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生:孙中山党国方略之转折

编者按:中华革命党的建立,意味着国民党从“议会政党”重新回归“革命党”。孙中山的革命理念与党国方略亦随之发生重大转折,并直接影响了此后中国政制的历史走向。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孙中山晚年的党治主张乃1924年以俄为师的结果。其实,以俄为师恰是孙中山自中华革命党以来革命思想演变之自然产物。作为中国国民党的重要历史节点,1914年从议会政党向革命党的转型与回归,比1924年的改组更具转折意义。本文原题为《中华革命党时期党人歧见与孙中山党国方略的转折》,限于篇幅,有删节。本文出自《名家专论——〈澳门理工学报〉专栏文萃(2011——2017)》。王奇生,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孙中山认为:“先要战胜同志,方能战胜敌人”;战胜以“降伏”为完满;“降伏”者即视为同志,不“降伏”者即视为敌人。而孙中山“降伏”党人的手段又极为粗率。押手模等做法被党人视为侮辱人格。孙的本意是想加强党员对党魁的服从,却使党人产生强烈反弹,或弃之而去,或阳奉阴违。本想强化党的组织凝聚力,反催化了党人之间的纷争与分裂。

孙中山于两次革命失败后,反思革命失败之因,认为有两大关键:一是党员不服从党魁的命令;二是革命党于革命成功后没能继续掌控政权。故孙中山建立中华革命党时,分别从权利与义务方面出台两大新策:一是强制性的,要求党员必须立誓约、押手模,宣誓效忠党魁;一是引诱性的,许诺革命成功之后,党员享有“元勋公民”等政治特殊待遇,且以之确保未来新政权继续掌握在革命党人手中。

在孙中山看来,自同盟会时代起,“立党徒眩于自由平等之说,未尝以统一号令,服从党魁为条件”,仅以主义号召同志,不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有类散沙,“党魁则等于傀儡”。确实自同盟会以来,党内对革命宗旨与方略一直存有分歧。孙中山的党魁地位也一直受到挑战。尤其是二次革命失败,孙认为根本原因在国民党内部的分歧,“本来第二次革命的时候,我们这方面较袁氏地大力充,财足兵多,何以竟至失败?这个缘故,就是袁氏统一,民党不统一”。孙感慨第二次革命时,“厨师太多,煮糟了汤”;“第二次之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并称自己今后要做“真党魁”,不想再做“假党魁”。前引汪精卫等人私密信函中所流露和呈现出来的对孙之不满与不敬,反映了孙中山在当时部分精英党人心目中的负面形象。欧事研究会提出要“对于中山先生取尊敬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恰反映当时党人对孙中山失敬者不在少数。1915年2月4日陈其美在致黄兴信中,详述自己对孙中山由反对而转向敬仰的过程。陈称在辛亥以前,党内即有“孙氏理想,黄氏实行”之说,意为推重黄兴富有行动力,而轻视孙中山之“理想”流于空疏,“盖以中山先生所提议者,胥不免远于事实”;坦承自己也曾“泥于‘孙氏理想’一语之成见”,而“贸贸然反对之”;并称党内“迨至今日,犹有持此言以反对中山先生者也”。大致道出了当时党人对孙中山的成见所在。陈其美自称“最大之过,在不服从中山命令,年来与中山共事,始知我等思想程度与中山相去太远,不啻小学生之与大学教授,而不思听受,反与争辩,其不自量,非惟可笑,抑亦可怜”。党人中如陈其美这样“深思己过”者并不多见。而陈自述其对孙中山的态度转变,亦不过“年来”之事。1917年2月章太炎在为孙中山所著《会议通则》作序时,亦称“世人之议公者,皆云好持高论,而不剀切近事”。“好持高论”与“孙氏理想”之说相类似。

面对部分党人的歧见与轻忽,孙中山却自信满满。有人当面质疑誓约所书“服从孙先生再举革命”之语,表示革命只应服从主义,不应服从个人。而孙回应说:“革命必须有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革命党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唯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孙反复强调“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首唱而实行之者。如离开我而讲共和,讲民主,则是南辕而北其辙”;“再举革命,非我不行”,“非服从我不行”;“我敢说除我外,无革命之导师”。面对各方的异议与反对,孙中山毫不退让和妥协。从世界革命的经验观之,革命作为一种非常的暴力行动,其成功确实仰赖强有力的革命党与集权超凡的党魁统一领导。而在当时的中国,除了孙中山,也确实没有更合适的革命领袖。

