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哈贝马斯(Juergrn Habermas)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理论,与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一起,在国外学术界,特别是美国的中国研究学界,被尝试应用于明清以来的中国社会,但也引起不少争论。争论的焦点虽然集中在经验层面,但背后蕴含着一个更深刻的理论问题: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从欧洲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它既是一个经验的理想类型(idea type),又是一个诉诸于现实批判的乌托邦解放模式,这样的分析架构是否可以作跨文化的运用,同样适用于中国?换而言之,在现代性的历史过程之中,公共领域只是欧洲的一个特殊经验,还是有可能成为跨文化的普遍性模式?
关于这一问题,虽然有关争论有所涉及,但由于双方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背后的问题意识—-政治合法性缺乏足够的体认,无法从这一途径入手检讨中国公共领域产生的历史可能性,因而在这一问题上,依然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特别在中国学术界,由于对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这两个概念在理论上缺乏必要的分梳,对中国公共领域的研究被含混地包括在有关市民社会的讨论之中,除了个别的论文之外,基本没有成为独立的研究对象。因而,至今为止对中国公共领域的研究仍然相当单薄,有必要从中国的经验之中给予回应。
本文拟从中国的政治合法性历史演变研究入手,以上海为例,分析现代中国城市的公共领域。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城市和乡镇的差别很大,现代的公共领域在结构和形态上也颇有不同,故本文主要探讨现代中国城市政治生活空间中的公共领域,其形成的思想本土淵源、历史形态和舆论功能,探讨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的普世性和特殊性。
现代中国两种不同的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是以18世纪欧洲—主要是法国、英国和德国的历史为背景,所得出的一个马克斯 韦伯式的理想类型。他分析了18世纪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俱乐部、咖啡馆、沙龙、杂志和报纸,是一个公众们讨论公共问题、自由交往的公共领域,它形成了政治权威重要的合法性基础。公共权力是否合法,是否代表民意,要看是否在公共领域之中得到了经由自由辩论而产生的公众舆论的支持。
在哈贝马斯整体理论架构中,之所以提出公共领域这一概念,乃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在政治现代性展开的历史过程中,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在传统社会之中,政治上的正当(right)来源于道德价值体系中的善(good)。在中世纪的基督教时代,上帝的意志替代了城邦的至善,成为政治秩序的合法性渊源。而现代社会是个世俗化的社会,即一个“后上帝”时代,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只能来源于人民的同意。但哈贝马斯区分了现代政治两个不同的过程。一个是以选择政治代表和政治领袖为中心的民主选举,这还不足构成权力合法性的“公共意志”( general will)。“公共意志”的产生,不是在政治选举之中,而是在政治领域的外部—公共领域之中,由自由的公众,通过公共讨论和社会批评而实现的。公共领域既与一般的政治投票相区别,与以市场为核心的市民社会也不是一回事。公共领域介于这二者之间,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并对政治权力通过社会舆论进行公共监督和批评。这一以公众舆论为基础的政治合法性,正是公共领域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对于公共领域理论的跨文化应用问题,哈贝马斯本人是很谨慎的。尽管如此,这些年来,国际学术界依然用公共领域理论来分析和解释众多非欧洲的历史,包括当代东欧的变迁以及中国的现代史研究。这表明,公共领域如同市民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理性性、工业化等等概念一样,已经从一个特殊的经验分析,演化为一个拥有广泛解释力的理想类型,它从欧洲的历史中被抽象出来,成为一个与现代性问题相关联的普适性的解释架构。为什么如此?这乃是因为韦伯所开创的理想类型,是一种知性的分析方式,虽然它也是从特殊的经验事实提炼而来,但由于其高度的抽象性,可以超越文化和历史语境,有效地说明跨语境的历史中某些共同的、普遍性的要素和特质。以公共领域为例,其经验基础虽然仅仅局限于欧洲18世纪的历史,但由于它涉及到上面所说的现代政治合法性这一跨文化的普遍性问题,因而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普遍有效的分析概念。公共领域最关键的含义,是独立于政治建构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们对于政治权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时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只要在整个社会建制之中出现了这样的结构,不管其具有什么样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都可以判断,它是一种公共领域。不过,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公共领域的理论可以“跨文化”,无法“超文化”,当我们对它进行规范论证的时候,可以将具体的经验事实暂时用括号括起来。然而一旦具体应用于某个地域,比如中国的时候,概念的有效性必须得到经验事实的支持,并且通过跨文化的历史比较,看看同一个公共领域的事实,在不同的历史语境中,是如何呈现出不同的特殊性面貌的。
