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细珠:晚清学政的日常事务与生活世界——陆宝忠督学湖南日记稿本研究

摘要:光绪十一年至十四年(1885—1888)陆宝忠出任湖南学政,留下一部较为完整的《湘游日记》。这部日记清晰地呈现了陆宝忠作为湖南学政按临三湘四水衡文校士,在整顿士习文风过程中与湖南地方绅权博弈和妥协,以及其督学期间的交际网络与生活状况,由此可以窥见晚清学政日常事务与生活世界的多重面相。从陆宝忠督学湖南波澜不惊的经历,可知陆宝忠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政,其三年湖南学政任期并没有在晚清湖南教育史上留下多大影响。然而,正是这样一些普通官员的存在,维系了晚清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使得清政府有关文治教化等各项政策举措得以推广与落实,从而形成传统国家日常治理的基本结构与运作模式。

关键词:湖南学政; 陆宝忠; 《湘游日记》; 地方绅权;

学政是朝廷钦派提督直省学务的官员,主要职责是衡文校士,就是按临各府、直隶州,主持各州(厅)县童生院试与生员岁试、科试,考选优贡、拔贡,考核教官,并督理学校、书院,整饬士习文风。学界既往有关学政的研究1,缺乏学政督学期间的日常事务与生活世界较为完整的个案展示。光绪年间陆宝忠督学湖南期间的日记提供了晚清学政一个典型的实例。陆宝忠并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历史人物,既往研究较少专论。2陆宝忠日记稿本的发现,为研究陆宝忠及晚清科举制度与政治变革提供了宝贵史料。3陆宝忠的日记之一《湘游日记》,即督学湖南日记,起于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日奉旨简放湖南学政,迄于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等待后任交接期间,尚缺在湖南最后约50天时间。4近年来学界发掘晚清人物日记甚多,日记作为史料深受相关研究者重视,为晚清史研究注入了新鲜养料。毋庸讳言,日记之出现及其作为史料之价值可遇而不可求,有幸存世并面世的日记本就凤毛麟角,而有的只是零篇断简,有的记事如流水账,学者难以有效利用。比如,陆宝忠任顺天学政期间的日记《燕轺日记》《监临日记》,就只是片段的记录。又如,曾任湖南学政与四川学政的朱逌然也有日记存世5,但是零碎不全,残缺太多,根本无法反映其学政生涯全貌。相比较而言,陆宝忠的《湘游日记》是一份非常难得的相当完整且内容丰富的学政日记。本文主要依据这份未刊日记稿本,考察陆宝忠督学湖南期间的日常事务与生活世界,以期观察晚清学政制度的日常运转状况、学政与地方官绅复杂的权力关系,以及学政本人的生存状态。

陆宝忠(1850—1908),江苏太仓人,字伯葵,号定庐。光绪二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年散馆,授职编修,历任国史馆纂修、南书房行走、翰林院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署礼部尚书等职,官至都察院都御史,并曾任湖南学政、顺天学政,还多次兼乡、会试考官、阅卷大臣等学差、考差,是典型的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官僚。从其仕宦经历看,陆宝忠一生坦途,几无波折,故难免傲慢与偏见,尝“自负江南富人文,对人恒訾边方无学者”,而才具平庸,业绩不显,又不免“然亦俗学”之讥6,实则是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并无多大作为的普通官僚。在追求特出人物的特出事迹的历史书写中,陆宝忠这种“太平官”往往会在大浪淘沙中湮没无闻而容易被历史遗忘。但毋庸讳言,或许正是这些“太平官”日复一日的平凡事迹,多层面地呈现了历史的常态。可以说,从陆宝忠式“太平官”的仕宦经历,恰可观察传统国家官僚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基本模式。一、 奉旨赴任与按临三湘四水衡文校士按清制,学政一般任职三年。其间基本程序,陆宝忠督学湖南日记做了比较详细的记叙,大致可分三个阶段。(一)奉旨出京赴任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日,陆宝忠奉旨简放湖南学政。7学政对于学优位尊而生活清苦的翰林来说是难得的美差,一方面可以施展传统士人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想抱负,另一方面也是增长仕宦阅历并实际改善经济生活的良机。

陆宝忠得学差之后,很快便投入准备工作。他除了雇请幕友家仆、备置行装之外,主要是向各方了解湖南学政及湖南士习文风等情况。

一是向亲朋师友请教。八月初二日,即奉旨的第二天,陆宝忠便向同年张少玉的堂兄张春覃了解湖南情况,并拜见了座师董恂(韫卿、蕴卿)、徐桐(荫轩)、崇绮(文山)、景廉(秋坪)。其日记载:“偕迪臣至少玉处便饭(少玉堂兄春覃前在朱肯夫、陶子缜处襄校,湘中情形极熟。与之细谈,略知梗概。湘中积弊太重,厘剔颇难,深用惴惴)。同谒各师,见董蕴翁、徐荫翁、崇文翁、景秋翁。”张春覃曾经在湖南学政朱逌然(肯夫)、陶方琦(子缜)8处为幕宾,其经历见闻值得参考。八月十三日,陆宝忠又向任雨田前辈请教科举考试中防弊等事。其日记载:“任雨田前辈来,访以湘中试事,渠谓枪替不少,然如川省之‘一根葱’者,尚不敢行之,以有人举发也。场规不可不严,只要责成认保,有犯必惩,当可稍息。提覆出榜,向来学使出得甚晚,防招覆之人,得从容雇枪,用意甚深。然有力雇枪者,早已说定,不必临时寻觅。寒士夜半候榜,寓处或离棚数里外,风雨奔驰,瞬息即点名,深觉其苦,尚望博采舆论,能于招覆半日前发榜最好。”八月二十三日,陆宝忠还得到表兄(亦妻兄)廖寿丰(穀似)的指教与鼓励,有谓:“待幕宾须十分留意,家人只供使令,不可假以耳目。初次视学,不免生疏,然天下事皆由生而熟,只须小心谨慎。到任后,将前任案牍逐节细看,胸中先有依据,临事自不至失措。”

二是向曾任学政的前辈请教。八月初五日,陆宝忠拜见曾任四川学政(光绪五年至七年)的陈懋侯(伯双),并表示要借抄其学政笔记。其日记载:“至伯双处,谈良久。渠前视蜀学,极能剔弊,有手记数本,在迪臣处,须借抄也。”八月十八日,曾任安徽学政(光绪五年至七年)的孙毓汶(莱山)向陆宝忠介绍了预防武科考试“重名之弊”的安庆经验。“武场重名之弊极重,莱翁谓步箭之后,即令开硬弓最妙(袖子必令卷高)。渠在安庆,应试者令先入号盖手印,然后一一报名射箭,较可剔弊。查出重名之弊,须将舞弊者荐校认保斥革,重办一二,下棚可省事。”八月二十四日,陆宝忠又与曾两任学政并熟悉湖南情况的徐树铭(字伯澄,号寿蘅)深入探讨了湖南学务情况9,经验丰富的徐树铭给了陆宝忠颇有针对性的指教。其日记载:“徐寿蘅前辈来答拜,谈湘事甚详,谓校经堂须换山长[寿翁谓浙中有黄元同名以周者(寿翁优贡门生,访诸星旋,谓此人经学甚有根抵,余则不见佳),经学甚佳,前本拟邀请,渠以词章不擅长,辞不就]。湘中向学之士甚多,然不得师承,则所作皆流为野战,宜择一经学深邃兼工词章者为之祭酒,则湘中人才又当接踵而起。学政果能留心提倡,自有效验。又谓办事须有条理,而又不谓成心,盖一有成心,必致偏倚也。下学讲书时,须与诸生剀切谈论,告以今日作秀才时,如挺身为人递呈告状,及滥保枪冒种种,不知自爱,即幸逃官法,将来何以成人?上不能对父母,下不能对妻子,推原其故,只由一念贪小利,遂为名教罪人,岂不可惜?湘省词讼甚多,须随时告戒;枪冒等弊,看前数任何棚最多,饬提调认真访查,自己点名时细细留心,严饬教官廪保,有罚必惩,先声所慑,下棚弊窦渐少矣。”

三是向湘籍人士及在湘官员请教。陆宝忠不但直接写信向前任湖南学政曹鸿勋(竹铭)、湖南巡抚卞宝第(颂臣)、湖南督粮道夏献云(芝岑)请教,而且还当面请教同时奉旨简放江苏学政的湖南名儒王先谦(益吾、一梧),以及刚卸任湖南布政使兼署湖南巡抚的庞际云(省三)。陆宝忠致信曹鸿勋、卞宝第、夏献云只在日记中提到,未见全文内容。他与王先谦、庞际云则多次见面,谈论湖南科考问题,尤其是湘水校经堂更换山长事。有意思的是,庞际云一再提醒陆宝忠要与前任曹鸿勋多沟通,颇有曹规陆随之意。八月十八日记载:“赴孙莱山约,座间庞省三、王一梧、贵坞樵、凤石、盛星璇,省三前辈言竹铭试事极严明,舆论翕然,可以为法。湘中校经堂归学政主政,内肄业者三十余人,山长向章须延江浙人。今范山长乃湘阴人,沅翁所荐,年将八旬,恐不胜任。如更换,必当择一宿学足餍人望者。”八月二十日又记载:“傍晚拜庞省三,省翁谓武场可先看步箭、硬弓,如彼箭不中、弓不开,则自不赴外场矣,然须与竹铭商问。”王先谦则告诫陆宝忠湖南科考弊端甚多,防弊宜严,但不必太苛刻,要“顺舆情”,并提醒湖南官绅界限分明,要注意分际。八月十一日记载:“王一梧前辈来,略访湘中情形,善化冒籍者多,如被人攻发,只得扣考,凡事以顺舆情为妙。”二十四日记载:“复询以绅士须拜否,渠谓卞公到任后,官绅界限甚清,却是好事。现绅士中无把持公事者,到后只拜素有交谊及前辈,余不必拜,以省人言。”二十六日又谓:“做学政以提倡古学,俾士子专心读书为主,防弊宜严,然亦不必刻。”

