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甫、 庄建平:新发现的山东义和团运动史料《筹笔偶存》述略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最近发现了一份名为《筹笔偶存》的手稿,是反映山东人民反帝反洋教斗争、其中包括山东义和团运动情形的比较全面和系统的原始资料。山东是义和团运动的发源地之一,对全国的义和团运动有重大的影响。这份资料的发现,对研究山东义和团运动的起因、源流、性质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等问题,都提供了许多确切的依据。笔者因参加了这份手稿的整理和编辑工作,得以先窥一斑,现略作概述,供研究参考,并请指正。

一、《筹笔偶存》的概况及其主要内容

《筹笔偶存》(以下简称《偶存》)原稿发现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清外务部档案全宗》之内,辑录者佚名。这是一份汇集光绪二十五年五月(公元一八九九年六月)至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公元一九○三年三月)山东巡抚衙门经办的有关洋务交涉方面的官方文牍。据其卷目编号,现已发现有第三十一卷,记的是光绪二十八年四月至五月间之史实。另有一卷,封面标有“癸丑立春”四字,记载了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至二十九年二月间的山东洋务往来文牍。可见第三十一卷远不是《偶存》的最后一卷。可惜的是,这份手稿已经不全,大多佚失。现存之卷帙仅共十八卷,即卷一、二、三、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二十五、二十六、三十一,另有两卷无卷号,约计有五十万字。幸而卷一至卷十五所存尚多,其所辑录自光绪二十五年五月至二十六年闰八月间之史事尚属系统和完整,故仍具有重要的研究参考价值。

《偶存》的体例,是按年逐月逐日辑抄,每一月或两月为一卷,眉目间有紊乱,但基本清楚。其辑抄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来文摘抄,数量最多,凡辑录者经手的收文,包括廷奇的谕旨、各部院的咨电以及省内各道府州县防营的禀、呈、申、详文书或外国传教士的函牍等,均予摘抄,有详有略,并均注明收文日期;第二是辑录者为山东巡抚草拟的文电函札,包括奏折、咨呈文书,答复洋教士的信函及对各下属的札饬、通告、函电、批示等,均为全文;第三是有关辑录者个人的行踪和活动的记载,内容很少。由此推测,此手稿似为辑录者的工作日记性质。而其中所包括的内容则十分丰富,凡此期间山东所发生的有关洋务各案,其中首先是有关拳教事件,可以说都有记载和反映,而且时间、地点、人物及经过情形,都很具体。

关于《偶存》辑录者的姓名和身份,由于这份手稿内没有明确的记载和说明,故一时难以确定。我们曾根据手稿内偶有“知耻”印记及偶有辑录者个人的函稿和应酬方面的记载,查阅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所藏有关山东巡抚衙门官员升迁调补名单,未获结果。但从手稿所辑内容来看,此人应是历经毓贤、袁世凯等山东巡抚任内的山东抚院内的一位经办洋务文案的官员而不是普通的书吏。在袁世凯离开山东巡抚之任后,由于他仍留在山东抚院经办洋务文案,所以他也不是某任山东巡抚的私人幕僚。再从手稿内经常出现的诸如:“改定沂属教案折稿”、“九月二十七草,另有清稿,二十八交上”、“辰传见、下午又见”、“午传见,下午护院传见”、“午传见。是日护院接印、下午见护院”、“夕得电,安帅调豫抚,二十二辰禀贺”以及“下午潘仲年观察召饮于洋务局”、“夕答拜马拱宸观察”、“二十七……拜徐孟澜、孔少沾、夏庚堂”等记载来看,这位佚名的辑录者,不仅是一位文案处的普通官员,而且还是十分接近历任山东巡抚的高级官员。所以与其交往的人,才大都是省内身份较高的官员。至于这份手稿的辑录者既然一直是任职于山东抚院,而他所辑抄之作,却发现于清外务部卷宗之内的原因,则因尚未见到任何记载,不便臆测,姑先存疑。

