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對於國民黨宣言旨趣之說明

孫中山:對於國民黨宣言旨趣之說明

(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現在本黨大會宣言已經表決,這是本黨成立以來破天荒的舉動。但是我們表決宣言之後,大家必須依宣言而進行,擔負此項實行責任。此次宣言,不只在場代表共同負責,就是各省及海外的同志,均有負擔此項革命的責任。我們從前革命,均未收到好結果,就是因為革命沒有徹底成功,其原因大都是我們同志負擔責任沒有始終如一,所以不能貫徹革命主義。現在本黨召集此次代表大會,發表此項宣言,就是表示以後革命與從前不同。前幾次革命,均因半路上與軍閥官僚相妥協、相調和,以致革命成功之後,仍不免於失敗。當袁世凱做皇帝的時候,本黨的同志在山東、在廣東、在四川、在福建、在長江一帶的紛紛起事,用種種力量來抵抗袁氏的帝制,那時候並不用鮮明的革命旗幟。以後袁世凱自斃,總算我們反對袁世凱的成功;但是按之革命的真精神,仍是失敗。後來護法之役,也沒把革命旗幟豎起,做了五六年的護法工夫,最後曹錕、吳佩孚也贊成護法,弄得護法的問題又歸調和妥協。大抵我們革命在起初的時候奮鬥均極猛烈,到後結果無一次不是妥協。即舉排滿、倒袁、護法三役而言,我們做革命都是有頭無尾,都是有始無終,所以終歸失敗。

此次我們通過宣言,就是從新擔負革命的責任,就是計劃徹底的革命。終要把軍閥來推倒,把受壓迫的人民完全來解放,這是關於對內的責任。至對外的責任,有要反抗帝國侵略主義,將世界受帝國主義所壓迫的人民來聯絡一致,共同動作,互相扶助,將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都來解放。我們有此宣言,決不能又蹈從前之覆轍,做到中間又來妥協。以後應當把妥協調和的手段一概打消,並且要知道,妥協是我們做徹底革命的大錯。所以今天通過宣言之後,必須大家努力前進,有始有終,來做徹底成功的革命!

注釋:

據劉芷芬編《孫總理在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演說詞》(大會秘書處一九二四年二月印發本)中的《對於國民黨宣言旨趣之說明》

這是《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通過以後,孫中山在大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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