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日昌(1826—1882),是近代中国海军建设的倡导者、洋务军事工业开创者,同时又是近代中国台湾防务建设的主要奠基者。对于前者,史学界论述颇多,而对于后者,未见有专文论述。鉴于此,本文拟对丁日昌的台湾防务思想与实践作初步探析,旨在推动对近代中国台湾防务的研究。
1874年5月发生的日本侵犯台湾事件,引起朝内外重臣的极大震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是年11月5日上奏同治帝称:“日本兵踞台湾番社,明知彼之理曲,而苦于我之备虚。……现在日本之寻衅生番,其患之已见者也。以一小国之不驯,而备御已苦无策,西洋各国之观变而动,患之濒已而未见者也。”为此提出包括“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海军建设意见〔1〕。朝廷随即发出上谕,令沿江、沿海督抚将军就海防问题“详细筹议”〔2〕。
在中国海防危机日益严重之际,一向关注中国海防建设的丁日昌将其在江苏巡抚任内拟定的“海洋水师章程六条”,请广东巡抚张兆栋“代为陈奏”。此章程于1874年11月19日上奏朝廷。朝廷对丁日昌所拟“海洋水师章程六条”极为重视,立即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将“六条”转发南北洋通商大臣、沿海沿江各将军督抚,限一个月内与总理衙门提出的六条“一并妥议复奏”。丁日昌在“海洋水师章程六条”中提出的水师之添购兵轮船,炮台之改式修筑,陆兵与水师并练,沿海择廉干之员,三洋应联一气,机器分处精设等主张〔3〕,开拓了将军督抚们筹议海防的思路,亦影响了朝廷对海防建设的最后决策。最后朝廷于1875年5月30日发出上谕:“著派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派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4〕
海防筹议结束不久,朝廷即于同年12月11日任命丁日昌为福建巡抚。1878年5月,丁日昌重病请求朝廷免其闽抚职。1879年5月12日,清廷又以南洋地面辽阔,洋人来华首当其冲,赏丁日昌总督衔,会办南洋海防,“南洋沿海水师弁兵统归节制”〔5〕。自丁日昌任福建巡抚起,他高瞻远瞩提出了一系列台湾防务的主张,历尽艰辛,踏上台湾岛实地考察,呕心沥血精心筹划台湾防务建设,为台湾防务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
首先,丁日昌充分认识到台湾在中国整个海防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以及日本亡我之心不死的野心,指出:日本欲亡我必先占台湾:我欲维护国家安全,必须首先加强台湾防务建设。这是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的首要内容,也是他积极筹划台湾防务的基本出发点。
1877年1月29日,丁日昌在奏陈台湾防务折中首先尖锐指出:“台湾虽属海外一隅,而地居险安,物产丰饶,敌之所必欲争,亦我之所必不可弃。”接着,丁日昌分析了日本欲亡我台湾的必然性以及台湾在中国整个海防中的战略地位,他说:“台湾、日本、小吕宋(西班牙侵占的菲律宾群岛中的吕宋岛)三岛,皆系鼎足而立,相距不过一二日水程。现在各岛情形如同战国,利之所在,各出全力争之,强必并弱,众必并寡。日本前本弱国,自设轮路、电线、开矿、练兵、制器后,今乃雄踞东方,眈眈虎视。前年窥台南,上年逼琉球不令进贡,今又胁高丽使与通商。彼其志岂须臾忘台湾哉?既已断我手足,必将犯我腹心。而且台湾为东南七省尾闾,上达津沽,下连闽浙。台事果能整顿,则外人视之有若猛虎在山,不敢肆其恫喝。”他强调:“台防有磐石之安,即沿海无风鹤之恐,台民幸甚!大向幸甚!”〔6〕
