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虽然是产生于对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及其起源的一种自然的民族情感,但它并不等同于这种自然情感,也不是与民族诞生俱来的一种本能。把这种民族感情政治化,是近代以来才有的历史现象。它是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世界化的潮流而出现的,力图通过实现领土和主权的独立与完整,以国家的形式保持本民族特点及其延续性,不被其他民族吞并或侵害的一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政治诉求。对国家的认同,是民族主义的核心。也正因为如此,那些非抵抗资本主义列强,否则不能保证自身生存发展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其民族主义的情绪就显得格外高昂。整个20世纪,包括中国在内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民族主义的觉醒,无疑极大地推动了各国民族解放与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
中国革命自其开始以来,所追求的直接目标就是摆脱屈辱的半殖地地位,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他们也从不否认自己的民族主义使命。基于阶级斗争的理论,他们只是习惯于在民族主义这一概念前面加上“无产阶级”、“革命的”或“广义的”这样的一些限制词。他们从来就相信:在落后的被压迫民族当中,民族主义“正发展着进步的、革命的旗帜的作用”。只有首先实现被压迫民族的独立、自由和解放,才有谈到这些民族中阶级解放的可能。[1]而不论共产党人后来对“民族主义”这一概念的看法有过怎样的变化,在涉及到国与国关系的情况下,人们头脑中的民族主义目标及其情感,依旧在极大的影响着他们的政治判断和对外政策。包括在中苏这两个共产党国家之间,这种情况也表现得十分明显。中苏两国由最初的同盟,很快走向关系破裂,毫无疑问绝不仅仅是因为双方在意识形态方面发生了怎样严重的分歧,而是与双方之间民族主义的碰撞有密切的关系。事实上,要深入了解中苏关系破裂的原因,还是应该从新中国建国前后中苏两党两国围绕着如何理解各自权利和利益问题发生的民族主义碰撞开始谈起。[2]本文即试图就此略做尝试。
实现平等的热切期待
革命通常都是和理想联系在一起的。革命的成功,即应是理想的实现。1949年,眼看新中国成立在即,毛泽东和中共领导人渴望一举成就革命理想的心情之迫切与强烈,当不难想象。而在长期遭受列强侵略,处于半殖民悲惨境地的中国人看来,革命的最主要目标,当然是要实现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要想真正实现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自然取决于能否根本上取消关系大国的一切特权并取得其外交上的正式承认。但在这个问题上,中共中央刚刚开始考虑建国问题,就面临着一种两难的境地。其原因很简单,就取消列强特权而言,基于意识形态对立等原因,中共不难用强力取消美英各国在华特权,却难以取得美英各国的正式外交承认;就外交承认而言,基于相同的意识形态和利益关系,新中国不难得到苏联的外交承认,但中共对苏联能否放弃它在中国东北的特殊地位和各种特权,却没有十分的把握。由此可知,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共与苏联的关系就相当微妙与复杂。
1949年开年不过一周时间,中苏两党之间就发生了一件颇能反映双方关系微妙的事情。当时南京政府为延缓军事崩溃的趋势,向苏、美、英、法四国政府提请协助调处国共内战。斯大林把南京的请求转发毛泽东,并建议委婉拒绝外国调停,但在相当条件下接受和谈请求。毛怀疑斯大林有意干涉中国革命,对此大为不满。后来,斯大林进一步说明了他所提议的接受和谈,只是一种争取国内外舆论的策略手段,苏联并非真的希望看到反对国民党的战争停止下来。而毛最终也在1月14日按照斯大林的建议提出了严苛的条件,同意举行国共和谈。但是,他明显地还是不喜欢斯大林卷入到这种本应由中国人自己决定的事情上来。[3]直到毛几天后修改周恩来起草的对外交工作的指示时,他还念念不忘地在其中特别加写了一段话,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不允许任何外国及联合国干涉中国内政。因为中国是独立国家,中国境内之事,应由中国人民及人民的政府自己解决。如有外国人提到外国政府调解中国内战等事,应完全拒绝之。”[4]这里所说的“外国人”,显然包含俄国人在内。而所谓“中国是独立国家,中国境内之事,应由中国人民及人民的政府自己解决”,清楚地显示毛在1949年初就已经完成了从革命到执政的角色转换,开始有意识地把中苏两党关系方面的问题也放到国家主权的高度上来看待了。
既然做好了执政的准备,中共领导人自然要高度关切恢复民族权益的问题。而新政府能否收复国民党政府丧失的权益,彻底实现民族独立,不仅关系到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能否实现其民族主义的革命目标,而且对共产党和新政府的政治形象影响甚大。特别是经过抗日战争,各种不平等条约已大部废除,长期成为历史屈辱象征的各种租界和租借地也多半不复存在。唯一在事实上仍旧在中国拥有特殊权益,包括占据着中国领土者,只有苏联和英国。苏联利用参加对日作战之机,迫使国民党政府同意其驻军旅顺港30年,共同经营中长铁路和通过公投完成外蒙古独立手续等项协定,在战后给国人留下了相当不好的印象。[5]中共中央无疑必须设法解决这一问题。中苏两党领导人第一次秘密接触,就不能不迅速涉及这一问题。
战后中苏两党领导人的第一次接触,发生在1949上1月30日至2月8日之间。当时苏共中央特派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秘密潜来中共中央所在地河北阜平西柏坡村,与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进行了长达一周时间的会谈。在会谈中,毛泽东似乎不经意地,但却明显带有试探意味地讲述了“一个女资产阶级社会活动家”提出的问题,“即革命政府在中国掌权后,苏联再在旅顺保有军事基地就没有意义了,而收回旅顺,对于中国来说则是一件大事。”[6]当然,毛泽东未必急于立即收回旅顺军事基地,在新中国还没有海军可以威慑侵略者的情况下,苏联暂时保有在旅顺的驻军,对震慑美国,保证东北解放区的安全,确有相当价值。但这并不等于多数中国民众和社会舆论能够理解。而考虑到即将执政的前景,毛泽东不能不开始更多地考虑如何面对这种要求维护国家主权的意见,哪怕它来自资产阶级方面。
另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外蒙古的归属问题。苏联(当时为苏俄)自1921年就开始驻军外蒙古,后即基于自身安全利益的考量,开始致力于使外蒙古独立于中国。苏联的这种努力,断断续续直到1945年利用出兵参战,才最终得以达到目的。对于外蒙古的独立问题,中共从民族自决的观点出发,也曾积极赞同过苏联的立场[7],但毛泽东相信,革命胜利后,完全可以通过成立“中华联邦”来解决这一问题。即到那时,“外蒙古共和国”可以“自动成为中华联邦的一个部分”。[8]眼见革命胜利在即,如果能够使国民党被迫放弃的外蒙古重回中国,毛泽东自然希望实现中国的大一统。因此,在会谈当中,他尽管是委婉地,却是相当明确地表达了希望看到外蒙古重归中国版图的个人愿望。[9]
战后苏联坚持要控制中国东北,一个基本的考虑就是想要保证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利用向中国东北和北朝鲜扩张来建立一道防波堤。眼见新中国成立在即,继续保有对中国东北的控制权明显不利于中国新政府的外交形象,同时在战略上也不再十分必要,因此,斯大林刚一得知毛泽东提出旅顺港问题,马上打电报给毛泽东,肯定中苏协定是不平等的,说一旦同日本签订和约,苏军马上就会从旅顺口撤退,如果中国方面认为最好现在就撤,苏军也可以马上撤出。但是,坚信自己在中国东北有实际利益的斯大林,对1945年中苏条约规定的中苏共管的中长铁路问题,却难以割舍。尽管中共中央只字未提,他还是再三透过科瓦寥夫打听中共中央的意向如何,并要求米高扬向毛泽东强调:中长铁路“主要是由俄罗斯出资建成的”。他完全不记得这条铁路的相当部分早在1935年就被卖给过日本和伪满洲国,继续坚持该路是由俄国出资修建而要求继续共同管理,多少有点不合情理。[10]至于对外蒙古问题,斯大林的态度就更不一样了。因为,在俄国人看来,这不仅仅是因为外蒙古的地位对苏联的国家安全置关重要,而且在他们的意识当中,外蒙古早在20年代就已经独立了,现在的问题不是外蒙古回归中国与否,反到是中国的内蒙古会不会步外蒙古后尘的问题。斯大林因此警告毛泽东说:内外蒙古合并,只会对中国不利,因为他不愿看到由于外蒙古坚持独立,反而把内蒙古也从中国分离出去。