现在我们就从中国历史的自身脉络,来研究一下中国公共领域产生的社会和观念前提。
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论,公共领域是一个与政治合法性有关的概念,要研究公共领域,首先要从合法性建构的历史演变着手。在这方面,古代中国走的是一条西方不同的建构途径。
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虽然没有出现过类似上帝那样的人格神,却有着同样拥有外在超越形态的“天”(heaven),即形而上意义上的“意志之天”。这一冥冥之中的“天命”“或“天意”,代表了宇宙万物、现实社会的最高意志,也提供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源泉。历代皇帝之所以被称为“天子”,证明了他不过是代表了“天”的意志统治着臣民。既然皇帝的合法性来自于“天”,而不能来自于自身、家族或传统,那么,在皇帝与“天”之间的关系,就不是自明的,其合法性需要证明。由谁来证明,如何证明呢?如同欧洲中世纪国王的合法性由教皇来证明一样,中国皇帝的合法性是需要能够知晓“天命”、解释“天意”的知识人士来证明的。至于证明的方式,儒家提供了一套关于民本主义的政治哲学,其要旨是:政治权力是否合法,以民心的向背为决定性条件,人民所支持的人,方能成为天子。在儒家政治哲学的影响之下,中国古代的政治合法性既是超越的(“天命”),又是世俗的(“民心”)。超越的“天命”需要世俗的“民心”来证明,而人民本身是沉默的,皇帝最终是否代表“天意”或“民心”,则取决于知识人士—士大夫的社会舆论。历代的中国士大夫,总是力图在皇朝的体制内外,建立自己的舆论中心,从东汉的太学到明末的东林书院,形成了中国士大夫独特的的清议传统。
尽管士大夫们通过太学、书院、会馆等等各种公共交往的方式互相联络,有所组织,但在古代中国,实际上并无形成类似现代公共领域的可能。公共领域,作为一种提供政治合法性基础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它的建构不是独立的,一方面需要有现代的代议民主制配合,另一方面要有人民主权理论作为观念的预设。与中世纪教皇代表上帝赋予国王统治合法性不同,在古代中国,士大夫并没有替天加冕的权力,士大夫的清议,虽然可以对皇帝实行软制约,但缺乏制度性的保障,自身也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无法形成类似欧洲中世纪那样的神权/皇权二元化建制。
另一方面,从思想史的淵源来说,儒家的政治哲学虽然有孟子这一系的民本主义传统,但也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的另一系传统,虽然都有限制皇权的意思,但从观念上说,皇权既然有两重来源,既来自“天命”,又来自“民心”,这种模糊的二元合法性,形成了皇帝与士大夫之间的非制度化的不确定关系:当皇帝处于强势时,他可以自称代表了“天意”,不理睬士大夫的清议;只有当皇帝处于弱势时,才会惮于士大夫凭借“民意”的威慑,有所节制。因此,儒家的民本主义虽然拥有公众舆论作为权力合法性的内涵,但这样的内涵由于没有人民主权理念的配合,依然保留着“天意”的终极价值,所以始终无法开拓出现代的民主观念和公共领域的现代体制。
纵然如此,在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过程之中,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依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后者为前者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传统合法性”的价值。这是因为,最早在中国重视公共领域的,是以“托古改制”为特色的维新派。在他们论证和建构公共领域的时候,大量提到了孟子的民本主义思想,以及东汉太学、宋明书院、明末东林党等中国士大夫的清议传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黄宗羲的思想给了清末维新派极大的启发。
正如已经有许多研究者所注意到的那样,明末在中国现代思想的萌芽和形成之中,是一个极重要的时期,可以说是开了中国现代思想的先河,顾炎武、王船山和黄宗羲分别以古代的方式提出了类似现代民主的想法。尤其是黄宗羲,在限制皇权的思考过程中,破天荒地提出了重新理解和建构“学校”的问题。所谓“学校”,在过去,一般都被理解为是培养人才的场所,但东汉太学和明代书院留下的抗议传统,令黄宗羲感到有必要将“学校”重新定位,使之成为制约皇权的公众舆论空间。他说:“学校所以养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在他之前,孟子虽然提出了皇权的合法性出自“民心”,但孟子并没有解决“民心”的建制化问题。黄宗羲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提出了将“民心”即社会舆论通过“学校”这一士大夫的公共空间加以落实,而且明确指出“学校”的公议是政治合法性的唯一来源:“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在黄宗羲看来,不是皇帝,而是“学校”形成的舆论,才是天下是非的标准,身为天子的皇上也要以其是非为是非,这是一个很了不得的贡献。之所以了不得,乃是因为到了黄宗羲这里,公众舆论的设想才不再像以前那样飘緲悬空,而是落实了具体的社会建制。
用舆论限制皇权,在中国传统政治建制中,不是没有先例,比如专门对皇帝进言的谏官,还有负责监察官僚的御史。然而,无论是谏官还是御史,都是官僚体系的一部分,受到皇权控制,本身是不独立的。而黄宗羲所设想的“学校”,是独立于皇权和官僚的公众舆论机构,其领袖与成员的产生,不是由朝廷选派产生,而是由士大夫通过自身的公议推举和更换。 “学校”是民间的,但又对权力中心拥有制度性制约,每月初皇帝必须率领文武百官到“学校”,象弟子一般坐在下面,听取“学校”的学长讲学,该学长由“当世大儒”担任,地位与宰相相等,政治若有缺失,可以当着皇帝和宰相的面,直言批评。
