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2020年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热点回顾

2020年的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继续呈现百花齐放之势,主要集中于晚清民国史、政治制度史、革命史、军事史、民族边疆问题、中外关系研究等方面。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着眼,对其进行总结与概括,以求教于方家。

中共革命史研究

中共革命史研究近年来随着新革命史的兴起,重新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金冲及的专著《星火的启示: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通过六篇论文对中共革命根据地的历史进行重新解读,颇有深度。黄道炫的《整风运动心灵史》一文认为,整风的价值或许是对中共新的政治文化的创造。整风以运动的形式,通过训导和规范,促使党员在个体选择、个人生活上自觉按党的期望和标准要求自己,把自己打造成对党完全忠诚的“透明人”。整风对自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的批判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孙健伟的文章《“黄金抗战”——胶东抗日根据地的黄金斗争与运金延安》认为,中共胶东党组织发动抗日军民开展 “黄金抗战”的根本任务是将黄金运至延安。在国民政府对根据地经济封锁的严峻形势下,黄金成为中共实现自给自足的重要物资储备。抗日战争时期,胶东抗日根据地向党中央输送了约13万两黄金,不仅缓解了中共抗日经费的燃眉之急,而且从物质上支撑了中共敌后抗战的胜利。霍新宾的《中共早期五四纪念及其内在理路》一文认为,中共建党初期,除倡导“到民间去”“打倒军阀”的纪念话语外,还将“五四纪念”付诸实践,以青年团领导学生发动民众,从事救国运动。至国民革命时期,中共进一步充实五四纪念话语,开展对民众的革命动员。中共早期五四纪念话语的演变与纪念体系的形成,奠定了五四阐释的基本范式。张德明的文章《中国共产党与对日战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1945-1949)》指出:抗战胜利后,中共各解放区都进行了抗战损失与日军暴行的调查。中共虽然不能掌握对日遗留问题处理的话语权,但仍最大程度地处置了日本战犯与汉奸,维护了自身利益,后由于国共内战的爆发,导致很多遗留问题未能妥善解决,部分问题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得以处理。

在中共的武装斗争研究上,张永的《1932年北方会议与中共的华北建军尝试》认为,临时中央于1932年6月召集北方会议,提出反对“关门主义”,在北方发动游击战争,建立红军。华北党组织在河北、山东等地发起农民暴动,建立了一些游击队。中共特科与地方组织对西北军、东北军等国民党军队也加强了渗透,并在1933年察哈尔抗日活动中掌握了数千人的军队。这些尝试虽然都遭遇挫折,但在北方军队和地方社会中散播了很多革命的种子,建立了不少关系网络,为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华北的崛起打下一定的基础。齐小林的《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弹药来源问题研究》认为,战斗缴获、军工生产、民间收集和购买以及向国民政府请领,是八路军获取弹药的四种主要途径。八路军获取弹药途径的复杂及其努力状况,既体现了抗战时期统一战线的大背景,更反映了中共超强的社会动员及执行能力和灵活多变的政策、策略。

近代政局与人物

在近代政治制度及派系研究上,李文杰的专著《辨色视朝——晚清的朝会、文书与政治决策》尝试疏通晚清时期中央政府的政务流程与决策过程中诸多细节,尤其注意对重要史料的细致解读和细节的深入挖掘,从制度史的视角,探讨晚清高层政治决策的特征。董丛林《晚清“三集团”关系及走势研究》一书在厘清湘系、淮系和北洋集团各自群体状况的基础上,特别注重考察其间关系和走势,揭示其“多边互动”的复杂情状。张海荣的专著《思变与应变:甲午战后清政府的实政改革(1895—1899)》着重考察的是受甲午战败的强烈刺激,清朝统治阶层也开展了如何自救的热烈讨论,并在编练新军、修筑铁路、开掘矿藏、创办银行、推广邮政、改革教育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实质行动。桑兵的专著《历史的原声:清季民元的“共和”与“汉奸”》则从不同层面努力深化对辛亥民元历史大变动的认识,贯通各类新旧材料,订正重大史事的错误,澄清学界坊间的各种彼此歧异的说法,关注以往大历史较为忽视的人事。王宏斌的专著《清代内外洋划分及其管辖权研究》则是考察了清代的文官衙门、外海水师对内洋、外洋等近海水域的行政、军事及治安管辖体系。韩策的论文《派系分合与民初司法界的改造》认为,民初司法界的部院之争不仅因政权更迭之初,法律制度不备、权限不清,而且有其明显的派系根源,带有党派和南北之争的色彩。

