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在中国产生的背景
一般而言,历史学的概论性著述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即历史研究或历史编纂已成为一个体系比较严谨、方法比较成熟的学科,同时历史学家也成熟到可以对历史编纂、也即史学的自身优劣进行反思。在中国古代的史学史上,也有像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这样的纵论性或概论性著作,它们对历史编纂、历史认识、史学批评等历史学科本身的问题进行总结,而非对客观历史事件、人物、过程进行描述和分析。因此从史学理论和历史理论的角度说,上述著作无疑是后来的史学概论性著述的前驱。
但严格地说,在整个世界的史学史上,历史学的概论性著作为人们所需,是历史学学科科学化的产物,对历史学的基本问题有所认识,有所思考,是职业历史学家必备的首要条件。《史通》和《文史通义》等著作都是从史学批评的角度切入,而非从正面进行论述,系统性也不足,特别是二者以分析批判历史研究作品为主,对历史学本身问题的论述比较间接。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史家当时面临和思考的问题和以后多有不同,另一方面它们毕竟是个人的专论,而非用于指导史学研究入门者的教科书。
19世纪,西方的史学开始制度化和专门化,这是历史学科学化努力的必然结果。一些学者受自然科学探索规律成功的鼓舞,认为历史学通过严格地检验史料和客观中立的态度,也能够上升到科学的行列之中。特别是它仿效自然科学,把自己同其它一些以前经常纠缠不清的学科分离出来,在大学或研究机构中有了自己独特的一席之地。为了使自己确实配得上“科学”的称号,为了使自己在学科的理论和研究的方法等等方面的确有别于其它学科,历史学就必须对自己的历史、性质、对象、特征、内容、功能、方法等许多问题进行系统的思考和回答。也就是说,出于历史学的职业化和专门化的需要,出于对后代学人的培养的需要,这种概论性的著作便应运而生了,比如德国史学家伯恩海姆的《历史方法教程》(1889)、法国史学家朗格鲁瓦和瑟诺博斯的《历史研究导论》(1898)等等便是(注:关于西方史学这方面的情况,可参阅伊格尔斯《欧洲史学新方向》中译本华夏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11-29页。)。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的史学也在酝酿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一方面,伴随着民族民主革命的深入展开,资产阶级民主派的代表人物如梁启超等也号召进行“史界革命”,其《中国史叙论》批判旧的“君史”,号召改造中国历史的编纂。在这方面率先出现的成果是夏曾佑、刘师培各自撰著的《中国历史教科书》。修史观念的彻底改变,造就了人们对于历史观念、史家思想的重视,人们开始重视历史学的主体部分的问题。比如梁启超的《新史学》就已经开始探讨“史学之界说”和什么是历史,在其它著作中也涉及到历史研究的目的、方法等等。另一方面,戊戌变法后建立起来的京师大学堂,以及由此而陆续出现的新式高等院校,确立了包括历史学在内的新式学科教育体系,需要把什么思想或什么知识教给学生,通过专业教育和职业训练培养出什么样的史家,而要做到这一切需要借助什么手段、采用什么方式,都成为具有新思想的历史学家面对的重要课题。
但是,对于人类在认识历史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重要问题,而在这些问题中,又有哪些是最基本的问题,需要历史学研究的人门者去把握,在当时的中国,就多数人来说,还是思考较少的一些新问题。于是,从国外已有的成果中引进,便成为一条有效的捷径。如梁启超所说:“壬寅、癸卯间,译述之业特盛,定期出版之杂志不下数十种。日本每一新书出,译者动数家。新思想之输入,如火如荼矣。”(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九,东方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89页。)在这股浪潮中,在翻译介绍的史学作品中,除了某些具体的历史研究作品、比如某某文明史以外,最普及、也最有影响的就是这类史学概论性的著作了。
1902年,留日学生汪荣宝在《译书汇编》的“历史”栏目中,发表编译的《史学概论》(注:汪荣宝:《史学概论》,见《译书汇编》第9、10期,1902年12月10日、27日,关于此书情况,参见俞旦初:《20世纪初年中国的新史学思潮初考》,《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3期,第56-57页。)。其中自称,“本论以坪井九马三《史学研究法》为粉本,复参以浮田和民、久米邦武诸氏之著述及其它杂志论文辑译而成,所采皆最近史学界之界说,与本邦从来之习惯大异其趣,绍介于吾同嗜者,以为他日新史学界之先河”。而坪井九马三的这本《史学研究法》在序中则称:“史学之研究法,其由来已久,而成书者甚少。在英国有弗里曼氏……继之,德国有伯伦汉氏出,人称穷尽研究法。法国之塞诺波氏等祖述之,每每在我国人间流传。”其中坪井提到的伯伦汉和塞诺波,就是我们前面提及的伯恩海姆、瑟诺博斯及其著作(注:朗格鲁瓦与瑟诺博斯:《史学原论》,李思纯译,商务印书馆1926年出版。)。
除了坪井的《史学研究法》以外,汪荣宝还提到浮田和民的著作,那就是后来有很多译本的《史学原论》。该书分8章,分述历史学的性质、范围、定义价值,以及历史与国家、地理、人种等等之关系,历史大势及研究方法。它在1897年尚属日本国内的讲义,但在1902到1903年之间,竟有6种译本问世。当时日本学者把西方刚刚推出不久的史学概论性著作迅速转介入日本,受到中国留日学生的注意,于是又迅速译介到中国。虽然经过间接的介绍翻译,又被介绍者加以编辑修改,但西方历史学界的最新成果,其学术专门化和职业化的最初结晶,能在数年或十数年被辗转引进中国,速度之快也是惊人的。这无非说明,处在剧烈变革之中的中国思想界急需新的养料,刚刚呱呱坠地的中国新式历史教育体制也嗷嗷待哺。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自20世纪初开始,中国史学界就出现了许多历史学的概论性著作。在辛亥革命之前,这类文章或著作就有1902年邓实的《史学通论》(注:连载于《政艺通报》第12、13期。1902年8月18日、9月2日。),有1903年横阳翼天氏(曾鲲化)的《中国历史·首篇》(注:其中包括历史大势、历史要质、地理、人种等概论性内容,见俞旦初前引文,第60页。),有1907年吕瑞庭、赵征壁的《新体中国历史·叙论》(注:其中包括历史的范围、种类、与国家、地理、人种之关系等内容,参见俞旦初前引文,第61页。)。更重要的是,这类著作已经登堂入室,成为历史教学中的课本,如1904年屠寄编有《中国史学通论一编》,陈黼宸编有《中国史学通论续编》和《三编》,其中颇有史学概论性的内容,被作为京师大学堂史学科的讲义。由京师学务处官书局印行;又如1909年曹佐熙的《史学通论》(本书内容留待后论),也是作者在湖南中路师范的历史选修课上的教材。
