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旨在向全国军民阐明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而在军事战略方面,其所规划的国民党指挥的正规军与中共领导的军队实行不同的作战形式,前者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后者则坚持独立自主的敌后山地游击战。在全面抗战局势下采取不同的军事战略,主要是由持久战不同阶段的战略要求以及国共两党的政治地位所决定,由此引发全面抗战时期运动战与游击战的战略地位争议,并涉及国共双方在统一战线中领导权的归属。以《论持久战》为中心,解读相关文本与史事,可见既往的认识存在不少偏差,值得深入探究,以求正本清源。
一、《论持久战》与全面抗战的总战略
全面抗战爆发前,举国上下几乎异口同声主张反抗日本侵略必须实行持久战,但是深入考察,国共两党的持久战战略形似而实不同,由此引发双方在军事和政治领域合作大局之下的诸多分歧,被一些别有用心者曲解,模糊了一些有心人的视听,也导致后来研究者产生了不少困惑。
七七事变后,由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最高军事当局坚持专守阵地防御,失去大范围运动战的地利优势,反而给日军以正面突破和分割包围的机会。中国军队虽经英勇奋战,打破了日军速战速决的战略企图,可是损失惨重,不仅丢掉大片国土,而且精锐丧失殆尽,所指望的国际干预又迟迟不见动静。尤其是淞沪会战失败和首都南京失守,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内部悲观情绪弥漫,原来希望速胜者转而怀疑抗战能否坚持。1937年11月20日,汪精卫、孔祥熙、居正、熊式辉、王宠惠、何应钦等包围蒋介石,以既不能战,则应另想办法,转而求和。12月18日,蒋介石慨叹:“近日各方人士与重要同志,皆以为军事失败,非速求和不可,几乎众口一词。此时若果言和,则无异灭亡,不仅外侮难堪,而且内乱益甚。彼辈只见其危害,而不知敌人之危害甚于我也,不有主见,何以撑此难关耶?” 12月27日,国民政府召开国防最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日本所提出的媾和条件,多主议和。次日公开发表对日主张,只是表明不接受日本的和谈条件,并未根本否定和谈。
另外,由于台儿庄战役的胜利,一些人冲昏了头脑。《大公报》1938年4月25日和26日社评称,徐州战役是“准决战”,认为“这一战,就是敌人的最后挣扎”,“我们胜了,日阀就在精神上失了立场,只有静候末日审判”,甚至声称持久战方针应该改变。
形势的发展表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亡国论和速胜论的倾向还会反复出现,影响妨碍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持久抗战的决心。中共已经预见到,接下来的武汉保卫战,也很难达到最终阻止日军进攻的目的,如果保卫战失败,中国主要的中心大城市基本落入敌手,悲观情绪将会进一步加剧。不过,即使中国朝野各方坚持对日作战的主要战略仍是持久战、长期战和消耗战,并不动摇,也有持久战如何进行才能更加有效的问题。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战略决策及其调度不能体现持久战的优势,造成了重大牺牲,面对日军的压倒性武器装备,消极被动的专守阵地防御等于用血肉之躯作盾牌,可歌可泣,却毫无胜算,非但难以达到有效消耗敌人的目的,反而使自己蒙受不必要的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官兵的士气和民众抗战必胜的信念。
战争初期,国民政府仅仅是应战而非抗战,其所谓持久战,开始不过是固守阵地,死拼到底,以待局势变化,尤其是希望很快能引起国际干预,因而一味要求军民以精神战胜物质,牺牲自我,服从统帅,拼死坚守。可是枪炮无情,惨重而毫无希望的牺牲不禁令人怀疑,敌我双方究竟是谁承受不了持久战的重压。蒋介石不断抱怨指责各部队尤其是各省的军队缺乏必死的决心,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其决策,并试图借机削除异己,进一步统一军队和军令政令,实则抗战第一阶段的重大失利,蒋介石的决策和指挥失当,无疑应负最主要责任。如果按照中共提出的战略战术,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集结若干大兵团在华北和黄淮与日军进行大范围的运动作战,效果当较以大城市为中心的设防固守为佳。即使无法很快战胜日军,至少可以造成较大伤亡,并且有效地迟滞其战略进攻的速度和进度,为全面动员民众和军队,布防规划,赢得时间,同时能够尽可能保存精锐武装,与敌周旋,确保相持阶段的必要实力,缩短持久的时间,增加胜算。
与国民党的持久抗战主张政治上和军事上空洞无物相比,中共的持久战战略有着明确而且行之有效的政治军事路线。只是这一战略虽然已经公布,可是加以详细阐述的主要是党内的纲领文件,对外则基本是以个人谈话或发表署名文章的形式向社会进行扼要介绍,全面而系统的理论阐述不够。必须向全国军民详细讲述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战争持久战的战略方针,澄清国人对持久战的模糊认识,以防止将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持久战主张误认为唯一的持久战思想,导致对持久战的战略方针乃至整个抗战的前途失去信心。从积极的角度看,全面系统地公开阐述持久战的战略方针,有助于全国军民了解认识中共关于抗战的政治军事主张及其理论素养,使中共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占据思想高地,增强在统一战线中的主导地位,进而争取全国抗战的领导权。
《论持久战》问世以及中共党政军系统围绕《论持久战》所展开的全面舆论宣传,就是为了向全国军民阐明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持久战战略方针,敦促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接受中共的持久战主张,扭转被动战局,使持久战从政府一厢情愿的空洞口号真正落到实处,成为遏制敌人的有力武器,迎接更加艰苦的战略相持阶段的到来,同时扩大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抗战中的影响力,以利于争取最终胜利。
由于是正面向全国军民阐述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方针,善意批评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错误,既要清晰传达意思,又须有所节制,时过境迁,解读起来难免有些隔膜,过与不及的情况所在多有。《论持久战》当然首先要针对亡国论和速胜论的错误观念,坚定政府和民众抗战到底的决心以及最后胜利的信心,否则,就没有持久战可言。全面了解《论持久战》之前关于持久战的各方言论以及写作《论持久战》的用意,对于准确把握《论持久战》文中的具体所指大有裨益。
《论持久战》延续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的持久战的一贯论述,使之更加全面、系统和理论化,大幅度发展完善了持久战的战略思想,构建起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世界军事理论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别树一帜,由此展现出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持久战战略方针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主张不仅明显有别,而且高下立判。
