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鸿章及其洋务活动的评价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本文拟从中国近代化矿业的兴办,对李鸿章所起的作用进行探讨。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近代化矿业出现的原因
有清一代,关于矿务的兴办经历了一个或禁或弛的曲折变化过程。核诸史实,清朝人关之初,“鉴于明代竟言矿利,中使四出,暴敛病民,于是听民采取,输税于官,皆有常率”。(《清史稿·食货志(五)》第3664页。)雍正以后,矿禁日严,大臣往往有因奏请开矿而被“奉旨申斥”或“下部议处”者。这主要是因为“国家经费自有正供”,每年收支尚能相抵,为了避免矿工“滋事”,故“不轻言利”。道光末期,由于鸦片战争的赔款以及军费支绌等原因,遂弛矿禁。1851年太平天国军兴之后,濒临覆亡边缘的清朝政府,更急于筹措军费镇压这一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咸丰三年(1853年)公开下诏要求各地督抚积极兴办矿业,以解决“军饷浩繁,左藏支绌”(《清史稿·食货志(五)》第3667页。)的问题。然而这时对矿业的开采,仍旧是千百年来陈陈相因的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
19世纪70年代洋务运动进入“求富”阶段之后,煤、铁、金、银等各种重要矿藏的开采均先后用新法代替了旧法,“而铜、锡、铅、锑、石油、硫黄等矿,亦接踵而起”。(《清史稿·食货志(五)》第3668页。)这种前所未有的兴盛局面的出现,主要有四个原因:
第一、早在1844年,据美国人蒲安臣说:“中国沿海的轮船每年消耗煤炭达40万吨”,(《美国外交文件》1864年,第362页。)这还不包括各个口岸的各种工厂在内。以后随着岁月的推移,船舰、工厂不断增加,对煤炭和钢铁的需求遂日益增多。为了就地取材和进一步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起见,英、美等国侵略者纷纷垂涎于各地矿藏,甚至公然派人进行勘探,从而也就引起了中国方面有识之士的警惕,主张自行开采,以免外人觊觎。
第二、洋务运动开始后,各地兴办的军事工业对煤铁的需求也大了起来。土法生产者不仅价格昂贵,而且质量也没有保证。因此,大小军火工厂只能依赖进口洋煤洋铁维持生产。例如福建船政局于1866年开工后,“需煤浩繁”,虽然源源不绝地购运台湾煤炭,但每年供应“尚不足船政局的三分之一。”(1872年《英领事商务报告》,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582页。)又如“天津自设火药局以来,需要煤铁,为数甚巨,皆从海外购来。”(《中西见闻录》,1874年3月。)再如光绪七年(1881年)上海一地进口的“洋铁”,据不完全的统计,亦达二万余吨。(胡恩燮《煤说》,《白下愚园集》卷八。)而煤炭的进口数字也很庞大,根据当时有关材料的粗略统计,中国各通商口岸每年共进口煤炭数十万吨,以供应本国的军事工业及其他少数企业的需要。如“金陵南门外制造局与通济门外棉花火药局”,所用“煤斤向由海舶而来”,两局“约计每日各用煤数十吨”,合计一天为百吨之谱,每年共用煤在三、四万吨光景,这仅是就南京一地而言,若从全国来看就更为惊人了。因此,当时具有爱国思想的人士无不为之忧心忡忡。他们认为“日取外洋之煤铁,以制我器”,不仅“金币外流”深可忧危,一旦海疆有事,洋舶不来,“而我之制造无所取给,将何以御之”?(胡恩燮《煤说》,《白下愚园集》卷八。)所以,不论从经济抑或军事的角度来考虑,立即用近代化手段开采中国煤铁矿藏均属刻不容缓之事。
第三、要求国家摆脱贫穷落后的状况,力图“致富”求强的呼声空前强烈。19世纪后期,清政府由于各种舶来品的大量进口而“岁靡巨款”,以致造成经济上的严重入超现象。仅仅从煤炭、钢铁两项进口所花费的钱财来看,当时每年即高达白银六、七百万两之多。可是清政府的全部收入“计银八千五百万两”,(《洋务运动》(丛刊)第三册第337页。)还要扣除地方上各级政府的正常行政经费约四千万两,故中央实际年收入也止是四千余万两而已。清政府应付各种各样的开支已属困窘万状,如果再要从中拿出1/6的款项去进口外洋煤铁,这自然是一笔惊人的巨大数字了。故李鸿章说:“利源之涸日甚一日,复岁出巨款购用他国煤铁,实为漏巵之大宗”。(《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40卷第41页。)然而如何解决这一日趋严重的矛盾呢?许多了解世界形势和具有积极进取思想的人士都纷纷提出自办近代化企业的主张。如郑观应就说:“欲攘外,亟须自强;欲自强,必先致富;欲致富,必首在振工商”(《盛世危言后编·自序》。)。为此,他还发出了要与西方列强进行“商战”的倡议。