于是,这类著作不仅作为宣传进步民主和科学的历史观、以及作为改造旧史学、建设新的史学思想的武器而登上历史舞台,而且成为培养新式历史学家所需要学习的重要内容和职业训练的必备“技艺”,这时,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撰写和出版,便一发不可收拾,而且取得了相当不俗的成就。
二、1949年以前历史学概论性著述概观
(一)关于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目的
从一开始,历史学的概论性著作就具有两个目的:一是讲述关于历史学本身的和关于客观历史的基本理论问题,其中又以前者为主,这是史学概论中“史学”和“论”的意义;二是给初学历史的人一个基本的指南,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历史和历史学,学历史有何意义等等,这则是史学概论中“概”的意义。目前所知最早的此类著作,应是曹佐熙于1909年出版的《史学通论》,其宗旨在于“究心史道,探赜索隐,原始要终,陶冶古近中外百家之言,以自成科学”,意思当然是以前一个目的为主。
讲第二个目的的如卢绍稷的《史学概要》(注:卢绍稷:《史学概要》,商务印书馆史地小丛书之一种,1929年出版。)。作者在“序”中说,“大凡研究一种学问,必先知门径。……吾人研究史学,若不先知门径,何能承先启后乎?此现今学校(指高中与大学)之所以皆有‘史学概要’、‘历史研究入门’,或‘中国历史研究法’一类学程之开设也”。“唯关于此类著作,今尚寥若晨星,目下沪上各书局所出版之史学书籍,大都是仅论史学中研究法或与科学之关系一部分,均不能使初学者得一史学之概念。作者鉴于中文史学教本之缺乏,一般学子修习不便,为史学发达之障碍,乃编著是书,以应学术界之需要。其主旨在灌输读者以史学之常识,并指示研究历史之门径。”
但无论是以哪个目的为主,这一时期的同类著作都以谈“史学”为主要研究或介绍对象,这是这些著述的最大共性。1924年,李大钊出版了《史学要论》一书,这是中国史学史上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撰写的第一部历史学概论性著作。该书次第论述了“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历史学的系统”、“史学在科学中的位置”、“史学与其相关学问的关系”、“现代史学的研究及于人生态度的影响”等问题(注:李守常:《史学要论》,见《李大钊史学论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194-247页。),集中探讨史学理论的基本问题。
1925年,上海大东书局出版了徐敬修编著的《史学常识》一书(注:笔者所用是该书的1928年版,这已是该书的第5版,可见此类书籍的受欢迎程度。)。从书名来看,这显然是为初学者提供的入门书,共68页,约2万2千字。作者在提要中明确指出:“而所谓史学者,则尤在能区其种类,辩其体裁,明其法则,揭其旨归,以及推究历代变迁之故,而会通其精神。”其书首章“总说”中述及“史学之意义”、“历史之范围”、“历史之种类”和“史学之变迁”。以后各章分述中国历代史学史、分体裁介绍中国古代之史书以及治史的方法。虽其内容侧重中国史学实践,观念略嫌传统,但着眼点仍在史学上。其它同类各书,概皆如此。
为什么在这样一个时代,史学(而非历史)的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呢?为什么传授基本知识的教科书也都要涉及这方面内容呢?或者说,在历史教育中,为什么要凸显史学的地位呢?
胡哲敷所著《史学概论》为上海中华书局的“中华百科丛书”之一种,该丛书主编舒新城明确地说,“我们发刊此丛书之目的,原为供中等学生课外阅读,或失学青年自修研究之用”。要求丛书作者把握“日常习见现象之学理的说明”、“取材不与教科书雷同而又能与之相发明”、“行文生动,易于了解,务期能启发读者自动研究之兴趣”。就是在这样一种通俗或启蒙读物中,胡著《史学概论》也明确提出:“史学的研究,至今日颇受一般学者的重视:旧史如何整理,新史如何创制,都要待史学家的研究与指导。这件事可算是新时代的一个要求。”我们常说中国史学的自觉,其实当人们逐渐把目光从“客观”的历史转移到史学上的时候,便是史学自觉的重要标志。
“从前总以为历史不过是过去的帐簿,读历史亦不过是增加若干文章材料,不然便是拿过去的事,来做现在的模范,读史的人,编史的人,都差不多一代一代的因袭规模,无多更进。一般学者亦泰半只知注意史的本身,而鲜注意及史学。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史学,是指导如何记载此成绩的方向路径,使之生动切实,以指导人生,指导社会,使过去的成绩与未来的世运,同在进化圈上长足进展,这才是人类所以要有史的意义”(注:胡哲敷:《史学概论》,上海中华书局1935年出版,“序”,第1-2页。)。当人们从注意史转移到注意史学的时候,史学的功能就可能从传统的“资治通鉴”扩大为对社会和人生的指导,就会从帝王术变为人类个体和集体健康进化的启迪书。因此,重视史学,使学史的人从懂得史学开始,是科学与民主的思想普及,剥开旧史愚民伪装的结果。
李则纲的《史学通论》是在他1931年在中国公学、1932年在安徽大学教授同名课程时的讲稿基础上改就的。在该书的“序”中,他严肃地说出一段似乎与讲史学不直接相关的话:
我们知道,历史这件东西,曾做过上帝和僧侣的傀儡,曾充过帝王和贵族的侍役,曾被领为帝国主义者的护符。然而时代的转轮,已准备把历史学过去的一切劳绩和光荣吞噬下去了。历史学旧有的产业和荣誉,既势难持续,就历史学本身讲,也应和转形期的时代协调。另辟新的局面,肩起人类最大任务,为社会作学术的前锋(注:李则纲:《史学通论》,商务印书馆史地小丛书之一种,1935年出版,“序”,第1-2页。)。
这实际上是在说,了解史学是为了改造史学。对于面临启蒙的青年来说,历史是同样的,但它的被利用则是不同的,我们如果不懂史学,只知历史,那么我们的历史研究被当作傀儡、侍役或护符也许还懵然不知;我们的新史学要肩负人类的重大使命,就必须以史学上的自觉指导我们对历史的审视和思考。我们从了解史学的基本问题人手去学习和研究历史,就不会是盲人骑瞎马,就具备了在黑暗中照明的火把。
(二)关于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内容
我们从上述李大钊的《史学要论》和徐敬修的《史学常识》二书,已基本上可以知道,这一时期此类著作关注的主要问题大体上是相同的。1909年曹佐熙的《史学通论》则由七篇组成。第一章为“史学之源流”,第二篇为“史学之经纬”,包括“史之定义”、“史之内容”、“史学之内容”、“史学之经纬”。第三篇为“史学之繁难”,第四篇为“史学之关系”(即历史与政治、宗教、种族、学术等方面的关系),第五篇为“史学之研究”,第六篇为“史学之通旁”(即史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第七篇为“史学之未来”。由于出版时间较早,所以内容略显庞杂,但基本上包括了史学的基本概念、史学史、史学与其它学科关系等方面。