二、从《筹笔偶存》谈山东义和拳的源流

山东义和团的源流问题,是长久以来就为学术界所注意,但至今未能得出结论的问题。《偶存》内的一些官方文件曾涉及了这一问题,如在毓贤、袁世凯的一些奏折、通饬、告示等文件内,都说义和团是创立于咸同年间,起初并非专以反洋教为目的。后来,“平民因屡受教民欺凌,希图自保身家,更有创立乡团,学习拳勇,名为义和拳者”<%见《筹笔偶存》手稿(以下简称《偶存》)卷一%>。这是认为义和团起自乡团说的重要依据。应当指出,这些“乡团”当时都是民间“私团”,虽然后来在张汝梅、毓贤等人的奏折中曾宣布要把它们收编为官团,而且确实也收编了一些;但是,从《偶存》所辑抄的文件看,凡涉及义和团的,没有一件提到它们与乡团或官团有什么关系。甚至对山东义和团的称呼,山东各级官员都称它们为“拳”而从不称“团”,这与袁世凯奏报所谓“查明拳会实难改练乡团”<%中国史学会主编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第四册第十三页%>是一致的。此外,综观这份手稿,可以知道,作为山东义和团运动的整体来说,参加这一运动的成份,是相当复杂的。许多民间秘密组织都参加了,义和拳仅仅是其中之一,而且在光绪二十六年之前,它并不是很主要的。那时在山东一带从事反洋教斗争最活跃的组织是大刀会。《悟澈源头》作者左绍佐说得很清楚:“佐尝问之山东人,云义团不知所自始。山东先有大刀会,其人好为义侠,专以武勇为人排难解纷而不取其酬。初亦止习刀法,并无神奇,近乃有禁炮御枪之术”<%《悟澈源头》,见《近代史资料》1956年第4期%>。大刀会与义和拳并非一事,《偶存》之内,只要有可能,总是把刀会与拳会严格分开的。各地方官在禀报时固是如此:某地某日有“拳匪滋事”;某地某日有“刀匪抢劫教民”等情。即使是洋教士,也认为刀会与拳会虽都反对教会,但它们并不同属一个组织,所以他们在给当地官员或给山东巡抚告密或抗议时,也是把刀会与拳会分开的,这种记载在《偶存》内的记载很多。而且这在山东巡抚张汝梅及毓贤等人的奏折中,也是明确的,他们一再声明山东的大刀会并非就是义和拳<%见故宫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看来这是符合事实的。

至于义和拳与白莲教的关系问题,《偶存》内也有多处提及。如:第十一卷内记载了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七日清军参将张勋的一个禀文,报告他在七月初二日于□化县的流钟口地方捕获了一名叫靳盛然的义和拳大首领,是所谓“滨、□、阳、利、蒲各州县领拳厂匪首”。并“讯据靳盛然供认,系第一乾卦著名匪首”。这说明靳盛然既是拳会首领,同时也是白莲教的头头。在同一卷内,还记载了一个名叫宋怀的义和拳首领,在被清军捕获时,同时“并获黄布头巾,上写乾字暨八卦印布”。这些事例,在《山东义和团案卷》中,亦可得到佐证。当时在山东、直隶交界各县活动的义和拳内,白莲教中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各卦之人都有,甚至还有“中”字门者。上述山东滨州、□化、阳信、利津、蒲台等县是属于靳盛然的“乾”字拳会;在海丰县则有“巽”字拳会;冠县十八村是“坎”字拳会;惠民、商河、齐东、济阳、邹平、章邱有“离”字拳会;乐陵西南乡有“兑”字拳会等等。这些都说明,山东义和拳与白莲教是大有关系的。至于大刀会,则很早就有人认为它是白莲教的一支,这在《偶存》中也多次提及。据此,笔者认为,义和拳似乎与白莲教的缘渊较深,但它又不等于就是白莲教。尽管现存的清代档案表明,早在嘉庆年间,我国民间就存在着一种叫做“义和门”的秘密结社,属于白莲教系统。但这个“义和门”与后来的义和拳不象是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近代的义和拳,据张汝梅在光绪二十四年奏报,是创立于咸同年间,初期流行于山东、直隶交界各州县,主要是学习拳勇,保卫身家,各有师承。而且“往往趁商贾墟市之场,约期聚会,比较拳勇,名曰亮拳”<%见故宫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或在教堂附近练习拳勇,借以示威而壮民气。据《徐悔斋集》记述,也称“山东、河南、江苏等处之大刀会,直隶之义和团民,皆系乡民练习技艺,保卫身家,并不滋扰地方”<%徐继儒:《徐悔斋集》,《上山西藩臬两司遵复会讯浮山县盗案□》%>。这都说明义和拳最初原是一种民间练习武勇的团体。随后,在帝国主义的侵略步步加深,国土沦丧,人民群众极端不满的情况下,才进一步组织起来,并转变为以反帝反洋教为主旨,而且在形迹上带有某些神秘化色彩。正如《阳信县志》所载:“愚夫孺子爱国而不知其术,袭取神道设教之意。”<%见《阳信县志》,《兵事志》卷四%>《荏平县志》也称:“中国怯弱,人民益忿,因思外洋所恃者枪炮,必有避枪炮之术乃能御之,而金钟罩、神拳之说兴矣。”<%《荏平县志》,《义和拳之变》,见《山东近代史资料》第三册%>《偶存》之记载和这些方志的记载十分相似,在义和拳初起之时,各级官府在其正式的禀详文书内,均未提及它与神术有关联。即使对朱红灯一案,尽管蒋楷在《平原拳匪纪略》内已经提到他们当时已有邪术,但在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毓贤奏报此案始末时,还只说“据朱红灯、心诚、于清水佥供,向习拳棒,均未为匪”,只字未提他们“学习神拳”、“拜师降神”之处。可是,几乎是在此奏的同时,毓贤却称“大刀会迹近邪述”<%故宫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此中奥秘所在,当可研究。直到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洋务局转述意教士马天恩的函中有:“田庄田怀德为神拳教习”之言,接着于同月十八日在邱县知县的禀报中又有“神拳”之说,这才开始把“拳”与“神”相联系。又过了半年,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袁世凯在一个告示中,才具体说到义和拳与神术符咒之类的关系。他说:“照得直、东两省,近年有一种奸民,创立私会,潜习邪术,妖言惑众,冒充大刀会、义和拳。其实此辈并不习拳,只是专以谓演读符咒能避枪炮,可以保卫身家。乡愚无知,或一人立会敛钱,开厂聚众,入其会者,附其厂者,必先令祀神读咒,旋而谬言神灵附体,舞枪弄棍,若疯若迷,其技遂成。而所祀神则如王祥、杨戬、武松、马超、黄飞虎,种种怪诞不经之名,并有老祖师、大师兄、二师兄诸位号。论尊卑则以入会之先后、纳资之多寡为差。直、东两省各州县村庄,几乎无处无之。”<%《偶存》卷十“为出示剀切晓谕事”及“为札饬事”%>这实际上是指义和拳而言,而其所列举的种种情状,又与白莲教极为相似。两天以后,袁世凯又下了一道札饬,述及此等“邪术”之来源:“照得本部院访闻,该县境内,多有十数岁幼童,念咒请神,□即附体,持棒舞刀,神去即倦,彼此传习甚广。父兄叩头,并不禁止。有云系利津沱船上人所传,又有云系由直隶之盐山,庆云传染而来,不及一月,遍地俱有。究其传教之人,亦无知者。然有赴庆云之黑牛王家庄挂号者,据云若非正神,彼处不收。彼收者仍须用功。初次试刀,二次试枪,其术乃成等情。”<%《偶存》卷十“为出示剀切晓谕事”及“为札饬事”%>

