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为百业之首,它似一条长江大河,其流域就是整个经济。而银行乃金融之主体。由于银行的重要性,中国近代银行史倍受研究者的关注。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学者涉足此间。检索1949年以来的《全国报刊索引》,我们发现,在建国后的30年间,有关华资银行史的论文有10篇左右,但大多是回忆性或介绍性文章。张郁兰所著《中国银行业发展史》是这一时期出版的惟一的一部银行史专著,该书将1896—1937年中国银行业40多年的发展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兴起时期(1896—1911年)、发展时期(1912—1927年)、继续发展和集中时期(1928—1937年),并概述了每个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过程。对于该书的学术价值,诚如作者所言,它较好地回答了两个问题,即“第一,中国近代社会经济的特点,怎样在银行业里得到反映?第二,中国银行业对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究竟起了什么作用?”由于当时的学术研究受政治的影响较大,所以该书的某些观点未免有点失之偏颇,如作者认为银行资本的主要作用不是促进生产的发展,而是助长政治投机。 从20世纪80年代始,银行史研究越来越受到学者们重视,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值得认真回顾与总结。本文较为详细地检索了1980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重点缕述几个重要的专题和突出成果,最后讨论现有研究的特点与不足。所引用论著截止2003年,范围以大陆地区为主。
一
(一)资料的整理与出版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搜集、整理、出版了一批珍贵的银行史资料专书。主要有:《中国农民银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中国革命根据地北海银行史料》(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交通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四联总处史料》(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盛宣怀档案资料之五——中国通商银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四联总处会议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影印版)。另外,在已出版的金融史和货币史资料专书中几乎都包括大量银行史资料,主要有:《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1、2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1991年版),《最近上海金融史》(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影印版),《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财政金融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1997年版),《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二)著作的出版
20多年来,出版了银行史著作约50部,其中,以银行机构的发展演变为研究对象的有:黄鉴晖《中国银行业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是一部全面研究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学术著作,该书对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发展脉络作了详细而又清晰的勾勒;卜明主编《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版)全面研究了民国时期中国银行的发展变迁;姚会元《中国货币银行(1840—1952)》(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纵述横陈了1840—1952年中国货币银行的概况,透视了中国旧式金融机构的嬗变与近代银行的发展,回顾了中国旧金融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其归结;李一翔《近代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5—1945)》探讨了近代中国银行业与近代中国产业之间的关系;刘慧宇《中国中央银行(1928—194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研究了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制度的演进;寿充一《中央银行史话》(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则介绍了近代中国中央银行的发展历程;李立侠《中央银行兴衰史》(中国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探讨了近代中国中央银行的兴衰历程及其原因;程霖《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对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建设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徐矛等主编《中国十银行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介绍了中国近代10位著名的银行家,该书还附有近代中国100位银行家的小传;钟思远、刘基荣《民国私营银行史(1911—1949年)》(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对民国私营银行业的产生、发展和衰落的历史作了全过程的描述;姜宏业主编《中国地方银行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对近代中国的地方官钱银号、地方银行和革命政权银行作了清晰的