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在神戶歡迎會的演說

孫中山:在神戶歡迎會的演說*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各位同志:

我們國民黨就是革命黨。民國的名稱,是革命黨推翻了滿清之後才有的。不過十三年以來,徒有民國之名,沒有民國之實。這種名不符實,就是我們革命沒有成功。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原因,是由於反革命的力量太大;反革命的力量過大,抵抗革命,所以革命一時不能成功。革命究竟是什麼事呢?是求進步的事。這種求進步的力量,無論在那一個民族或者那一個國家,都是很大的;所以革命的力量,無論在古今中外的那一國,一經發動之後,不走到底,不做成功,都是沒有止境的。不只是十三年,或者二十三年、三十三年,就是四十三年、五十年,革命一日不成功,革命的力量便一日不能阻止。要革命完全成功之後,革命的力量才有止境。所以法國革命有八十年,大功告成之後,然後才有止境,然後法國才定。我們中國革命十三年,每每被反革命的力量所阻止,所以不能進行,做到徹底成功。這種反革命的力量,就是軍閥。為什麼軍閥有這個大力量呢?因為軍閥背後,有帝國主義的援助。這種力量,向來都沒有人知道要打破,所以革命十三年,至今還不能成功。

這回北京發生政治上的大變化,這回變化之中,有一部分是革命黨的力量。革命黨何以要到北京去革命呢?因為十三年以前的革命都是在各省舉行,所以在兩三年前,便有幾位同志說:我們以後革命如果還是專在各省進行,力量還是很小;必要舉行中央革命,力量才是很大。由於這個理由,那幾位同志便到北京去進行。到這次變化發生之前六個月,他們便有報告說:中央革命很有希望,北京軍人讚成的很多,不久便要發動。他們在六個月之前便要我放棄廣東,到天津去等候,參加中央革命。我在那個時候,看到很渺茫,不大相信,便答應他們說:要有事實發生後,我才可以去。到了江浙戰事起了之後,他們催促更急,主張要我一定放棄廣東,趕快到天津。當時我在韶關,督率北伐軍出發江西,要北伐軍完全離開廣東進到江西之後,才可以離開廣州;若是我離開廣州太早,北伐便不容易進行。到了江浙戰事發生變化,江西贊成北伐軍的同志,不敢來歸;在韶關的北伐軍,也因之搖動,不能迅速前進。不上十日,北京就發生這次變化。外間的新聞傳到了,我們同志的報告也同時到了。他們既是發動了這種事實,我為踐成約起見,便不能不往北京去。

當北京初次變化的時候,國民軍的行動好像真有革命的色彩。後來我由韶關到廣州,由廣州到上海,看到北京的情況便一天不如一天,似乎受了別種勢力的牽涉,不像革命的運動。到上海住幾日之後,北京情況更為之一變。但是還有許多人催我趕快到北方去的,像天津的段祺瑞,奉軍領袖的張作霖,不是派代表就是用電報,總是要我趕快北上。我也因為要到北京去看看近來的真情況,所以便決定北上。又因為由上海直接往天津,不但是在最近數日之內無船位,就是在十五日之內也無船位,所以才繞道日本,來神戶。在神戶等船,比在上海等船還要快。而且路過日本,可以看看日本的舊朋友,及觀察日本國民最近對於中國的感情。至於北京這次的變化,雖然不是完全的革命舉動,但是他們歡迎我去,便是給我們以極好的宣傳機會。

此時各方人民,都是希望中國趕快和平統一。說到和平統一,是我在數年前發起的主張;不過那些軍閥都不贊成,所以總是不能實行這種主張。這次我到北方去,能夠做成和平統一,也未可知。不過要以後真是和平統一,還是要軍閥絕種;要軍閥絕種,便要打破串通軍閥來作惡的帝國主義;要打破帝國主義,必須廢除中外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到北京去的任務,就是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我這次路過日本,在上海動身及到長崎和神戶三處地方,都有很多日本新聞記者來見我,要我公開發表對於中國時局的主張;我都是主張要中國和平統一,便要廢除中國和外國所立的不平等條約。我現在神戶,沒有工夫來看日本全國的報紙,不知道日本國民對於我這種主張的感想是怎麼樣,或者有表同情的,或者有反對的。不過我這兩日所見日本的舊朋友,都是表同情的多。我的這幾個朋友,雖然不能代表日本的輿論,但是可以擔負在日本宣傳我的主張的任務。