卢绍稷的《史学概要》的各章为“绪论”、“中国史学界之回顾”、“西洋史学界之回顾”、“现代史学之发达”、“史学与科学”、“历史研究法”和“历史教学法”。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其绪论是“先论何谓历史,次论何谓史学”,涉及历史的定义、目的、起源、进化、分期、性质、种类及史学之定义和目的,思考不可谓不细。其后五章分述中外史学史、史学与其它学科之关系和历史方法,为各书共有,唯“历史教学法”是本书的独特设置,是作者考虑到该书的读者很可能是历史老师。虽说这部分内容与严格的历史认识活动有距离,但如果把它放大到历史认识活动及其方式和成果的传授与接受,则也是颇有新意、而至今少人问津之处。
吴贯因的《史之梯》(又称《史学概论》)各章依次是,“导言”,探讨历史定义等;“史学于其他科学之关系”,涉及史学与统计学、考证学、年代学、天文学、语言文字学、考古学、生理学、社会学、医学的关系;“历史进化之历程”通过“神话时代”、“诗歌时代”、“小说时代”、“资鉴时代”和“科学时代”,仿佛在讲客观历史进程,实际上是说史学史的分期和各时期史学的不同特点;“史家地位的变迁”则是史学史的另一面,把史家的地位分为“侍臣时代”、“方技时代”、“代表君主时代”和“代表国民时代”。其后则为“史学与史料”、“读史与论史”两章(注:吴贯因:(史之梯),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出版。)。其中最有特点的是讲史学史的两章,一方面,把历史上的史学作品和史学家分开来讲,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二者虽联系密切,却也还是有区别的,一个是历史认识的主体,另一个是历史认识的结果,各自有其规律;所以另一方面,作者把历史作品和史学家按照不同的原则进行了分期,无论这种划分是否确当,却是对史学、史家自身发展规律的一种把握,在史学史的研究者中至今还很少有人如此去做,可以说是本书的创举。
罗元鲲的《史学概要》也是“应湖南省立第一中学高级选科之用”,全书语言文白相参,内容上也是新旧中外互证,与同类书相比颇为不同,明显看出新旧史学变化过渡的痕迹(注:罗元鲲:《史学概要》,武昌亚新地学社1931年出版。)。比如讲史的意义,则举许慎、吴大徵、王国维的说法;史学的定义则举了梁启超、李泰棻、萧一山、陈训慈等说;讲到史和史学的内容,则沿用孟子的事、义、文并改造之;讲到史书体裁,也既讲六家三体,也讲通史、专史、断代与国别史。虽力图融合中西,但未能找到一个很好的结合点,以致显得冗杂多枝。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史学之性质、内容及研究方法”,下编为“中西史学演进之大概及教学方法”。从比例安排上看,前者是主要的,共列20章;后者讲史学史等是次要的,共11章,这种安排似乎要比其它书把史学史内容置于相当显著位置要合适一些。
周容的《史学通论》各章依次为:“历史与史学”、中外史学史、各派史观以及历史研究法。在第一章中,分别论述了“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史学”、“史学的体系”和“历史与各科学之关系”,其中分析比较严密,结构也比较完整。像讲史学体系时,一讲史书体裁分类的标准,二讲史学理论的分类。在前者中并非以中国传统史书体裁进行分类,而是综合各类史书,提出以地域、性质或时间三种分类标准,即国别史、专门史及通史与断代史;在后者中提出形而上学、一元论、多元论三种分类,标准的确定比较现代,概括性强。其最有特色的是“各派史观”一章,介绍了“史观的意义”、“史观与社会主义”、“中国哲学家的史观”、“神学史观”、“历史哲学”、“唯物史观”和“社会史观”(注:周容:《史学通论》,开明书店1933年出版。)。其重要性在于,自彼时至今,讲史学者通常少及史观,而史观既不完全等于历史理论,也不见得反映在历史作品之中;除了哲学家、史学家等等学者外,贩夫走卒也可以有自己的史观,小说戏曲、歌谣故事中也可以反映出特定的史观。史观就是对历史的看法和解释,这种看法和解释可以是基于某种哲学或世界观的(比如神学史观、唯物史观等),也可以是基于生活经验和实践态度的,它虽在严格的意义上不属于“史学”的范围,但却肯定属于历史认识活动之列,因此,如果史学概论以探讨历史认识活动为主旨,史观则不可不述。
胡哲敷的《史学概论》与李则纲的《史学通论》同出版于1935年,二书也有一些相同的特点。李著虽也有中外史学史、历史学与其它学科关系的内容,但却加强了对历史编纂、新史学与旧史学在若干问题上的比较、历史学与现代人生、如何读史、论史与著史等方面的探讨。胡著则完全超出了当时编撰史学概论性著作的一般写法,或把史学史、史学与其它学科关系等问题放在某些章节中重新认识,形成“史学的意义及范围”、“中国的旧史学”、“史学革命的必要”、“新史学的特质”、“新史学与各科学”、“历史与人生”、“史家的天职”、“史学的进化”等章,实际上是以号召新史学取代旧史学为主线,把史学的各重要问题方面穿插在其中。它与其说是本教科书性质的读物,不如说是个人观点很鲜明的专著。二书的共同之处不仅在于增加了关于史学实践和史学功能的篇章,更在于它们已经可以比较熟练地运用中外史学的理论时间材料来说明自己的问题,而不像有些著作比较生硬地利用,甚至经常是中、外两张皮,各谈一点,无法融会贯通。
与此类似的还有用作大学教材的杨鸿烈著《史学通论》(注:杨鸿烈:《史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出版。)。本书以“导言”论述历史与史学的本义,然后分论史学是否科学、史学的今昔、史学的目的、史学的功能、史学的分类、史学与各门学科的关系,无论从结构的严整还是从分析的细密来说,都更加成熟。其论史学是否科学的问题,是当时世界上比较领先的历史哲学话题。在论及史学与各学科关系这样的“老”问题时,将其置于史学的多学科研究的意义上——强调“博学淹通”、“凡百学问无绝对独立者”,颇见新意;而且在论及具体学科时,也多涉及具体的理论问题,如讲到与地理学的关系时,涉及到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等历史理论问题的看法,而并不在史学概论性著作中单独列出若干历史理论问题,从而既保持其论述的一致性,又未全然放弃对一些历史理论问题的讨论。其结构安排还是颇具匠心的。
其它类似的著作还有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注:朱希祖:《中国史学通论》,独立出版社(重庆)1943年出版。)、蒋祖怡的《史学纂要》(注:蒋祖怡:《史学纂要》,正中书局(重庆)1944年出版。)等书,此二书均以中国史学发展为基本叙述线索,与前述各书有所不同,这里不再赘述,但由此仍可见史学界对“史学”问题的高度重视,这是在旧的历史编纂传统下从未有过的新现象。
(三)可贵的探索
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在中国的大量出现,应该说是20世纪以后的新生事物,是五四运动以来各种新的学术思潮涌入、意识形态领域比较开放的结果,因此它们所反映的学术思想是基本上与国际学术发展同步的,即使有些生吞活剥,有些不完整、不系统,但与前后的一段时间相比,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称道的可贵探索;又由于这类著述的建设处在草创阶段,许多认识还比较粗浅,对国外理论的了解和判断也有相当的错讹,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总结。