过去的研究者多认为黄宗羲的“学校”类似于现代议会,但从上述介绍来看,无宁说更接近现代的公共领域。“学校”没有现代议会的选举、罢免官员的参政权利,却有公共领域的讨论国事、提供政治合法性的议政功能。可以说,黄宗羲的确是在中国历史上提出公共领域思想的第一人。他对清末维新派建立公共领域的影响也是直接和巨大的。青年梁启超在读到上述惊世駭语之后,感到极大的刺激,他说,我后来的政治运动,受到黄宗羲思想的影响最早而最深。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不仅是西方移植过来的泊来品,而且有着本土的历史资源,而从孟子的民本主义到黄宗羲“学校”传统,都对现代中国形成与欧洲不一样的公共领域观念和形态,产生了独特的影响。
那么,中国究竟有没有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呢?这十年来,关于这一问题,国内外中国研究学界,产生了尖锐的分歧和争论。在美国,以罗威廉和兰钦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通过对武汉和浙江地区晚清社会和城市的研究,认为现代中国存在着一种非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即不具有批判性、仅仅涉及地方公共事务管理的地方士绅士公共领域。 而另一批美国学者魏菲德、黄宗智等对此表示置疑,黄宗智提出了一个“第三领域”的概念,以此区别哈贝马斯具有很强欧洲历史色彩的公共领域概念。 在中国学界,类似的讨论也十分热烈,而且更具有当下的问题意识。
有关公共领域的争论以及哈贝马斯的理论是否可以作跨文化的应用,这些争论所涉及到的,是一个更为后设的问题,即中国与欧洲在历史上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和公私观念的不同理解。国家与社会、公与私,在欧洲的历史之中,是一个自明性的概念,国家与公相联系,社会与私相关联,二者之间从古罗马时代起在法律观念上,就有着明确的界限。到中世纪中期,随着自治城市的产生,出现了相对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并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出现了麦克弗森所分析过的“占有性的个人主义”。 所谓的“占有性的个人主义”,正是资产阶级市民社会的意识基础。而在市民社会的历史前提下,产生了国家权力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公共领域:资产阶级个人通过在沙龙、咖啡馆和公共媒体的舆论,以公众的身份参与对国家公共事务的批判性讨论,从而决定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
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公与私的概念并不是自明的,其界限也十分的模糊。一般而言,以普世王权为核心的帝国政治系统,属于国家的范围,而以地方宗法家族所组成的民间社会,属于社会的空间。不过,这二者之间并不构成欧洲那样清晰的二元空间。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古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儒家士大夫扮演了将国家与社会整合为一的中介功能。儒家士绅通过科举制度进入中央帝国的王权——官僚管理体系,在朝其代表国家,在野又代表民间,士绅的身份是双重的,但其集体信念又以儒家学说为自己的公共认同,通过士大夫集团的中介,传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不是像欧洲那样互相抗衡,而是有一种积极的互动,特别是在地方事务上,常常是相互渗透、相互交错。
与此相对应,传统中国的公私观念是一个道德评价性的概念,其法律界限相当模糊。正如费孝通所说,在中国人伦关系中的“差异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取决于个人所代表的相对利益。比如为家族争利益,对于国家来说他是私,但对于家族自身来说,又代表着公。 虽然在社会关系中,公私相当模糊,但在儒家的道德观念中,公与私就像理与欲一样,代表着两种相反的价值,君子修身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要克服私欲,实现大公。
也就是在上述国家与社会、公与私的特殊关系基础上,晚清社会所出现的,是一种迥然不同于欧洲的公共领域,即罗威廉和兰钦所研究的管理型公共领域。这一管理型的公共领域,或者用黄宗智提出的概念“第三领域”,是一种在国家权力与宗法社会之间的组织,以地方士绅,特别是城市的绅商为主体。他们不议论朝廷国事,所关心和从事的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比如赈灾、慈善、消防、水利等社会经济事务的实际管理。由于国家的资源和权力有限,地方绅士对这些公共事务的自我管理也得到了地方官员的鼓励和支持。它并不是与国家对峙的公共空间。相反地,是一种“国家权威的社会性设置”。它建立在地方性与团体性基础之上,而不是像欧洲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那样建立在对个人权利与私人财产的保护上。换而言之,在19世纪的中国,虽然有士绅公共领域,却没有欧洲那样的市民社会。它更多强调的是地方士绅的公益精神,而非捍卫私人权益。
关于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研究和讨论的下限基本局限在19世纪,研究的领域也多集中在浙江、武汉、成都这些中小型城市和城镇。 那么,到了19世纪末和20世纪,在上海这样相当现代化大都市里,有没有可能出现一个哈贝马斯意义上的批判性公共领域呢?