丁日昌对台湾在中国整个海防中战略地位的认识,深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赞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等在同年4月7日上奏“会议沈葆桢、李鸿章、丁日昌台防折”中说:“台湾孤悬海外,其地与日本国与日斯巴尼亚所属之小吕宋鼎足而立,其洋面毗连闽、粤、浙三界之中,为泰西各国船只所必经之地,以形势而论为南洋之尾闾,即可作北洋之捍蔽。是经营台湾实关系海防大局。”〔7〕毋庸置疑,丁日昌对台湾防务在中国整个海防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是有战略眼光的,这种认识立即被朝廷所认同,这对推动台湾防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决定性意义。
丁日昌鉴于台湾防务建设的重要性,请求朝廷“特简熟悉工程大员驻台督理,俾靖浮言而收实效”〔8〕。对于丁日昌的这一请求,沈葆桢、李鸿章“均以为专派重臣不如重臣不责成该抚一手经理,并称丁日昌遇事认真不避嫌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认为:“丁日昌勇于任事,不避艰辛,早邀圣明洞鉴。台湾一切事件,自应统归丁日昌一手经理,非但责成攸属,亦觉呼应较灵。所请专派知兵重臣熟悉工程大员之处,应毋庸议。”〔9〕
其次,主张依托南北洋海军力量或练成闽台水师一军,以对台湾实行有效的海上防卫;依靠大陆的经济力量,建设台湾防务。这是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的核心内容。
在筹划台湾防务之初,丁日昌曾主张购买铁甲舰以加强台湾防务。1877年6月14日,丁日昌在一奏折中指出:“铁甲舰为目前第一破敌利器”,请求朝廷同意将台湾“轮路经费变通购买铁甲舰”,“拟购中铁甲船数号、三十八吨炮铁甲蚊船十余号,南北洋大臣遇有事时,亦可一律调度差遣,庶儿南北洋与台防连为一气,上拱畿辅,下卫台澎。”〔10〕对此,光绪帝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议奏”。7月25日,总理衙门奕等上奏朝廷,原则上同意丁日昌所请,同时提醒丁日昌:“铁甲船来华后管驾之员、驾驶之兵弁如何预为储备,与每年养此铁甲船之经费若干及船有损坏如何修理之处,均须先事统筹。”〔11〕8月28日,丁日昌上奏朝廷,放弃台防建设中购买铁甲舰的主张,他说:“议办铁甲船固是急务,而总理衙门举此三层,尤题中第一要义,为臣愚见所不及。……将来铁甲船一项,可否仰乞天恩仍归南北洋大臣督办,庶与总理衙门光绪元年四月间奏案相符。臣仍当查照总理衙门原奏,详细咨商南北洋大臣,随时帮同参议。”〔12〕丁日昌放弃台防建设中单独购买铁甲船主张后,指导思想上恢复了《海洋水师章程六条》所倡导的主张:“北、东、南三洋联为一气”,使直隶至粤东五千余里洋面,沿海要害,互有关涉,宜如常山之蛇,击首尾应〔13〕。这一主张实为依托当时正在筹办的南北洋海军,对台湾实施海上防卫。
1879年5月,朝廷令丁日昌会办南洋海防。而此时的丁日昌因在台湾受瘴过重,“患双足瘘痹,不惟不能举步,而且不能下床”〔14〕,他力辞会办南洋海防之职。尽管如此,他又向朝廷呈上《海防应办事宜十六条》。内中,丁日昌指出:“寇之窥我日深一日,若不速图练兵、购器自强之法,诚恐变生仓猝,措办不及”,他建议迅速练成闽台水师一军。他说:“臣在闽时,闻李成谋在厦门整顿水师,极为得力,操守亦甚可靠。现在海防急于江防,闽省尤急于苏省。可否饬知沈葆桢,察酌情形,将李成谋调在闽台总统水师,先将船政轮船练成一军,庶可以备不虞。”〔15〕在当时南、北洋海军尚未编练成军之际,为确保台湾安全,丁日昌提出这一主张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一主张,寓有后来首任台湾巡抚刘铭传提出的“台闽联防”之意。丁日昌这一主张引起朝廷的高度重视。同年7月6日,朝廷命李成谋即赴闽台一带总统水师,将船政轮船先行练成一军,归南洋大臣节制〔16〕。
台湾防务建设,需要大量的经费,光靠福建一省财政是无法成就的。丁日昌明确指出:“台湾一岛孤悬海外,联络东南,不独形势为南北洋之尾闾,即呼吸动静之间亦听命于南北洋而非闽省独力所能办理。”〔17〕这一主张表明了丁日昌办台防的指导思想是:台湾防务建设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中央政府对台湾防务建设经费的专项拨款。