关于《论持久战》的影响,前人已有较多研究。相比于之前各方的持久战言说,《论持久战》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五点:一是人民战争思想。国民政府的全面抗战意在全国各地各界均服从其统一领导指挥,毫无保留地贡献全部力量。即使有人主张全民抗战,主要也是要求各阶层、各方面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尤其是动员民众支援和保障军队作战。中共则提出兵民是胜利之本,要求放手广泛动员和武装民众,直接参加抗战。民众参战的主要形式是游击战争,敌后游击战具有战略意义。总体而言,是否武装民众,全民皆兵,造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是国共关于全面抗战主张和方针的显著分别。国民党的全面抗战和全民抗战,无论是否实行游击战,说到底仍是军队的片面抗战。二是统一战线主张。抗日战争是全面抗战和全民抗战,不是单纯的军事斗争,不能单靠军队和政府,要建立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各党派各阶层及广大民众,实行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改革。坚持统一战线,是抗日战争取胜的基本条件。三是战略三阶段划分。正规军事教育领域的持久战着重于战术层面,战略上比较简单含糊,而国民政府更多地停留于口号式的精神层面,只知道国土广阔和大纵深,以空间换时间。《论持久战》则从战略上分为三阶段,并阐述了各阶段的作战形态以及实现转折的基本条件。是否承认三阶段,是判别持久战真伪的关键。四是持久战战法。全国抗日战争要坚持持久战,应以战略的持久战与战术的速决战相结合,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和游击战为辅,反对消极的单纯阵地防御。这既是针对国民党统帅的正规军十个月来不断严重失利的惨痛教训,又是坚持中共的一贯方针。至于中共领导的军队,在整编进入全国作战系列的前提下,以开展独立自主的敌后山地游击战为主。五是明确长期性。之前的持久战,对于持久和长期的估计严重不足,虽然知道日本不易战胜,但又认为其最多只能支撑一年半载,就会财政破产,经济崩溃,引发内乱乃至爆发革命。同时对于外交和国际有所幻想,认为坚持到一定时期就会引起各国干预,甚至可能出兵介入战争。受此误导,只要不让日军速战速决,就称为持久战,如上海、南京、华北等地的战事,就是试图以持久坚守固定阵地来争取时间,引起国际局势的变化。蒋介石知道抗战胜利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是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毛泽东战前对持久的时限不做预估,通过十个月抗战的严酷现实以及对武汉、广州、甚至西安等大城市可能继续失守的局面的预判,更加明确对抗战的长期性要有充分准备。
作为阐述持久战战略的专著,《论持久战》在军事理论方面极大地丰富了持久战的战略战术思想。其说不仅依据红军时期国内革命战争的长期实践,也是对全面抗战十个月以来中国军队对日作战的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成为民族自卫战争的重要战略。此后,毛泽东的《抗日民族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战争与战略问题》等文章以及《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进一步阐述了持久战的战略思想。《论持久战》的篇幅分配以及阐述重点,十分清楚地显示其言说对象主要是全国抗战军民,尤其是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统领的国民革命军。全国抗日战争总的战略方针是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对于中共党内而言,早已形成决策和共识,没有专门详细说明的必要,关键在于国民党军政当局能否接受这一克敌制胜的战略方针。中共必须千方百计地劝告和影响国民党军事当局改变已经造成重大失利的错误战法,同时向全国军民阐明正确的战略方针,以迫使国民党改变方略,更好地坚持持久抗战。即使国民党军事当局不能从善如流,也要让全国军民了解中共抗日方针的详情,显示从敌后游击战成长壮大起来的军队可以发展为运动战主力的前景,无论局面多么严酷,也能对抗战胜利保持信心。
《论持久战》的另一言说对象是中共党内不理解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战略方针的同志,“有些人轻视抗日战争中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他们对于‘在全体上,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在部分上,游击战是主要的,运动战是辅助的’这个提法,表示怀疑。他们不赞成八路军这样的战略方针:‘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认为这是‘机械的’观点”。由于毛泽东稍早前已经专门阐述过《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所以这方面并不是《论持久战》的重点。这从他本人的陈述以及《论持久战》的篇幅分配,不难予以认定。但《论持久战》确有杨奎松《毛泽东为什么要写〈论持久战〉?》(《抗日战争研究》2018年第3期)所揭示的意思,即毛泽东说得很清楚:“第三阶段的运动战,已不全是由原来的正规军负担,将由游击战提高到运动战去担负其一部分,也许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这一要旨不仅是针对党内同志,同时是向全国军民的郑重宣告。
轻视抗日战争中游击战争的战略地位以及不赞成八路军实行基本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战略方针,虽然主要出自党内同志,可是不以为然或心存疑虑的显然不仅限于中共党内。国共谈判时,国民党对此颇有保留,红军改编后,友军也每每不予理解,以至于中共方面要反复说明。更为关键的是,中共提出的抗日战争战略总方针,在军事上与八路军实行的战略不一致,党内同志不赞成或有所疑虑,主要是因为急于和日军作战以及不愿意转变内战时期已经习惯的运动战战法,重新回到分散游击的状态,可是也有少数人觉得有消极避战以保存实力之嫌。这样的看法或疑虑在社会各方难免普遍存在,不将这一问题从战略上予以阐明,就很难在全体抗日军民当中确立威信,从而争取统一战线的领导权。
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
中共的持久战战略方针包括政治、军事各方面,适用于所有抗日的党派和全国军民,中共理应身体力行,做出表率。可是在军事战略方面,中共的战法有着显著的分别。全国抗战总的军事战略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中共领导的八路军(以及后来的新四军)却采取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方针。也就是说,全面抗战正规军主要以运动战为作战形式,八路军、新四军则主要以游击战为作战形式。对此,毛泽东不仅要向党内同志讲明白,也要向国民党、国民政府和全国各界说清楚。
在《论持久战》划分的三阶段中,总体而言,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游击战在第一、第三阶段起辅助作用,在第二阶段则具有战略地位。而对于中共领导的军队而言,游击战从一开始就具有战略地位,到第三阶段才变为辅助性。第三阶段运动战重新回到战略主导地位,但是运动战的主体不仅仅是第一阶段担负运动战任务的正规军,还包括从第二阶段游击战成长起来的武装力量,其中主要就是发展壮大的中共领导的军队。《论持久战》以全面抗战的战略方针为主要的论述,表明其言说对象的主体不会是中共全党或党政军领导。而在论述游击战具有战略地位的部分,毛泽东首先要说服党内同志尤其是中央的领导同志以及八路军的将领,同时必须向国民党和全国军民阐明抗日战争游击战的重要性以及为何中共领导的军队应该光明磊落地独立自主担负敌后游击战的重任。