我对晚清以来上海公共领域的研究将表明,这种批判性的公共领域,以1896年梁启超在上海主持《时务报》就开始出现。随着各种具有时论功能的报纸、杂志以及知识分子社团、沙龙的涌现,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有过一个类似欧洲那样的生产公共舆论的公共领域。与地方士绅为主体的管理型公共领域不同,它在中国的历史中自有其渊源可循,来自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古代士大夫反抗性的清议传统,这些传统因素在清末公共领域最初的形成和合法性方面,扮演了重要的作用。批判性公共领域的主体不是那些地方性士绅,而是具有现代意识和救世关怀的全国性士大夫或知识分子,他们通过公共媒体、政治集会和全国通电,形成了颇为壮观的公共舆论,对当时的国内政治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从思想史的淵源来看,到了19世纪末,上海能够成为中国公共领域的中心不是偶然的,它受到了明末以后以黄宗羲、顾炎武等为代表的江南士风的很大影响。江南的士大夫在宋明以后就逐渐眼光向下,注重在民间创办书院,开拓风气,形成舆论,以期在朝廷之外建立强大的道统。这些区域化的历史传统和民间氛围对清末上海的改革路向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使得上海成为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中心。
上海公共领域的形成
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出现,大致在甲午海战失败到戊戌变法这段时间。受到马关条约的刺激,士大夫从过去的醉生梦死中幡然醒悟,开始大规模的议论时政,参与变革。一时间,报纸、学堂、学会,层从不穷,形成了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的基本空间。在当时,全国维新运动最活跃的地区,主要有三个:北京、上海和湖南。报纸、学会、学堂等,也以这三个地方发展最甚。但是,为什么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会以上海为中心,而不是北京和长沙呢?
公共领域的出现,有两个很重要的条件:一是从私人领域中发展出公共交往的空间,伴随书籍,杂志、报纸的日常生活化,出现有教养的阅读公众,这些公众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核心,逐渐形成开放的、批判的公共领域。二是公共领域讨论的虽然是公共政治问题,但本身是非政治化的,是在政治权力之外建构的公共讨论空间,相对于权力系统来说拥有独立性。
从这一角度检讨,我们可以发现,北京和长沙分别拥有上述两个条件中的一项,唯独上海,同时拥有上述两个条件。先说北京。维新运动的序幕—公车上书是在这里拉开序幕的,康有为、梁启超最早也是在北京办强学会和《中外纪闻》。而在这之前,也有京师同文馆等新型学校。然而,北京毕竟是京城,风气比较保守,且政治色彩浓烈,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任何变革事业,都不得不与体制纠缠在一起,容易形成意识形态之争,所以,办学、办报,办学会等事,往往事倍功半。同是洋务办的学校,上海的光方言馆,成绩卓著,而京师同文馆,则风波迭起,阻力重重。而最早的维新团体强学会,成员中多是官府中的重臣要员,不具有独立性,可以说是一个半体制、半民间的团体。很快便卷入朝廷内部的利益斗争,无法在京城生存,更不要说发展了。再说长沙。虽然在巡抚陈宝箴的支持下,1895年以后,湖南新政轰轰烈烈,且远离京城,维新士大夫云集,时务学堂、《湘学报》也办得有声有色,有形成中心的 趋势。然而,长沙有其不可克服之短处:地理位置偏于内地,风气比较闭塞,对外部大势了解有限,也不易形成全国影响。维新势力多是靠地方官员一时一地的鼎力推动,且多外来,缺乏本地的扎实基础。一旦地方官易人,失去政治背景,公共领域就全面崩盘。
比较起北京、长沙,上海在建构公共领域方面,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本来,上海不过一区区弹丸之地,在传统政治地图中找不到它的位置。1843年开埠以后,借助租界带来的特殊地位和八方汇集的欧风美雨,到19世纪末,短短半个世纪之间,就成为京城之外中国最重要的城市。现代上海的权力结构是奇怪而复杂的,西方列强、中央朝廷以及地方官员之间形成了微妙的抗衡,谁也无法主宰上海,因而现代上海体制外的空间,在当时的中国,可以说是最大的。西方人带来的新型事业,洋务运动所形成的商业氛围,使得上海在建构公共领域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早在19世纪末,就拥有了全国多项之最:数量最多的中外报刊、发行量最大的中文报纸《申报》、《新闻报》、历史最悠久的西书出版机构广学会和江南制造局翻译馆、规模和影响最大的中文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全国数量最多、办学最成功的新型学校广方言馆、格致书院等。还有邮政、电报、电话、现代印刷技术、公共图书馆、戏院、电影院、公共园林等,在全国也处于遥遥领先的水平。这一切,为新型士大夫的公共交往和公众舆论的形成,提供了别的地区无法比拟的优越环境。
