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的香港》出版刚过一年,《二十世纪的香港》*间世了。这本书同前一本二样,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外关系史第二研究室香港史课题组编写的,只是两主编之一换了人,作者队伍有一点小变化:原有的两位资深学者在作者名单中消。失了、代替的是两位年轻学者,他们当初曾协助编排前一本书的附录,所以并不完全是生手。从书名看,从作者的阵容看,很容易想像这第二本书与第一本是对应的,是它的延长,它的续编。这也是人们的期望。
但实际情况并不完全契合人们的想象或期望。作者在本书“前言”中写道:“《十九世纪的香港》一书定稿以后,在所内一些朋友的支持与鼓励下,我们着手撰写此书。鉴于编写组成员以前多是研究外交史的,因而我们从政治、外交问题入手先编写二十世纪香港的政治篇。如果条件允许,我们有意继续编写经济篇和社会文化篇。”由此看来,这本新著不是为全面衔接《十九世纪的香港》而写的,不是像原来写19世纪香港社会历史发展的全貌那样写20世纪的香港,而是专写20世纪香港的政治。这是一本自成一体的独立的专著,如果说它同前一本书在题材上有什么呼应或联系,那只是在有关香港的政治这一个侧面,所以作者称之为“二十世纪香港的政治篇”。
那末什么是作者们所想的。二十世纪香港的政治”呢?这要从本书的内容中去理解。本书共三个部分:一、20世纪香港政制,二、香港与中国内地时局的相互影响;三、中英关于归还香港的交涉。稍加对照就可以看出,在这三部分所讨论的问题、所涉及的历史活动中,香港的地位是不同的:在第一部分它是主体,第二部分它是主体之一,第三部分它是客体;前两部分属于香港政治的范畴,后一部分则属中英两国间的外交。所以严格说来,本书应当叫做“二十世纪香港的政治与中英交涉”。据说作者们本来用的就是这个书名,后来因出版社的一次又一次要求,才改为现名。
这样说来,它当然不是、因而也就不该要求它是整体上与《十九世纪的香港》相对应的新著,它大体上是《十九世纪的香港》政治外交方面的续编。
本书第一部分以“香港政府”开篇,从剖析这个政府的组织结构、各主要部门的职能起,进而论述各机构的实际运作、港英当局施政的种种情况。作者探讨了进入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香港政府行政体系的不断膨胀和完备化,港英当局统治方法的不断改变,也揭示出那套政治制度没有根本变化。港英政权始终是殖民统治的政权,港英统治一直是殖民主义的统治—这是本书第一部分告诉人们的关于香港政制的一条基本认识。
这一部分讲述了港英施政中的两件事,可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说明像香港这样的殖民主义统治能做到什么和不能做到什么。
一、廉政建设,港英政府做了,而且做出了成效。香港官场的贪污之风由来已久,二战以后愈刮愈大,严重损害到香港社会机体的健康,并腐蚀了政府机构,危及英国的统治,致使港英当局不得不下决心整治。1974年设立廉政公署,从多方面下手进行肃贪。经过十几年的努力,铲除了政府机关中的集团式贪污,使各政府部门的贪污案件锐减。本书肯定了这一政绩,并认为这里有“值得重视的经验”。(第40页)书中还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成就,对于推动港英当局坚决地铲除贪污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第44页)反过来,香港的肃贪经验近年来又受到中国各有关单位的极大关注,它们“经常与廉政公署保持接触,交流反贪污工作的经验。”(第51页)这件事很发人深思。
二、政治“民主化”改革,港英当局说了而没有做。二战以后,港英当局慑于世界反殖民主义潮流的强大压力,曾一度设想打“民主牌”,实行有限的改革,给殖民政权加一点开明色彩,以减少港人的不满和世界舆论的指责。1946年港督杨慕琦提出一套改革方案。此后几年港英当局一再许诺进行改革,实行政治“民主化”。但所有这些最终都成了不兑现的空话。本书总结这段历史说:“当港英的权力看起来还能保持的时候,他们从来不允许动摇现行的政治体制,尤其反对将直选制引入立法局及改变该局的咨询性质,认定急剧的政制改革将破坏香港的稳定繁荣。”(第39页)这个总结对认识后来一些事情的发展有很大的启发性。1984年中英签署联合声明,确定了香港将回归中国;英国在香港的统治行将结束,港英的权力快保持不住了,港督彭定康便起劲地打起立法局直选等“民主牌”,进行急剧的政制改革。其立意何在,可谓不言自明。