与米高扬的会谈已经显示出双方之间存在某些分歧,沟通颇为不易,考虑到新中国建立在即,需要苏联支持之处甚多,多数领导人显然不愿意因为东北局部的权益问题而与苏联意见分歧。几个月后,即1949年6月底刘少奇率中共中央代表团秘密访问莫斯科时,中共中央在向联共中央和斯大林提交的书面报告中,虽然仍然在某种程度上表示了自己的愿望,但其强调重点已发生了改变。报告中再度提到了旅顺驻兵、外蒙古独立和苏联从中国东北运走机器的问题,且说明在民主党派、青年学生和工人当中对此存在着不少议论。但其所强调的却是不赞同这样的议论。在外蒙古问题上,报告虽然依旧提到了欢迎蒙古人民共和国与中国“联合”的态度,同时却明白表示应该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承认其独立的事实。[11]包括对1945年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共中央也给予高度的评价,称:中苏条约对于中国人民和世界和平民主是有利的,不仅“在过去已给予中国人民很大的帮助”,就是在今后也仍产生更伟大的贡献,因此“我们完全愿意继承这个条约”。与前稍有所不同的只是,鉴于新中国成立在即,人们已开始考虑“另起炉灶”的问题。即使他们并不怀疑国民政府时代所签订的这个条约的平等性质,却也更愿意另搞一个新条约,以展现一种全新的外交关系。故报告委婉地表示说:一旦新中国与苏联建交,中国政府既愿意宣布全部承认这个条约继续有效,也愿意“根据原来条约的精神,由两国政府代表重新签订一个新的苏中友好同盟条约,以便根据新的情况在文字上和内容上有所增减。”当然,也可以暂时维持这个条约的原状,等适当时机再签新约。[12]
显然,对于中共中央的上述表示,斯大林并不认为有太多讨论的必要。他只是解释说:“在与毛泽东交换电报中已经有过声明,说这个条约是不平等的,因那时与国民党打交道,不能不如此。美国在日本驻兵很多,蒋介石又勾结美国,苏联以旅顺驻兵是抵制美蒋武装力量的自由行动,保护苏联,同时也保护中国革命的利益。当时联共中央内部已有决定,即在对日和约订立,美国从日本撤兵后,苏联可以考虑即从旅顺撤兵。如果中共认为要苏联从旅顺立即撤兵,以便中共在政治上有更多的回旋余地,苏联军队现在就可以从旅大撤退。”对于如何处置1945年中苏条约问题,斯大林对刘少奇报告提出的三个方案,只是含糊其辞地表示说:“全部继承或重新签订或声明等一时期重新签订”,“都用不着,等毛泽东来莫斯科时(再)解决这个问题”。[13]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正式宣告成立,苏联等东欧国家相继宣布承认新政府,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也陆续开始做出姿态,外交工作,包括全面审查过去国民党政府与各资本主义国家缔结的各种条约的工作,迅速提上议事日程。在这种情况下,对国民党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如何处置,再度成为中共中央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毛泽东显然是赞成“另起炉灶”的。何况,无论中苏条约平等与否,其相关协定毕竟存在不平等的情况,国内各民主党派和青年学生对此始终议论纷纷。立于执政党地位,又是建国伊始,自然有重新建构的必要。而更重要的是,与美国的对抗已经把民族独立和民族平等问题提到更高的高度,国内民众及其舆论也势必会拿共产党对美国的态度,衡量其对苏联的态度。如果厚此薄彼,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动摇共产党彻底捍卫国家主权的政治形象。因此,当毛泽东决定尽快实现访苏之后,他即决心提出重订新约的问题了。他为此向斯大林的私人代表科瓦廖夫专门解释说:只有在同苏联缔结了关于友好、军事、经济和政治同盟,以及关于贷款、贸易等方面的条约之后,才能允许外国的外交使团到中国来。也只有依靠同苏联缔结的条约,我们才能够着手重新审查和废除蒋介石政府同帝国主义国家缔结的不平等条约。[14]
11月8日,毛泽东正式致电莫斯科,表示希望乘斯大林七十诞辰之际访问苏联。并且说明,在访苏期间他希望能够与斯大林讨论中苏条约问题。如果到时候需要签订新的条约,周恩来将会前往莫斯科签字。随后,毛泽东进一步致电中国驻莫斯科大使王稼祥,并委托周恩来会见苏联大使罗申,说明其打算前往莫斯科为斯大林祝寿,同时讨论中苏条约问题。[15]比较一两年前毛泽东计划访苏时所开列的一长串问题清单,毛这次访苏的目的可谓简单明了,就是想要另订一个足以显示两国平等地位的新条约。[16]由此不难看出,新中国成立后,作为国家主席的毛泽东最急于达成的目标是什么。
中共中央急于签订新约的心态,还可以从其情报部门负责人李克农随后的一次谈话当中观察出来。这次谈话就发生在毛泽东正式提出访苏要求一周之后。李克农当时在会见苏联大使的过程中特别提到了这样一个情况。他说:中共了解到美国有一个策划分化中苏关系,促使中国共产党响应铁托集团的重大阴谋。敌人现在正在“攻击1945年的中苏条约是一个不平等的帝国主义条约”,说它导致中国丧失了东北及在那里的所有工业设备。[17]李克农的谈话给人的印象很清楚,即中共中央对继续保持1945年的中苏条约颇感担心,因为它已经成为美国人用来攻击新政府的一个把柄。而事实上,李克农特意提到这件事,表明中共中央这时已经完全统一了认识,相信继续保持这样一个带有不平等内容的条约,对新中国有弊无利。
从毛泽东年初对米高扬提到资产阶级社会活动家对旅顺口协定的非议,到李克农年底强调来自美国的批评看法,我们不难看出新中国成立前后社会舆论,特别是民主人士当中逐渐升高的民族主义压力。不仅仅是毛泽东在新中国建立前夕藉着批判美国白皮书,极力鼓动国人提高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而且一个新中国冉冉浮现出地平线的现实也极大地刺激着那些充满爱国热忱的人们,渴望看到共产党能够一扫旧中国所遭受的中种耻辱。因此,中苏关系的现实当然不能让多数人感到满意,甚至不少人对要不要太过靠近和仿效苏联,也颇多怀疑。这时在中国的一位意大利共产党人即谈到过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共高层干部和普通民众间存在着的这样一种心态。他说:“许多人认为,中国走过了漫长的革命道路,是一个大国,可以继续走自己的路,无需走西方国家甚至是俄国走过的路。”“尽管青年人嘴上也说同情苏联,对苏联有好感,但事实表明,青年人也有民族主义情绪,认为他们可以走自己的路,不必模仿苏联的榜样。而且在相当一部分青年中还有这样的谈论,说苏联是帝国主义国家,因为它似乎同中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把旅顺港和大连弄到了自己手里。”[18]显而易见,革命的胜利不仅使毛泽东,而且使广大干部和民众都开始充满民族自豪感。这种心态不仅针对美国,同样也吞没了苏联。而上下层交互影响的结果,自然会使前往莫斯科寻求“友谊的援助”的毛泽东背负上强烈的民族使命感。
但是,中共与苏联的关系实在过于特殊。他们在意识形态上的一致性,意味着他们之间还要更多地照顾到阶级利益的一致性,而无法简单地从双方各自民族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正是这种太过复杂的关系,再加上双方沟通上存在着一定的隔阂,不可避免地在毛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他对现实可能性的评估之间形成了较大的落差。关于这一点,从毛作为新中国最高领袖,第一次正式出访苏联,却只带了一个秘书、一个翻译和几个工作人员前往,即很可看出一些端倪来。
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
1949年12月16日中午,毛泽东乘火车到达莫斯科北站,前来迎接的是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莫洛托夫,以及苏军元帅布尔加宁等人。新中国最高领袖抵达莫斯科,苏联最高领袖斯大林没有到场亲自迎接,这在众多中国人看来显然不够礼貌和尊重。尽管苏联人可以提出种种合理的解释,比如斯大林从不亲往车站迎客,又是被祝寿的对象,各国贵宾很多,不能厚此薄彼等等,中国人中还是有许多人不能理解。“中国新闻总署”为此通报说:“许多人对斯大林没有亲自到车站迎接毛泽东表示惊讶。上海工商界人士和旧社会出身的一些人对此表示不满。许多人认为,斯大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欢迎(实际应为欢送——引者注)日本外交部长,但没欢迎毛泽东,这很不好。一些人尖刻地讽剌说,毛泽东是去‘鞠躬学习’去了。斯大林是主人,是导师,所以自然不一定亲自迎接他了。……一些人说,毛泽东亲自去苏联‘损害了国家的威信’。武汉商会主席说,通常国家首脑在边境地区会见。现在毛泽东到莫斯科,斯大林不亲自去车站迎接,像是被叫到莫斯科的。中国好像是一个仆从国。类似的讨论在天津工商界和大学生中也有。”[19]尽管我们不清楚毛泽东对此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中国新闻总署就此所做的通报也特意题为“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表现”,但把这样的消息如此具体地报送给毛泽东,毛泽东又原封不动地通报给苏联当局,这其中未必没有某种隐含的喻意。[20]