中共领导的军队,除井冈山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外,都是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抗战时期敌后分散的游击战,无论在我军历史上还是世界战争史上,都具有特殊性。毛泽东坚持八路军等以分散游击为主要作战形式,是鉴于日军的武器装备和战术素质较我军具有较大优势,担心国民党借机消灭红色武装以及在敌后必须分散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才能生存发展,坚持长期抗战,并且逐渐壮大。而中共及其领导的军队能够始终存在并逐步增强,是中国持久抗战的必要因素,非此国民党难免妥协,中华民族的存亡无法解救。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说国民党军队经过一定的改造,还可能承担运动战的任务,那么坚持游击战争,在毛泽东看来,“却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之下才能出现”。古代的游击战争大都是失败的,“只有现代有了共产党的大国……才有胜利的游击战争”。没有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相持阶段具有战略地位的敌后游击战就无法坚持,自然也不可能转向第三阶段,更无法使游击队成长为具有实力领导地位的正规军,在反攻阶段扮演重要角色。所以《论持久战》断言:“中国的军事、经济、政治、文化虽不如日本之强,但在中国自己比较起来,却有了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更为进步的因素。中国今天的解放战争,就在这种进步的基础上得到了持久战与最后胜利的可能性。”
进而言之,和一些人认为只要坚持持久抗战,中国就必胜无疑的简单化判断不同,毛泽东并不否认中国面临抗战失败的亡国危险。“我们承认在中国面前摆着解放与亡国两个可能的前途,两者在猛烈地斗争中。我们的任务在于实现解放而避免亡国。实现解放的条件,基本的是中国的进步,同时,加上敌人的困难和世界的援助。我们和亡国论者不同的,我们客观地而且全面地承认亡国与解放两个可能同时存在,着重指出解放的可能占居优势及达到解放的条件,并为争取这些条件而努力。”当时中国的进步,“在于它已经不是完全的封建国家,已经有了资本主义,有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有了已经觉悟或正在觉悟的广大人民,有了国民党与共产党,有了政治上进步的军队,有了数十年革命的传统经验,特别是十五年以来的经验。这些经验教育了中国的人民,教育了中国的政党,今天恰好作了团结抗敌的基础。”如果说,俄国没有1905年的经验就不会有1917年的胜利,“那末我们也可以说,如果没有十五年来的经验,也将不会有抗日的胜利”。
1938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7周年,而毛泽东用“十五年以来”或“十五年来”的时间概念,应当是刻意凸显国共合作的历史。在后来整理的文本中,他改动和增加了一些文字,所谓“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更为进步的因素”,明确写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就是这种进步因素的代表”。“有了政治上进步的军队”,也说明“即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红军”,15年则改为17年,革命传统经验顺理成章地指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十七年的经验”。也就是说,在毛泽东看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是抗战胜利的根本保障。失去这样的保障,中国的抗日战争很难取得最后的胜利。在总的抗日战略下实行独立自主的战略方针,正是确保抗战胜利的必要条件。
这样的战略方针与中共提出的全国抗战的战略方针明显有别,从而引起两方面的质疑。在党内,主要是刚从苏联回国的王明借共产国际的名义明确表示反对,要中共领导的军队完全作为正规军,参与全国抗战,服从最高统帅的统一指挥,认为游击战其实是消极避战。这种看法得到一部分人尤其是军事指挥员的赞同或有所共鸣。在党外,国民党军队的一些将领指责八路军“游而不击”,社会上也存在不解的质疑声。《论持久战》的另一层旨趣以及言说对象,就是阐明为何八路军等要实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以及这种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对于全国抗战最后胜利的意义,以说服党内同志,反击恶意攻诋,化解民意疑惑。
1936年7月访谈时,斯诺问道:“在实际行动中,共产党政府和红军怎么能与国民党军队合作共同抗日呢?”因为在一场对外战争中,必须将所有中国军队置于统一的指挥之下,所以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红军在最高军事委员会中享有代表权,红军同意服从最高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和政治决定吗?”毛泽东明确表示:“是的。只要这样一个委员会是真正抗日的,我们的政府将衷心服从它的决定。”斯诺进而问:“红军是否同意除非得到最高军事委员会的同意或命令,不把它的部队开进国民党军队占领的地区,也不调动它的部队指向这些地区?”毛泽东同样给予肯定答复:“是的。我们当然不会把我们的军队开进抗日军队占领的任何地区去——一段时期以来,我们也没有这样做过。红军是不会采取机会主义的办法来利用任何战争局势的。”对于国共合作,共产党就是“坚持要求对日本的侵略展开决定性的、最后的抗战”以及“要求实施我们在建立民主共和国与国防政府的呼吁中所提出的主张”。红军的活动基地不论大小,都能进行战争,但基地越大,能动员的抗日力量就越强大。如果有三四个省,“就能把一支比南京的全部兵力还要大、还更有效率的抗日队伍投入到战争中去”。
在9月的访谈中,毛泽东又进一步阐明:“我们承认,在一场抵抗日本的战争中,全国军队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指挥,但是我们也认为军事委员会应该是有代表性的。应该强调指出:这一点只有在成立抗日民族解放战线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有些国民党分子也在谈什么‘统一’,但是却不支持民族解放和反帝运动。实际上很清楚,没有真正的反帝斗争就没有国家的统一。”乍看起来,全面抗战期间八路军等坚持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与上述表态似乎有所出入,其实宗旨是一致的。毛泽东的承诺有两个基本点:其一,服从真正抗日的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和政治决定。其二,除非得到最高军事委员会的同意或命令,不开进抗日军队占领的任何地区。这两个基本点的前提是最高军事委员会必须真正抗日,并且具有代表性,只有在成立抗日民族解放战线的基础上,这一前提才能实现。
所谓服从,首先是服从最高军事委员会的抗日战略,总体上要配合抗日全局的军政部署,并且成为全面抗战的组成部分。其次是不能侵占其他抗日军队的利益,损害抗战大局。在八路军前出山西的时机、路线、兵力部署以及在山西的作战计划等方面,中共都尽可能事先取得国民党的同意。所谓独立自主,包含两个相互制约的层面,即政治上在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和军事上在总的战略方针下坚持独立自主。前者是以斗争求团结,后者则是争取对日作战的主动权,避免为国民党的错误战略所左右,同时防止国民党与日本联手对付中共及其领导的武装。
全面抗战之所以要服从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是因为国民政府是代表国家的正式政府,而国民党不但是中国的第一大党,也是掌控正式政府的执政党。中共及其领导的军队力量弱小,不能独立承担抗日救国的重任,因此全面抗战必须以国民党、国民政府和国民革命军为主体。只有坚持民族统一战线,才能实现全面抗战。同时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因为在中共领导人看来,国民党存在对日妥协倾向,又始终不肯放弃削弱甚至消灭中共及其武装的企图,没有斗争,一味服从,反而会助长其妥协倾向。在战局不利的情况下,还会动摇全国军民抗日的决心,使抗日军队在局部地区失去作为抗战主体的作用。或谓1937年1月中共中央对国民政府的四项保证,是放弃武装,归顺国民政府,甚至就是对自己失败的承认和对蒋介石领导的接受,标志着蒋介石统一中国的努力即将大功告成。诸如此类的说法完全不提前因后果,形同故意曲解。