介绍;许家骏等编《周作民与金城银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探讨了金城银行创始人周作民与金城银行的关系;孙晓村等编《陈光甫与上海银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研究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经理陈光甫与该行的关系;《聚兴诚银行》(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研究了近代著名四川地方银行——聚兴诚银行的发展历史;《中国第一家银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介绍了中国通商银行在清末的发展变迁,分析了其业务状况,融学术性与资料性于一体;《晋察冀边区银行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88年版)是国内第一部专门研究革命政权银行的专著;《中国农民银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版)对国民政府时期所设立的中国农民银行作了系统研究。绝大部分内容涉及银行史的金融史专著有:姚会元《江浙金融财团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探讨了江浙银行家阶层的崛起及其与政府的关系;杜恂诚等著《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从制度层面探讨了近现代中国银行业的演进;张虎婴《历史的轨迹——中国金融发展小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87年版)勾勒了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发展轨迹;吴景平主编《上海金融业与国民政府关系研究(1927—1937)》(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探讨了抗战前上海银行界与国民政府之间的关系。一般金融史著作或教材中也有相当部分内容从不同角度介绍中国近代银行业。
(三)发表论文情况
据笔者初步统计,1980年以来,有关银行史研究的论文至少有300多篇。现列表如下:(略)从上表所统计的论文数量可以看出,25年来,银行史的研究是平稳地进行的,没有大起大落,应该说,这是一种好现象。对以上统计,有一点需要说明:上表各年度的统计数字只是近似值,也就是研究银行史的论文数量的最小值,因为不少有关中国近代货币史、金融史、保险史和外贸史的论文中也包含了银行史的内容,本文在统计时没有计入,但只要在每一年的统计中都使用同一标准,还是能够反映20多年来的研究概况的。
二
归纳起来,1980年以来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近代私营银行、近代国家银行和中央银行制度、近代银行业的内外关系、近代地方银行等主题展开。下面分专题介绍。
(一)关于近代私营银行
钟思远、刘基荣著《民国私营银行史》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中国近代私营银行业的著作。该书结构分四章,第一章描述了私营银行产生的过程以及清末金融市场的基本情况;第二章和第三章是该书的主体,分别介绍了1911—1927年和1927—1937年两个阶段的私营银行业发展情况,分析了这两个阶段中私营银行业迅速发展的原因,探讨了私营银行的历史地位;第四章描述了1937—1949年私营银行的基本状况。该书具有一定创新性。对于1927年到1937年中国私营银行繁荣的原因,学术界曾认为是私营银行投机公债的结果。该书认为,私营银行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关键在于能审时度势地确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经营策略,在支持民族工业发展中使自己获得了发展,并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与强大的外资银行和有政权撑腰的国营银行竞争,并维持一段时间,而不是依靠所谓的公债投机取得的。这个观点在钟的论文中亦有详细论述。朱荫贵进一步指出,两次世界大战间尤其是1927年至1937年间,中国银行业之所以快速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银行制度的演进、银行业法规的建设、银行家队伍的成长以及中国银行业经营运作理念和方式的变化等。在中国近代众多私营银行中,经营比较成功的主要有中国通商银行、“北四行”、“南三行”、四明银行等。中国通商银行是中国近代第一家银行,学术界对该行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室编《中国第一家银行》,比较详细地记述了中国通商银行的筹设过程,分析了该行在清末的业务状况,揭示了它在清末的艰难发展历程。该书的附表,较详细而精确地统计了1897—1911年中国通商银行的业务状况,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汪敬虞探讨了中国通商银行产生的历史条件,分析了该行在产生过程中与外国势力之间的关系。谢俊美分析了中国通商银行开办初期与外资银行、洋行、工矿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指出:外资银行的夹击使中国通商银行的经营极为困难,这也是盛宣怀把中国通商银行办成世界著名银行的愿望落空的重要原因。宋士云认为中国通商银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他研究了该行集股兴办的过程。章友德探讨了中国通商银行创办初期的运作方式,认为该行的经营方针、经营方式、人员管理方式等都符合现代金融业的经营管理规则。曹广森等考证了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时间,并进一步考证了其性质,认为它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商办银行而非官办银行。此外,吴筹中考述了中国通商银行所发行的钞票,易棉阳分析了中国通商银行在1897—1911年间的业务状况,谢俊美、胡雪莲分别介绍了盛宣怀、杜月笙与中国通商银行的关系,戴建兵考察了该行成立初期的第一起伪钞案。北四行是指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该四行于1921年成立联合营业事务所,标志四行联营集团的形成,由于这四家银行总行都设在北方,故称其为“北四行”。“北四行”的组织机构除了四行联合营业事务所,还有四行准备库,四行储蓄会,四行信托部、企业部和调查部,应永玉对这些组织机构一一作了介绍。