2)广西督军谭浩明电广州国会,反对另组政府。

(3)陆军部设立俘虏情报局。

9.5(七,一九)粤汉铁路武昌至岳州段通车。

9.6(七,二0)

(1)美国务院覆日大使,同意其9.4主张,并建议由对德交战国家立即会商最佳办法。

(2)日特使石井菊次郎初晤美国务卿兰辛。

(3)公布各省教育厅及实业厅暂行条例及组织大纲。

9.7(七,二一)

(1)安徽当涂定武军(张勋旧部)哗变。

(2)任命各省教育厅长。

9.8(七,二二)

(1)协约国(英、法、日、俄、义、比、葡)允将庚子赔款延缓五年付交,承认关税切实值百抽五之原则,为监视德奥人,中国军队暂得在天津附近二十里内出入。

(2)唐继尧电广州非常国会,不受元帅之职。

(3)陈炳焜对广州报界声明冯代总统为合法,段内阁为非法,反段不反冯,对广州军政府不表赞成,亦不干涉,但不负担经费。

(4)特任倪嗣冲为安徽督军兼长江巡阅使,黄家杰为安徽省长,任命齐燮元为江宁镇守使。

(5)任命各省实业厅长。

9.9(七,二三)新任湖南督军傅良佐抵长沙(傅于8.26自北京南下,先与江苏督军李纯,湖北督军王占元会晤,再至岳州观望)。

9.10(七,二四)

(1)孙中山在广州就大元帅职,宣言戡定内乱,恢复约法,奉迎元首(黎元洪)。

(2)广州国会通过军政府各部总长:外交伍廷芳(9.25以王正廷署理),内务孙洪伊(未就,由居正署理),财政唐绍仪(未就,9.22由廖仲恺代理后由伍兼),陆军张开儒,海军程璧光,交通胡汉民(9.25以马君武代理),司法徐谦(翌日,由孙中山正式任命)。

(3)孙大元帅任李烈钧为参谋总长,章炳麟为大元帅府秘书长,许崇智为参军长,林葆怿为海军总司令,方声涛为卫戍总司令,李福林为大元帅府亲军总司令。

(4)陆荣廷召开军事会议,决出兵湖南。

(5)冯国璋夫人周道儒卒。

9.11(七,二五)外蒙库伦政府订借俄款三百万卢布。

9.12(七,二六)

(1)孙大元帅任陈炯明为军政府第一军总司令。

(2)梁启超函熊希龄,拟以缓付之庚子赔款发行公债,改革币制。

(3)添设厦门、汀漳两镇守使,以唐国模、臧致平分任之。

(4)奉天模范监狱囚犯越狱。

9.14(七,二八)奉天锦县中日军队冲突,一日人毙命,日使抗议。

9.15(七,二九)

(1)湖南零陵镇守使刘建藩与驻衡州之第一师第二旅旅长林修梅宣告自主,与两广云南各省一致(傅良佐先已免刘、林职)。

(2)孙中山任汪兆铭代理大元帅府秘书长(9.22改以徐谦代,原任章炳麟赴云南,促唐继尧就元帅职)。

9.16(八,一)

(1)广州国会选褚辅成为众议院副议长(代陈国祥)。

(2)桂军林虎进入湖南衡山。

(3)奥国公使出京回国。

9.17(八,二)

(1)任命王永江为奉天财政厅长。

(2)孙中山派章炳麟赴云南(9.26到达)。

9.18(八,三)孙大元帅咨询国会以对德宣战意见。

9.20(八,五)蒋中正撰「对北军作战计划」,上孙大元帅。

9.21(八,六)山东利津黄河漫溢冲决。

9.22(八,七)广州国会承认对德宣战案(9.18通过容认交战状态,至是改为承认)。

9.23(八,八)梁启超劝陈炳焜勿坚持恢复旧国会,盼与段祺瑞结纳。

9.24(八,九)

(1)广东督军陈炳焜举行驻粤桂军入湘誓师典礼。

(2)近畿一带永定河运河决口。

9.25(八,一0)桂粤军马济、陆裕光部向湖南出动。

9.26(八,一一)

