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惠:辜鸿铭对“黄祸”论的回应

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欧美列强为了瓜分中国并企图用基督教使“中华归主”而先发制人地虚构“黄祸”威胁之际,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革命人士曾据理批驳,以正视听。与此同时,在政治上和文化上都持保守主义态度的辜鸿铭,也作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解答。由于辜氏的此类文章均用英文写作,而且发表在外国人所办的刊物上,因而对外影响可能更直接。但因此也就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知道。1996年黄兴涛大量收入辜氏西文作品的《辜鸿铭文集》问世之后,才使读者发现,这个自命为“真正的中国人”的文化怪杰,对“黄祸”论和“谁是魔鬼”这种挑衅式的问题,有着有理有据、极具价值意义的及时回应。

由于辜鸿铭能阅读多种西文,且广泛接交外国人士,故能充分了解西方喧嚷“黄祸”威胁的来龙去脉及问题的严重性,也能明确具体地对一些“黄祸”论者作指名道姓的批驳,体现出他言词犀利的论辩风格,而且有关批驳不是泛泛之论。“黄祸”论出现不久,他就尖锐地指出,论者显然不仅是为“贪求物质利益并着眼于贸易目的的自私”,而是欧洲的“殖民政策”这个“庞大的吃人恶魔”,才“激起了这位显然是中世纪欧洲最后的一位皇帝,去绘制了那幅‘黄祸’的著名图画”,即强调商业利益背后隐藏着殖民主义者的人种歧视和“文化战略”,把批评的矛头直指1895年绘制“黄祸图”的德皇威廉二世,他还明确地表示:“黄种文明本身如何会对欧洲人构成一种潜在威胁,实在让人难以思议。”[1](p171)

西方“黄祸”论者的所谓理由多种多样,诸如中国人口众多,四出移民会占据各处的土地,“苦力”和“廉价劳力”会夺走白种工人的“饭碗”;中国人“仇外”、“排外”,“不开放”、“不守信用”,19世纪90年代长江流域各省的“教案”尤其是世纪之交的义和团运动,证明中国人抵制基督教;东方文化“低劣”,中国人“不文明”等等之类,可说不外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歪曲捏造或者夸大其词。一个英国人在上海就曾当面对辜鸿铭说:“你们中国人非常聪明并有奇巧的记忆力。但尽管如此,我们英国人仍然认为你们中国(人)是一个劣等民族。”[1](p13)这种西方民族和文化的优越感及由此而来的傲慢与仇视,随着“黄祸”论的出现在日益蔓延和放大。

问题还在于,西方的帝国主义者和殖民主义者在虚构了“黄祸”图景之后,将会采取后续实际行动。1900年八国联军在镇压了京、津地区的义和团,并迫使清王朝朝廷避迁西安之后,那个混迹中国多年,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英国人罗伯特·赫德,撰文提出了他为消除“黄祸”所作的两个设想,“一种是实行强硬的军国主义瓜分,一种是在中国奇迹般地传播基督教”。赫德承认,鉴于中国地广人众,人民富有反抗精神,瓜分之后各国统治不易,因而最好的办法还是迅速传播基督教以征服中国的人心,“认为这样中国人民就会变‘乖’,成为友好列强的挚友,从而使欧洲摆脱‘黄祸’。”辜氏读了赫德的文章后辛辣地讽刺说:“赫德爵士怎么没有想到把欧洲人从‘黄祸’中拯救出来,鸦片与基督教一样是最好的麻醉剂!无论怎么说,鸦片瘾的广泛传播,比基督教的传播要简便易行,容易接受得多!”[1](p133——134)他把基督教与鸦片置于同等地位,看出了西方列强要从精神上征服中国人的企图。

