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伴之而来的西方近代化思潮的冲击,促使先进的中国人产生了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危机意识,在清末民初的几十年间,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和探索。一部中国近代史,可以说就是一部中国近代化的历史。中国近代化的进程,随着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即从物质技术层面的近代化到政治制度层面的近代化和精神层面的近代化的不断递进过程。孙中山所处的历史时代,几乎跨及中国近代化的每一个阶段,但历史赋予孙中山和他同时代人的最主要任务,是依托近代中国经济和物质技术已有的一定程度的近代化基础,在政治上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把中国的政治真正推上近代化的轨道。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的思想和理论在他的近代化思想和理论中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是他的近代化思想和理论中最完整、最系统、最有价值的方面。
一
孙中山与中国近代史上诸多的政治人物和思想人物一样,对中国近代化事业的孜孜追求和他的政治近代化思想的形成,也有一个过程。
1878年,13岁的孙中山就随母亲远涉重洋,就读于檀香山的意奥兰尼学校和奥阿厚书院,接受西方资产阶级的教育。出洋学习大大拓宽了少年孙中山的视野,“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47页。中华书局,1982年。)1884年后,他先后入香港拔萃书屋、广州博济医院南华医学校、香港西医书院就读,直至1892年毕业。这种长达15年的西方资产阶级的学校教育,在同时代的中国人中是少有的。其间他所接触到的英、美等资产阶级国家的社会政治学说,对他的思想有很重要的影响,两种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巨大差异和中国的积贫积弱的现实,刺激着他。抨击清朝政府的政治腐败无能的激烈言辞,使他在香港读书期间,就为周围同学所注目。1890年的《致郑藻如书》中写道:“某留心经济之学十有余年矣,远至欧洲时局之变迁,上至历朝制度之沿革,大则西间之天道人事,小则泰西之格致语言,多有旁及。方今国家风气大开,此材当不沦落。某之翘首以期用世者非一日矣,每欲上书总署,以陈时势之得失。”(《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页。中华书局,1982年。)这也是孙中山第一次表达他改革政治,以顺应“时势”的思想。
甲午战争前夕,民族危机日重,孙中山从“改良祖国,拯救同群”,“使我国人人皆免苦难,皆享福乐而后快”的政治愿望出发,上书李鸿章,希望他放弃“徒唯坚船利炮之是务”,“舍本而图末”的洋务活动,采纳自己提出的“欧洲富强之本”,即“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的政策,“四者既得,然后修我政理,宏我规模,治我军实,保我藩邦”,不过二十年,必能驾欧洲而上之。”(《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8—15页。中华书局,1982年。)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孙中山上书是一个比较温和、但却又充满时代气息、希望中国走向更高层次近代化的纲领,表明了孙中山对近代化问题认识的进一步成熟,已不只局限于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而是从政治、社会等方面统筹兼顾,学习西方图强治国的根本方法。上书的失败,也使孙中山逐步意识到,用上书请愿的办法来改革清朝政府的腐朽政治,推进中国政治近代化,此路行不通,只有另辟蹊径,“积渐而知和平之手段不得不稍易以强迫”,“徐图所以倾而变更之者”。(《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0—52页。中华书局,1982年。)
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丧师失地,一败不可收拾。险恶的形势,更促使孙中山摒弃了和平改良政治的思想,进而意决采用武装斗争,推翻清朝政府,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以此作为推进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先决条件。1894年11月,他组织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治团体兴中会,抱着“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振兴中华,维持团体”,“以申民志而扶国宗”(《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9页。中华书局,1982年。)的宗旨,明确地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纲领。这是较为完整的以武装斗争为手段,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近代化的目标,也是当时中国人在政治上向西方学习的最高方案。1895年,当资产阶级改良派千方百计地对封建专制政体作弥缝补苴的边际性改革时,孙中山已清楚地看到封建的旧政权旧制度,已严重地阻碍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发展,必须以武力推翻它。他指出:“中国现行之政治”,“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与闻之权;其身为官吏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枉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孙中山认为,对此专制政治,只有“倾覆而变更之”。此后,孙中山便积极投身于武装推翻封建专制统治、推动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宏伟事业。
二十世纪初年,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进一步完善。他认为,反动的“满清王朝可以比作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整个结构已从根本上彻底地腐朽了”,“正在迅速地走向死亡”。他坚决主张“要解决这个紧急的问题”,“必须以一个新的、开明的、进步的政府来代替旧政府”,“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他坚信,“我们的任务确实是巨大的,但并不是无法实现的”。(《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4—255页。中华书局,1982年。)1905年8月,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组织了中国同盟会,把上述思想进一步发展,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政治纲领,这是他建设一个资产阶级近代化政治国家的理想的高度概括,是他政治近代化理论的日益成熟的标志,也是他对中西文化“因袭”、“规抚”而后有所“创获”,顺应世界近代化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结晶。同盟会的纲领,后来被孙中山具体解释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他特别强调:“今者中国以千年专制之毒而不解,异族残之,外邦逼之,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殆不可须臾缓。”(《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8页。中华书局,1982年。)同盟会成立后,孙中山百折不挠地在各地发动武装起义,以推翻满清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胜利,资产阶级革命的洪流最后冲垮了清王朝的统治。