为了证明和说服党员接受他的党魁集权制主张,孙中山还转借了意大利学者密且儿(Robert Michels,今译为罗伯特·米歇尔斯)新出的政党社会学著作为凭据。1914年六七月间,孙中山两次致南洋同志书,申言“意大利密且儿作政党社会学,谓平民政治精神最富之党派,其日常之事务,重要行动之准备实行,亦不能不听一人之命令。可见无论何党,未有不服从党魁之命令者,而况革命之际,当行军令,军令之下尤贵服从乎!”密且儿是德裔意籍政治社会学家,其著作《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政党社会学》(Zur Soziologie des Parteiwesens in der Modernen Demokratie)于1911年用德文写成,之后不久,相继翻译为意大利文、法文和日文出版。孙中山看到的很可能是刚出版不久的日文版。张朋园认为,孙中山读了密且儿的著作,“大受感动,思想随之转趋激进”,意谓孙中山的党魁集权思想完全是受密且儿著作启发的结果。而谢俊美则认为,孙中山的党魁集权思想主要是总结之前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而被迫做出的重大抉择,密且儿的著作只是用来作为说服党员接受党魁集权制的论据。而张、谢两位均未注意到的是,孙中山信函中所转述的密且儿之见,其实并非密且儿的本意。密且儿认为,现代社会的组织,无论是官僚组织,政党组织,还是其他大规模组织,均难以摆脱少数人对组织的控制。“正是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寡头统治是任何试图实现集体行动的组织的必然结果,是任何有着良好愿望的人们无法改变的“铁律”。即使强烈信奉社会民主原则的社会主义政党也难逃走向寡头统治的命运。少数人最终凌驾于多数人的意志之上,党组织成立时期的目标成为少数人维护其既得利益和权威的牺牲品。密且儿的本意是想通过揭示这样一条“寡头统治铁律”,以使民主体制堕落为寡头统治的危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亦即对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前景提出警示。而孙中山反其意而用之,当非误读,而是有意转借,亦即借用密且儿的“寡头统治铁律”作为其建立党魁集权制的理论依据。

在密且儿看来,大众没有能力参与决策过程,所以他们渴望强有力的领袖。“大众在组织上的脆弱性最明显的证据在于:当他们的行动失去领袖时,他们便纷纷做鸟兽散;他们似乎天生就缺乏重新组织起来的能力,除非有新的领袖出现并取代原来的领袖,他们始终是一盘散沙”;“大众的无能使得领袖的统治地位获得了理论上的合理性”。密且儿对强力领袖与无能大众关系之见解,无疑深获孙中山的认同。孙中山有关中国人是一盘散沙,以及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与不知不觉之论述,与密且儿所见相暗合。据宫崎蹈天转述,中华革命党时期,孙中山非常自信地表示,“中国人都是无能之辈,只有我一人是豪杰,我是中国的救世主,大家都要服从我的命令”。类似豪迈十足的话,孙中山不止一次说过。如1921年12月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谈话时,孙中山告诉马林,他发展一个青年军官加入国民党时,曾向其解释“我是从孔子到现在的中国伟大的改革家的直接继承者,如果在我生前不发生重大的变革,中国的进步发展将推迟六百年”。

值得注意的是,密且儿一方面认为,“领袖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组织上都是必要的”;“政党组织的寡头化和官僚化在技术上和实践中都是必要的。这是任何组织都无法避免的结果”;“组织的集权化始终是迅速做出决断的重要保证”;“作为战斗堡垒的政党组织需要一套等级结构,如果缺乏这一等级结构,该政党将如同野蛮的黑人战斗队一样,沦为一盘散沙”;“在组织的日常活动中,一定程度的专制独裁有利于政令的迅速传递和执行”;“民主本身并不利于组织立即采取行动”。但密且儿也敏锐地提示,“职业化领袖的出现即意味着民主走向末路的开端”;“民众手中唯一的权利就只有定期选择一群主子这一‘可笑的特权’了”;“选举一旦结束,作为选民的普通大众对当选者的控制便告终结”;“民主制度往往最终被简化为大众定期选择他们的主人的权利。而在选举间隔期,他们只有无条件地服从他们所选择的主人”。