那么,上海公共领域的形成,与上海工商业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建构有什么关系呢?在许多场合,人们总是将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相提并论。的确,欧洲公共领域的形成,与市民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本来,市民社会涉及到的是有关市场交易的私人事务,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市场社会,在市民社会中活动的 ,是作为资产阶级的市民。而公共领域不一样,它涉及到的,是有关社会政治生活的公共事务,在其中活动的,是具有公共关怀和政治参与意识的公众。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展,资产阶级的市民们,日益感到有介入公共事务的需要,遂作为公众出现在咖啡馆、沙龙、报纸等公共空间,讨论社会公共事务,形成制约权力的公众舆论。由此形成体制化的公共领域。
然而,在现代上海,公共领域的出现,并非受到了市场社会的推动,也与资产阶级无关。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几乎是一个平行的过程,甚至,前者的出现,要比后者更早。作为市民社会建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商会组织,中国直到1902年才首次出现,即上海商业会议公所,而成规模的建立,要到1903年《商会简明章程》发布以后。相比之下,作为公共领域重要标志的政论性报刊,在1895-1898年间,就出现了第一次高潮。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并非与资产阶级的市民利益有关,而是同晚清帝国的内外危机密切相关,是社会变革的一部分。它的参与者,没有一个类似欧洲那样的从市民到公众的资产阶级的身份转变,从一开始,就是由立志于改革的士大夫来推动的。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在起源上有其特殊性。之所以特殊,乃在于它的形成,相对于市民社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过程。因而,研究现代上海的公共领域,不是由下而上,从市民社会着手,而应该从新型士大夫的凝聚开始。
由于上海是中西交汇之处,而且成为洋务运动的中心,凡是有改革意向的洋务士大夫,如冯桂芬、王韬、郑观应、张涣伦等,几乎都有过在上海的经历,从19世纪中叶开始,上海就成为得风气之先的新型士大夫的凝聚之地。这些新型士大夫,虽然有传统功名,但已经不再重复传统的仕途,而是面向社会,走另外一条人生的道路:当买办、开报馆、办书院、译西书等等。这些创造风气的士大夫,再加上报纸、杂志、西书和书院所培养和创造出来的受过新式教育的阅读公众,成为上海公共领域中基本的骨干。
不过,在90年代中期之前,上海虽然陆续形成了公共领域的多种基础和条件,但不能就此判断说,这些就是公共领域本身。公共领域按其性质来说,是独立于权力系统之外,而且是公共的、批判的。虽然,90年代中期之前的一些报纸、书院部分地具有批判的性质,比如我们以后将谈到的格致书院对社会政治问题的讨论,但它们并非是公开的,也没有直接面对公共大众。而且,作为主持者洋务士大夫本身也依然属于体制的一部分,缺乏真正的民间身份。
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在上海公共领域形成的过程中,有两位思想家功不可没,不得不提。第一位是郑观应。在早期洋务思想家中,不少人都重视民权和议院,但真正认识到公共领域,特别是报纸的重要作用,并将此与议院相提并论的,可能只有郑观应。在著名的《盛世危言》中,他专章讨论了“日报”的作用,认为要使君意与民情上通下达,除了开议院之外,“莫如广设日报矣”。郑观应明确认识到:“日报与议院,公论如秉炬”。此外,他还重视学校的作用,将办学校与开议院看成是“君民一体、上下同心”的重要途径。能够在开议院之外,如此重视办日报和办学校,以此作为“公论”的基础,在当时恐怕仅郑观应一人。
另一位重要的人物是梁启超。梁启超虽然也参加了公车上书,但他开始走出乃师康有为的光芒,开始崭露头角的,却是在上海主笔《时务报》期间。上海是他的真正发迹之地。维新运动领袖,一般以康梁并称,但两人的改革旨趣和所代表的路向是有区别的。康有为的目光往上,致力于体制内部的变革,开议会,追求君主立宪;梁启超的旨趣在下,办报纸,搞学会,兴学校,后者更接近公共领域的思路。他在《时务报》上发表的一系列脍炙人口的文章,在变法的总题目下,富有感染力地论证了“报馆有益于国事”、“有助耳目喉舌之用”,也指出了“欲振中国,在逛人才;欲广人才,在兴学会”。他以自己那支“笔锋常带情感”的锐笔,不仅提出了一套中国式的公共领域观念,而且还身体力行,通过主持《时务报》的言论,提供了在中国建立公众舆论的成功实践。值得注意的是,郑观应、梁启超都是在上海,形成了他们的公共领域思想,这恐怕不是偶然的,应该与当时上海浓郁的民间氛围有直接的关系。
《时务报》不仅对梁启超个人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上海来说,也是重要的标志。1896年《时务报》的创办,标志着“一个规模虽然偏小,但已经具有批判功能的公共领域”的正式形成。
之所以将《时务报》创刊视作上海公共领域的起点,乃是基于三个理由。其一,《时务报》不是一份孤立的报纸,其背后还有一个维新派组织:强学会。强学会的性质,按照康梁的自我理解,是“兼学校与政党而一之”。报纸、社团和学校,将成为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主要形式,而四马路上的时务报馆,也成为当时维新人士的聚集地。以报纸为中心,再加上学校、学会的配合,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开始初居规模。其二,《时务报》以及其创办者康、梁、汪(康年)等人,虽然与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其基本的活动方式已经从体制内部转移到了民间,朝下诉诸于舆论的教化,向上对朝廷施加变革压力,开始具有了现实的批评性格。其三,《时务报》虽然办在上海,但影响在全国,如梁启超所说,“数月之间,销行至万余份,为中国有报以来所未有,举国趋之,如饮狂泉”。这表明,《时务报》已经具有了公众舆论那种公开的、覆盖全社会的影响。
