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来,用“学派”来称呼一个学术群体,在中国学术界已经很不习惯了。中国学人已经习惯于丧失张扬独立学术个性的权利,一旦某个人提出自己独立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不管是别人看他,还是他自我思忖,都会油然而生一种大逆不道的感觉,他就像是犯了罪似的不敢坦然面对学界的狐疑。个人没有独立思想的权利,更趋自由的学派当然难以企及,我们似乎还不能奢望先秦时期的诸子时代。然而,历史总归是要发展的,“学派”问题还是提出来了,王权主义学派就是一个案例。 “王权主义学派”这个提法在学界尚属首次,但关于“刘泽华学派”的说法已经广为流行 [ 王权主义学派是本文首次使用的概念,但它的具体所指,学界早有所及,就是不少人谈到的“刘泽华学派”。以往学界公开使用“刘泽华学派”这一概念的文章有方克立:《甲申之年的文化反思——评大陆新儒学“浮出水面”和保守主义“儒化”论》,《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方克立:《关于当前大陆新儒学问题的三封信》,《学术探索》2006年第2期;秦进才:《形式主义史料与政治文化的存在方式》,《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9期;李冬君:《真理之辨——读毕来德〈驳于连〉》,《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5期。笔者三年前的一篇小文《中国思想史研究中的学派、话语与话域》(《学术月刊》2010年第9期)中,曾用两千字的篇幅谈到刘泽华学派,大概是对之最详细的一个解说,关于刘泽华学派的认真研究,还十分欠缺。],二者所指大致相同。本文所以换一个说法,是考虑到这个学派内部成员的学术个性、差异性问题,而“王权主义学派”较之“刘泽华学派”来说,可能具有更大的包容性。以往学界对这个学派的基本情况,提及者多而论之者少,真正对之讨论的不多。
笔者在拜读了刘泽华及其同仁们的大著之后,很有一些思想的冲动,不揣浅陋,从学派的角度对这个群体发表一些感想,以就教于学界同仁,并向刘泽华先生和他的学生诸君聊表敬仰之情。
一、刘泽华的学术思想
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王权主义学派的形成,是刘泽华王权主义理论影响的结果。所以,本论题要从刘泽华的学术思想谈起。刘泽华盛名于史坛,其学术思想的发端,来自于对“文革”的反思。早在“文革”尚未结束之时,他就对其正当性产生了怀疑,或者说对“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荒唐历史深感困惑 [参见刘泽华:《我在“文革”中的思想历程》,《炎黄春秋》2011年第9期。]。粉碎“四人帮”之后,刘泽华是史学界最早一批的觉醒者之一,他率先举起清理极左史学的旗帜,以发人深省的三篇文章 [这三篇文章是:刘泽华:《砸碎枷锁 解放史学》,《历史研究》1978年第8期;刘泽华、王连升:《论秦始皇的是非功过》,《历史研究》1979年第2期;刘泽华、王连升:《关于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历史与教学》1979年第2期],引领了当时的学术潮流,也同时酝酿、培育了其后几十年不断发展、成熟起来的学术思想,形成了自身的学术特色。
1.王权主义的中国历史观
刘泽华的王权主义思想,萌芽于他1979年发表的《论秦始皇的功过是非》一文。当时,该文在政治上所形成的强大的冲击力[秦始皇评价在“文革”时期是个政治敏感问题,刘泽华此文在当时也被认为有影射毛泽东之嫌。刘泽华曾说:“评秦始皇的文章发表后,有多封读者来信,从政治上进行猛烈批评,指责是‘砍旗’行为。”见刘泽华、张分田等著:《思想的门径——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方法论》,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9页],遮蔽了人们的视线,其真正的要害(一个新的学术思想苗头),则没有被时人发现;而正是这个学术思想的苗头,后来发育成长为一棵思想的大树,深深地影响了当代史坛。文章本来是在既有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指导下探讨秦统一问题的:“究竟什么是秦统一中国的根本原因呢?我们认为,这只能从封建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中寻找。”“秦的统一和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是封建经济运动的产物。”这是非常明确的遵循唯物史观理论的必然结论,是当时政治形势及意识形态条件下的理论常识;问题是作者下边的一段话开始有了味道:
秦能够统一的因素很多,但它能够严格地按照军功爵和公爵进行赏罚,是诸种因素的基础。秦自商鞅以来一直贯彻执行的军功爵制度,使全国上下都纳入了战争的轨道,而且这种多等级制度吸引着每一个人来发挥自己的最大能量。这种制度之所以有威力,关键在于它是由国家不断进行财产和权力再分配的基本形式,各级爵位的实际利益是落实在土地、赋税、徭役的分配以及个人身份升降等等之上的……用经济手段调动了臣民的力量,打了胜仗又使秦国获取更大的利益,如此循环,这就是秦强和秦始皇完成统一的基本原因、并吞诸侯的秘密基础。
本来作者要论证的秦统一的根本原因是封建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但作具体分析的时候,历史本身的状况则引导着他去追寻支撑秦实现统一的要素——严格执行军功爵制的问题;而军功爵制又仅仅是“国家不断进行财产和权力再分配的基本形式”。军功爵制是依靠国家权力进行的,并且也仅仅是国家进行财产和权力再分配的形式,于是,论述的逻辑就不自觉地将秦统一原因的探讨,引导到了国家权力——政治因素方面;是政治因素、国家权力,而不是封建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最终成为秦统一的根本原因。这样,作者的分析,慢慢地在“封建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的旗帜下,离开了经济运动本身。历史的逻辑要胜过分析的逻辑,变化是在不自觉中发生的。
作者这种区别于唯物史观经济决定论的思想苗头,很快便发展成了明确的“君主专制帝国是政治支配经济运动的产物”的思想。1981年,刘泽华在与王连升合作的《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文中写道:
君主集权制与其说是某种形式的土地占有关系(国有或私有)要求的产物,毋宁说是权力支配经济,主要是支配分配的产物。权力的大小与分配的多寡成正比,所以人们都拼命地追逐权力。封建统一与君主集权就是在这种追逐权力的斗争中形成的。
集权是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才是目的。所以在集权过程中必然引起财产关系的重大变化。在分封制下,土地和人民的所有权是从属于政治权力的。在分封制被破坏与集权形成的过程中,土地和人民的所有权同样是随着政治权力的变动而变动的……这样说,是不是把政治凌驾于经济之上了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样。[刘泽华、王连升:《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形成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
刘泽华没有回避自己学术思想的发展,将会导致“把政治凌驾于经济之上”从而和仍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唯物史观相冲突的问题,坦然而直率地说“就是这样”。这还只是在1980年,整个中国的思想世界里,虽有春风拂面而江河都还没有解冻,仍然是墨子所崇尚和追求的“一同天下之义”的思想统一的时代,而他就在一条和传统思想相悖逆的道路上率性而行了。
其后连续几年时间,刘泽华的关注点集中在中国地主阶级的形成及构成(分层)问题上,政治权力支配社会的思想更加明晰起来。当时,关于第一代地主的形成问题,多数学人是坚持从经济关系发展的角度看问题,认为是经由土地买卖之路产生,而刘泽华则从具体历史事实的考证中,提出“特权支配经济”的论断,认为第一代地主的出现,是政治暴力的产物。他在1984年的文章中说:
封建地主成员的生产与再生并不完全都是经济范围中的事。从中国历史上看,第一代封建地主主要是通过政治暴力方式产生的。[刘泽华:《论中国封建地主产生与再生道路及其生态特点》,《学术月刊》1984年第2期]
刘泽华的论证是从历史出发的。只要人们愿意正视历史的事实,中国第一代地主的确不是小农经济的自然扩展而导致土地兼并的结果,不是以往学界所认定的开荒开出来的结果[以往学界为了服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将新兴地主阶级的产生归之于因生产工具变革而导致的私田开垦。如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1卷中说:“生产工具的变革,牛耕的推广,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到了春秋时代,由于荒地被大量开辟和农业生产的提高,私田的数量因而也就不断地增加。‘公田’有一定的的规格,私田则可以因任地形而自由摆布。‘公田’是不能买卖的,私田却真正是私有财产。‘公田’是要给‘公家’上一定赋税的,私田在初却不必上税。就在这样的发展过程当中,有些诸侯和卿大夫们逐渐豪富起来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316-317页)],而是由“诸侯、卿大夫、官僚、官爵大家、豪士、豪民、豪杰这些人”转化、蜕变而来,而这些人的背景的确是政治因素。特权支配经济,是一个历史的结论。1986年,刘泽华又发表文章,从政治在土地运动中的支配作用、等级制对社会的控制、政治支配产品分配、封建主的各阶层情况等四个方面,对政治在封建地主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充分地展开性论述,最后得出结论:“中国历史上第一代封建地主的成员主要是通过政治方式发展起来的”;“超经济的方式造就了第一代封建地主,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真实情况”[刘泽华:《从春秋战国封建主的形成看政治的决定作用》,《历史研究》1986年第6期]。