在对国民党统治制度的研究上,郭昌文的专著《国民政府对地方实力派的整合(1928-1937)》从民族国家的视角将国民政府整合地方实力派的主体与客体,置于同一历史场域进行探讨。既分析中央政权的整合的制度与策略,亦兼顾地方实力派的视角。王才友的《浙江国民党基层党务发展之考察(1927—1931)》认为,从浙江国民党的党务发展中可见,其党务发展在城乡分布上极不均衡。各地党部往往借助旧议会的权力转移、宗族和地方派系深入地方。通过考察发现,国民党在浙江发达地区的政治影响力反而远不如落后地区。浙江国民党的“嵌入史”,可为重新审视国民党的党务发展提供一个新视角。

在近代人物研究上,李文杰的专著《日暮乾清门:近代的世运与人物》尝试从制度的视角,重新解释影响历史走向的诸多政治事件,勾勒了一些历史人物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揭示这些人所熟悉的史事、人物背后一些幽微的线索,希望给读者带来一些新的启发。张仲民的专著《叶落知秋:清末民初的史事和人物》从晚清民国的各种报纸、档案、日记及后来的回忆录中,考证出胡适、陈寅恪、严复、刘师培、梁启超等人不为人知的一些行动或文字,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清末民初历史和这些重要人物的认识,揭示了过去那段历史的另一面。李欣然的新著《处变观通:郭嵩焘与近代文明竞争思路的开端》从郭嵩焘的生平经历和思想变化中,不单纯探讨一个人物如何“超时代”,更试图看到他如何在同时人共同关心的问题上形成了独特的解答思路。张海荣的论文《“行险以徼幸”:杨崇伊的仕途与人生》认为,杨崇伊是晚清政坛少有的在清流与淮系之间左右逢源的人物,以其独特方式参与并影响了高层权力运作,也为认识晚清言官制度的流弊和慈禧太后的政治权术提供鲜活个案。此外,《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6期刊发了“唯物史观与近代历史人物的评价”专栏,讨论了对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商人等群体的评价问题。

近代军事史研究

近代军事史的研究一直是政治史研究的重中之重,2020年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依然延续了这一特点。在晚清军事史研究上,顾建娣的《太平天国运动后江南驻防的恢复与重建》认为,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清政府急欲恢复江南驻防旧制。但地方督抚常以资金匮乏为由拖延清廷的谕令,直到1898年八旗兵制改革,江宁驻防旧制也未能完全恢复。究其原因,既因太平天国运动使晚清财政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也因驻防八旗所要恢复的以骑射为主的旧制与两江总督希望建立的以新式枪炮为主的军队新制相比落后时代太远。孙明的《乡场与晚清四川团练运行机制》认为,晚清四川的“场”从经济社会的中心成为政府认可的实际行政层级,统辖乡脚、团保及属场。围绕团练等“公事”,县政中形成了“以团养练”等包干式的财政供给机制、“议粮”为标志的议事程序、公局“席位”等代表性人事保障机制。“公事化行政”通过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体制机制,含纳并汲取社会中的人力、经济、代表性等资源。以乡场为承上启下的枢纽,县政得以运行。吉辰的《张之洞督鄂时期的军械购买、制造与日本因素》认为,湖北军队使用的武器装备因为张之洞大量购买日械的情况下变为德、日混杂。这些军火贸易皆由大仓组、三井物产会社等财阀经手。张之洞先后为两江与湖北订造军舰时亦选择了川崎造船所,使得这家原先缺乏造舰经验的造船厂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张之洞的军械购买、制造政策,反映了甲午战后日本势力在中国的扩张。彭贺超《清末练兵处调入留日士官生原因考析》认为,长期被学者广泛征引的哈汉章回忆录,将练兵处调入留日士官生的原因归结为派系权力斗争,这并不完全符合史实。练兵处调入留日士官生是在袁世凯主导下进行的,与所谓的派系斗争并无直接关系,而是另有他因:袁世凯需要士官生淡化练兵处的北洋色彩;练兵处需要士官生补充紧缺的军事人才,并借机从地方督抚手中收回留日军事教育主导权。

