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鹏:60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有关理论与方法问题的讨论

  序言

  1999年初,《近代史研究》杂志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拟编辑出版“50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专辑,我应约就50年来中国近代史的理论和方法问题撰写文章。所撰写文章已经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5期刊出,并且收入曾业英主编《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在2000年出版。光阴荏苒,十年一瞬即逝,中华人民共和国60周年大庆到来。本想在前文基础上稍加扩充,写成60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问题的文章。犹豫至再,乃决定撇开原有文章,重新结构,增加前文未及写出的内容,爰成此文,以求教于读者。本文与前文是姊妹篇,互为补充,请读者不吝指正。

  关于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

  关于中国近代史与中国现代史的分期,是确定中国近代史学科对象的重要问题。换句话说,究竟是以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还是以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数十年来,一直是争论不休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作为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定义不能说是完整的、准确的。

  1949年以前的学者,对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是否区分、如何区分,并不十分在意。这也许跟那个年代里,近代中国的历史还在进行中,不无关系。如1933年在上海出版的李鼎声著《中国近代史》和同一作者1940年在香港出版的《中国现代史初编》,两者所处理的时间界限并不严格。又如曹伯韩1939年出版《中国现代史常识》,1946年改题为《中国近代史十讲》,1947年再改题为《中国现代史读本》,检视三书,内容大同小异,显示作者对书名的改动并无定见。换句话说,1949年前,中国近代史作为一个有独立研究对象的完整学科,还在形成过程中。唯一的例外,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范文澜的著作。1947年范文澜在华北新华书店出版了《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该书第一次给出了中国近代史的完整概念。该书以1840年鸦片战争至1919年五四运动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为该书的上编;以1919年五四运动后的中国历史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为该书的下编。范著从革命史的角度立起来了中国近代史的框架,明确指明了中国近代史是由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组成。这一框架虽然是从革命史的角度定义中国近代史,但它的确是1840-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学科概念这一主张的的滥觞。

  出现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明确分界,源于胡绳1954年在《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这篇文章的发表,引起了近代史学者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这次讨论,对于中国近代史学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唯物史观,认识近代中国历史的基本线索问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次讨论的主题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在讨论中国近代历史本身的分期问题的时候,胡绳的文章非常明确地把它局限在1840-1919年之间,无形之中,这次讨论把中国近代史的时限范围,限制为1840-1919年间的历史。从这时开始,中国历史学界出现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明确分界,分界线就是1919年发生的五四运动。此后,学术界往往把自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而把1919年上溯到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换一句话说,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而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范文澜在1955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上册“九版说明”中特别指出:“《中国近代史》上册,是1945年我在延安时写的,当时原想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的历史一气写下来,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划归上编,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划归下编,本书则是上编的第一分册。现在因为近代史与现代史已有明确的分期,故将此书改称为《中国近代史》上册。”这个说明明确指出了“现在因为近代史与现代史已有明确的分期”这个事实。范著这一次改动,对以后中国近代史书的编纂影响甚大,中国近代史的时限概念几乎就定在1840-1919年。可以这样说,1999年前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书,其时限都是如此。

  在历史学界百家争鸣的氛围下,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学者对上述分期主张提出了不同见解。林敦奎、荣孟源、李新、刘大年、陈旭麓等学者提出按照社会性质来划分历史时期。因为1840-1949年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代史应该包含1840-1949年的整个时期。范文澜是这一主张的最初提出者。他在1955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上册“九版说明”中,感受到了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的时代氛围,但在1956年7月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办的中国近代史讲座上所做的报告,仍强调1840-1949年间的历史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只是习惯上把1919年前称作近代史,把1919年后称作现代史。他指出:“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一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这一历史时期里,一方面,帝国主义勾结中国封建势力,一步深入一步地把中国变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另方面,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一步提高一步地进行着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在这里,范文澜强调了习惯上,表明他并不认同这样的分期是科学的。

  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后,又一次经历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坚持1919年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界线的学者,主要以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为根据,为了突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性,坚持主张中国近代史结束于1919年。但是这种主张忽视了以社会性质作为区别历史分期问题的标志的意见,忽视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无论是旧民主主义革命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是民主革命的性质,都是反帝反封建,区别只是领导力量的不同、革命前途的不同。张海鹏指出:“把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定在1919年,显然是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割裂,不利于对对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进程、历史特点的把握和认识,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限制了对整个近代中国历史的完整了解。”