探讨历史学的问题,首先就应该回答“历史是什么”(同时,“历史学是什么”)以及“历史学是一门科学吗”这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历史学科的基本问题。不能对此提供答案的,历史学习的成绩就不合格,尤其不能称为史学家。这里,我们便以此为例,对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成就与不足做一番审视。
实际上,中国的传统史学对这些问题并非完全没有答案,《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意思是说,各国的史书名目虽不同,但都是同样的东西,说到齐桓公、晋文公等等的事迹,就是“事”,也就是客观存在过的历史;用文字把“事”记述下来的,就是“史”,也就是史书;而“义”,即孔子使乱臣贼子惧的关键,便是史学家赋予历史的一种意义或价值观,是比较主观的部分,也即史观。所以说,孟子称客观历史为“事”,称史书为“史”,称史观为“义”,可见历史与史学是有区别的。
不过一般的史家对历史与史学的区别是不很在意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写的史书是绝对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的,因此历史与史学是完全统一的,读史书的人也确信他们通过史书所了解到的就是真实完整的历史。20世纪初的思想革命浪潮,极大地动摇了此种认识,曾鲲化便大胆指陈:“所谓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等书,皆数千年王家年谱、军人战纪,非我国民全部历代竞争进化之国史也。”(注:横阳翼天氏:《中国历史》,“总叙”第一章,“历史之要质”。东新译社1903年出版。)许多人开始认识到,“吾国旧学界思想,视历史为传古信今之述作,而不知为现在社会生活之原因;研究历史者,亦不过出于钩稽史实、发明体例二途,而不知考求民族进化之原则。”(注:见《游学译编》1903年第4册广告,转引自俞旦初前引文,第57页。)
因此,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最有价值之处,在于它们大多开宗明义,对历史和史学的概念问题进行了探索。从今天的眼光看,当时的一些解释还是很粗浅、不完善的,传统的认识上的模糊也依然存在。徐敬修《史学常识》说到“史”的发展阶段,是“自口碑而史歌而说部而史鉴,惟史学最为晚出”,这里的“史”还是指历史认识活动,而非客观历史事实。“盖史学者,于群史之中,抽其条理,以示法则者也:如辨其体统,别其旨归,殚明其因果,会通其精神,皆史学之事也。”这实际是说,“史学”是历史认识活动(即“史”)中的高级层次,即理论层次,或可称为历史理论,或即指历史“科学”(注:第2页。)。
这样的认识在当时相当普遍。罗元鲲《史学概要》认为,“史”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史官或修史者,二是指史书或历史记载,这基本是也是历史认识层面上的东西;“史学”则是重在阐明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注:第2-4页。)。前引胡哲敷《史学概论》说“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史学,是指导如何记载此成绩的方向路径……”,基本上也是此意(注:“自序”第1-2页。)。杨鸿烈《史学通论》深感“中外一般的学者们都很随便的把‘历史’和‘史学’两个名词混为一谈”,因此着力对此二者进行梳理,认为“‘历史’为文章(广义的)的一种,‘史学’为学问的一种”;“‘历史’尚不过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或材料,并非可以说史籍的自身即成为史学”。具体的定义是:“历史是一种很客观而有系统的叙述人类在过去所有的行动的记录。”同时,“研究与‘历史’有关系的种种‘理论’和搜辑鉴别整理史料的最可靠的‘方法’与必需的的学问,就叫做‘史学’。”(注:第1、2、16、30页。)在这里,历史是史料或史籍,史学则是历史理论和历史研究法。
造成这种认识的,在于当时相当一些人相信史料或史籍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事实,因此二者相等。另一些人开始意识到客观史实与历史的差别,但思想一时还无法理清。如卢绍稷参考诸说,认同历史的定义为:“历史是一种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重要事实及状况之记忆,而为吾人明了现代问题及推测将来所必需之知识。”这里说的还是对客观历史事实的“记忆”,即历史认识活动;而“史学者,研究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迹象,以寻求其因果关系之学也”。在他说到“历史之目的”在于增进知识、提高修养、认识现实等时,实际上是在说“史学”的功能;在讲“历史之起源”时,从古代史官记言记事讲起,也是在讲“史学”;而讲到“历史之进化”、“历史之分期”时,这个“历史”又是在指客观历史(注:《史学要论》第3、14、5-9页。)。
可喜的是,还是有一些作者对此有更深层的认识。周容《史学通论》指出,指着二十四史、《希腊史》这些史书说,这就是历史,是极端错误的。那些“不过是历史的有系统的记述,却不是历史的本身。历史的本身是宇宙间的无数事实的推移变化的连续历程,这种历程的遗迹的记录与叙述,即是历史的著作”,这就把客观历史进程与历史认识成果区分开来了。至于史学,“即是历史科学,即是历史的理论。历史学的最初的目的,本在于搜集历史的事实加以记载、整理与考证,这是纯粹的记述的历史”:但这“仍旧是记忆的,并且是散漫的,决不能使我们对于历史的全部分有一个有系统的一贯的了解”,“不能够使了解某些事实的发生与演进的原因以及许多个别的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史学是综合整个的历史的历程的事实,发现历史本身的演进与变化因果关系及其一般的原则的科学。”(注:《史学要论》第1、10-11页。)不过,作者也注意到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述之间的关系,因为从理论上说二者虽然不同,但历史记述是人们了解客观历史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客观历史是比较抽象的,过分一点说,是可望不可及的,而历史记述是比较实在的,容易把握的,因此作者认为,历史是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述之和,而史学则是更“高级”的历史认识活动。
李则纲的《史学通论》与周容的看法大体一致。他认为,“历史是事迹的制造者与事迹的关联,及事迹本身的发展之记录”。这样,他把历史记述也置于“历史”的范畴之中。不过,“有许多人仅把所记录的当作历史学,殊不知这只是历史学的一半,因为历史学的要义,于记录之外,一须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证据和原因,以明人事发展的真相;二须考察每个时代的经过状态和人事的变化推移;三须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影响与感应”(注:《史学要论》第9、12页。)。这又把历史记述置于史学的范畴中。其原因在于,历史的记述本身并非客观历史,又是人们可以知道的那部分客观历史;同时,它并非高度思辨的结果,却又是经过人们主观认知的结果。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该说反映了当时学者的认识水平。