(1)广州军政府布告对德宣战。

(2)程潜在衡州称湘南护法军总司令。

(3)任命吴金彪帮办江西军务。

(4)吉林匪陷富锦县。

9.27(八,一二)

(1)教育部公布修正大学令。

(2)程璧光偕陈炳焜自广州赴广西,疏通陆荣廷。

(3)张继自日本返国。

9.28(八,一三)

(1)交通银行总裁曹汝霖第二次与日本台湾、朝鲜、兴业三银行订二千万日元借款合同(西原借款之一)。

(2)添设直隶口北镇守使(驻宣化)。

9.29(八,一四)

(1)北京政府令各省选派参议员,于一个月内到京组织临时参议院,并令内务部筹备国会选举事宜。

(2)北京政府通缉孙中山、吴景濂。

(3)特派熊希龄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

9.30(八,一五)

(1)调任熊克武为川边镇守使(恐熊与南军合,故调离重庆)。

(2)东三省军队败蒙匪,克复海拉尔城(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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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八,一六)

(1)日本特使石井菊次郎在美演说日对华政策,即亚洲门罗主义。

(2)日本于青岛正式设民政总署(即合并于日帝国,原为军事统治)。

(3)蒋中正再向孙大元帅上对北军作战计划。

10.2(八,一七)

(1)陆荣廷、程璧光、陈炳焜等会于南宁平塘,决定北伐。

(2)梁启超电劝陆荣廷、谭浩明、陈炳焜勿进兵湖南。

10.3(八,一八)

(1)孙大元帅通电反对北京另组国会。

(2)唐继尧通电北伐。

(3)梁启超电劝广东省长李耀汉取消自主。

(4)浦口下关间之渡江轮船(飞虹)为兵轮撞沉。

10.4(八,一九)

(1)北京派靳云鹏赴日本观操(接洽军械借款)。

(2)派籍忠寅(研究系)为筹备国会事务局委员长。

10.5(八,二0)英、日、法等七公使覆外交部,允开关税会议。

10.6(八,二一)

(1)湖南北军第八师王汝贤、第二十师范国璋及湘军第二师陈复初与南军赵恒惕、刘建藩、林修梅战于衡山西南之萱州河(南军仅湘军第一师第二旅及叶开鑫混成团),败之。

(2)北京政府通缉蓝天蔚等(因蓝等受孙中山命令,谋在东北起事)。

(3)孙科等自广州赴菲律宾筹款(寻又转往爪哇新嘉坡)。

10.7(八,二二)

(1)孙大元帅宣布北京政府之悖谬,并下令讨伐段祺瑞、倪嗣冲、梁启超、汤化龙等。

(2)协约国七公使照会外交部,自本年10.1起,庚款延付五年。

10.8(八,二三)

(1)福州日本烟草商人因漏税被扣,日领事抗议。

(2)鲁匪毛思忠降于四省剿匪司令张敬尧。

10.9(八,二四)北京令周肇祥暂行兼署湖南省长(原任谭延闿)。

10.10(八,二五)

(1)援湘之皖军(安武军)统领李传业占攸县。

(2)广州军事会议决动员大军入湘,以谭浩明任粤桂湘联军总司令。

(3)孙中山大元帅函商会劝募军实。

(4)全国教育联合会第三次会议在杭州开会(10.27闭会)。

(5)济南火药库爆炸。

10.12(八,二七)

(1)交通总长曹汝霖与日本南满铁道会社订立吉长铁路合同,借款六百五十万日元(西原借款之一)。

(2)惠州绥靖督办张天骥对军政府独立(梁士诒策动)。

10.13(八,二八)于英属纽丝纶(纽西兰)设领事馆。

10.14(八,二九)

(1)陈炳焜、谭浩明、程璧光、李耀汉通电要求罢斥段祺瑞,迎黎元洪复职,恢复旧国会,撤回傅良佐。

(2)川滇军在四川荣昌、资州、内江一带连日激战(川军为刘存厚、钟体道部,滇军为黄毓成、顾品珍、赵又新部)。

(3)孙大元帅任许崇智署理陆军总长。

10.15(八,三0)