至于更换校经堂山长一事,王先谦则建议能换则换,但若没有合适人选不要随便换。陆宝忠日记载:“复与一梧谈山长事,一梧谓不可不换。询以王闰秋(名开运,湖南人,寿翁亦谈及——原注;即王闿运——引者注)何如,一梧谓闰秋主讲,湘中人不致有悖言,较现在山长却胜,但言外有不甚十分称意处,以此公狂而僻也。”又载:“赴劬庵松筠庵约,晤一梧前辈,告以山长难其人,渠谓卞中丞曾荐一扬州人,都人士不以为然,始请范君,如一时不得人,或再敷衍一年。”(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二十六日)王先谦特别说明湖南巡抚卞宝第曾经推荐山长人选,没有得到湘人认可,其意表明换山长是湖南人自己的事,关键是尽可能用湖南人,所以作为“客官”学政的陆宝忠最好不要多插手。庞际云尤其是王先谦有意无意的提醒与告诫,无非暗示湖南地方绅权不可小觑,希望陆宝忠尽早做好心理准备。

九月初二日,陆宝忠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请训,当天日记记载较详,不赘引。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的问话大都是例行公事,但是,对于陆宝忠这位江苏人即将到湖南去做学政,慈禧太后不经意间提到江苏洋教及洋务问题,光绪皇帝则特别提出湘勇与哥老会问题,并提醒湖南“地方官甚不好做”,表明两宫虽深居宫苑,但并不昧于世事国情。光绪皇帝最后的训词,“你到任后去取要公平,诸事小心,家丁幕友要时时留心。各省弊端都有,要实力整顿”也颇有针对性,想来陆宝忠当时定是感触良深,只可惜日记中未有任何流露。

九月十三日,陆宝忠带着家眷出京赴任,经直隶、河南、湖北三省,进入湖南,水陆兼程,历时64天,行程约4000里,于十一月十七日到达省城长沙。10

在赴任途中,陆宝忠仍然非常关注湖南学政的问题。在湖北武汉,陆宝忠接到前任湖南学政曹鸿勋的来信后,在日记记载:“备言湘中情形,计九纸。湘使非铁打者不能胜任,孱躯何以肩此?心殊惴惴。”(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不知曹鸿勋写了什么,对陆宝忠刺激如此之大。联想到上述庞际云与王先谦的提醒与告诫,可知陆宝忠此行赴湘将面临较大挑战。陆宝忠还特地向任满即将卸任的湖北学政高钊中(勉之)请教经验,得到其关于约束家丁、书役详细而具体的指教。在湖南岳州,陆宝忠特意拜访乃父故交知府文鐍(矞生),请教湖南学政考试事,“拜文矞翁,询以考试情形。渠谓接府县以和气为主,即有疑难事,自能代为出力。案首如不至太难,以取为妙,此外则凭文取进,一概不管。如有说情者(州县向有之),婉拒之。万不可圆到,此界限须立定,关自己声名也。场规不可不严,湘人尚畏官,不至闹事,惟须外严内宽,不必十分峻厉。曹学使前以彭道(川东道)之孙拥挤,呼之跪,倔强不服,扣考交提调,究不甚好看。武试面上打戳,亦几有不遵之意,似以打在臂上或手上为妙。湘人易造谣言,富绅子弟不必多取在前列。久在京师,恐不服水土,以随时珍摄、夜饭勿太饱为宜。言颇恳挚”(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作为父执辈的文鐍久官湘省,其具体精到的点拨与无微不至的关怀,使陆宝忠受益匪浅。(二)接任按临各地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11,陆宝忠乘船抵达湖南省城长沙。当天,他便与前任学政曹鸿勋晤谈良久,其日记记下了当时的感受,有谓:“湘中诸事繁重,缺甚瘠苦,此差真无意味,惟有振刷精神,场规悉照旧章,事必躬亲,以尽我之职分而已。”第二天,陆宝忠拜见当地官绅,其中曾任湖南巡抚(同治十年至光绪三年)、尚流寓长沙的刘崐(号韫斋)提出了善意的忠告,有谓:“前任公明,诸事宜仍旧章,于循旧之中随时整顿。”当晚,陆宝忠再次向曹鸿勋“请教一切(另记本),夜深始归”。可惜其“另记本”未曾留世,而日记没有记载具体内容。十一月二十日,陆宝忠与曹鸿勋完成交接,正式接篆视事。12随后几天,陆宝忠几乎每天都与曹鸿勋见面。十一月二十六日,陆宝忠送别曹鸿勋,其日记载:“出城送竹铭登舟,谈数刻,临别无任惆怅。竹铭嘱严约束下人,地方官供应不周,不必挑剔;下人每以言激怒,我不动气,彼亦无法。场规以严为主,然亦要操纵得宜。此缺甚瘠,诸事宜俭约。明岁京中应酬,万来不及,或缓至后年冬,或岁试完后。言甚恳切。渠在此舆论甚好,须勉继前轨为是。”从多方面渠道获得的信息,使陆宝忠初步确定了曹规陆随的基本方针,不仅因为曹鸿勋在湖南学政任上树立了一根标杆,而且湖南地方绅权恐怕也不容作为“客官”的学政任性发挥。正如陆宝忠另一位表兄(亦妻兄)廖寿恒(仲山)特意函告:“诸事循照旧章,勿存过于求好之心,但求平稳无大过,便是极好。”陆宝忠深表认同:“此要言也。”(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光绪十二年正月十八日,陆宝忠告别省城官绅及亲友,开始出省按临各地,正式开启在湖南的督学生涯。按清制,学政三年要巡历全省各府、直隶州,举行两次重要考试:岁试与科试。此即“三年内岁、科两考”之定例。13各府、州(厅)、县童生可以通过岁试或科试考选(院试)入学成为生员,各府、州(厅)、县在学生员则通过岁试升降题补廪增,通过科试获得乡试资格。一般情况下,逢丑、辰、未、戌为岁试年,寅、巳、申、亥为科试年,先岁试,后科试,学政要在全省巡考两次。但部分偏远地区可由学政酌情特殊处理,岁试、科试一并考,叫岁科并考,学政三年任期之内只要巡考一次就行。陆宝忠在湖南学政任上认真执行这个规则。

当时,湖南政区分9府、4直隶州、4直隶厅、3州、64县。湖南的学区或考区分9府、4直隶州,共13处考棚。9府为长沙府、衡州府、永州府、宝庆府、岳州府、常德府、辰州府、永顺府、沅州府,4直隶州为郴州、靖州、澧州、桂阳州,另外有4直隶厅不单独设考棚,而是附考于相近的府,即乾州厅附于辰州府,永绥厅附于永顺府,凤凰厅、晃州厅附于沅州府。14

按照岁、科分试的一般原则,陆宝忠在湖南学政任上的考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岁试:陆宝忠于光绪十二年正月十八日从长沙出发,先后巡考宝庆府、永州府、桂阳直隶州、郴州直隶州、衡州府,六月二十七日返回长沙,考长沙府;又于十月二十五日巡考岳州府、澧州直隶州、常德府、辰州府、永顺府、沅州府、靖州直隶州,于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回到长沙。历时一年五个月,完成全省岁试,其中辰州府、永顺府、沅州府、靖州直隶州属边陲偏远地区,实行岁科并考。第二阶段为科试:陆宝忠于光绪十三年七月十三日至八月十二日,先考长沙府,九月十六日离开长沙,巡考岳州府、澧州直隶州、常德府,十一月二十一日返回长沙过年;又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离开长沙,巡考宝庆府、永州府、桂阳直隶州、郴州直隶州、衡州府,五月二十一日回到长沙。至此,岁、科两试一律办竣。随后,在省城长沙完成录遗、录科与考优贡等扫尾工作。