至此,刘泽华还只是看到了秦统一过程及地主阶级形成过程中权力支配经济及政治的特殊意义,而他随后的论著中,这一认识则迅速上升为一个更为普遍性的结论。在1988年出版的《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一书中,他说:
古代政治权力支配着社会的一切方面,支配着社会的资源、资料和财富,支配着农、工、商业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支配着一切社会成员的得失荣辱甚至生死。在这里,从物到人,从躯体到灵魂,都程度不同地听凭政治权力的驱使。[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258页]
我们认为,考察中国古代历史,不可不留意政治权力在古代社会中的这种特殊位置与作用。[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2页]
这些论断表明,在刘泽华的研究中,政治权力已经成为他观察中国古代社会一切问题的主要视角,于是,政治权力支配社会便上升为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思想。这一方法论思想,是有别于唯物史观从生产方式运动解释历史的历史方法的,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这种特殊的观察角度,是否会形成一个关于中国历史的新的解释体系,刘泽华的研究仍有继续深化和发展的巨大空间。
同一时期,刘泽华还在进行着同样重要的另一项工作,这就是他在70年代末就起步的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其成果就是1984年出版的《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无论你研究什么问题,一个人的头脑总是既“一以贯之”又“有机整体”,因为他是“一个人”。于是,我们在刘泽华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同样也感受到这个思想的独立行程,感受到他所获得的新的中国历史观——政治权力支配社会——在思想史研究中的延伸。在该书中,他看到了政治权力(君主专制)对思想的影响与支配,使得先秦时期政治思想的展开,都围绕着一个如何确立君主专制的需要。服务于确立君主专制需要,成为该时期政治思想的核心课题。他写道:
从平面上看百家相争,很有点民主气氛。但如果分析一下每家的思想实质,就会发现,绝大多数人在政治上都鼓吹君主专制,思想上都要求罢黜他说,独尊己见,争着搞自己设计的君主专制主义。因此,百家争鸣的实际结果……促进了君主专制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强化。把握了这一点,才能把握住百家的政治归宿。[刘泽华:《先秦政治思想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173-174页]
而当1986年他的“政治权力支配社会”思想更加明晰与成熟之后,便在政治思想史研究中提出了“王权主义”概念,用之表述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核心或主题。他第一次提到“王权主义”概念,是在1986年的一篇论文中。他说:“从内容上看,中国古代人文思想的主题是伦理道德,而不是政治的平等、自由和人权,当时的伦理道德观念最终只能导致专制主义,即王权主义。”论文将王权主义的基本思想,归结为君权的绝对性,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参见刘泽华:《中国传统的人文思想与王权主义》,《南开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中国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2-16页]。第二年,作者又发表文章阐述王权主义问题:
王权主义。这是传统政治文化的核心,其特点是宣扬君权至上;君主是全社会的最高主宰,神圣不可侵犯。王权主义的形成是中国古代社会君主政治的需要;反过来,王权主义巩固和强化了君主专制统治。在政治运行过程中,王权主义直接促进君主专制政治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是指导政治输入和输出体系,即政令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的理论依据。王权主义的表现形式以理论形态为主,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政治价值体系。在长期的社会政治实践中,王权主义通过多种社会化渠道,直接控制和影响着人们的政治意识。[刘泽华、葛荃:《王权主义的刚柔结构与政治意识》,《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24页]
刘泽华这一时期政治思想史研究中使用“王权主义”概念,是对中国政治思想或政治文化主题的概括或表述,或者说是“政治权力支配社会”理论在思想史研究中所形成的一个必然性结论。
从政治权力支配社会,到王权决定思想的形成而概括出“王权主义”,刘泽华观察一切历史的中心点越发明确地指向一个核心,即王权
对一切历史的决定性支配作用,于是,他终于走向对中国历史的最高概括,即超越了思想史解释范畴的王权主义理论。在刘泽华的学术思想体系中,“王权主义”概念终于从表述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术语演变成对整个中国古代社会核心本质的理论抽象。这一理论转变,最早见于1998年的《王权主义: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一文。他说:
这种王权是基于社会经济又超乎社会经济的一种特殊存在。它是社会经济运动中非经济方式吞噬经济的产物,是武力争夺的结果……这种靠武力为基础形成的王权统治的社会,就总体而言,不是经济力量决定着权力分配,而是权力分配决定着社会经济分配,社会经济关系的主体是权力分配的产物;在社会结构诸多因素中,王权体系同时又是一种社会结构,并在社会的诸种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社会诸种权力中,王权是最高的权力;在日常的社会运转中,王权起着枢纽作用;社会与政治动荡的结局,最终还是回复到王权秩序;王权崇拜是思想文化的核心,而“王道”则是社会理性、道德、正义、公正的体现,等等。过去我们通常用经济关系去解释社会现象,这无疑是有意义的;然而从更直接的意义上说,我认为从王权去解释传统社会更为具体,更为恰当。[刘泽华:《王权主义: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但是,该文也同时声明:“我所说的王权主义既不是指社会形态,也不限于通常所说的权力系统,而是指社会的一种控制和运行机制。大致说来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以王权为中心的权力系统;二是以这种权力系统为骨架形成的社会结构;三是与上述状况相应的观念体系。” 刘泽华:《王权主义: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天津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但是,该文也同时声明:“我所说的王权主义既不是指社会形态,也不限于通常所说的权力系统,而是指社会的一种控制和运行机制。大致说来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以王权为中心的权力系统;二是以这种权力系统为骨架形成的社会结构;三是与上述状况相应的观念体系。”]
很显然,此时的刘泽华用“王权”来取代了他原来使用的行政权力、专制权力、国家权力等概念。并且,王权主义也不再是单一的指称专制权力控制下的文化观念体系,而指称整个古代社会的运行机制、社会体制。这样,“王权主义”就完成了一个概念转换,变成了一个如同封建主义或资本主义一样的表示社会属性的理论术语。
2008年,刘泽华在一篇文章中,对自己的王权主义理论做了自我总结,除了强调王权主义的三个层次之外,又总结王权主义的具体内容为八个方面[参见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之思路》,《学术月刊》2008年第2期。按:此文即氏著《中国政治思想史集》之“总序”]。我们当然有理由认为,刘泽华自己总结的王权主义的这三个层次、八个方面,是对王权主义理论内涵最全面也最权威的说明。不过,不同的是,笔者则倾向于认为,刘泽华所讲的王权主义,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形态概念,或者说是一个历史观。王权主义既是社会的运行机制,也是社会的存在形态,更是社会存在的中枢和基础,是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属性和本质的理论抽象。认识了这一点,也就认识了中国历史的基本问题。刘泽华所以要声明它不是“社会形态”,是不是仍然蜷缩在防御性思维之中,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考虑呢?