1937年3月毛泽东与史沫特莱谈话时,针对“外面传说共产党现在的政策是向国民党屈服、投降和悔过”的问题,就明确表示,中共的让步“是建立在一个更大更重要的原则上面,这就是抗日救亡的必要性与紧急性。这叫做双方让步,互相团结,一致抗日。国民党中所有明智的领袖与党员,都是明白这种意义的。但国内有一部分带着阿Q精神的人,却洋洋得意地把我们的这种让步叫做‘屈服、投降和悔过’”。1939年,来访的美国记者斯诺又问及此事,他以在重庆与张群、在西安与蒋鼎文等人的谈话以及陈立夫、蒋介石等人的言论为据,认为国共两党关于抗战政治基础的解释存在差别,“共产党一再着重指出,统一战线是抗战的政治基础……但是,这种说法在国民党的文献上和言论中却没有什么地位。国民党以为抗战的政治基础,就是共产党和其他政治集团对于国民党独裁的屈服”。因此,“当着一个党否认另一个党的存在时,能不能有一个两党之间的名义上的统一战线?”毛泽东的答复是,“在大多数人的心中、口中、文字中、行动中,已有了名义上和实际上的统一战线。但是,在一小部分人中间,他们也许实际上承认了统一战线,而在名义上却是不愿承认的”。犹如希特勒原来称苏联只是一个名称,并非实际的国家,后来却与苏联签订条约。至于国民党声称对于其一党专政的屈服,那是他们胡说八道的自由。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独立的政党,从未放弃过独立性,也从未向任何个人、集团、党派屈服。要共产党屈服,大概比上天还难。况且蒋介石已经公开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存在,只是并未给予法律地位。
为此,中共不仅始终坚持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而且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独立自主性。1937年11月15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等人,告以“目前山西工作原则是‘在统一战线中进一步执行独立自主’”,原因在于山西境内的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副司令长官黄绍竑以及第十四集团军总司令卫立煌等部在日寇的打击下,“已基本上丧失在山西继续支持的精神与能力。我们须自己作主,减少对于他们的希望与依靠,故‘独立自主’之实行,须比较过去‘进一步’,这是完全必要的。但仍然是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不是绝对的独立自主。在大的方面仍应与国民党及阎、黄、卫商量……仅仅不要希望与依靠他们,因为他们答应的东西很多不能兑现。我们计划要放在他们不答应不兑现不可靠时,我们还是能够干下去这样一个基点上”。国民党的军队在山西丧失了支撑抗日全局的意志和能力,中共和八路军如果不能进一步独立自主,则山西抗战将无法继续坚持下去。也就是说,如何实行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需要考量国民党和侵华日军两个方面的变数。在国民党及其军队主观上不可靠、客观上不能靠的情况下,必须增强独立自主性。
战争环境下,要实现政治上的独立自主,必须以军事上的独立自主为有力依托。《论持久战》之前,毛泽东已经专门就《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发表论述,而《论持久战》仍以第95节就抗日战争的游击战加以阐述。整个抗日战争中,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说的是解决战争的命运主要依靠正规战尤其是其中的运动战,游击战不能担负解决战争命运的主要责任。但游击战在整个抗日战争中的战略地位,仅仅次于运动战,因为没有游击战的辅助,也就不能战胜敌人。这样说包括了游击战向运动战发展的战略任务在内。游击战的战略作用有两方面:一是辅助正规战,二是把自己也变为正规战。游击战在中国抗日战争中具有空前广大和空前持久的意义,其战略地位更加不能轻视。因此,在中国,游击战本身不只是战术问题,还是特殊的战略问题。
持久战三阶段的作战形式:第一阶段,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和阵地战是辅助的。第二阶段,游击战将升到主要地位,而以运动战和阵地战辅助之。第三阶段,运动战再升为主要形式,而辅之以阵地战和游击战。但第三阶段的运动战,已不全是由原来的正规军负担,而将由原来的游击军从游击战提高到运动战去担负一部分,也许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从三个阶段来看,中国抗日战争中的游击战将在人类战争史上演出空前强大的一幕。为此,有必要在全国数百万正规军中,至少指定数十万人分散于所有一切敌占地区,发动和配合民众武装,从事游击战。抗战时期敌后游击战的特点之一,就是相当程度上是由正规军发动和实施,正规军分散作游击战,集合起来又可作运动战。所以,八路军的方针为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
虽然游击战在整个全面抗战中并非居于战略主导地位,可是对于争取抗战的最终胜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抗日战争的第二阶段即战略的相持阶段,是整个战争的过渡时期和转变的枢纽。中国将变为独立国,还是沦为殖民地,不决定于第一阶段大城市是否丧失,而决定于第二阶段全民族努力的程度。如能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和坚持持久战,中国将获得转弱为强的力量。而相持阶段的时间较长,战争十分残酷,历程非常艰难,必须动员全国民众,齐心一致,坚决维持一个统一政府,反对分裂,绝不动摇地坚持战争,扩大和巩固统一战线,排除一切悲观主义和妥协论,改造军队,动员全民,准备反攻。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能否坚持敌后游击战争,成为关键环节。
在持久战的第一阶段,游击战处于辅助地位,八路军要配合友军作战,而在以游击战为战略主导的相持阶段,中国军队的作战形式主要是游击战,而以运动战辅助之。中国军队在正面战场与日军陷入僵持状态,敌后游击战争成为决定战争走向的战略主导。毛泽东虽然积极建议国民党军事当局派遣游击兵团深入敌后开展游击战,但是他预见到国民党的军队很难在敌后的艰苦条件下长期坚持游击战,游击战能否担负起战略主导的重任、实现反攻的战略转折,是以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为主体的。抗日战争的进程表明,毛泽东的预见相当准确,国民党的军队除了在日军无力占据的南方各地,在北方各省的游击战很少有成功的范例。如果八路军在全面抗战初期不实行独立自主的游击战方针,而是不遗余力地参加正面作战,按照国民党军事当局的部署及战法,即使拼光全部主力,也无法改变战局。不仅如此,如果没有敌后游击战的配合,正面战场第一阶段的失败还会更加惨重。更为重要的是,失去能够开辟和坚持敌后游击战的主要军队,相持阶段的到来势必更晚,而且很难坚持战略相持的态势。没有敌后游击战争,日军可以全力进攻,虽然中国国土辽阔,正面战场也很难抵御日军的攻势,更不要说由相持转为反攻。
中共领导的军队实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战略方针,早在红军改编为八路军之前就已确定,在与国民党交涉改编及如何开赴抗日前线的过程中,毛泽东等人始终坚持这一方针。1937年8月1日,张闻天、毛泽东致电周恩来等,关于红军作战须坚持下列两原则:“甲、在整个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分散作战的游击战争,而不是阵地战,也不是集中作战,因此不能在战役战术上受束缚。只有如此才能发挥红军特长,给日寇以相当打击。乙、依上述原则,在开始阶段,红军以出三分之一的兵力为适宜,兵力过大,不能发挥游击战,而易受敌人的集中打击,其余兵力依战争发展,逐渐使用之。以上原则,请与各同志商定,并准备携告国民党。” 8月4日,张闻天、毛泽东电告准备前往南京出席国防会议的周恩来等人,总的战略方针是攻势防御,“正规战与游击战相配合,游击战以红军与其他适宜部队及人民武装担任之,在整个战略部署下给与独立自主的指挥权”。“担任游击战之部队,依地形条件及战况之发展,适当使用其兵力。为适应游击战性质,原则上应分开使用而不是集中使用。”
