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忠文:黄元蔚家书所见康、梁活动史迹

摘要:民国初年北京政府官员、广东南海人黄元蔚是戊戌维新志士康广仁之婿。这种特殊身份使得他与康有为、梁启超、陈昭常乃至其他粤籍名流具有非同一般的关系。现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一批黄元蔚致其妻康同荷家书,对1913年至1916年前后的北京政局内幕及康、梁等粤籍人士的活动有不少记述,有助于丰富人们对北洋时期政治生态的直观感受,深化对民初党派政治斗争的认识;所存康有为三封亲笔信函,也是了解保皇会时期康氏思想的珍贵文献。

关键词:黄元蔚;家书;康同荷;康有为;梁启超;陈昭常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近代史档案馆藏有近人黄元蔚的一批家书。黄元蔚(1886—1929),广东南海人,早年留学日本,北洋时期曾任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其妻康同荷(字文漪)系戊戌维新志士康广仁的独生女儿。黄氏与康有为、康门弟子及其他清末民初的粤籍名流都有一定关系,家书中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值得梳理和研究。本文将对其中涉及康、梁活动及民初政局的相关史料与史实,略作勾稽,供学界同仁参考。

一、黄元蔚及其家书

与近代史上的著名人物相比,黄元蔚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事实上,有关其生平、履历的资料也十分稀少。1920年出版的《最近官绅履历汇编》这样写道:

黄元蔚,年三十五岁,广东南海人,附生。日本同文书院毕业,日本国民英学会补习英文,早稻田大学大学部毕业,得政士学位。历充吉林公署三等秘书官,兼行政会议厅参事员,并筹备选举事务所参议,升充二等秘书并公署副提调;改任吉林公署秘书;任财政部荐任佥事、公债司办事兼驻外财政助理员,改派泉币司办事。[①]

这个小传大体概括了黄元蔚在清末民初的学历和仕途情况。据此推算,他出生于1886年,自幼接受旧学教育,庚子后留学日本。辛亥前回国,在吉林巡抚陈昭常幕中任事。民国初年,任职北洋政府财政部,后任财政次长和国务院参议。然而,后世对其家世和交游情况知之甚少,这里略作爬梳和考订。

黄元蔚,字君豪,也作君浩,号漱庵。他出身书香门第。兄长黄元直,字梅伯,也作枚伯,又名心龄,是粤东大儒陈澧的弟子,于1889年(光绪十五年)中式广东乡试,后多次赴京参加会试,皆未获售。黄元直与康有为、梁启超关系密切,在《马关条约》签订后的公车上书活动中,曾三次列名:1895年4月30日(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初六日)由都察院代递的广东举人陈景华领衔的条陈,署名第二的“黄心龄”即是其人;同年5月1日(四月初七日)由梁启超领衔的条陈,以及未能成功递上的康有为策划十八省举人的联合上书中也都有“黄心龄”的签名,[②]可见当时他与康、梁政见相近,交谊非浅。如此说来,后来黄元蔚、康同荷结缡,与两家世谊当有一定关系。

辛亥革命前黄元蔚回国投奔吉林巡抚陈昭常,也是有缘由的,陈、黄两家也是世交。陈昭常(1868—1914),字简墀,也作简持,广东新会人,1894年(光绪二十年)甲午科进士。屡经迁转,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7月署理吉林巡抚,1909年7月实授。昭常之侄陈洵(1870—1942),字述叔,号海绡,少随父在佛山经商,曾受业于学政吴道鎔门下,补南海县生员。后由叔父陈昭常介绍给在江西瑞昌任知县的黄元直,充其家塾师,为其子黄子献、黄子静授读。陈洵与梅伯亦师亦友,切磋学问,后来成为闻名遐迩的岭南词人[③]。1910年(宣统二年),黄梅伯病逝南昌,陈昭常闻讯曾赋诗悼念。[④]大约此时,从日本留学归来的黄元蔚也抵达吉林谋职。1912年民国建立,陈昭常任吉林都督兼署民政长,仍视元蔚为心腹。凡此种种,足以说明传统社会中乡谊世交在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