2.解读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特质的“阴阳组合结构”说
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刘泽华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也很普遍的现象,即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命题,往往都是一种组合式的存在,很少有将一个单一的命题做无限制推演,而任何一个命题也都必有一个相对应的命题来对之限定或修正。他对这种思想史上的奇特现象,有时称之为“混沌性”,有时称之为“阴阳结构”,有时称之为“主辅组合命题”[刘泽华主编:《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前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页],也很正式地使用过“刚柔结构”来概括,其代表作便是他和葛荃合写的《王权主义的刚柔结构与政治意识》一文[刘泽华、葛荃:《王权主义的刚柔结构与政治意识》,《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又见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23-38页]。此文认为,“王权主义的体系庞大而完备,它的内在构成呈一种刚柔二元结构。刚是指王权主义的绝对性而言,柔指的是王权主义的内在调节机制”。从王权主义的绝对性上说,王是沟通天人的中枢,拥有统属社会一切的巨大权力,是认识的最高权威和终极裁决者,这是王权主义的绝对性的一面;而传统思想在肯定王权的绝对性的同时,为了防范王权走向极端而失控,又提出了一系列调节王权的理论,比如天谴说、从道说、圣人和尊师说、社稷和尚公说、纳谏说等等。该文写道:
王权主义的绝对化理论与调节理论有机地融为一体,呈现出一种刚柔互补状态。其中,维护君权至上的刚性原则是王权主义的主体,这些原则是坚定不移,不可动摇的……王权主义的原则是永恒的。调节王权理论本质上是对王权绝对性的理论补充,其立论的前提无一不是对君权的肯定……调节并不触犯君主政治制度本身,调节的对象是那些倒行逆施、背离原则、有损于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昏君暗主。王权调节理论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只能是使君主政治体制更加巩固。[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集》第3卷,第34页]
这的确是一个重大的学术发现,它不仅提醒我们认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复杂性,也给予某些紧紧抓住古代思想的某一单个命题大做文章的偏执者以当头棒喝!近代以来,甚至在当代,也不乏有传统文化的卫道士抓住古代思想中的某些略带积极性的命题肆意演绎,单向推理,似乎一下子就在传统思想中挖掘出了一个可以挽救当代中国的救世法宝,而他们却不知道握在手中的那些所谓积极性命题,也都仅仅是传统思想刚柔结构中的配角和辅料,其实质也仅仅是为着维护君权的目的性存在,它们内在地组合在传统政治思想的结构之中,而且也毫无保留地隶属于已经过去了的历史时代!
1980年代之后,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刘泽华把原来的“混沌性”、“主辅组合命题”、“刚柔二元结构”等提法,统一为一个“阴阳组合结构”概念,并对之属性和内涵又做了更为清晰的界定。2006年,他对“阴阳组合结构”新的表述如下:
我们的先哲几乎都不从一个理论元点来推导自己的理论,而是在“阴阳组合结构”中进行思维和阐明道理。这里不妨先开列一些具体的阴阳组合命题,诸如:天人合一与天王合一;圣人与圣王;道高于君与君道同体;天下为公与王有天下;尊君与罪君;正统与革命;民本与君本;人为贵与贵贱有序;等级与均平;纳谏(听众)与独断……在上述组合关系中有对立统一的因素,但与对立统一又有原则的不同,对立统一包含着对立面的转化,但阴阳之间不能转化,特别是在政治与政治观念领域,居于阳位的君、父、夫与居于阴位的臣、子、妇,其间相对而不能转化,否则便是错位。因此阴阳组合结构只是对立统一的一种形式和状态,两者不是等同的。我上边罗列的各个命题,都是阴阳组合关系,主辅不能错位。[刘泽华:《传统政治思维的阴阳组合结构》,《南开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
仔细想来,“阴阳组合结构”说实际上是王权主义理论在思想史研究中的自然演化,它内在地包含在王权主义的理论体系之中。“阴阳组合结构”中的辅命题,是对主命题的矫正和缓冲,是为着修复主命题的脆性而提出的,而其本质属性,是属于主命题的附属物,主辅命题共同构成王权主义的意识形态体系。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必须有这样的眼光,才不至于被某些单一命题的表面意义所迷惑,而失去对其思想本质的考察。