在世变日亟的情况下,作为清王朝高级官员的李鸿章也认识到“商战”的重要性,他不仅提出“振商务”的口号,还强调指出:只要中国能够真正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使货物精华与彼相埒,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日薄”,(《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当可稳操胜券。李鸿章的这种思想、观点和主张,都反映了他对时代潮流发展变化的深刻认识和高于其他枢臣及封疆大吏们的胆识、才略。
第四、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事件的刺激,“海防”问题引起朝野的普遍重视。督抚们纷纷上奏清廷,主张开采煤铁等矿以支持“海防”建设。如闽浙总督李鹤年奏称:台湾土地肥沃,矿产丰富,“自西洋各国通商以来,无不涎贪其地”,而日本由于航程较近,“尤为眈眈”。(李鹤年奏,见《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93,第43—45页。)因此,他建议要加强海防,并立即开发台湾矿产,以免外敌觊觎。著名洋务活动家薛福成于《密陈海防疏》中则极言开矿之利,他说:“中国金银煤铁等矿,未经开采者”甚多,“货弃于地,而外人垂涎久矣。似不妨用彼国开挖之器,兴中国永远之利”。(薛福成《应诏密陈海防疏》,见《庸庵文编》卷一,第1页。)所谓“永远之利”,既有军事上的目的,也有经济上的意义。
必须指出,在力主加强海防及用西法开采煤铁矿藏的重要性方面,议论最为剀切透彻者厥推李鸿章。他满怀忧患的心情指出:“炮船机器之用,非铁不成,非煤不济”,而中国仰赖“洋煤、洋铁”甚殷,“设有闭关绝市之时,不但各铁厂废工坐困,即已成轮船,无煤则寸步不移,可忧孰甚”!(《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19卷,第49页。)在这里,他郑重指出中国长期依赖外国供应煤铁的危险性。李鸿章认为舍采用机器与新技术开采这些地下宝藏以求自立更生外,别无他途。他说:“从此中国商兵轮船,机器制造各局用煤,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致为敌人所把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19卷,第49页。)
据上可知,洋务运动进入“求富”阶段之后,各种近代化矿业能够像雨后春笋般的出现就决不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受到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1875年5月,清廷采纳了洋务派官员提出的用西法兴办矿务的建议,颁发谕旨说:“开采煤铁事宜,着照李鸿章、沈葆桢所请,先在磁州、台湾试办,派员妥为经理”。(光绪元年(1875年)四月二十六日上谕,转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583页。)从此就揭开了中国矿业迈向近代化的新页。
(二)李鸿章办理近代化矿业的宗旨
李鸿章认为兴办中国近代化矿业应先从开采煤铁开始“以资倡导”,其主要原因是煤铁“固为铸造军器要需,亦欲渐开风气以利民用也”。(《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故综核其办矿宗旨,约有下述六点:
第一、用西法开采煤铁,奠定富强基础。
李鸿章在创办军事工业的过程中,深感没有民用工业的支持,军事工业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一样,很难长期维持下去。特别是作为能源的媒炭来说,它是所有工业的血液,根本不能一日或缺;而作为基础工业的钢铁也同样不能稍有忽略。因此,他大声疾呼地说:“东西洋无不开矿之国”,“且皆以此致富强”。(《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他坚决主张效法当时世界上第一号强国英国的成功经验,“英国之所以雄强于西土者,惟藉此两端(采煤及冶铁)耳”(《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19卷,第49页。)。李鸿章的这一看法,虽然不够全面,可是英国由于煤铁工业发达从而奠定了富强之基则是无庸争议的事实。显然,李鸿章想以英国为榜样,主张迅速开采煤铁宝藏以促进民用工业以及交通运输等企业的发展,使中国能够早日走上近代化的道路,跻入世界强国之林,其出发点无疑是正确的。他在开平煤矿投产之后,不禁兴高彩烈地说:从此中国不仅可以逐步实现自给自足,“亦可免利源之外泄。富强之基,此为嚆矢”。(《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40卷第43页。)