  《试论胡绳的中国近代史研究》指出:1950年代确立的中国近代史是1840-1919年的中国历史,主要是胡绳的意见。通过学术界的讨论,大部分学者接受了这一见解。但是,这样的分期法割裂了1840-1949年近代中国这个整体,因为这个110年是一个特殊的历史社会形态,“即在封建社会崩溃中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这种研究体系不利于了解和把握中国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不利于总结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规律。诚然,我们应该看到,当时把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有其历史合理性。但是,随着时代前进,这一界定的局限愈发显现。“解铃还须系铃人”。胡绳在反思中曾多次建议打通1840-1949年,作为完整的中国近代史。

  198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胡绳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胡绳在序言里一开始就说:“这本书所讲的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中的前一段,即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以前一段的历史。虽然多年来大家习惯上称这一段的历史为中国近代史,但是早已有人建议,把中国近代史规定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一百一十年的历史,而把中国民主革命的胜利,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以后,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历史称为中国现代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超过三十年的时候,按社会性质来划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看来是更加适当的。”同样的意思,胡绳在给《近代史研究》创刊100期纪念号题词的时候再次重复。李侃、陈旭麓、张海鹏等发表文章,论证了认识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分期的种种理由。显然,这个认识,在中国近代史学界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有学者指出:“学术界绝大多数人赞同的中国近代史,即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0年的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随着近年来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发展,中国近代史的上下限在学术界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即应把1840年至1949年作为一个完整的时段加以考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的学者也发表了意见。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最近撰文指出:“将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由原来的1840年至1919年改为1840年至1949年,并将中国现代史的起点由原来的1919年推迟至1949年。在这个前提下,再把中国现代史与国史、当代史合并。合并后,可以称之为”中国现代史”,也可以称之为”国史”或”中国当代史”。”

  1999年以来,已经有数种中国近代史书采用了1840-1949年的分期方式。 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是全国高等学校本科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由本书编写组集体编写,首席专家是沙健孙、马敏、张建国、龚书铎、李捷。本书开篇的话,第一句就是:“中国的近现代史,是指1840年以来中国的历史。其中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的历史,是中国的近代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是中国的现代史。”这个开篇第一句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示,它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期已经写进了大学教材,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这样的认识有可能成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界的主流认识。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分期问题上还会有不同看法,大概那不会成为主流认识了。

  总结一句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近代以来中国人受侵略、受欺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标志着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束,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的建设时期。这就是说,这一事件标志着中国近代史的结束,中国现代史的开端;标志着旧时代的结束,新时代的开始。

  有人主张,中国现代史从1919年开始,一直延续下来。这种主张不仅模糊了社会性质的不同,也掩盖了1949年这个年代的极其重要性。有人主张中国现代史从1911年开始,这种主张貌似重视辛亥革命,却忽视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较之辛亥革命更为重大的历史意义。讨论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看起来是历史研究中一个具体问题,实际上涉及到重大理论问题。通过讨论,我们明确了,1840-1949年的近代中国历史,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1949年以后的中国历史,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分期,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因而是科学的。

  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

  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有关的是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问题。如果说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或断限)涉及的是中国近代史这门学科的范围,则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涉及的是对中国近代史基本问题的看法,是它包含什么内容,它的历史发展趋势,哪些新的阶级产生了,哪些旧的阶级力量衰弱了,哪些阶级力量代表了时代前进的步伐,等等。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也差不多延续了半个世纪。

  关于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的讨论,早在1954年胡绳发表上述文章的时候就开始了。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是个具体问题,关键是如何认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这就涉及到一系列理论问题,它们是: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指导近代史研究,如何对待近代史研究中的旧史学观点,如何确立中国近代史的总体系,如何评价近代各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如何认识近代中国发展的主要脉络等。胡绳提出了基本上用阶级斗争的表现来做划分时期的标志和三次革命高潮的概念。参加讨论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中国近代史的主要内容,涉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不同理解和运用,提出了关于历史分期的不同主张,但对于胡绳的意见,与议者多数表示了赞同,并无根本的分歧。