朱德、周恩来等复电,提出红军参与全国抗战的作战方针,以分区集团的防御钳制敌人,反对单守不攻和退却逃跑,要求独立自主地担任一方面作战任务。张闻天、毛泽东明确答复:“红军担负以独立自主的游击运动战,钳制敌人大部分,消灭敌人一部的任务。”具体要求为,指定冀察晋绥四省交界地区,向着沿平绥西进及沿平汉南进之敌,以出击侧面的扰乱、钳制和打击,协助友军作战,并派一部远出热河。但“这不是‘独当一面’的意思,均是在一定地区内协助正面友军作战的意思。这样提出较自由、活泼而有效。即我们事实上只宜作侧面战,不宜作正面战,故不宜于以独当一面的语意提出”。8月1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指示朱德、周恩来、叶剑英与国民党谈判的十项条件,其中要求国民党迅速承认并实行的,包括“(三)红军充任战略的游击支队;(四)在总的战略方针下,执行独立自主的游击战争,发挥红[军]之特长;(五)为适应游击战原则,须依情况出兵并使用兵力;(六)不分割使用”,希望依据上述条件与国民党谈判,务求实现。
谈判过程中,国民党方面起初并不愿意接受这一原则。9月12日,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同意其与周恩来去南京。“在晋在冀在京,均着重解释我军的‘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这个基本原则,取得他们的彻底了解与同意。”此原则包含:“(一)依照情况使用兵力的自由……(二)红军有发动群众、创造根据地、组织义勇军之自由,地方政权与邻近友军不得干涉。如不弄清这一点,必将发生无穷纠葛,而红军之伟大作用决不能发挥。(三)南京只作战略规定,红军有执行此战略之一切自由。(四)坚持依傍山地与不打硬仗的原则。”由于蒋鼎文坚持刘伯承师应速上前线,毛泽东揣测彼等用意,“或者不明白使用大兵团于一个狭小地域实不便于进行游击战争,如果是这样,可见我们对此原则并未向他们有过彻底坚持的说明;或者他们含有恶意,即企图迫使红军打硬仗”。
经过谈判,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军政部部长何应钦最终同意八路军主要以游击战配合友军作战,稍后周恩来、彭德怀在山西又与阎锡山当面决定八路军按照这一方针展开行动。坚持独立自主,军事上一方面是预判抗战的长期性和残酷性,对国民党的战略方针及其指挥存有疑虑,认定被动挨打的军事部署和作战形式无法有效地达到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另一方面则保持对国民党的警惕,担心其趁机削弱甚至消灭红军,进占根据地。针对蒋介石要求红军主力全部开往前线的企图,毛泽东认为应提出酌情使用兵力的原则,在此原则下承认开拔主力,数量可为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但对蒋不说几分之几,“应估计蒋之军阀割据(红军全部开去是蒋之要求),又须估计陕甘是我们唯一可靠后方(蒋在陕甘则尚有十个师,以便把我们全部送去,他则稳占此后方)等等问题”。
在与国民党谈判的同时,张闻天、毛泽东告诫党内:“国民党阴谋已表现得很明显,他的企图是:(一)将红军全部送上前线。(二)分路出动,使不集中,强使听命。(三)红军受命出动后即变为蒋之属下,彼以命令行之。彼时党的问题与边区问题,由彼解决,甚至将不许发表宣言并取消苏区。”因事关重大,张、毛建议在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慎重讨论。在1937年8月22日至25日于冯家村召开的会议上,毛泽东作了关于军事问题和国共两党关系问题的报告,明确我军以创建根据地、钳制与消耗敌人、配合友军作战、保存和扩大自己为基本任务,执行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实行由国内正规战向抗日游击战的军事战略转变,使游击战争担负起开辟敌后战场,配合正面战场,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历史使命。国共合作达成协议后,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于8月25日下达命令,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并且强调:“各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发挥十年斗争的光荣传统,坚决执行党中央与军委会的命令,保证红军在改编后成为共产党的党军,为党的路线及政策而斗争,完成中国革命之伟大使命。”
三、敌后游击战的展开
设法说服国民党的同时,中共依既定原则准备调兵部署。1937年9月17日,毛泽东致电朱德等,判断敌攻华北大约分四路,总兵力约15至20万人。阎锡山指挥下的傅作义、杨爱源、刘茂恩、汤恩伯各军均失锐气,不能指望其在现阵地根本破坏敌人的战略计划。红军此时是支队性质,不起决战的决定作用。但如部署得当,能起在华北(主要在山西)支持游击战争的决定作用。4天后,毛泽东又电告彭德怀:“今日红军在决战问题上不起任何决定作用,而有一种自己的拿手好戏,在这种拿手戏中一定能起决定作用,这就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不是运动战)。要实行这样的方针,就要战略上有有力部队处于敌之翼侧,就要以创造根据地发动群众为主,就要分散兵力,而不是以集中打仗为主。集中打仗则不能做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则不能集中打仗,二者不能并举。然而,只有分散做群众工作,才是决定地制胜敌人、援助友军的唯一无二的办法,集中打仗在目前是毫无结果可言的。”毛泽东尤其强调要从远处、大处着眼:“目前情况与过去国内战争根本不同,不能回想过去的味道,还要在目前照样再做。”林彪想以陈光旅集中相机给敌以打击,暂时可以,长久仍以中心转向群众工作为宜。
此电明确指出,抗战初期八路军的战略方针与国内战争时期完全不同,过去是集中兵力通过运动战打歼灭战,现在则以分散发动群众为主,以便创建根据地,在敌后站稳脚跟,为迎接最为艰苦同时最为关键的相持阶段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如果说国民党军队不能实行运动战和不愿开展敌后游击战主要是力所不及,八路军的将领们开始对于放弃运动战改以分散游击战为主,则是心有不甘。
9月25日,毛泽东再度致电周恩来等并转刘少奇、朱德、彭德怀等,强调“整个华北工作,应以游击战争为唯一方向。一切工作,例如民运、统一战线等等,应环绕于游击战争。华北正规战如失败,我们不负责任;但游击战争如失败,我们须负严重的责任”。为此,“应令河北党注全力于游击战争”,并强调指出,“要设想在敌整个占领华北后,我们能坚持广泛有力的游击战争。要告诉全党(要发动党内党外),今后没有别的工作,唯一的就是游击战争。为此目的,红军应给予一切可能的助力”。同时一再提醒前敌指挥员:“目前红军不宜过早暴露,尤不宜过早派遣战术支队”,“若在敌之主力尚未集中于其主要的攻击点、敌之后方尚未十分空虚之时,暴露红军目标,引起敌人注意,那是不利的。若仅派遣战术支队,那是无益的”。即使出于战役考虑,配合国民党和阎锡山的军队作战,根本方针仍是为了有利于发动民众,造成广泛的游击战争,创建根据地,以便坚持持久抗战。
负责北方局的刘少奇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连续发文阐述华北游击战争。10月16日,他在《抗日游击战争中的各种基本政策问题》中认为,“游击战争是今后华北人民抗日的主要斗争形式”。虽然当时全中国包括华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主要斗争方式是正规战争,但存在许多缺点,领导战争的政党和军政当局还坚持许多错误的方针,使得华北的抗日正规战争遭到严重的失败。游击战争将成为华北人民的主要斗争形式。在游击战争继续扩大与胜利的过程中,将转变到以正规战争为主要斗争方式,最后驱逐日军出华北。11月15日,他在为中共中央北方局起草的决定中指出,华北正规战大体结束,片面抗战很难支持,全面抗战尚未到来,华北进入游击战争的新阶段。如果华中、华南的正规战不能继续坚持与扩大,华北要在困难条件下独立作战。华北游击战争有重新转变为正规战争、驱逐日寇出华北的胜利前途,这取决于八路军若干倍的扩大、武装民众和争取与改造友军的成功。
王若飞也认为八路军出现在战场上,对华北抗战产生了影响,平型关等战役的胜利振奋了各路战线屡经战败的士气和全国人心。八路军以新的战略姿态,在山西、华北展开广泛的运动战和游击战,不是单纯被动挨打地防御,抓住敌人弱点,主动歼敌,为友军提供了制胜的战略。八路军“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战略,是根据自己数量不大、物质技术贫弱、缺少新式武器等弱点。全国对日作战总的战略方针,应从坚决持久的大规模运动战中,消耗削弱敌人的力量,以致完全驱逐。八路军则应根据自己的力量和特长,发挥“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配合友军作战。如果友军改为攻势防御,组织武装民众抗战,可以消灭山西的五六万日军。友军严重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单纯军队抗战,军队未建立正确的政治工作,高级军官消极,单纯防御战略,坐等挨打等。