以上材料,似乎都说明山东义和拳最初的练习拳勇与其后来的请神念咒等诡秘之术,是来源于两个不同的系统。是以后随着反帝反洋教斗争运动的发展,大量的其它民间秘密结社纷纷加入,逐渐混同,遂使义和拳很快就与神咒相联系。四川总督奎俊在奏报四川义和团传播的情形时,曾说:“查川省伏莽本极繁多,自有义和拳党流入境内,各种会匪以其易于惑众,无不从而效尤,数月之间,遍传各属”<%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农民运动类义和团补二%>。这很可以作为研究山东义和团的源流与发展情况的参考。应该看到,义和团运动是以农民阶级为主体的自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运动,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带着一些迷信落后的色彩。但在指出信奉众神和崇拜一神同样是迷信落后之外,还应当看到在浓重的神怪色彩覆盖下,蕴藏着的现实的革命热情。

三、从《筹笔偶存》论山东义和团运动的性质

关于山东义和拳的斗争性质问题,《偶存》也提供了大量的实例,说明它们不仅反帝反洋教,而且也反对封建统治。因为,义和团运动时期的清政府,已完全沦为帝国主义走狗的地步,虽然还有极少数统治阶级内部的人物,与他们的洋主子有时也还有一些摩擦或矛盾,但从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分官吏,已大都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所以,当时人民要是反对帝国主义,就必然会首先遭到封建走狗政权的镇压,只反帝而不反封建统治,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山东义和拳确实并没有反对整个清政权、推翻清王朝的统治的想法和做法,而且还提出过“兴清灭教”、“洋人可灭”<%《偶存》卷五、卷十一%>等看起来是单纯反帝而不反清的口号。但是,在实际斗争过程中,却因为反了帝国主义而经常遭到各级官府、官军及各村寨地主武装——团练的残酷镇压,所以义和拳在反帝、反洋教的斗争过程中,其经常的敌手,仍是封建政权的官员、士绅和军队。这一点甚至连帝国主义分子赫德也承认,他在给英国政府的报告中说:“各国使馆正讨论如何应付义和团。北京似将面临外国军队占领的局面。中国朝廷处于进退两难的地位,如不镇压义和团,则各国使馆将以采取行动相威胁;如准备镇压,则这一强烈的爱国组织将转变为反抗清朝的运动”<%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编《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九编%>。山东巡抚袁世凯是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他早就动手向义和拳进攻,而山东义和拳在反对清政府的斗争中,也与他们在反帝斗争中一样,是十分英勇顽强和可歌可泣的。此类事例,在《偶存》之内,俯拾皆是。朱红灯在平原与官军的大战,固是其中著明的一例,而其他各地的战斗更是不可胜计。例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副将马金叙禀报茌平情形:“探匪首罗洪英、于福堂、和尚徐发等,又在刘莱寺号召伙党,仍图滋事。二十八日黎明,派许占标带马队到刘莱寺查办。甫将于福堂□获,而该匪辄纠聚二、三百人,并有马匪十余名,列阵抗拒,枪炮环施……”