据统计,陆宝忠自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到达湖南长沙接任,迄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九日与继任湖南学政张亨嘉交接,十五日离开长沙返京,总计在湖南督学共1092天,其活动可分为两部分:(1)在省城长沙477天,其中考试时间127天;(2)在省城之外巡考615天,其中考试时间455天,路途160天。总计考试时间582天,占全部督学时间53.3%;路途时间160天,占14.7%,这两项共占68%。可见,三年学政真是疲于奔命。陆宝忠自订年谱光绪十二年条记载:“腊月二十五日冒雪登程,陆行至常德,小除夕开考,除夕、元旦只歇二日。终岁奔驰试事,无一刻放松。湘人亦颇信服。”15最后一句属于自我感觉良好,前面所说确是实话。(三)交接回京复命陆宝忠督学湖南日记在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戛然而止。当时虽然考试完毕,但新任湖南学政张亨嘉尚未到任,陆宝忠只能等候交接。据《陆文慎公年谱》记载,十一月初九日,张燮钧(亨嘉)编修到湘,即日交卸。16十五日陆宝忠起程回京,经汉口至郑州,因黄河坚冻,不能渡河,绕道开封,于光绪十五年正月十九日抵京,二十一日诣内复命,蒙召见于养心殿冬暖阁。“忆陛辞时,慈圣尚垂帘,今还朝,上已亲政,天颜悦豫,窃深欣慰。”17陆宝忠督学湖南任期还算圆满,心情相当不错。二、 整顿士习文风及其与地方绅权的博弈和妥协学政职责关乎一省学务,除了按临各地衡文校士以外,对于全省士习文风也有整饬与提振之责。晚清衰世,各省风气日坏,湖南亦莫例外。“湘中人文最盛,而弊亦较多。”18陆宝忠自受命出任湖南学政以后,通过与各方人士的接触,听到最多的信息就是湖南士习风气败坏与试事积弊严重。例如,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日记记载:“傅青余前辈来,谓此间士习不佳,府县前十名不甚可靠,弊端极重,宜加意防范。新调善化令孙儒卿(彦臣)来谒,渠新从邵阳归,述彼处武生闹事情形,此间风气坏极矣。彦臣官声尚好,谓此间按试时,词状极多,少准为妙,盖一批府即拖累多人,已中原告之计矣。宝庆棚后墙外即荒地,须严防,西号墙孔有传递情弊。渠曾查著东号墙外临山,尤易滋弊,须随时留意。”此类日记甚多,不胜列举。对于督学湖南面临的各项挑战,应该说陆宝忠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时年36岁的陆宝忠,多少还有些传统士大夫的理想主义,不乏澄清玉宇之豪情壮志。但是,他面对的现实却不容乐观,只能在与各方势力的博弈中艰难前行。(一)查处考场舞弊科举考试沿袭千余年来积弊甚多,考场舞弊情形更是五花八门,其中枪替、重名之弊最深,各府、州(厅)、县案首也颇有猫腻,防不胜防。陆宝忠督学湖南出棚考试第一站是宝庆府,为树立威信,考试非常严格。“辰正点名,提邵阳童生,派人严搜,片纸只字不准携带,并不准铺书布卷夹,不准回顾交谈。亲自监视,收齐后始退,校阅数刻,发正案。”(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四日)但仍有不少舞弊,“新化童生罗教斌系枪冒,入场即行扣除”(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六日)。更甚者,还查出文童刘鹏程重大舞弊案,牵涉枪手、廪保、巡捕、承差、教官多人。“有邵阳拔府取进文童刘鹏程者,前数日闻正场、挑覆皆系枪替,合覆始自来,诸童指攻之禀,已报数日,巡捕得贿未递,若先声张,必致远扬,因不露颜色,大覆点名时,将其扣住。点名毕,亲自研审,始犹狡展,重责手板,略吐一二。饬县预备刑具,彼始吐实。枪手系新化文生陈鹤汀(其名未说,据童生禀乃陈显堂),说合者为邵阳文生曾子江,廪保李舟、唐梅焜及文昌宫首士廪生佘午耀、陈思道,诈钱不少。……廪生四人立即褫革,归案审办。巡捕赖沄,据提调复审刘鹏程,供出得赃六十金,此人声名本劣,因密告卞老(巡抚卞宝第——引者注)。府学教官始则颟顸匿觉,继则扶同隐徇,亦请中峰斟酌撤任。此案面嘱上之(邵阳县令吕懋赏——引者注)严办,未知能不放松否?”(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陆宝忠颇担心地方官不能认真究办,便私下函告巡抚卞宝第。卞宝第“以宝庆刘鹏程一案牵涉承差彭协和,拟发臬司质讯”(光绪十二年九月初六日),实际上是把该案提到省里审办。卞宝第“督饬藩臬两司详加研讯”,“按例定拟”,严厉惩处了涉案童生刘鹏程、巡捕赖沄、承差彭舜臣(协和)等人。19另据《陆文慎公年谱》记载:“颂丈(巡抚卞宝第字颂臣——引者注)以予出考首棚,既系查出,不得不从严惩办,以树风声。将全案提省审办,本童定流罪;巡捕平日声名本劣,先另案革职,继定军台;承差亦充发;教官撤任,一切皆中丞主持。而臬司崧蕃欲见好于绅士,意在开脱,幸颂老坚持惩一儆百,始得定案。而省中各官及绅士无知者皆退有后言矣。”20尽管陆宝忠有巡抚卞宝第做后台,严肃处理了刘鹏程舞弊案,但此案亦隐约显示了湘省官绅的力量不可小视,陆宝忠也背负了相当大的心理压力。

重名之弊主要发生在武童考试中,即武童教习伙同各府、州(厅)、县教官等办差人员虚造考生名册,集体分肥。陆宝忠首考宝庆府便开始整顿,“看邵阳武童步箭,此次极力整顿,每教习只准开列门徒八人。邵阳原册二千人,不到者有三四百。然重名之弊亦未净尽,有认出者即逐出”(光绪十二年二月十一日)。在衡州府,有人建议武童考试前十天不准薙发,过箭后即在堂右薙发一指,以作标记。陆宝忠定为章程,并在长沙府武考中施行。“看步箭毕。此次援衡郡章程,凡武童临场,十日前不准薙发,过射后薙右鬓发一指,以杜重名之弊。各童遵照者多,偶有三五日前薙发者,亦令其过射。新薙发者(一二日内)一概逐出。重名之弊居然十去其九,顶替则未能尽除也。”(光绪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这样整顿效果确实明显,但势必得罪一些利益群体。陆宝忠在其自订年谱称:“然防弊者只一人,前后左右皆思从中得钱,焉能一律廓清?然从前宝、永、常德三府武童皆二万人,自予改章后,人数去十之六七,亦可见冒滥之顿少矣。维时正在中年,振刷精神,肯任劳怨,教官之不肖者皆深畏之。”21多年后回忆此事,得意之余仍不免透露了些许无奈。

案首是县(州厅)试、府试第一名,但往往被府、州(厅)、县地方官员及各地豪绅、富户联手操弄,成为科举考试一大弊端。因为案首作假一般与地方官绅牵连,作为“客官”的学政处理起来非常为难。为顾全地方官绅的体面,学政尽可能淡化处理22;为整饬士习文风,学政又需要坚持原则。如何在这两者之间实现恰当的平衡,陆宝忠颇费思量。在桂阳直隶州考试时,陆宝忠发现嘉禾县文、武案首亦有问题,且均与知州陈国仲(少卿)有关,遂不得不淡化处理。其日记载:“嘉禾廪生、武生递公禀,言武案首(州取)李德藻中箭甚少,技勇亦差,众论哗然。即传教谕张郁面询,知州牧前令嘉禾,难免徇情,当饬其开导众人,不可生事。将来院试时,看其武艺如何,再行核夺。闻嘉禾文案首亦不甚可靠,州县太不自爱,可慨!可慨!夜间,陈牧来见,并递手折,自明心迹。告以人言原不足信,总看箭中与否,使者心本空洞,断无倚著也。……州县各案首皆勉强取进,以全地方官体面。”(光绪十二年五月初三日、初十日)靖州直隶州案首绥宁人酆本翰的情况比较复杂,陆宝忠为顾及知州潘清(号筱农、小农)的面子,最后亦勉强成全。其日记载:光绪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提覆绥宁、会同文童。绥宁州案首荒谬,殊甚难于录取,潘小农曾自言为其所蒙,不知究系何弊也”。初二日,“傍晚,潘小农进见,言绥宁案首酆本翰初取时,并无所闻,继知系殷实之家,平日笔下平常,心窃疑之,是以先自回明。惟楚人多谣,此次未经录取,颇有浮言,谓州案首以贿得。此人固不足惜,而伊面上不好看,且恐传至省中,于声名有损等语。余告以该童文理非寻常粗俗者可比,苟可节取,无不从宽,前既面言不可靠,则州试时即已有弊,若仍录取,转恐堕其术中。阁下廉名夙著,鄙人决不相疑,即省中大吏亦不致有拾尘之惑。因将原卷付阅,彼仍不释然,言词之间颇涉吞吐,则当日之事恐非为人所欺矣(挑覆时呈进州县试卷,州试时即讹字满纸,其情可知矣)。此君历任优缺,且有清名,而试事太不检点,令人为难。客去后,斟酌再三,将酆本翰挑取修生,请绥、会各得其二,当夜牌示,以全该牧面子。科试再看卷子如何,倘荒谬如前,则亦不能通融也”。初十日,“绥宁岁案首酆本翰提覆卷较通顺,录取之,以全潘牧面子”。其实,对于陆宝忠而言,此类情况实属不得已,可见其良苦用心。

除案首因涉及地方官绅势力情况较复杂以外,在科场去取方面陆宝忠还是尽可能做到公平。光绪十三年十月初二日,岳州府“平江复有洪书绅者,以捐修府学衙署及慎修书院,共出千五百金,文太守(岳州知府文鐍——引者注)拔置十名,且为提及正场文仅粗通而讹脱甚多。今日覆卷书理茫然,文无一句可解,去之。旋知其府考时皆倩人帮做,院试正场同号者代为修饰,至提覆则无可假手,真面立见矣。巴陵有陶继贞者,乃陶定升(在粤东带勇,巴邑巨富)之子,正场卷颇清通,挑覆不符,亦未取。此二人,人人以为必得,而竟摈斥,寒士颇颂公平。可见稍一迁就,便有浮言,去取之间,不可不慎”。对于有明显舞弊行为的考生,陆宝忠持非常慎重的态度。(二)整饬士习与吏治学政虽非临民治事之官,但对于涉及地方士习文风及相关吏治问题,亦有受理士民呈请告诉之责,并按情训斥惩戒不法士子、教官,以端正士习文风。陆宝忠巡考湘省各地,观察到湖南士子涉讼之风较盛,遂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其日记载:“永郡健讼更甚于宝庆,离城十余里,递呈者纷纷,轿几不能行,士习民风皆甚下也。”(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澧州士习胜于南路,文风亦尚中等,惟生员喜为人作讼证。拟请一札,饬该州随时晓谕,不准庠生作干证,以挽积习。”(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