1914年10月,改任广东民政长的陈昭常尚未抵任,即病逝于上海,黄元蔚顿失靠山,只得另辟蹊径,投靠粤籍同乡梁士诒。梁士诒(1869—1933),字翼夫,号燕孙,广东省三水县人,早年就与黄元直、梁启超等切磋学问,堪称知己[⑤]。1894年与陈昭常同年中进士;庚子后通过唐绍仪的引荐,受到直隶总督袁世凯的信任。民国成立后,出任总统府秘书长、署理财政部次长、交通银行经理、税务处督办等要职,成为“交通系”首脑。黄元蔚也得以进入北洋政府财政部就职,逐渐成为“交通系”成员。1916年梁氏因在财政上支持袁氏称帝,被指为“帝制祸首”,遭到通缉[⑥],被迫离京南下。1917年,日本寺内正毅内阁认识到梁士诒在中国财政界的重要地位,积极邀请梁出访日本。这年11月初,黄元蔚与陈垣(字援庵,新会人)等人陪同梁氏抵日,与日本金融家、财阀、企业家广泛接触,谋求合作。第二年1月结束访问回国。不久,梁士诒参与“帝制”的罪责也被免于追究,并复出政坛[⑦]。此间,黄元蔚一直受到梁的器重和信任。1925年12月27日,因陈锦涛(字澜生,番禺人)举荐,又被任命为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次年1月12日因警卫司令部军官到部索薪,元蔚遭受侮辱,遂愤而辞职,同月18日获准,改任国务院参议[⑧]。1928年黄元蔚因病辞官,第二年3月,病逝于上海。[⑨]

中国近代史档案馆所藏黄元蔚书信三册,大部分是他写给妻子康同荷的家书,起止时间大约是1913年至1917年之间,内容涉及民初政局内情,不少有关康、梁活动的记载。另有一册《黄元蔚存日人函札》是他1917年陪同梁士诒访问日本时,作为翻译和随员保留下来的一些原始文献,反映了梁士诒与日本各界交往的一些情况。[⑩]尤为珍贵的是,黄元蔚家书中还保留下来康有为写于1906年的三封亲笔信函。这些原始资料对于考察清末民初康、梁的思想活动乃至政局内幕,都有无可替代的价值。

二、康有为责令侄女赴美留学

黄元蔚家书中保存的康有为书信,有两封是写给侄女康同荷的,另一封则写给康广仁(字幼博)之妻黄谨娱的,信中极力劝说同荷赴美游学,其中约略可见康氏对侄女的关爱及其执拗的个性。

康广仁是近代史上献身变法事业的英烈人物。戊戌政变后,梁启超在《清议报》撰文,宣传弘扬其政治思想和献身变法的精神。[11]1913年12月11日,康广仁灵柩重新安葬之时,康有为也做《祭亡弟康幼博文》,纪念英灵。[12]可是,对康广仁的家庭情况,康、梁却极少提及。广仁本名有溥,生于同治六年(1867)六月十三日[13],其妻黄谨娱,南海人,二人何时成婚,时间不详。他们的独生女儿同荷则出生于1891年9月16日(光绪十七年八月十四日)[14],政变发生时她只有7岁,与母黄谨娱随同祖母劳氏一起流亡香港、澳门。[15]

康同荷在康氏姐妹中大排行行五,父亲死难后即由伯父抚养,其人生抉择也受到伯父政治活动的影响。康有为先是流亡日本,1899年春因为清政府抗议,在日本人士劝说下离日前往美洲。抵达加拿大后,即与当地华侨创立保皇会,开展政治活动。为了培养人才,保皇会提供财力支持,选派一些康门子弟来欧美留学[16]。有资料显示,1903年初,康有为曾有计划命康同璧和康同荷来美留学。这年4月29日(四月初三日),他在印度致函加拿大保皇会负责人李福基称:“小女同璧、侄女同荷想已抵美,望招呼。闻同会诸君备极殷勤,不胜感激。”[17]可是,实际上因经费等原因,康氏姊妹抵日后,只有康同璧一人转赴美洲,同荷则滞留日本,后返回澳门,在华英女子学校读书。[18]种种迹象显示,赴美中止之事可能引起黄谨娱、康同荷母女的一些误会。