潘连贵认为“北四行”联合经营,在中国金融史上是个创举,反映了近代商业银行初步呈现出资本主义银行业的联合和集中倾向。徐懋国、邵怡度的《金城银行简史》勾勒了金城银行从1917年成立到1952年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34年历史的轨迹,分析了金城银行在创立时期(1917—1927年)、发展时期(1927—1949年)的业务状况。刘永祥考察了抗战时期金城银行在西部的经营活动,指出:在西部艰难的投资环境下,金城银行运用各种手段从事经营,为西迁工矿业提供资金融通,其经营活动不仅使自身获利,也为西部开发和坚持抗战作出了贡献。周作民是金城银行的创始人,并长期担任该行总经理,张九洲专门考察了周作民对金城银行早期发展所作的贡献,认为金城银行之所以能从众多的商业银行中脱颖而出,实赖周作民经营得法。邱锡荣的研究也表明周作民一生为创建和维护金城银行事业、扶植民族工商业发展作出了贡献。相对而言,对大陆、中南、盐业银行的研究成果较少,但还是有於以震肯定了谈荔孙对大陆银行的贡献,刘效白揭示了中南银行创办时的资金来源、组织机构、业务状况和经营特点。所谓“南三行”,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三家私营银行的通称,由于这三家银行总行都设在上海,故称其为“南三行”。“南三行”没有像“北四行”那样成立联营组织,但其联营方式具有独特性,姚会元认为,三行之间相互代理、相互开户、相互投资、联合放款是“南三行”的主要联营方式,这种联合方式不仅促进了“南三行”业务的发展,而且对后来江浙金融财团的形成也起了促进作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是“南三行”的支柱银行,也是旧中国最大的私营银行。由于它经营较为成功,被学者认为是近代私营商业银行的典型代表,它的经营管理经验受到了普遍重视,这方面的论文不少。归结起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成功经验主要有:确立了以“服务社会”为核心的经营理念;重视人才的培养与使用;提倡调查研究,重视信息管理。薛念文专门考察了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1927年到1937年的农贷活动,指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贷款农村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农村近代化步伐,降低了农业的生产成本。盛慕杰、朱镇华的《浙江兴业银行的盛衰》叙述了浙江兴业银行的筹设经过,介绍了1915年到1928年其鼎盛时期的业务状况,分析了1928年以后逐渐衰落的原因:对政府态度冷淡故而失去了政府的支持;拒绝采用新的管理方式而失去竞争力;经营作风稳妥有余而开拓不足。马炳荣的《浙江实业银行》叙述了该行的由来、组织沿革、管理制度、业务经营。此外,孙鹤皋叙述了四明银行由商办改为官商合办的经过;方祖荫介绍了中国企业银行;於以震叙述了中国垦业银行简史;吾新民叙述了新华银行1931年迁沪以后的一些活动;吴筹中、吴中英介绍了中华懋业银行及其所发行的纸币。
(二)关于近代国家银行与中央银行制度
1 关于近代国家银行
清末的国家银行是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北洋政府的国家银行是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国民政府的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大清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孔祥贤《大清银行行史》介绍了大清银行成立、发展、消亡的历史,该书资料翔实,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在上海大清银行商股基础上组建了中国银行。袁世凯当政以后,在北京成立中国银行并作为中国银行总行,降上海中国银行为分行,但上海中国银行是一家具有很高地位的分行,其影响超过北京总行。交通银行是1908年清政府设立的另一国家银行,北洋政府也把交通银行作为其国家银行。这样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为北洋政府的两大财政金融工具。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把中、交两行改组为专业性银行,将中国银行改组为国际汇兑银行,将交通银行改组为实业银行,又于1928年设立中央银行,随后于1933年设立中国农民银行,这样中、中、交、农都成为南京政府的国家银行。中国银行是旧中国最重要的国家银行,其实力在抗战以前一直雄居银行界榜首。卜明主编的《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系统地研究了中国银行在民国时期的发展、变迁,该书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注意,所发表的一系列书评从不同的角度深化了中行史的研究。中国银行所发行的钞票是中国近代信用最为坚挺的纸币之一,对中国近代经济、金融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吴筹中对此作了考察。张秀莉、张帆通过探讨南京国民政府对中国银行的两次改组透视了中国银行与南京政府的早期关系,指出:“对于1928年南京政府对中国银行的第一次改组,中国银行是积极配合的,因为此次改组国民政府无意控制中国银行,这与中国银行谋求独立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对于1935年国民政府的第二次改组,中国银行极力反对,因为国民政府企图通过改组全面控制中国银行,这有悖于中国银行独立发展大方针,但由于国民政府已经具备全面控制中国金融业的能力,中国银行被迫接受改组。”姜虹认为国民政府第二次改组中国银行的原因有四:“第一,适应建立强大的‘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第二,实现国家财政方针统一、强化国家对金融垄断的需要;第三,渡过因白银外流而引发的金融危机;第四,近代以来中央银行建设思想发展的结果。”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在1916年京钞风潮中,坚决抵制袁世凯政府的“停兑令”等等。并成功地维持了钞票的兑现,这个事件被视为银行界谋求独立发展的开端。洪葭管、叶绪华对此作了阐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编《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史(1912—1949年)》是系统研究该行的通史。