中國要和平統一,為什麼我要主張廢除不平等的條約呢?和平統一是內政問題,廢除條約是外交問題,我們正講內政問題,為什麼要牽涉外交問題呢?因為中國國內種種力量,都沒有革命黨的力量大;中國現在最大的力量,就是革命黨。諸君如果有不知道的,只考查吳佩孚的歷史。吳佩孚是袁世凱以後最大的軍閥。吳佩孚這個軍閥,究竟是從何而起呢?他在民國五、六年以前,是一個無名秀才,沒有人知道。就是帶兵到湖南衡州,來打南方的時候,也不過是一個旅長。當時南方政府是總裁製,本總理也是幾位總裁當中之一,我們南方政府教吳佩孚不要用兵,給他六十萬塊錢;並說北方政府賣國,教他回師去打北方。他得了我們南方的大批軍餉,便回師武漢,進佔洛陽。當時北京政府是段祺瑞當國,他便攻擊段祺瑞,始而打電報,繼而用武力,把段祺瑞推倒了。他推倒了段祺瑞之後,口頭上雖然以民黨自居,總是說北京政府腐敗,要開國民會議來解決國事,心理上還是想做袁世凱第二。外國人考查到了他的這種真相,以為可以利用,便視為奇貨可居,事事便幫助他,自己從中取利。吳佩孚以為外國人都是這樣幫助,天下還有什麼事不能做,所以便越發大膽,用武力橫行於中國,弄到全國人民都是不能安居樂業。我們革命黨因為要救國救民,所以便聯絡各方面有實力的人,共同推倒他。諸君聽到這地,便知道吳佩孚的成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失敗也是由於民黨,吳佩孚的起家和失敗完全是由於民黨的力量。革命黨的力量當然要大過吳佩孚。至於吳佩孚在這幾年中以軍閥自居,專用武力壓服民眾,我們民黨也是受他的壓迫的原故,是由於吳佩孚得了外力帝國主義的幫助。所以此刻在中國,只有帝國主義的力量才是大過革命黨。我們革命黨要中國從此以後不再發生軍閥,國民能夠自由來解決國事,中國永久是和平統一,根本上便要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不能活動,便要消滅在中國的帝國主義。因為要消滅在中國搗亂的帝國主義,所以講內政問題便牽涉到外交問題,要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

外國人在中國活動的,像教書的、傳教的和許多做生意的人,都是很安分守己的分子;至於不安分的,只有少數流氓。這些流氓,在外國不過是小有手段,都是不能生活,一到中國,不上幾年,稍為知道中國內情,便結交官僚,逢迎軍閥;一逢迎到了軍閥,便無惡不作,就是在不平等的條約之中所沒有記載的事,他們都是包辦一切,好像小皇帝一樣。所以這幾年來,無論那一個軍閥做事,背後總有幾個外國政客的幫助。

譬如,廣州商團購槍自衛,向來都是很自愛的,對於政府都是很安分的。廣州政府無論是民黨或者非民黨,同商團相處都是安然無事。這兩年來,有幾個英國人不喜歡國民黨,不願意國民黨的政府發展,便煽動陳廉伯,運動商團全體,在廣州內部反對國民黨的政府。陳廉伯原來是一個匯豐銀行的買辦,本來是個安分的商人,沒有什麼野心。因為他做匯豐銀行的買辦,所以那幾位反對國民黨的英國人便認識他,便日日運動他反對政府,說:「如果你能夠運動商團反對政府,我們英國便幫助你組織商人政府,你陳廉伯就是中國的華盛頓。」陳廉伯當初雖然沒有野心,但是受了英國人的這種運動,既可以得英國的幫助,自己又住在沙面,得英國人的保護,安然無恙,於是他的膽量便雄壯起來,便發生野心。他便住在沙面,對於本黨政府作種種的反抗運動。他當初所有的死黨不過是幾個人,運動成熟了的商團軍士也不過是三五十個人,羽毛還不豐滿,要反抗廣州的革命政府還是沒有辦法。他於是又聽英國人的話,向外國另外辦軍火,想另外組織軍隊。