(1)陕西警备军统领耿直在西安举兵讨陈树藩,毙关中道尹陈友璋,营长刘锡麟应之(耿直与郭坚相结)。

(2)北京财政部向英法日俄四国银行团及花旗、华比等银行借银七十万两,赈天津水灾。

(3)教育部召开全国实业教育会议。

10.16(九,一)

(1)日本外务大臣告俄大使库朋斯基,日本将以大宗军械售与北京政府。

(2)国会非常会议通电,反对北京召集参议院。

(3)北京政府令陈遐龄护理川边镇守使。

10.17(九,二)

(1)南北军战于湖南湘乡永丰。

(2)陕西临潼兵变,响应西安之耿直,西走厔。

(3)北京政府令滇军即日退出川境。

10.18(九,三)

(1)北京特任田中玉为吉林督军(原任为孟恩远,不容于张作霖,至是孟抗命,电质段祺瑞,限三日答覆,否则宣布吉林自主)。

(2)任命张敬尧为察哈尔都统。

(3)改编混成模范团为陆军第五混成旅。

(4)西安耿直为胡景翼、樊钟秀所败,走厔。

10.19(九,四)

(1)北京交通部与美国西方电气公司,日本电气株式会社,订立合办中国电气公司合同(美国资本美金一百万元,日本五十万,中国五十万)。

(2)改陈复初所部湘军第二师为陆军第十七师(所部旅长陈嘉佑抗命)。

(3)广州参议院选林森为议长(代王家襄)。

10.20(九,五)

(1)美公使芮恩施照会外交部,声明美国并未放弃关于中国币制改革借款之利益。

(2)李纯、王占元、陈光远(长江三督)联名提出解决南北问题意见,停止湖南战争,撤回傅良佐,改善内阁,整理倪嗣冲部。

10.21(九,六)

(1)北军第十七师第三十四旅旅长朱泽黄(原系湘军)等攻占宝庆,败湘军宋鹤庚、吴剑学团。

(2)广西督军谭浩明在南宁誓师援湘,以陆裕光、林俊廷、韦荣昌、马济、林虎为五路司令。

(3)曹锟应段祺瑞召到北京,商出兵湖南事(曹允调直隶驻军一旅,此外晋、皖、鄂、浙、豫皆允出兵,另张敬尧之第七师全部出动)。

(4)吉林镇守使裴其勋、高士傧等反对免孟恩远督军职,宣告独立(冯国璋不以免孟为然,请王士珍、徐世昌调停,并授意湖北督军王占元等通电请维持吉林原状,孟仍留任)。

10.22(九,七)

(1)新任惠州绥靖督办刘志陆得洪兆麟内应,克复惠州城,张天骥败走。

(2)滇军顾品珍、黄毓成部退出四川内江。

(3)北京下令通缉湘军将领刘建藩、林修梅。

10.23(九,八)

(1)潮梅镇守使莫擎宇得福建督军李厚基援助,对军政府独立(梁士诒策动)。

(2)安徽督军倪嗣冲部安武军改编为四混成旅。

(3)改编湖北省防军两团为第二十一混成旅,以孙传芳为旅长。

10.24(九,九)

(1)北京外交部抗议日本在青岛设民政署。

(2)改直隶巡防营守备队为直隶第四、第五混成旅(曹、商德全任旅长)。

(3)长江上游总司令兼四川查办使吴光新率军至重庆。

10.25(九,一0)

(1)孙大元帅派张继赴广西晤陆荣廷。

(2)福州大火焚烧二千余家。

10.26(九,一一)

(1)广西督军谭浩明就任粤桂湘联军总司令。

(2)川军刘存厚、钟体道败滇军黄毓成、顾品珍,占领威远。

(3)北京外交部允协约国租用我国所没收之德奥船只。

(4)陕西耿直占岐山(与叶荃之靖国军联合)。

(5)全国教育联合会闭会。

10.27(九,一二)