1905年4月,康同荷再次抵日,开始留学生活。此次抵日,很可能是与黄元蔚一起来的。这年6月1日(光绪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麦孟华在上海致信康有为说:“荷世妹前月过此赴日本留学。顷得舍弟鼎华来书云,荷世妹已入东京涉谷实践女学校。”[19]6月7日(五月初六日),抵日后的康同荷也写信给康同璧称:“今年荷再到日本留学,现入实践女校,在校内寄宿,同学十五人,支那学生颇不寂寞。”[20]似乎对自己的留学生活颇为满意。但是,身为家长的康有为并不赞同侄女在日求学,而是希望他来美,并借住门生谭良(字张孝)家读书。据称,这年5月30日(四月二十七日)谭良曾汇款300美金给同荷作为旅费。[21]然而,同荷并未遵命。对此,黄谨娱在次年(1906年)8月致谭良妻子黄冰壶的信中做了解释。该信说:

冰壶宗世妹左右:得六月六日惠书,辱承厚爱……小女蒙许招待驻美游学,感何可言?氏本拟即令小女前来,俾得亲炙芳仪,以化小女气质。惟念其在日年余,小学程度尤未足,若遽然而行,即到美亦恐不能入中学,似是半途而废。现接小女书,称来年小学便可卒业,不若以俟其卒业后,乃令其来耳。无他意也。异日定令小女前来,以亲教诲。[22]

黄谨娱对女儿暂不欲赴美的一番解释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但康有为坚持己见。同年9月8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日),正在瑞典游历的他,专门写信给侄女,表示近年已筹得巨款,自己又在墨西哥买卖土地获利,已经有足够的经费支持康同荷的学业,命她从速来美。该信云:

荷侄:

年来绝不得汝一书,怪甚怪甚!累命汝来美学而不来,并几与伯父绝,真出意外。汝往时性情甚好,甚孝顺,今何如此?吾有万数款在卓如处,又去年特汇美银四百与汝为盘费(令谭张孝支),令卓如支汝学费,未知汝有收否?卓如甚紧,必须汝问之,否则不暇照料,惟汝收各费,抑应复我,有余不足亦应闻我乃合,吾与汝至亲,何得不问?今吾在墨西哥已为汝买地半博洛,值银数千,将来可值万矣。汝欲游学欧洲否?吾今在瑞典(细伯与复女同在此),汝可来游,并即在此读西文也。另付汝物□件,可查收。汝可谨身,勿妄交游,勉学自爱。

伯父示七月廿日

吾因事多不暇,此后必须一信来,寄汝杂用银一百元,汝母杂用银一百元,可查收。此信即寄汝母并问近好。此后已交代复母,每月寄汝母子信物一次,可知吾意。[23]

信中提到前一年(1905)曾专门命谭张孝拨付400美金(一说300美金,详见前文),作为康同荷赴美留学的旅费,又命梁启超付给同荷学费,足见对侄女的关爱之情。不料,同荷却置之不理。“汝可谨身,勿妄交游”一句,看似叮嘱之言,其实他已知侄女交游“不慎”了。过了一个多月,大约从谭良处得知黄谨娱致书婉拒的消息,10月27日(九月初十日),康有为再次写信给同荷,责备她对长辈的指示不问不理,认定侄女拒绝资助,是因为受了“外人”的帮助。这次他不仅警告同荷,也开始责备弟妇黄谨娱。该信云:

荷侄:自汝往日本后,只得过汝一信,何也?吾令汝来美国学,乃极难之机会,极难之筹画,今乃得之,前书已告。嘱汝赶学期来,汝乃置若罔闻,亦不回复。给汝之学费、游费,存在同门谭张孝处,而汝竟不理。吾事多,非人有信来,吾答之,多不暇细及,汝之学费已贮谭张孝,汝问支与否?(又前从卓如处嘱交汝二百)吾未知也。然汝若不支此,从何处得学费来,学费年仍数百,汝母岂能供汝?若受外人招呼,则更大不可也。日本女学未善,美国为优,昔患无人招呼(故百思之,难遣汝来),今有谭张孝,其人最明白又能招呼人,此机实不可失,乃汝置之不理,否则托于母命,汝母未知外事,其托与外人与托与同门孰宜?前令谭张孝寄款数百与汝,未知收否?又不复,几与我绝。吾今极责汝(并以严函责汝母矣)。吾在墨西哥买地,已以千元拨汝,并贮千数于谭张孝处,为汝学费。今决命汝来,汝不得再以母辞。汝若来,汝母必欢喜,否则惟我是问。且令我益责汝母而已。此次若再不听命,吾极怪责并益严责汝母。岂游日本数日即妄学自由耶?中国自有家规,切勿猖狂,为此严责。(汝岂能遽与我绝耶?汝即猖狂自绝,我岂能绝汝?吾向来[甚]爱汝,汝何为此?)谕知。(并由此书寄汝母)