第二、兴办矿业以堵塞财政上的漏巵。
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外国侵略者以迭次与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护符,使各种商品排闼直入,大量倾销于中国各地市场。中国土产的同类货物由于成本高、捐税重无法与洋货竞争,以致造成了经济上的严重入超现象。针对这种日甚一日的严峻现实,李鸿章认为与其束手让人朘削,敲骨吸髓,“曷若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运转”。(《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然而欲达到这一目的,不论是各种机器的制造抑轮船铁路的运行,都必须先从兴办新式矿业入手始克有济。李鸿章在比较了中西财赋状况之后说:“西洋方千里数百里之国,岁入财赋动以万万计,无非取资于煤铁五金之矿,铁路电信局丁口之税”。而中国贫弱如此,惟有“早图变计,择其要者逐渐仿行”,(《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6,《复丁稚璜宫保》。)方可摆脱困窘之境,使国家财政增加来源。
需要说明的是,李鸿章希望清政府“早图变计”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廓清或者减少那些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以便民族工商业者能够投资开采“煤铁五金之矿”,以及兴办其他种类的民用工业,有利于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例如他在批复《禀请开采登州铅矿并拟订章程》一文中,就指出:“现在各省购制枪炮日多,需用铅弹甚巨。黑铅一项若购自外洋,不但价值昂贵,抑且缓急难恃。亟应广筹开采,以开利源而杜漏巵”。(《申报》光绪九年六月初十日。)很清楚,不对封建主义的旧框架作一些改变的话,就不可能“广筹开采”近代化矿藏,从而堵塞对外贸易方面的严重“漏巵”。
第三、从有利于巩固国防和解决军需饷源出发。
清廷最初批准李鸿章开矿的地点是直隶磁州,旋因地方人士狃于风水迷信之说,反对用机器开矿,再加上“磁州煤铁运道艰远”以及“订购英商熔铸机器不全”(《捷报》1875年3月18日,《天津通讯》、1887年4月13日,《烟台通讯》。)等原因,事遂中止。1876年,李鸿章命熟悉洋务的唐廷枢改于开平筹办新式煤矿。鉴于当时沈葆桢在台湾基隆开矿已具规模,李鸿章指示说:“直境亟应仿照施行”,“以开利源而应军国要需”,(《开平矿务招商章程》第20—21页。)就是要设法解决军事工业及兵商轮船的供应问题。例如开平煤矿自1878年投产后,年产量即逐年递增。1882年运往国内各口岸者为8158吨,1887年即增为45792吨,(《开平煤矿产值历年出口量值表》,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665页。)有力地支援了国防及其他方面的需要。在1884年中法战争时期,天津、上海、南京等地“机器制造局”(军火工厂)因“海氛孔亟,工匠昼夜开工”,(《申报》光绪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加班加点生产军火武器。所需大量煤炭,主要就是依靠当时国内刚刚兴办不久的新式煤矿供应的。
至于驰名中外的黑龙江漠河金矿的开采,不仅因为它蕴藏量丰富而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还由于它与俄国只有一江之隔,在国防上也有着重大意义。据1886年黑龙江将军恭镗奏称:“漠河地方,上年曾有中俄匪徒过江偷挖金矿,自应及时开采,以杜外人觊觎”。(《光绪朝东华续录》卷80,第18页。)清廷旋即命李鸿章负责规划,他一方面主张调兵戍守,另一方面又郑重指出:漠河“开矿之举,实关边防利害,与内地矿务专言利者不同”。(《黑龙江矿务招商章程》,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719页。)易言之,开采漠河金矿首先是从巩固国防的角度来考虑的,然后才是经济上的效益。它与“内地矿务”在侧重点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并不是说内地的矿业就没有军事目的。正如丁日昌所说:“五金煤铁等项,非特利源所系,亦军事胜败所关”。“故开矿一层,尤为目前军事饷事之第一要务矣”。(丁日昌《海防条议》,见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01,第15—23页。)