其实最值得一提的是李大钊的《史学要论》,这不仅是因为此书出版较早,也不仅是因为它是以唯物史观作为指导。而且也是在于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上的真知灼见。“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一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纪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我们以什么构成历史的纪录、历史的典籍,不能告我们以什么是历史。我当于此类纪录以外,另找真实的历史,生活的历史”。他的结论是:“历史不是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历史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历史,决不是那生活的历史。”这样就把历史记录干净地排除在客观历史之外。至于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注:《史学要论》第198、204、206、208页。)
尤为重要的是,李大钊充分认识到了历史认识的主体性及其在历史概念问题上的投影。他认为,真实的、活的历史之所以不同于记述的历史,不仅在于记述的历史只是局部的,而真实的历史是确曾存在过的全部,而且在于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变动的。所谓“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亦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定的,要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注:《史学要论》第201页。)。李大钊对历史认识相对性的看法,对历史是史料以及史学家对它的解读的集合的观点,不要说在当时,就是在近八十年后的今天,也是曲高和寡的。我们看到,见识较深的周容和李则纲的著作,明显受到李大钊此书的影响,说明其观点的深刻性和说服力。
我们从诸书对“史学”的定义中,也可以看出19世纪科学主义思想的巨大影响。多数人满怀信心地相信历史学可以是一门探索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史学不同于历史记录的地方就在于此。如杨鸿烈专章讨论史学的“科学”性质,可以看出,他对当时西方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是毫不陌生的。按他的看法,从科学的本义来看,史学都具备“科学”的资格,并基本同意鲁宾逊《新史学》的观点,认为“我们现在都承认世界是一个变化的东西——即大家都有人类进步的观念,各种制度统是多年进步的结果,历史的继续是一个科学的真理,研究变化的程序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这就是‘史学’可升为‘科学’的缘故”。他认为,史学与自然科学在材料和方法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注:《史学要论》第33-54页。)。
可贵的是,他们与此同时又大都指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甚至某些社会科学的区别。李大钊认为,史学家的任务是在确定史实之后还要探求其因果,说明其发展趋势;同时应该综合各种史实,在进行比较研究之后,得出“一般的解释”和“普遍的理法”,这样,“史学之当为一种科学,在今日已无疑义”。但史学的研究对象在性质上与自然科学不同,有许多偶然性、多样性和主观性,因此总结出一般理论也不容易。这样的说法“亦未尝无几分真理”,“人事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全然同视”。尽管如此,李大钊认为,“此理法的普遍的存在,固毫不容疑,不过在人事关系错综复杂之中,不易考察罢了。”(注:《史学要论》第208-210页。)
卢绍稷认为,20世纪对史学来说也是“科学式历史时代”,但与自然科学相比,在研究时的观察点、事实性质、研究方法和史料提供的信息上都有不同(注:《史学要论》第126-128页。)。胡哲敷指出,“历史上的因果意义,自然是很重要的;不过它的性质,是与自然科学中所应用的因果律同名异实”。他赞同梁启超的看法,认为自然现象是可以反复观察的,而历史现象是一次性的;自然现象往往是普遍的,而历史想象是个别的和偶然的;自然科学现象可以是超时空的,而历史是必发生在一定时空中的。因此“历史上的因果,断不能如自然科学之有必然性,如二加二之必为四,氢二氧一之必为水”。“盖社会是活的,人事是活的,万不能拿一个簋鉶,规律世事。……治史者须是把眼光放宽些远些,才能得整个的轨迹。”(注:《史学概论》第18-19页。)
对“历史是什么”、“历史学是否科学”这类问题的探讨,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涉及了历史学的基本问题,还在于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然引申到对历史认识论领域的涉足。胡哲敷是相信史学的科学性质的,但他也说到:“我有时乃不敢相信过去的历史有真实性的存在,凡成功者都是圣帝明王,失败者都是盗贼流寇。究竟当时人民的趋向如何,便无从得知了。谁愿意暴露自己的弱点?而有权威在手,谁又敢不惜生命暴露其弱点?即暴露矣,又何术可以传达后世?这是人事上不容易有精确的信史。再看现在的报纸,不就是未来的历史资料?同一事实,而各报所载不同,孰真孰伪,当前已无法辨明,后世安知其详?”这些问题,已经提得相当尖锐,说明时人思考问题的深度,同时也说明当时的理论思考是紧踵国际学术界之后的。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1949年以前的此类著作在其它一些方面也颇有新见,比如各书多在对传统史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对新史学进行了积极的评价。正如李大钊热情地宣扬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一样,他们对欧美史学的新动向也颇多注意,对具体的历史研究的改造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显示出思想空前活跃的局面。此外,李大钊、胡哲敷、李则纲、杨鸿烈诸书,都突出强调了史学功能中对人生的价值,专章进行论证,其继承了中国传统史学功能意识的传统,对通常关注的“资治”功能加以淡化,显示了史学发展的民主化趋向。