(1)北京政府褫广东督军陈炳焜、广惠镇守使莫荣新职,以李耀汉兼署广东督军,莫擎宇会办军务,并任李福林为广惠镇守使。

(2)津浦铁路局租车购车舞弊案由京师地方审判厅判决,局长王家俭等各处徒刑。

10.28(九,一三)

(1)江苏督军李纯、江西督军陈光远电段祺瑞有无与日本商订军械借款及凤凰山铁矿合同(时传段与日本订立军械借款,由日本统一中国军械,将兵工厂煤铁矿归日本管理,段不承认与日本订购军械合同)。

(2)李纯电孙中山,盼销兵氛。

10.29(九,一四)孙大元帅电覆李纯,如能恢复约法国会,惩办倡乱诸逆,即可罢兵,并盼互相提携。

10.30(九,一五)

(1)北京政府令参议院于十一月十日举行开会式。

(2)京师高等审判厅判决财政部贿案,仍处陈锦涛以徒刑三年,褫夺为官员之资格终身。

(3)奉天辑安锦县及吉林珲春中日交涉解决。

(4)护法军败北军商震旅于湖南邵阳。

10.31(九,一六)

(1)广东将领李福林、魏邦平等会议,请陈炳焜率师援湘,由程璧光督粤。

(2)北京政府褫夺四川滇军师旅长黄毓成、顾品珍、赵又新等官职(段祺瑞主讨伐唐继尧,冯国璋不允)。

(3)川军占荣县,滇军顾品珍等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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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九,一七)

(1)滇军顾品珍黄毓成部自四川自流井退往泸州,大肆劫掠。

(2)川边汉军统领张煦独立,响应靖国军,进向汉源(唐继尧编张部为第五军)。

(3)孙大元帅任命蒋中正、张群为大元帅府参军。

(4)梁士诒自香港到日本。

(5)日本公使林权助威迫农商总长张国淦签字于凤凰山铁矿合同,被拒。

11.2(九,一八)美国国务卿兰辛与日本特使石井菊次郎换文,承认日本因领土接近之故,对于中国有特殊利益。

11.3(九,一九)

(1)广州军政府派桂军沉鸿英会同刘志陆东讨莫擎宇。

(2)妄造妖言,据城戕官,僭称皇帝之四川懋功匪首若巴在成都正法。

11.4(九,二0)

(1)段祺瑞电覆李纯,承认向日本购械。

(2)陆军次长徐树铮奉段祺瑞令,通知美使芮恩施,愿出兵四万赴欧,盼美国予以财政维持。

(3)程璧光、唐绍仪、伍廷芳会于广州海珠,商对北方议和及西南各省联合会议事(联合会议初系唐继尧、李烈钧所主张)。

11.5(九,二一)

(1)孙大元帅派孙洪伊为军政府驻沪全权代表。

(2)以复辟案,雷震春、张镇芳判无期徒刑,冯德麟无罪。

(3)绥远匪首卢占魁称西北靖国军。

(4)改编湖北第六混成旅及混成第二团为陆军第十八师,以王懋赏为师长。

11.6(九,二二)日本公使以兰辛石井换文照会外交部(11.8美使亦照会外交部)。

11.7(九,二三)

(1)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推翻克伦斯基政府,成立苏维埃政府(十月革命,俄历为十月二十五日)。

(2)哈尔滨俄兵工代表会议组织公安委员团,谋驱逐中东铁路总办霍尔瓦特。

(3)张作霖派吴俊升率第二十九师入齐齐哈尔,解除黑龙江步兵第一旅长巴英额、骑兵第四旅长英顺兵权。

(4)陆荣廷电程璧光等,大局有转机,西南会议可从缓。

11.8(九,二四)冯国璋受段祺瑞胁迫,调任陆荣廷为宁威上将军,令即来京,以龙济光代为两广巡阅使,命李耀汉令驻粤桂军撤归广西。

11.9(九,二五)

(1)外交部对兰辛石井换文声明中国政府不以他国文书互换有所拘束。

(2)汀漳镇守使第十四混成旅旅长臧致平援助潮梅之莫擎宇,与粤军相战。

(3)湖南匪陷宁乡。

11.10(九,二六)

