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云志:世界化与个性主义——现代化的两个重要趋势

  深切关心中国历史命运的海内外知识分子,百余年来一直围绕着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要趋势问题进行思考和讨论。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内地历史学界曾有过一场关于近代中国历史的中心线索是什么的争论。一些人认为中心线索是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一些人则认为是如何现代化的问题。前者明显地是反映革命主义的思维。后者则显然关照到历史中更深刻更本质的东西。谁都知道,革命不是目的,它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采取的手段。但在激荡的革命斗争年代,一般人不暇思考更深层的东西。八十年代,人们才提出现代化的问题,因为激烈的革命斗争年代已经过去,改革开放已经开始。这场争论很有象征性意义。

  实际上,早自19世纪末,中国启蒙思想家和改革思想家们就已经意识到了现代化的问题。只是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改革与建设总是无法坚持进行,迫使人们投入革命的运动。而且革命一波又一波,继长增高,席卷一切。遂使人们观念上起了变化,以为革命是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不二法门,革命就是一切。取得政权的政党,未尝不曾顾到建设与现代化的问题。但由于革命主义几乎已上升为一种世界观,一种意识形态。用革命主义的思维对待建设问题,对待现代化的问题,则现代化无法走上健全的轨道。

  现代化本身的界定是一个长期有争论的问题。我倾向于不把现代化看成是某种固定的可以具体加以描述的标准,而最好把它如实地描述为一种发展的趋向。现代化主要是两个相互紧密联系的发展过程,发展趋向。从外部关系上说,它是个世界化的过程,从内部关系上说,它是个个性化(即个人价值——自主权利及其创造精神——逐步充分实现)的过程。我以为,对于后发展国家,这两个趋向尤为明显。如此观察,可以比较更深刻地,更准确地把握现代化的实质。

  世界化与个性主义,都是极大的题目,本文略从宏观文化的角度,力求揭示近一百多年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以及人们对这种大趋势的认识的曲折历程。此前,尚无人这样明确地提出这个问题并加以阐释,笔者甚望就此引起讨论和批评。

  一

  世界化的过程是伴随着近代世界市场的形成和逐步拓展而发生的。被卷入世界市场的各个国家之间,由物资交流而人员往来,进而发生文化的交流。对于一个具体的国家而言,世界化首先是对外开放,只有开放了,才会有逐渐发展的相互交流(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其次,在交流的过程中,对外来的东西有所吸收,固有的东西则有些向外流传。第三,外来的东西与固有的东西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碰撞,多次碰撞之后,有些可以互相化合,有些因碰撞而互相砥砺、磨洗,从而各自更加显出其固有的光彩。第四,化合了的或固有光彩更加显现的东西,就会构成新的世界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国的开放起初是被迫的。因此,中国人对世界化趋向的自觉意识颇经历一番曲折,发育迟缓。从鸦片战争后被迫开口通商,数十年下来,人们仍然没有意识到这种世界化的趋势和自觉地去适应它。绝大多数人仍为朝贡体制的天下观所束缚,仍不肯以普通国家间的关系来处理对外事务。为了外国使臣晋见中国皇帝的礼节问题长期争持不下,绝大多数中国官吏都坚持须跪拜始能晋见。对于外派使臣,他们更以为是将朝廷重臣放逐蛮邦,有类于人质。李善兰在其与艾约瑟合译的《重学》一书出版序言中,竟然说:“异日人人习算,制器日精,以威海外各国,令震慑,奉朝贡,则是书之刻,其功岂浅鲜哉?”[1]可见一般士大夫的观念,仍未摆脱古代朝贡体制下的思想框架。

  在官吏阶层,除了后来出使外洋的郭嵩焘、薛福成等较具世界眼光之外,在国内重臣之中,大约李鸿章算是较早产生世界意识的人。他对于创办同文舘,建江南制造局,派幼童留学,或为倡首,或为赞助,皆有大力。他在同治朝最后两年已主张不必坚拒外使晋见,“礼与时为变通”,[2]可以不必拘执跪拜之礼。他意识到当时所处时势“实为数千年未有之变局”。[3]此话成了后来人所经常引用的一句名言。更可贵的是,他认识到,泰西各国富强,“皆从各国交好而来。一国的见识无多,聪明有限,须集各国的才力聪明,而后精日益精,强日益强。国与人同,譬如一人的学向,必要出外游历,与人交际,择其善者,改其不善者,然后学问益进,智识愈开。国家亦然。或者格物的新理,制造的新式,其始本一国独得之秘,自彼此往来,于是他国皆能通晓效法。此皆各国交际的益处。”[4]这是对世界化的一种积极的姿态。