文化民族主义者的辜鸿铭,本来就视“道德力”重于“物质力”,一贯不以中国学习西方的坚船利炮为然,深信有悠久历史和发达文明的中国不可能被列强瓜分,因此他与孙中山先生略有不同。孙中山认为,欧美帝国主义标榜“维持文明之福,防塞黄祸之祸”,其目的在“分割支那(中国),隶之为列强殖民地”[2](p219),故回应重点首先放在警醒国人,迅速奋起革命以救亡,同时向世界表明中国强大之后也不会损害西方利益和在亚洲称霸。而辜鸿铭则把重点放在论证中国文明的高尚优美,说明中国人不是“劣等民族”,尤其反对西方用基督教使中国人从精神上“西化”的宗教战略。

西方人认为中国文明落后、中国人性低劣的一个根据是中国的物质生活水平低下。对此辜氏指出,这只是一种“没有思想且讲究实惠”的“标准”或“尺度”。他强调,“一个民族的生活水平可能因为经济原因而变得非常低下,但是它本身却不是该民族道德文化或文明低下的一个证明”。那么,评判文明高下的真正标准是什么呢?辜氏认为应该是道德教养所造就的生活态度,是待人接物的温良有礼。他强调说:“只要无私和仁慈——那么,不论你是犹太人、中国人还是德国人,也不论你是商人、传教士、军人、外交官还是苦力——你都是一个基督之徒,一个文明之人。但假若你自私和不仁,那么即使你是全世界的皇帝,你也是一个乱臣、贼子、庸人、异教徒、夷、蛮子和残忍的野兽。”[1](p116)为此,辜氏把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从核心处作了对比。

辜鸿铭认为,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文明是“建立在一个依赖于希冀和敬畏(上帝)之情的道德文化基础之上的文明”。由于到了“现代”,人们对“上帝”的希冀和敬畏之情已不复存在,于是只有依靠法律、警察和军队等“外在”之物作为“一种约束力量”来维持社会秩序,故“在公理通行之前只有依靠强权”一语不胫而走;进而,“欧洲的军国主义”成了“用来对抗真正的文明,反对中国人民及其政府”的主要手段。简言之,现代西方文明靠物质力、强制力、武力来维持,因而富于侵略性。

而中国的儒教文明是“建立在一个依赖于人的平静的理性基础之上的道德文明”,“这一文明人们更难达到。而一旦实现,就能永恒持久,不衰不灭”,它不是出自外铄,而是“出自人类生来热爱仁慈、正义、秩序、真理和诚实本性的内在之爱”。[1](p177——180,182)儒教文明的三大特征是“深沉、博大和纯朴”,它造就的中国人“完全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情感的生活”。[3](p5,33)这种文明是一种道德的、从内心自发的精神文明,它从未构成对他人的威胁,尤其不会使用武力去危害别的国家和民族。相反,儒教文明曾给叫嚷“黄祸”威胁的欧洲带去光明和进步,“现在无论何人,只要他不厌其烦地去阅读伏尔泰、狄德罗的作品,特别是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就会认识到中国的典章制度的知识对他们起了多大的促进作用……至少对我们今天所讲的自由思想之迅速发展与传播是起过促进作用的”,而当时的自由思想“带来了欧洲中世纪制度的‘全面解体’或彻底崩溃”。[1](p174)也就是说,导致欧洲“走出中世纪黑暗”的“启蒙运动”,就曾得益于中国的理性精神和道德文明。

儒教文明不仅使得中国人“拥有理性民主的精神”,同时还富于互助和自治的性质。辜鸿铭不是用自己的话,而是引用了英国传教士、也是汉学家的麦嘉温的《近代中国的人和生活方式》一书中的话来加以证明:“这个民族的一个显著特征,即他们的结合能力,这种能力是文明人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他们来说,由于生来崇尚权威和恪守法纪的天性,组织与联合行动是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说他们的国家,立于人人自治自立之上。”[1](p173)所以中国始终是一个有秩序、守信用的国家,尽管“在中国的一般外国人,他们往往蛮不讲理,易躁易怒,而一般中国人则彬彬有礼,具有涵养”。义和团事件期间,担任北京使馆区司令的英国外交官窦纳尔指责中国人“不守信用、背信弃义”,辜氏回敬说,这首先是由于列强“对中国人所施行的诡计和地地道道的背信弃义行为”所致,因此,“事情的说法正好可以反过来,而且逼迫中国人不得不像他们所做过的那样行事的力量,甚至更为强大”。[1](p53——55)辜氏强调,西方仗恃力量强大,一再对中国予取予夺,食言自肥,所以“不守信用、背信弃义”的不是中国人,而是列强自己。