  8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的争论,再次开展起来。李时岳、胡滨提出农民战争、洋务运动、维新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作为近代中国的进步潮流,是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其根据是:向西方学习,发展资本主义,是中国近代史前期争取独立和谋求进步的根本道路。胡绳、刘大年、苏双碧、荣孟源、张海鹏、苑书义等不同意按照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辛亥革命的线索来论述这个时期的历史进步潮流,认为这三者之间在政治上并无必然的继承关系,其性质是大不相同的。考虑中国近代史的发展线索,应制约于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及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这一中心任务,因而认为毛泽东所说“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结合,把中国变成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正确地概括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简约一点,也可概括为太平天国-戊戌变法、义和团-辛亥革命的公式。这样说并不轻视中国近代史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重要性,但认为只有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才是中国争取民族独立和谋求人民解放的正确道路,这个革命不胜利,资本主义成为中国人民的生产力是不可能的。章开沅从民族运动的角度阐明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对以上两观点都有批评,但又认为毛泽东所说“两个过程”是客观存在的历史实际,是中国近代史全过程的主干,应被理解为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戚其章认为,在中国近代史上,只有太平天国、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才能体现基本线索,洋务运动和义和团运动不能列入基本线索的标志之内。这样,“太平天国—维新运动—辛亥革命,便构成了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三个阶梯”。

  近代史基本线索的讨论,还涉及到所谓革命高潮问题。以前讨论革命高潮,是把中国近代史放在1840-1919年范围内,如果把中国近代史延长到1949年,则对革命高潮的看法会有变化。20世纪80年代初,有学者对革命高潮的提法提出了质疑。80年代末,陈旭麓认为,从110年的近代历史来考虑,中国近代史上确有三次革命高潮,但不是经胡绳提倡、得到大多数学者接受的那三次革命高潮。陈旭麓认为,在19世纪的中晚期,并没有形成如后来那样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高潮。只是到了20世纪才出现具有完全意义的革命,形成高潮。他断言,这三次高潮是:1912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1927年的大革命,打倒了北洋军阀政府;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战争,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夺取全国胜利。他强调,中国近代史上只有这三次革命高潮,没有这三次高潮,就赶不走帝国主义,也打不跨封建势力。张海鹏认为,胡绳提出的三个革命高潮的概念是中国近代史中很重要的概念。胡绳当初提出革命高潮概念的用意,是为了说明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并不是从革命的本来意义上来定义“三次革命运动的高涨”这一概念的。提出这个概念对于我们从政治上来认识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特点,恰恰是很重要的。从110年的历史认识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总结中国近代史的发展规律,中国近代史的革命高潮依然应该把十九世纪的几次革命运动包括在内。从全局衡量,应该有七次。它们是:太平天国革命运动;戊戌维新和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1927年大革命;1937-1945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以上七次革命高潮,基本上决定了近代中国的政治走向,包括了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所有主要阶段,包括了民族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这就是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线索。

  必须强调,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是要探索观察中国近代历史的一种方法,以便运用这种方法,去发现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并不等同于中国近代史。中国近代史所反映的历史事实,是中国近代史的基本内容,并不是全部内容。中国近代史的全部内容比这些要丰富得多、复杂得多。无比丰富的历史现象,好比旧时代的铜钱,这些基本线索好像绳索,可以把一推散乱的铜钱贯穿起来,人们认识这堆铜钱的整体就方便多了。我们对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线索有了明确的认识,我们对全部中国近代历史的认识就会有条理多了,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律就较易把握了。以上有关中国近现代史的分期、有关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的认识,以及大体上取得共识,是60年来中国近代史学科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有了这些成就,中国近代史这门学科的整体面貌就清楚了。说它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指此而言。就是在这样一个整体认识的架构下,展开了中国近代史学科领域丰富多彩的研究成果。

  关于中国近代史的“沉沦”与“上升”

  中国近代史的“沉沦”与“上升”问题,涉及的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趋势问题。也是如何看待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的一个饶有兴趣的的问题。