从此类著作的结构来说,由于它们大多是大学或高中的教科书,所以虽然各有侧重,但基本上偏重于史学问题,而不涉及历史理论问题,这一点比较统一。从今天看起来,文字和内容不可谓不深,既广征中国传统史学之例,又博引国外史家各说,但它们多是讲了多年该课程的讲稿加工而成,因此应该是考虑到了学生的接受能力的。就此而论,当时学生的历史学习水平还是很高的;也许,由于这类著作成为宣传新的史学观念的标志,故而在当时渴望寻求新知的青年当中,引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历史学概论性著述评说(注:关于姜义华等著《史学概论》,笔者曾有专文评析,这里不再占用篇幅。参见《逐步建立我们自己的历史哲学》,《读书》1990年第5期。)
1949年以后的30年间,少有史学概论性著述出版。其主要原因在于,此类著作涉及的是史学理论问题,而当时的形势是,除了历史唯物论以外,不需要再有什么史学理论。其实很多史学家意识到编纂此类书籍的重要性,但大都格于形势而未果。白寿彝曾回忆说:
在50年代,同志们在一起谈天,提起史学概论来,都认为应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写这么一本书;同时也认为,在高等学校历史系应该开设这门课程。至于这本书应该怎么写,这门课程应该讲些什么,大家一时想不出办法来。一年一年过去了,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认真讨论过。后来,我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开了这门课程,主要讲的是历史唯物主义。但我并不认为这种讲法是对的。因为我觉得,如果只讲历史唯物主义,这门课就应该叫历史唯物主义,不应该叫史学概论(注:白寿彝:《史学概论》,“题记”,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1页。)。
这样的想法,应该说是很大胆、很解放的,在当时的形势下,自然是不容易实现。在60年代,云南大学谢本书也曾被借调到北京,在黎澍的指导下编纂《史学概论》,但很快就在政治运动的影响下夭折。
直到1977年,由于恢复高考制度,各项课程的讲授逐渐系统化和规范化,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编撰便又重新提到日程上来。教育部首先委托在此前有过经验和资料积累的山东大学历史系和云南大学历史系,合作编写《历史科学概论》,作为高等院校历史系的基础理论课教材。该书于1983年出版。同时,自1981年起,白寿彝也着手组织力量编写《史学概论》一书,最终也是在1983年出版。最早出版的两部此类著作,都是早有想法,并多少有些基础,才能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迅速问世。此后,又有多种同类著作出版,在史学理论界和高等学校得到广泛的学习和讨论(注:据笔者所见,有田昌武、居建文的《历史学概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吴泽等主编的《史学概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年出版;赵吉惠的《历史学概论》(三秦出版社)及其《史学概论》,陕西师大出版社1990年出版;姜义华等四人合著的《史学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杜经国、庞卓恒、陈高华的《历史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出版;贾东海等主编《史学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此外陈光前的《史学概论》曾作为东北师大函授教材内部印行,等等。李振宏的《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宁可、汪征鲁的《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此二书虽无史学概论之名,但却是为讲授史学概论课所用的教材,因此一并列于此处。)。
总体来说,由于这一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述主要是作为教科书编写和使用的,因此相对统一和规范,不那么具有多样性。1990年和1991年,原国家教委先后在山西太原和云南昆明召开会议,准备编写《史学概论》的教学指导纲要。这虽表明此类课程及其教材得到重视,但仍体现出对此类著述多样化尝试的某种程度的限定性。相比之下,学者们以论文的形式,对史学概论的体系、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大量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科书编写中存在的单一化和程式化(注:这一时期对史学概论问题讨论比较热烈,代表性的文章有:黄元起:《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科学与史学概论研究的关系》,《河南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葛懋春、项观奇:《浅论历史科学概论的对象和体系》,赵俪生:《我对“史学概论”的一些看法》《文史哲》1985年第2期;姜义华:《用现代思维科学武装历史研究工作(论史学概论的核心与时代使命)》,《复旦学报》1985年第1期;江海波;《略论“史学概论”的逻辑结构》,《历史教学问题》1985年第3期;曹伯言:《“史学概论”三题》,《学术月刊》1987年第6期;张耕华:《近年来史学概论研究中若干问题讨论述评》,《历史教学问题》1987年第5期;徐万发:《史学主体与〈史学概论〉研究对象。》。《青海师大学报》1988年第4期;孙厚生:《史学概论是关于历史科学的一般性学科》。《东疆学刊》1991年第1期;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史学概论〉教学》,《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1期:张艳国:《论“史学概论”学科体系的确定》,《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3期,等等。)。
在上述讨论中,葛懋春、项观奇认为,“史学概论”的任务是扼要地说明历史学是怎样的一门社会科学,应该怎样研究,怎样写作。概括来说,其任务就是研究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姜义华认为,当时已出版的几部《史学概论》,大多零碎而不完整,散乱而不系统,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它应该把古往今来全部史学研究活动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揭示历史研究活动的规律。赵俪生的看法是,“史学概论”只能是拼盘,问题只是在于拼得是否好坏。这种说法看怎么理解,拼盘就不是整体,但如果拼好了,是否也可以是“有机整体”呢?