本书第二部分提出了香港史研究的一个新题目,由此可能为香港史研究开辟一个新领域。这个题目中有的概念是否精确,还值得研究,这主要是“中国内地时局”。这个词含义太宽泛,不免使人有难以确切把握之感;本书谈到的是辛亥革命、20年代初期的广东政局、省港大罢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大体属于革命、战争、社会运动等范畴,有全国性的,有广州或广东地区性的。把这些叫做“中国内地时局”,那末20世纪与香港发生“相互影响”的这类“中国内地时局”必定还有很多。这一部分在研究上述“内地时局”与香港的“相互影响”(从内容看,好像不只是“影响”)之外,还有一章“1949年前后英国对港政策”,这使整个这一部分显得庞杂、凌乱。这一部分所谈到的具体向题,有的是前人已有研究的,有的是尚未被研究过的;所谈的种种史实,有的是前人已经知道的,有的是作者新揭示出来的;这些研究集中于一条,就是说明了香港与中国内地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国大陆是香港的母体。把这些问题归拢于一个题目“香港与中国内地时局的相互影响”,可以启发人们从这个题目展开来,去考虑、去研究香港与更多的“中国内地时局”(例如早的有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晚的有“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等)的相互影响,这必将有助于拓宽和加深香港史的研究。
第三部分叙述中国为收回香港而与英国交涉的历史。这种交涉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1942年中英谈判废除英国在华特权的条约时,中国国民政府提出收回香港新界租借地,被英国邱吉尔政府。断然拒绝。第二次是40年后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要在新界租约期满的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中英间经过两年多的谈判,终于达成协议。英国是老牌殖民主义者,它决不会轻易放弃统治多年的殖民地;即使到不得不放弃时,它也总要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地保留自己的权益和影响;这就注定了这种交涉是艰巨繁重的。本书详细地叙述了这两次谈判以及中英关于接受香港日军投降、关于九龙城间题的交涉,详细叙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使世人对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历次交涉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是非曲直、利弊得失得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这一部分是全书对有关问题研究得最透彻的篇章之一。
本书资料丰富,内容充实。作者们保持并发扬了《十九世纪的香港》一书中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立论必根据事实,而史实必经过考订。例如,《顾维钧回忆录》记载说,他从与邱吉尔接触中了解到,这位战时英国首相不反对战争胜利后有条不紊地将香港交还给中国。顾维钧当初是作为中国驻英大使与邱吉尔接触的,照常情,他的记载应当是最有权威的。但本书作者查阅英国外交部、殖民地部、内阁以及首相府的有关案卷,不能证实顾维钧的说法,而得出相反的结论,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为后来的事实所证明。由此可看到作者使用资料是多么谨慎,考订资料多么认真。正因为如此,本书多处对以往的著作中以讹传讹的史事提出纠正或质疑。这也是本书对历史研究的一种贡献。
本书是集体著作,由于各作者情况不同,各章节的水平不等、文字风格不一是在所难免的。此外,书中往往还可发现一些别的问题。如第二、三部分一再出现“辅政司”、“代理辅政司”,这显然是一个重要官职;但在第一部分介绍香港政府时虽然关于布政司讲了不少,却无一处提到布政司原称辅政司,而第二、三部分提到辅政司,也没有注明就是布政司的原称:这是一种前后照应不够。又如,书上说到上海、厦门“公共租界”,有时又写作“国际租界”,北京“外交使团”有时写作“公使团”,等等,造成名称不一致。至于把“贾德干”译为“卡多根”等译名不规范,更是所在多有。书中有前后论述的矛盾,如一方面颇为详细地叙述了二战结束后中国国民政府为维护接受香港日军投降的权利而进行的多次交涉,(第219-223页)另一方面又说它那时“根本无暇顾及香港”。(第224页)还有史实叙述上的错误或笔误,如说“1923年的关余事件使广州国民政府与英国的关系陷于对立”,(第101页)而事实是广州国民政府1925年才建立;关于中英谈判废除不平等条约一段(第205页)把1942年发生的许多事混到1941年去了。如此等等,表明此书还有种种小瑕小疵。
瑕不掩瑜,这些小疵不足以降低本书整体上很高的学术价值。现在,随着香港回归的日子愈来愈近,愈来愈多的人渴望多了解香港,本书必将适应社会上的这种需要。人们必定会欢迎本书的出版,同时希望作者能尽快写出20世纪香港的经济篇、社会文化篇。那时,本书将与它们合在一起,成为《十九世纪的香港》的续编,并由此共同构成一部完整系统的香港通史。
*余绳武、刘蜀永主编:《二十世纪的香港》,香港,麒麟书业有限公司1995年版。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