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阳谷县禀:“……二十四,匪在老庄聚五、六百人,焚烧教民王兴邦房屋,肆行抢掠。会同汛官金把总士太,率勇团弹压。晓以大义不服,首先冲阵……”<%以上三例均见《偶存》卷二、卷十;%>。又载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冠县禀称:“十一日,威县、馆陶匪徒分路入境之小王曲,团丁人少,不敢抵御……每股或百余、七八十、四五十不等,搜查县勇丁役,声言报杀王十之仇。”

这些还是属于义和拳被逼而与官军作殊死战的性质,更有不少事例,说明义和拳在反帝反洋教的同时,还提出了“替天行道”、“均粮”<%《偶存》卷十、卷九%>等农民反封建的口号。有的更有逼官闹堂,勒放狱囚等行动。如: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二日观城县禀:“东省西南门户与直隶开州、南乐、清丰暨与清丰毗连之大名、元城等县,俱有聚众均粮之匪。”<%均见《偶存》卷九%>再如: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八日袁世凯在泰安、肥城县禀文上批示:“据禀已悉。该匪徒等挟制官长,劫掠平民,一切凶悍情形,无异当年发贼”<%均见《偶存》卷九%>;又如: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武城县禀:“十四,拳民烧大盐村教民房屋……勒令督销盐局,保放私贩……且有令县开库放钱之谣。”<%均见《偶存》卷九%>

《山东义和团案卷》内关于义和团反封建斗争的史实也很多,其中仅于光绪二十六年七月份内,就记载了山东义和拳与清军的四次大规模战斗,即阳信县东门里书院之战、陵县九圣庙之战、蒲台县王皇阁之战、滨州皂李庄之战。这四次战斗使清军遭到重创,而义和拳也牺牲了二千五六百人之多。此外,在乐陵、海丰、武城、阳谷、惠民、德州、平阴、邹平、冠县、济阳等县,也都曾发生过义和拳“挟制官长”、“□害委员”、 “抗官拒捕”和“占县”、“闯营”等大规模的战斗。这些事例,在《偶存》中,也都作了辑录和反映。可以这样说,义和拳民在反对清政府的斗争中所流的鲜血和付出的生命代价,决不比在反帝反洋教斗争中的少,因此,怎么能离开这些最实质性的内容而去谈什么义和团只反帝而不反封呢?

另外,山东义和拳的许多所谓“抢劫”或“勒索”教民财物的活动,表面看来,似乎是纯属反洋教的性质,但实际上也包含有强烈的反封建的内容。问题的关键是他们为什么要抢教民以及这些被抢的教民都是些什么人,由此即可得出这些抢劫活动的性质。先从《偶存》中酌举数例: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五日有义和拳及大刀会向博平县吴、杨二庄索银七百两,十六日又向该庄索银二千两;同年十二月初二,堂邑县任家庄教民任德纯、任李士被拳民索去银二百两;同月初六日,拳民在长清县辛店东街张玉平家索去现钱一百二十千,又向同街教民李秉贵索去钱六十千;同月十九日拳民向宁阳步南村马姓家索纹银二千两<%《偶存》卷二、卷三%>。《偶存》又载: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夏津县平民贺殿周一家,被拳民抢去银文衣物牲口估计银五百余两;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兖州府详:“据寿张县禀,境内教堂被焚并民、教被抢。……七月十四、五日,绅民被抢百○四家。教民李忠臣等三家,余均平民”;同日茌平县禀报拳民抢讹县民杜翠华家银三百两、京钱二百五十千<%《偶存》卷三、卷五、卷六%>。这些材料内表明被抢的教民平民之家都有大量银钱牲口车辆衣物,有的还有雇工,说明他们决不是一般的贫苦农民而是地主豪绅或殷实富户。所以山东拳民的反抗斗争,不仅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农民反对地主阶级阶级斗争的一部分。

一般说来,无故抢、索财物,总是属于为非作歹,令人反感。而义和拳之抢索教民,却并非属于此类,主要是因平时受教民欺勒后的一种报复行为,这一点连各任山东巡抚也不得不承认。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堂邑县禀报境内有教民被抢案件,袁世凯当即批示说,这是因为“教民等讹索平民日甚一日”<%《偶存》卷三%>的缘故。在这之前,即光绪二十五年五月二十日,当时的巡抚毓贤在答复总理衙门询问嘉祥县为什么发生反教并抢劫教民等情事的信中说,那是因为“教民前曾讹诈乡民罚钱了事,后受罚者不服,欲向教民索回原罚之款”<%《偶存》卷一%>的原因。

由此可见,在山东义和团运动期间,义和拳或其他民间团体对教民或平民中的殷实之家进行所谓“抢劫勒索”,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为了夺回过去被他们剥夺去的钱物,也同样是具有反帝反封建的双重性质的。