这些不同的看法说明对史学概论的定位还存在认识上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史学概论”究竟是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呢,还只是一门课程以及为这门课程所编写的教科书而已呢?它是为初入历史学习门径的学生提供的一个入门指南呢,还是一门讲授史学理论或者历史科学理论的基本课程呢?张艳国是同意“史学概论”具有“学科体系”的,为此,这个学科体系应该由历史过程论、历史主体论、史家主体论、史学发展论、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等五论构成。相应地,孙厚生认为,把史学概论简单地看成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既不符合史学概论的研究实际,也不符合具体的教学实践。史学概论包括所有与历史科学相关的、可以归属于许多不同学科研究范围的重大内容,带有多学科的概括和综合的性质。这两种说法的大前提不同,对能否存在学科体系有分歧,但从内容上看都是主张多线索而反对单一主线的。
实际上,史学概论究竟应该是多线索的拼盘呢,还是应该具有一条主线呢?杜经国等《历史学概论》、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和宁可等《史学理论与方法》等,基本都把握住了“史学”或“历史认识活动”这条主线,但在某些历史学概论性著作中,似乎还存在认识和实践的脱节。就是说,各书都强调研究“史学”诸问题,但有些著作也还大量论述了“社会基本矛盾”、“民族关系”、“人物评价”等历史理论问题。
此外,即使是以“历史认识活动”为主要线索,但这里仍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具有很广阔的范围。正如孙厚生的文章所说,这里包含许多不同学科分支研究范围的内容,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史学概论要在一个“概”字,如何能避免四处出击、避免出现“拼盘”的现象呢?也就是说,如何使它围绕着历史认识活动这条主线、使各部分结成有机的整体呢?对此,如果我们没有能够很好地把握,在撰写或讲授“史学概论”时,就很容易把其中的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扩充为一个个学科分支,比如变成了史学史简论、历史文献学简论等等,或者把一些历史唯物论和历史理论中的重要课题,比如阶级斗争理论、统一性与多样性、必然性与偶然性、动力问题、人物评价问题等等与其它问题并列齐观,便不免在结构上引起混乱。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明确,史学概论并不是历史学习的入门指南,不是《历史研究入门》或者《历史学常识》它并不试图面面俱到,从先秦的史学一直讲到辨伪、辑佚等考据方法,甚至讲到封谥、避讳等等,那样的内容可以是另外一门课程的任务。史学概论也不是历史学中的某一个分支,那个分支应该是史学理论,而史学概论不过是通过概括和浓缩的办法把文学理论讲授给学生的一种形式,它只是一种课程名称和该课程的同名教科书。从体系到内容上,它不应该与“史学理论”有什么差别,只不过是“概论”史学理论而已。因此,史学概论性著述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把握一个原则,去粗去精,删繁就简,使其既涉及了历史认识活动的各个重要侧面,又使它们始终是一个互有内部关联的有机整体。比如对中外史学史,我们可以不去正面表述,我们可以把它视为历史认识从初步向复杂的发展历程,甚至可以把它加以分解,作为分析历史认识活动各方面的不同时期或地区的例证。
按照这样的理解,史学概论性著述的涉及范围,便应包括历史认识活动的一些基本概念、历史认识活动发展历程及其规律、历史认识的特征、方法、过程、范围、表现形式、检验、历史认识的作用或功能、历史认识全体(史学家)与历史认识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等等。当然,从什么样的角度切入这些问题,从哪些方面去分析这些问题,对不同问题表述到何种程度,以及具体的结论和观点如何,则可以见仁见智,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其实,通过我们前面对1949年以前同类著述的介绍,我们已经知道,这样的一种认识在他们那里已经基本上成为一种可以认同的模式。
由于各书对史学概论的认识有所不同,所以对一些问题的安排和处理就各有区别。比如对于“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史学”、“历史学是否一门科学”等问题,在今天还不只是对史学基本问题的解答,还是对当代分析批判的历史哲学加以回应的需要。今本白著、葛著、赵著等虽均在开篇涉及之,但从内容上和章节安排上看,还不如1949年以前各书那么重视,对国际史学提出的挑战也未及回答,其它诸书,除李振宏本等外,大多没有涉及。实际上“历史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简单,它包含着“有没有真实历史”、“历史有没有历史编纂者的参与”、“真实客观的历史能否得到”等许多问题,否则英国史学家卡尔也就不会为回答这个问题而专门写一本书了。
既然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这门科学又是逐渐形成并且不断完善发展的,那么这么科学必然应该包括容纳不同的真理性历史认识的追求者的贡献。就是说,不仅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论,而且中外传统史学理论、现当代中外历史学与哲学所提出的重要课题,都可以在史学概论中找到一席之地,只要它们是有关历史认识活动的。因此,就史学概论所要求的内容而言,它应包括迄今所能认识到的、历史认识活动应该具有的各重要部分;它的出发点应是该学科的性质,而不是什么别的,否则的话,它就将被迫放弃本该具有的一些内容,而补充上一些与该学科无关的内容。从另一方面说,尽管从组成部分或内容上说它涉及历史认识活动之一般,但其指导性哲学观的不同,必会使同样的内容或部分得出不同或极端对立的观点或结论。这也并不可怕,因为学术认识的多元化是正常的,而多元的背景是健康的讨论的前提,也是学术进步的前提。
据此,正如赵著“引言”中所说,“史学概论……是一个具有较大容量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开放体系”,所以关于历史认识活动的各种有价值的新见,应该及时地被吸纳到教材和教学之中。比如近年来中国史学理论家对历史学学科性质的讨论具有了相当的深度,何兆武关于历史学Ⅰ(对史实和史料的认识,这在人们认识一致时可以是客观的和不变的)与历史学Ⅱ(对上一层次的理解和诠释,这是随着人们的思想变化而改变的)两个层次的区分,引发了一系列有意义的讨论,这些讨论至少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一,对历史事实的认定是不是一种科学;二,对历史规律的概括能不能成为一种科学;三,对历史的理解和评介能不能成为一种科学。”(注:参见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庞卓恒:《历史学是不是科学》,同上刊,1997年第3期;何兆武:《历史学两重性片论》,同上刊1998年第1期;张耕华:《从怀疑论、配景论说到历史学Ⅱ的普遍性问题》,同上刊1999年第1期。)在这些探讨中出现的许多精彩认识,就应该在著述和讲授中得到反映,使新的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尽快得以传播,并指导具体的研究实践。