第四、兴办新式矿业,有利于国计民生。
清代国势陵替,自嘉庆以后即已显露。道光、咸丰以后,经过两次鸦片战争的打击,这种积弱积贫的现象遂更趋严重。李鸿章分析其原因,认为“积弱”的根源在于“积贫”。而“积贫”的重要因素之一,则是由于未能仿效西法来开采千百年来深藏于地下的矿产,把它用之改善国计民生。李鸿章说:自己拥有大量资源,“而常忧国用匮竭,此何异家有宝库,封锢不启而坐愁饥寒”?(《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因而他又进一步指出:“天地自然之利,乃民生日用之资。泰西各国以矿学为本图,遂能争雄竞胜”。(《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40卷第41页。)十分清楚,在他的思想里是把精研“矿学”和开采各种矿藏作为改进国计民生的根本要图来考虑的。
鉴于当时交通闭塞风气未开以及形形色色的封建落后势力的阻挠、破坏,李鸿章反复强调用西法开矿的必要性,以促使朝野上下的重视。首先,他认为在清廷“时艰帑绌”之际,不仅可以节省巨款去购置洋货,而且矿产品的税收、盈利又能补助国库,“以济饷源”。(《申报》光绪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光绪九年六月十日。)其次,开矿之地往往是“地瘠山荒,民生重困”之区,破产失业者比比皆是,因而开矿之后“得畅生机”,(胡恩燮《煤说》,《白下愚园集》卷八。)贫苦群众能够获得衣食之源。如山东峄县枣庄煤矿的开办,附近居民“赖以生活者数千家”,(《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5,第10—11页。)即为一例。其三、开矿可以促进本地区工商业的发展。“民人迁往贸易,增建房屋”,百货“流通”,交通四辟,各种辅助性工业和服务性行业俱会不断涌现,“无业贫民皆得庸工糊口”,(《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5,第10—11页。)有利于民生。其四、中国矿藏丰富,一旦“大加开采,不惟足济中国轮船之用,并可贩运出洋,必有补于国计”。(《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100,第22—38页。)即依靠外贸出口,改变长期入超的不利状况。
第五、仿效西法开矿,但要“权自我操”。
一百多年前,长期闭关锁国的中国在科学技术领域内极端落后,因而要创办新式矿业,从矿藏的勘探到矿井的施工,从机器的选购到它的安装使用,从各项工程的开展到技术的掌握,以及近代化的经营管理和成本核算等一系列事宜,即使熟悉洋务并有志于办矿的人士也不可能样样精通。在此情况下,不聘用西洋技师是不可能的。李鸿章则向奕提出了“师其法而不必尽用其人(《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25,第4页。)的建议,也就是说对西方的技术工艺要努力学习,而对外国技师的安排使用则当有所限制。尽管如此,封建顽固派仍然对洋务派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认为引进西洋科技和任用洋人等都是“以夷变夏”数典忘祖;“太阿倒持”授人以柄。为此,清廷乃颁发了“开采煤铁事宜”必须坚持维护国家主权的方针,“即有需用外国人之处,亦当权自我操,勿任彼族搀越”。(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谕,户部档案抄本。《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567—568页。)
李鸿章为了避免可能出现“中国利权操之外夷”的严重情况,在兴办近代化工矿企业时遂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1.雇用洋人,严格依照合同办事,“进退由我,不令领事、税务司各洋官经手,以免把持”。(《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16页—18页。)
2.购买外国机器及各项器材时,须委派熟悉业务的专人直接“定购”,勘查确切,“自择洋商评定。收货给银,务取该国发货文单为凭”,(《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16页—18页。)而不得轻易假手于洋人。
3.经营管理之权不让洋人操纵,以免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同时,选拔聪慧青年员工认真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学其器而精通其意,久之自能运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16页—18页。)