四、从《筹笔偶存》谈山东义和团运动的起因

对于义和团运动的起因问题,尽管过去曾有许多不同的看法,赞扬与同情的固然很多,诬蔑与咒骂的也为数不少,但在解放后的我国史学界,是已经逐步取得了比较统一的看法的。即:作为参加这一次斗争运动的每一个具体组织,无论是大刀会、义和拳或是白莲教的各个支派来说,虽都不是在十九世纪的末叶专为反帝反洋教才产生,而是在此之前的反对清王朝的封建统治过程中早就陆续产生了。但是,作为一次全国范围的反帝反洋教的义和团运动来说,它又确实是因为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由于西方列强对华侵略的加深,广大中国劳动人民累年遭受帝国主义、尤其是洋教堂的压迫和盘剥,又受一些为虎作伥的教民的欺凌,清政府官吏更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偏袒教士和教民,使他们的生活无法维持,仇恨无法抑制。国难与家仇,终于激起中国人民的反抗浪潮。

但是,近年以来,又有一些同志对过去的统一认识持有了异议,他们不太同意义和团运动的起因是为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挽救民族的危亡,而归咎于所谓中国农民狭隘的偏见和自私的动机,或指责义和团的愚昧无知和盲目排外等等。不过,从《偶存》的许多记载中,可以完全肯定,义和团的起因确实是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是洋教士的为非作恶,而决不是所谓中国农民的偏见。对此,当时山东各级地方官也是比较一致地承认了的。张汝梅、毓贤固是如此,而镇压义和团最凶狠的后任山东巡抚袁世凯也是如此。袁在光绪二十五年底到任之初,即在向北京总署的咨呈中说:“体察拳匪滋扰教民,因由积怨使然”<%《偶存》卷三%>。以后他在给各州县的通饬中更说得清楚:“照得东省民教积不相能,推究本源,实由地方州县各官平时为传教洋人挟制,不能按照约章持平办案。遇有交涉案件,但凭教民一诉或教士一言,即签派传人,纵役勒索。到案后又不分曲直,往往抑制良民,希图易结。而教民转得借官吏之势力,肆其欺凌。良民上诉,亦难伸理,积怨成仇,有其然也……良民郁极思逞,乃起而与教士、教民为难……”<%《偶存》卷五%>。联系手稿中所辑录的一些具体反帝反教斗争案件来分析,其因缘本末就更为清楚。如沂州府属教案,是《偶存》内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这次教案的起因,它是这样记载的:“沂属地土瘠薄,物产无多,民情本极困苦。本年二月,德人借口查办日照街头村教案,调派兵队,分赴兰山,焚烧韩家村七处民房,村民悉数逃亡。德商慕兴立等又先于韩家村之黄河谷村,枪毙张狗利、孙四、李振传三名,李传身受重伤。其在日照之兵,又于林家滩图奸于文福之妻未成,将于文福用枪轰毙,其弟文明亦受重伤,迄今未愈。其在即墨兵队,又于租界外之邑峪町强牵村民牲畜,用洋枪铁刀轰扎矫扶平、杨作湖、孙中明三名,因伤致毙。远近惶惑,尽室偕逃”<%《偶存》卷一%>。

试问中国人民受到帝国主义的如此欺压和屠杀,不得已起而反抗,这难道是出于狭隘的偏见吗?所以,连毓贤也说:“至各属教案多至数十起,教民约失房屋财物多至七百余家,伤毙人口至十四名。论者不察,甚至谓平民欺侮教民殊属已甚。不知东省民教积仇日久,平民之为教民欺侮,因而损失财物,讹诈钱财、毁家赔偿、株累致死者,盖不知其凡几。今日之祸,皆办理教案之不持平者有以激而成之也。”<%《偶存》卷一%>

五、从《筹笔偶存》看山东义和拳的参加者与反对者

《偶存》记下了许多山东或直隶地区的义和拳领导人或一般拳民的姓名,包括他们的事迹,这是十分难得的研究线索。仅据该手稿卷一至卷十所载,就有二百五十余人之多,都是有名有姓,有乡里居址,有的还记下了他们的职业和在拳内的职位等等,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笔记传闻,应属信史。其中如朱红灯、于清水、心诚、王玉振等人,固已尽人皆知,而在朱红灯牺牲后,代之而起的则有茌平田庄的田怀德,据称是“神拳教习,代朱红灯为统领”<%《偶存》卷三%>的。朱红灯的六弟朱灯红,后来也与侯国宝一起,成为茌平、博平一带的拳首。此外,如罗洪英、于福堂、和尚徐发,是茌平境另一股拳会的首领;僧人武修,是直隶景州的拳首;贾士位是平阴县境内的拳首;李继浩、李延生等人是长清县的拳首;李希魁、李魁头是堂邑县的拳首;德州排子庄李发祥又名李庆海、李德海又名李振海,他们和张开祥是当地著名的拳首;闫书勤、牛壑子、董姓和尚是临清的拳首;陈芒仔是禹城北乡的拳首。还有毕文祥据称是义和拳总头领,贾树田据称是大师兄等等。差不多山东各州县的义和拳首领姓名居处,都可以在此手稿内查阅得到。