  中国人对世界化发生自觉意识,第一个重要时期是戊戌前后到辛亥前后的十几年中。

  维新运动的领袖康有为正是看到了世界化的大趋势,所以极力主张变法以应世局而图存求强。他早就明白今之列强,非古之夷狄。他在《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中说“今者四海棣通,列强互竞,欧美之新政、新法、新学、新器,日出曹奏。欧人乃挟其汽船、铁路以贯通大地,囊括宙合,触之者靡,逆之者碎。采而用之,则与化同,乃能保全。”[5]他的学生梁启超则认识到:“今日地球缩小,我中国与天下万邦为比邻,数千年之统一,俄变为并立矣。”[6]当时由维新派主办的《湘报》上,相继有两篇文章激烈鼓吹中国应一切效法发达的西方各国,追步世界进步潮流。易鼐著文称:“若毅然自立于五洲之间,使敦槃之会,以平等待我,则必改正朔,易服色,一切制度悉从泰西。”[7]另一位激进的维新志士樊锥则认为,中国应该“一切繁礼细故,……一革从前,搜索无剩,唯泰西者是效”。[8]这听起来极像是后来被人们称为“全盘西化论”的思想。其实质,我以为就是对世界化大趋势一种急激的反应。

  戊戌维新运动,志在改变君主专制制度,朝向君主立宪的目标做一些开路的工作。维新志士力图证明旧的君主专制制度及维系这一制度的一切旧章、旧法、旧观念,都无法原封不动地继续存在下去。中国要生存,要立于平等竞争的新世界,就必须变革。尽管西太后发动政变,杀戮维新志士,废弃已经宣示的变革,引起一次大反动。但变革的闸门一开,就再也无法完全堵住这一股世界化的潮流。此后十几年间,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到这一潮流。革命运动,立宪运动,都是这一潮流的集中表现。孙中山认识到“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9]这是他流亡国外,体察外国政治制度的运作,并读许多西书后得出的结论。梁启超流亡日本后著文数百万言,其中相当多数都是论述中国处列强竞争之世,如何新我国民,开我民智,新我民德,强我民力,以适应世界潮流,成宪政之国家,求并立于各国之林。至民国肇建,他发表《中国立国大方针》一文,第一标题就叫做“世界的国家”。“世界的国家”一词,很可能是梁启超最早提出的。其文大旨谓:“今代时势之迁进,月异而岁不同,稍一凝滞,动则陵夷。故有国有家者,恒竞竞焉内策而外应若恐不及。然则今日世界作何趋势,我国在世界现居何等位置,将来所以顺应之以谋决胜于外竞者,其道何由?此我国民所当常目在之而无敢荒豫者也。”[10]有趣的是,当时荷兰阿姆斯特丹一家报纸登出一幅时事画,画有一室,室中有代表美国及世界共和国家的人物五个,另有一个从门口刚进来的着中式服装的小男孩,代表新中国,表示世界共和国家欢迎这个新生的共和国。[11]此画很有一点象征意义。显示中国开始被世界正式接纳,成为梁启超所说的“世界的国家”。

  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中国的世界化进程和中国人的世界化意识都达到了新的高度。

  从清末到民国,中国从各个方面努力借鉴和效法西方。从尝试君主立宪到建立共和国,这是政治方面趋向世界化。办新式工业,办近代交通、邮政,这是经济方面世界化的成绩。废科举,兴学堂,逐步发展出近代教育体系;办报纸,译西书等等,这是在教育文化方面推进世界化的表现。与此同时,中国陆续加入许多国际组织,或颁行一些国际通用的规制等等,也正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示。到五四前后,留学欧美的学子络绎回国,对各项新事业的发达,对中外之间更广泛的沟通,对新思想、新观念的传播,无疑增加了新的动力。

  讲到这一时期,不能不提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中国的影响。

  本来,战场在欧洲,表面看来,与中国无大关系。但战争牵及了当时大多数主要西方国家,这些国家又都在中国有势力范围和种种特别权利,战争的结果将会导致他们在华势力范围和特别权利的某种变化。当时美国特别鼓动中国参战。中国一部分政治家觉得这是中国主动参与世界事务,争得适当国际地位的一个机会。以梁启超为代表的一些人为此积极鼓吹,热心奔走,终于推动当时的北京政府于1917年决定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