(1)北京临时参议院开会,段祺瑞致词(粤桂川滇黔五省拒派参议员)。

(2)第十六混成旅冯玉祥部自直隶抵浦口,准备开赴福建。

(3)陆荣廷到梧州与胡汉民及程璧光、李耀汉、王正廷(外交次长)等会议(商定广东督军陈炳焜调职,由莫荣新继任,前广东省长之亲军二十营拨交陈炯明统带,进攻福建,程璧光兼讨龙陆海联军总司令)。

11.11(九,二七)

(1)粤桂湘联军总司令谭浩明、湘南总司令程潜入衡州。

(2)四川綦江黔军王文华师袁祖铭部与四川查办使吴光新部激战。

(3)孙大元帅电章炳麟,盼唐继尧即日就元帅职,并促陆荣廷与军政府固结。

11.12(九,二八)

(1)北京任周道刚为四川督军,刘存厚会办四川军务。

(2)湘军林修梅克衡山(一作11.16)。

(3)哈尔滨过激党势张,情势严重。

11.13(九,二九)

(1)英国建议美国,主中国先将华工运送完毕,再商出兵。

(2)陕西耿直退出岐山,合来援之郭坚部走凤翔(复走蒲城,12.15战殁)。

11.14(九,三0)

(1)北京临时参议院选举王揖唐为议长,那彦图为副议长(研究系梁善济竞选议长失败)。

(2)孙大元帅电唐继尧、陆荣廷,主组西南联合会议。

(3)谭浩明、程潜之粤桂湘联军克宝庆。

(4)北方之湘南总司令第八师长王汝贤、副司令第二十师长范国璋电请南北停战(反抗段祺瑞)。

(5)湖南督军傅良佐、代理省长周肇祥因战事不利,前线各军不听命令,离长沙北退,长沙各团体推王汝贤为军民两政办公处主任。

(6)粤军刘志陆连下广东海丰、陆丰。

11.15(一0,一)

(1)段祺瑞以王汝贤等主张停战,川湘用兵失败,呈请辞职。

(2)北京陆军部与日本泰平公司订立第一次军械借款一千八百万元(泰平公司系日本陆军省特许设立之机构,专向中国贩卖军火)。

(3)卢占魁进攻陕西神木,被击退。

11.16(一0,二)段祺瑞电各省军人,痛诋王汝贤,并表示不满于冯国璋,劝巩固北洋派实力。

11.17(一0,三)

(1)冯国璋通电北方各省,痛责此时停战议和之非是,声言将亲身督战。

(2)段祺瑞复视事。

(3)湖南第一师长赵恒惕克湘潭,王汝贤范国璋部自长沙退岳州。

(4)第十七师师长陈复初部不服王汝贤指挥,在常德宣布独立。

11.18(一0,四)

(1)湖南第一师赵恒惕部占领长沙。

(2)冯国璋免湖南督军傅良佐、代理省长周肇祥职,令王汝贤以总司令代行督军。

(3)直隶督军曹锟、湖北督军王占元、江苏督军李纯、江西督军陈光远(均属冯国璋之直系)通电,请撤兵停战议和,愿任调停(

自南京发出)。

11.19(一0,五)

(1)孙大元帅通电,非恢复约法及旧国会,不能议和。

(2)段祺瑞辞陆军总长兼职,以王士珍继(藉以缓和直系各督军)。

(3)任命汲金纯为陆军第二十八师师长(原由张作霖兼)。

11.20(一0,六)

(1)准陆军次长徐树铮辞职。

(2)长江上游总司令吴光新卸去四川查办使职。

(3)特任张澜为四川省长。

(4)京畿水灾,河工督办熊希龄与美国广益公司(即裕中公司)订立一千二百万元草约(日本担任五百万)。

(5)设立侨工事务局于北京。

11.21(一0,七)

(1)曹锟通电,主南军退出长沙为南北议和条件。

(2)莫荣新代陈炳焜为广东督军。

(3)广东省长朱庆澜将省长亲军二十营,拨归孙中山大元帅直辖。

(4)川军第一师徐孝刚败滇军,克泸州。

(5)粤军刘志陆克五华兴宁。

(6)特任郭宗熙为吉林省长(原为署理)。

11.22(一0,八)