这些拳首和拳民大都是出身于下层社会,很少有地富绅董参加义和拳者。正如有一个内阁中书许枋所说的那样:“……且肇祸实由拳匪,为匪者大率身家轻薄、愍不畏法。其饱暖殷实者必知自爱,不党匪徒”<%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农民运动类义和团补二%>。《偶存》的记载完全证实了他的说法。再参照《山东义和团案卷》的记载,则更可清楚地知道,这些拳会首领,不是出身于贫苦农民、雇工、赤贫无产者,就是黄河沿岸的牵夫、船夫、挑水为生者、赶脚驴者,或是木匠、修伞者、厨役、小贩、小手工业者、江湖卖艺者等等,也有一些已革粮书、营勇等人。据邹平县禀称,义和团民张安庆等七十八家,共有房屋八所,地二百二十四亩七分,平均每户土地不到三亩,房屋则几乎无栖身之所;另据阳信县禀报,查抄拳会六县大师兄孙九龙等四十四家,内贫民居多,且有产业全无者,所有房屋全系草房,即地亩亦多系碱瘠之地;其余如朝城、馆陶等县更报称并无拳产可封。另一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僧人入拳会并成为拳首的不少,这在《偶存》中所载甚多。

武生、文童也有习拳的,如高唐州的武生李泽、平阴县武生熊方岱等人,但这是极个别的现象。一般地主绅士,虽有参加反帝活动的,然而直接参加义和拳者,不仅罕见,而且恰恰相反,他们大都是义和拳的反对者、破坏者和镇压者,这在《偶存》所辑的史实中占的分量相当大。在义和拳反帝反封建斗争最激烈之处,清政府往往施展反革命的两手政策,一方面派兵进行血腥镇压,一方面也派人前往游说劝禁,而这些前往劝禁的人,大都是各该地方的所谓有影响的士绅人等。从《偶存》所辑材料来看,这种作法是由山东抚院统一布置的。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高唐州的禀报就说是:“遵饬兼用绅士”;又如光绪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禹城禀为首事李茂先、李万善请奖。袁世凯当即批示:“禀悉。据吴统带长德禀,首事贡生李茂先前已核给奖札矣。李万善现与李茂先同赴四乡,竭力劝禁拳会,解散胁从,不无微劳可录,自应查照前案,赏给五品顶戴,以昭激劝。”<%以上两例均见《偶存》卷三、卷五%>

山东省的各级地方官在发动地主士绅劝禁拳会的过程中,尤其重视那些曾经参加拳会或平时与拳会有所联系的文童武生人等,对他们进行拉拢收买,使之在义和拳内部进行破坏,或用作鹰犬,反过来帮助官军镇压拳民。如前已引述之高唐州武生李泽,当地方官探知他平时与拳会有联系之后,济东道即于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禀报抚院说:“李泽即李鸿魁……宋兰亭(思县武生)、史砚田(平原武生)、李泽,平日颇取信于拳匪,拟招致三人,即着分途劝解……”。同月十四日,高唐州也禀报要用李泽为队长去镇压拳民。袁世凯即批:“据禀收录武生李泽充当队长缘由已悉。仰即督饬设法严缉首要。”<%《偶存》卷三%>又如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三日博平县禀报,有个名叫赫虎臣者,原系平阴县大师兄,后由该县将其劝服,答应从内部从事破坏活动。该禀文内说:“赫虎臣称,拳民中有文拳、武拳,现聚五百余人,多系茌、博、长清等县人。武拳已由伊劝谕解散,约三百余人。文拳约二百余人,因有冒充拳民之人,伊欲拿获再散”。就是这个赫虎臣,很快就带领博平县的捕役“追获冯五等五名,讯明正法。”<%《偶存》卷十一%>

至于各州县地主绅董组织团练武装,协助官军对义和拳进行残酷镇压的事例,在《偶存》的各卷之中,更是触目皆是。尤其是在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以后,山东义和团运动又一次形成斗争高潮,各州县纷纷告急,袁世凯三面设防,四出应付,最后弄得无将可遣、无兵可派。于是各州县村寨的地主武装——团练,就成了镇压义和团运动的重要刽子手。

由此可见,在山东义和团运动中,赞成并参加义和拳的与反对和屠杀义和团的阶级阵营是十分明显的,这对义和团运动的性质的分析与研究十分重要。

六、从《筹笔偶存》看山东义和拳与直隶义和团的关系

过去史学界一般都认为义和团运动是起源于山东,也首先是在山东获得较大的发展。到光绪二十五年年底以后,袁世凯署理山东巡抚,对义和团开始了残酷的镇压,使义和团在山东无法继续活动,只好向直隶地区转移,从而引起直隶义和团运动的高潮,而山东义和团运动则转入了低潮。