4.选派留学生出国深造,学习各种科技,并须到外国“厂矿游历”,即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回国后,即可独肩重任,“不借洋人”。(《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28,第20—22页。)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一措施的正确性,如留欧学生林日章等七人在唐山矿区所从事的技术工作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参见《洋务运动中留学生的派遣》,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1年第4期。)。
5.由上海同文馆等部门翻译西方科技书籍以普及有关专业知识。其中涉及矿学者,如《汽机发轫》、《汽机新制》、《开矿要法》、《井矿工程》、《宝藏兴焉》等书均先后于这一时期问世。李鸿章鼓励关心国家前途的知识分子能够“转相传习,乃为经久之道”。(《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7,第16页—18页。)殷殷致意,寄以厚望。
6.凡属涉及国家机密以及厂矿企业重大权益之事,一概不让洋人插手,“自行经理,庶几权自我操,持久不弊”。(《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8,第16页。)倘使发现所聘洋人有越轨行动时,应立即辞退,决不因循迁就。如漠河金矿与洋人所签订的“合同”中就明确规定,一旦违背合同,“不拘年限,即行辞换”,(引自《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725页。)等等。
以上措施,都体现了李鸿章采用西法办矿时所坚持的“权自我操”的原则。应当明确,在当时处于落后孱弱状态的中国,为了兴办新式矿业,在维护国家主权保护国家机密方面采取一些重要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他聘用西籍矿师的宗旨是“师其所能,夺其所恃”,(《筹议制造轮船未可裁撤片》,《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最终取而代之,决未影响矿业主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
第六、以矿区为中心,逐步建立新型工业基地。
李鸿章倡议用西法开矿,不仅仅是从解决当前面临的经济、军事等迫切需要出发,还着眼于要以矿区为中心建立新型工业基地的长远规划。例如开平煤矿的创办就使得原来十分冷落的唐山获得空前的发展,唐胥铁路的修建、运煤运河的浚通,终于使得它成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城市。所以李鸿章说:“可见矿务起色,裨益闾阎”。(《申报》光绪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又如漠河金矿开采后,“商业骈集,屯牧并兴”,很快就使这一小镇成为“可与黑龙江北岸俄城声势对抗,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植百年根基之谋”的重要边防城市。(《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1,第45—48页。)
抑有进者,李鸿章为了创办中国近代化矿业还认真研究了西方英、美等国发展工业的历史情况,他指出:美国的旧金山、英国的新金山(即今天澳大利亚的墨尔本)等地,当初“皆系荒地开采,以后日增繁殖,遂成都会”。(《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1,第51页。)因此,他深信中国的许多矿区,数十年后一定也会成为工业发达人文荟萃的都会。所以,1887年徐州利国驿矿务局由于资金短缺难乎为继之际,经办人胡碧澂乃北上天津面谒李鸿章请求予以支持时,李就根据徐州的地理位置、煤铁矿产的丰富蕴藏,认为这个地方是有发展前途的,在批示中说:“徐州利国铁矿所产铁质甚美,煤亦合用”。该地濒临运河,北至京津,“下达江海,一水可通”。如果将来“添设机器”,建立各种工业,“南北均可接应,兴办铁路,取材尤为适中之地”。(《申报》光绪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显然,李鸿章在百余年前就考虑到要把徐州建设成为一个交通便捷、人物辐凑之区,这是具有战略眼光的。
(三)李鸿章直接倡办或支持创立的新型矿业