在民国军事史研究上,吴敏超的专著《抗战变局中的华东》以抗日战争中华东地区的苏南、苏北、浙西、浙东、皖西等地方为场域,从军事史、政治史和社会经济史各层面,阐述多方力量在这一区域的博弈和演进,以此呈现华东地方社会在抗战时期经历的关键性变动和诸多日常性面貌。贺怀锴的一文《抗战时期长江流域国民政府海军敌后游击战》认为,国民政府海军总司令陈绍宽提出抽调海军主力到长江中下游敌占区开展水雷游击战。1940年1月,海军成立长江布雷游击队,揭开海军抗日游击战的序幕。国民政府海军布雷游击队,破坏了日军长江水道交通,增强了民族抗战的自信心,推动了战争胜利的进程。

中外关系史研究

中外关系史与近代政治密切相关,学者们讨论较多。在晚清中外关系研究上,贾小叶的《胶州湾事件中清政府的对俄外交》一文认为,俄国围绕胶案的决策始终没有顾及中俄同盟。从其国家利益出发,最初俄国的决策经历了由派舰赴胶到取消俄舰赴胶的转变。当中方求俄未果、决定暂不求助俄国时,俄舰却不请自来,以中俄同盟为借口,实则意在占领旅顺、大连,清政府欲拒不能。清政府围绕胶州湾事件展开的对俄外交,暴露出了主持外交者的懵懂与无知。英国学者杨国伦的专著《英国对华政策(1895-1902)》也在本年翻译再版,为研究清末中英关系史的力作。

在民国中外关系研究上,段永富的专著《从“理想”到“现实”:美国对伪满洲国政策的演变(1931-1941)》考察自九一八事变后至珍珠港事件前美国对伪满洲国政策的演变。书中对美国与伪满洲国交往的一系列重大史实进行一一考证,厘清双方交往的诸多细节,并将其置于美国远东战略中进行总体考察。徐志民的专著《留学、战争与善后:近代中日关系史研究》则分析了近代中日关系史中的留日学生、日本侵华及战争善后等重要问题。吴文浩的《跨国史视野下中国废除治外法权的历程(1919—1931)》认为,近代中国首先了解、采行日本的办法,即在5年内改革法律及司法,然后取消治外法权,但未能藉此废除治外法权。北京政府一度试图采取暹罗的办法收回上海会审公廨,进而解决法权问题,亦未成功。20世纪20年代,国民政府取法土耳其以取消治外法权,但在列强反对后,只能提出折中土耳其与暹罗办法的方案。肖如平、丁书颖的《英国与南京事件交涉(1927—1928)》认为,南京事件发生后,英国先是联合美日等国向武汉国民政府提出五国联合通牒。宁汉分裂后,英国选择从汉口撤使,转而与南京国民政府交涉。然而,由于英方拒绝道歉和承诺修约,中英交涉一波三折。中英南京事件的交涉过程,既是英国对国民党政权由观望到承认的过程,也是国民政府谋求与英国修订新约、建立新型中英关系的过程。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

文章来源:《团结报文史周刊》,2021年1月7日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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