众所周知,在1875年7月,奕奏准从有关海关关税,有关省份厘金中总共抽400万两银作为海防经费,并决定分解李鸿章、沈葆桢总收应用。然而,直至1876年7月,各省仅解60万两。沈葆桢知各省空虚,咨令全解北洋〔18〕。这样,南洋海防经费无论在规定上还是在实际上都无法着落。出任福建巡抚后的丁日昌,为筹划台湾防务,于1877年上奏朝廷,“请于江海关借拨银二十万,当俟下半年筹银十万解台接济,其余各海关请饬下各监督酌量情形力筹共济。”〔19〕总理衙门对丁日昌所请,表示:“自本年七月为始,粤海、潮州、闽海、浙海、山海等五关并沪尾、打狗二口之四成洋税,暨江海关四成内二成洋税,以一半解部库还部拨西征饷银,以半分之半批解北洋大臣李鸿章兑收,划出半分之半批解福建巡抚丁日昌兑收。其每年酌提江苏、浙江厘金银各四十万两,江西、福建、湖北、广东厘金银各三十万两,亦自本年七月为始,以一半批解北洋大臣李鸿章兑收,以一半批解福建巡抚丁日昌兑收。”〔20〕对于总理衙门的意见,不久朝廷发生“依议”上谕。
应该承认,朝廷作上述拨款台防决策是丁日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反映朝廷“视台防极关重大”。然而,各海关、各省解款廖廖无几,其结果,正如李鸿章所说的是“望梅止渴”。为此,丁日昌在1879年5月力辞会办南洋海防之职。当然,力辞会办一职固然有身体方面因素,但客观原因在于他深感“无一亲信可靠之人在臣左右”,“以南洋四省而论,既一人之耳目难周,又主宾之权分不敌,临事呼应必不能灵,徒使本省多一推诿”。〔21〕
再次,为增强台湾防务实力和提高台湾防务效能,在台湾岛内极力推进与防务有关的近代化建设。这是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的基本内容。
丁日昌就任福建巡抚后立即赴台进行实地考察,筹划台湾防务。考察后,丁日昌即上奏朝廷,强调台湾岛内防务建设首在创办“轮路(即铁路)矿务”,他说:“深惟目前情形,不在兵力之不敷,而在饷需之不足;不患番洋之不靖,而患声气之不通。譬如人之一身,其精神血气本足自强,而荣卫失宜,以致筋络不舒,手足痿痹,虽有参苓之剂,不能为功:良医相其脉络,治以针砭,则沉疴立起。窃以台事设郡置县,无益之参苓也;轮路矿务,奏功之针石也。轮路宜于台湾而不必宜于内地,矿务筹诸现在即可取效于将来。”丁日昌进而详细分析了“轮路矿务”在台湾防务建设上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他在历陈以往台湾因未办轮路矿务而对台湾防务所带来的“十害”后,又列举了“轮路矿务”在台防中的“十利”。他说:“轮路计一日约行二千余里,由台南至台北顷刻即达,军情可瞬息而得,文报无淹滞之虞。利一也”;“后山瘴疠盛行,若有轮路,则屯军择善地驻扎,遇有紧急方轨而驰,朝发夕至,不必使有用之兵受瘟疫之害。利二也”;轮路比轮船捷至一倍,平居精练二枝劲兵驻扎南北二路,海上有事,电报卯来,精锐辰集,随敌所向,合兵急攻,以逸待劳,以众乘寡,主客之势既异,胜负之券可操。……利三也”;“内山奸民纵有煽动,而劲旅呼吸即达,朝闻萌蘖,夕压重兵,比于迅雷不及掩耳。……利四也”;“日本琅峤一役,合沿海七省因台事而设防,耗饷何止千余万。台中若设轮路,兴矿务,则敌人知我已得窍要,可无意外之虞,不惟大宗之饷可省,即常年防军亦可酌裁。漏卮已塞,库藏自有余裕。利五也”;“轮路开,兵勇可以归并操练,不惟营官不敢以少报多,即勤惰壮弱亦可随时稽核,卧薪尝胆以求实济,断无练而不精之兵。利六也”;“轮路开,则由台湾府城至鸡笼口不过数时可到,来往人等自可由鸡笼起岸,不必再涉安平之险。利七也”;“自府城视澎湖,由澎湖为咽喉:自鸡笼视澎湖,则澎湖为枝指。而且鸡笼渡海,水程近三分之一,不必经由澎湖。彼族知澎湖不足以制我之命。断不聚全力以争之,则我亦不必聚全力以御之。兵减饷轻,利八也”;“夫外人之所以垂涎台湾者以有矿利耳。矿务若自我全行举办,无主之物变为有主,垂涎之根既绝,则窥伺之念自消。同时并举,计机器、人工等费,大约不过百万。将来收效穷,所获何止倍蓰?利九也”;“轮路开,矿务兴,则兵事自强,而彼族之狡谋亦自息。利十也”。〔22〕
丁日昌对开轮路、兴矿务在台湾防务建设的作用和地位的认识,尽管在个别问题上尚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矿务若自我全行举办,无主之物变为有主,垂诞之根既绝,则窥伺之念自消”一说即是。但从总体上来看,丁日昌从军事经济角度,强调开轮路、兴矿务在台湾防务建设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颇有见地的;如此系统论述开轮路、兴矿务的军事效用,也是同时代督抚们所不能及的。