  这场战争对中国的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由于协约国战胜,中国得以作为战胜国的一员参加巴黎和会。虽在会上备受西方大国欺压,但毕竟第一次在国际场合主动争取权利,发出一个主权国家的声音。中国代表团拒签损害中国主权的和约,从此开始了争取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斗争。从前,中国一直是被强迫,被强制接受列强种种损害我主权的条件,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此次战后,以巴黎和会拒签和约为契机,中国开始逐渐有一些主动争取权利的自觉。有此自觉,才谈得上以平等的独立的主权国家的身份参与世界化进程。

  第二,由于战争耗去了许多西方大国的主要精力,中国民族工业第一次获得较好发舒的机会,各方面都有很大进步,获得经济世界化的重要新起点。

  第三,由于日本利用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的机会,不但窃夺原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和权益,而且进一步提出二十一条要求。从此,日本成了中国的最大威胁。觉悟了的中国人,一改清末以来学习日本的热心,继而直接向西方国家学习和借鉴。留学欧美的学生逐渐取代了从前留日学生在各个方面引领现代化潮流的地位。从而中国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世界化进程更具有了新的面貌。

  第四,由于战后巴黎和会上列强不以平等待我,曲从日本的要求,剥夺我山东的自主权利,从而引发五四学生爱国运动。这次运动唤起了农、工、商各阶层的觉醒,使原已发生的新文化运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把中国思想文化进一步推上世界化的轨道。

  讲到新文化运动,不能不首先提到陈独秀。他是引发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先驱。1915年他创刊《青年》杂志,第一篇文章《敬告青年》,通篇都洋溢着世界化的精神。而其宣示杂志六大宗旨之第四项,则专门阐发“世界的而非锁国”的重大意义。他说,当今世界“海陆交通,朝夕千里。古之所谓绝国,今视之若在户庭。举凡一国之经济政治状态有所变更,其影响率被于世界,不啻牵一发而动全身也。”故“居今日而言锁国闭关之策,匪独力所不能,亦且势所不利。万邦并立,动辄相关。……各国之制度文物,形式虽不必尽同,但不思驱其国于危亡者,其遵循共同原则之精神,渐趋一致。潮流所及,莫之能违。于此而执特别历史国情之说,以冀抗此潮流,是犹锁国之精神,而无世界之知识。国民而无世界知识,其国将何以图存于世界之中?”[12]

  另一位新文化运动的领袖胡适,他在1917年春写成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的《导论》中就以世界化的眼光提出:“我们应怎样才能以最有效的方式吸收现代文化,使它能同我们的固有文化相一致、协调和继续发展?”[13]其实,胡适在美留学期间,因广泛结交各国学生,积极参与学生活动,尤其是“世界学生会”的活动,并担任干事及会长职务。通过这些,已为他培植起深厚的“世界主义”的观念。所以,中国应当走世界化的道路,在胡适看来,简直是不成问题的问题。

  梁启超在大战结束后游历欧洲一年多,在其《欧游心影录》中,他再次强调“世界主义的国家”。他认为大战之后,国际联盟的出现,“国家与国家相互之间从此加一层密度了,我们是要在这现状之下,建设一种‘世界主义的国家’”。他还特别指出,爱国是应当的,但不要局限于偏狭的旧思想之中。“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世界。我们是要托庇在这个国家底下,将国内各个人的天赋能力尽量发挥,向世界人类全体文明大大的有所贡献。将来各国的趋势都是如此。”[14]

  的确,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化的趋势是更加明显了。新文化运动的一个重要趋向就是世界化。当时批判以专制主义为核心的旧传统,建设新文化,人们心目中的一个标准就是世界化,就是代表人类文化发展趋势的先进世界文化。这只要检验一下当时整理国故的文献,再看看他们筹画和实施《世界丛书》的计划,就可明白这一点。

  五四运动以后,尽管继续发生过许多曲折、反复,以及相应的展开多次论争,但这个世界化的文化大趋势是不曾改变的。在东西文化的争论、本位文化与全盘西化的争论之后,胡适提出“充分世界化”的主张,是这个不可改变的大趋势的反映。但我以为,“充分”两个字尽可去掉,因为它仍含有主观设定的意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本可出现一次世界化的新的大好机遇。但由于大规模的内战吸聚了民族的大部分精力。当内战结束后,世界形成两大阵营,冷战开始,中国除了与苏联、东欧及亚洲少数国家有所交往之外,对广大世界几乎是处于封闭状态。晚清以来的世界化潮流告一段落。