教官是各府、州(厅)、县学的负责人,府学称教授,州(厅)学称学正,县学称教谕,其副职均称训导,各府、州(厅)、县学均设一正职一副职。教官的品行学养关涉各地学务,斥革不称职教官,是端正士习文风重要举措。陆宝忠处理慈利教谕石廷魁、东安教谕谢家钰,是两个典型的案例。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陆宝忠巡考澧州直隶州,初见慈利教谕石廷魁,“年已七十九,两耳重听,问伊有事,皆不了了,此乃革缺,殊难期胜任也”。二十日,“回慈利。教官石廷魁(祁阳人,年七十九)以公事废弛,补廪事件委之书斗,任其作弊,唤至考棚,严斥之。继思此等冷官苟年力精强,办事实心者,亦不肯郁郁久居,该员年老龙钟,遽令去任,未免可怜。今日声色未免近厉,以后渐归浑厚为宜”。面对年迈的石廷魁,陆宝忠确实于心不忍。光绪十四年三月初七日,在永州府,其日记载:“大覆文童,点名时,东安教官及学书均未到,当饬传催。直至奖赏毕后,训导邹仁镜始来,谓教谕谢家钰以解学租事与同事争论,并饬学书办文未来,当即请光稷翁来,稷翁亦饬人屡传谢教谕始终不到,实属藐玩已极。谢教谕昨以新童册卷黏签不到,面询情由,则以未写印卷费为词,面加申饬去后,今日又复任性懒惰,实堪诧异。当即札饬光守将谢家钰撤任候参,所遗之缺由府委员暂署。一面咨明中丞,行司委员接署,以专责成。”四月二十九日,“得颂老复书,知……东安教谕谢家钰、慈利教谕石廷魁已附片(廿三出奏)会参。非好为刻薄也,该二员屡次饬伊引退,而迁延观望,学规日弛,流弊无穷,去之以厉其余,或可挽回万一耳”。卞宝第会同湖广总督裕禄、湖南学政陆宝忠附片奏参:“将东安县教谕谢家钰即行革职,慈利县教谕石廷魁勒令休致,以为司铎不职者戒。”奉旨俞允。23

当时湘省不仅教官腐败,州县地方官也是如此。澧州直隶州石门知县刘朝阳堪称典型。光绪十三年十月十五日,陆宝忠开始注意到刘朝阳,其日记载:“夜间,看公事,石门令刘朝阳以武生廖占元移取年貌,教官未允,禀请核办。刘令在石门闻有任意之说,而傅教官(石门训导傅基虞——引者注)自命理学,亦多固执之处,以致意见参商,须持平办理。此事颇费调停也。”随后,陆宝忠做了进一步了解,其十七日日记记载:“州学黄校官、安福俞校官监场,偶与闲谈,无意中询及石门刘令声名,据称荒谬异常,任性妄为之事不一而足,此人年只二十六岁,履历填三十余,核其得保举时只数岁,新加海防捐选缺者也。乃父曾为建昌总兵,系从逆反正者,乃母为陈玉成之妾,殆戾气所钟欤?以此为民父母,将何以堪?开捐之误如此,可叹!可叹!”十九日又记载:“傅基虞、刘伟监场。细诘石门廖占元案情,刘令办理此案固多任性,而傅校官亦有固执之处,刘令断难久任,校官必欲与之龃龉,恐为怨府,当于试毕时婉告之。”二十六日记载:“晤崔清如前辈,谈良久。清翁嘱转告中丞,石门令请更动,否则恐生事。”限于资料,未见最后结局。像刘朝阳这样肆无忌惮的墨吏,只是晚清吏治腐败的冰山一角。吏治败坏的现实,使陆宝忠对时局深表忧虑。其日记载:“会同汪令似不甚惬人意,大抵选懦一流。前日潘牧亦言绥宁蒋令办事不入细。良吏难得,省垣亦略知之,而不能纷纷更动。目下时势惟有讲求吏治为第一根本,乃内外大臣不此之务,而徒以海防为事,吾恐将来之忧不在欧罗也。”(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五日)这与其说是陆宝忠对中法战争后海防大讨论的不满,不如说是其对官僚体系内部腐烂现实的深切忧思。

作为学政,陆宝忠希望尽力整饬士习,但效果并不理想。他禁不住感叹:“湘中士子不安分者太多,奖劝与裁抑兼施,仍未能挽回一二,可慨!可愧!”(光绪十三年八月初十日)光绪十四年五月初五日,在陆宝忠巡考的最后一站衡州府,发生衡山童生在清泉县署滋事案。其日记载:“昨清泉陈令(陈后琨——引者注)在大堂问案,有衡山人胡姓跣足往听,指斥官长,薄予杖责,释放后,即纠集多人,将大二堂及签押房打毁,并将放火,势颇汹汹。赵守(衡州知府赵再韩——引者注)带勇赶至,拿住数人始散,大半皆系考童,本城痞棍亦混其中,几酿大事。湘省士习之坏,一至于此,可胜恨叹。此事非严惩不可,约赵守明晨来辕,酌量办法。”陆宝忠与赵再韩反复商酌,最后还是回省城与巡抚卞宝第议结。五月二十一日,“晤卞颂老(湖南巡抚卞宝第——引者注),谈一时许。清泉署滋事案,渠欲按律办,予以首先滋事之人未获,且与沅州情形不同,不如外结为妙。商榷再三,颂老亦意解,拟即照前年长沙县署之案,从轻办理”。二十四日,“中丞来答,谈良久。清泉案商定,照长沙胡海楼办法,从宽典也”。此案最后由巡抚出面做了宽大处理。陆宝忠日后回忆称:“卞颂老深信予,函来嘱先取供,酌度情形,回省商办。予为持平办结,仅将为首之武生斥革充发,余依次减等办理,未戮一人。陈令亦得保全,合郡官民皆深感服。”24陆宝忠以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巡抚为背景,与当地官绅势力达成了某种默契与平衡。(三)与地方绅权的博弈和妥协陆宝忠督学湖南面临最主要的挑战来自强劲的地方绅权。晚清湖南自湘军兴起以后,地方绅权得到强势扩展,使地方官不得不谨慎以对。“湖南自骆帅(咸丰年间湖南巡抚骆秉章——引者注)以来,因军务繁兴,擢用绅士,原所以通上下之情,决官民之蔽,意至深、法至善也。迨后巨寇横发,所向崩摧,而湖南独以保全者,未始不得士绅之力,而十年之间,馈饷周于天下,将士尽于行间,因以奠定东南,成中兴之宏业者,亦未尝不肇基于此。而南省官绅之界,亦遂由此而分:官以绅为揽权,绅疑官之轻己;官以绅为不识科条,绅以官为巧于趋避。猜嫌讥讪,入主出奴,始则官与绅不合,继则官与官相贰,绅与绅相挤;始则本省之官相为侧目,继而天下之人因讹传谬。私谤成雠,皆若有所痛憾。”同治年间时人便有“湖南绅士霸道,湖南官不可做”的感叹;有人分发湖南,“深以南省官弱绅强、州县难为为虑,且云南省官多畏绅”。25陆宝忠来湘前后,从王先谦、庞际云、文鐍、曹鸿勋、卞宝第等人处已经探听大概。王先谦“凡事以顺舆情为妙”的忠告,当是陆宝忠在湘以不变应万变的箴言。

事实上,陆宝忠在湖南各地巡考时,基本遵循了此前王先谦等提示的“严而不刻”的标准,并不时有所反省。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记载:“早间,连书巢来,……询以试事人言如何,据云公允之论颇著,惟略嫌严,颇有怨者,不如从宽为妙,其言亦可采也。”对于过严之怨,陆宝忠非常在意,因为这涉及“舆情”问题。因此,在各地巡考的过程中,陆宝忠尽可能与地方官绅势力在博弈中达成妥协与默契。

陆宝忠的活动除了学政巡考的日常事务以外,尚有相关的三件事值得进一步剖析。

一是任免湘水校经堂山长。早在出京之前,徐树铭、庞际云、王先谦等人向陆宝忠提出更换湘水校经堂山长事宜,陆宝忠曾试探可否换王闿运,但王先谦似不太满意,并暗示不要随便换人,要换则尽可能遵照湘绅的意见。陆宝忠到湘后,任命自己乙亥中举时的同年、湖南巴陵人杜贵墀(仲丹)为校经堂山长。限于资料,个中情节虽不详,但此举实际上也是陆宝忠与湘绅之间寻求的一种平衡。陆宝忠对杜贵墀颇为满意,其日记载:“晤校经山长杜仲丹(乙亥同年,贵墀),古貌古心,不愧经师。”(光绪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又载:“杜山长来答,谈片刻,此老持论和平,古貌古心。若湘中耆老皆似此人,后进断不至此浮嚣。”(光绪十三年八月十四日)然而,仍有湘绅觊觎校经堂山长之位,陆宝忠予以坚决抵制。其日记载:“但少村来谈,湘潭名士又有觊觎校经讲席之意,此君太不纯正,湘省士习已近嚣陵,再以此提倡之,将不可问。中丞与少村皆深受其侮,余亦未满其意。然余在此一日,校经一席断不畀之。”(光绪十三年七月初二日)26杜贵墀自光绪十二年出任湘水校经堂山长以后,主持校经堂及其后校经书院达15年之久,为晚清湖南学术尤其是汉学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是巡抚卞宝第被参案。光绪十三年五月初八日,陆宝忠在靖州直隶州主持考试时,得知清廷派大学士恩承、侍郎薛允升将到湖南查办事件。五月二十八日,陆宝忠在从靖州回长沙途经桃源时,从知县朱益濬(纯卿)处了解到更多相关信息。其日记载:“桃源供应船来接,询知朱纯卿已交印,尚未进省。……朱纯卿来见,询知钦使所查之事,系安福蒋侍御(镇嵩)所奏,大半挟私愤而言。蒋君品学在京时即闻之,一阘茸财主耳。其稿亦湘人所为,沅陵人,有冯锡仁者,丁丑进士,刑部主事,乡评本劣,颇涉招摇。纯卿之被劾,以索借不遂,借端报之。中丞在此数年,熟悉情形,遇事整顿,可谓不遗余力矣。而湘人转嫌其不便于己,摭拾浮议,上达宸聪,当今是非颠倒,可叹!可叹!即以试事论,亦颇有嫌其严峻者,友人或以放宽相劝,然自问忠直之性与生俱来,既做一日官,即当尽一日心,不要钱,不徇情,心事如青天白日,倘有意外之诽谤,听之而已。夜饭后,纯卿复来,谈宦海风波,浮沉其中,真是无味。彼亦家贫亲老,欲退不能,言之慨然。”朱益濬也被卷入巡抚卞宝第被参案之中。联系自己近年在湘的经历,陆宝忠对湘绅势力之掣肘与压力颇为感同身受,因而对卞宝第与朱益濬的遭遇非常同情。五月二十九日,陆宝忠到常德,见到同样被卷入卞宝第被参案的武陵知县李宗莲(友兰)和署提督李胜,颇有感慨。其日记载:“李友兰来见,渠亦有应查事,日内即进省。李军门(胜)亦咨调晋省。此次钦使所查事,牵涉颇多,不知如何结束也。”六月初七日,陆宝忠在长沙与卞宝第晤谈良久,对于卞氏遭湘人诽谤被参将决计离湘而去不胜浩叹。其日记载:“中丞清操竣望,办事认真,为封圻中难得之人,而湘中绅士及候补中觖望者播散谣言,致有蜚语入告,当今是非倒置,人心之险胜于滟滪,可叹!卞老早有去志,今遭此谤,愈动莼鲈之兴,倘得遂初,为一身计,未始非幸,而朝廷失一贤大吏,湘中会匪土棍,将乘之而起,地方实受其殃。言事者只逞私愤,绝不为桑梓计,何耶?”七月初三日,陆宝忠与巡抚卞宝第、提督李胜及湘省司道官员送别钦差大臣恩承、薛允升,气氛庄严融洽。不过,卞宝第还是主动奏请开缺。陆宝忠八月十二日日记载:“颂丈已请开缺,未识能邀准否,湘人极力哄之去,将来必有公论也。”事实上,清廷在七月十九日已经宣布卞宝第被参案的调查结论,“既经查无其事,即著毋庸置议”。27光绪十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清廷谕令卞宝第补授闽浙总督。28