  以往对中国近代历史发展趋势的认识,一般是说近代中国“沉沦”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20世纪80年代初,李时岳提出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实际上存在着两个而不是一个趋向:一是从独立国家变为半殖民地(半独立)并向殖民地演化的趋向,一是从封建社会变为半封建(半资本主义)并向资本主义演化的趋向。前者是个向下沉沦的趋向,后者是个向上发展的趋向。半资本主义,对封建社会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半资本主义的存在,就是“上升”。所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仅有“沉沦”,而且有“上升”。这种“沉沦”和“上升”是同时并存的。这是历史学家对近代中国历史的又一种解说。这个说法很新颖,对近代史学界影响很大。汪敬虞曾评论这一观点说:“根据作者的论证,人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中国近代社会,既可以说是半殖民地半封建,也可以说是半殖民地半资本主义。因为半封建=半资本主义。”显然,汪敬虞并不赞同这个观点,但未深入讨论。此外,专文讨论者,尚付阙如。李时岳提出上述观点,是在1919年为下限的中国近代史的框架内思考的。从这个框架内思考,对中国近代史发展趋势的新解说,有几点说不通的地方。第一,在1919年前,中国遭受列强十分重大的打击,《南京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民四条约》等,严重束缚着中国,割地赔款,外国驻军,租界和租借地,协定关税,领事裁判,外国经济实力控制着中国经济生活,说中国“沉沦”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基本上符合历史事实。说这时候的中国同时存在着“上升”,比较难以说通。第二,经过洋务运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经济生活中所占成分十分微弱,民族资本主义在19世纪末刚刚形成且十分微弱,说中国半封建的另一半是半资本主义,显然并不合适。第三,学术界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理解,一般是把它作为社会形态看待的,实际上所谓社会形态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它是介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形态。说半殖民地是对国家地位而言,说半封建是对半资本主义而言,固然有某种道理,但是,把一种社会形态割裂开来,在科学上是说不过去的,是缺乏理论支撑的。

  如果把中国近代史理解为1840-1949年间的历史,全面观察110年历史发展趋势,则情况就不一样了,视野就开阔了,我们就可以看到近代中国“沉沦”和“上升”的全过程。笔者经过十多年的思考,就近代中国的“沉沦”和“上升”问题撰写了文章,与李时岳的观点相商榷。笔者就近代中国110年的历史考察,提出了“沉沦”、“谷底”、“上升”的看法。在笔者看来,在1840-1900年期间,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沉沦”,这个时期,也有“上升”的现象,但那是次要的因素;从1901年到1920年期间,中国历史表现为“沉沦”到“谷底”的时期,所谓“谷底”时期,实际上是“沉沦”到“上升”的交错期,是黑暗到黎明的交错期。这个时期,是《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最困难的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因此是“沉沦”表现最严重的时期;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在这个时期发生,表明中国的“上升”因素已经上升到可以与“沉沦”表现相抗衡的时期。度过了“谷底”时期以后,中国的历史发展趋势就主要表现为“上升”了。

  据笔者所知,一些学者对上述观点发表了评论。多数人认为“谷底”说颇具新意。有的学者评论说,这一说法“饱含着作者创造性的学术探索”,“尝试性地提出了中国近代史的一种新的理论架构”。有的学者认为:“《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沦”与“上升”诸问题》一文,是一篇旨在重新构建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的很有价值的文章”,“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谷底”的问题,是一个很值得继续讨论的重要学术问题。”还有学者认为“关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谷底”说和中国近代社会的”沉沦”、”上升”的理论,使我们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认识更加清晰了,更加形象化了,更加接近历史的实际了。历史的发展是曲折的,是不断进步的,中国近代社会也是这样,这就给人们以信心,给人们以力量。尤其是我们从近代社会的发展中看到,尽管近代各个阶级、各个阶层为避免社会的”沉沦”做出了他们的努力,但只有无产阶级才使中国避免了继续”沉沦”为殖民地的厄运,才使中华民族获得独立和解放”,“这是张先生对中国近代史体系的重大贡献”。“我完全赞同张先生对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轨迹的描述,尤其是他提出的“谷底说”,发前人所未发。”“张海鹏先生的谷底说和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轨迹的描述,是对近代社会发展最形象最具体的说明,最科学的解释。张先生的描述,使人们对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轨迹清晰可见,不仅看到了近代社会的屈辱和灾难,而且也看到了近代社会前进的力量和方向,从而使人们对近代社会有了一个科学的认识。这是张先生对中国近代史宏观研究的一大贡献。”

  对于近代中国“沉沦”的“谷底”究竟在哪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谷底”应该在甲午战争到《辛丑条约》签订之间,有的认为,应该在1931-1945年日本侵华期间。

  还有学者对“谷底”说提出了质疑,认为“”谷底”之说所以不完全正确,最要紧之处是它完全否定或者低估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成功及其划时代的里程碑的历史意义。”看来,继续探讨近代中国的“沉沦”与“上升”以及“谷底”问题,对认识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轨迹或者历史发展趋势,认识中国近代史的本质特征,还是很有意义的。进一步展开学术争鸣与探讨是必要的,是值得提倡的。