中央银行是国民政府所设立的另一家重要国家银行,一般认为国民政府中央银行设立于1928年,但也有人认为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应上溯到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所设立的中央银行。研究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历史的文章较多,李立侠、朱镇华的论文值得注意,该文将中央银行从1928年成立到1949年被上海军管会接管的21年历史划分为诞生时期(1928—1937)、发展时期(1937—1945)、消亡时期(1945—1949)三个阶段,指出在第一、二阶段,中央银行在整理金融、支持抗战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在第三阶段,中央银行全面支持内战,采取无限制通货膨胀的手段剥削人民,则完全只有消极作用。刘慧宇对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她对1928年国民政府组建中央银行进行了多层面的探讨,认为是出于巩固政权与平衡财政的双重需求而组建央行,从组建时起,国民政府就把它定位为国家最高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成立后的十多年间,尽管中央银行是国民政府的最高金融机构,但由于其资力远逊于中国银行,所以它实际上不能执行真正中央银行的职能,一直到抗战开始以后,中央银行的央行职能才不断完善,基本上具备一般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职能。在中央银行的三大职能中,金融监管职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方面,到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监管能力,但监管能力并不充分。中央银行未能有效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原因有三:“第一、中央银行是国民政府财政的附庸,阻止了其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第二、中央银行先天发育不足,受制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民银行等行局,第三、中央银行长期处于动荡的经济社会环境中,无从正规而健康地发展。”集中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另一大重要职能,国民政府通过组建中央银行,逐步实现了币制的统一和发行的集中,大体上实现了中国货币现代化。刘慧宇以国民党政权筹设中央银行为背景,探讨了宋子文在筹设中央银行时所起的历史作用。以孔祥熙主持中央银行的工作为背景,探讨了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发展情况。关于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性质,宋士云认为具有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四大家族直接把持的私产,是垄断全国金融的工具,另一方面它本身又是现代化的金融机构,它的许多举措对社会经济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交通银行的研究,在很多专著和教材中都有涉及,但对交通银行作专题研究的论文并不多见。翁先定对1907年到1927年交通银行与清政府、北洋政府的关系作了详细的探讨。中国农民银行是国民政府专事农村金融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编《中国农民银行》对该行沿革、业务、组织机构等作了简要的介绍;吴筹中对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作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孙修福探讨了蒋介石与中国农民银行的关系。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于1937年8月成立了中、中、交、农四行联合办事处,简称四联总处,四联总处一直到1948年才撤销,它是战时最高财政金融机构。魏宏运指出:四联总处在民国经济史特别是抗战经济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黄立人详细考察了四联总处产生的历史背景,勾勒了其发展脉络,评价了其历史作用。伍春云、阮荣认真解读了四联总处和财政部档案中蒋介石的手令、面谕和电报,揭示了蒋介石控制四联总处的全过程,并对蒋介石通过四联总处实现金融管制作了评述。刘祯贵考察了抗战时期四联总处的工矿业贴放政策,认为四联总处的工矿业贴放政策对发展战时经济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作者在另一文中探讨了四联总处的农贷政策,指出抗战时期四联总处的农贷政策对发展大后方农业起了有限的促进作用。黄立人也认为四联总处在抗战时期所推行的农贷政策,对于救济国统区的农村金融枯竭,发展大后方农业生产起了暂时而有限的作用。杨箐探讨了四联总处在抗战时期特定历史环境下所开展的活动,阐述了四联总处对战时金融的重大影响并分析了其主客观原因。姜宏业在考察四联总处贴放业务、发行业务、汇兑业务的基础上,指出四联总处在宏观金融管理中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具有某些消极作用。
2 关于近代中央银行制度
中央银行不同于国家银行之处,在于现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必须具备三个最基本的职能:即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用这三条标准来衡量中国近代自清末以来的国家银行,则清末的大清银行、交通银行和北洋政府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都不能算是真正的中央银行,换句话说,在清末、北洋政府时期中国还没有产生真正的中央银行制度。那么,中国真正的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于何时呢?李桂花认为近代中国中央银行历经分立特许制、复合集中制和单一集中制三种央行制度,进而指出:近代中国的中央银行制度确立于由分立特许制向复合集中制转变的1939年,而不是公认的1928年。