  二

  如果说,近代中国曾经被迫,被强制地推到世界化的潮流中,随后较快地引发了自觉世界化的意识。那么,个性主义在近代中国的历史上,却要经历更加艰难曲折得多的过程。这里说的个性主义,本质上与西方的个人主义是同一的东西,只不过由于两千多年来,中国人久处专制主义桎梏之下,对个人主义一直存有根深蒂固的恐惧和敌视。所以,还在新文化运动期中,那个中国近代史上最提倡个性解放的年代,人们也还尽量避免直用“个人主义”这个词,而经常说的是“个性”。如果要说“个人主义”,也要加上形容词,称为“健全的个人主义”。

  在中国古代,本来有过张扬个性主义的思想学说。由于专制主义将孔孟思想定于一尊。于是个性主义就一直处于被压抑,被排斥,被摧残的地位,没有伸张的机会。所以,到了近代,当客观上需要唤起个性主义的时候,人们却以介绍西方个人主义的方式使它复活起来。

  最早介绍西方个人主义的是严复。他在《论世变之亟》一文中说,中国与西国最根本的不同点,在“自由与不自由异耳”。他加以阐释说:“夫自由一言,直中国历古圣贤之所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国国各得自由。第务令毋相侵损而已。……中国理道与西法自由最相似者,曰恕,曰絜矩。然谓之相似则可,谓之真同则大不可也。何则?中国恕与絜矩,专以待人及物而言;而西人自由,则于及物之中而实寓所以存我者也。”[15]严复对个人主义的介绍还是相当准确的。第一,个人主义与自由不可分,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第二,个人主义即是于“待人及物之中”,要“存我”,不能把我,把个人消融在待人与及物之中。严复此文发表于1895年。第二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一文,其中说:“西方之言曰:人人有自主之权。何谓自主之权?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公莫大焉?”[16]在《国民十大元气论》一文中他又指出,“人而不能独立,时曰奴隶”。[17]都是对个性主义略有领悟的表示。谭嗣同在其《仁学》中,从伦理学的角度申说道:“五伦之中于人生最无弊而有益,无纤毫之苦,有淡水之乐,其惟朋友乎!所以者何?一曰平等,二曰自由,三曰节宣惟意。总括其义,曰不失自主之权而已矣。”[18]

  戊戌以后到民国肇建这段时期里,革命运动与改革风潮互为激荡,人们主要的注意力都放在政治方面。言自由则旨在倡民族自由以求独立;倡政治自由以去专制;于深层意义上的个性自由则注意甚少。梁启超是这时期启蒙思想家之姣姣者。他说:“吾以为不患中国不为独立之国,特患中国今无独立之民。故今日欲言独立,当先言个人之独立,乃能言全体之独立。”[19]其《新民说》倡言自由,自治,自尊,权利思想等等,其义都在尊重个人的价值、地位亦即所以尊个性。

  在近代中国,五四新文化运动堪称是个性主义的黄金时期。新文化运动的起因很大程度上就是人们觉悟到,清末以来,人们全力争取立宪,争取民主共和制度,结果,尽管共和国建立起来了,但民主制度并没有落实。其原因就在于个人不能独立,长期专制统治下造成的奴隶主义思想未曾扫除。所以陈独秀说:“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20]若自觉居于主人主动的地位,必须扫除奴隶思想,树立自主人格。“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21]陈氏把个人独立,自由自主视为“吾人最后之觉悟”。李大钊指出,中国传统“不专重个性之权威与势力”;“视个人仅为较大单位中不完全之部分,部分之存在价值尽为单位所吞没”。[22]个性被吞没,必然压抑人们的创造精神,人们的创造精神长期受压抑,则社会、国家、民族的进步必然迟滞。傅斯年在《新潮》发表文章说:“‘善’是从‘个性’发出来的。没有‘个性’就没有了‘善’”。又说:“必然‘个性’发展,‘善’才能随着发展。要是根本不许‘个性’发展,‘善’也成了僵死的,不情的了。僵死的,不情的,永远不会是‘善’。所以摧残‘个性’,直不啻把这‘善’一件东西根本推翻。”[23]高一涵非常明确地指出:“吾国数千年文明仃滞之原因即在此小己主义不发达之一点。”[24]那么,要谋求国家社会之进步、发达,最基本的就是要“养成健全之个人”,“非尊重个人之价值不为功”。[25]