三是录遗录科事。录遗录科虽是学政的扫尾工作,但却非常关键,涉及大批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岁考、科考或前此科考未录取的生员,以及在籍监生、贡生是否有资格参加乡试的问题,即通过补考获得乡试资格。陆宝忠想认真对待此事,然而,湘中绅士说情者极多,顿觉难以处理。光绪十四年七月初四日日记载:“王晴舫来拜,为人递录遗条,且例监为多,殊觉可厌。湘中绅士比比如此,晴舫平时尚自鸣正派者,亦未必高也。”让陆宝忠感到无奈的是,因与新任湘抚王文韶处理此事的理念有别,而未能获得王文韶的支持。其八月初一日日记载:“翰卿谓录遗较严,耕公(王文韶,号耕娱——引者注)意在从宽等语。此公一来,必掣我肘,早已料及,今果然矣。我虽肯任怨,自问从未刻薄。颂丈在此,事事顺手,以两人情性相同也。借他人公事以收拾人心,惟机巧者为之耳,薰蕕之不同器如此。”更令其难以抗拒的是,湘中耆绅郭嵩焘(筠仙)、王闿运(壬秋)也通过陆宝忠的好友庄赓良(心安)转送字条来求情,陆宝忠最终不得不放弃了“整顿士习”的初心。其八月初五日日记载:“进城拜数客,晤心安、耕丈、东屏,告以录遗已补发百余人,此后不复续补,自谓坚守此关矣。而傍晚心安处送郭筠仙、王壬秋29字来求情,并谓中丞有全送之说,学使方厉威严,不知通方等语,未答之。夜间,深思我以将行之人,为公事受谤讥固不必辞,然人专市恩,我独招怨,揆之情理,亦觉无谓,不如竟予曲全之为妙。即在枕上拟定牌稿,明日即发,负予整顿士习初心,令人益思颂老不置矣。”第二天,陆宝忠补发录遗,“生员补四十四人,皆满纸荒唐之卷,尚遗六十余人,系万难录取者。监生发二百五十五人,仅遗五十余卷,向来固无此宽典也”。面对湘绅的压力,陆宝忠生出无限感慨,有谓:“闻向来录科,绅士公然来拜,纷纷递条,书信络绎不绝。被遗之生监,候学使出门,在道旁长跪乞恩,遇有官来,即拦舆求送,积习至此,本非一人所能挽回。然此次绅士不敢来拜,并不敢自送书函,即郭、王亦托心安辗转送来。连日出门,见士子在道旁候官来,知系学使,皆踟躇不敢前,可见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惟相辅无人,不能力杜此弊耳。三年来,诸事秉公,人皆严惮。为录遗录科事,先数月手定章程,开考后以全力注之,而末著犹未能坚闭此关,后之来者更难措手矣。可叹!可叹!”(光绪十四年八月初六日)尽管在来湘前陆宝忠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三年督学湖南,却未能冲破俗套的桎梏,最终还是落入俗套之中。不过,陆宝忠还是做到了“立威而不从刻”(光绪十四年七月十二日),这是其与湖南地方绅权博弈和妥协的结果,也给其三年学政事业画上了一个略显平淡但还算圆满的句号。三、 督学湖南期间的交际网络与生活世界督学湖南是陆宝忠人生经历中重要的一环。这期间他的交际网络与生活世界如何,是值得探讨的有趣课题。从陆宝忠日记看,湖南学政的三年期间,除了考试及在路途奔波以外,他几乎每天都有不少出门“拜客”或在家“会客”的应酬,或师友、或戚属、或同僚、或同乡、或同年、或门生等,应接不暇,但大都是匆匆过客,真正留下一定痕迹的人并不多。在陆宝忠日记中,下面这些应该是比较重要的人和事,或许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晚清学政在工作之外日常生活的面相。(一)与地方官绅交往学政是朝廷派出提督各省学务的钦差大臣,与所在各省官绅的交往是其主要的交际圈。陆宝忠督学湖南,其交往的对象主要包括湖南巡抚、司道及府州(厅)县官员、地方绅士及儒学教官。

时任和继任湖南巡抚卞宝第、王文韶,都与陆宝忠有密切的关系。

卞宝第(1824—1893),字颂臣,江苏仪征人。光绪八年授湖南巡抚,九年署理湖广总督,十一年回任湖南巡抚,至十四年补授闽浙总督。光绪十一年到十四年正是陆宝忠督学湖南时期,卞宝第是陆宝忠在湘期间的坚实后盾。据陆宝忠日后回忆说:“三年共事,极为投契。”30每遇重要事情,陆宝忠均会私下与卞宝第暗通声气,并能得到他的支持。有两则日记,表明陆宝忠与卞宝第关系确实非同一般。光绪十二年正月十六日,陆宝忠首次出棚巡考之前向卞宝第辞行。其日记载:“见中丞,谈良久,极关切。询以宝棚武试如不遵章程,如何办法。中丞谓见府县须嘱其整顿,剀切开导,俾知非虚行故事。教官来见,严切吩咐,如下不去,只得将教官撤任记过。既已办了,必须做到底。三年校试辛苦万分,须自留精神。生正场、童正场断不能弊绝风清,只有著重提覆一场,亲自监视,屏去丁役,自无深弊。临别嘱时通信,意极拳拳。”卞宝第“临别嘱时通信”,可见其对陆宝忠的关切与信任。光绪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即将卸任离湘赴任闽浙总督的卞宝第来与陆宝忠辞行。陆氏日记载:“出门送卞中丞,谈良久。颂丈在此三年,相得甚欢,今将别矣。彼此皆眷恋。……颂老谓我长处精明而肯任怨,精明不敢自信,任怨却未肯辞,然同僚皆是正派人,故尚浃洽,稍有讲过节任意气者,便难相得矣。颂老谓余系外官才调,然知府则不可做,以上司太多,恐不善对付也。此言宜谨志之。”卞宝第不仅在湘时对陆宝忠极为关照,还为他的仕途指明了方向。31可以说,正因为有卞宝第这样一位可以信赖的巡抚为靠山,陆宝忠督学湖南期间才能波澜不惊,平稳度过。

王文韶(1830—1908),字夔石,号耕娱、庚虞,浙江仁和人。同治十年至光绪四年曾任湖南巡抚,光绪十四年再任湖南巡抚。据陆宝忠自订年谱,王文韶“乃先人同年至好也”。32早在光绪四年初,陆宝忠因父亲去世丁忧在家,生活拮据,曾特意到湖南长沙拜见王文韶。“时王夔石年丈已内召,其眷属尚在湘。[颂笙为予向夔丈旧部张罗,甫十日得千金。]”33可见两家不是一般的世交关系。巧合的是,陆宝忠在湖南学政任期即将届满之际,王文韶再次出任湖南巡抚。虽然在录遗录科考试方面两人理念不合,王文韶将就湖南绅士尽可能从宽,并不支持陆宝忠从严去取,使陆宝忠颇感失望。其实,当时王文韶虽然刚到湖南,但他曾任湖南巡抚七年之久,非常熟悉湖南的情况,与湖南绅士也是水乳交融;加之王文韶处世圆滑,有“玻璃球”之称,是晚清政坛少有的“不倒翁”。事实上,在录遗录科事上还是王文韶看得通透老到,陆宝忠未免书生意气。后来王文韶历官云贵总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军机大臣、武英殿大学士,位极人臣,陆宝忠与他还有交往。直到王文韶告老还乡,陆宝忠仍非常关注。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陆宝忠日记载:“王奎章来,知夔丈还杭后,常居西湖别墅,新迎桃叶,兴趣颇好。此老长吾二十岁,出将入相,声名俱泰。年将八十,尚有此兴致,其禀赋真不可及,曷胜健羡!”至少从光绪四年以来陆、王之间长达30年的交情,实属难得。