过去的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值得改进和重新探讨的地方还有许多,我们不妨再举史学方法论的例子,也就是历史认识方法论的问题。史学方法论究竟是作为历史研究宏观指导性方法的哲学理论呢,还是对各种历史研究方法的理论总结?有些著述不太提方法或方法论的问题,要提也只提阶级分析的方法,有的书谈得比较具体,从阶级分析方法到历史人物评价方法、比较研究方法,一直到运用史料的方法等等,但这些只是“论方法”(on methods),并非方法论(methodology)。相对而言,宁著《史学理论与方法》倒是在方法论问题上做了较多的理论阐述,可在具体论述时,其分类又并非按照方法论的逻辑进行,比如“传统的方法”并不是一种方法论,这里面可能有多种方法论的指导,也可能从中可以概括出某种方法论来。
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说(后者以前者为方法论基础),它们既是本体论、认识论,也是一种科学方法论,其特征就是“辩证唯物”四字。由于这个原则特征,强调“唯物”就会强调物质生产基础,强调生产力。强调社会经济状况,阶级的观点亦由此而来;强调“辩证”就是强调发展变化,强调事物的整体与个别的关系,强调历史主义的观点等等。它为历史认识提供了多种科学方法的理论基础,因此我们可以称之为辩证唯物的史学方法论。有人说,拿一定的世界观来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便是方法论,此其谓也。
我们知道,史学方法论并非唯一的一种,而且如果它们都属科学方法论的话,那么即使侧重之处有不同,也不见得是截然对立的,往往是可以相互补充的。比如实证主义的史学方法论就不见得与辩证唯物的史学方法论根本对立,因为前者的原则是通过对史料的严格批判以确定实证史实,而且同样主张发现规律,这些原则对今天的历史科学来说,也还是基本的和必要的。所以像传统考据方法如校勘、辑佚、辨伪,甚至比较法、心理法、计量法等等,都可以归为实证主义方法论指导下的具体方法。此外众所周知的是,结构主义理论虽然肇始于人类学和哲学,并将存在主义赶下历史舞台,但它分别与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学、艺术和史学等结合而造成结构主义某某学的时候,也是被当作一般科学方法论来应用的。阐释学或释义学(hermeneutics)也自狄尔泰始被发展为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分别应用于各学科。因此,它们是作为一种一般而非特殊的“角度”理论,是在各分支学科研究需要独辟蹊径才能打破研究僵局或开辟研究新局面时,被后者借用的。因此,我们的这些论著,如果是谈史学方法论,则应该在这个层次上展开,具体的方法应归入不同的方法论,作为一个个说明问题的实例。
目前的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在结构框架、内容繁简、涉及深浅等方面,还是颇有一些差异的,这主要是由于对它的作用和学习它的对象有不同的认识。在一些教学实践活动中,此课被作为学史的入门课而被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这样,史学概论中关于史学本体和历史认识论的许多相对抽象的问题就不容易被学生理解,同时兼及文献学、史学史、甚至考古学、史料学等方面的内容,也就是“拼盘”之嫌,也就不容易避免。实际上,在某些教学规划中,对非常必要的“史学入门”课程未做安排,却不得已用“史学概论”来代行其职能,结果难免顾此失彼。
根据前述,近年来多数历史学概论性著述都是以阐述历史认识活动为主线的,书中也举了大量中外历史实例来说明抽象的理论,因此对于缺乏一般历史知识的人来说,接受起来是有难度的。这说明它在严格的意义上不是“历史研究入门”,而是“史学理论概要”。但是这种定位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此种课程本是为了使学生加深对历史学及历史学家自身的自觉认识,但它对于了解史学的真谛而言,也还是个入门,只是“概论”。日后历史知识及史学知识日益普及,人们在较早的阶段就能具有较全面和一定深度的历史素养之后,它也会成为一门入门课。从现阶段的教学实践来看,我们一方面需要“历史研究入门”课程,将一些基本的历史学问题对学生加以介绍;另一方面,应该同时建设“历史概论”的课程,讲述人类历史发展外部条件及环境的理论、人类社会发展运动的理论(包括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统一性与多样性、社会形态、历史发展动力等等)、历史发展主体的理论(包括历史人物评价、创造者问题等),与史学概论成为互相配套的姊妹课程。
本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历史学概论性著述虽然各有不同的特点,但为新时期史学理论知识的普及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编著者的特点和考虑的不同,所以如葛著以第一章“历史和历史科学”为全书总纲,风格上夹叙夹议;而白著的“历史观”、“历史文学”、“当前的主要任务”诸章为各书所无,是自己的特色;吴著“历史编纂学”一章之设颇为必要,而赵著则十分强调方法的部分;宁著独一无二地论述了方法论问题,而杜著、李著等在全书整体结构上比较齐整。特别是围绕这些问题而展开的学术讨论,深化了我们对史学理论体系的认识,学生除了学习具体的历史知识之外,还能具备一定的史学理论素养,来指导自己的历史认识,其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当然,摆在此类著述及其编著者面前的最艰巨任务是,随着国内、国际学术的发展,相当一些史学理论问题得到了新的探讨,有了新的认识成果,同时又涌现出了一些新的史学理论问题,而我们的著述大都出版了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且一直在教学中使用,因此无论从结构、内容、观点和编纂方法上,都需要做较大的调整和补充,不仅反映出学术的进步,也有利于知识的更新。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是无止境的,理论认识尤其如此。
本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最大意义,是在与本世纪初期出版的同类著述相比较之后才凸显出来的。它们同样都是打破原有的思想僵局、大胆吸收外来的有价值的学术思想、思想解放的产物。没有这样一种时代氛围,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大量问世,并通过课堂而广泛地传播是完全没有可能的。正像历史唯物论的史观通过李大钊的《史学要论》在20世纪初横空出世一样,20世纪末国际上的各种历史科学知识也能为人们所知,刺激了中国历史学术发展的新路向,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学术的成熟和思想解放。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文章原载《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