伯父示九月十日

汝若收到张孝寄之数百元(四五月时寄者),即以为盘费,若已为学费用尽,可问卓如或电张孝,否则电罗昌问我亦可,当即电汇。汝入美,先到加拿大,后乃入美,加拿大之李福基、巩庭之、叶惠伯,皆可托其以招呼上岸也。托卓如电告。又及。[24]

康有为推测同荷母女可能对三年前同璧独自赴美之事有误会,信中主动解释当初没有让同荷与同璧一起来美,是因为“无人招呼”;而现在既有经费保障又有谭张孝家人的照顾,可谓天赐良机,希望同荷从速来美。又称同荷在日本被“托与外人”不甚妥当。同时警告侄女:“岂游日本数日即妄学自由耶?中国自有家规,切勿猖狂。”语气很是严厉。与此同时,康有为也给黄谨娱写了一封措辞同样严厉的信,责令其劝女儿赴美游学。信云:

谨如弟妇:想安好。累书令荷来美国谭张孝门人处住而就学,已存款过千数于张孝,命张孝寄款数百于日本荷收,为学费游费,乃同荷一概违命不来,且置之不理,给信亦不覆,大怪大怪!我虽不德,然待荷甚爱之,何至与我绝若此,无情无理,事状新奇(向来无事,今必有人唆之者矣)。吾命同门诸人责荷,荷动托母命,则吾不能不责于弟妇也。吾自问亦未知何所得罪而至决绝若此,背谬若此。若必一一抗命,既令恶声外播,吾亦必能听荷自由若此也。徒生事而已。弟妇可自思之。计吾去港时弟妇为荷事,尚有密言告我,则似我生平爱待弟妇母子之心事,弟妇似知之而非有他也。若因他小嫌而抗命生事,则甚不可也。璧昔来美时一文俱无(先与卓如约相待,而卓如先行,均无盘费),赖君勉(徐勤)令各埠招呼,仅能为一年之费,璧无如何而留下荷于日本,此实无如何之事。今则吾有款存张孝处,故今昔不同,弟妇若以昔事为嫌则不知事势矣。即今吾在墨西哥买地得款,故能以千元与弟妇,若在前时又何能耶?吾游美后即思为荷学计,而无人可托者(遍查深思皆无法),后见张孝夫人通于外事,明白能招呼人,以其能招呼薛锦琴知之,故召荷来。张孝既为同门,其舍其食又甚佳,故无美不备,然后决策,汝不知而轻视之,或因前璧事而怀嫌,不知吾经营布置之极难也。凡做事甚难(托少女尤难),少有不慎,后悔无穷,苟非有张孝家,吾亦得听荷走日本,但给学费而已。今若此万不可失,已累函相告,切勿再违,以为嫌,则解明;以为脾气,亦用尽(薛锦琴游美学至于作苦工,而后吾助养之于张孝处,谈何容易而使气)吾又再三告诫,情意亦备至矣,若必再违命,是非家人也!何苦为此决裂,且荷岂可受他人供给,家声不可不顾,亲情岂可遂决?勉思我言,亟遣荷来张孝处学。切切无违。此问近好。

伯甦白九月十日

吾与弟妇至亲廿年,未尝有一语相责,切勿以此生波。[25]

在给弟妇的信中,康有为似乎把有些问题说的更明了。不仅再次解释当初未能让同荷与同璧一同赴美的原因,希望彼此消除误解,还摆出了封建家长的架势,对同荷违背“父命”的叛逆行为严行呵斥。他责备弟妇一味纵容女儿,指明“必有人唆之者”。并称:“荷岂可受他人供给,家声不可不顾,亲情岂可遂决?”在康有为看来,女儿被外人供养读书简直就是有辱门第的丑事。他可能从梁启超等旅日弟子中风闻了一些消息。从种种情况看,这个“外人”正是与康同荷一同来日留学的黄元蔚。应该说,因为黄的支持和照应,康同荷才敢于拒绝康有为的经济资助,坚持在日本留学。康有为“不顾家声”的责备,隐约流露出他们二人可能已有恋情[26]。