但是从《偶存》的记载来看,事实却并非如此。当义和拳初起之时,是在山东与直隶两地同时开始的,是以山东的海丰、阳信、德州、临清、邱县、冠县、曹州及直隶的盐山、庆云、景州、故城、威县、曲周等州县为最多,而以两省的边境州县为活动的中心。而且从一开始,直隶境内的拳会力量就似较山东的强大。山东境内的拳会组织十分分散,没有统一的领袖,大都百十成群,各自为战。除朱红灯在平原与清军作战的那一次曾集合了上千人之外,很少见到有千百人的共同行动。但直隶的拳会则不同,他们动辄千百为群,有时甚至有数千或上万人的规模,并且经常从德州、冠县等州县进入山东境内活动,使得山东抚院对所谓“直匪”的阑入十分惊恐,一再严令有关各州县加强防堵。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武城县密禀说,有直隶拳民分三路进入茌平活动:一路经恩县、夏津进入;一路经临清、清平进入;一路由故城、武城进入,亦有经德州、平原进入者。袁世凯闻讯之后,急忙饬派营队前往会办,并严饬“所有与直隶边境毗连之德州、冠县、恩县、邱县,仰即随时认真防范,毋任直匪勾结为患。”<%《偶存》卷三%>有关此类事例很多,这说明山东义和团与直隶义和团不仅兴起于同时,彼此互有往来,而且在初期是以直隶义和团进入山东者为较多。

山东的义和拳也确曾大批地进入直隶境内,时间是在光绪二十六年的五、六月间。那时,直隶的义和团声势早已十分强大,帝国主义的侵华联军也已经在天津海口一带发动侵略战争,清廷下诏宣战,直隶前线军情吃紧。袁世凯为了削弱本省拳会的力量,遂以去天津前线助战为名,饬令各州县动员并组织拳民前往直隶;山东各地义和拳民,为了抵抗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就有组织地大批开往天津前线。对此,《偶存》所记与《山东义和团案卷》所记是一致的。这说明山东义和拳的大批转入直隶,既非由于惧怕袁世凯的镇压,而直隶的义和团运动也并不是因山东义和拳的大批进入后才得以发展壮大起来的。由此看来,关于山东义和拳两支主力转移到直隶,从而形成直隶义和团运动高潮的传统说法,似乎难以从原始资料方面获得佐证。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据《偶存》所载,山东的义和拳始终是处于非法地位的,一向被官府以“匪”相称,横加迫害。袁世凯到山东之后,立即颁布《禁止义和拳匪告示》和《严禁拳匪暂行章程》,派武卫军及地方勇练对义和团实行镇压。但是,从《偶存》中也可看到,在山东义和团被大批动员去直隶前线之前,即在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以前,袁世凯并没有大规模地屠杀拳民。拳会首领虽然有被其杀害的,但为数并不多。所以山东义和拳之进入直隶,并不是由于遭受残酷镇压无法存身的结果。但是,袁世凯又确实大量地屠杀过义和拳民,而时间则是在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以后。因为那时虽然许多义和拳已前往直隶,但山东各州县境内仍有许多拳会留下未走,反帝闹教及劫富闹堂的案件仍不断发生。而且在不久之后,天津即告沦陷,大批直隶境内的拳民又向南进入山东境来,形势十分紧张。此时袁世凯终于凶相毕露,他一面派部将张勋等人率队于德州等州县布防,堵截南来的直隶及前不久由山东去直隶的拳民等,一面即对留境未走之拳民开始了血腥的镇压。他于六月初四日札饬山东全省官吏和防营,宣称:“现在天津、津沽等处,洋兵□集,被扰孔激。该拳民等应即□日前往,奋勇助战,以践前言……倘有畏葸不前,托词观望,分窜山东沿边一带,必是土匪冒充义和拳会名目,希图结党滋事,乘机抢掠。是为乱民,并非义民,应即查拿渠魁,严加惩办,以靖地方,而安良民。如敢逞凶拒捕,照例格杀勿论。”<%《偶存》卷九%>与此同时,清廷在六月初五及二十一日,也先后发出上谕,要求各省督抚保护教堂、教民,并剿办所谓杀害洋人、教士及扰害良民的“土匪乱民”。于是,山东各州县官吏遂将留境未去直隶或由直隶返回的义和拳民,一概诬蔑为“黑拳”和“土匪”,予以“有犯必获,有获必惩,以杜窜匿而尽根株”。并且宣布“不论拳不拳,但问匪不匪”,以及“妖民土匪,何分首从”等等,统统按“土匪章程” “就地正法枭示”。在袁世凯的策划指挥下,各防营及各州县的勇练、各村寨的团丁,都扑向了拳民,他们捣毁拳厂,血洗村寨,成百上千的义和拳群众惨遭杀害,这在《偶存》之内,都有具体的记载。尽管如此,山东义和拳在反抗袁世凯“剿办”的斗争中所表现的英勇气概,仍使各级地方官吏惊慌失措。各州县告急求援,各防营四面受困的事例不胜枚举。袁世凯本人也无法应付,不得不承认“诸路吃紧,无兵可拨”,“各州县均请派拨,势难遍及”。这些史实,很值得史学界加以注意。