抗战初期,华北的游击战争除了是否得当、是否必须外,更重要的是能否坚持、如何坚持。关于此节,杨奎松《毛泽东为什么要写〈论持久战〉?》一文讨论甚为深入。华北抗日游击战面对的困难,不仅是日军的强大优势,还有国民党摇摆不定的抗日态势和总想削弱中共武装的心怀不轨。如果正面战场的正规军不能坚持,或国民党对日妥协,华北抗日游击战的困难将大幅度增加。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严重局面,中共中央在坚持敌后游击战的前提下,有两种预案:一是坚持敌后尤其是山西的游击战,而八路军主力将根据局势变化,酌情撤回陕北。二是八路军主力继续留在山西,分散发展,伺机向华北其他地区扩张。
周恩来在1937年10月19日给毛泽东等的电报中,对华北局势的危险有概括描述。他认为,目前中国战局正转入新的危机:(一)……日军在沪者八师团,其余在华驻屯军七师团半,关东军两师团,并加满蒙军,大约分布在平汉线三师、同蒲线三师,目的在从正太同蒲两路从速拿下太原。(二)中国军队现已用到最后预备队,而全民全面的动员、部队的改造、战略战术的改变,在全国范围内还没开始。南京统治者对持久战的信心似已发生动摇,加以国际上的引诱,故和平妥协空气逐渐抬头。现上海方面,用兵达到近五十个师,消耗近二十师。胡宗南第二次上去,又消耗。最近桂军四师调沪……华北方面近六十师,能打的仅剩孙、卫、傅等,不上十师。全国组成的预备队只有粤军六师、桂军二师、川军九师、滇军三师及武汉、陕西一部分中央军,总共不及三十师。故百数十万的正规军,真在战场上拼命的除我们外,尚不到二十万,比之日本在数量上亦居劣势,此最足令人警觉者。因此,黄河两岸正酝酿着放弃华北、逐鹿中原的危险。宋、韩、商、万及一切溃军在敌压下都企图转入黄河南岸,划河自保。川军出兵武汉,桂军扼陇海东段。于此,蒋不能无戒,阎亦不能无感。如果南京和平机启,则妥协空气必风起各军,诱留红军单独在华北抗战的阴谋必大发展,局势亦必陷于混乱。挽救方针主要是:“分电蒋、程要求增加生力军到华北支持抗战,并揭破放弃华北阴谋,要阎、黄电蒋增兵”。“反对各军退过黄河及南京企图解决杂牌军的阴谋,力争各军留在华北。”
为了应对华北危局,11月17日,刘少奇、杨尚昆等致电毛泽东、张闻天等,提出迅速扩大红军,争取华北游击战争胜利的建议。具体办法是在半年内扩大红军游击队到二三十万人,坚持半个山西在我手中,转变成正规战,使得全国性的妥协求和成为不可能,此时蒋或再派兵到华北。因此,红军不宜以推过黄河为布置工作的出发点,成败的关键是扩大红军。为此,张闻天、毛泽东等于11月20日复电称:坚持山西游击战争的方针,为中央早已定下,不应动摇。坚决执行这一方针,绝不能束缚红军主力的适当的使用与转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红军主力的使用,决定于今后全国抗战形势的发展,不决定于山西一省的形势。应及时预防红军主力需要转移时,丧失坚持山西游击战争的自信心。
也就是说,红军主力是否转移,取决于全国的局势,即使红军主力转移,山西游击战争也要继续坚持。因此,必须预做准备,万一红军主力离开,山西仍能设法坚持游击战。
太原失守后,华北正规战基本结束,进入游击战阶段。这时八路军配合友军作战的任务已经很少,独力作战逐渐增多。在作战方法上,毛泽东要求晋察冀部队“避免正面抵抗,袭击敌之后尾部队”。“在敌之远近后方活动,使敌进一步仍在我包围中。”同时指出,“在确有胜利条件下,集结适当力量给敌以部分的歼灭和有力打击,增加敌恐怖与进攻困难是必要的,但须详细审慎”。
在全国抗战局势尚未稳定下来之前,关于红军主力的动向以及与华北游击战的关系,始终是中共中央全局考量的重点。1938年3月7日,朱德、彭德怀致电中共中央暨长江局,提出战略方面,在友军未撤退黄河以南之前,应坚决而积极地在华北坚持配合友军作战,争取连续的胜利,以达到有力地保卫武汉、保卫西北和巩固统一战线的目的。作战方针方面,在日军主力未转移到华北时,积极保卫华北,收复失地。如日军主力转移华北,津浦路我军应向济南、浦口运动,江南我军应向南京运动。
毛泽东复电称,政治局决定之战略方针,包括当时在华北及后来转移至陕西、河南两个阶段,不是单指当时而言。当时阶段,不但因蒋令,而且主要因战略需要,在不被敌根本隔断条件下,我军均应在敌后配合友军坚决作战,有效地消灭与削弱敌人,发动广泛的抗日运动,如此方能钳制与阻碍敌向潼关、西安与陕北的进攻。只要无被隔断危险,绝不应过早渡过河来,更不应不顾蒋令、不顾友军渡过河来。为了保障将来转移便利,必须巩固吕梁山脉的转移枢纽,并布置太岳山、王屋山工作。第一阶段的部署,要照顾第二阶段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在敌大举进攻潼关、西安、武胜关、武汉及陕北时,在取得蒋、阎、卫(立煌)同意后,八路军主力及其他国军主力,应渡过河西河南,为保卫西北保卫武汉而战,而留适当兵力位于山西各区,继续坚持游击战。如敌突破吴堡线,进攻绥德,威胁延安,应准备从一二○师抽一个旅先行渡河击敌。如敌攻潼关,西安危急,而武胜关、武汉尚不危急,应准备抽出一一五师或至少一个旅,同时从阎、卫军抽一部,先行渡河击敌。但不论多少部队过河,均应事先力求取得蒋之同意,并与友军协同。
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指示:在目前阶段,所有晋境军队,均应负担消灭敌人发动民众的任务,但同时应准备下一阶段情况迅速变化时的转移。如果八路军全部被限制于华北敌之包围圈中,根本不能转移至陕甘豫地区,则对整个抗战及全国政治关系都是不利的。这是政治局战略决定的基本精神。从战争的长期性出发,必须如此,方为有利。因此,向阎、卫报告及召集军官会议时,应说在敌后作战的战略意义及依靠民众大有办法,但无论如何不要说全部长期在华北的话。事实上,蒋虽严令,但卫立煌的五十四师、八十三师已从吉县过宜川,何柱国一部已从保德过府谷,可见卫立煌等执行命令之动摇。且应注意蒋的命令是双关的,一面包含战略需要的积极意义,一面又难免不包含恶意在内。
此外,在敌大举摧毁我经济基础,以各种方式压缩我活动范围以至回旋不易且占领黄河两岸各主要渡口截断我补给的情况下,华北只能留若干较小的游击兵团,各军主力要在黄河各渡口封锁以前渡过河来,以免陷入极大困难。“在敌人后方创设许多抗日根据地是完全可能的,是十分必要的。国共两党均须用极大努力去干,对此不应有任何猜疑。但不要把此事看得很容易,不要以为数十万正规军能在华北一隅长期作战。”由此可见,开展敌后游击战虽然是中共的既定战略方针,但是具体如何实施,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仍然需要审时度势,做好各种应变的准备。
八路军的战法同样适用于新四军。1938年5月4日,毛泽东电告中共中央新四军分会书记、副军长项英:河北、山东的游击战证明,“在敌后进行游击战虽有困难,但比在敌前同友军一道并受其指挥反会要好些,方便些,放手些。敌情方面虽较严重,但只要有广大群众,活动地区充分,注意指挥的机动灵活,也会能够克服这种困难”。“在一定条件下,平原也是能发展游击战争的,条件与内战时候很大不同。”对于国民党的战区指挥系统,既要遵从命令,又须保持独立性,时任第十九集团军总司令兼第五军军长“薛岳等的不怀好意,值得严重注意。但现时方针不在与他争若干的时间与若干里的防地,而在服从他的命令开到他指定的地方去,到达那里以后就有自己的自由了。尔后不要对他事事请示与事事报告,只要报告大体上的行动经过及打捷报给他”。
统一服从与独立自主既相辅相成,也存在矛盾,处理不好,会造成摩擦和冲突,必须以斗争求团结,有理、有利、有节,而把握适当的度,至关重要。
毋庸讳言,实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主观上就是为了保存实力,但是八路军保存基本的战斗力,乃是遵循一切战争的基本原则,即保存自己,消灭敌人。首先是针对具有绝对优势的日军,必须充分认识战争的长期性和残酷性,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如果在战略防御阶段无谓地消耗大量精锐,势必造成下一阶段作战更大的困难。八路军的战略方针绝非消极避战自保,中共还正式建议国民党军队也要尽可能避免无谓的牺牲,并且要求八路军对国民党交由自己指挥的部队,采取爱护协助的态度,不使其担任最危险的任务,而是主要打几个小胜仗,以鼓舞士气。