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孙中山为之奋斗了多年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起来,这是他的政治近代化从思想理论到实践的重大发展和飞跃,也是中国首次实施的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宪政的尝试,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并没有停滞不前,南京临时政府在《临时约法》中提出的一系列的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纲领和原则,表明孙中山的近代化思想在政治方面的发展更趋成熟、完善。但是,由于袁世凯的篡权,使得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实践严重受挫,“中华民国”只剩下一块招牌,以民权主义为核心的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理想并没有能够真正实现。在痛苦的思索和艰苦的斗争过程中,孙中山始终不渝地坚持对中国政治近代化问题的探索。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他向西方学习的视线,开始转向苏俄,对苏俄和西方的政治进行比较、分析,各取所长。他的政治近代化思想和理论,随着时代潮流的发展而向前发展了。在反帝反封建的前提下。孙中山进一步完善了他的三民主义,以新的民权主义为核心的政治近代化思想最终成熟和完善起来,成为具有完备理论形态的完整意义上的政治近代化的思想。这一思想和理论,直至孙中山的晚年,始终不变。
二
从孙中山政治近代化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孙中山在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中,找到了推进中国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政治的近代化,并由此而确立了近代化的政治目标,作为从整体上推进中国近代化的先决条件,这是符合近代中国国情的,同时也是符合近代世界各国政治近代化的一般标准的。这可以从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的主要特征中看出。
第一,孙中山主张建立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所谓民族国家,“在基本上是以同族之人民互相吸引,建为一国,同时将国境内之语文、律法、风俗予以融合,使成大国之象。”(参见《万国公报》,1905年4月号,第13—16页。)一般认为,民族国家的建立,主要是基于民族主义,孙中山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思想,也是基于他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有两个重要的特征,其一是人民对于所属国家或民族的强烈的归属感和支持心;其二是人民共同建立和保持其国家和民族特有的制度。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有一个从最初的“排满”到后来的三民主义的新民族主义和“五族共和”的发展过程,这一发展也是随着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的不断成熟而成熟的。孙中山强调:“要恢复民族精神”,“善用中国固有的团体,象家族团体和宗教团体,大家联合起来,成一个大国族团体。结成了国族团体,有了四万万人的力量,共同奋斗,无论我们的民族处于什么地位,都可以恢复起来。”(《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2页。中华书局,1986年。)他认为,“中国退化到现在地位的原因,是由于失了民族的精神”,“如果不想方法来恢复民族主义,中国将来不但要亡国,或者要亡种。所以我们要救中国,便先要想一个完善的方法,来恢复民族主义。”(《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31—232页。中华书局,1986年。)然后才可以“恢复我们民族的地位。”(《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42页。中华书局,1986年。)可见,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实质就是要以恢复民族精神、培养人民对国家和民族的强烈的“归属感和支持心”为基础,来共同建立资产阶级的近代民族国家。也就是说,进行民族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来用革命的方法,去“治国平天下”,最终把反满、反侵略和建立资产阶级政治国家的三大任务熔铸于“民族主义”的大统一体中,使之成为一种团结全体中国人的强大的凝聚力。这对挽救近代以来一直是“一盘散沙”和“积弱”“衰败”的中华民族,把中国政治真正纳入近代化轨道,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孙中山政治近代化思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第二,孙中山主张在中央集权的基础上,使政治结构分化。这里所说“中央集权”是指政府的政令能直接达于每个国民,人民与政府之间能直接建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政治结构的分化”则是指把各种政治事务详细分工,分别设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来管理。这实际也是近世资本主义各国在政治近代化中的重要的举措。孙中山从晚清和民初的历史与现实中,已经看到地方政权势力膨胀后给社会政治发展带来的问题。封建军阀浓厚的地方主义色彩,使得中央政府只不过是控制了中央的一派势力,并不能代表全国。在乡村,乡绅居于政府与人民之间,使政令不易达于每个国民,中央政府的近代化措施无法推行。因此,孙中山主张中央集权,建立“全能政府”。他认为,政府权力是“集中力量来为人民办事”的权威,政府愈有权力,就愈能为人民服务,“一个全权、全能、为民所用的政府”的确是政治中“最好的事。”(《国父全集》第1册,第141页。台北1973年。)《临时约法》和《临时大总统宣言》中有多处反映了孙中山的这一主张,即实现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克服各自为政的现象,建立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政府。这对于推进中国政治近代化显然是不可或缺的。为了更有效地行使中央政府的权力,孙中山还提出了“权能分开”和“五权宪法”、“五院制”的主张,特别是关于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制的确立,是孙中山吸收了中外各种政权,特别是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近代政府的各种长处后而形成的。这种“政治结构的分化”的思想,体现了中国近代政府由传统的无为政府,向孙中山主张的近代化的有为政府的转化。