  我们应当记得,在清末,人们也曾宣传过个人自由之类的思想。但那时,往往只把个人自由作为救国、强国的一种手段。如梁启超强调“团体不保其自由,……则个人之自由更何有也?”故他又说:“自由云者,团体之自由,非个人之自由也。”[26]严复说得更干脆:“今之所急者,非自由也,而在人人减损其自由而以利国善群为职志。”[27]由此可见,五四时代启蒙思想家们提倡个性主义、个人自由,与他们的先驱们已有很大不同,而与其西方的先驱们更加接近。胡适甚至针锋相对地对青年们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28]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思想领袖们对个性主义或个人主义重新作了诠释。其中以胡适的诠释最具代表性,亦最富影响力。他在1918年《新青年》4卷6号上发表《易卜生主义》一文,通篇盛赞个性主义,因而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他在这篇文章中给个性主义提出一个极明白易懂的界说。他说:“发展个人的个性须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从前在清末,严复、梁启超宣传自由思想时,也曾说过:自由,须是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他人之自由为界。意思当然是对的。但,较之胡适的说法,终嫌简括而不够通俗明晰。胡适所提第一点,指出个性主义最基本的是要有自由意志。这是非常明确的。第二点极重要,也可说是胡适的一个新贡献。个人须对自己的思想言行担干系,负责任。这既包含了积极方面的意义,也包含了消极方面的意义,积极的意义是,个性主义的个人是独立的,自主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它与奴隶最大的不同,就是奴隶不能自主,因而不须自负责任。消极的意义是,个性主义的个人,其思想言行须接受社会的裁判,裁判的结果都须个人去承担。这个界说,根本上廓清了数千年来专制主义者所加给个性主义的种种莫须有的罪名,什么“自私自利”、“为所欲为”、“人欲横流”等等,均与个性主义毫无关系。这个界说也使不够成熟的青年人,对个性主义有正确的了解,有一种戒慎的态度,增强社会责任感。应当说,对个性主义给出一个通俗易懂,意义明晰的界说,对于个性主义的提倡和争取广泛的理解与支持是有积极意义的,在专制主义盛行两千多年的中国,尤其如此。

  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们提倡个性主义的另一个新贡献,是他们十分注重个性主义或个人主义与民主政治的关系。陈独秀所说:“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已经凸现了这一层意义。当时的思想家们就这一主题发表了许多富有启发意义的见解。政治学家高一涵在论述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时指出:“盖先有小己,后有国家;非先有国家,后有小己。”因此,事实是“为利小己而创造国家”,而不是“为利国家而创造小己”。“社会国家之价值,即合此小己之价值为要素所积而成。”[29]陈独秀也非常明确的说:“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名与个人主义相冲突,实以巩固个人利益为本因也。”[30]蒋梦麟说到意思完全相同的意见,他说:“国家与社会者,所以保障个人之平等自由者也。”[31]既如此,则所谓民主政治,就是可以保障个人自由的一种政治制度。不承认个人自由,不承认个性主义或个人主义之合理性,不承认个人权力乃国家权力之本原,就谈不上民主政治。这也就是历来以国家社会的名义压制个性的发展,抹杀个人权力的专制主义者之所以畏惧和敌视个性主义的原因所在。

  前面曾谈到梁启超在清末宣传自由主义时,往往要强调先争国家的自由。五四后他的认识也有所变化。在《欧游心影录》一书中,他直捷了当地说:“国民树立的根本义在发展个性”。他把这叫做“尽性主义”,他解释这所谓“尽性主义”,“是要把个人的天赋良能发挥到十分圆满。就私人而论,必须如此才不至成为天地间一赘疣。……就社会国家论,必须如此,然后人人各用其所长,自动的创造进化,合起来便成强固的国家,进步的社会。”[32]他并且说:“这便是个人自主的第一义,也是国家生存的第一义。”[33]

  五四时代,除了民主科学即所谓德、赛两先生外,大概最令青年人动心的就要算是“个性解放”的口号了。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一代知识青年中确实有相当大的多数,多少领悟了个性主义,挺身摆脱宗法家庭的拘执,自择学校去读书,自择伴侣建立新生活,自抉信仰走上社会,或为一种政治理想而投身革命,或为一种事业理想而选定一种职业去奋斗。五四后的中国,确有了一些新的气象。但若战胜两千年专制主义的森严壁垒,使个性主义获得全社会的认同,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过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五四以后,中国人对个人权利的关注要明显地强于历史上的任何时代,个性主义的存在空间,也较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为佳。后来在抗战时期,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宪政运动兴起时,人们即比较专注于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这是很值得注意的。[34]及至抗战胜利前夕,中共领袖毛泽东在其《论联合政府》一文里,也难能可贵地提到“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35]

  可以看出,自清末以来,个性主义及个人自由,已是中国思想家关注的历史主题。在五四时期,个性主义的倡导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后来,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虽未成为绝大多数人认同的主张,但毕竟已不能完全抹杀。