16日当晚,斯大林率领苏共政治局全体成员,在克里姆林宫办公室的会客厅会见了毛泽东。双方立即展开了第一次会谈。会谈刚刚开始,毛泽东就提出了中苏条约的问题。斯大林当即表示:“应该讨论和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弄清,是否应该宣布保留现有的1945年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或者宣布将来进行修改,或者现在就对它进行相应的修改。”但他话锋一转,却建议暂时不要改动这项条约。他说:“众所周知,苏中之间是根据雅尔塔协议缔结这个条约的,该协议规定了条约中最重要的几项条款(有关千岛群岛、南库页岛、旅顺问题等等)。这就意味着,上述条约的缔结应该说是得到美国和英国同意的。鉴于这一情况,我们在小范围内决定暂时不改动这项条约的任何条款,因为哪怕是改动一款,都可能给美国和英国提出修改条约中涉及千岛群岛、南库页岛等等条款的问题提供法律上的借口。因此,要寻求一种可行的办法,在形式上保留,而在实际上修改现行条约,即形式上保留苏联在旅顺驻军的权利,但按照中国政府的建议,撤出那里的苏联军队。”在斯大林看来,中苏条约不平等的关键,在于旅顺口驻军问题。“特别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在别国的领土,尤其是在友好国家的领土上驻军,是完全不合适的。”“如果双方一致同意苏军撤出旅顺,那么在国际上我们将获得好评。同时,苏军的撤出,也给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相互关系方面以重大的帮助。所有的人都将看到,蒋介石做不到的事情,共产党人做到了。”[21]
从斯大林的谈话当中可以清楚地发现,他对中苏条约的基本态度与年初米高扬秘密访华时,和年中刘少奇秘密访苏时相比,并无变化,仍肯定条约的不平等性质,只是强调重点是在旅顺驻军的问题上。但在对条约的具体处置上,斯大林过去从未有过明确的表示,显示当时态度有些犹豫不决,拿捏不定。如今,他的想法已经十分确定,即条约暂时不宜修改。原因就是任何修改都有可能使美英找到公开推翻雅尔塔协定的理由,从而损害到苏联战后从日本那里夺取的实际利益。
为了恢复自己的主权,要使苏联承担可能失去千岛群岛和南库页岛的危险,这使高度重视中苏两党阶级利益一致性的毛泽东顿感为难。他明确表示对此十分意外,但能够理解。他说:“在中国讨论条约时,我们没有考虑到美国和英国在雅尔塔协定中的立场。我们应该按如何对共同的事业有利来行事。对这个问题应当考虑周到。但是,现在已经清楚的是,目前不必修改条约,正如不必匆忙从旅顺撤军一样。”[22]
16日晚的会谈整整谈了两个小时,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双方具体讨论了包括和平的可能性、中苏条约、借款、解放台湾以及出版俄文版毛选等许多问题,斯大林虽然说明中苏条约因雅尔塔协定的关系,两年之后才可能作大的修改,目前暂不宜改变,但其“情意恳切”,提出旅顺问题可以实质上苏联实行撤兵,由中国军队进驻。鉴于这种情况,对于周恩来总理是否还有必要来莫的问题,斯大林的意思是只签个声明,可以不必飞来了。毛则考虑,最好还能够搞一个“既好看,又好吃”的东西[23],比如将商务、借款、航空等协定一起,搞个签字仪式,还是由总理来签。在18日给中共中央的电报当中,毛泽东将会谈的情况以及他的想法做了介绍和说明,同时建议政治局对如何处理中苏条约问题加以讨论并提供意见。[24]
从毛泽东给政治局的电报当中可以看出,斯大林虽然婉拒了毛泽东改订新条约的提议,但毛还没有马上感到太多的不快。如果能够将商务、借款、航空等一起签订下来,请周恩来过来搞个仪式,于新政府也算有些尊严。21日,在苏联国家大剧院举办的为斯大林祝寿的大会上,毛泽东被邀请同斯大林一同步入会场,接受欢呼,并被安排第一个致贺辞,这些也都让他感到某些欣慰。他在当晚给中共中央的电报当中不无高兴地提到:“庆祝会除苏联各共和国代表讲话外有十三个国家的代表讲话,在这十三个国家中由我代表中国第一个致词,受到盛大欢迎,三次全场起立长时间鼓掌。”他并且十分欣赏苏联塔斯社就此所做的报道,为此专门要求新华社发消息时要用塔斯社的新闻稿。想不到,国内的政治局开会讨论的结果,大家都主张周恩来没有去的必要。刘少奇等人在给毛泽东的复电中相信:苏联方面不仅不想马上修订条约,而且也不准备现在就签订关于借款、航空、通商诸协定,它只是打算就旅顺驻兵问题及对一般政治问题和毛发表一个声明罢了。既然如此,则恩来同志去莫似无必要。[25]
政治局的看法使毛感到不安。他很快把科瓦廖夫找来,提出两项办法要斯大林早做决定,以弄清他可能的处境。毛的建议一是按照他的希望,解决借款、通商、航空等项协定问题,召周恩来前来完成协定签字手续;二是依照政治局所估计的,只对上述问题进行磋商,暂不履行相应的协定签字手续,周恩来即不必来。[26]而24日与斯大林的会见,竟意外地证实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估计,斯大林果然同意第二种办法,主张周恩来不必来。[27]斯大林的这种态度终于让毛泽东生了气。据毛后来多次回忆,他以后几天曾不止一次地对苏联方面的联络人员大发脾气。不论其实际生气的时间和程度与其后来回忆的情况有无差距,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毛确实感觉到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28]而这并不仅仅事关个人颜面,它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毛民族自尊心的一种强烈反弹。
从12月16日到莫斯科之日起,毛泽东在莫斯科活动的消息不断出现在苏联的报纸上。但自22日苏联政府大型祝寿宴会之后,毛在莫斯科似乎消声匿迹了。这不能不引起一些高度重视中苏关系动向的外国通讯社的极大猜疑。而中国新闻总署关于“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表现”的通报,看起来也触动了斯大林一向敏感的政治神经。在进一步听说英国也有加快与新中国建交步伐的消息之后,斯大林终于发现,争取毛泽东和新中国的友谊,远比过分担心美英的反应对苏联更为实际。于是,他在1950年1月1日主动起草了一份以毛泽东名义答记者问的新闻稿。在这份稿件中,斯大林出人意外地写上了准备解决现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及贷款、通商等各项问题的内容。当毛泽东看到这一文字稿时,自然是又惊又喜。他毫不犹豫地表示同意以他的名义发表这篇答记者问。[29]
2日一早,苏联报纸即刊发了毛泽东答记者问。当天,莫洛托夫和米高扬又一同来拜访毛泽东,特别提出希望了解毛对解决中苏条约等问题有何意见。毛泽东这时仍不能十分确定苏联到底准备怎样做,因此依旧提出三种办法:“(甲)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乙)由两国通讯社发一简单公报,仅说到两国当局对于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在重要问题上的一致意见,而不涉及详细内容,实际上把这个问题拖几年再说。”“(丙)签订一个声明,内容说到两国关系的要点,但不是条约。”当然,毛热切地期望能够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他特别解释说:“这样做有极大利益,中苏关系在新的条约上固定下来,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民族资产阶级左翼都将感觉兴奋,可以孤立民族资产阶级右翼,在国际上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资本去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去审查过去中国和各帝国主义国家所订的条约。”据他当晚给中共中央的电报说:“当我详细分析上述三项办法的利害之后,莫洛托夫同志即说,(甲)项办法好,周可以来。我仍问,是否以新条约代替旧条约?莫洛托夫同志说,是的。随即计算周来及签订条约的时间。”[30]
斯大林最终同意签订新约,使毛泽东如释重负,几天的不安与不满一扫而光。此行如不能取得足以显示新中国国际地位空前提升的成果,不仅会伤害到毛及其他所领导的新政府的形象,而且会使亿万对新中国充满期待的国内各界民众产生严重的挫折感,并便利美国和其他敌对势力的宣传。尽管,毛很清楚斯大林所同意的新约其实可能主要只是在旅顺驻军问题上有所改变,外蒙古独立问题仍须面对现实,但他仍旧深受鼓舞。他明白电告国内的领导人,至少要让人民了解:废除旧约,签订新约,最大的好处就是“使人民共和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使资本主义各国不能不就我范围,有利于迫使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使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敢妄动。”同时,他亦特别叮嘱周恩来动身前,一定要召开政务院会议,明确宣告此行即为谈判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同时还应召集在京所有政府委员宣告此事。[31]