在洋务运动时期兴办的近代化矿业中,经过李鸿章批准者是比较多的。根据当时的手续,一些新矿的开办,不仅要经过当地督抚们的同意,还要报送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审批。例如1878年开办的安徽池州煤矿、1882年开办的徐州利国驿煤铁矿、1882年湖北开办的长乐、鹤峰铜矿等均是如此。但李鸿章与它们的关系并不密切,只能视之为例行公事。本文在下面所列举的一些矿业,乃是根据笔者目前所接触的不完全材料,主要标准是以李鸿章所亲自倡导或经过他批准并给予一定支持、关注者为限。初步统计约有12个,兹按其创立的年限顺序简介于后,以备查核:
1.直隶开平煤矿:1876年(光绪二年)筹建,李鸿章委派候补道唐廷枢负责经营,资金充裕。1881年李鸿章又奏请清廷准予减税,“每吨征收税银一钱,以恤华商而敌洋煤”。(《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40卷第44页。)之后,产量日增,营业发达,逐渐成为著名新式煤矿。
2.湖北广济、兴国煤矿:1876年筹建,由李鸿章、刘坤一、李瀚章等封疆大吏联合倡办,任命盛宣怀为督办。李鸿章还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奏拨直隶练饷制钱二十万串”,旋因措置失宜而停办。不久“改归商办”,(《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52,第42页。)移至荆门继续开矿,但发展一直处于迟滞状态。
3.山东峄县煤矿:1879年(光绪五年)筹建,经李鸿章批准在峄县枣庄用西法采煤。由候补知县戴华藻、道员龚照瑗等招商经营。1883年,李鸿章于《峄县开矿片》中奏请清廷准许“峄煤”能够依照成案减税,以便与“洋煤”竞争。(《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5,第10—11页。)在此之后,该矿即以缓慢的速度向前进行。
4.热河平泉铜矿:1881年(光绪七年)5月筹建,李鸿章奏请开采。其主要理由是因为“中国所需铜料购自外洋,转运艰而价值贵,且恐不可常恃”,(《李文忠公全集·奏稿》第40卷第46页。)遂保荐候补道员朱其诏招商集股,用西法经营。但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却未能顺利发展。
5.直隶临城煤矿:1882年(光绪八年)冬筹建,经李鸿章批准并委派候选郎中钮秉臣招集商股,开采临城及其毗邻的内邱,高邑、赞皇等处煤矿,每年略有盈余。1905年袁世凯因“该矿本小利微”,非增购大型机器“无由见效”,(《户部档案抄本》,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下册),第1100页。)乃向比利时借款,从此成为中外合办的煤矿。
6.山东登州铅矿:1883年(光绪九年)7月道员盛宣怀请求开采登州府属栖霞、招远两县铅矿,“以备制造铅弹而佐军国要需”,(《申报》光绪九年六月十日。)经李鸿章批准试办。由于办理情况不佳,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山东巡抚李秉衡又恐兵连祸结,遂奏请清廷将“山东登(州)莱(州)等府矿务一体封禁”,(《李忠节公奏议》卷10,第26—29页。)1896年登州铅矿正式停闭。
7.山东平度金矿:1886年(光绪十二年),道员李宗岱请求开办,经李鸿章批准,于翌年正式投产。“平度矿局建立起了中国第一架采石机器,开始用西法开采金矿”。(《捷报》1875年3月18日,《天津通讯》、1887年4月13日,《烟台通讯》。)旋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1891年停办。
8.黑龙江漠河金矿:1886年(光绪十二年)冬,黑龙江将军恭镗奏请开办,“以杜外人觊觎”。清廷即命“李鸿章选派熟悉矿务干员”前往“勘办”,(《光绪朝东华续录》卷80,第18页。)李鸿章乃推荐李金镛负责经营,1888年成立漠河矿务局,1889年正式生产。产量逐年上升,年产黄金最高时约近三万两。1900年后一度被沙俄军队侵占,生产遭受严重破坏。
9.山东淄川铅矿:1887年(光绪十三年),李鸿章奏请用西法开采,认为可以“兴利便民”,对“大局有裨”。(《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59,第47页。)清廷乃谕令山东巡抚张曜负责筹办,遴选知府徐祝三为总办。1888年夏季大雨,“山洪陡发,各矿井皆遭淹没”,(《益闻报》光绪十四年九月三十日、光绪五年五月二十七日。)生产大受影响,1891年终于停闭。