  三

  经过空前规模的内战,共产党胜利地夺取全国政权。新中国向苏联“一边倒”,在世界两个阵营对垒的格局下,中国除了跟苏联、东欧及亚洲几个社会主义国家有交往之外,对广大的西方世界几乎处于隔绝状态。从此,世界化的话题,再无人提起。而且,五十年代曾有一度严厉批判“世界主义”观念。至于个性主义,则更是思想禁区。毛泽东在评白皮书的文章里批评“民主个人主义”。自此,人们将个人主义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紧紧地扣在一起,个人主义、个性主义都成了完全负面的东西。1957年,扫荡了大批“右派分子”之后,普遍宣传“个人主义”是“万恶之源”。这同傅斯年在五四时期宣称,抹杀个性主义的宗法制度是“万恶之源”,真是天悬地隔。在此后一个时期里,曾广泛流行所谓“驯服工具论”的说法,以与个性主义针锋相对。很明显,一个人的个性若完全被抽空,岂不就只是一个工具了嘛!

  世界化与个性主义,完全被屏除于人们的视野之外了。

  与此相应地,这以后二十多年,中国历史学家(内地范围)笔下的中国近代史,也完全见不到世界化与个性主义。就是说,我们前面两节中所引述的思想家的言论主张及历史实践的发展趋势,在历史学家们的著作中都消失不见了。对此有兴趣的人们不妨去检查一下,从1950年到1978年,中国内地出版之近代史著作,看看是否曾有哪一本书,曾正面叙述过有关世界化和个性主义的问题。

  出现这种情况最基本的原因是“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革命战争吸引了人们最大的,几乎是全部的注意力。自然,意识形态方面的需要,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1978年,开放改革的方针确定之后,这种情况才渐渐有了改变。

  开放即是对世界开放,中国置身世界之中,世界容纳中国,中国容纳世界。应当说,这个趋向的萌动,可以追溯到七十年代初期,以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地位与权利,和中美关系解冻为标志。中国开始表现出了解世界的兴趣;世界许多大国也同样表现出了解中国的兴趣。1972年开始,学习英语的热潮在中国大陆陡然兴起,外国(主要是美、日)工业技术方面的信息,乃至外国(主要是美、日)电影都陆续进入中国。虽然多半是以“内部”的形式与公众见面,但传播的层面是相当广泛的。

  最近出版的《毛泽东传》的作者说到:1971年的林彪事件,“它在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36]这个判断是对的。应该说,林彪事件之后,中共的主要课题是收束“文革”。只是由于“四人帮”的一再捣乱,才一直拖到1976年毛泽东逝世之后。

  开放改革的路线一经确定,中国现代化就加速运行起来。自然,人们首先关心和奋力去做的是经济方面的事情。但关闭的闸门一旦打开,大潮倾下,所带来的变化是十分巨大的。

  中国一向以地广人众号称大国。但它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地位却微乎其微。到了2002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达6000亿美元,占世界第五位。据估计,2003年进出口总额将突破8000亿美元,跃居世界第四位。在这个数字的背后更有许多人们切身感受到的事实。一位美国朋友描述说,如今,在美国,一个普通家庭,从早晨起床叫醒的闹钟,到晚上洗浴就寝,一应生活用具,几乎全都离不开“中国制造”。而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是辟居山村,那怕走进一个小城镇,也可看到满街充斥着洋货广告。一般青少年,对洋货,包括衣着、用具、食品等等更格外喜欢。从耐克运动鞋、运动服到麦当劳、肯德基,皆投其所好。如果说过去外国人眼中的中国人,都是一样的毛式服装,一片蓝色或灰色。不用看面貌,只从服装就一眼可以看出是中国人。那么,今天,如果不看面貌而只看其着装,则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人,他们与外国人已经很少差别了。二十多年前,在中国城市的街道上,一个高鼻子白皮肤的外国人走过来,立即会围上一群人“好奇地参观”。这种现象已经完全绝迹了。

  中国从清末开始派游学,到1949年,出国留学人员总共不过十余万人。但到2002年,当年中国出国留学的就有12万人。从1978年到2002年,出国留学的累计达38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外国来中国留学的人数也迅猛增加,2002年这一年就有8·6万人。

  至于每年因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而互相来往的中外人员就更以百万计了,这还不包括私人进出旅游的人数。

  由于现代信息产业发达,传媒事业大发展,世界各地的大事件,中国人随时可以了解到;同样地,中国所发生的大事件,外国人也可以随时了解到。

  总之,历史上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中国人深切感受到自己是生活在世界之中。世界各国人也同样深切感受到中国的存在,而且就存在他们的身边。