与毛半月前出访时的轻车简从不事宣传的作法相比,不难了解毛此时内心的感受。同样,在京政治局委员及各党派负责人对此一进展也颇感振奋。刘少奇在4日的电报中告诉毛泽东:政治局同志3日夜开会讨论,完全同意来电所示各项办法。恩来决于9日晚车由北京动身,19日可抵莫斯科。走前已定5日开全国委员会常委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协商会议,6日开政务会议,7日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均将遵照来电所示方针解释。几天会议的结果,各方人士亦均表支持。[32]在外交部召集的社会名流讨论中苏条约的会议上,大多数人的发言尤为引人注目。除王铁崖等个别国际法专家以外,多数与会者都一致主张一定要将条约重新订过,并认为“苏联放弃中长铁路及旅大的租借,并不违反雅尔塔协定”。“只要斯大林愿意,中长路和旅大都可以收回”。据会上有人介绍说:许多大学生都不能接受中共对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解释,直到看到报上发表毛主席在莫斯科要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大家才舒了一口气,认为这一来问题可以解决了。[33]
新约签订在即,毛泽东再度焕发了活力。1月13日,他正式批准征用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兵营,接收征用美国经济合作总署留沪物资的计划,以便将美国所有在华的旧领馆全部挤走。对美方随之而来的抗议和撤退在华一切官方人员的作法,毛完全不屑一顾,断言“此事对我们极有利”,“美国人对我们的威胁恰恰是我们想要得到的东西”。他随即特意把这个消息通知了苏联方面,并且强调他的目的就是要“把美国的领事代表驱逐出中国”,并“努力拖延美国承认中国的时间”。因为“美国在中国得到合法权利越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越有益处。”[34]
1月17日,莫洛托夫、维辛斯基告诉毛泽东,1月12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在全国新闻俱乐部讲演中公然声称苏联正在采取新的手段把中国北部地区并入苏联,除了外蒙古地区已经完成了这一步骤以外,苏联还在努力使东北、新疆和内蒙古地区从中国分离出去。莫洛托夫建议由苏联和中国的外交部分别正式发表声明对此加以驳斥。毛泽东对美国顽固支持国民党政权的态度早已深恶痛绝,对驳斥美国人的宣传更是驾轻就熟,自然表示赞同。只不过,事后特立独行惯了的毛泽东不劳外交部官员动手,很快亲自挥就了一篇充分体现其个人风格的言辞犀利尖刻的短文,痛斥美帝国主义官员正在一天天地变成“如果不乞灵于最无耻的谣言就不能活下去的最低能的政治骗子”,断言美国人除了制造苏联将要吞并中国这类低能的谣言以外,已经再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够对付中国人民了。[35]而这样一篇充满嘻笑怒骂的文字,当然不适合由外交部来发表。因此,他最终还是选择了由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公开发表谈话的方式,发表了这篇“官方声明”。尽管在俄国人看来,毛泽东此举有失郑重,没有做到步调一致,但在毛自己看来,这却是最能够表达其内心情感的一种方式,远比四平八稳的外交声明痛快得多。
毛泽东我行我素的做法,据说受到了斯大林和莫洛托夫的委婉批评。这对刚刚成功地促使斯大林同意签订新约,正感受着胜利喜悦和自豪的毛泽东来说,在自尊心上无疑是一个相当大的伤害。从毛几年后多次强烈不满地提到这件事的情况看,他当年对俄国人像教训小学生一样告诉他什么叫步调一致,内心确曾充满反感。[36]这种反感固然没有立即影响到毛做出不满的表示,但对斯大林同意签订新约的满足感,还是多少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在周恩来一行1月20日到达莫斯科之后,涉及中长铁路协定的讨论一展开,这种情况就逐渐变得明显起来了。
维护权利的艰苦谈判
1945年的中苏友好条约,让中国方面感到最不平等之处有三。第一是强使中方同意外蒙古独立;第二是迫使中方同意其在旅顺港驻军;第三是把在1935年已经卖给日本的中东铁路迫使中方同意在各占50%资产的基础上共同经营与管理,而经常管理权又为苏方所有。但就第一点而言,还在1949年初中共中央就已经注意到其改变之不可能。对于第三点,新政府自成立以来,尚未深入研究,再加上苏联方面早已表明看法,因此始终没有提出过不同意见。换言之,所谓重订新约,主要问题就是要根据中苏双方所达成的共识,改变有关旅顺港驻军的协定。而如何改变这一协定,则又由于新中国尚无海军,面对来自美日可能的威胁,在对日和约尚未签订前,不易定夺。因此,在1月22日,毛泽东与斯大林再度会谈时,我们可以清楚地注意到毛的态度与前并无太多的改变。当斯大林询问毛泽东对中长铁路协定有何建议时,毛当时的态度还是:“可以把在法律上保留中长铁路协定有效的原则作为基础,旅顺口协定也这样办,而实际上做一些修改。”斯大林对此特别重视,马上问道:“就是说,您同意宣布在法律上保留现有协定”?毛慷慨地回答说:“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既要考虑到中国的利益,也要考虑到苏联的利益。”他又特别提到担心废除旅顺口协定可能要牵涉到雅尔塔协定,从而“给苏联带来不良的后果”的问题。对此,斯大林一面做出满不在乎的态度表示说:既然我们已经选择了修改条约的立场,那么就要走到底。让美国人“见它的鬼吧!”一面却非常满意毛泽东关于旅顺口协定在对日和约签订前继续有效,签订后苏军撤走的想法。[37]
然而,就在这次会谈当中,中苏领导人之间其实已经开始出现意见分歧了。双方的分歧主要是围绕着对中长铁路协定的修改内容而展开的。苏方自斯大林表示可以重订新约之后,就一直在一稿一稿地重拟新约草案。从1月5日第一稿形成起,至16日苏方已六易其稿。在起草过程中,苏方领导人对如何在相当程度上保留1945年旅顺口协定、中长铁路协定和大连港协定中有利的内容等,颇费心思。会谈当日经斯大林正式批准的草案中,关于旅顺口和大连港的议定书,依旧明确主张1945年中苏之间签订的旅顺口和大连港协定及其议定书,须待对日和约签订后重新审议。毛泽东在会谈当中对旅顺协定的表态,符合苏方的预案,自然颇受斯大林的欢迎。但对中长铁路问题,苏方新的议定书与1945年的内容相比,除了提出领导职务采取轮换制以外,不仅主张保留原来的30年有效期,而且还增加了诸如免征海关税和货运税,缴纳铁路营业税等更有利于保障苏联利益的新内容。[38]对此,中方的态度明显不同。
周恩来从北京出发前,中共中央已经对中长铁路的有关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并意识到这一协定在国内各界认识当中,仍属不平等协定,如不加以修改,甚或予以收回,以体现中方主权,势必难以取得国人之认同。而解决这一问题之关键,除必须缩短过去协定的有效期外,尤其要使过去由苏方拥有管理权变为由中方拥有管理权,为此还应将各占50%资产的规定改为中方占51%,如此虽保留了共同经营与管理的方式,却足以体现中方的主权及主导地位。周到后即征得了毛泽东的同意。在会谈中,毛就此表达了中方的看法,提出新协定应考虑缩短原来的时限,重新规定双方的资产占有比例,并写明中方在管理中起主要作用。周恩来亦补充说明:中共中央的意见是,新协定应规定成立铁路管理委员会负责经营管理事务,委员会主席和铁路局长都要由中方担任。双方占有资产比例,也应由过去的各占50%,改为中方占51%,苏方占49%。鉴于中方的态度,斯大林当场表示愿意缩短年限,但基于内定的议定书,苏方坚持认为旧协定如果带有某些不平等的印迹,也只是在管理权的问题上,只要规定今后双方轮流执行管理的职能,即不存在不平等。如果改变双方资产占有比例,结果反而与双方追求的均等原则相互抵触。对于苏方的解释,毛泽东、周恩来虽表示愿意从保障双方利益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再做研究,但双方看法存在分歧显而易见。[39]
23日,双方正式开始举行会谈。首先由苏方提供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草案)》。24日,经过一天紧张的内部讨论,当天午夜,中国大使馆参赞戈宝权受命将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修改后的草案交还给苏方。中方对条约内容未做重要的修改。[40]但在第二次会谈中,周恩来即根据刘少奇关于中长铁路问题的来电精神和与毛泽东讨论的结果,提出了三项重要的意见。一是中长铁路历史上已经过六次波折[41],照目前经营的现状和中国民众反映的情况看,苏联可以不要,而这样才对中苏两国的团结更加有利。二是如果对日和约三年尚不能缔结,应规定届时即将旅顺口及中长铁路归还中国。三是大连现时为苏联代管和租借的企业由中国政府接收。这三项要求大大突破了苏方原定的方案,自然引起苏方领导人的极大不满。可是,既然下决心加强中苏关系,注意到周转述的中国国内的舆论与民众的情绪,斯大林不得不重做考量。经过联共(布)政治局紧张讨论之后,斯大林最终表态接受了中方的建议。中方马上由周恩来主持起草了《关于旅顺口、大连和中国长春铁路的协定》的草案。除了领导职务采取轮换的办法同意苏方的意见以外,中方的草案与苏方的预案已极大不同。第一,中方主张立即一揽子解决所有协定的重新审议问题。第二,中方提议苏联放弃租用旅顺口作为海军基地的权利,放弃在大连和中长铁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同时声明将上述所有权利和义务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中方要求目前由苏联临时代管或租用的在大连和旅顺口地区的一切财产,均由中国政府接收。第四,中方希望对日和约签订或本协定生效三年后,苏联政府即将中长铁路及其所属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国所有。第五,中方在同意苏军于对日和约签订后撤出的前提下,要求加上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阻碍了对日和约的签订,而本协定生效已超过三年期限且未再缔结相应的条约,则苏军将立即撤出旅顺口地区”等文字。[42]