第三,孙中山主张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反对传统的政治。所谓“世俗化”是相对于“圣化”或“神化”而言的,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即脱离神权政治的过程。“从圣化的社会变迁到一个俗世的社会,这个过程叫做世俗化。在圣化的社会里,社会的结构、行为伦范、甚至为学致知,都以远古时代传袭下来的圣典圣则为张本。中国的社会就属于圣化的社会的类型。世俗化就是要把这种制度思想消除。”(《中国文化的展望》,台北文星书店,1966年。)孙中山在追求中国政治近代化的过程中,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奋斗目标,以资产阶级政治原则为准绳,坚决抨击封建政治文化中的旧伦常、旧规范。他说:“科学也一天发达一天,人类的聪明也一天进步一天,于是生出了一种大觉悟,知道君主总揽大权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个人的快乐,人民受苦他总不理会。人民到不能忍受的时候,便一天觉悟一天,知道君主专制是无道,人民应该要反抗,反抗就是革命,……就是人民同皇帝相争。所以推求民权的来源,我们可以用时代来分析。”(《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260页。中华书局,1986年。)孙中山还主张在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下,永远“扫除几千年专制之毒”,并提出“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60页。中华书局,1985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统治,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世俗政权,就是对传统神权政治的有力否定,揭开了中国近代政治文化世俗化的序幕,对中国近代社会政治的近代化起了有力的推进作用。事实上,辛亥革命以后,在中国再行神权统治、君权神授和自视为天子,就基本上没有市场了。袁世凯的帝制自为、张勋的复辟均短命而亡就是明证。中国政治文化摆脱了神权的影响,走向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推行的政治文化的世俗化,从而走向近代化,孙中山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功不可没。
第四,孙中山主张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让人民真正行使民权。广泛的“参与性”是社会政治近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一点同样是孙中山政治近代化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他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造成一纯粹民国者,则国民之责也”,“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他认为,只有有了国民的积极、广泛的参与,并能“按部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之民国”才能“指日可待”。(《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413页。中华书局,1985年。)他指出:“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开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413页。中华书局,1985年。)但是,孙中山也看到中国几千年传统专制政治下,“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他认为“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地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是中国之国民,今日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也。”(《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413页。中华书局,1985年。)过去对孙中山把中国民众看作“一盘散沙”的认识颇多微词,认为这是他“藐视民众”,并认为这正是“资产阶级的弱点”和“偏见”。其实并不尽然。孙中山的认识是建立在对民国诞生后几年的历史教训的总结上的。关键是要看他的下一步认识和做法。他指出:“国之本何在乎?古语曰,民为邦本,故建设必自人民始。”(《总理全集》第2集,第165页。)即设法让“一盘散沙”的民众积极地参与国家事务,真正地行使民权。孙中山提出:“国犹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百而举步,而国之初造,岂能一时而突飞?孩提之举步也,必有保姆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此。”因此,他表示,要依照其政治近代化的理想和原则,去“教国民行民权。”(《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413页。中华书局,1985年。)孙中山在《建国方略·民权初步(社会建设)》中,对民权的具体实施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几近于繁琐,度其目的,恐怕主要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能够真正地广泛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更好地“教国民行民权”。
第五,孙中山强烈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贯彻法治精神。这是他的政治近代化思想中又一个重要的方面。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统治,实际上是人治,完全缺乏近代意义上的法制观念。孙中山在探索中国政治近代化的历程中,向来主张在政治思想和政治操作中引进西方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以法治国”,认为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有了治人,还要有治法。”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对这一原则处处加以贯彻,并注意在实践中,对这一思想加以完善。如临时政府由立法机关——参议院、行政机关、临时大总统和国务员组成,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临时政府的重要法律法规,由法制局制订,呈交临时大总统,临时大总统再交参议院议决后签署公布。等等。虽然没有超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结构模式和操作模式,但比起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以权代法、草菅人命的“人治”,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这是中国社会政治走向近代化的重要保障和不可缺少的环节。孙中山主持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一具体、完备、系统的根本大法的产生,确立了近代中国民主共和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规定了国民依法应有的地位、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其目标不仅是要保卫革命的成果,更主要的是要保障中国在民主共和政治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孙中山后来的“护法”斗争,实质就在于此。约法一经破坏,“则数十年革命事业的成绩,固全被推翻,而将来国家根本之宪法,亦无从制定。”(《国父全集》第3册,第547页。台北,1977年。)
综上所述,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在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历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其自身的近代化思想理论中也占有突出的地位,这是顺应了世界历史大势和中国历史发展潮流的,应该完整地、准确地加以把握并充分给予肯定。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的思想,全面而系统,比他的前人甚至同时代的人,为时代提供了更多、更新的东西。当然,孙中山的政治近代化思想并没有完结中国人民对中国政治近代化的探索,而且,随着这种探索的不断加深,引发了人们对近代化问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这也正是孙中山政治近代化思想的积极成果。
(文章来源:《历史档案》199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