  现在,中国除了在联合国中发挥重要作用外,还通过参加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学术与艺术的国际组织和机构,与各国同行合作。中国参加多种国际公约,履行责任与义务,其中单是有关人权方面的公约就有二十个之多。中国作为国际大家庭的一员越来越为各国所熟识,而中国也越来越自觉意识到自己对世界的责任。一句话,中国更加世界化了。

  开放推进世界化。改革,就其最深刻的本质而言则是解放人,就是谋个性发展的个性主义的张扬。

  与二十五年来的世界化大趋势的发展相比,个性主义的发展相对明显滞后。但与二十五年前相比,毕竟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个重要的变化是相当多的个人,可以自主择业,即有了职业的自由。从前,青年人从学校出来,一概听从组织分配。组织分配到哪里,就只能到哪里去工作。除非根据“组织的需要”,偶有重新调配之外,一个人的一生,就要在组织一次性安排的岗位上直干到退休为止。现在的青年人,有相当的学历,再加上适当的训练,可以有相当宽的自由择业的机会。一个30岁上下的青年,往往经历过3—5次重新择业。这种情况对于发展个人,保障一定程度的个人自由无疑是有益的。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私人空间的扩展。从前,一个人的时间精力差不多全部分配在工作岗位和家庭事务之中,几乎没有什么个人活动空间。现在,由于生活条件改善和社会服务业的大发展,一个人在工作之余,可以参加多种活动,或者从事社会活动,或者从事业余爱好,(如体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交济。个人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个人的兴趣,爱好得到发展的机会。这是二十五年前的中国人所无法想象的。

  再有一个变化是个人得到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这是至关重要的。择业自由,生活空间的活动自由,都是个人意志自由的表现。而思想言论的自由则是近代社会个人的一项最基本的自由权力。从前,一个人的生活只有两部分:一部分由组织安排,一部分根据家庭需要来安排。几乎没有多少个人独立思考的机会。何况,媒体不发达,自然也没有多少个人发表言论的机会。现在不同了。媒体事业有很大的发展,除党报党刊以外,小报、杂志多如牛毛,个人有很多机会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也有时间进行独立思考。只要有足够的训练,在一定范围内,就一些事物、现象发表意见是有相当的机会的。

  还有一个必须提到的变化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十几年前,“知识产权”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还是个完全陌生的词汇,如今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并已加入国际保障知识产权的公约。虽然法律尚有不够完善之处,在执行上还有种种不够落实的情况,但毕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过渡。知识产权的确定,对于鼓励个人创造精神和保障个人权力是一项重大的进步。

  最近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要求增入“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这显然是有利于保护个人独立地位的。尽管在文字上,解释上和实行上,可能发生某种局限,但这毕竟是1949年以来在修宪方面的重大进步。

  自主择业,私人空间扩展,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37]写入宪法,所有这些,都是新时期有助于个人独立,个性主义发展的重要条件。

  人们对个性主义的重新觉醒,可以1979年纪念五四运动60周年为起点来考察。那一年举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纪念五四运动的学术研讨会,会上有几篇论文都提到了五四时期提倡个性主义、个人主义的问题。有人指出“个人主义是他们(指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引者)的新信仰、新思想的核心”。[38]有的论文对于陈独秀,特别是胡适倡导个性主义给予肯定的评价。指出,在中国,“个人的解放或者说个性的解放,乃是十分迫切的问题”,[39]甚至论证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否定个性”,“社会全体成员普遍的个性发展,乃是共产主义的理想目标之一。”[40]这显然是当时所能做到的论证个性主义合法性的最恰当的说法。

  十年后,再次举行纪念五四运动的学术研讨会时,关于个性主义的讨论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人们充分肯定对压抑个性发展的专制主义传统进行批判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为新时期个性主义的发展开辟道路。有学者写出专书,系统严厉地批判传统的礼制秩序桎梏个性伸展,呼唤个人价值的确立。[41]有学者指出,个性主义并非完全是泊来品,中国古代本有倡导个性主义的学说。后来在专制主义的压制和摧残之下,仅一线相承,不绝如缕。个性主义是有本土理据和本土资源的。[42]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没有个性主义的伸展,没有个人权力意识的养成,民主制度是不可能落实的。“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所做的文化反思中,人们重新发现了‘个人’的价值,想到了个人基本权利的问题,想到了民主制度的建设问题。”[43]“个人的发现就是指个人自主自立,而自主自立必须以个人基本权利为前提。民主制度就是建立在个人自主自立的社会基础之上,就是建立在个人基本权利的基础之上。”[44]