28日,苏方反复研究中方草案后,被迫接受了中方的意见。在其复案中,除了对把旅顺口全部财产无偿交中国政府接收改为有偿外,表示同意苏军最迟三年自该地区撤退,大连行政及其苏管企业立即交中国政府接收,中长铁路至迟三年无偿移交一切权利和财产。但苏方同时也增加了三条新的意见:第一,对于苏联三年内运入、调出旅顺口的物资和原料免征一切税收;第二,上述物资和原料免受中国海关检查;第三,苏联军队和军用物资可以沿中长铁路自由调运,其运费按中国军队调运的现行价格计算。[43]对此,周恩来的反应是,必须增加相应的条款,以保证中苏双方权利对等。例如,他在苏方交回的复案上加写了一段话,即“中国的军队和军用物资将自由地从满洲里车站经过赤塔——新西伯利亚——阿拉木图到伊宁市(新疆省)调运,并沿西伯利亚和土尔克斯坦——西伯利亚之间的铁路以及阿拉木图——新疆运输线返回,其运费按苏联军队调运的现行价格计算。”[44]
从毛泽东提议旅顺及中长路协定保持原状,“而实际上做一些修改”,到周恩来要求苏方声明放弃其在东北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三年内撤出一切军队并无偿移交旅顺及中长路等所属一切财产,中国方面态度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变化。这种变化无疑是国内民族情绪影响的结果,也是听取周恩来汇报并与周交换意见后,毛泽东对此行必须达成的目标有了进一步认识的结果。让毛、周颇感惊奇的是,他们竟然如此轻易地就说服了斯大林。比较苏联方面最初起草的协议内容,不难看出斯大林并非真的意识到过去的协定都是不平等的。从俄国人的立场出发,从中国东北夺回旅顺口和中东铁路,不仅是洗刷1904年沙俄被日本逐出南满的屈辱历史的见证,而且本来就是索回沾有自己祖先血汗的财富,理所当然。[45]考虑到长远的战略利益而放弃这些到手的权益,无疑是重大的牺牲。从这种心态出发,苏联多数领导人自然无法接受周恩来坚持要完全平等地体现双方权利的态度。在谈判过程中,每当周恩来着意强调中方的权利时,都会引起苏方代表倍感不快,甚至满怀醋意。[46]因此,当周恩来提出中方应享有与苏方相同的在对方境内调动军队的权利时,苏方谈判代表米高扬显得大为恼火。他们完全无法理解:“作为同盟者,苏联无偿地转让了巨额财产:中长铁路、大连、旅顺口以及在这些地区我们拥有的一切权利,而中国却连苏联在一条铁路上调动军队都不愿意同意。如果连这样的让步中方都不能做出,那我们还算什么同盟者呢?”[47]在2月2日的会谈当中,米高扬态度强硬地答复周恩来说:苏方认为中方所提出的要求享有经过苏联境内向新疆调动军队和军用物资的权利的建议,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因为从满洲里经西伯利亚、阿拉木图,还要再步行一千公里才到乌鲁木齐,这比从兰州到乌鲁木齐远得太多,也极不方便,“中方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任何必要”。因此,“我们认为这个建议是针对苏方关于沿中长铁路在满洲里和绥芬河之间调动苏方部队的建议的反提案,并且是隐讳地反对苏联这一建议的一种特殊方式。”为此,周恩来再三解释,说明中方的建议并非旨在反对苏联沿中长铁路调动部队,它不过是为了证明双方权利平等。因为如果中方没有得到可以从苏联境内调动自己军队的权利,那么,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苏方也没有权利在中国境内调动自己的部队。对此,米高扬断然表示:“如果中方反对苏方的建议,那么,他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就取消苏方的这些建议,而采取周恩来关于缩短中长铁路租赁期的建议,其方式是把已经缩短的现有协定的有效期再保留十年。”最终,周恩来不得不表示让步。[48]
关于军队调动问题的这场争执,最典型不过地反映出中苏双方各自不同的历史情结与民族立场。由于中国有着近百年被帝国主义列强侵略和欺压的惨痛历史,几乎每一个成功的政治领袖都不可避免地会具有相当强烈的悲情意识,对民族平等和权利对等问题高度敏感。而俄国人没有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历史,他们对弱小国家长期处于优势地位,因此他们更关心的往往是既得利益的得失,更习惯于为自己的小恩小惠得到弱小民族的感恩戴德而沾沾自喜。他们往往很难体会中国人对民族平等的渴求,与力争平等权利以扫除历史屈辱感的强烈愿望。当然,周恩来坚持两国权利对等的态度到底还是使苏联领导人在思想上受到了一些触动。他们在相关的条文上开始注意到要适当限制自己的权利,比如关于军队调动问题根据中方愿望做了限制性的规定;也注意到某些权利要有对等性条文,比如他们在随后提出的一个补充性新的协定草案,在规定中国东北和新疆不得有第三国势力存在,不允许第三国资本和人员以任何方式参与东北和新疆的任何机构以及经营性活动的同时,也相应规定邻近中国东北和新疆的苏联远东地区和各中亚共和国领土上同样不许第三国势力介入。[49]
2月8日,即中苏两国有关《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基本告一段落后,周恩来向国内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了一次相当全面的汇报。电报从1月22日斯大林和毛泽东会谈谈起,逐一介绍了自1月23日谈判开始以来中苏两国代表着重讨论和解决的问题及其具体经过,并特别强调整个谈判,包括条约起草,都是按照中方的意见进行的。电报说明:谈判始终是在毛的指导下,先谈条约,后谈各项协定,最重要的成果是促使斯大林同意1952年以前将中长铁路、旅顺口和大连港归还中国,包括三年内苏军得在满洲里至绥芬河之间运兵及运送军需品的规定,也改为必须在远东发生战争威胁时始可实行。而在贷款协定的议定书中,苏方原提出中国应将所有剩余的战略原料钨、锡、锑、铅卖给苏联,后经我方争取,“最后苏联同意我们的提案,将铅去掉,并减少锡头四年和锑十四年的供给数字。”[50]从电报的内容可以看出,毛泽东和周恩来对谈判的结果基本满意。
中苏之间围绕条约谈判的最后一个分歧,发生在双方对公布谈判文件的不同认识上。就在14日双方举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字仪式的头一天,苏联方面突然提出有些协定不能公布。周恩来对此表示不能理解。他解释说:即将在莫斯科签字的协定的中文本均已寄回北京,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做了汇报。如果在签字的协定中有什么不能公布的,则必须向政务院成员再做专门的解释。而他强调:包括毛泽东在内,我们一致认为,“公布所有签字的协定,无论是对中苏两国,还是对其他民主国家都是有利的,因为这可以更加提高他们在全世界的威信。”鉴于周恩来相当坚持,前往传达苏方意图的维辛斯基只能表示,关于这一问题,他必须向苏联政府进行汇报。[51]当晚,在周恩来给北京的电报当中,他依旧相信应当公布全部文件。但同时也不得不提醒中共中央,这一问题尚未最后决定。电报称:苏方提议若干文件签字不公布,我们则主张全部公布,究如何,待今晚决定电告。因此,今晚如已开过政府政协座谈会,则须补行声明,公布日期未定,暂勿外泄。如尚未开,最好改在明(十四日)晚开,以便确定是否全部公布后再作处理。[52]
2月14日,中苏两国正式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仪式结束后的第三天,中苏两国报纸上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缔结条约与协定的公告》,正式宣布中苏两国达成了一项条约和两项协定,即《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以及《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议》,并以公告形式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之独立地位。