(1)段祺瑞辞职,冯国璋以汪大燮暂行兼代国务总理,财政总长梁启超给假,令次长李思浩暂代部务。

(2)财政部与日本银行团代表(中日实业公司总裁李士伟)订直隶水灾借款条约,日金五百万元。

(3)美国务卿兰辛命驻日驻华美使分别声明,美无意约束中国,仍愿予中国以财政援助。

(4)苏俄外交人民委员托洛斯基声明公布帝俄时期之秘密条约。

(5)哈尔滨各国领事会议,准备武力干涉共产党纽金等之活动。

11.23(一0,九)

(1)冯国璋通电说明允段祺瑞去职之苦衷。

(2)公布「改订工业试验所章程」。

11.24(一0,一0)程潜自任湖南省长(12.8解职)。

11.25(一0,一一)哈尔滨俄人纽金等之兵工委员会(即军工团)与中东路当局决裂。

11.26(一0,一二)

(1)海军总长刘冠雄与丹麦商隆盛洋行订立无线电借款合同(

旋因英日各国公使抗议及其他原因,复取消)。

(2)浙江宁波第三旅旅长叶焕华、宁台镇守使顾乃斌及前浙江都督蒋尊簋、前都督署参谋长周凤岐宣告自主。蒋任浙军总司令(温州应之)。

11.27(一0,一三)

(1)程璧光、李烈钧、陈炯明、汪兆铭等在广州海珠会议,商援闽军事。

(2)粤军刘志陆克广东梅县。

11.28(一0,一四)

(1)粤桂湘联军总司令谭浩明下令停战(段祺瑞已辞职,陆荣廷志在取得湖南,以固两广,无意续进,免与冯国璋系之湖北督军王占元冲突)。

(2)川军第二师刘存厚克叙州,滇军败退。

(3)桂军沉鸿英诱杀潮梅军总司令邹鲁部之前敌司令金国治。

11.29(一0,一五)

(1)浙江第一师师长童葆暄败宁波之自主军,进占宁波。

(2)粤桂军刘志陆、沉鸿英连下广东惠来、普宁、揭阳。

(3)川军第三师钟体道败滇军,占领富顺自流井。

11.30(一0,一六)

(1)北京特任王士珍署国务总理,并准外交总长汪大燮、内务总长汤化龙、财政总长梁启超、司法总长林长民、教育总长范源廉、农商总长张国淦免职(均研究系而与段祺瑞同进退者)。

(2)派曾述棨为修改现行进口税则委员会主任,李景铭、赖发洛为副主任。

(3)蒙匪焚劫黑龙江景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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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一0,一七)

(1)本日起,将庚子赔款无利息延付五年(每年二千四百万元)。

(2)北京特任陆征祥为外交总长,钱能训为内务总长,王克敏为财政总长,江庸署司法总长,刘冠雄为海军总长,田文烈为农商总长,曹汝霖为交通总长,荫昌为参谋总长。

(3)湖北第一师师长石星川在荆州宣告自主(寻前湖南第二师师长王安澜在枣阳随县宣布独立,称护国军)。

(4)奉天四(四平街)郑(郑家屯)铁路竣工(借日本正金银行款所筑)。

(5)外交部电吉林督军孟恩远选派军队,准备赴哈尔滨镇慑俄激党作乱。

12.2(一0,一八)

(1)陈炯明就任孙大元帅所委之援闽粤军总司令(所部由广东省长亲军二十营组成)。

(2)梁士诒自日本电告徐树铮,谓寺田表示此后对华方针,仍认定徐世昌、段祺瑞为政局中心,遇事力尽友谊援助。

12.3(一0,一九)

(1)直隶督军曹锟、山东督军张怀芝,及奉、吉、黑、皖、晋、陕、豫、闽、浙及热河、上海等省区代表在天津会议,主对西南开战,反对调停,要求明令讨伐,并质问李纯阻冯玉祥旅援闽(徐树铮所策动,传闻许曹锟以副总统)。