  把个性主义、个人独立自主的问题与民主制度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这本是五四时期先觉者的共识。但在中国,一直未被广大的人群所认同。但我相信,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这一点,也正如世界化的大趋势一样,必将为更多的中国人所认识。

  我在1993年8月所写的一篇文章里指出:“新文化第一是具有现代性。现代性最中心的特点是充分承认个人的价值,鼓励个人的创造性,同时也要求个人负起对社会的责任。第二是它的世界性。新文化不是封闭的,不是狭隘民族主义的,它应该是可与世界各民族的文化相互融通的,应该吸收一切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同时又向人类贡献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我认为中国的新文化应该继续朝着这两个目标前进。”[45]

  世界化与个性主义,是现代化深层的两个紧密相连的历史趋势。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或什么理由,过去和现在都有人对此并不认同。但我相信,历史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颇类于自然史的过程,它不依赖某些人们的意识,顽强地为自己开辟道路。

  [1]转引自王扬忠:《傅兰雅与近代中国的启蒙》,第8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2]李鸿章:《奏复洋人恳请觐见应予开导并酌定礼节一案大概情形》(同治十二年四月五日)载《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90卷第5页。

  [3]李鸿章:《奏陈方今天下大势及分条复陈练兵造船筹饷各事》(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四日)载同上,第99卷第13页。

  [4]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第6卷,第13页。

  [5]汤志钧编《康有为政论集》上第222页,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

  [6]梁启超:《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第67页。

  [7] 《中国宜以弱为强说》,《湘报》第22号。

  [8] 《开诚篇》(三),《湘报》第24号。

  [9]见《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72页。

  [10]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廿八》,第40页。

  [11]见《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所收“时事画四十五幅”之第31幅,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

  [12]见《青年》1卷1号,又载《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76页,三联书店1984年出版。

  [13]胡适:《先秦名学史》第8页,学林出版社,1983年出版。

  [14]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三》第21页。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本。

  [15]见天津《直报》1895年2月4—5日(光绪廿一年正月初十、十一日)又载《严复集》第一册第2—3页,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

  [16]引自《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99页。

  [17] 《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第62页。

  [18]见《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98年第3次印刷本第349—350页。

  [19]梁启超:《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五》第44页。

  [20] 《吾人最后之觉悟》,《青年》1卷6号,又载《陈独秀文章选编》(上)第107页,三联书店,1984年出版。

  [21] 《敬告青年》,《青年》1卷1号,载同上书,第74页。

  [22]李大钊:《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原载《言治》季刊第3册,引自《李大钊文集》第2册第205页。

  [23]傅斯年:《万恶之源》,原载《新潮》1卷1期,见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1册第104—105页,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

  [24]高一涵:《国家非人生之归宿论》,《青年》1卷4号。

  [25]蒋梦麟:《个性主义与个人主义》,《教育杂志》第11卷2期,载《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第45页,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出版。

  [26]梁启超:《新民说·论自由》,《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第46页。

  [27]严复:《民约平议》,《严复集》第2册第337页,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

  [28]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文存》四集卷五,《胡适全集》第4册第663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

  [29]高一涵:《共和国家与青年之自觉》,《青年》1卷2号。

  [30]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青年》1卷4号。

  [31]蒋梦麟:《个性主义与人个主义》,《教育杂志》第11卷第2期。

  [32]《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二十三》第24页。

  [33]同上,第25页。

  [34]参见耿云志等著《西方民主在近代中国》第13章,第2节,该书第570—578页,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出版。

  [35]毛泽东《论联合政府》,《毛泽东选集》第3卷(横排本),第1007页。

  [3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下册第160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出版。

  [37]《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光明日报》2003年12月23日第1版。

  [38]胡绳:《论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民主和科学》,《纪念五四运动60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选》(一),第30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

  [39]耿云志:《胡适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同上书,第二册,第319、320页。

  [40]耿云志:《胡适与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同上书,第二册,第319、320页。

  [41]参见刘再复:《传统与中国人》第三章《礼制秩序与主奴根性》,三联书店1988年出版。

  [42]见耿云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再认识》,《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

  [43]见耿云志:《个人的发现与民主的建设》,《科技日报》1989年4月27日。

  [44]见耿云志:《个人的发现与民主的建设》,《科技日报》1989年4月27日。

  [45]耿云志:《中国新文化的源流及其趋向》,《历史研究》1994年第2期。

  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

耿云志
耿云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学部委员

文章: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