当牺牲为实现长久战略目的所必需时,八路军积极配合友军作战,并付出相当的代价。如山西不得不决战之际,八路军拟以林彪、贺龙两个师的主力从东西两方破坏敌之侧后纵深地区,袭击铁路、公路交通线,阻滞日军攻势。为达到战役目的,中央指示一一五师应准备减员二千至二千五百人,这对于兵力有限的八路军而言,可谓重大牺牲。“但在支持山西作战,即用以支持华北作战较为长久之战略目的上,却有很大意义。”只是华北国民党军队太杂,“无一个主力军。红军在力求配合作战,争取华北持久的原则下,须同时顾到友军不可靠时的处置”。
阎锡山在山西战事不利的情况下,提出与八路军合组集团军,用游击战坚决抵抗日军进攻,并与八路军商量指挥之事,即鉴于后者在游击战方面的优长。晋军在山西能够长期坚持,即得益于八路军敌后游击战的开展。
八路军将领在战斗实践中高度认同中共中央制订的作战原则。林彪总结平型关战斗的经验之一,就是“我军(八路军)在目前兵力与技术条件下,基本上应以在敌后袭击其后路为主。断敌后路是我们阻敌前进争取持久的最好方法。如经常集中大的兵力与敌作运动战,是不适宜的”。同时他还从实战中清楚认识到,八路军应当坚持独立自主的分散的游击战,即使配合国民党军队进行运动战或阵地战,也是不适宜的。
中共不仅直接建议国民党军事当局不必拘守一城一地的得失,而且从抗战大局着眼,认为“在抗战过程中巩固蒋之地位,坚持抗战,坚决打击投降派,应是我们的总方针。而军队力量之保存,是执行此方针之基础”。武汉保卫战时,中共主张军事行动重在袭击敌人侧后,避免不利的决战,不可守则不惜断然放弃。“因目前许多军队的战斗力远不如前,若再损失过大,将增加各将领对蒋之不满,投降派与割据派起而乘之,有影响蒋的地位及继续抗战之虞。”由此可见,中共坚持八路军实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战略,正是从争取抗战胜利的大局全局着眼,具有远见卓识的方针。
四、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及相关问题
有一种普遍存在的误解,认为《论持久战》主要是主张游击战争,甚至说游击战是中共领导的人民军队的主要战法。此说有两方面的误解:其一,《论持久战》主要是阐述全面抗战的战略方针。在持久战的三阶段中,运动战才是主要作战形式,居主导地位。游击战虽然在相持阶段具有战略地位,整体而言仍是辅助性的。早在卢沟桥事变前一年,1936年7月,毛泽东就在与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我们的战略方针,应该是使用我们的主力在很长的变动不定的战线上作战。中国军队要胜利,必须在广阔的战场上进行高度的运动战,迅速地前进和迅速地后退,迅速地集中和迅速地分散。这就是大规模的运动战……转换全局的战略方针,必须是运动战。”在《解放》周刊发表谈话的正式文本时,毛泽东还专门增加了一处夹注,强调自己说的是“运动战”,“几个译本都译作‘游击战’,是错了的”。
其二,八路军、新四军虽然实行独立自主的敌后游击战,但游击战并非始终是中共领导的军队的主要战法。除了第一次反围剿之前和抗日战争的防御、相持阶段,中共领导的军队都是以运动战为主要作战形式。毛泽东与英国记者贝特兰谈话时的确说过:“现在八路军采用的战法,我们名之为‘独立自主的运动战游击战’。这和我们过去在国内战争时采用的战法,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亦有某些区别。拿现时这一阶段的情况来讲,集中使用兵力之时较少,分散使用兵力之时较多,这是为着在广大地域袭击敌人翼侧和后方之必要而采用的。”在游击战与运动战并举的前提下,八路军与红军作战的基本原则当然相同,而较少集中兵力与较多分散兵力,则有显著差异。至于八路军与全国其他军队,战法的区别更为明显。“若在全国军队,因其数量广大,除以一部守正面及以另一部分散进行游击战外,主力应经常集中地使用于敌之侧翼。军事上的第一要义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采用‘独立自主的运动战与游击战’,避免一切被动的呆板的机械的战法。如果大量军队采用运动战,而红军则用游击战以辅助之,则胜利之券,必操我手。”
由此连带产生三个问题:其一,抗日战争的领导权归属。其二,《论持久战》对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统领的军队的影响。其三,《论持久战》的战略方针的有效性。
既然全国抗日战争的战略方针是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而中共领导的军队主要起辅助作用,即使在第二阶段游击战上升到主要地位,总体而言,不能简单地说中共领导了正规军正面战场的对日抗战。中共领导的军队抗击多数侵华日军和绝大部分伪军的情形,主要是在相持阶段的一定时期。那么,究竟如何理解中共在抗日战争中的领导权问题?按照毛泽东的想法,中共在抗战中必须争取领导权,而实现领导权,主要是通过统一战线。毛泽东在1936年7月与斯诺谈话时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在什么条件下,中国能战胜并消灭日本帝国主义的实力呢?”就明确指出:“要有三个条件:第一是中国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第二是国际抗日统一战线的完成;第三是日本国内人民及被压迫民族的革命运动的兴起。三个条件中,中国人民的大联合是主要的。”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又引述了这次谈话的内容。中共领导层确信,即使在国民党投降的情况下,仍然必须坚持民族统一战线,否则就不能团结全民族的力量,抵抗日本的侵略并且最终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只要统一战线存在,中共就可以通过统一战线,影响各党各派各界,进而实现对抗日战争的领导权。在整个抗战过程中,国共之间一直存在或明或暗的斗争,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争夺抗日战争的领导权。如果简单地说中共领导了全面抗战的全过程,与许多事实不能吻合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也要概括承受领导不力的责任,这显然是不公正的。不能因为抗战取得了最后胜利,就认为中共自始至终全面占据领导地位。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共的领导权未能全面覆盖,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错误方针始终延续,抗日战争才会进行得异乎寻常的艰难。而《论持久战》的发布及宣传,正是中共努力争取实现领导权的重要体现。
与之相关的问题,就是《论持久战》究竟发挥了多大的影响力。《论持久战》发表出版后,中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有组织的正面宣传,社会各界尤其是左翼人士予以积极响应,的确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使得中共关于抗日战争的态度、政策和方针深入人心,对于改变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武装的公众形象,认识和理解中共及其军队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起到重要作用。有些意见认为,《论持久战》对于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军队的将领有着显著影响,则与事实存在明显的差距。已有学者对所涉及的相关史事加以认真考证,予以澄清,如蒋介石是否看过《论持久战》、白崇禧等人对《论持久战》的反应等,这些考证大体是可信的,至少不应继续夸大《论持久战》对国民党及其军队将领的影响。