他所辦的頭一批軍火,是用一隻叫做「哈佛」的丹麥船運進廣州。當那只軍火船一到廣州的時候,便被我們政府查出來了。政府便一面扣留那只軍火船,一面派人調查那船軍火的來歷,才知道那船軍火是用商團的名義運進來的。在那隻船進口之前五日,陳廉伯也曾用商團的名義,向政府領過了一張護照。不過陳廉伯領那張護照的時候,曾聲明在四十日之後才發生效力,由四十日之後起,另外到五十日止,那張護照都是有用處。陳廉伯當初之所以有這些聲明的意思,就是他對於丹麥船所運來的這批軍火,已經想到了種種偷漏的方法,以為不必用到那張護照便可以偷過;他所領的護照,是預備第二批軍火到的時候才用的。後來果然有第二批軍火由歐洲放洋,只因第一批的在廣州失敗,所以第二批的便不知道運到什麼地方去了。所以陳廉伯才要所領的那張護照,就是在九十日之內都有效力。而這船軍火運進廣州的日期,和那張護照相差只有五日,便生出一個大疑點。更查這只軍火船是屬於丹麥商人的,丹麥在廣州的領事是一個英國人代理,而那位代理的英國人又不在廣州,是以我們便和英國領事交涉。英國領事和我們的私交很好,便將陳廉伯買軍火的原委告訴我們說:「你們還不知道陳廉伯的行動嗎?香港和上海的外國報紙老早就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反對你們政府,你們還沒有留心那種新聞嗎?我老實告訴你罷,有幾個英國人許久<以前>便教陳廉伯買軍火、練軍隊,反對廣州政府。這不過是頭一批軍火,以後還有二批、三批。至於這種主張,只是幾個英國人的事,我可以報告我們公使,懲辦他們。你們可以辦你們的商團,對付陳廉伯。」我知道了這種詳細情形之後,便把那船軍火完全扣留。當時許多明大義的商團,也承認由政府辦理,沒有什麼舉動。

但是,陳廉伯在沙面受了英國人的鼓動,便煽動一般無知識的商團,要求政府發還扣留的軍火;如果政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便煽動廣州全體商人罷市,抵制政府。所以有一日,便有一千多商團,穿起軍服,整隊到河南大本營請願,要發還槍枝;若是不發還槍枝,第二日便罷市。我當那一日正在大本營,便親出接見那一千多商團,對他們演說商團買槍的護照,就日期講,陳廉伯已經聲明在四十天之後才有效,這批槍枝只在領護照後五日之內便到廣州,是一個疑點;就槍數講,護照上載明的長短槍數,與這隻船所載的槍數不符,是兩〔二〕個疑點。專就護照說便有這兩個疑點,有了這兩個疑點,那末這批軍火,不是私運,便是頂包。並且把英國領事對我所說陳廉伯要運動商團,和另外買槍練兵來反對政府的情形,詳細告訴他們。演說了一點多鐘,他們聽明白了之後,當時便很滿足,第二日也沒有罷市。以後我把陳廉伯的叛跡,更是查得水落石出,便老實告訴商團。但是在手續上,我還沒有用公文,只用私緘。對商團各代表說,陳廉伯反叛政府的詭謀,我已經查清楚了。你們商團不是同謀的人,我自然不理;若是同謀的人,我一定要辦幾個,以儆傚尤。那些陳廉伯的羽黨,便鼓動全體商團,要求政府寬大,不能多牽連。政府便答應他們的要求,不但是沒有牽連,並且沒有重辦一個同謀的人。