辜鸿铭曾具体地为义和团辩护说:义和团“完全是一种合法的村社防御制度,其目的在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其所以后来“脱离了原有的运动轨迹,变成了一种更富于攻击性的、好战且完全失去控制的狂热”,首先应归咎于“外国使臣的干涉和压力所强化了的‘地方困难’”。[1](p29——30)而归根到底,则是起因于“欧洲那‘养尊处优的集团’(按辜氏文意,养尊处优的集团是指统治者和资产阶级——作者)竭力驱使政府以一种愚蠢野蛮的方式同这一文明(指中国文明——作者)进行交往”,[1](p179)于是“义和团民才不得不奋而起事,同他们的法国兄弟在1789年所做的那样,向全世界发出血淋淋的呼吁,呼吁应当把中国人当人看待”。[1](p152)在这里,辜氏也许拔高了义和团民的思想认识,夸大了义和团运动的历史意义,而抹煞了义和团运动的诸多缺陷,但他强调的主旨“义和团不是黄祸”,或者至少可以说不是中国人首先加害于欧洲人,而首先是列强造成了中国人的恐惧不安,仍不失为对“文明冲突”的探本溯源之论。

辜鸿铭上述对中国儒教文明本质的探讨,对中国人性格特征的总结,对中西交往历史特别是对世纪之交义和团运动起因的回顾,充分说明了中国文明“不仅对于现在的欧洲民族,就是对于人类的命运与文明也不是真正的威胁”。[1](p177)相反,中国文明崇尚道德、仁爱,追求正义与和平的理性精神,是人类文明中最可宝贵的一部分。

据辜鸿铭说,八国联军占领京、津期间,当时住在上海的一位传教士夫人玛丽·菲奇曾经提出过“究责谁是魔鬼?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的问题,从而引起了辜氏的讨论兴趣。为此辜氏引述了孔子的话“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并发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有什么样的道;而不是你自称有什么样的道,就决定你是什么样的人”。[1](p116)此语实在深刻,一个人的自我认知或自我定位与他人的认可并非完全一致,关键还是在这个人实际上怎么做和做什么。在辜氏的眼里,当时那些从西方到中国来的外交官、记者、军人、商人、传教士乃至无业游民,尽管他们都打着“上帝”、“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炫目的旗帜,可是他们的言行却未必与其所宣扬的“道”相符。

辜鸿铭认为,西方文明之“道”并非一成不变。西方的基督教尽管是建立在希冀和敬畏(上帝)之情的基础上,但毕竟有劝人向善的功用。然而后来“递相传衍,愈失其真,非特无以为教,且足以阻遏人心向善之机”。[1](p234)尤其是在旧教势力甚大的国家出现的坚持反对宗教改革的耶稣会,标榜“教皇至上”,实则抛弃了“博爱”精神而代之以自私自利。另一方面,18世纪的自由主义或曰自由思想曾有打破黑暗的中世纪时代之功,“为公理和正义而奋斗”,但“今天欧洲那种自由主义也已经变成了一种独裁,一种‘养尊处优的集团’的独裁”,“今天的假自由主义则为法权和贸易特权而战”,“只是卖力地促进资本家与金融商人的既得利益”。[1](p180)他把西方列强的所言所行称为“军国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特别着重指出,“英国的虚伪的帝国主义和德国吃人的殖民政策,不过是耶稣会教义与虚假民主杂交的产物”。[1](p138)其批评的深刻犀利和击中要害,在19至20世纪之交的中国,鲜有人能出其右。