自《时务报》以后,上海就一直执掌全国舆论之牛耳,上海众多的报刊杂志左右并影响着全国的舆论,谁要对全国产生影响,首先必须控制上海的舆论。戈公振在《中国报学史》中引证《上海闲话》一书的话说:“全国报纸,以上海为最先发达,故即在今天,亦以上海报纸最有声光。北京称上海报为南报,而广东及香港南洋群岛称上海报纸为沪报。凡是未经上海报纸登载者,不得作为证实,此上海报纸足以自负者也。”
现代上海作为全国舆论和公共领域的中心,从此不可动摇,拥有了无可置疑的权威性。
公共领域的最初结构以及演变
哈贝马斯分析过,欧洲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前身是文学公共领域,通过文学艺术的讨论而聚集起来,随后从文学问题转向政治问题,形成政治的公共领域。不过,这一描述并不适合中国。如上所述,在现代中国,由于公共领域的建构直接与救亡和变革这些政治问题相关,因此,致力于公共领域建构的新型士大夫,不是以文学,而是直接以政治作为中介聚集起来。其讨论的主题,不是所谓公共的文学艺术问题,而是民族国家的建构和传统制度的改革。中国的公共领域,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明显的政治性质。
另一方面,欧洲的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发展而来,沙龙、咖啡馆起了很大的作用,这些地方成为有教养的贵族和资产阶级实现社会交往的公共场所。但沙龙、咖啡馆在中国是泊来品,即使在最洋化的上海,也要到20世纪20-30年代才在文学圈中,获得青睐,它们与中国人甚至中国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无涉,无法成为公共交往的一部分。
那么,现代中国的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又是什么呢?可以说,在其最初形态上,主要是由学校、报纸和学会组成的,而在某些极端的例子,它们甚至组成了“三位一体”的关系。另外,还有集会、通电等作为补充。通过这些空间结构,现代中国的新型士大夫和知识分子以救国为主旨,聚集起来,实现新型的社会交往关系,并形成批判性的公众舆论。
下面,将以现代上海为例,作一些分析。
首先是学校。在中国公共领域各种空间形式之中,学校是最早、最初的形态。本来,按照现代的教育理念,学校只是一个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场所。然而,在古代中国的教育思想中,特别是宋明以后的书院传统中,学校还负有教化民众、移风移俗、领导社会风气的使命。这样的使命,是带有相当强烈的公共批评色彩的。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会产生黄宗羲那种学校决定天下是非的思想。19世纪中叶上海几所新型学校的创办,虽然是为洋务事业服务,培养的是洋务专业人才,但依然受到了中国历史传统的影响。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上海的格致书院。这家中西合办的新式学校,主要培养适合洋务事业的科技人才。科技教育是其最重要的特色。即使如此,主持书院的王韬、傅兰雅等,秉承古代书院的传统,注重对学生的道德教化。最有意思的是,格致书院从1886年起,进行季考,请洋务派的官员和著名士大夫出题,由学生自由回答。题目除了科学之外,多是一些与政治变革、国家致富、法律设置等公共问题有关的大题目,比如:《中国近日讲求求富之术当以何者为先论》、《中国创行铁路利弊论》、》《中国大宪选派办理洋务人员应以何者为称职论》、《议院论》、《中西律例异同得失安在》等等。从目前所存的答卷来看,学生们畅所欲言,放言无忌,每次季考,等于一场内部范围的公共时务大讨论。[2]类似的公共时务讨论,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在各个新型学校更是普遍的现象。学校成为了晚清公共领域的一个重要阵地。
作为公共领域的核心部分,是报纸和学会。在这方面,上海是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中心。根据张玉法的统计,从强学会封闭到戊戌政变之前,全国出现的重要学会有62个,其中15个在上海,占了将近四分之一,数量在全国居第一。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农学总会、戒缠足会、戒烟会、蒙学公会、译数公会、实学会、亚细亚协会等。另一方面,在1896-1898年这段时间里,上海新创办的的报纸也有数十种之多。这些报纸,以《时务报》的成功为榜样,多以政论作为自己的灵魂,刊首刊有“本刊撰论”,对社会变革和公务事务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大规模公开议论国事,是过去从未有过的情形,这表明,上海的公共领域在90年代的维新运动中真正形成了。