孙中山显然有选择地吸纳和借鉴了密且儿的“精英民主理论”,强调党的组织与领袖集权对于革命行动的重要意义,而淡化了寡头化与民主相悖的警示。孙中山特别强调,中华革命党是秘密结社,不是公开活动的议会政党。议会政党依托议会开展合法政治竞争;而革命党则以颠覆现政权和现行体制为目标。中华革命党与辛亥前的同盟会同一性质,却与民初改组成立的国民党之性质完全不同。在民初国民党时期,孙中山其实深谙议会政党之行为规则,如他一再强调“党与党之关系,非仇雠,是对党。人之入党,当视其自己之心志如何。今日赞成第一党之政策,即可入第一党,明日赞成第二党之政策,即可入第二党,均属正当之事”。这样做,“并非于气节上有所损失”,也不存在对某一特定政党及其党魁表示忠诚与服从的问题。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和刺杀宋教仁案发生后,孙中山对议会政党体制显然彻底绝望。建立中华革命党,意味着他完全抛弃了依托议会开展合法政治竞争的路径。他强调革命党与议会政党完全不同,为了颠覆和夺取政权,革命必须有严密的组织,有统一的领导。议会政党重民主,而革命政党重集中。“盖以军国大事,必如万派朝宗,方能风起水涌。”很多党人对中华革命党的党章和党纲不认同,恰是因为不明革命党与议会政党在功能和性质上的区别。他们一方面赞成反袁革命,另一方面却未能理解党的性质随之转变之必要。后来学者指责孙中山的思想倒退了,也是无视当时历史情境来论历史人物,不明孙中山为应对政局转变而不得不再起革命,再起革命不得不重组革命党,重组革命党势必强调党魁集权与组织统一。

除了区分革命党与议会政党之外,孙中山还提示党人,党员不同于国民,党员与党的关系,有别于国民与政府的关系,却似官吏与国家之关系。孙强调革命党内不能争平等自由,党员必须统一号令、服从党魁;为国民谋自由平等,当先牺牲一己之自由平等,犹如官吏之于国家,必须绝对服从国家。孙还申言“政治上专制之名词,乃政府对于一般人民而后有之,若于其所属之官吏,则惟有使服从命令而已,不闻自由意思也”。孙批评党人误用和滥用了自由、平等与民主之学说。

数年之后,孙中山追述中华革命党时,进一步强调治党与治国的不同。他认为治国重法治,而治党应重人治,并主张“国事”与“党事”要分开来办。他说:

中华革命党有几个条件,当时老同盟会中人觉得不好,很有许多反对的;卒之至于分道扬镳,不肯加入。其实他们很不了解,因为党与国原有不同之处,最要分得清楚。党所重的是有一定的主义;为要行一定的主义,就不能不重在人。本来旧国家的政治也是重人,现代新国家乃重在法。但法从何来?须要我们人去造成他。所以党的作用,也就不能不重人。党本来是人治,不是法治。

孙认为,党用人治的长处很多,用法治的效力甚小。孙中山所称的“治党”之“党”,专指革命政党。革命政党与议会政党完全不同。议会政党是在既有政权体制和框架内多党和平竞争。而革命政党的目标是要暴力颠覆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所以议会政党必须在民主法治的前提下竞选,而革命政党必须依赖英明领袖的集权才能取得胜利,革命必须集权而不能民主。这些都是孙中山领导革命所得的经验教训。密且儿的“精英民主理论”也将希望寄托在超凡魅力领袖人物身上。问题的关键是,民初的孙中山,尚未得到同时代党人的一致认同与崇拜敬仰,并非后来被神化的“国父”和“伟大先行者”。而孙中山的“救世主”与“先知先觉”之自我角色设定,却又远超于同辈党人对他的认同与期许。两者之间的巨大差距,导致党魁与党员严重脱节。在这种情景下,以签誓约、押指模等简单粗率的方式强制党人服从,孙固认为是理所应当,而党人则多以为异。其结果,不仅没有达成党内统一的既定目标,反而激化部分党人的反弹与组织的分裂。