陳廉伯看見政府很柔軟,便鼓動商家罷市,還是要求政府發還所有扣留的槍枝。政府也答應他們的要求,承允把護照上所載槍枝的數目,分批發還。在國慶日便一批發還長短槍四千枝,子彈一二十萬。陳廉伯那些人看見政府一步讓一步,很容易欺負,於是更鼓動商團在國慶日收回槍枝的時候,對於政府武裝示威,開槍打死許多慶祝雙十節的農團軍、工團軍和文武學生。因為陳廉伯已經預備了在國慶日收回槍枝之後便造反,所以預先便在西關招了兩三千土匪,假充商團。最奇的是那些假充商團的土匪,在國慶日不但是打死人,並且把打死了的人刨肝剖肺、#頭斷腳,把那些死屍分成無數部分,拿到沿街示眾,慘無人道。當日,政府也沒有把商團有什麼處分。商團的不良分子,便從此以後目無政府,專唯陳廉伯之命是聽,把廣州全市商團的槍枝都集中到西關,在西關架天橋、築炮台,用鐵柵門分鎖各街道,儼然把廣州市分成了兩部分:城內屬於政府範圍,西關屬於商團範圍。凡是商團範圍以內,都是由商團發號施令。在商團發號施令的範圍以內,不但是沒有政府的警察,就是政府人員路過,只要被他們知道了,就馬上有性命的危險。當時西關和城內,完全成了一個交戰區域。那幾日英國人便在香港英文報紙上挑戰,說廣州的實在勢力已經到了商團之手,政府沒有力量行使職權,政府人員馬上便要逃走。其實政府還是想調和,但是西關的那些土匪頑強抵抗,無論政府是怎麼樣調和,都不能得結果。

到了十月十四日晚,凡是近政府各機關的高當舖,都收藏得有幾十個團兵,居高臨下,開槍打政府,一夜打到天明。到天明的時候,政府為求自衛起見,才下令還槍。到了政府還槍之後,稍明事理的商團份子便極願繳槍了結,以免糜爛市場。而陳廉伯的死黨還是在西關散佈謠言,不說是東江陳炯明的援兵就到了,就說是白鵝潭的英國兵船馬上便要開炮打退政府,只要商團多抵抗幾點鐘,便可以勝利。

當商團事變沒有發生以前的十幾日,英國領事本告訴了我們政府說:在白鵝潭的英國兵船,已經奉到了他們海軍提督的命令,如果廣州政府開炮打西關,英國兵船便開炮打廣州政府。我得了這個通知,便用很正當的宣言,通告英倫政府和世界各國。英倫政府也自己知道無理,便制止他們海軍提督,所以到後來政府和商團衝突的時候,英國兵船到底是守中立。從互相衝突之後,不上四點鐘,各武裝商團便繳械了事。於是香港英國的報紙,更以為是反對廣州政府的好材料,便無中生有,亂造謠言,把廣東政府罵得不值半文錢。其實廣州政府和商團原來本是相安無事,因為有幾個英國流氓居中離間,所以便弄到不和;到了不和之後,也可以用和平手段了結,因為那幾個英國流氓又從中挑撥,所以便弄到殺人繳槍,以致商團受英國人的大騙。諸君不信,只看前幾個月的香港英文報紙,許多都是恭維陳廉伯是「中國的華盛頓」,「廣州不久便有商人政府出現」的論調,便可以知道英國人的居心。幸而英國人和陳廉伯的這次陰謀沒有成功,如果真是成功了,廣東便變成了第二個印度。

我們廣東這次沒有亡省,雖然是天幸,但是已經阻止了北伐軍的進行,擾亂了廣州市的商場,弄到全省不太平,都是外國人的力量在廣東暗中搗亂。就是推到全國的情形,也是這一樣。因為這些理由,所以我們才要防止外國人的力量再來中國搗亂。防止了外國在中國搗亂的力量,中國才可以永久的和平。要防止外國人在中國搗亂,便先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要外國人在中國沒有活動的力量,還是在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廢除了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收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中國才可以脫離外國的束縛,才可以還我們原來的自由。