杜恂诚、吴秀霞也持同样的观点,杜指出,在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以后的十多年间,在国民政府的强力干预下,中央银行才慢慢地拥有统一纸币发行、集中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监管全国金融、办理贴现和再贴现等权力,到1940年代初,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基本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央行。吴也认为,近代中国的中央银行制度最终确立于抗战时期。尽管清末、北洋时期尚无现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但刘慧宇还是指出,清末特别是北洋时期的国家银行已经具备某些中央银行职能,表现在:第一,拥有绝对优势的纸币发行量,并且发行职能日臻完善,第二,具备代理国库职能,有助于发挥“政府的银行”作用,第三,为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资金融通,部分发挥了“银行的银行”功能。易棉阳对此也持同样观点,认为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需要一个过程,没有国民政府以前历届政府的努力,国民政府恐怕难以在短时期内确立央行制度,清末、北洋时期的中央银行尽管不能算是真正的中央银行,但称其为早期中央银行还是比较恰当的。
(三)关于近代银行业的内外关系
1 关于近代银行业的内部关系
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中国一直没有形成完整的金融体系,但这并不表明银行业内部是一盘散沙。杜恂诚认为北洋政府时期华资银行业的内部关系表现为三个层次的联合:“第一层次,所有华资银行都以中、交两行为核心,形成了核心与外围的关系;第二层次是南三行和北四行等重要商业银行间的协作关系;第三层次是银行的同业组织,即各地银行组成的地方银行公会和各地银行公会联合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政府在金融领域推行强制性制度变革,逐步实现了金融统制,国家银行与私营银行之间不再是“核心与外围”的关系,而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在私营银行业内部则依然靠银行公会来维系相互关系。1918年,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张公权的倡议下,上海成立了银行公会,之前,北京已经成立了北京银行公会,此后,天津、汉口、杭州、南京、蚌埠、济南等地也相继成立银行公会,其中以上海银行公会影响最大。朱绍华对上海银行公会最初十年活动作了详细考察,并揭示了新兴银行家阶层的基本特征。近年来,复旦大学中国金融史研究中心的学者们对上海银行公会进行了系统的考察,他们的研究成果较为清晰地勾勒了上海银行公会的发展轨迹。其中,吴景平等人的系列论文很有深度,在《“九·一八”事变至“一·二八”事变期间的上海银行公会》一文中,作者通过对这一特定时期上海银行公会活动的考察,揭示了上海银行公会与国民政府之间的微妙关系,并指出,在支持淞沪会战、维持上海金融市场乃至国内金融业的稳定上,上海银行公会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上海银行公会改组风波(1929—1931年)》中,作者指出,上海银行公会出于国民政府强大的政治压力,被迫改组为同业公会,但改组后的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大体上继承了原有银行公会的组织制度、全部会员银行乃至社会地位,改组的结局得到了金融界的赞同,也为国民党当局所认可。在2002年“上海金融的现代化与国际化”学术讨论会上,金承郁所提交的论文对1918—1927年间上海银行公会的主要活动进行了分析,并据此进一步探讨了上海银行公会对中国金融业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王晶的论文对1927—1937年十年间上海银行公会的沿革、与政府及社会各个部门的复杂关系、为推动上海金融业的现代化所作的努力及其所产生的社会作用进行了评述;陈正卿对上海银行公会的始末、作用、影响作了总体性探讨,认为上海银行公会对上海金融业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快速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如果说以上论著主要探讨的是上海银行公会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活动,那么,张徐乐的论文则研究了上海银行公会的后期活动特别是1949年以后的活动,详细地叙述了上海银行公会在面临新旧体制转型的情况下,接受改造以至最终消亡的过程。
2 关于近代银行业的外部关系
近代银行业的外部关系主要包括国内银行与政府、实业、钱庄、外资银行等的关系。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杨培新指出,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银行对政府有极强的依赖关系,另一方面,银行与政府之间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邓先宏详细考察了1916—1921年中国银行与北洋政府之间展开的三次斗争,揭示了该行在早期发展阶段与政府的复杂关系,认为“控制与反控制”是中国银行与政府之间复杂关系的实质。许多专著对银行界与国民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对于上海银行界在1927年前后与蒋介石政府的关系,王正华、吴景平等撰文作了探讨。王正华指出,蒋介石之所以能筹足军饷顺利北伐、在与武汉国民政府的对抗中占据优势并最终在南京建立蒋氏政权,与江浙银行家的支持密不可分。吴景平深入、细腻地考察了1927年所成立的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的活动。财委会在银行界领袖陈光甫的领导下,不仅动员银行界向蒋介石直接大量垫款,而且大量认购蒋介石发行的二五库券,解决了蒋介石的财政困难,而这对蒋氏的成功至关重要。他从银行立法的角度对20世纪30年代银行界与国民政府的关系作了考察,指出:“30年代国民政府颁布了《银行法》等一系列法规,企图通过这些法规来约束银行界实现金融统制之目的,银行界从自身利益出发,与国民政府之间展开了斗争,但这些法规在客观上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的运作和银行业务的开展,这同样是银行界梦寐以求的,这就决定银行界与国民政府的斗争是有理、有利、有节的。”目前,尚未见有力度的专文研究和揭示抗战时期银行界与国民政府的关系。