前任湖南学政曹鸿勋(1846—1910),字仲铭、竹铭,号兰生,山东潍县人。光绪二年状元,历官至陕西巡抚。曹鸿勋与陆宝忠会试同年。陆宝忠督学湖南,与曹鸿勋多有交流,受益匪浅。正如陆宝忠自述:“前任为曹竹铭同年,本通谱至好,详告一切,深为感激。”34两人晚年仍有交往,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七日陆宝忠日记记载:“曹牧斯来,知竹铭今明可到,烟已戒,并未服药,乃平日只喷烟,未成瘾也。官槖萧然而胸次潇落,真不可及。观此则予之多思宜断,因之成病,只自戕其生耳,可猛省矣。”十八日又记载:“傍晚,曹竹铭来谈,十余年不见,虽有老态,而精神尚好。其况之窘而处之泰然,真可钦佩。山左人能省检,亦非吾辈贪逸者可比。”曹鸿勋的仕途并不比陆宝忠顺利,但或许因其同科状元出身,而始终是陆宝忠心中“不可及”的标杆。

陆宝忠与司道官员大都是泛泛之交,其中交往最密切的是庄赓良(1839—1917),字心安,江苏武进人。陆宝忠到长沙之初,对庄赓良印象深刻,有谓:“心安精明能干,有用之才。”(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后来还有日记载:“庄心安来,谈良久。宝庆严杜重名顶替公文,可在省中办好。过湘乡时面交任昂千专差先到,宝郡教官有欧阳鹤鼎(邵阳教谕)、姚腾汉(宝庆教授)、高映澜(新化训导),均尚能办事,接见时严嘱之,必可照办。宝郡得手后,即可饬桂、郴照办,并发永、衡公文。贡廪酌定数目事,渠亦深以为然。用公文似不好看,或将谕房文遍发校官,俾告学中较妥。”(光绪十二年正月初六日)陆宝忠与庄赓良所谈,都是具体关涉学政考试事宜。因庄赓良久官湖南,熟悉湖南各地情况,其意见对陆宝忠颇有参考价值。加之两人又是江苏同乡,因乡情而自然亲近。庄氏甚至还充当同为江苏人的巡抚卞宝第的传话人,如陆宝忠出省按临之日,“庄心安来谈,中丞嘱转致勿放松廪保”(光绪十二年正月十八日)。陆宝忠在湘三年,“心安”是其日记中出现最多的名字之一。庄赓良后来官至湖南布政使,但因对长沙抢米风潮处置不当而遭革职。

府州(厅)县官员与陆宝忠交往密切的是时任永顺知府张曾敭(1852—1920),字筱帆(小帆)、润生,直隶南皮人。光绪十三年,陆宝忠在常德府巡考时得一怪病,舌下长一肿粒,潜滋渐长,多方延医,久治不愈,身心俱疲。在勉强考完辰州府后,所幸经敷用省城名医徐蘅彩所寄药方,陆宝忠在从辰州至永顺途中,“舌下结核忽自脱,状如麦冬,坚几如石,乃砂结成者,心病如释”。35三月初十日,陆宝忠到永顺府,“润翁(知府张曾敭——引者注)即来见,谈良久,意极关切,并即允为配生肌散。……明日当服十全大补汤矣”。十一日,“服药,颇觉腹中畅适。润翁谓应服温剂”。张曾敭还主动表示以提调身份代陆宝忠在考试时点名,甚至代为校阅武童步箭,以减轻其工作压力。十五日,“日来服大补剂,颇有效。润翁连送药饵食物,今日又送鹿茸半架,并为研末送进,计二两二钱,殊可感也”。十六日陆宝忠开始服鹿茸。二十二日,“连日服峻补之品,渐觉健适”。经过张曾敭的精心照料,陆宝忠很快恢复健康,对张氏非常感激。在从永顺返回辰州的途中,陆宝忠感慨万分,有谓:“回忆前月过此,委顿愁闷,今身子渐健,两日山行,亦不觉苦,可谓万幸。在永顺时,诸承润生关切,时送补药,真可感也。”(光绪十三年四月初九日)不过,陆宝忠也通过与巡抚卞宝第的关系,为张曾敭解决了与署永顺县令熊会心之间的矛盾。其自订年谱有谓:“抵永顺,适张筱帆(曾敭)为太守,见余病状,谓急宜服补剂,而苗疆僻陋,无药可买,筱帆亦系病躯,所备珍药尚多,以鹿茸半架分赠,并为商方调治廿余日,临行居然复元。筱帆为署永顺令熊会心所齮龁,省中几有拾尘之惑,予为之不平,再三剖晰。余与筱帆交日深,实由此。”36此后陆宝忠与张曾敭时有交往。张曾敭后来官至山西巡抚、浙江巡抚,但因秋瑾案为江浙舆论所不容37,而不得不悄然退隐。

陆宝忠与湘省地方绅士交往不多,一般只是礼节性拜访或会见,值得关注的有两事:一是在衡州府会见湘军宿将彭玉麟(1816—1890,字雪琴,湖南衡阳人)。光绪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彭雪琴宫保来拜会,步履稍蹇,而精神尚健。谈去年和事,谓已往弗咎,但机会可惜,勿论迟一月,即迟十日,亦可稍振声威,彼有内应外合,莫可如何。意甚恨合肥也。午后,渡江答拜之,尚未归,所居甚幽静,门有大塘,墙内修竹绿蕉,望似茅庐,中实修洁,此老胸中自有丘壑也”。彭玉麟对此前一年中法战争“不败而败”仍是耿耿于怀,明显不满李鸿章,湘淮之隙颇深。二是在长沙会见湘中耆绅郭嵩焘(1818—1891,字筠仙,湖南湘阴人)。光绪十四年五月十七日,“郭筠老来,谈良久,语及夷务,渠谓俄罗斯、日本皆足为患,而俄处心积虑,欲雄视中西,英人以全力遏之,不令出地中海。东西诸国虽皆狡诈,然未必遽起异心。俄最宜防,看来不出数年,东北将有事矣”。郭嵩焘为清朝首位驻外公使,以谈洋务为世所误解,使英归来后,退居省城长沙,时刻不忘中国所处险恶的国际局势,其所预言“俄罗斯、日本皆足为患”,证之此后甲午战争、日俄战争,果然不幸而言中。

各府州(厅)县儒学教官人员甚多,但陆宝忠与他们大都只是工作关系,私交甚少。陆宝忠在考试完竣之后奏报考试情形折时,附片保荐了五位教官,“长沙教授祝松云、岳州教授陈佑启均请交部议叙;长沙训导何维棣、华容训导陆承宗、桑植训导唐濬源请加内阁中书衔”。38其中,位列之首的长沙教授祝松云(澹谿)是陆宝忠最看重的一位教官。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初十日,陆宝忠刚到湖南不久,与祝松云稍有接触,便认定:“此人明白朴实,教官中出色人也。”十二月二十七日,陆宝忠特意传见祝教官,询问湖南考试弊端,祝教官的回答令陆宝忠很是满意。其日记载:“传长沙教授祝松云(澹谿)来见,询以此间弊端。据云童生正场有拖卷等弊,查号时须用下人(承差不可用)认真稽查,然人数太多,若不能弊绝风清,只有重提覆一场,随收随阅,不露消息,当日出榜,可绝诸弊。老生场间亦有枪替之弊,然尚不多。生员场(童场无之)不免给烛,考首棚时严切吩咐,提早点名,准倒给烛,如日落不交者,卷子不阅,则以下数棚闻风而变。考贡补廪,书差勒索太多,或定一数目,不妨稍宽。各府县及各学下一通饬,以昭画一,寒士受惠不少。善化学有一张姓者,系张培基之弟,例出光绪九年正贡,至今未投文,现校官已办文书,令其速投,如不来,或催之。外府校官缺分优绌不一,有极苦者,不能不借印卷费以养赡,求稍留生路,此系旧例所有,原不必裁。辕内各费托其开呈,或可整顿。祝教官人甚长厚正派,广文皆能如此,岂非大快。”后来,陆宝忠委托祝松云刻印自己的《蕴真居诗集》,也是非常满意。(二)家庭及个人生活无论古今中外,所谓宏大叙事式的大历史书写都很少涉及家庭与个人生活。私人日记则是这方面无与伦比的独特材料,但一般都比较零碎,家庭与个人生活不会在日记中自然呈现出来。如何从日记重建家庭与个人的生活史,是值得探讨的新课题。

陆宝忠督学湖南日记有许多关于其家庭与个人生活的鲜活史料,以下拟简要勾稽,或可略现其督学期间家庭与生活史的一些侧面。

陆宝忠是个大孝子,因早年丧父,对母亲特别孝顺。他此次督学湖南,特意带着母亲上任。在赴任途中,他的母亲因连日受寒腹泻,在河南汤阴宜沟驿休息了三天;在武汉,他又特别安排母亲与两个姨妈(一在武汉,一来自上海)短暂相聚了几天。“张母姨与慈亲卅年未见,前月到鄂,在蒋母姨处相候,白头姊妹相逢甚乐。”(光绪十一年十月初五日)在湘期间,只要母亲稍有不适,陆宝忠便心急如焚。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三日,陆宝忠远在沅州府巡考,“夜间,接包封。老母感冒已愈,而面色略浮,口干舌苔黄腻,请徐蘅杉诊视,谓脉略带缓代,心甚悬之”。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日,陆宝忠送别母亲及眷属返京,依依不舍。“黎明出城至舟,叩送老母举家北归。余独留受代,未免依依。”随后几天,又因大风而忧虑重重。八月二十二日,“自晨至夜,终日大风,约计行期,眷属正在海舶上,不知如何颠簸,焦虑万分。”二十三日,“风势愈紧,令人坐食不安”。九月二十五日,“得蔚老书,知眷属于初六日抵通,初九进城,暂住殷宅,十一移入西斜街新宅,慈亲及细弱辈均安善,甚慰”。直到得知母亲及眷属平安抵京,才放下心来。