用極淺近的道理說,諸君知道那些不平等的條約究竟是什麼東西呢?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大家的賣身契。中國和外國立了許多喪失權利的條約,就是把我們國民押到外國人,替我們寫了許多賣身的字據一樣。中國國民賣身,不只是賣到一國,已經賣到了十幾國。我們國民賣了身,究竟國家的地位墮落到什麼樣子呢?有許多人都說中國現在是半殖民地,不承認是全殖民地。存這樣見解的人,不是自己安慰自己,就是不知道中國現在的國情。如果說中國是半殖民地,中國的地位自然是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高。依我看起來,中國現在不是半殖民地,也不是全殖民地,但是國家的地位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這個道理很容易明白。譬如香港完全割歸英國,由英國人管理,是英國的全殖民地;上海還是中國的領土,不過暫時租到外國,可以說是半殖民地。就字面講,香港既是全殖民地,上海是半殖民地,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當然比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要高。但是事實上是怎麼樣呢?香港割歸了英國,英國政府便派一個總督來管理。那個總督為管理香港起見,設立了一個香港政廳,另外又設立一個立法局,所有關於管理香港土地人民的法律,都是由那個立法局頒布出來的。在那個立法局裡頭,還有幾個中國人。那幾個中國人在立法局裡頭,還有很大的發言權,還可以議訂法律來管理香港。上海是我們中國的領土,在租界之內,大多數做生意的是中國人,納稅的是中國人,勞動的也是中國人,試問中國有沒有人在上海工部局裡頭能夠有大發言權呢?中國人能不能夠在上海工部局裡頭議訂法律來管理上海呢?我們在上海是主人,他們由外國來的都是客人,他們居然反客為主,在中國的領土之中組織一個政府來加乎我們之上,我們人民不敢過問,政府不能管理。用香港和上海比較,究竟是在香港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呀,還是在上海的中國人所享的主權高呢?不但是上海是如此,凡是外國人在中國所到的地方,他們便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所以中國現在不只是全殖民地,比全殖民地的地位還要低一級。我就這個情形,創立一種新名詞,叫中國是「次殖民地」。

再就全殖民地的情形講,凡是一個殖民地的人民,只做一國的奴隸,對於母國總可以享多少權利;我們現在做十幾國的奴隸,沒有一點權利之可言。譬如澳洲是英國的殖民地,加拿大是英國的殖民地,和南非洲許多地方也都是英國的殖民地。所有澳洲、非洲和加拿大所設立的政府,對於母國新進口的人民,都有主權可以檢查;由母國運來的貨物,那些殖民地的政府都可以自由抽稅;英國人進那些殖民地之後,只可以做普通買賣的商業,不能濫發紙幣,擾亂那些殖民地的金融;英國人在那些殖民地犯了罪,要由那些殖民地的法庭裁判,英國不能另外設立法庭去裁判。試問英國人進中國的口岸,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檢查呢?英國貨物到中國來,中國有沒有海關去自由抽稅呢?英國在中國的所有通商口岸,開設銀行,濫發紙幣,中國政府有沒有權力去稽查禁止呢?英國人寄居中國各地,若是犯了罪,中國法庭能不能夠去裁判他們呢?英國人的這些行動,在本國的殖民地是怎麼樣呢?再在他們的祖國三島之內,又是怎麼樣呢?不止是英國人在中國是這樣橫行,就是其他各外國人都是一樣。所以中國人不只是做一國的奴隸,實在是做十幾國的奴隸。國家的地位,真是一落千丈,比亡國奴的地位還要低!好比高麗亡到日本,安南亡到法國,高麗人只做日本一國的奴隸,安南人只做法國一國的奴隸,高麗人和安南人的地位比中國人還要高。我們不用外國的領土來比,就是同是中國的土地,只要完全亡到了外國的,便和在中國沒有亡的大不相同。好比香港的公園,無論什麼中國人都可以進內面休息。上海的黃浦灘和北四川路那兩個公園,我們中國人至今都是不能進去。從前在那些公園的門口,並掛一塊牌說:「狗同中國人不許入。」現在雖然是取消了那塊牌,還沒有取消那個禁例。在香港之內,無論是什麼地方,中國人都可以進去;在上海便有許多地方,中國人不能去。好像在上海的英國會館,中國人便不許進去,就是有英國的朋友住在內面,中國人只要進去看看朋友,都是不能破例;至如在香港的英國會館,中國人還可以進去看朋友,還可以進去吃飯。我們中國人的地位,墮落到了這個地步,如果還不想振作國民的精神,同心協力,爭回租界、海關和領事裁判權,廢除一切不平等的條約,我們中國便不是世界上的國家,我們中國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國民。