对于近代银行与产业的关系,学术界有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银行业并不是因为产业的发达而发达,故而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发展与中国产业的发展是不一致的;另一种观点则与此截然相反,认为中国近代产业资本的发展是导致中国近代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必然联系,在发展趋势上有着相当的同步性;第三种观点则认为,中国近代银行与产业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不密切到密切、由不同步到同步的过程。相对而言,第三种观点得到了学术界更多的认可。李一翔指出:“以银行信用手段为主体的金融筹资活动是中国近代工业资本形成的一条重要途径,既加快了近代工业化运动的历史进程,又给中国工业化的推进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作者还指出,“新式银行与新式企业的关系在经历了由不密切到密切的演进过程之后,两者在一定程度集中的基础上呈现了初步的融合趋势,从而对中国工业化运动的发展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但近代中国的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最终却未能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一种新的资本形态——金融资本”;“近代中国银行业在促进城市之间资金流动方面充当了重要角色,不仅扩大了银行自身的业务量,而且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调剂资金余缺与汇划清算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各城市之间的经济交往,实现共同发展”。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造成了中国最主要的工业行业——棉纺织业的持续萧条,在此情况下,银行界适时地改变了对棉纺织企业的融资方式,即由放款转变为直接投资,走上了直接经营工业的新道路,这是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的一种新形式。姚会元的观点似乎与李一翔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他着重从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双向互动来探讨两者的关系,他指出:“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关系在不同时期是不同的变量,银行对企业的放款额是时升时降,但从总的趋势来看,近代银行与工业企业的关系是:整个近代工业的发生、发展,为中国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使中国银行资本得以从国家财政依附中摆脱出来并接近工业资本,在此过程中,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相辅相成,银行以信贷、资金融通作为杠杆给民族工业以相当的支持,起到过推动工业发展的历史作用;工业企业也为银行提供了存款来源,有利于银行业务的发展。”对于银行经营农业的问题,学术界也有探讨。马长林指出,30年代上海银行界组织了中华农业贷款合作银团,在北方开展农贷,对陕豫皖晋等地区合作社的棉业生产、运销发放了数量巨大的贷款,对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此外,姚会元、薛念文、黄立人等还探讨了近代银行的农贷问题。银行与钱庄的关系。何忠益、李一翔从长时段考察了银行与钱庄的关系。何忠益指出:“在旧上海金融界,钱庄代表传统力量而银行则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物,传统与现代之间本是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但在旧上海金融界却并非完全如此,近代上海银行的兴起曾得到过钱业界在资金和人事上的帮助,在银行业站稳脚跟以后,尽管双方关系日趋紧张,但彼此仍有不少合作。”李一翔则认为银行与钱庄之间是一种柔性博弈关系,即在合作中有竞争,在竞争中又不乏合作。林地焕以天津钱庄业为个案,探讨了银钱两业之间的关系,认为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银行业和钱庄业各有赖以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谁也不能代替谁,谁也无法消灭谁,两者共存于矛盾的统一体之中。南京政府成立后,银钱两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征,国民政府为了控制金融业,着手控制银行业与钱庄业,在这种情况下,银钱两业就有着共同的利益,双方曾亲密地联合起来反对国民政府的控制,双方的这种合作具有特殊性,学者们对此作了较为深刻的研究。在1933年国民政府正式宣布废两改元前夕,银行界与钱业界之间围绕是否实施废两改元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吴景平认为这是银钱两业的最后一战,吴对1932年银钱两业关于废两改元的争辩过程、结果、影响作了详细的考察。关于近代中外银行之间的关系。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对此作深刻研究。易棉阳探讨了20世纪初期中外银行的关系,认为20世纪初期的中外银行关系具有独特性,指出作为处于共同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中的银行实体,中外银行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然而20世纪初期特定的政治环境又使得中外银行关系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特定政治环境下中外银行关系表现为依赖中的对抗。唐云锋考察了1914—1935年间云南地方银行与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之间的关系,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博弈关系。
(四)关于近代地方银行
1 关于地方省市银行