1918年,孙中山在上海闭门数月,撰出《行易知难》一书,并首次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为《孙文学说》。当时人多从哲学意义上解读该书,唯有胡适等少数人敏锐地察觉出孙中山写作的真实意图,即孙中山不再以简单粗率的方式强制党人服从,而是试图从学理上建构党人应当服从领袖的理论。与之前著述由他人代笔不同,《行易知难》一书由孙亲自撰写。孙在书的序言中称:“不图革命初成,党人即起异议,谓予所主张者理想太高,不适中国之用;众口铄金,一时风靡,同志之士亦悉惑焉。是以予为民国总统时之主张,反不若为革命领袖时之有效而见之施行矣。”孙认为党人之所以信仰不笃、奉行不力,实多因思想错误所致,而思想之错误,乃受中国数千年来流传的“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说所毒害。《行易知难》书中将人群分而为三: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孙自然自我定位为“先知先觉者”,而希望党人与民众仿效与服从。这一思路沿袭自中华革命党成立以来的精英与大众关系模式。孙中山特别将中华革命党时期陈其美致黄兴的长信附于书末,尤具意味。因陈其美在信中针对当时党内流行的“孙氏理想,黄氏实行”之说予以反驳。而“行易知难”的真意义是要说明“行”是人人能做的,而“知”却只有极少数先知先觉者才能做到。孙认识到“口号”的重要性,“凡纲领,命语愈简单,人愈明了”。故他一方面要尽力消除“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以及“孙氏理想,黄氏实行”等流行说法的影响,另一方面,自称要为“革命努力树口号”,建构“行易知难”等新的理论学说,并仿孔子之道、阳明学、耶苏教、达尔文学说等以人名命名主义的做法,将自己的书命名为《孙文学说》(前述学说其实都是后人命名的),极力想树立党人对自己的理论信仰,试图将个人崇拜与主义信仰融为一体,声称服从我的主义,就要服从我个人;服从我个人,就要服从我的主义。故胡适直言:“‘行易知难’的学说的真意义只是要使人信仰先觉,服从领袖,奉行不悖。中山先生著书的本意只是要说:‘服从我,奉行我的建国方略。’……《孙文学说》的真意义只是要人信仰《孙文学说》,奉行不悖。此意似甚浅,但我们细读此书,不能不认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

很明显,孙中山建党、治党的重心一直放在党魁个人权威的建构上,而完全忽视了党的组织建设。但这种忽视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西方议会政党的组织也是松散的,在列宁主义政党体制成熟并传入中国以前,孙中山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没有域外经验可资借鉴,只能从中国本土秘密社会组织中学习吸取,如签誓约、押指模等方式。而密且儿的《政党社会学》作为西方最新政党理论成果,所建构的恰恰是寡头统治铁律,虽然密且儿理论的最终落脚点是对民主提出警示,但他所强调的寡头统治是任何组织无法避免的“铁律”,势必从反面为孙中山的党魁集权思想提供了理论支撑。

与倡导党魁集权相一致,孙中山重拾同盟会时期曾提出的训政主张,告别民初多元主义的议会政党政治,回归一元主义的一党训政。《中华革命党总章》中明文规定“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且于革命成功之后,党员按入党先后分别享受不同的政治特殊待遇和优先权利,同时剥夺非党员在革命时期的公民资格。随后又明确提出革命成功后,“非本党不得干涉政权,不得有选举权”,意味着革命成功之后,由革命党一党垄断政权,令人不能不生“打江山,坐江山”之联想。而孙中山解释要这样做的理由,一是鉴于辛亥革命成功后“革命党乃纷纷见杀于附和革命、赞成共和之人”的教训,“他日第三次革命,自不能不稍谋保障此辈人之方法”;二是“破坏之后便须建设,而民国有如婴孩,其在初期,惟有使党人立于保姆之地位,指导而提携之,否则颠坠如往者之失败矣”。

与此同时,孙中山一再批评民初章太炎等人倡导的“革命军起,革命党消”的主张,认为革命成功之后,革命党仍当继续存在,实际否认民初革命党(同盟会)向议会政党(国民党)转型的正当性。1920年5月,孙中山更明确强调,“无论何时,革命军起了,革命党总万不可消,必将反对党完全消灭,使全国的人都化为革命党,然后始有真中华民国”。又称:“真中华民国由何发生?就是要以革命党为根本。根本永远存在,才能希望无穷的发展”;“我们中华民国算是一棵大树,我们革命党就是这树的根本”;“革命未成功时要以党为生命,成功后仍绝对用党来维持。所以办党比无论何事都要重要”。这意味着革命党在革命成功之后还要继续革命,不断革命,不仅要以党建国,而且要以党治国,并消灭所有反对党,实行一党专政,直至将全国党化。这一过程不仅漫长,而且意味着民国初年议会民主政制的路径遭到彻底的否定。

1920年11月,孙中山向党员解释“训政”二字,进一步强调:“我们革命就是要将政治揽在我们手里来作。……现在我不单是用革命去扫除那恶劣政治,还要用革命的手段去建设,所以叫做‘训政’。”用革命手段去建设,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革命的泛化和无限性。1923年10月10日,孙中山在广州国民党党务会议上发表讲话,正式提出不仅要效法俄人以党治国,而且表示要效法俄人“无时无日不行革命”,且“期诸百年”,由此迈向不断革命、长期革命之路。

