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开沅:历史的公正(续)

作为历史学家,布洛赫希望自己的同行不要扮演法官角色,但我们过去却长期习惯于用法官的眼光看待历史上的人和事。所谓“三七开”或“四六开”之类的功过区分,往往成为盖棺论定的套语。

这种传统来自古代史学的正统观。王夫之曾把它总结为:“论人之衡有三:正邪也,是非也,功罪也。”划分正邪、是非、功罪的标准,当然是统治阶级的价值体系与道德规范。但船山不愧为颇具史识的大儒,他反对简单化的两极评判,强调历史本身的复杂性。指出:“正邪存乎人,是非存乎言,功罪存乎事;三者相因,而抑不必于相值。正者其言恒是而亦有非,邪者其言恒非而亦有是,故不可以人废言。是者有功而不必如其所期,非者无功而功固已施于世;人不可以废言,而顾可以废功乎?论者不平其情,于其人之不正也,凡言皆谓之非,凡功皆谓之罪。乃至身受其庇,天下席其安,后世无能易,犹且谪之曰:此邪人之以乱天下者。此之谓不思其反,以责小人,小人恶得而服之?已庇其身,天下后世以安之而莫能易,然且任一往之怒,效人之诃诮而诃诮之,小人之不服非无其理也,而又恶能抑之?”(《宋论》卷六)这番议论堪称至理名言,所谓“平其情”与“思其反”,都是史家应该特别注意的要领,否则便只能“效人之诃诮而诃诮之”,难以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自然也就无从寻求历史的公正。

值得注意的是,被船山贬为“论史者之奖权谋堕信义”,而且“益鼓其狂澜而惑民倍烈”的李贽,倒是船山平情思反的同调。他不满于班氏父子讥刺司马迁“是非颇谬于圣人”,反驳说:“若必其是非尽合于圣人,则圣人既已有是非矣,尚何待于吾也?夫按圣人以为是非,则其所言者,乃圣人之言也,非吾心之言也。言不出于吾心,词非由于不可遏,则无味矣。有言者不必有德,又何贵于言也?此迁之史所以为继麟经而作,后有作者初未尝案古圣人以为是非也。”(《藏书》卷四十)而且他还认为“迁、固之悬绝,正在于此”。所谓此,就是前者具有旷古只眼的“独见”,而后者则不过是按古圣人以为是非的“文儒”。

类似的语言,我们可以在培根《新工具》一书中发现。作者在解释困惑人们心灵的“洞穴”等假像之后指出:“人们之所以在科学方面停顿不前,还由于他们像中了蛊术一样,被崇古的观念,被哲学中所谓伟大人物的权威,和被普遍同意这三点所禁制住了。”他把出于先入为主的判断和凭依他人权威而形成的同意,斥为“苟从与附和”;并且强调:“真正的同意乃是各种自由的判断通过恰当的考验而归于一致。”培根还尖锐地批评了十六至十七世纪英国的各级学校与各种学术团体:“在学校中、学园中、大学中,以及类似的为集中学人和培植学术而设的各种团体中,一切习惯、制度都是与科学的进步背道而驰的。在那里,讲演和实习都排定得如此严整,致使任何人都难在这常经以外去思想或揣想什么事物。若有一二人竟有勇气来使用一点判断的自由,那他们须是全由自己独任其事,不能得到有人相伴之益。而如果他们对此也能忍受下去,他们又会觉到自己的这种努力和气魄对于自己的前程却是不小的障碍。因为在这些地方,一般人的研究只是局限于也可以说是禁锢于某些作家的著作,而任何人如对他们稍持异议,就会径直被指控为倡乱者和革新家。”(中译本,商务,一九八六)

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三位思想家,在自主判断与学术自由方面的认识却如此契合,这除了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从中世纪走向近代或前近代)以外,主要还是由于他们都具有高度的学术良知。用我的习惯语言来说,就是学者的独立人格与学科的独立品格。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什么历史的公正。

求实存真是历史公正的基础,努力贴近并维护历史真实应是史学家的职业道德。因此,由于史学家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他所厕身于其中的社会有许多现实因素对其工作产生影响或干扰,诸如社会心态、文化趋势、意识形态、权势干预、金钱诱惑、人际关系等等,他们需要有极大的勇气与毅力才能维护史学的自主与尊严。在我国,史学与政治的关系至今仍然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史学当然无从也不应脱离现实政治,但两者之间应是平等关系而非隶属关系。史学是在保持独立的前提下关注现实,其中也包括关注政治,而决不是供政治任意驱使的臣仆。在布洛赫这样优秀的历史学家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公正与社会正义的完美结合,捍卫史学尊严与捍卫民族尊严在他的生命中融为一体。因此,法西斯的子弹只能结束其肉体的生命,却无从阻遏其精神与学术通往永恒。

本文原刊:《章开沅文集》第八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章开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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