《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明白宣告两国将结成军事互助同盟,“一旦缔约国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与日本同盟的国家之侵袭,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国另一方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而《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则在强调维护“中国国家的独立自主与领土完整、民族的荣誉及人民的尊严”的基础上,正式宣布苏联将于1952年底以前把两国共同管理的长春铁路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地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苏军也将于1952年底以前自共同使用的旅顺口海军基地撤退,该地区的一切设备有偿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苏联还将于1950年内与中方组成联合委员会,完成向中国政府移交所有苏联方面临时代管或租用的财产的工作,大连的行政亦完全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管辖。与此同时,《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则宣布苏联将以年利百分之一的低息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亿美元。[53]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相关协定,除贸易协定、航空线协定以及组建合营公司等协定尚未完成暂时不能签字以外,有关苏联专家待遇及不允许第三国在东北、新疆地区活动的补充协定等,虽然已经签字却未能公开。十分明显,尽管中国方面相信这样的协定在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上并无不妥,斯大林等人却深知其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周恩来到底没能说服苏联领导人。
民族主义的双重效应
1950年2月16日,毛泽东、周恩来一行动身回国了。此行迫使斯大林同意改订新约,无条件放弃中长铁路和旅顺港,其收获之大,不仅超出毛泽东最初动身时的想象,与毛初到莫斯科时所陷入的困境相比,更是一个巨大的反差。带着这样一种成就感返回北京,他们的心情应当可想而知。我们在毛、周以及中共中央这时发表的各种谈话和相关社论中,都可以清楚了解到他们对中苏条约及其相关协定的高度肯定态度。[54]但也正是这种成就感,进一步激发了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当中共中央和民主党派的领导人了解到毛泽东在莫斯科大起大落的谈判经过之后,不仅斯大林最初拒绝毛泽东重订新约的态度令人难以接受,苏联方面坚持要签订一个限制第三国势力进入东北、新疆的补充协定的作法,也逐渐受到一些人的质疑。在国内这种强烈的民族情绪的影响下,毛泽东等人对此行的成就感竟渐渐地开始打起了折扣。中苏两国之间所签订的协定,是否都做到了完全平等也成了一个疑问。而最让毛泽东疑惑的,一个是补充协定的问题,一个则是合营公司的问题。
根据以往的说法,对苏联提出的补充协定,毛泽东、周恩来得知后即表示异议,只是由于斯大林一再坚持,“为了照顾中苏团结的大局,只好让步”。[55]事实上,苏联这个限制第三国势力进入东北、新疆的提议,在相当程度上也是适合新中国巩固自身安全的现实需要的,特别是适应了中共中央当时对美、英、日等帝国主义高度防范与戒备的心理。尤其是在新疆问题上,由于交通不便,少数民族杂居,周边环境复杂,境外敌对政治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在境内十分活跃,苏联如果愿意协助中国有效控制边境地区,禁止第三国势力进入,对新中国政府巩固新疆安全自属有利。对此,当时代表中共中央负责处理新疆事务的邓力群就有很肯定的说法。[56]也正因为中方有这样的利益需要,再加上苏方又主动加上对等权利的内容,毛、周当时十分痛快地同意了这个协定,只在文字上做了个别文字的修改。[57]周恩来随后之所以很快将这一补充协定报告国内,并明确通知苏方准备公开发表所有协定,显然也是因为他和毛泽东都不认为这些协定存在着有损自身利益和形象的内容。否则的话,周恩来也不会告诉苏联领导人说:这些协定“无论是对中苏两国,还是对其他民主国家都是有利的”,“可以更加提高他们在全世界的威信”。
当然,以如此方式划定范围排斥第三国的作法,国内那些本来就不愿意看到新中国向苏联“一边倒”,或抱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力主中国不应受人摆布的民主人士,却很难理解。由此而引发的议论也促使毛对这一协定所带有的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性质有所警觉。因为这种议论很容易让毛泽东联想起自己早先的言论。比如1946年底,他对当时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的《中美商约》,就有过类似的批评。当时西方记者对中国共产党人激烈批评形式上双方权利完全平等的《中美商约》感到不解,问毛:共产党为什么反对中美商约?毛回答说:因为中美商约准许美国人在中国随便购置房屋、地产,建工厂,开商店,美国船只可以到中国内河航行。记者对此表示疑惑,说:英国内河也允许美国船只去,商约同样规定中国人也可以在美国买房屋、开工厂,为什么说中美商约不平等?毛的解释是:因为中国还没有资本去外国开工厂、买房屋,还没有船舶到外国去。言外之意,条约上虽然写上了对等的条件,中国没有实行的可能与必要,就等于是单方面的权利,不能算是真正的平等。[58]无论后来的人们对这种解释存在着怎样的争议,毛泽东事实上很容易发现补充协定也存在着相似的情况。苏联方面虽然在补充协定上也写上了相应的权利,但中国没有必要,也很少可能去苏联远东及中亚各共和国实行这些权利。何况,依据苏联要求,而非首先根据自身的需要在自己边境地区划定范围禁止第三国人员存在,这对毛泽东所理解的中国自主地位也在情感上形成了某种伤害。可以想见,正是由于受到国内强烈的民族情绪影响,毛泽东才逐渐意识到协定的问题所在,进而改变看法,直至把补充协定等同于苏联在中国要了两块势力范围。
如果说毛泽东对补充协定看法的改变,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因素,还难以简单地从他们自身民族情感的角度来加以解释的话。那么,对中苏合营公司看法的改变,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种心态的渐趋高涨了。
中苏合营公司,指的是中苏之间这时“按平权合股原则组成”的中苏民用航空股份公司、中苏新疆石油股份公司、新疆有色及稀有金属股份公司和中苏船舶公司。成立这样一些合营公司的最初建议,实际上是中方提出的,并非是“在斯大林的压力下”[59]。1950年1月2日,刘少奇致电毛泽东,说明:“此次由彭德怀同志带来苏联与国民党政府议定在新疆设立金属与石油两股份公司协定草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与苏联政府亦议定大体同样的协定草案,以便利用苏联资本,开发新疆富源,发展新疆生产。”刘在具体说明了原草案资本各半,净利平分等内容之后,提出:“这就是一种租让的或中苏合办的企业,而中国从中得一半的利益。但期限似乎定得太长(原草案规定公司经营期为45年——引者注),以定为廿年或廿五年为宜。请你考虑是否即由你向苏联负责方面提出这个问题谈一谈,在原则确定后,具体条文则交外交部与大使馆谈判。又,这种事业可能不只在新疆,不只和苏联和各新民主主义国家,在中国其他地方,也可能合办这种工厂和企业。甚至帝国主义国家内的团体和资本家也可能要求来办这种工厂和企业。但我们如果不主动表示要苏联来办,苏联是不会要求我们办这种事业的。现新疆同志则要求苏联来办,我们是否向苏联作这种要求,请你考虑决定。此间同志认为是可以作这种要求的。”[60]
从刘少奇的电报可以看出,基于建国初始,经济恢复和发展需要资金缺口甚大,中共中央部份领导人对利用外国资本开发富源,发展生产态度积极。而考虑到政权在手,刘等甚至对帝国主义国家内的团体和资本家可能要求来办类似合营工厂和企业,也无意反对。接电后,毛、周显然也同意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中苏经济合作,恢复和发展国民族经济。周恩来到后,在毛、周与斯大林首次会谈中,毛即明确提出了这一观点。[61]在随后的谈判中,周恩来更进一步提出了双方合组几个合营公司的具体设想。[62]苏方同意后,双方就此一一达成协议,在毛、周回国后陆续完成了签字手续。而中共中央为此也曾专门表示过充分肯定的态度。《人民日报》就此发表的社论还特别叙述了苏联实行租让制的历史,和当前经济恢复时期利用外资发展经济的极端必要性,强调这种合作方式是充分尊重我国主权的,在公司内部也是完全平等的,这是苏联方面向我所作的“有利于发展我国生产的重要投资”。[63]但是,《人民日报》专门为此发表社论,并特别强调主权问题,清楚地显示国内对此是有不同看法的。