当然,中共关于全面抗战战略的意见,也不能说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毫无影响,只是直接作用的对象不一定是蒋介石。1937年8月9日朱德、周恩来等人到达南京时,虽然8月7日召开的国防会议和国防联席会议已经结束。但是中共专门准备的《确立全国抗战之战略计划及作战原则案》,仍然提交给国民政府军事当局。大本营于8月20日颁发的《国军战争指导方案》和《国军作战指导计划》,延续了以持久战应对速战速决的主旨。但是,与1937年3月全面抗战前参谋本部拟订的《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甲案)》相比照,可见进一步明确了以持久战应对速战速决的基本主旨,而且在作战方式上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如正面接敌的第一战区以两个主力军实行柔性攻击,抽调机动性大而富于游击战经验的三个师由第二战区长官指挥,转进怀来、万全以北。防守部队以平汉、津浦两铁路为轴心,采取纵深疏散据点式配置,以机动部队控制于侧翼,遇敌进攻时,协力防守部队向敌侧背围攻而歼灭之,同时前线部队组织便衣游击队,深入平津铁路以东地区组织民众,破坏交通,以牵制敌人之运动。第一总机动部队卫立煌部三个师,策应正面,掩护侧翼,第二总机动部队为八路军三个师,策应掩护之外,主要是实行游击战,袭击敌军后方。这应该是中共提交的《确立全国抗战之战略计划及作战原则案》以及周恩来、朱德参加8月11日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政部的谈话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只是国民党军队未能完全贯彻这样的作战方针。
大本营第一号训令《国军战争指导方案》,将全国划分为五个战区,作战区域分别为冀省及鲁北,晋察绥,苏南及浙江,闽、粤,苏北及鲁省,确定第一战区为主战场正面,第二战区为主战场侧背。不过,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军事当局并未根本解决南北并重的战略抉择问题,实际上军事天平进一步偏向第三战区。身兼第一战区司令长官的蒋介石决定将海空军全部投入淞沪战场,以阻止日军登陆,确保沪宁不失。大本营第四号训令下达的《第三战区作战指导计划》,即要求“达成巩固首都及经济策源地为作战指导之基本原则”。
海军因为地利,集中于淞沪战场,闭塞吴淞口以及协助各要塞及陆地部队作战,可以理解。而空军“应集中主力协同陆军,先歼灭淞沪之敌(以敌舰及炮兵为主目标)”,就有些说不过去。蒋预想日军很难在东南战场全力进攻,可能只是牵制国军调兵到华北,并且从政略上威胁中国的根据地,进窥首都南京。因而,重兵把守甚至开始阶段主动进攻,试图御敌于国门之外。不料日军海陆两军争功,不断增兵加强攻势,国军方面只好随之跟进。双方打成添油战术,虽然一度相持不下,最终还是大量消耗了精锐,全线崩溃。总体而言,得不偿失。
更为重要的是,抗日战争的实际进程与《论持久战》的预测高度吻合,证明毛泽东的确高瞻远瞩,如果全国军民完全按照《论持久战》的政治路线和战略方针,抗战的进程无疑会顺利得多。然而,无论政治改革还是军事方略,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军队都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南京失陷后作战方式的变化,发生于《论持久战》问世之前,更多的是吸收国民政府所说抗战第一阶段失败的惨痛教训以及中共方面的意见做出的部分调整,距离中共所主张的全面抗战的战略方针,即以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的战法,差距依然显著。可以说,运动战、游击战及其相互配合,始终是国民党军队的弱项。在抗战前后的两次国内战争中,开始处于弱势的中共军队都是凭借这一战法,打败了相对强大的国民党军队。如果抗日战争时期能够实行中共提出的战略总方针,第一阶段的损失当不会如此惨重,而且势必给日军造成重大障碍,同时有助于保存实力,使得第二阶段的抗战不至于如此艰难。如果不是第一阶段国民党军事当局实行专守防御,造成精锐几乎尽失,且后来始终没有完全改变战略方针,第二阶段又不断制造摩擦,消耗内力,中国的抗日战争应当不会拖延如此之久,中日之间强弱态势的转变也不会如此之难,以至于若不是国际反法西斯战线的局势扭转,获胜的同盟国联手全力打击日本,胜利的曙光仍迟迟不能浮现,大后方的民众甚至已经开始怀疑持久抗战能否继续坚持下去。
既然国民党军事当局基本未能采纳中共提出的抗日战争战略方针,其有效性究竟如何,自然成为值得讨论的问题。历史当然不能假设,但是战争可以推演。如果国民党军事当局采用中共提出的战略方针,并全面改造国民党、国民政府和国民革命军,或是允许中共军队放手扩张,并供应必要的武器装备,抗日战争的历史是否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改写?总体上,三个阶段的进程转换不会改变,但是各个阶段的战况以及持续时间很可能发生变化。提出这一问题所欲讨论的主要有两点:其一,日军是否战斗力超强,使得中国军队难以甚至无法战胜?其二,作为执政党和正式政权,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对抗日战争的不利是否应该承担政治和军事的责任?二者相互关联。
关于抗日战争时期日军的战斗力,既有抗日神剧和某些夸诞回忆的罔顾事实,也有单就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的战绩分别立论的局限。两种观念都不免偏于一端。据《论持久战》分析,日军的长处,一是武器装备较好,二是官兵的教养即组织性较强。所谓武器装备较好,海军方面优势最大,空军次之,至于陆军,差距并没有那么显著。尤其是中央军的精锐部队,有的武器装备甚至较日军还略胜一筹。当然,中国军队素质不一,所谓杂牌军的装备,与日军差距较大,八路军、新四军的整体劣势尤为明显。况且装备的优劣还有整体供应配备良否的问题,即使轻武器的差距不明显,弹药配备也相去较大。军事素质方面,日军的单兵训练相当优异,中下级指挥官也有较高素养,加上日军过去屡战未尝败绩而形成的自信心,对天皇和对鬼神的迷信,骄慢自尊,对中国人的轻视等,战斗精神较为顽强。太平洋战争中,在战役战术指挥得当的情况下,日本陆军的战斗力甚至让火力占据压倒性优势的美军也头痛不已。
不过,日军虽强,却并非无懈可击。其战斗指挥,即部队和小兵团战术颇有高明之处,战略战役指挥却有许多不行。《论持久战》指出,之前日军所犯错误计其大者有五:一是对中国抗战的决心和展现的力量估计不足,逐渐增兵。二是没有主攻方向。台儿庄战役以前,华中、华北大体平分兵力,两方内部又各自平分。台儿庄败仗后,把主力集中徐州方向,暂时有所改变。三是缺少战略协同。华中、华北两集团各自内部大体协同,但两集团间很不协同。四是失去战略时机。占领南京、太原两地后的停顿主要是因为兵力不足,没有战略追击队。五是包围多歼灭少,击破者多,俘获者少,表现其指挥的笨拙。破坏日军自信的有效方式除政治争取之外,军事上主要是多打歼灭战,展现中国军民不可屈服的精神和英勇顽强的战斗力。“抗日战争的正确要求应该是:‘尽可能的歼灭战。’在一切有利场合,每战集中优势兵力,采用包围迂回战术──不能包围其全部也包围其一部,不能俘获所包围之全部也俘获所包围之一部,不能俘获所包围之一部也大量杀伤所包围之一部。而在一切不利于执行歼灭战的场合,则执行消耗战。对于前者,用集中兵力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兵力的原则。在战役的指挥关系上,对于前者,用集中指挥的原则;对于后者,用分散指挥的原则。这些,就是抗日战争战场作战的基本方针。”
可是,由于国民党军事当局采取错误的战略方针,实行专守防御的阵地战,不敢或不能采用运动战为主、阵地战、游击战为辅的战法,中国军队失去了在运动战中多打歼灭战的机会,使得中日两军的差距大幅度扩大。日军的缺点被掩盖,优势进一步放大,中国军队则相反,优势减少甚至消失,缺点被无限放大。如果改变战略战法,中日两军的差距势将显著缩小,以弱势军队战胜强势军队的可能性便会相应增加。因此,国民党军事当局对于抗战初期的严重失利以及抗战进程的延长,是难辞其咎的。如果说《论持久战》极大地影响了国民党军政当局,则无疑会导致对《论持久战》的战略方针有效性的怀疑。也就是说,夸大《论持久战》的影响与贬低《论持久战》的效用,其实是一事两面。
真正坚持按照中共中央制订、《论持久战》详细阐述的战略方针进行持久抗战的,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和根据地民众。问题在于,在战争中逐渐发展的八路军、新四军的装备训练太差,运动作战机动性有限,据点攻坚更加力不从心,难以与日军正面抗衡。而其敌后游击战的战法,在战史乃至影视作品中,除个例外,迄今为止尚未形成恰当的整体展现形式,基本还是以运动战的战斗为主。由于第三阶段即战略反攻阶段的到来主要是由国际反法西斯战线所促成,从游击战到正规战的过渡尚未充分实现,从“壮气军”到实力领导地位的转变尚未全部完成,日本就在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强大压力下宣告投降。《论持久战》预示的转变到国内战争再度爆发之际,才很快展现出惊人的强大潜力,让获得美援而实力大增的国民党军队仅仅经过三年的较量,就彻底败下阵来。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