结 语

中华革命党时期,各派虽均以反袁为目标,但党人之间的歧见与派系纷争比学界既有认知更为多元、复杂和激烈。此前学界多聚焦于黄兴与孙中山的分裂,并视黄兴为分裂组织的首领。当相关资料更为丰富以后,所呈现的情景也更为纷繁。缓进派方面,李根源等人在政法研究会基础上倡导发起的欧事研究会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很多人不过表示同意列名为会员而已,并没有参与实际组织活动;而骨干成员中,陈炯明与李烈钧又在南洋另树一帜,单独成立“国民党实行部”,另外还组织有兴汉社、水利速成公司、少年再造党等多种名目;陈炯明与李烈钧之间复因争党首而交恶,可见派系纷争并非单一的路线之争,亦充满权力斗争的气味。

对照田桐于1914年4月写给总理孙中山的“各省重要人物一览表”、“未曾加入团体之重要人物一览表”以及欧事研究会会员名单,即可发现,旧革命党人中,有相当多的重要人物游离于中华革命党之外。对于孙中山立誓约、盖指模以及元勋公民与联日等做法,不仅缓进派反对,急进派方面很多人也不认同,只是怀着“袁既不可不倒,则革命党不可不有”、“与其入他党,不如入此党”的心态,才勉强加入中华革命党。相关资料显示,这一时期,党内精英层对孙中山衷心拥护者似不多,阳奉阴违者则不少。而吴稚晖、蔡元培、李石曾、汪精卫等留欧诸人,本有无政府主义倾向,且为进德会成员,既不认同中华革命党的急进革命路线,对誓约及“元勋公民”等规定尤为反感,但他们也不愿加入欧事研究会,而主张由教育、宣传入手,致力于革命启蒙,可谓当时的第三条道路。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虽然一度勉强接受了“改会为党”的既成事实,但思想观念与行为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于“革命党”时代,怀有浓烈的“革命党”情怀。而袁世凯的倒行逆施与民初议会政党政治的不成功,更为孙中山的再起革命及其革命训政思想的复活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与历史的契机。1919年8月5日,孙中山在中华民国学生联合会发表演说,自称是革命党的代表,并专门介绍“革命党”的特质。据康白情转述,孙中山谈话的要点有四:一,“革命党的能事就在革命”;二,“革命党只能革命”;三,“革命为革命党毕生惟一的事业”;四,“革命党革命以外无能事”。这四点意味着“革命党”的目标必然是不断革命,永远革命。这也是孙中山一生之自我写照。孙自称:“余所治者乃革命之学问也。凡一切学术,有可以助余革命之知识及能力者,余皆用以为研究之原料,而组成余之‘革命学’也。”孙以“职业革命家”自许、自豪。

1913年当孙中山发起“二次革命”时,梁启超即感慨:“历观中外史乘,其国而自始未尝革命,斯亦已耳,既经一度革命,则二度、三度之相寻相续,殆为理势之无可逃避……革命复产革命,殆成为历史上普遍之原则。”为什么“革命复产革命”?一个重要因素是革命成功之后,“革命成为一种美德”,“革命”被视为神圣,“群众心理所趋,益以讴歌革命为第二之天性”。于是一部分人“认革命为人生最高之天职”,以革命为职业。革命失败了,固然要“再起革命”;革命成功了,也还要不断革命。1917年7月12日,孙中山在汕头各界欢迎会上发表演说,申言中国已发生了四次革命:一次革命为推倒满清之专制;二次革命为反对袁世凯暗杀宋教仁;三次革命乃反对袁世凯推翻共和;四次革命为反对张勋复辟。短短数年间,接连发动四次革命,在某种意义上印证了梁启超所揭示的“革命复产革命”之普遍原则。四次革命中,有成功有失败,有部分成功也有部分失败,但无论成败,革命仍将继续下去。因为革命党只能革命。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孙中山的以党治国主张乃1924年以俄为师的结果,其实,以俄为师恰是孙中山自中华革命党以来其革命思想演变之自然产物。1919年中华革命党改名为中国国民党后,孙中山强调中国国民党的性质仍然是“革命党”。而1924年国民党改组时,孙中山复强调以俄为师只是从组织技术层面学习苏俄的建党、治党方法,国民党的本体、主义与政纲均不改变。与中华革命党强调党魁个人集权不同,苏俄列宁主义政党体制的重心在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纳入到组织之中,并效忠党的组织而非党魁个人。这是1924年改组后的国民党体制与1914年中华革命党体制的最大差别。但在强调革命党于革命成功以后要继续以党治国这一方面,孙中山与列宁的主张是相通的。以此言之,作为中国国民党的重要历史节点,1914年从议会政党向中华革命党的转型与回归,比1924年的国民党改组更具转折意义。

文章来源:社科文献出版社近代史主题公众号

王奇生
王奇生

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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