果然,随着斯大林以后接连建议由苏联出资在中国建罐头厂、建橡胶园,毛也逐渐把它们同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了,坚持要搞就必须归中国。[64]罐头厂和橡胶园的话题意外引起毛的不快,难免会促使他对资本各半的中苏合营企业的属性也产生疑惑。在赶走了所有外国在华资本之后,中国上百年来第一次完全掌握在自己人手中。苏联资本的存在,以及苏联方面某些损害中方权益的做法,自然会让毛越来越感觉难以接受。很快,取消这几个合营公司成为不可避免之事。不仅如此,毛泽东从此对以任何方式利用外资都持坚决排斥态度。从几年后毛尖刻批评建立这几家合营公司的谈话当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变化,实际上更多地还是其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在起作用。他告诉俄国人说:当年是在斯大林的压力下才搞中苏合营公司的,苏联为什么坚持要搞这四个“合作社”,还不是因为“你们就是不相信中国人,只相信俄国人。俄国人是上等人,中国人是下等人,毛手毛脚的,所以才产生了合营的问题。”但只要搞“合作社”,就涉及到所有权问题。为什么要各占百分之五十,还不是要控制,要租借权,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65]
从最初以经济恢复与发展为基点,主动提议、积极支持建立中苏合营公司,到把建立合营公司,同民族歧视和侵害主权相提并论,甚至声称是斯大林强迫所致,这再典型不过地折射出建国初期毛泽东等人民族情感发展变化的轨迹。对于一个历经帝国主义列强侵略欺凌,却拥有数千年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而言,它的复兴与崛起不可避免地会与民族主义的革命结为一体。而任何引导革命成功的革命党及其领导人,都必然会充满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特别是在国家统一,政权巩固,经济恢复等重要革命指标渐次达到,整个民族完全摆脱被侵略、被欺侮的悲惨地位,开始以崭新的独立自主姿态展现于世界面前之际,人们内心的民族主义情感自然会表现得异常亢奋。但是,上百年的屈辱历史和国家贫弱落后的现状,毕竟是深深地嵌刻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一道依然在流血的伤口。越是自尊和自信,其心态上也就越是容易转向敏感,对一些问题做出过度的反应。赫鲁晓夫讲过这样一件事,说的是1954年他在率苏联政府代表团访问北京时,曾提议利用中国多余的劳动力帮助开发苏联的西伯利亚。毛泽东听后立即表示不满,指出赫鲁晓夫的这种提议实际上是在污辱中国人民,因为西方列强多少年来就把中国看成是一个落后国家,人口过剩,失业普遍,因而是一个廉价的劳动力来源。“如果我们采纳你们的建议,别人就会对苏中两国关系得出错误的看法。他们会认为苏联对中国的看法同资本主义西方是一样的。”[66]实际上,后来中国方面再三考虑后,还是接受了苏联的建议,派出了数十万民工到西伯利亚去帮助开发,因为这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益无损,对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事实上也并无损害。毛之所以会对这样一个提议如此敏感,显然与其越来越强的民族自尊心有关。
总而言之,对于政治家来说,民族主义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它可能成为争取民族解放以及维护和捍卫国家主权的强大内在动力;调适不周,也难免因悲情意识亢奋而在国家关系问题上形成困扰,发展到极致甚至可能造成固步自封和闭关锁国的悲剧,最终伤及自身。新中国建国前后对苏联关系的这段历史显示,它最终走向与美苏对抗和自我封闭,除了中苏两党之间存在着一些意识形态观点上的分歧以外,受到美国顽固敌视态度,和充满民族优越感的苏联领导人忽视中方利益的某些作法的刺激,致使自身民族主义情感愈益高涨,也是原因之一。注意中苏两国最初民族主义碰撞的情况,从中吸取某些教训,对于后来的人未必不是一件值得重视的事情。
注释:
[1] 参见博古:《国际主义和革命的民族主义》,《群众》第20期,1938年4月30日;朱瑞:《论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国际斗争的一致》,《大众日报》1941年8月1日;《阶级立场与民族立场》,《整风周报》第3期,1943年12月11日;《关于世界革命问题》,《群众》第9卷第5期,1944年3月10日,等。
[2] 这种碰撞的结果,在毛泽东的谈话当中可以了解得很清楚。在斯大林逝世后毛即不止一次地表示过对1950年谈判结果的强烈不满。他说1950年谈判中斯大林不仅企图独占中长铁路,而且要中国向苏联提供旅顺海军基地,还在中国开办四家合营公司,甚至把东北和新疆实际划为苏联势力范围。他并明确说:“一九五0年,我和斯大林在莫斯科吵了两个月,对于互助同盟条约,中长路,合股公司,国境问题,我们的态度:一条是你提出,我不同意者要争,一条是你一定要坚持,我接受。”包括“两块‘殖民地’,即东北和新疆,不准第三国的人住在那里”。“在斯大林的压力下,搞了东北、新疆两处势力范围,四个合营企业。”参见尤金日记,李玉贞译:《与毛泽东同志谈话记录》,1956年3月30日,《国外社会与经济》1995年第2期;毛泽东:《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谈话记录》,1958年7月22日,《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1958年3月10日。
[3] 参见杨奎松前引书,第267——271页。
[4] 前引《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
[5] 《中苏关于旅顺口之协定》,1945年8月14日;《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1945年8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照会》,1945年8月14日,复旦大学历史中国近代史教研组编:《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1840——1949)》,下卷(第二分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61——272页。
[6] 见列多夫斯基前引文。
[7] 最典型的言论可参见1924年3——4月间施存统:《论反对中国现在政府收回外蒙主权之主张》;李长蕃:《崇拜帝国主义与压迫蒙古》;沈玄庐:《蒙古独立问题》等文章。《民国日报》副刊《觉悟》,1924年3——4月。
[8] 毛泽东说:“等到人民的革命在中国取得了胜利,外蒙古共产党将根据自己的意志,自动成为中华联邦的一个部分。”埃德加·斯诺著,奚博铨译:《红色中华散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54页。
[9] 《米高扬就1949年1——2月的中国之行向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团提交的报告》,见列多夫斯基前引文。
[10] 中东铁路又称东清铁路,1903年由有沙俄、法国和中国合股的华俄道胜银行出资建成,属西伯利亚铁路穿越中国东北地区之一段,从哈尔滨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旅顺,成丁字形,全长2400公里。1905年日俄战争后,长春至大连段被日本占据,改称南满铁路。自1935年3月23日,苏联不顾中方抗议,与日本及伪满洲国代表在日本东京签订了《关于中东路让渡基本协定》,将长春以北之中东铁路作价1.4亿日元,卖予日本及伪满洲国。
[11] 《刘少奇给联共(布)中央和斯大林的报告(及斯大林对报告的批语)》,1949年7月4日,《关于刘少奇访苏的俄国档案文献》,《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2期。
[12]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给联共(布)中央斯大林的报告》,1949年7月4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6页。
[13] 同上引注;并见刘少奇:《与斯大林谈话向中央毛主席的报告》,1949年7月18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第25页。
[14] 科瓦廖夫前引文。
[15] 《A·拉夫连季耶夫同王稼祥会谈记录(摘要)》,1949年11月10日;《罗申与总理兼外长周恩来谈话记录(摘自罗申日记)》,1949年11月10日。(见沈志华等编译有关苏中关系档案资料,以下简注苏中关系资料)
[16] 1948年8月毛泽东就其访苏想要讨论和请教的问题所开列的清单,可参见列多夫斯基前引文。
[17] 《李克农和罗申关于美国侦察机关在华活动的谈话》,1949年11月17日。见苏中关系资料。
[18] 《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代办П.А.希巴耶夫同意共党员斯巴诺·维利尤谈话记录摘要》》,1949年12月13日。见苏中关系资料。
[19] 中共中央新闻总署通报(№50):《狭隘民族主义思想的表现》,1950年1月1日。见苏中关系资料。
[20] 毛泽东对国内外对自己访苏的反应十分重视,曾电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将消息及时整理摘报。此类材料经报毛后,通常并不分送苏方。通报50号却被转送苏方,似非无意。参见毛泽东:《关于同缅甸建立外交关系等问题的电报》,1949年12月19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辑,第193页。