丁日昌开轮路、兴矿务的主张很快受到朝廷的重视。朝廷立即将丁日昌的有关奏折交总理衙门“议奏”。总理衙门同意丁的主张,并请朝廷“饬令丁日昌,将轮路、矿务、垦务遴委贤员委妥慎承办。”〔23〕丁日昌曾力图把上述主张变为现实。为此,他多次赴台考察,并派专员对矿务进行查勘。然而,限于台防建设经费拮据,在丁日昌抚闽任内,除矿务有所进展外,开轮路一事难于进行。丁日昌不得不改变初衷,决定“台湾铁路俟矿利大兴再行举办,拟先设马车路以利师行。”〔24〕
第四,整顿吏治,固结民心,以民心固结为台湾防务建设的根本。这是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的重要内容。
早在1874年12月23办理台湾防务的钦差大臣沈葆桢就认识到:“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欲固地险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营政。”〔25〕丁日昌继承和发展了沈葆桢“欲固险地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的思想,提出了“民心为海防根本”的思想。他在1879年6月14日上呈的《海防应办事宜十六条》中指出:“民心为海防根本,而吏治又为民心根本。故筹办海防,若不整顿吏治,固结民心,仍未免有名无实买椟还珠也。”〔26〕他例举当时国内种种吏治腐败的现象,如捐输、保举等等,请求朝廷“严饬各疆吏加意整顿吏治,宁使一家哭勿使一路哭。抑或如古者巡方之例,钦派公正而兼明之大员数人,分巡各省,认真举劾,将贪污之吏一扫而空之”,只有这样,“百姓生计可遂,元气可复,众民可以成城,海疆安如磬石矣。否则民心一离,百事瓦解,一遇风鹤之惊,无不揭竿而起,其时即食贪吏之内,庸有济于民生国计乎?”〔27〕
丁日昌明确提出“民心为海防根本”的思想虽然在1879年病重期间,但这一思想却是他在闽抚任内对台湾“整顿吏治、固结民心”实践的升华。丁日昌初到台湾时,对台湾吏治极为不满,他在《惩办蠹役片》中说道:“台湾远隔重洋,吏治暗无天日,衙役倚恃官势吓诈乡里,所欲不遂,辄即私勒索,被害者往往卖妻鬻子,破产倾家,实堪痛恨。”〔28〕他下决心整理台湾吏治。在丁日昌抚闽任内,革职查办了一批如彰化县知县朱干隆、嘉义县知县杨宝吾、何銮,台湾县知县白鹭卿、噶玛兰通判洪熙涛、台湾县役林升等贪官污吏。丁日昌雷厉风行惩治官吏腐败深得民心。据记载,当台湾道夏献纶宣布处决“索诈民财以填欲壑”的台湾县役林升时,“万众聚观,咸谓地方从此除一巨害,无不同声称快。”〔29〕对于台湾地方文武官员玩忽职守、纵贼殃民案件,丁日昌亦采取“从严惩办”。如彰化县发生几个村庄的匪徒乘夜恃强行劫案件,丁日昌一方面饬令将发案时不在防的管带练兵之外委吴拔高押赴发案村庄“按军法从事”,另一方面对于副将乐文祥、署彰化县知县彭鏊,因“不能先事预防”,“请旨一并摘去顶戴”:对于北路中营都司赵品不能认真缉捕,“请旨暂行革职,留任勒限购缉盗犯”。〔30〕
为固结民心,除整顿吏治外,丁日昌还认真做好“抚番”工作。由于台湾孤悬海外,经济文化落后,岛内居住在深山老林中的土著民人不服统治,难免与地方政府发生冲突。对于这部分台民,清政府称之谓“生番”。对于台湾“生番”,朝廷令丁日昌“酌度情形,相机剿抚”。〔31〕在执行朝廷这一方针时,对于“叛服无常”、“杀害兵民”者,丁日昌予以严厉“剿办”;而对于“安份”的生番力加安抚。丁日昌把“抚番”工作当作固结民心的重要工作来做。他认为“抚番”重在“教化”。1877年初,丁日昌厘订了“抚番开山善后章程二十一条”,令“生番”改变习欲,剃发穿衣,送子弟入学学习文化,派人为他们设医施药,使他们与岛内其他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建设台湾。丁日昌这方面工作颇有成效,尤其在文化教育方面更有起色。他在《台湾岁试事竣疏》中这样说道:“现在文武岁试业已一律告竣,士风民情均极安贴。再台湾番童尚有应试者不过取充佾生而止,该番童登进无路,难期鼓舞奋兴。臣此次仰体皇仁,无分畛域,将淡水厅番童陈实华一名取进府学,凤山县番童沈绍陈一名取充佾生均勉以读书向学为诸番倡。该番民等无不动色相告,咸喜功名有路。”〔31〕
为固结民心,丁日昌在台湾还采取了招募移民开垦荒地,开采矿山,发展经济,筹款赈灾,以解民困。限于篇幅,不一一赘述。