(2)徐树铮电张作霖、倪嗣冲、陈树藩、杨善德、李厚基、刘存厚等,告以与日本接洽情形(徐对日方表示,将来时局,小则苏赣易人,大则徐世昌出而收拾)。

(3)川军第五师长熊克武、滇军师长顾品珍、赵又新、黔军师长王文华占领重庆,逐走四川督军周道刚、长江上游总司令吴光新(

川黔军追袭吴光新部于涪陵万县间,缴械不少)。

(4)陕西高峻举兵于白水,讨伐督军陈树藩,号护法军(寻败走澄城)。

12.4(一0,二0)

(1)长江三督军李纯、王占元、陈光远及岑春烜电请冯国璋停战。

(2)襄阳镇守使兼第九师长黎天才宣布独立,称鄂省靖国联军总司令。

(3)北京特任傅增湘为教育总长,赵倜署河南省长。

(4)北京任命靳云鹏为侍从武官长。

12.5(一0,二一)

(1)英使朱尔典促中国派兵维持哈尔滨秩序。俄使库达摄夫亦再度表示希望中国协助,准备充分兵力。

(2)哈尔滨道尹兼交涉员施绍常通告各国领事,准备派兵入驻哈市,镇压乱党。

(3)任命阎相文为直隶陆军第二混成旅旅长。

12.6(一0,二二)

(1)日本参谋田中义一与梁士诒晤谈,主武力统一中国,由段祺瑞及梁任之。

(2)徐树铮电张作霖、阎锡山、陈树藩、李厚基、赵倜、杨善德等,主更易内阁总理,整理政府。

(3)直督曹锟、鲁督张怀芝、奉督张作霖、皖督倪嗣冲、晋督阎锡山、陕督陈树藩、豫督赵倜、浙督杨善德、上海护军使卢永祥、苏、鲁、豫、皖四省剿匪司令张敬尧电请北京政府颁布讨伐西南令。

(4)北京特任刘存厚为崇威将军,仍留四川会办军务。

(5)北京政府以协约国公使赞同中国派兵保护中东铁路,即电吉林当局准备。

(6)湖北黄州独立。

12.7(一0,二三)

(1)北京特任谭延闿署湖南督军(谭未就)。

(2)英使朱尔典代表协约国请中国派兵维持1909年中俄条约规定之行政地位,国务会议即议决派兵镇压哈尔滨乱党,即电知吉林当局照行,并命奉黑两省协助。

(3)徐树铮电张作霖、阎锡山等,主先更易王士珍、李纯,以徐世昌组阁,俟冯国璋物故,即摄行政事,再行选举。

12.8(一0,二四)川军占领川南之安边、长宁、珙县、绥江各县。

12.9(一0,二五)

(1)冯国璋电征各省和平意见。

(2)陆荣廷唐继尧通电,主南北和解,一致对外。

12.10(一0,二六)

(1)湘粤桂联军总司令谭浩明、程潜与湖北武岳军总司令王金镜停战。

(2)龙济光在琼州就两广巡阅使职(12.14陆荣廷亦通电卸职,并劝告两广取消自主)。

(3)北京之战时国际委员会议决加入巴黎经济同盟粮食会议。

12.12(一0,二八)

(1)哈尔滨俄国过激党工军委员团宣告接管中东路俄方主权。

(2)哈尔滨英美领事要求中国驱逐中东路境内俄国过激党。

(3)北京派陆军中将何宗莲、张宗昌前往吉林,洽办协防俄乱事宜。

12.14(一一,一)

(1)北京修正参议员众议员选举法。

(2)粤桂军刘志陆、沉鸿英得海军协助,克汕头。

(3)龙济光部占广东阳江。

12.16(一一,三)

(1)冯国璋派曹锟为第一路司令,出京汉路,入湖北,张怀芝为第二路司令,出津浦路,入江西,向湖南进攻。

(2)吉林督军孟恩远与何宗莲、张宗昌等商定哈尔滨问题办法。

12.17(一一,四)吉林督军孟恩远,省长郭宗熙电请中央选派中东铁路督办,收回路权。

12.18(一一,五)

