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中國國民黨北伐宣言

孫中山:中國國民黨北伐宣言*

(一九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國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獨立自由之國家,以擁護國家及民眾之利益。辛亥之役,推倒君主專制政體暨滿洲征服階級,本已得所借手,以從事於目的之貫徹。假使吾黨當時能根據於國家及民眾之利益,以肅清反革命勢力,則十三年來政治根本當已確定,國民經濟、教育牽犖諸端當已積極進行。革命之目的縱未能完全達到,然不失正鵠,以日躋於光明,則有斷然者。

原夫反革命之發生,實繼承專制時代之思想,對內犧牲民眾利益,對外犧牲國家利益,以保持其過去時代之地位。觀於袁世凱之稱帝,張勳之復辟,馮國璋、徐世昌之毀法,曹錕、吳佩孚之竊位盜國,十三年來連屬不絕,可知其分子雖有新陳代謝,而其傳統思想則始終如一。此等反革命之惡勢力,以北京為巢窟,而流毒被於各省。間有號稱為革命分子,而其根本思想初非根據於國家及民眾之利益者,則往往志操不定,受其吸引,與之同腐,以釀成今日分崩離析之局。此其可為太息痛恨者矣!

反革命之惡勢力所以存在,實由帝國主義卵翼之使然。證之民國二年之際,袁世凱將欲摧殘革命黨以遂其帝制自為之欲,則有五國銀行團大借款於此時成立,以二萬萬五千萬元供其戰費。自是厥後,歷馮國璋、徐世昌諸人,凡一度用兵於國內以摧殘異己,則必有一度之大借款以資其揮霍。及乎最近曹錕、吳佩孚加兵於東南,則久懸不決之金佛郎案即決定成立。由此種種,可知十三年來之戰禍,直接受自軍閥,間接受自帝國主義,明明白白,無可疑者。

今者,浙江友軍為反抗曹錕、吳佩孚而戰,奉天亦將出於同樣之決心與行動,革命政府已下明令出師北向,與天下共討曹錕、吳佩孚諸賊。於此有當鄭重為國民告且為友軍告者:此戰之目的不在覆滅曹吳,尤在曹吳覆滅之後永無同樣繼起之人,以持續反對革命之惡勢;換言之,此戰之目的不僅在推倒軍閥,尤在推倒軍閥所賴以生存之帝國主義。蓋必如是,然後反革命之根株乃得永絕,中國乃能脫離次殖民地之地位,以造成自由獨立之國家也。

中國國民黨之最終目的在於三民主義,本黨之職任即為實行主義而奮鬥。故敢謹告於國民及友軍曰:吾人顛覆軍閥之後,必將要求現時必需之各種具體條件之實現,以為實行最終目的三民主義之初步。此次爆發之國內戰爭,本黨因反對軍閥而參加之,其職任首在戰勝之後,以革命政府之權力掃蕩反革命之惡勢力,使人民得解放而謀自治;尤在對外代表國家利益,要求從新審訂一切不平等之條約,即取消此等條約中所定之一切特權,而重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之條約,以消滅帝國主義在中國之勢力。蓋必先令中國出此不平等之國際地位,然後下列之具體目的方有實現之可能也。

(一)中國蹈於國際平等地位以後,國民經濟及一切生產力方得充分發展。

(二)實業之發展,使農村經濟得以改良,而勞動農民之生計有改善之可能。

(三)生產力之充分發展,使工人階級之生活狀況,得因其團結力之增長而有改善之機會。

(四)農工業之發達,使人民之購買力增加,商業始有繁盛之動機。

(五)文化及教育等問題,至此方不落於空談。俾經濟之發展使知識能力之需要日增,而國家富力之增殖,可使文化事業及教育之經費易於籌措;一切知識階級之失學問題、失業問題,方有解決之端緒。

(六)中國之法律,更因不平等條約之廢除,而能普及於全國領土,實行於一切租界,然後陰謀破壞之反革命勢力無所憑借。

凡此一切,當能造成鞏固之經濟基礎,以統一全國,實現真正之民權制度,以謀平民群眾之幸福。故國民處此戰爭之時,尤宜急起而反抗軍閥,求此最少限度之政綱實現,以為實行三民主義之第一步。

注釋:

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十八日據《建國粵軍月刊》第一期(廣州粵軍總司令部一九二五年一月一日出版)《中國國民黨宣佈北伐之目的》

*九月三日江浙軍閥戰爭爆發,孫中山決定乘時北伐,十二日將大本營移設韶關。十八日這天,又以中國國民黨的名義發表了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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