据现存日本的学籍资料,康同荷1905年夏入东京涉谷实践女校读书,1907年(明治40年)3月31日卒业。同年5月12日进入日本女子大学校普通预科,第二年(1908)4月14日卒业;一年后再转入教育学部,于1911年(明治44年)卒业[27]。毕业之际,她翻译出版了日本摄影家田山宗尧编著的《环球游览图志》[28]。也算是当时学有所成、追求进步的新女性。至此时,黄元蔚已从早稻田大学毕业返回国内了。

由于违背伯父的意志,同荷与康氏家族的关系多少会受到影响。或因长期滞留日本,她与部分女革命党人也有密切往来。据《申报》报道,1911年4月,留日留学生组织国民会,进行反清活动,以唐群英为会长的女学会也乘机复生,邀康同荷参与。当时同荷稍有小恙,本不欲赴会,“谭女士(海军副大臣谭学衡之女)力促同往,以大义责之曰:汝父死于难,厥志未伸,汝今不继父志,非人子也。康女士乃力疾赴会,痛陈国民军不可不速成立之原因,语极动人,合座拍掌。散会时谭、康两女士并各捐国民会公费十元以为男学生倡。”[29]革命党人抓住康同荷这次“力疾赴会”之事大做文章。6月29日,孤鸿(范鸿仙)在《民立报》撰文称:“康同荷,康广仁之女也。前日在东京,开会演说,鼓吹革命,并谓已与温生才(按,即刺杀广州将军孚琦的革命党人)大表同情。孤鸿曰:以康大圣人而有此侄女,是圣人之大不幸也;但圣人之教,且不能行于家庭,其圣亦可见也!”[30]烈士遗孤康同荷同情革命的举动,被革命党人用来抨击康、梁,乃伯的窘境可想而知,而这一切皆因同荷追随黄元蔚、背叛家族的人生选择而引起。尽管伯父并不能与侄女“决绝”,亲情关系还是受到了影响。后来,为了让康有为承认他们的婚事,黄元蔚、康同荷也是颇费心思(详后)。

三、对民初年康、梁活动的反映和评价

黄元蔚家书中除了对家庭琐事的记述,还有不少对民国初年政局的观察和反映,以及身处乱世对自身出路的迷茫与抉择,特别是有不少有关康、梁活动的反映。他对梁启超与民初政局关系的分析和评价,因为其身份特殊,见解尤为独到。从后来的发展情况看,不少判断都有相当的预见性。

辛亥革命爆发后,袁世凯被清廷重新起用。随着政治局势的变化,康、梁也开始调整应对策略,参与国内的政治角逐。1912年10月20日,梁启超在原立宪党人的欢呼声中抵达北京,并与袁世凯举行密谈,虽然在京停留12天即返回天津,但是对政局的影响却与日俱增,他开始组织政党,试图通过竞选战胜革命党人。1913年3月,他加入共和党。4月,袁世凯派人到天津迎梁入京。5月,终于促成共和党、民主党、统一党三党合并为一个大党——进步党,在国会两院中围绕制定宪法、大借款、宋教仁案等问题,与国民党针锋相对,支持袁世凯以武力镇压二次革命。7月31日,熊希龄组阁,梁启超出任司法总长。梁、袁的合作也达到了高潮。

康有为也密切关注国内局势的变化。辛亥起义后,他因健康原因仍滞留日本,并命门人办《不忍》杂志,表达政见。当时有报纸报道康将归国,正在吉林任职的黄元蔚很不愿意妻子与伯父接近而受其影响。他在1913年4月14日写给康同荷的信中说:

今日阅英文报纸内载有更生(即康有为——引者按,下同)将经上海往山东曲阜,谒孔子之坟,想不久必到沪……君不可同行。张仲泽者,张荫桓之子,闻其偶言与康有为合同倒现政府,为政府所知,于前朝经已将其枪毙,此种情形如何我辈外人不得而知,唯与更生同行北上,于君实有种种不利。不宜同行,至嘱。……彼等于政治上实有密切关系之人,我辈不宜与之接近,接近则惹是非,于君于仆俱无益也。我辈须执超然主义,于党有涉者掩身而走也。[31]