更为重要的,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报纸、学会和学校作为公共领域的基本元素,常常形成某种“三位一体”的紧密结构:报纸背后有学会,学会背后有学校。以《时务报》为例,其背后的组织形态是强学会,而强学会按照康梁的设想,是“兼学校与政党而一之”的。到20世纪初 ,上海又出现了另一个典型的“三位一体”式公共领域,即《苏报》、中国教育社和爱国学会。报纸与学社、学校结成”三位一体”的紧密关系。清政府后来之所以对《苏报》十分恼怒,欲除之而后快,恐惧其舆论影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背后有组织,有人员,在上海租界特殊环境的掩护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对统治有威胁的体制外力量,所以,最后才闹出震惊中外的《苏报》案。
在上海的公共领域之中,报纸、学会和学校是三种主要形态。除此之外,还有两种空间的形态值得注意。其一是集会。19世纪末、20世纪初,利用上海租界的自由空间,政治集会在上海已经成为一个相当普遍的公众舆论表达方式。而张园,则是上海最著名的集会场所。张园,地处公共租界的黄金地段,在当时除了是上海的观光游乐中心之外,也是各种政治舆论公开表达的中心,可以说是上海的“海德公园”。这些集会和演说,具有公开的、公共的和批判的性质,毫无疑问,具有公共领域的最典型特征。
另一种公共领域的形态是通电。所谓通电,乃是社会各个阶层或人士通过联署的方式,对国家重大政治事件发表意见,表明立场,然后通过电报局或者报馆发往各地,对全国产生影响,对政府构成民间的舆论压力。这是相当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众舆论表达和传播方式,而上海,因为晚清以来成为公共领域的中心,许多重要的通电都是由上海发出的。通电与集会有着内在的形式联系,张园集会之后,往往会通过一项通电,广发海内。最早和最有名的通电,乃是1900年经元善发起的反建储通电。戊戌政变之后,慈禧太后策划废立光绪,另行建储,以为替代。消息传出,上海民间一片喧哗。电报局总办经元善联合上海各界士绅商民1231人,联合署名,通电北京,反对建储。上海的绅商还集会决定,若慈禧一意孤行,将倡议全国工商各界联合罢市。通电既出,全国震惊,也得到各国公使的呼应。最后,慈禧迫于内外压力,不得已取消废立计划。反建储通电的成功,表明以上海为中心的公共领域,在晚清复杂的政治格局之中,已经拥有了相当的舆论力量和制约能力。自此以后,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每逢国家有重大事件发生,比如五四运动、袁世凯称帝等,上海各民间团体,在上海总商会、江苏教育会等发起下,经常发表全国通电,表明政治立场,每每成为公众舆论的重要风向标。
中国公共领域的主要参与者是受过教育的知识人士。从戊戌维新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年间,按照张灏的说法,是一个知识、文化和社会的“转型时代”。相应地,知识人士在这个时代里,也有一个从士大夫到新型知识分子的身份转换。哈贝马斯曾经谈到,欧洲的公共领域,从参与者的身份来说,有一个从贵族代表性公共领域到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变化。而在中国,发生的则是新型士大夫的公共领域到现代知识分子公共领域的转变。大致在戊戌维新时期,公共领域的主要活动者主要是有传统功名、但又具备一定新知的新型士大夫,从强学会的成员名单里面,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特点。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前后,这一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比如,中国教育会的主要成员,既有有功名的新型士大夫,也有年青的知识分子,而且后者在数量上已经开始占了多数。公共领域的发展,不仅意味着公众舆论的改变,而且也象征着参与者交往方式的变化。在传统中国,士大夫群体内部也有自己的交往规则,它基本上是以师生和功名秩序所形成的等级关系。但在公共领域这样一种新的交往方式之中,传统的等级关系渐渐打破,会产生一种精英之间的平等观念,乃至最后发展为国民和公众这样完全现代的平等性的自我理解。如果说,强学会还表现得不明显的话,那么,到了中国教育会,有功名的新型士大夫(如蔡元培)、无功名的国学家(如章太炎)与青年知识分子(如邹容)济济一堂,共同议论国事,批评时政。在一种新的空间形式里,在身份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了新型的公共交往关系。这样的公共交往,到了五四时代,比如《新青年》同仁那里,就完全成型了:不仅由清一色的知识分子所组成,而且,无论是留洋的,还是国内的,都摆脱了传统的等级性关系,形成了以理性为基础的平等交往关系。
报纸、学会和学校作为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并非中国公共领域的长时段特征,而只是最初阶段—清末的情形。民国成立以后,这一情形有很大的变化,学会和学校,从整体而言,不再是公共领域固定的一部分。学会(或社团)不是专业化,就是党派化,失去了清末混沌的、公共的性质。而民国以后的学校也逐渐按照现代建制学科化、专业化,在整体上与政治脱钩。这样,民国以后在公共领域继续扮演公共角色的,主要是报纸和杂志。