[21] 《斯大林与毛泽东会谈记录》,1949年12月16日,见张木生译,沈志华编注:《关于1950年中苏条约谈判的部分俄国档案文献》,《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22] 同上引注。
[23] 师哲口述,李海文整理:《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36页。
[24] 裴坚章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1949——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17——18页。
[25] 裴坚章前引书,第17——18页。
[26] 科瓦廖夫前引文。
[27] 毛泽东在1956年曾回忆说,斯大林在这次会谈当中坚持周恩来不必来莫斯科,说这样做不妥当,因为资产阶级报刊会大肆叫嚷中国政府就设在莫斯科。尤金著,李玉贞译:《与毛泽东同志谈话纪录》,1956年3月30日,转见《国际社会科学与经济》1995年第2期。
[28] 对于毛生气程度和时间的考证,可参见杨奎松前引书,第296——299页。
[29] 毛泽东:《答塔斯社记者问》,1950年1月2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辑,第206页。
[30] 毛泽东:《关于周恩来去苏联参加谈判问题给中央的电报》,1950年1月2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辑,第212页。
[31] 同上引,第213页。
[32] 《刘、朱、周给毛主席的电报》,1950年1月4日;刘少奇:《关于党派协商会议等情况给毛泽东的电报》,1950年1月8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辑,第240页。
[33] 《乔冠华就外交协会讨论情况致毛主席电》,1950年1月5日。
[34] 毛泽东:《关于向联合国派出我国代表等问题给刘少奇的电报》,1950年1月13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辑,第235页;《莫洛托夫、维辛斯基与毛泽东会谈纪要》,1950年1月17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35] 毛泽东:《关于发表驳斥艾奇逊造谣的谈话的电报》,1950年1月19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辑,第245——247页。
[36] 参见师哲前引书,第454——457页。有关对此事的分析可参见杨奎松前引书,第303——305页。
[37] 《斯大林与毛泽东会谈记录》,1950年1月22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辑。
[38] 见苏中关系资料。
[39] 同上注。
[40] 参见苏中关系资料;伍修权:《回忆与怀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37页。另据周恩来2月8日电称:“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我们起草的”。但此一说法与目前已公布之俄国档案存在矛盾,尚待进一步查证。目前暂依俄档。
[41] 所谓六次波折,主要是指在1904年日俄战争,1924年中俄解决悬案大纲谈判,1929年中东路事件,1935年苏联让售日满,以及在1945年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中,中长铁路问题始终成为制肘中苏关系中的一个负面因素。
[42] 《周恩来致少奇同志并中央政治局电》,1950年2月8日;《维辛斯基致斯大林》,1950年1月26日。见苏中关系资料。
[43] 《周恩来致少奇同志并中央政治局电》,1950年2月8日。
[44] 《维辛斯基关于与周恩来谈判情况给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2月1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45] 参见斯大林:《告人民书》,1945年9月2日,《斯大林文选(1933——1952)》,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37——439页。
[46] 比如,在讨论贷款协定时,提出用“中国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钨、锑、铅、锡提供给苏联政府,购买价格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期限为14年,即从1950年至1963年,按每年易货协定的方式进行”,代替苏方所拟“所有剩余的钨、锑、铅、锡在前10——12年间按照每年的易货协定规定的方式卖给苏联”的文字时,苏联谈判代表米高扬对周恩来一定要增加“中国不再使用的”几个字,就显得极不理解且格外敏感。
[47] 《维辛斯基关于与周恩来会谈情况给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2月3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48] 同上引注。
[49] 见《关于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补充协定》,1950年2月,《党史资料研究》1998年第5期。
[50] 《周恩来致少奇同志并中央政治局电》,1950年2月8日。
[51] 《维辛斯基与周恩来的会谈纪要》,1950年2月13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52] 《周恩来致少奇同志并杨、李、乔木》,1950年2月13日。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缔结条约与协定的公告》,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文献》,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91——99页。
[54] 参见《毛泽东在中央东北局的讲话》,1950年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1950年4月11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第290——291页;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2页,等。
[55] 参见裴坚章前引书,第25页;师哲前引书,第446页。
[56] 沈志华对邓力群的访问记录。
[57] 苏方2月10日提出补充协定草案,毛只是把文中“协议如下”改为“双方达成本补充协定”;将“租让”改为“租让权”。见《维辛斯基关于与周恩来会谈情况给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2月12日,《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5期。
[58] 毛泽东:《同三位西方记者的谈话》,1946年12月9日,《毛泽东文集》,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05页。
[59] 毛泽东:《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1958年7月22日。
[60] 刘少奇:《关于中苏两国在新疆设立金属和石油公司问题给毛泽东的电报》,1950年1月2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第219——220页。
[61] 《斯大林与毛泽东会谈记录》,1950年1月22日。
[62] 《维辛斯基关于与周恩来会谈情况给斯大林的报告》,1950年2月3日。
[63] 《欢迎有利中国经济建设的中苏经济合作》(社论),《人民日报》1950年4月5日。
[64] 赫鲁晓夫著,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等译:《最后的遗言——赫鲁晓夫回忆录续集》,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376页;毛泽东:《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1958年7月22日。
[65]毛泽东:《同苏联驻华大使尤金的谈话》,1958年7月22日。
[66] 赫鲁晓夫前引书,第3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