姜宏业主编的《中国地方银行业史》是目前惟一一部全面研究近代地方银行史的著作,该书第二篇对浚川源银行、重庆市银行、浙江地方银行等数十家近代地方省市银行的盛衰、业务状况、组织机构等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编者指出:绝大部分地方省市银行是地方军阀政府滥发纸币和替军阀借垫派款的金融机构,其内部管理是十分混乱的,其命运与军阀命运相一致,随着军阀势力的兴衰而存亡进退,当然在政局稳定的地区,地方银行开展了以调剂地方金融、辅助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金融工作。对于近代地方省市银行,有人将其划分为五类:第一类,设在军队防区的防区银行,以四川地方银行为典型;第二类,由军事上得势的军阀轮流管辖地的地方银行,以湖南银行为典型;第三类,比较稳定地归一派军阀掌握和统一管理的地方银行,东三省银行具有代表性;第四类,将经营重点放在上海、商业色彩较浓、在发行钞票等方面较为节制的地方银行,如江苏银行和浙江地方银行;第五类,孙中山在广东所创办的中央银行,它与其他地方银行有本质区别。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大后方大力推广县市地方银行,史继刚分析了其原因,认为“一方面是为了复兴农村经济,增强经济实力以适应抗战需要,另一方面是为了配合所谓的‘新县制’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度”。对地方银行作个案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学者们主要对四川聚兴诚银行、江西地方银行、云南地方银行、贵州地方银行等作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2 革命政权银行
姜宏业主编《中国地方银行史》第三篇对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所设立的革命政权银行作了介绍。其中,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政权银行包括:赣南苏区银行、闽西苏区银行、江西中央苏维埃国家银行、湘鄂西苏区银行、鄂豫皖苏区银行、湘鄂赣苏区银行、湘赣苏区银行、川陕苏区银行、长征路上的苏区银行、陕甘苏区银行;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政权银行包括:陕甘宁边区银行、北海银行、晋冀鲁豫边区银行、鲁西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安徽根据地银行、江苏根据地银行、浙东银行、豫鄂边区建设银行、华中银行、东北银行、黑龙江解放区银行、辽宁解放区银行、内蒙古解放区银行、中州农民银行、华南解放区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一作者在《我国革命根据地早期银行事业概述》一文中,对北伐战争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根据地银行事业大发展的情况作了叙述,统计了1926—1936年各个革命根据地政权所设立的银行机构,梳理了革命政权银行之间的渊源关系,高度评价了革命政权银行的历史作用。在另一文中,作者概述了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银行事业演变情况,对1937—1949年各根据地所设银行机构进行了统计。对革命政权银行作个案研究的论著有:姚会元介绍了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的业务状况,分析了其历史作用;李祥瑞论述了陕甘宁边区银行在打破外敌封锁、发展边区经济、平抑物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郝琦叙述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农贷业务并总结了历史经验。晋察冀边区银行是抗战时期在敌后根据地建立的第一家银行,张励声探讨该行的建立经过和对敌货币斗争。此外,学者们对鄂豫皖苏区银行、北海银行、冀南银行、淮南银行 等也进行了研究。
3 伪政权银行
伪满洲国、汪伪政府、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等伪政权都在其统治区域内建立了银行,这些伪政权银行尽管是伪政府的“中央银行”或“国家银行”,但其活动范围一般只限于其控制区域内,只能发行区域性纸币,它们是近代中国地方银行的另类。研究伪政权银行的论著不多,戴建兵、张庆文、陈钢、李安庆的论文值得注意。张庆文介绍了伪满中央银行的建立、业务和组织,指出伪满中央银行是伪满政府的经济金融中枢,是日本实现东北金融统制的工具。李安庆回顾了汪伪中央储备银行的兴亡史,分析了该行作为汪伪政权国家银行的特殊性,并指出了其殖民性:“第一,中储行必须聘请日本顾问,并接受日本顾问的‘指导’;第二,中储行所拥有的外汇,必须存入日本银行,对所有外汇的管理使用,必须由中日双方组成的外汇基金管理委员会处理;第三,中储券流通区域应随时与日方协议;第四,汪伪应向指定的日方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中储券存款,以维持军票价值。”戴建兵则考察了伪中央储备银行所发行的钞票。陈钢介绍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中央银行——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始末,李安庆则指出了该行的殖民性:“第一,滥发联银券,搜括法币,套取外汇,购买非敌占区和第三国物质;第二,滥发联银券,掠夺东北资源,支付日本侵略军的军费和华北伪政权军政费用;第三,建立金融统制网,统制华北外汇和外贸,使日货独霸华北市场。”
三
概观1980年以来的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我们总结出三个突出特点:第一,银行史研究呈现向纵深发展的总体趋势。1980年代的银行史研究,就研究对象而言,主要集中于个别银行,也就是以银行的个案研究为主,就深度而言,研究成果大多是陈述性的,主要是介绍近代银行的发展概况。到1990年代,银行史研究领域有很大拓展,不再拘泥于银行的个案研究,学者们已经注意到探寻近代银行业的内外关系、发展规律等问题。值得强调的是,研究中重视运用经济理论和金融理论,从而深化了银行史研究。