在湘期间,陆宝忠还经历了家庭悲喜的两重天。陆宝忠为一个多病女儿的夭折而痛心。光绪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莱女病益笃,夜半不育。此孩秉质太弱,本意中事,惟乃母不能忘情耳。翌日黎明,即遣人送至浏阳门外金陵公山葬之。”陆宝忠也为次子降生而喜悦,大概是为纪念在湘经历,特取名为“湘”。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三日,“丑刻,为仆人唤起。寅初二刻,二儿生,啼声颇宏,当易长养,名之曰湘”。

陆宝忠个人生活则较为简单,在待人接物方面尚能自律。比如,在自己生日时,他一般不接各地方官员的礼物,也不见来拜寿的官员,只是与幕友简单吃个面。光绪十二年七月初五日,“道府、两县送寿礼,收一席桃面,余均璧;副将、都司等内巡捕送礼,一概不收”。初六日,“道府以下均来拜寿,未见。午间,备席邀各友吃面”。陆宝忠在母亲生日时也不收礼、不见客,只勉强收司道官员公送一寿屏。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王筱寅、顾菊士来。筱寅述心安之意,言司道欲公送慈亲寿屏,谢之,再三请甚坚,姑将甲申正寿时屏稿畀之”。八月初一日,“老母寿辰,贺客均未见。巳刻,演剧,二鼓,始散。心安坚欲进祝,略谈即去。在座观戏者惟黄翰卿、王筱饮、孙幼榖、张哲卿叔侄、诸序声及幕宾四人而已”。

作为传统士人,陆宝忠也有一些文人雅兴。比如,委托长沙教官祝松云刻印自己的诗集《蕴真居诗集》,并把这部诗集赠送给友人和门生。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写张德庵信,谢其送《通志堂经解》及《东塾丛书》,附致陈惺庵一书,并各送《蕴真居诗集》一部”。忙里偷闲,在巡考途中顺便游览风景名胜,也是其一大爱好。比如,光绪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游艑山寺;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偕彦升、云孙、朴儒游辰溪丹山洞;十月初五日,与蓝田叔、黄云孙、缪秋坪、钱次阳、陈紫珊、步小梧游览岳阳君山;光绪十四年三月初九日,与幕友游滴水岩;五月十七日、十八日偕彦升、浚初、啸梧、子珊、秋坪携两仆游南岳衡山,登祝融峰。“是游也,为职守所羁,又恐重累贤令尹供张,匆之即行。南岳之胜未能领略,履齿所到不过祝融峰巅而已。然校之屡过不登者,犹觉有缘也。”另外,陆宝忠还稍有理学家的气质,偶尔做些反躬自省的功夫。比如,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连日得暇,即阅曾文正家书。文正一生事业,皆从谨慎做起,其为翰林时,学问气象已迥不犹人。我辈纵不能仰希万一,亦须胸中磊磊落落,体会许多道理,万不可随俗浮沉也”;光绪十四年三月十六日,在从永州到桂阳州途中,“日来倚篷无事,看小说数种,身心渐觉疏怠,敬肆之几,不可不慎察,当将诸书屏除,打扫心地,振起精神,须日日警觉,勿任陷溺”。(三)湖南督学的经济收入最后值得关注的是陆宝忠督学湖南三年的收入。在出任学政之前,陆宝忠过着清苦的翰林生活。在吏治腐败的晚清时期,试差与学差是翰林们改善经济生活的良机。“翰林仰首望差,阅三年得一试差,可供十年之用;得一学差,俭约者终身用之不尽。”39陆宝忠三年学差究竟获得多少收入,从其赴任时的行装与任满后家眷回京的行装对比,便可略知大概。光绪十一年九月十三日,陆宝忠奉母离京启程,“此次出京,共太平车三辆,轿车五辆,仆人十人,女仆四人,行李不多,而五车已嫌拥挤。兵部拨报马一,引马二,骑马五匹,班车一辆。到良乡后,杨太令添拨班车一辆”。可见出发时,陆宝忠并不富裕。光绪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陆宝忠日记有则史料,“写家信,并写柯亭信,还前年借款千金”。这个“前年”应该是陆宝忠离京之前,也就是说,他在外放湖南学政之前还有欠债。与之相对照的是,另有一则史料,说明陆宝忠在湖南学政期间已经有余力接济困难亲友。光绪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南中穷亲友来告帮者颇夥,以目下光景论,难于尽应,然我虽不充裕,较彼总胜数倍,苟能勉力,无不点缀也”。光绪十四年八月,陆宝忠母亲率家眷先回京,从长沙乘船到汉口转轮船。八月十九日,“船户闵姓来信,知眷属于初八抵汉,初十上轮船,因行李较多,直至夜深运完。翌日,检视舱底,遗下杨记衣箱一只,送至有成暂存等语。少聪在汉,竟不发一信,真可怪也”。二十六日,“董升来信,并杨记衣箱内银数不符,箱面封条已开,疑船上必有窃看偷取情事。当饬魏升致信闵船户,令其细查”。可见,陆氏家眷不仅“行李较多”,而且还带了不少现银,可以说是满载而归。

可惜目前尚不清楚陆宝忠三年学政到底有多少收入。从陆宝忠日记有关汇款银钱的零星史料,或可推知大概。见下表。

陆宝忠日记所载汇款银钱数目表

据上表统计,陆宝忠从湖南汇款出去的现银达8020两又150元。还有一些汇款没有数目,比如,光绪十二年十月初四日,“写忆慈、馨吾、羹丈信,并汇款”。光绪十四年正月初九日,“写忆慈、馨吾信,托其汇款至杭”。这些就无法统计了。有一个例子可做比较:叶尔恺于光绪二十三年出任陕西学政,该缺三年公开收入大概有1.5万余两,其中养廉银7000余两,棚规5000两,程仪3000两。他预估1.5万余两的收入在学政三年内勉强够其花费。他曾致函汪康年,有谓:“此缺除养廉外(三年只可领七竿余),仅有棚规五竿,程仪三竿,如斯而已。而署内之火食,幕友之束脩盘川,都门之应酬,来往之途费,均取于此。况弟家累又重,但祝三年之后,两袖清风,不至告贷而行,则于愿已足,他非所望 也。”40假 设陆宝忠在湖南三年的基本收入(花费)与叶尔恺相当,大概有1.5万余两,上表统计陆宝忠从湖南向外汇款有8000余两,其中明确有2400两是送京做炭敬(大概就是叶尔恺所谓“都门之应酬”部分),与各项零星礼金均应在学政基本花费之内,但还款1000两与存款3000两应该属于基本花费之外的净赚,另外其家眷返京行装里还带有不少现银(至少在汉口所遗杨记衣箱即有现银),那么他在湖南三年学政收入保守估计应在2万两以上。

经济收入是家庭与个人生活的基础。从陆宝忠赴湘之前尚有借债,到任满之际家眷离湘满载而归,至少可见其经济生活已较为宽裕,这对其家庭与个人生活的影响显而易见。这是一般翰林出任学政较为理想的状况,陆宝忠也莫例外。四、 结语关于一般制度史与日常生活史的研究,涉及习焉而不察的“常态”历史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受到学界的应有重视。近年来,近代史研究有从事件史到制度史研究的转向,但制度史研究主要关注各项制度在近代的变革与转型,而较少关注一般制度的基本运作状况。至于日常生活史研究,在新文化史热潮的背景下虽然被纳入学者的研究视野,但按地域、阶层、群体等宏观描述较多,个体案例展示较少。一般制度史与日常生活史试图展示历史的“常态”,揭示“常态”历史的基本底色,是历史研究有待深耕细作的新领域。历史学是实证科学,虽难说史料就是史学,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史学是由史料决定的,史学的生命由史料承载。从所利用的史料类型看,制度史研究主要利用档案资料,日常生活史研究则主要利用报刊资料,这是目前相关研究的基本取向。日记作为深具个性特质的私密性史料,是研究个人日常生活史的绝好材料,而官员的为政日记也可以为研究一般制度史提供独特视角。本文从陆宝忠督学湖南日记考察晚清学政的日常事务与生活世界,为此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

对于陆宝忠湖南学政之任如何评价,有湖南巡抚王文韶的考语:“兹查湖南学政臣陆宝忠,自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到任后,迄今届满三年。该学政已将湖南各属岁、科考试,及考优、录科各事务,先后办理完竣。臣与该学政在京素识,深知其品端学裕,才识敏达。此次到湘接受抚篆,已在岁、科两试办毕之后,当于接见官绅之时详加访察,均称其衡文精审,察弊严明,去取一秉大公,士论极为翕服。”41王文韶在陆宝忠即将卸任之时再次出任湖南巡抚,对于陆宝忠在湘督学情况并没有真切的了解,只是按例奏陈考语,显系官样文章。无独有偶,陆宝忠晚年回顾督学湖南经历,也颇有自得之意。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陆宝忠在日记中写道:“阅《湘槎日记》,恍如隔世。彼时志盛气锐,专以整顿为己任,遇事皆有断制,外严而中宽,平生官绩以此为最用心。今廿余年矣,湘人尚称道之,可见人心自有公道也。”其实不免自夸,并非符合实际,不过暮年怀旧之心灵慰藉而已。其所谓“湘人尚称道之”,不知有何所据,亦不知有何值得称道之处。陆宝忠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学政,三年督学湖南如例行公事,没有惊人之举,也未越雷池一步,可谓中规中矩。

晚清时期(道光二十年至宣统三年)湖南学政(后改提学使)多达25人,江标、徐仁铸因湖南维新运动而名垂青史,张亨嘉因改革湘水校经堂为校经书院,使湖南学风为之一变42,其余则大都碌碌无为,陆宝忠也是这多数“太平官”之一。其督学湖南只是按部就班完成三年两考任务,并没有特别的教育改革举措,也未能在晚清湖南教育史上留下特别的影响。然而,正是有陆宝忠这样普通官员的存在,维系了晚清官僚机器的正常运转,使得清政府有关文治教化等各项政策举措得以推广与落实,从而形成传统国家日常治理的基本结构与运作模式。陆宝忠督学湖南的意义,也因此在一般制度史研究中凸显出来。