刘泽华所提出的“阴阳组合结构”说,既突出了王权主义的思想主题,又凸显了中国古代思想复杂而圆润的中庸特点,对于认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复杂现象,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解释工具,一种逻辑清晰的方法论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最近一些年来,现代新儒家以及有些国学热的倡导者,每每抓住传统思想文化中的某些论题大做文章,大肆渲染中国古代思想中的民主性因素,以抵制西方民主思想的传播,如果这些学者都是真诚的话,则就是缺乏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深入了解,暗于古代阴阳组合的思想史事实,不懂得那些思想命题的辅命题属性。只要明了中国古代思想命题的阴阳组合属性,我们就不会再犯那些幼稚或偏执的错误,不会再被思想史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可以说,提出“阴阳组合结构”说,是刘泽华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的一大贡献。
3.关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整体擘画
刘泽华学术研究的重点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领域,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对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内容和范围有一个整体性的擘画,极大地拓宽了政治思想史研究领域,并奠定了其后他和弟子们学术研究的基本方向。
(1)打破政治思想史研究的传统格局,提出政治思想有超阶级的一面
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各个阶级和政治集团对社会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组织以及各阶级相互关系所形成的观点和理论体系;各种不同政治思想流派之间的斗争、演变和更替的具休历史过程;各种不同政治思想对现实社会政治发展的影响和作用等几个方面,最主要的是各个阶级对待国家政权的态度和主张,即关于国家的产生、性质和作用,以及如何维持国家政权的理论观点和政治主张。刘泽华认为,这样规定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对象显得过于狭窄,政治思想史除了研究国家和法的理论外,还有不少问题可以纳入它的范围。他提出还应该研究的主要问题有:政治哲学问题、关于社会模式的理论、治国的方略和政策、伦理道德问题、政治实施理论以及政治权术理论等。根据这些问题,他把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对象表述为:“研究历史上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学派和不同人物关于国家和社会制度、社会改造、以及通过国家机关和强力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理想、理论、方针和政策,研究这些理想、理沦、方针和政策提出的社会背景及其对实际政治的影响,研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对象和方法问题初探》,《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按:此文是刘泽华《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前言”的扩充和改写]也就是说,从他出版第一本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的著作开始,就把政治思想史研究的内容和范围,做了有别于传统研究的极大拓展。
不过,最能表现刘泽华的学识和勇气的,则是他对阶级分析方法的突破。在以往的政治思想史研究中,阶级性被看作是政治思想的基本属性,甚至是唯一属性。而刘泽华则提出,政治思想也有超阶级的社会属性。在当时的学术语境中,他不能直接否认政治思想的阶级性问题,而只能说除了有阶级性的一面,还有非阶级性或超阶级性的一面。他写道:“在阶级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部分具有最明显的阶级性质。但从政治思想的总体看,又不能全部归入阶级范畴。”“也有一些超出了一个阶级的范围。”“虽然每个人都无法游离于阶级生活之外,但在观念上,并不妨碍某些人会提出超阶级的理论和主张。”“在政治思想史的研究中,一定要坚持阶级分析,但阶级分析方法并不是要求人们简单地把每一个人和每一个思想命题都统统编排到阶级的行列中。”“即使在政治思想史范围内,也不能把每一种思想命题统统还原为阶级的命题。”[刘泽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对象和方法问题初探》,《天津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于是,从他研究中国政治思想史的早期阶段开始,就突破了阶级分析的藩篱,开始向思想史的本真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