10.热河承德铅矿:1887年,李鸿章奏请开办,保荐直隶候补道朱其诏筹办矿务,“采用西法”,以期“铅银并取”。(《美国外交文件》1988年,第322页。)李鸿章前后拨借官款在20万两以上,其中购买机器即用去“十余万金,人工、布置一切用款在外”。(《李文忠公全集·海军函稿》卷3,第6—7页。)但经营多年,“收入仅足该厂中经费开支”。(《京报》光绪十六年九月初七日。)
11.吉林桦川县三姓金矿: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吉林将军长顺先用土法进行开采。同年7月,清廷谕令“李鸿章会同长顺遴选干练之员前往三姓,切实察勘,议章覆奏”。(《京报》光绪十六年九月初七日。)旋即委派漠河金矿督办李金镛就近筹划,拟订了章程。1895年正式开采,“招集华股十万两,设立公司,派道员宋春鳌经理,颇著成效。嗣因拳乱,亏折暂停”。(徐世昌:《退耕堂政书·奏议》卷6,第13页。)1905年后,又恢复生产。
12.热河建平金矿:1891年(光绪十七年),候补道徐润倡办建平金矿,经李鸿章批准。翌年,“奉北洋大臣李(即李鸿章)札委会办建平金矿,五月开办”。(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第55页。)开始几年生产状况不佳,1897年后有所好转,然而生产规模却未能扩大。
从上述李鸿章倡办的12个近代化矿业的情况来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当时比较成功的为开平煤矿与漠河金矿,占总数的2/12;(2)很快失败的有广济兴国煤矿、平泉铜矿、登州铅矿、平度金矿、淄川铅矿等五处,占总数的5/12;(3)勉强能够维持生产者有峄县煤矿、临城煤矿、承德铅矿、三姓金矿、建平金矿等5处,占总数的5/12。也就是说,真正收效者只是少数,完全失败者较多,处境艰难但仍能维持者亦占相当比例。这一情况也基本上符合洋务运动时期,其他洋务派人士所办新型矿业的总趋势。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看来是勉力支撑不绝如缕的矿业,后来在运输、资金、设备等各种条件改善后即能取得较快的发展。例如吉林三姓金矿开办伊始步履蹒跚,可是1905年后,改变了经营方式“听民自办”,业务上也“颇有起色”。(丁文江:《中国官办矿业史略》第35页。)又如峄县枣庄煤矿在进入20世纪初叶后就摆脱了困境,年产量逐步上升达到七、八十万吨,成为一个著名的大矿。
那么,李鸿章所创办的新式矿业为什么会出现成功者少而失败者多的情况呢?如果我们深入探讨的话,就会发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言之,主要是由于资金匮乏、经验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封建主义的阻挠和压制,特别是帝国主义侵略者的破坏、摧残等多种因素所促成。还须指出一点的是,用西法开矿毕竟是神州大地上亘古未有的一件新事物,无数历史事实早已告诉我们:任何新生事物都难免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挫折到发展、从失败到成功的曲折过程。因此,希望它立竿见影、一蹴而就是不现实的。正如列宁所说的:“在分析任何一个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民族自决权》,《列宁选集》(第二版)第2卷第512页。)明乎此,就不难了解李鸿章在一百多年前“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艰难处境了。姑且不论后世的论者对于李鸿章创办矿业未能尽如人意立即收效有多少非难之词,然而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毕竟出现了用大机器进行生产的新式矿业。它标志了近代化的生产方式终久必将代替若干世纪以来沿袭未变的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积弱积贫的中国在当时要想跻入富强之域的必由之路。
(四)李鸿章在中国近代矿业史上的地位应予肯定
民国时期的著名地质学家丁文江曾经把中国近代以来(清末民初)的官办矿业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以前为开始创办;第二期,1901年至1911年(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有所扩大;第三期,1912年至1914年(民国元年至民国三年),有所发展。民国建立以后,中国近代化矿业能够以较大的步伐向前迈进,追本溯源实肇基于19世纪末叶。丁文江说:“今日之官矿大半开于前清”,“其购机建厂有案可稽者,盖始于清光绪之初,而李鸿章实为之倡。当时洪杨之乱虽平,而西力东侵,渐不可掩。士大夫之开明者,常以开矿救国相号召,李鸿章遂于光绪四年,以资本120万两,设开平矿务局于直隶,是为吾国西法开矿之始,亦即近年官矿之倡”。其中经营得法成效显著者,当以开平煤矿与漠河金矿为“各矿之翘楚”。(丁文江:《中国官办矿业史略》第1页。)这里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李鸿章所创办的矿业均系官督商办性质,与单纯的官办企业还有不同之处。丁文江探讨“吾国西法开矿之始”的源流,则系概括言之,没有详加考订。