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主要内容即是上述所说的四个方面。此外,还有如整顿台防营务,裁汰台营冗兵,惩处虚冒克扣军饷官员,建议清廷将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的规定,改为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福州将军、提督隔年轮赴台湾巡查等主张,这些主张绝大多数能得到实施。
综上所述,丁日昌的台湾防务思想,具有鲜明的反侵略的时代特点和强烈的爱国主义的民族特点。这是鸦片战争以来一大批爱国志士、官员台湾防务主张的继承和深化,也为后来台湾巡抚刘铭传进一步发展台湾防务思想奠定了基础。丁日昌的台湾防务思想在实践中部分地得到了实施,并收到了积极效果,这为以后中法战争期间刘铭传组织台湾军民“抗法保台”斗争奠定了有利根基。然而,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中的一些重要主张,在他抚闽期间没有得到很好实施,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清政府经济落后。仅有的海防经费当时确实需要重点用于北洋海军建设,同时又要抵还西征借款和借拨全国各省赈灾急用(1877年秋至1878年春,已拨70余万两用作各省赈务)。因此,丁日昌台湾防务思想中的一些重要主张不能实施,固然是丁日昌个人的不幸,更是中华民族的不幸。当时清政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国防建设的后盾,再高明的台湾防务近代化思想都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国家经济近代化,就建立不起国家国防近代化。这就是历史的结论。
注释:
〔1〕《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洋务运动》丛刊(一),第26页。
〔2〕〔3〕〔13〕《丁日昌拟海洋水师章程》,《洋务运动》丛刊(一),第30—33页。
〔4〕《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密寄》,《洋务运动》丛刊(一),第153页。
〔5〕《光绪朝东华录》总727页。
〔6〕〔8〕〔22〕《光绪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46—353页。
〔7〕〔9〕〔19〕〔20〕〔23〕《光绪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总理衙门奕等奏》,《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53—362页。
〔10〕〔17〕《光绪三年五月初四日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折》,《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68页。
〔11〕〔24〕《光绪三年六月十五日总理衙门弈等奏折》,《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72—374页。
〔12〕《光绪三年七月二十日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折》,《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74页。
〔14〕〔15〕〔21〕〔26〕〔27〕《光绪五年四月二十五日前福建巡抚丁日昌奏》,《洋务运动》丛刊(二),第389—397页。
〔16〕《清实录·德宗》卷95。
〔18〕《李文忠公全书·译稿》卷5。
〔25〕沈葆桢:《沈文肃公(葆桢)政书》(二),第882页。
〔28〕〔29〕《惩办蠹役片》,《丁中丞(日昌)政书》,第518页。
〔30〕《员弁纵贼殃民从严惩办疏》,《丁中丞(日昌)政书》,第519页。
〔31〕《遵旨剿抚生番缘由片》,《丁中丞(日昌)政书》, 第476页。
〔32〕《台湾岁试事竣疏》,《丁中丞(日昌)政书》第480页。
(文章来源:《台湾研究》199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