現在北京有了大變化,我可以自由到北京去。我一到北京之後,便要開國民會議。這個會議能不能夠馬上開得成,此刻固然沒有把握。假若開得成,我首先要提出來的就是兩件事:一件是改良國民生計;一件是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我們就是想要做這兩件事,若是國民會議開不成1,便做不成功。要把這兩件事做成功,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能夠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大家先出來提倡。

至於國民會議的組織法,因為全國人數的調查不的確,不容易由人民直接派代表,所以我在宣言裡頭,便主張用全國已經有了組織的團體派代表,共同到北京來組織國民會議。至於宣言中所列入的團體,遺漏了的還是很多。譬如報界便沒有列入,所以我在上海,便主張加入報界團體。你們在海外的華僑團體也沒有列入,為解決華僑在海外所受的種種壓迫起見,華僑團體也應該要加入。要全體國民都是一致力爭,要全國有組織的團體都是一齊加入,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可以開得成,然後這個國民會議才是〔會〕有很大的力量。因為要得到國民全體的主張,然後對內要改良國民生計的問題,才可以根本解決;對外要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條約,才可以動世界各國人民的視聽。現在中國搗亂的外國人,不過是少數無賴的流氓。至於在外國許多主張公道的外國人,都不知道這些詳細情形。假若那些很公平的外國人,都知道了中國同他們所立的那些不平等條約實在是很壞,他們一定出來仗義執言,為我們打不平,要幫助我們要求他們本國政府廢除那些不平等的條約。好比美國南方人從前虐待黑奴,北方主張公道的人便出來打不平,發生南北戰爭,一定要解放黑奴一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我們這次到北京所召集的國民會議,必須全國有組織的團體都是一齊加入,才有大力量,才可以動各國主張公道<的>民眾的注意,然後乃可動世界的公忿,他們一定要來和我們表同情。到了各國主張公道的人都是和我們表同情,那還愁什麼不平等的條約不能夠廢除呢!

我們做國民的要將來達到這種大目的,此刻必要向北京和全國去力爭,要全體國民都是打電報,一致去爭。國民為爭這種國家大事,打到了幾百張和幾千張電報,便可以當幾千兵和幾萬兵。假若我得到了國民的一萬張電報都是要開國民會議,我在北京便可以拿那一萬張電報向軍閥去力爭;用一萬張電報去爭,這種和平的爭法,勝過十萬兵。所以要廢除中外不平等的條約,還是要開國民會議;要開國民會議,還是要做國民的大家奮鬥,一致去要求。今晚在這裡開會的人,都是本黨在日本各地的同志,散會之後,要實行本黨的主張,便要寫信發電到各方的朋友和中國的家庭,去解釋國民會議的重要,要各人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是一致贊成要開國民會議。國民會議開得成,中國便可以和平統一,大家便可以得太平幸福;國民會議開不成,中國便還要大亂不已,大家便還要受兵災的禍害。所以大家要以後所得到的是禍是福,還是在大家自己去求。今晚各同志來歡迎我,我便希望各同志在散會之後,對於國民會議要努力去奮鬥。

注釋:

據《孫中山先生由上海過日本之言論》(上海民智書局一九二五年三月出版)中的《中國內亂之因》

*孫中山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抵神戶。這個歡迎會是由東京、大阪、神戶三#的國民黨組織聯合舉辦的。

1按:以上兩句,原文倒排,今予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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