哈贝马斯在分析欧洲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时,指出,作为生活世界一部分的公共领域,后来受到系统世界中的干扰,为金钱和权力所操纵,逐渐失去了其公共的性质,不再成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然而,在现代中国,干扰公共领域发展的主要因素,却是无法建制化和日益的党派化。虽然从19世纪末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公众舆论,但这样的公众舆论并没有受到国家体制的保护和承认。民国以后尽管表明有了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但这些自由仅仅是一文纸书,事实上,社会舆论经常受到政府的干预甚至迫害。区别仅仅在于,某些时期政府控制能力比较弱的时候,公众舆论会比较强一些,而另一些时期,政府对舆论实行强控制的时候,公共空间就变得相当的微弱。另一方面,中国现代的资产阶级一直不太强大,对公共领域的干预也很有限。除了政府权力之外,对公众舆论的另一个干扰来自日益严重的党派化。现代中国因为各种政治力量冲突连绵不绝,而且越来越尖锐,使得公共领域也渗透了严重对立的党派利益,许多报刊杂志有着明显的政治利益背景,失去了公众舆论本来应有的公正、客观和公共性质。本来,公共领域的自由空间就比较有限,再加上日益严重的党派化,便使得中国的公共领域显现出逼仄的格局。
由于在政治上受到政府和党派这两个因素的影响,以上海为代表的中国公共领域在整个现代中国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大致而言,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世纪20年代末。在这一阶段,由于晚清政府日趋弱势,继起的北洋政府控制能力也比较软弱,再加上党派利益刚刚出现,尚未完全渗透到公共领域,这就使得公共领域从整体上处于一个不断向上的发展势头,特别是五四时期,大致是中国公众舆论最强势的时期,分裂的北洋政治势力无法控制全局,各派都需要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因而以上海为中心的公众舆论如《申报》、《新闻报》、《东方杂志》等,得以扮演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第二阶段是从20年代末到40年代中期。在这一阶段,国民党逐渐控制了全国的舆论,使得公共领域受到了很大的摧残。作为新闻产业本身的报业业务虽然有很大发展,比如上海的《申报》,天津的《大公报》等,但舆论的空间并未因此而扩展,反而日趋狭窄。公众舆论受到了很大的扭曲,被迫只能以讽刺、游戏、幽默这样的曲折的方式予以表现。《申报》的“自由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到了抗战全面爆发以后,连这样的空间都丧失殆尽。另一方面,在这一阶段,政治党派势力格局已成,开始全面渗透到公共领域,也对公众舆论造成了某种伤害。
第三阶段是1943年下半年到1949年。在这一阶段,由于国民党表面上开始结束训政、还政于民,对舆论控制一度有所松动,另加上各派政治力量处于暂时的、微妙的平衡,所以,以公开讨论和政治批评为标志的公共领域,在抗战胜利前后一段时间有很大的发展,以上海的《观察》、《大公报》为代表的公众舆论,表现出相当明显的公众性质和直面勇气。不过,随着内战的加据,政府对舆论控制再度收紧,而政治利益的白热化冲突,也使得公共领域之中,党派对立日益严重,以至于淹没了公正、客观的声音。公共领域从全盛到衰落的急遽变化,证明了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由于缺乏体制保障和过于党派化所造成的无可扭转的损伤。
研究至此,我们可以有一个简单的结论了。
首先,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完全可以作跨文化的应用,用来理解和解读现代中国所出现的公共空间和公众舆论这一组现象的。从现代中国公共领域的理念和实践来看,它们具有公共领域最基本的普世特征:由独立的、具有理性能力的公众,在此空间之中从事公共批判,形成公众舆论。
第二,不过,中国的经验不是对欧洲的简单重复和模仿,它具有有自身的独特性。中国的公共领域,不仅仅是一个西方移植而来的外来理念或结构,它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中,拥有自身的本土资源:儒家式的民本主义思想、古代士大夫反抗性的清议传统等等。这些传统因素在清末公共领域最初的形成和合法性方面,扮演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在现代中国,有两种公共领域:一种是现代地方性士绅与城市的管理型公共领域,另一种是现代全国型知识分子与都市批判型公共领域。批判型公共领域,与以市民社会为基础、以资产阶级个人为基本成员的欧洲公共领域不一样,其在发生形态上基本与市民社会无涉,而主要与民族国家的建构、社会变革这些政治主题相关。因而,中国的公共领域从一开始就是以士大夫或知识分子为核心,跳过欧洲曾经有过的文学公共领域的过渡阶段,直接以政治内容作为建构的起点,公共空间的场景不是咖啡馆、酒吧、沙龙,而是报纸、学会和学校。在风格上缺乏文学式的优雅,带有政论式的急峻。
第四,威胁中国公共领域发展的,不是哈贝马斯所分析的晚期资本主义的权力和金钱的软性渗透,而是无法在社会制度内部获得其稳定的体制化和合法性,以及日益受到党派斗争的影响,难以保持其独立的、超党派的公共性。
最后,由于现代以来的上海一系列特殊的条件:江南士大夫的地域文化传统、租界所提供的特殊政治空间、西方文化和制度的示范性作用以及新型知识资源和人才的高度凝聚,使得上海成为了现代中国公共领域无可争议的中心。中国公共领域的命运,与上海的风云变幻息息相关。现代上海的历史,也是一部中国公共领域的兴衰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