辜鸿铭还对几个主要西方国家的“养尊处优的集团”和“群氓”(按辜氏文意“群氓”是指那些“半受教育”,因而“粗野不堪,无优雅之处可言”,而且“无法克服和抑制自身的欲望”因而“过激”的政治人物[1](p370——371)——作者)的性格特征作了概括。他说英国人“总是一边抗议着偷盗,一边又去偷盗”[1](p76——77),他们的身上附着一种“傲慢的恶魔”[1](p95);德国人身上则有“自私的毛病”和“吓人的胃口”[1](p112);而正在吞噬法国人灵魂的,“不是放纵肉欲或淫荡,而是耶稣会教义”。[1](p132)辜氏多次形象地说耶稣会教义会使耶稣基督“变成食肉动物”,即根本扭曲和改变基督精神,由教人向善变为恃强凌弱。此外,辜氏还说“与俄罗斯人被认为残暴一样,美国人被认为粗俗”。[1](p145)辜氏的这些概括多是依据自己对这些国家的在华人士的直观印象而成,很难说准确恰当,只能说是对视中国人为“劣等民族”的一种反唇相讥,但其中也未必没有贴切之处。

接下来辜氏又从外国人的报刊通讯中找到诸多例证,说明在华西方人行为的无礼粗暴、残忍无情及采取双重标准的可恶嘴脸。如外国公使通常是“引导或帮助其国民通过出卖主义信条、假药、铁路股票,或后膛装弹的新式枪械去做生意或谋生”。[1](p10)他们不仅顽固维护外国人在华的特权——“治外法权”,甚至粗暴干涉中国官员任免,如英国公使要求朝廷“解除四川总督的职务”。[1](p57)再如1900年夏天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和北京之后,上海的外文报纸上刊登了众多报道,辜氏摘取了两条作为对比。一是战争造成的可怕景象:“天津,七月十五日电:街头上躺着成千上万具(中国人的)尸首,死尸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惨人的光。城内大部分地区还在燃烧,夜幕降临时,熊熊的火焰将郊野上空映得一片血红。”二是与这一惨景形成鲜明的对照:“上海租界的外国侨民竟张灯结彩,举着火把骑自行车游行,以庆贺北京的陷落和公使馆解围。”这种强烈的对比,使辜鸿铭忍不住说出:“卑鄙下流者的突出标志就是粗俗。”[1](p166)然而这种责备仍然不失“彬彬有礼”。

外国人在中国都“高尚”吗?辜鸿铭又举了一例,仍是1900年“夏天,在北京和天津,外国平民、传教士,甚至于还有官员,公然无耻地抢劫财物。连上海出版的那份并不很严正的《字林西报》也为此感到羞愧,并不得不在社论中大声疾呼‘……制止眼下正在北京持续的这种无耻局面’”。然而前述罗伯特·赫德竟能平静地面向全世界作证说,“的确没有发生过真正的抢劫”。对此,辜鸿铭忍不住进行了讽刺,说如果“让像赫德爵士这种头脑中具有随机应变的双重道德价值标准的人充当辩护士,要回答‘究竟谁是魔鬼?中国人还是外国人?’的问题,是不容易的。”[1](p11——12)

辜鸿铭仍把重点放在揭露传教士的所作所为上。辜氏强调,传教士是伴随着“某些外国政府炮舰的威胁”进入中国的,因此,他们“傲慢自大和狂妄放肆”[1](p44),“不在乎(中国的)公众舆论”,“无恶不作”,“到处插手和施展小小的暴虐”。[1](p44——48)辜氏又说“四处奔走的传教士们,乃是……做生意的‘旅行推销员’”,“不用说其它肮脏生意,仅他们所从事的土地投机买卖一项,就已火红得了不得。除此之外,在中国,每一次教案,对耶稣会士来说就意味着发一笔横财。因为每遭受一两银子的损失,他们就要中国政府赔偿白银50至100两。我不知获利的百分比是多少!”[1](p141)不仅勒索中国官府,教会甚至认为“它有权向中国的饥民索取赔偿。在这些饥民的家中,基督教会的代理人们帮着纵火,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以为食,以致陕西已经在出售人肉”。[1](p148)而当忍无可忍的中国民众起而反抗时,“这些口口声声对这里的人民念着仁慈和慈爱的人们……便以炮弹和葡萄弹威胁他们”。[1](p46)

罗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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