黄元蔚希望妻子与伯父保持一定的距离,脱离政治矛盾以求自身安全。1913年7月8日,康母劳氏卒于香港。康有为因手术之后尚需调养,滞留日本,10月方回到香港为母料理丧事。同荷与伯父见面已不可免,黄元蔚只得顺势考虑调整与康有为的关系。

此时,黄元蔚也来到北京。原来,因遭到吉林地方官绅攻击,陈昭常于1913年6月13日辞去吉林都督兼署民政长,被袁世凯改任为广东民政长。7月8日,抵达北京[32]。因广东革命党人激烈反对,陈昭常又被迫滞留北京,此间黄元蔚一直追随左右。9月3日黄元蔚写信给上海的康同荷说:

昨日此间报纸已将君祖母长逝一事登诸广告栏内,在京代收赙礼者则罗昌也。以此情状度之,更生必已回港,若循守旧例,则七七以内,君母子必居港守孝无疑,七七以后能否回沪,望与君母商复。广东逃兵散扰四乡,大总统日间必催简帅(简持,即陈昭常)回粤办理善后,若果尔,则仆于阳历九月内,可到港矣。[33]

黄元蔚抵达北京时,熊希龄内阁已经成立。在10月份的家书中对梁启超入阁后的处境多有透露,并对时局的发展变化做了推测:

更生归时宜善为对待,因机应变,君母已有余,不劳仆赘陈也。百日后始返沪,亦甚佳。此后与更生可省去虚文来往,未尝非得策。卓如为保党旧人怂拥,与熊总理(熊希龄)联同一致,与大总统为难,闻已与大总统相争三次,内阁之倒不出半月,若徐世昌继熊希龄为总理,则简帅必入阁为总长,卓如可谓蠢极,扩张己党如此之速,未有不败者也。仆现随简帅闲居,将来与共进退,亦道德上亦然。(1913年10月3日)[34]

卓如等与袁总统冲突愈烈(据政界中人言),继之组织内阁者必徐世昌也。简帅与徐交好,简于前清被任为吉林巡抚者,即因徐所荐,此次若徐果入阁,则简帅必不能居闲养病矣。要卓如等于政治上经验太浅,作事轻率,必不能成功,凡人作事经渐进,而于政治上为尤然。卓如等无识如此。从此声名一落千丈矣。可惜!(1913年10月11日)[35]

近阅报纸言更生已回港,未审有何举动?卓如在京扩张势力太速,天怨人怒,不难成第二之戊戌。凡袁欲除其人,必先极力笼络。昨年对之孙、黄,即用此种手段,今又以此对付卓如。危乎哉,卓如也。而彼自身犹洋洋自然,殊可悲耳。(1913年10月28日)[36]

黄元蔚认为梁启超的失败不可避免,对袁世凯“先极力笼络、再将其铲除”的政治诡谋做出睿智的判断,甚至认为只有徐世昌出来组阁才能会有“长命内阁”,并将徐组阁、陈昭常入阁作为改变自己出路的良机。在12月1日的信中,他写道:

梁卓如不主张维护国会,本党力攻之,总统故意留之,使其内部不和,所以卓如近日声望一落千丈,此次若落台,后恐不易再有第二次飞跃矣。[37]

12月8日信中又说:

徐世昌为总统至敬至信之人,或待局面稍定再为总理亦未定,因徐一人入阁必为长命内阁也。然熊内阁必不能久,继之者或李经羲(李鸿章之侄——原注,引者按)亦未定也。卓如辈大率能言不能行,西人嘲之谓“文章总理”。[38]

次日信中又说:

熊希龄及卓如二人现为一般人所攻击,而总统故意留之,使众人恶之日深,欲其将来一蹶不复能振,而彼辈犹不知之(卓如近稍悟,颇有悔恨入阁之意云),殊可怜也。[39]

1914年1月2日,黄元蔚在信中又告诉妻子:

徐内阁约阳历三月前后方能成立,简帅因病频作,医劝转地疗养,拟将民政长辞去(因总统欲本地人不作本地官之故也,伍献子等俱不久矣)回港静养三数月再出,于阳历正月十四五便由此间出发,十六七可到上海。仆随之南下……简帅暂时退隐,仆亦暂时不入政界,彼此感情更为融洽。简帅一出仕,位置可突飞矣,且于道德上亦应同进退也。[40]

信中谈到了梁袁矛盾、袁的诡诈以及预言熊希龄内阁将要倒台,并对徐世昌出山翘首期盼,虽不免臆断之处,从后来情势发展看,多有应验。同年2月12日终于熊内阁倒台,随后孙宝琦接手组阁,到5月1日便辞职,果然由徐世昌出来支撑局面,直到1916年4月,比较而言算是一个“长命内阁”[41]。所不同的是,陈昭常因为健康原因,并未加入徐内阁,且于1914年10月病逝于上海。这使黄元蔚不得在混乱的官场中另觅出路。

积极缓和与康有为的关系,也是黄元蔚颇费心思的一件事,毕竟他与康同荷的婚姻仍希望得到这位家长的承认和首肯。他在1913年12月6日家信中说:

简帅命作祭文以祭君祖母,仆以两晚之力成之,简帅大赞,后日便可写妥交罗昌(此人仆不识也)寄来。仆拟以隶书写之……简帅将来必居总长,不比卓如之短命内阁。彼为总长,仆必突飞无疑……婚事更生知否?[42]

“婚事更生知否”一句,表明他和康同荷的婚姻尚未得到康有为的认可。因此,尽快缓和与伯岳丈的关系就显得十分必要。在12月9日信中,黄氏写道:

今日为简帅(按,陈昭常)将祭君祖母之祭文写就,用隶书。罗旉庵(按,罗惇曧)谓此祭文古雅已,必为第一,于君祖母吊祭文中云,仆自念殆非虚语。仆以两夜之力达旦不寐始作成之,他人为之,未必有此苦心也。此祭文将来挂于君祖母灵位之旁,君等必见,兹将原稿附寄上。其中用典太多,即汉文专家尚有未全懂者(此简帅之语),毋怪其然。君本治理科,于此祭文或未能尽明,将来晤时当详解之,其中“烈烈取义”“严严厥仲”二语,则指君父殉难事,君须知之。此祭文如更生见之,当亦赞赏,如问谁作谁写者,君母以仆告之可也,于婚事前途,当有裨益。(仆所以尽力为此文者,亦因此也)。留学生而能为如此文章者,殆不多矣。非仆自夸也。[43]

黄元蔚试图通过康有为对这份祭文的欣赏,取得康的谅解和信任,并请黄谨娱从中说合,以使他与同荷的婚事得到家长的认可。没有资料说明黄元蔚的预想是否实现,抑或木已成舟,家长只得默认这桩婚事?但是从现存数十封充满关爱和温情的家书来看,黄元蔚和康同荷这对经过自由恋爱的情侣终成眷属,这批家书便是他们忠贞爱情的最好见证。

注释:

[①]敷文社编:《最近官绅履历汇编》,第1集,敷文社,1920年版,第172页。

[②]有关当时条陈签名人员的情况,可参见茅海建:《“公车上书”考证补》,《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88—99页。

[③]参见陈洵著,刘斯翰笺注:《海绡词笺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附录三,年谱简编,第506页。

[④]简盦(陈昭常):《南昌电来闻故人黄梅伯死耗书此志哀》,《国风报》第一年第三十三期(宣统二年十二月初一日),“文苑”。

[⑤]李吉奎整理:《三水梁燕孙年谱》,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2页。

[⑥]参见李吉奎:《梁士诒》,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267页。

[⑦]参见李吉奎:《梁士诒》,第268—328页。

[⑧]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1、1413页;《财次黄元蔚辞职》,《申报》,1926年1月19日,第6版,第18999期。

[⑨]关于黄元蔚去世的时间,据其外孙女庄毅女士告知,应是1929年3月。1931年樊荫南所编《当代中国名人录》(上海: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1年版)称:“黄元蔚,年四十六岁……”(第399页)编者似乎不知黄氏已经去世,故有46岁之说,误。