值得指出的一点是,也许因为陆宝忠初入仕途便有出任学政的经历,而且之后又曾再任学政,使他与学务有不解之缘,因而在晚清学务改革中有重要发言。清末新政时期,在废科举、兴学堂的热潮中,时任顺天学政的陆宝忠奏陈整顿学务,并提出设立“文部”作为总管全国学务之枢,有谓:“现在海内学堂林立,应有文部统摄,自京师大学堂译学馆以下,天下学堂皆归文部管理。京师学务处及编书局应即裁并归入文部,设司分任。各省学务均应责成学政主持,学政衙门亦应仿文部分设数司,统隶文部,以归画一。”43这个建议与当时山西学政宝熙等人关于设立学部的主张一致,引起清廷注意。清廷交政务处与学务大臣一并议奏,最终批准设立学部44,成为清末教育改革的领导机构。关于整顿学务、设立“文部”的主张,是对清末新政时期教育改革的预流,也是曾经两任学政的陆宝忠教育思想的灵光一现。

不过,如果把陆宝忠与几乎同时代的张之洞略做比较,或许还可以观察历史的另一面相。张之洞于同治六年出任浙江乡试副考官,随后任湖北学政(同治六年至九年);又于同治十二年至光绪二年任四川乡试考官与学政。时人以四川试差为“第一美差”45,张之洞任完试差又任学政,三年后任满回京,“及去任,无以治装,售所刻万氏十书经版,始得成行”。46这与陆宝忠从湖南学政满载而归形成鲜明对比。与陆宝忠更大的不同是,张之洞不只是把试差与学政之职用于衡文校士,而是致力于培养人才。他在湖北学政与四川学政任上兴办经心书院与尊经书院,编撰《輶轩语》和《书目答问》,既为士子提供读书场所,又为之指明向学路径。“公两为学政,所至网罗通才宿士。……教以治经门径、通知时务。”曾国藩“尝嗟异之”,以为洪亮吉、朱筠、阮元的督学业绩都“无以逾之”。47张之洞两任学政,不仅在湖北和四川教育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而且在近代中国教育史上都影响至巨,并因此而成为一代“儒臣”,这是作为一个平凡普通学政的陆宝忠无法企及的境界。

注释

1一般情形参见有关清代科举制度研究著述,如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版),王德昭《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版)。关于清代学政最新的专题研究,参见安东强《清代学政规制与皇权体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2检索中国知网,只有周锡公《试说陆宝忠改革教育的主张》(《历史教学》1987年第4期,第13—15页)一篇短文。

3马忠文:《陆宝忠未刊日记的史料价值》,《江汉论坛》2016年第6期,第107—113页。

4陆宝忠实际是在当年十一月初九日与新任湖南学政张亨嘉交接,十五日起程回京。参见陆宝忠自订,陈宗彝续编《陆文慎公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575),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第53页。按:现存陆宝忠日记稿本共7种13册:(1)《湘游日记》5册;(2)《使东日记》1册,光绪二十三年七月初八日至九月初八日,任山东乡试主考官日记;(3)《读礼日记》2册,分记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三十日、光绪二十五年八月初一日至十二月初十日,因丁母忧赋闲在京之日常生活;(4)《燕轺日记》1册,记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三十日,任顺天学政赴大名等府州县主持岁试、科考事务;(5)《监临日记》1册,记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五日至十月十六日,赴河南开封监临顺天乡试;(6)《丙午日记》2册,记光绪三十二年全年(缺十月初九日至十一月初二日)京官生活;(7)《丁未日记》1册,记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初一日至十二月二十九日京官生活。

5《朱逌然日记》,桑兵主编:《续编清代稿钞本》第53、54册,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6沃丘仲子:《近代名人小传》,“官吏·陆宝忠”,中国书店1988年版,第128页。

7陆宝忠:《湘游日记》,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日。按:本文征引陆宝忠日记,如果正文有明确的日期,则不出注,否则便在引文后面夹注具体日期。

8朱逌然与陶方琦分别于光绪二年至四年、光绪五年至七年先后任湖南学政。

9徐树铭于咸丰二年至五年任山东学政、同治六年至八年任浙江学政。

10陆宝忠此行,除九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因母亲连日受寒腹泻在汤阴宜沟驿休息两天,十月十五日在襄阳改走水路换船停一天,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初五日在武汉拜见湖广总督裕禄(寿山)等人及其母亲与两个姨妈相聚停留九天以外,每天行程数十里到一百数十里不等。据日记有确切数据的整数统计为3880里,因有些时日仅记约数“……里余”,自岳州到长沙四天(十一月十三至十七日)仅记七十余里,故全程统计数据并不完全,大略估算约4000里。按:前任湖南学政朱逌然光绪二年九月初三日进宫请训,回答慈禧太后“湖南去京多远”时说“四千五百余里”(《朱逌然日记》,桑兵主编:《续编清代稿钞本》第53册,第625页)。可为佐证。

11此据陆宝忠日记。《陆文慎公年谱》(第43页)记为十一月十六日,误差一天。

12陆宝忠奏报接印任事日期谢恩折也清楚说明:“十一月十七日行抵长沙,二十日准前任学臣曹鸿勋委员赍送关防并书籍文卷前来,臣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参见《光绪十二年二月初一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二年二月十五日,第9版。

13素尔讷等纂修,霍有朋、郭海文校注:《钦定学政全书校注》第9卷,“考试事例”,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7页。

14参见卞宝第、李瀚章等修,曾国荃、郭嵩焘等纂《(光绪)湖南通志》第67卷,“学校志6·学额”,《续修四库全书》第663册,“史部,地理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2—80页。

15《陆文慎公年谱》,第47页。

16张亨嘉奏报接印任事日期谢恩折也清楚说明:“十一月初九日,准前任学政臣陆宝忠委员赍送关防书籍文卷前来,臣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参见《光绪十五年二月初六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五年二月十八日,第11版。

17《陆文慎公年谱》,第53—54页。

18《陆文慎公年谱》,第44页。

19《卞宝第与陆宝忠会奏讯明童生枪替入场职官受贿匿禀按例定拟折》,参见《光绪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第9版。

20《陆文慎公年谱》,第45—46页。

21《陆文慎公年谱》,第46页。

22一般情况下,“提督学政有取中之全权,不受府县考试名次之拘束。惟事实上凡府县所取之‘案首’,学院照例取录,一则给地方一个面子,二则县官供应,府官提调,即以酬劳”。《从童生到状元》,徐凌霄、徐一士著,徐泽昱、徐禾整理:《凌霄汉阁谈荟曾胡谈荟》,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62页。

23《卞宝第片》,参见《光绪十四年六月十二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第13版。

24《陆文慎公年谱》,第51页。

25以上参见朱克敬《平心论》《苦言三则》《覆从弟卫卿书》,《潜园杂俎》,同治十年长沙刊本,第1、7、9页。

26这个“湘潭名士”似指王闿运,待考。

27《德宗景皇帝实录》(四)第245卷,光绪十三年七月十九日甲戌,《清实录》第55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95页。

2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14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29王闿运日记有记:“还家看屋,因过心安,言学使录送事。筠仙以余所求名条仍送心安,多此一转,因更增二名,与书送去。还至门,见踵门候见者,意必求送名也,问之果然,其人为易秉范,芸畡子也。”(马积高主编:《湘绮楼日记》第3卷,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日,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1473—1474页。)郭嵩焘日记仅记:“接王壬秋、李笠村、陈熙堂、易文斌各信。亦至庄心庵一信。”(梁小进主编:《郭嵩焘全集》第12册,“史部4,日记5”,光绪十四年八月初五日,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328页。)

30《陆文慎公年谱》,第52页。

31卞宝第说陆宝忠“系外官才调,然知府则不可做”,言下之意暗示陆宝忠不适合做“外官”。看陆宝忠的履历,除了出任临时性考差、学差,确实没有做过“外官”,不能不说卞宝第有知人之明。

32《陆文慎公年谱》,第52页。

33《陆文慎公年谱》,第37页。按:[]中文字是引者据陆氏藏《定庐自订年谱》稿本校补。不知何故,陆宝忠自订年谱与陈宗彝续编合订本正式出版时要删除此段文字。

34《陆文慎公年谱》,第44页。

35《陆文慎公年谱》,第48—49页。

36《陆文慎公年谱》,第49页。

37当时清廷谕令张曾敭调任江苏巡抚,遭到江苏舆论抵制,曾朴领衔江苏士绅上书都察院抗议,时任都御史的陆宝忠在都察院见到该上书,直斥其“谬妄”。其日记载:“在台阅沪电,乃曾朴领名者,袁希涛亦在其内,余皆不识,力攻张小帆,不愿其抚苏,以在浙杀秋瑾,又派人至松围医生韩半池家云云,可谓谬妄。”(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初二日)

38《陆文慎公年谱》,第53页。《陆宝忠片》,参见《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廿三日京报全录》,《申报》,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十日,第10版。

39胡思敬:《京曹印结》,《国闻备乘》,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

40《叶尔恺致汪康年函(十九)》,《汪康年师友书札》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478页。

41《湖南巡抚王文韶奏为密陈学政陆宝忠考语事》,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03/7193/006/536-1389。

42张亨嘉“视学湖南,念儒官为士模范,不激浊扬清,曷以励风教?疏荐文行交修者数人,士习为一变”。参见《清史稿·张亨嘉传》,张戡编《京师大学堂首任总监督张亨嘉文集》附录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0页。

43《顺天学政陆宝忠奏为条陈整顿学务章程事》,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03/7214/133/538-0194。

44《政务处奏遵议设立学部折》,《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4版。

45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第8册,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广陵书社2004年影印本,第5791页。

46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第1卷,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第19页。

47《许同莘札记·袁昶撰〈六十寿言〉节略》,许同莘存:《广雅遗事及赵凤昌来函等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案,甲622-4。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20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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