由上可知,李鸿章以其有力的倡导,首先以西法开矿,为后来全国各地采矿工业的勃兴起了积极地先导作用。然而我们应当怎样来评价李鸿章在近代矿业史上的历史地位呢?本文的初步看法如下: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些矿业不论是成功、失败或者进展迟缓,都毫无例外地为中国带来了新机器、新技术、新知识和新希望。“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机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0页。)因而当各个矿区的许多蒸汽机陆续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开始轰鸣之后,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社会正在发生变化,矿业资本家将会越来越多,矿业工人也将成为中国早期工人阶级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其次,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人士所倡办的新型矿业,促使无数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有识之士扩大了政治视野,认识到必须以开矿为契机建立起强大的重工业,才有可能使中国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于是在此之后,“开矿救国”的口号遂风靡一时。而李鸿章办理矿业的成功或者失败的经验与教训,也都为后来的有志之士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再次,历史总是要前进的。新生事物在经过一番艰苦的摸索过程之后,必然会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而见到充满希望的曙光。从李鸿章倡办开平煤矿到张之洞筹建大冶铁矿,从20世纪初叶矿区的扩大到民国初年各地矿业的向前发展,以及中国从原来没有培养各种矿冶人材的专门学校到这类学校的日益增多,都能充分证明中国近代化矿业虽然历经坎坷,但仍然是在不断前进之中的。
第四、我们“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经济浪漫主义》,《列宁全集》第2卷第150页。)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李鸿章的话,他不仅与坚决反对兴办矿业的顽固派有着天壤之别;即使与其他洋务派人士相比,李鸿章的胆略、毅力及建树都要远远高于侪辈;至于把李鸿章与他的一些具有卓越见解的前辈人物,如林则徐、魏源等人相比,历史事实已经清楚地表明,李鸿章已把前辈们的某些理想付诸实践,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总之,李鸿章作为晚清时期的一位重要历史人物,对其政治生涯功过是非的全面评价,虽然论者的褒贬不一分歧很大,可是从他大声疾呼地力主兴办近代化矿业这一点来看,他能力排众议积极向西方学习,其识见之远、建树之多是晚清政府衮衮诸公所难以望其项背的。因此,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李鸿章用西法开矿曾热烈加以赞扬,并寄以殷切期望说:“将见宝藏兴而国库充,商贾集而民用足,谋国之宏谋,端赖大臣之擘划”。(《益闻报》光绪十四年九月三十日、光绪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正是由于他的焦劳擘划、反复宣传和亲身实践,终于使近代化矿业逐渐在中国建立起来,而影响所及还促使广大人士对开矿事业能够普遍重视,为20世纪后中国矿业的发展奠定了初基。丁文江说:就首倡用西法开矿而论,“李氏之功固不可没也”。(丁文江:《中国官办矿业史略》第2页。)所以,李鸿章在中国近代矿业史上的历史地位是应该充分予以肯定的。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第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