[⑩]参见马忠文:《近代史所藏黄元蔚档案中关于中日关系的史料》,收入《中日韩三国东亚史料编篡机构联席会议第五届国际会议论文集》,东京,2016年11月。

[11]梁启超:《康广仁传》,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68—73页。

[12]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639页。

[13]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页。

[14]周一川:《近代中国女性日本留学史(1872—194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02页。

[15]楼宇烈整理:《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第65页。

[16]已有学者对洛杉矶侨界领袖谭良(字张孝)资助学生留美的情况进行过详尽研究,兹不赘述。详见谭精意:《关于保皇会派学生出国留学的运动》,王晓秋主编:《戊戌维新与近代中国的改革——戊戌维新一百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73—485页。

[17]《康有为致李福基书》(1903年4月29日),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香港:银河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页。

[18]《康同荷致康同璧函》,1905年2月15日(光绪三十一年元月十二日),收入张启礽编:《康同璧南温莎旧藏》(未刊),编号为B-69。该函云:“二姐左右:开春伏想二姐身体平安。前来伯母函,知姐病,荷心甚不宁,不知涕泪几千回。自别二姐后,匆匆又二年余矣。但荷心未尝一日忘姐也。去岁交伯母付上两函,未悉收到否。荷心甚欲见,何时可以相见?今付来母亲信及年帖经悉。荷今年在澳华英女子学校读书,请勿念。母亲嘱笔问候。天时严寒,千祈保重珍摄为要。家中自祖母以下各人皆无恙,此问姐好。妹同荷于元月十二晚书。”感谢旅居加拿大学者张启礽先生提供该资料。

[19]《麦孟华致康有为书》(1905年6月1日),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第319页。原文无年份,此系笔者考订。

[20]《朵云轩2014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康同璧旧藏康有为与保皇会文献专场》,编号620。

[21]《信征录》,方志钦主编:《康梁与保皇会——谭良在美国所藏资料汇编》,第246页。需要说明的是,数年后康有为与谭良因为经济纠纷发生矛盾,还围绕这笔开销有所争论。康质问谭“据同荷信,分文未收,是汇何处?望代收回,即寄交卓如收。既未交同荷,望追还我。”见同书,第246页。

[22]《黄谨娱致黄冰壶函》,约1906年8月底,原件存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编号TL146。该材料为张启礽先生提供。

[23]《康有为致康同荷信》,1906年9月8日(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日),《黄元蔚家书》,中国近代史档案馆藏(下同),编号甲171,第2册,第56页。

[24]《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2册,第76—78页。按,黑体为引者所加。下同。

[25]《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该册被收入《陈昭常存札》(共6册),编号甲80,第6册,第49—52页。中国近代史档案馆藏(下同)。

[26]笔者推测,康广仁之妻黄谨娱与黄元蔚或是同族姑侄关系,同荷与元蔚属姑表兄妹,两家世交,再次联姻很有可能。至少,没有密切的姻亲关系,是不可能让女儿独自来东留学的。惟此论仍待考。

[27]参见周一川:《近代中国女性日本留学史(1872—1945)》,第202、316页。

[28]《朵云轩2014秋季艺术品拍卖会•康同璧旧藏康有为与保皇会文献专场》,编号620。

[29]《国民会最后之活动》,《申报》,1911年4月21日,第5版,第13719期。

[30]《康同荷》,《民立报》,1911年6月29日,转引自政协合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范鸿仙》,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页。

[31]《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3册,第18—19页。

[32]《专电北京电》,《申报》,1913年7月10日,第2版,第14520期。

[33]《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1册,第61页。

[34]《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3册,第69页。按,引文中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35]《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陈昭常存札》,编号甲80,第6册,第44页。

[36]《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1册,第59页。

[37]《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2册,第65页。

[38]《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陈昭常存札》,编号甲80,第6册,第46页。

[39]《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陈昭常存札》,编号甲80,第6册,第20页。

[40]《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陈昭常存札》,编号甲80,第6册,第22—23页。

[41]当然,徐世昌组阁的形式也有所变化,设立政事堂,称国务卿,而且1915年10月至次年3月,也曾请假,由他人代署。大致而言,这个时期的政局相对稳定一些。

[42]《黄元蔚家书》,编号甲171,第2册,第6—7页。

[43]《黄元蔚函札(公函及家书)》,《陈昭常存札》,编号甲80,第6册,第18—19页。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

马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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