(1)北京特派段祺瑞督办参战事,并任段芝贵为陆军总长。

(2)北京特任刘存厚为四川督军(代周道刚)。

(3)湘粤桂联军总司令谭浩明宣布兼领湖南军民两政事宜(谭于12.12到长沙)。

(4)哈尔滨俄工军委员团缉拏霍尔瓦特等。

12.19(一一,六)协防俄乱之何宗莲、张宗昌、旅长陶祥贵、高士傧、哈尔滨道尹施绍常限中东铁路总办霍尔瓦特于三日内将工军委员团之纽金及俄兵解除武装解送回国。

12.21(一一,八)北京特任李静诚兼署广西省长(李为陆荣廷部,时任参谋长),又准海疆巡阅使萨镇冰免职。

12.22(一一,九)

(1)滇军合川军熊克武,再占叙州。

(2)陆荣廷任陈炳焜为两广讨龙联军总司令,沉鸿英为第一军司令,林虎为第二军总司令。

(3)哈尔滨工军委员团威吓霍尔瓦特于二日内交出政权,并积极备战,霍向中国驻军请援。

12.23(一一,一0)

(1)直隶督军曹锟派第三师长吴佩孚援鄂。

(2)英领事告中国哈尔滨驻军司令陶祥贵、道尹施绍常等,主由中国派兵保护中东铁路。陶即电吉林督军孟恩远请示。

12.24(一一,一一)

(1)孙洪伊电孙中山,段祺瑞复出,谋先取南京,李纯已动员抵抗,盼西南各省一致进行。

(2)唐继尧任滇黔川三省靖国军总司令。

(3)荆州靖国军石星川大败长江上游总司令吴光新部于宜昌。

(4)龙济光攻广东高雷阳江。

(5)北京国务院电覆吉林督军孟恩远,对哈尔滨乱事令相机应付。

12.25(一一,一二)

(1)冯国璋布告弭战(停战令)。

(2)公布国定关税条例。

(3)哈尔滨中国驻军司令陶祥贵等向霍尔瓦特提出俄兵出境办法五条。

12.26(一一,一三)

(1)吉林第三混成旅旅长兼中东铁路警备司令陶祥贵等因哈尔滨领事团之要求,并循该路总办霍尔瓦特之请,解除哈埠俄激党及俄军二千人武装,押解出境,并派兵进驻中东路沿线。

(2)美国准备以五千万美元贷与中国,作出兵欧洲之用。

12.27(一一,一四)

(1)任命陈调元为第七十四混成旅旅长。

(2)黑龙江富拉尔基俄军哗变(博克图、碾子山、札兰屯等地俄军应之)。

12.28(一一,一五)

(1)陆荣廷电西南各省,对国会问题主从多数取决,期早日召集。

(3)哈尔滨缴械俄兵(一千八百余)遣送出境。

12.29(一一,一六)

(1)任命吉林省长郭宗熙兼中东铁路督办(该职已虚悬十余年,按原拟以毕桂芳兼任,东三省当局力保郭氏)。

(2)黑龙江富拉尔基俄军被解除武装。

12.30(一一,一七)

(1)北京陆军部与日本泰平公司订立军械借款合同,款额一千八百零九万日元。

(2)日本军舰抵海参崴,拟干涉俄国革命。

12.31(一一,一八)

(1)江苏、江西督军李纯、陈光远电阻第二路司令张怀芝部鲁军过境(鲁军施从滨师已抵滁州)。

(2)北方督军曹锟、张怀芝、张作霖、倪嗣冲、陈树藩、杨善德、赵倜、孟恩远、鲍贵卿、李厚基及热、察、绥都统姜桂题、田中玉、蔡成勋等通电反对恢复旧国会,主以临时参议会代行国会职权(

徐树铮策动)。

(3)程璧光、莫荣新宣布护法各省联合会议条例。

(4)美总统威尔逊与日大使佐藤晤谈,主美日合力对抗德国对远东侵略。

12.

(1)北京大学工科并入天津北洋大学,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

郭廷以
郭廷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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