  关于中国近代社会性质

  判断人类历史上某一阶段的社会性质,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命题。最早提出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是列宁。列宁从帝国主义时代特点出发,提出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理论。早在1912年和1919年间,列宁曾在自己的文章中分别提到中国是半封建的国家和半殖民地国家,他是从过渡阶段的社会这样的角度分别提到这两个“半”的,但未作论证。中国人接受这样的观点,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1922年7月,在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和《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已经开始出现“半殖民地”概念。同年9月,蔡和森在《统一、借债与国民党》和《武力统一与联省自治——军阀专政与军阀割据》等文章中,明确地使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来说明中国社会的性质。在此前后,陈独秀、蔡和森、邓中夏、萧楚女、李大钊、罗亦农等人均明确认识到中国是半殖民地社会。1926年,蔡和森在《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中提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是目前所能查考到的最早将两“半”概念联结起来的完整表述。中共中央在自己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完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是在1929年2月的《中央通告第二十八号——农民运动的策略》中,那是在中共“六大”以后。与此同时,中国的思想理论界还爆发了一场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大论战。一些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做研究工作的理论工作者,以新思潮派为代表,与中国托派的动力派和国民党学者新生命派,进行了长期的理论斗争,对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进行了严肃思考和理论创造。1938-1940年,毛泽东连续发表《战争和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 《新民主主义论》等指导性论著,系统地、科学地、正确地解决了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他指出:“自从一八四O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在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解体,促使中国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社会变成一个半封建社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残酷地统治了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中国的特点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的国家,而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的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这是对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最经典的表述。毛泽东不止一次强调指出: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前途和转变。总之,认清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才能解决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问题。从此以后,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工作者,以及在中国革命成功的推动下愿意接受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史学工作者,在中国的社会性质问题上,都认同了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

  对这个认识,近些年有人提出质疑和挑战。有的文章认为,帝国主义“破坏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但没也不可能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因而辛亥革命之前的中国仍是封建社会,辛亥革命以后的中国是半封建或半资本主义社会(也有文章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辛亥革命之前和之后,无论如何都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要求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个说法究竟是否恰当,似有必要重新加以研究”。还有人对“两半论”提出了直接的质疑和驳难,认为“两半论”是“失误”,“延误了我们反封建历史任务的完成”。有记者采访某研究员,问,“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应该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理论概括,提出新的概括,以突破现存的近代史的框架,探索新的架构呢?”某答,“显然有这样的意图,确切地说,重新检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提法,是要为设计新的近代史构架寻找理论基点”。这里已经把问题提到相当尖锐的程度了。

  质疑者说“要为设计新的近代史构架寻找理论基点”。质疑者要设计的新的近代史构架是什么,支持这一构架的理论基点找到了没有,始终未见下文。但是,我们对论者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延误了”“反封建历史任务的完成”却百思不得其解。前已指出在革命中,认清了中国社会的性质,就认清了中国革命的任务、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就是反帝反封建,这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本身所规定了的。所谓“推翻三座大山”,不就是指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吗?我们倒是要问,如果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理论概括,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能够正确坚持反帝反封建的观点吗?

  以上质疑,在研究者中是有影响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问题的讨论中,有一种分歧值得注意。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一种适应于近代中国社会的社会形态,是一种过渡性的社会形态,它恰当地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作为社会形态,它是不可分割的。另一种意见认为,半殖民地是对国家地位而言,半封建是对半资本主义而言,两者不是互相补充,而是互相对立的。这个分歧是很大的。分歧的任何一方在据此观察近代中国历史时,都可能得出不完全相同的结论。究竟如何看待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问题,可以从学理上去分析,也可以从历史实践上去分析。但是任何学理的分析,都只能基于历史实践。脱离了历史实践的分析,都是书生之见,是靠不住的。近代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它的历史实践是什么呢?它正是基于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正确认识和分析,才制定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战略、策略,才能明确革命对象、明确革命力量、明确革命前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都是这个历史实践的结果。离开这个历史实践,虚构种种臆测的理论,怎么能与历史的实践相符合呢?历史研究是基于史实的探讨,离开了史实,仅凭思辨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关于“告别革命”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关于革命和改良问题发生过多次争论。20世纪80年代的争论,主要涉及如何正确评价改良派或者改良主义问题。那时候的争论,对于革命的作用,一般都是肯定的。问题是如何评价改良派的历史作用,这主要涉及戊戌维新运动的评价以及清末立宪运动、立宪派以及资政院、谘议局等作用的评价。早期对改良派的评价比较低,80年代以后,对改良派的评价已渐趋平实。笔者在《中国近代通史》第一卷中谈及这个问题:回顾历史,我们看到,改良与革命只是近代中国人改造中国的不同道路的选择,尽管它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命运不尽相同,但它对于推动近代中国历史进程的进步作用都是不容抹杀的。