产生这个转变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研究队伍的多元化。1980年代,银行史主要属于史学范畴,研究者也以史学工作者为主,1990年代以后,许多经济学者加入了银行史研究队伍,出身于史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也自觉地加强了经济学训练。可以说,研究者自身理论修养的加强是银行史研究向纵深发展的首要原因。二是金融改革现实的需要。国家深化银行体制改革需要历史经验作指导,客观上要求银行史研究深入总结近代银行发展的规律。第二,现有银行史研究成果中,既有描述性成果又有分析性成果,但以前者为主。如果从经济史研究的方法论来区分经济史著作的话,经济史著作可以分为两类:描述性经济史和分析性经济史。描述性经济史着重对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进行客观描述,所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其学术价值也主要体现在其对经济发展历史进程描述的客观性与全面性;分析性经济史主要依据某种经济学理论对经济发展进程中的某些重大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以探求经济规律。就两者的关系而言,描述性经济史是任何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也是任何严肃认真的经济分析的出发点,不进行扎实的描述性经济史研究,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分析性经济史。不过,以叙述经济历史为己任的描述性经济史著作,只能看作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成果,而非研究成果的最终形态,最终形态应该是分析性经济史成果。综观1980年以来的银行史研究成果,描述性的占绝大多数,分析性的只是少部分。
第三,在研究视角上,微观与宏观并重,但宏观研究已经成为银行史研究的主要趋势。受传统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影响,1980年代的银行史研究,绝大部分是探讨某一家银行或某一个具体事件,这个时期的银行史研究以微观为主。至1990年代,由于新的研究方法与理论的引进,从宏观上研究银行史已成为趋势。这个时期,国内著名学者姚会元、杜恂诚、李一翔等都成功地申报了有关银行史的国家课题并出版了具有相当学术价值的专著,如姚会元的《中国货币银行(1942—1952年)》、《江浙金融财团研究》,杜恂诚等的《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年)》、李一翔的《近代银行与企业的关系(1895—1945)》都是从长时段、宽领域来考察中国近代银行史的。1980年以来的近代银行史研究虽然取得了许多值得称道的成果,但勿须讳言,还存在若干不足之处,应该引起重视并在今后的研究中加以克服。一是专题性的银行史资料较为缺乏,特别是银行档案史料的整理和出版明显滞后。史料拓展是银行史研究创新的物资基础,20多年来,尽管已经出版诸如《交通银行史料》、《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金城银行史料》、《四联总处史料》等弥足珍贵的档案史料,这些资料有利于深化银行的个案研究,但难以从宏观上透视近代银行的发展变迁,而《银行周报》、《银行月刊》、《银行杂志》、《中央银行月刊》等旧报刊、旧资料有助于探讨近代银行史的发展规律,但散存于各地、各馆,查阅不便,难于被系统利用,还有许多资料至今仍然尘封在档案馆内,亟待整理、出版。二是不注意了解学术动态,造成某些研究的低水平重复。笔者在统计1980年以来的银行史研究成果时,经常发现阐述同一问题(这些问题只是一个具体的历史事实,不须争辩)的雷同论文,连正本清源都做不到。如叙述1916年上海中国银行反对停兑事件的论文就有4篇,总结陈光甫经营管理经验的论文达十多篇,而内容却大同小异。
三是理论、方法创新不够。研究经济史既要有经济学的功底又要有历史学的基础。这就要求在经济史研究中综合运用经济学和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目前,有一部分出身于史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不注意运用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使得其研究成果缺乏理论深度,给人以堆砌史料、简单问题复杂化的感觉;而出身于经济学界的银行史研究者则不进行艰辛的史料搜集与考证,不重视近代中国的历史事实,生硬地用经济学、金融学理论来进行研究,这样就使得他们的研究结论可能符合经济学的一般规律,但却与中国的历史事实相悖,这样的研究成果难免有牵强之嫌。打破学科壁垒,综合运用经济学、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才有望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近代银行史的许多方面还缺乏专题式的研究,很多方面还存在研究的空白。具体说来,我们认为如下领域有待突破1)撰写重要银行通史。目前,问世的只有《中国银行行史》、《中国的中央银行(1928—1949年)》、《聚兴诚银行》等三本银行通史著作,交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等著名银行还没有撰写通史;四联总处是战时的最高金融机构,在抗战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四联总处史料》和《四联总处会议录》已相继出版,全面研究四联总处的条件应该已成熟。(2)革命政权银行。目前有关革命政权银行的论著大部分是介绍性的,零碎且缺乏深度,深入研究革命政权银行是深化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经济工作史已成为目前学术界的呼声。(3)伪政权银行。已有的研究成果中,伪政权银行的研究成果非常有限,而伪政权银行是日本侵华的经济工具,研究它们,毫无疑问有助于深化日本侵华史和抗战史的研究。(4)近代中外银行之间的关系。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曾经主宰中国金融界的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再度进入中国金融界,研究近代中外银行之间的关系,可以为今天的中资银行更好地处理与外资银行关系提供历史借鉴。(5)近代银行制度建设。这方面的论文很少且比较肤浅,全面研究近代中国的银行制度建设,可以为今天的银行体制改革提供历史经验。(6)近代中国的银行立法。清政府颁布的《大清银行则例》是中国第一部银行法,此后,清政府、北洋政府又相继颁布了一些银行法规,至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一系列银行法规以规范银行业,实现金融统制,可以说,中国第一次银行立法高潮是在国民政府时期,而目前研究中国近代银行法规的只有一篇未刊博士论文,深入研究近代中国的银行立法具有较大的学术意义。限于学识,挂一漏万,在所难免,还请学术界同仁批评指正。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