七、从《筹笔偶存》谈山东义和团运动的所谓“排外”问题

最后,我们觉得,在《偶存》所辑抄的材料内,还有许多可以表明山东义和团运动特点的史实。例如,无论是山东的大刀会还是义和拳,虽然他们都坚决地反帝反洋教,他们到处烧教堂、抢教民,但他们基本上不乱杀洋人和洋教士,也不轻易地杀死教民。所以在《偶存》的记载中,山东的洋教士中仅有一名英国教士卜克斯在肥城为乡民所杀,而其他洋人则未见有被杀者。不仅如此,就在光绪二十六年山东义和团运动正处于高涨之时,《偶存》内还记载着经常有各国洋人到山东境内游历之事,据统计,仅自当年正月至七月间,就有美国教士伯利、包复祺、葛赉恩、贾满、陆长乐、费习礼,英教士史嘉乐、库茂枝、贺德恩、米兰发、马焕瑞、石佩韦、韩荫士、甘霖、史礼门等及英国驻烟台领事谭得乐、教师孟鹤龄,日本领事官田结铆三郎,德国人葛乐等三十二起外国人,或独自一人,或携眷结伴在山东各地游历参观,全都安然无事而离境他去。

对于一般的教民,在运动初期被杀的也很少。如当拳会兴起之时,劝令奉洋教者反教事件在山东各地相继发生,而据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聊城县禀文中说:拳会开始之初,并无杀教民之事。捉拿教民之后,“只是要求说明反教即放回,并无关禁勒财凌虐杀害情事。”<%《偶存》卷三%>聊城所禀的内容,与当时整个山东的情况是相一致的,据光绪二十六年三月十四日袁世凯在一个《通饬》内的统计,自光绪二十五年秋冬以来,“济东各属,焚劫大小教堂十处,抢掠教民三百五六十家,掳害教民二十余名,蔓延十数州县。”<%《偶存》卷五%>可见在山东义和团运动初期,教民死伤的数字是很少的。只是到光绪二十六年七月以后,天津失陷,一部分直隶的义和团南下山东,同时袁世凯也开始在山东大规模地镇压拳民,这一时期拳民与教民、官军的冲突十分激烈,拳民伤亡很大,为了防御和复仇,拳民杀死教民的事件才逐渐增多。关于拳民被害情形据《偶存》所载,仅以武定府属为例,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山东抚院复英驻烟台领事函中说:“查武定府所属之惠民、滨州、乐陵、沾化、海丰等州县,前有直境匪徒窜入滋扰……武定府属各州县总共击毙悍匪三千九百余名。贵领事禀开著名首要匪犯,多在其中。”<%《偶存》卷十二%>由武定一府拳民被屠杀之多,即可推见山东全省在光绪二十六年七、八月之后义和拳被官军、团练杀戮之惨状。尤其是在这一时期清廷明令各省督抚保护教堂及教民,原先外逃之教民即纷纷还乡“复仇”,往往聚众攻杀拳民,拳民死于这些教民之手者为数甚众。在相互攻杀之中,才出现教民的大批被杀之例,有时一次就有数十名教民被拳民杀死。但这些大都发生在直隶与山东交界各州县,并且大都是由直隶南来的拳民所为,山东内地各州县仍很少发生拳民大批屠杀教民之事例。

山东的义和拳也并不是一开始就盲目排外,他们既不是见洋人就杀,也不是见洋物就砸。就以电线为例,在天津失陷之前,尽管山东义和团反帝反洋教运动十分高涨,但山东境内的电话线路基本是畅通的,没有受到多大破坏。只是在天津失陷之后,山东义和拳才开始有大规模的拔杆割线活动。

山东义和拳也不拒绝使用洋枪、洋炮。在《偶存》之内,有多处关于拳民使用洋枪、洋炮的记载。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二日副将马金叙禀报:他的部队在茌平县东南刘莱寺一带,与罗洪英等为首的拳民作战,缴获了一些拳民的武器,其中就有来福枪两枝;同日,夏津县也禀报该县东乡贺屯,有拳民二百余人,其中有骑马者十余人,分持洋枪刀械;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阳谷县又禀报官军在该县老庄镇压拳民时,夺获洋枪十四杆;同年六月二十三日,东阿县也禀报有拳民由荏平进入该县八里堂庄,并且开放洋炮,砍毙团丁等情<%《偶存》卷三、卷十%>。我们认为,山东义和拳的这些情况,与后来“奉旨办团”的直隶等地的义和团,在很多方面都很不相同,很值得进行深入研究。

总之,《偶存》的内容十分丰富,其所反映的山东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史实,几乎遍及全省各个州县,其中对许多著名案件及事件的记载甚详,为别的资料所少见。限于篇幅和水平,我们的述略只能是九牛一毛,其中错误或偏狭之见,定所不免。好在此手稿现已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联合进行整理考订,并即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付印出版。我们相信,它的发现和出版,必将有助于史学界对山东义和团运动研究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展。

(文章来源:《文史哲》198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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