  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改良与革命可以等量齐观。有一种见解说革命与改良,是推动近代中国历史前进的双轮。这个观点需要加以讨论。何谓双轮?好比一辆车子,两个车轮同时向前滚动,才能带动车厢向前运动。革命与改良,是否是这样的两个轮子,同时推动着近代中国历史的前进呢?还需要根据事实和理论做出具体的分析。

  革命与改良的关系到底如何?对于社会历史的前进运动来说,革命和改良都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改良是常态,革命是变态。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时代,总是经常处在改良的状态中,否则,那个社会就停滞了,不前进了。所以改良是经常存在的。而革命则不然,社会革命不能经常存在,一个社会不能经常处在革命的状态中,如果是那样,这个社会就会是病态的。

  诚然,革命并不是社会历史前进的唯一推动力。革命的发生是有条件的,不是任意可以制造出来的。社会发展的经常形式是社会改良。当阶级矛盾不到激化的程度,解决社会阶级利益的冲突,往往要靠阶级妥协与调和;解决社会政治利益的冲突,往往要靠社会改良的种种办法。阶级调和的办法,社会改良的办法,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但它只能在同一个社会制度内运行,如果要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阶级调和、社会改良,是无能为力的,它只能让位于革命手段。革命发生,才能使社会发展产生质的变化。因此,革命虽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推动力,却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否定这一点,无原则地歌颂社会改良,显然是一种反历史主义的态度。

  正因为革命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能推动历史发展产生质的变化,而改良则不以推翻一个社会的制度为目的,改良是在社会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在体制内进行。因此,一个真正的革命家并不拒绝改良,而一个改良主义者则往往拒绝革命。也往往是这样的情况:一个社会的改良进行不下去的时候,或者那个社会不允许改良的时候,往往就可能爆发革命。从这个角度说,改良为革命准备着条件,改良为革命积聚着能量。在这种情况下,实行改良的人和实行革命的人,往往不是同一批人。

  以上这些话,大体上是总结了学术界的多次争论得出的认识。今天看来,得出这样的认识应该是公允的。

  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出现一种“告别革命”的言论。这种理论在西方社会早已有之,在中国则从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始作俑者,似乎是李泽厚。1994年李泽厚在一篇对话里说:“辛亥革命是搞糟了,是激进主义思潮的结果……自辛亥革命以后,就是不断革命:”二次革命”,”护国、护法”,”大革命”,最后就是49年的革命,并且此后毛泽东还要不断革命”,“现在应该把这个观念明确地倒过来:”革命”在中国并不一定是好事情”。1995年,李泽厚、刘再复在“回望二十世纪中国”的时候,在香港出版了一本标题为《告别革命》的书。该书几乎否定了历史上的一切革命,当然也否定了近代中国的一切革命。他们宣布,改良比革命好。这本小书是谈话记录,谈不上什么理论依据,没有论证,不过是反映谈话者厌恶革命的心理。这就不是理论的误区、学术方向的误区,而是作者们政治倾向的误区了。

  笔者在一篇评论里曾经指出:为什么要提出“告别革命”说?反对法国大革命,是为了反对十月革命;反对辛亥革命,是为了反对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他们要“反省整个中国近代史”,就是这个目的。他们要改变反共反社会主义的策略,于是“放弃激进的社会/政治批判话语,转而采取文化上的保守主义话语”,实际上是“隐喻了某种意识形态的企图”。这还说得不够明确。《告别革命》一书序言,把“告别革命”说的目的全盘托出。它说,“这套思想,恰恰是”解构”本世纪的革命理论和根深蒂固的正统意识形态最有效的方法和形式”。原来如此。把近代中国的革命历史都否定了,把本世纪的革命理论都“解构”了,所谓反帝反封建自然不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自然就失去合理性了。如此,则所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岂不是都消解殆尽了么?

  “告别革命”的思想,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在思想文化领域有着广泛的影响,很值得学术界、理论界注意。

  这里需要指出,历史研究,需要实事求是,需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就是对历史上发生过的既有的事实、事件、人物的表现,历史过程,做出客观研究,提出认识,给后人指出历史借鉴。革命和改良,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事件,历史学者的任务,就是对革命和改良的来龙去脉、事实经过作出研究,对革命和改良在历史发展中对当时和后世发生的影响,作出评估。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6期

张海鹏
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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