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祥森:历史学是什么

确定客观实在的研究对象,是一门科学得以建立的一个基本前提。[1]欲建立史学评论学科,也须先从本体论的角度确定史学评论定义的内涵。而要确立史学评论的定义,则须先确定史学(也称“历史学”)的定义。史学是什么?这是史学史、史学理论研究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史学评论理论研究也不例外。因为它虽然归属于史学本体论范畴,而非史学评论本体论要回答的问题,但是不先明确史学的定义,史学评论实践的对象和史学评论理论研究的对象等基本问题就都无法说清楚。

一“史”的多重含义

因取义的广狭不同,关于“史学”的定义从内涵上可归纳为两种。一般认为,广义的“史学”包括:(1) 完全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的人类过往社会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过程;(2) 历史学家对这种客观存在和过程及其规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狭义上的“史学”不包括前者,而专指后者。

狭义的史学是历史学家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的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的一种统一体。就其性质而言,因历史学家们考察的角度和出发点的不同,而有“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科学”说、“艺术”说和“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整合”说等等不同的界定。

在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诞生之前,人们一般从广义上来界定史学,就是说对“史学”的定义与对“历史”的定义往往是同一的,很少有人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概念上的区分。英语中“史学”和“历史”是同一个词:History。根据第四版《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History第一义项指“历史学”,即“对过去事件的研究”;第二义项才是“历史”,即“过去的事件,尤指从整体意义上来认识的过去事件”;第三义项实际上是从第一义项中引申出来的,指“对过去事件的系统叙述”。可见,“史学”和“历史”是其本义。在西方历史学家对历史学的定义或解说中,History具体所指为何,一般应视具体的文本语境而定。

中西方对史学的认识所经历的过程大致是相同的。中国古代的“史学”概念也从对“史”的认识发展而来,或者说它最初也包含在“史”中。据瞿林东的研究,大体说来,中国古代“史”的含义经历了“史官”、“史书”、“史事”、“史学”的演变过程。“史学”一词可能始出于东晋十六国时期后赵石勒称王之年,即公元319年(东晋元帝大兴二年)。据《晋书·载记》记载,石勒于此年自立为赵王,以任播、崔濬为史学祭酒。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424-453年),置总明观,内分玄学、儒学、文学、史学四科,科置学士各10人。在当时和其后一个半世纪间,人们并未对史学的内涵做出明确的解说。但是,史学摆脱对经学的依附地位而独立,成为官学中一个完全独立的部门,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还是极具重要意义的。后来史学有了编纂学、文献学的内容。至清代乾嘉时期,人们又赋予了史学以历史叙述技巧和历史认识方法等内容。[2]要而言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人们对史学概念的解说所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是:史学是一门关于如何认识、叙述或编纂过去所发生的事的专门性、技艺性的学问。这种认识与西方近代历史学家“历史学是艺术”的界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历史”,与作为一种专门性学问的人们对这种过程进行认识、描述的活动及其结果的“史学”,最后实现了初步的分离。这是古代历史学家经过千余年探索的结果,也是他们关于史学本体的认识的一个最大成就。

正因“史学”从“史”的硬壳中脱胎而来,所以,尽管在当代历史学家看来,“历史”与“史学”是两个内涵和本质均不相同的概念,对于它们各自是什么的回答分属于不同的本体论范畴,但是当人们定义它们时,它们就像是一个双面怪——两者交互使用、互相纠结在一起。正如“易”因背出分训、并行分训和同时合训而“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简易)也,变易也,不易也”[3]——“史”因一字多意、同时合训,也总有二义。这种情况在近代依然顽固地维持着。因此,近人对史学的定义,并不比古人高明多少,也往往不能把克丽奥女神的双面性彻底分割开来。当人们在定义“史者何”或“历史何谓”的时候,实际上不是在确定“历史”的定义,而是在确定“史学”的定义;有时则同时合训而兼具两义。如果从历史本体论角度来分析,人们难免会把他们的定义当做是从观念形态上来界说“历史”概念,从而得出他们的历史观本质上属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结论。如果从他们解说的实际内容和文本的整体语境来分析,则不难看出,他们正是从狭义上确定了史学的内涵。例如,近代国学大师、“新史学”首倡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中,就开宗明义地写道:“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4]这里的“史”,很明显是指“史学”;而且,《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所阐述的内容,也是如何研究历史的方法问题,而不是论述历史是什么的历史本体论问题。当然,多数史家则采用传统的同时合训的方法。例如,杜维运说:“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5]

二“史学”在当代的歧义

当代历史学家对史学的定义或界说,可谓纷然杂陈,莫衷一是。从大的方面讲,大体上可以归纳为4种观点。

(一) “活动”说

瞿林东在《中国史学史纲》一书中说:“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认识、记载与撰述的综合活动,这便是史学。”[6]瞿氏的定义,与他这本书的内容是相适应的。因为在中国古代,史学主要是以附属于政治活动的一种文化积累活动的形式存在的,史官和史馆制度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史学虽然在魏晋六朝时期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专门性的学问,中国古代史学发展过程中虽然也不乏私人撰史行为,但史学兼具文化活动和政治活动、而主要作为政治活动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的“综合活动”特性,并没有改变。

(二) “学问”说

吴泽在《史学概论》一书“绪论”中,对史学的定义是:“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7]

(三) “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

这种说法的由来比较复杂,且极易扰乱人们对于历史学性质的科学认识,所以有必要多加申述。

历史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在西方史学史上,这一争论可以追溯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帝国。第一个对这个问题进行辨析的,是当时的修辞学家、讽刺散文作家、希腊裔罗马人卢基阿努斯(Loucianos,约120-180年左右。一说约125-192年。旧译琉善,又据英译Lucian而译卢奇安)。卢基阿努斯以传统对话体的形式写过约80篇杂论,内容涉及文学、艺术、哲学、修辞学、宗教等命题,其中有一篇关于史学的专论《论撰史》,“可以定位为西方史学史上第一篇史学理论专论”[8]。卢基阿努斯从历史学的任务(或目的)、本质、价值、认识方法,历史学家的主体意识结构,史料收集与处理,历史著作的表现形式,判断历史著作优劣的一般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关于史学本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揭示了史学与文学艺术(如颂辞、诗歌、戏剧等表现形式)相比而具有的真实性的本质特征,认为历史学虽然外加有欣赏的成分,也需要借助适当的文学艺术的表述技巧,需要“华而实”的“风格之美”、“真实美”和“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等表现形式,但是,这些都不是构成历史学本质的东西。在卢基阿努斯看来,历史学按其特性、本质和目的来讲,是一门实用之学,而非一门有如诗歌那样的欣赏之学。卢基阿努斯《论撰史》所表述的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要点如下(文中“历史”指的是“历史学”):

“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

“历史必须努力尽它的本分,那就是写出真实。”

“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历史中可欣赏的成分无疑是外加的东西,不是历史的本质。”

“如果在通向真实的道路上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家应始终注意的不是现在的听众,而是今后将读到他的史著的人。”

“历史则惟恐混淆是非,歪曲真相。历史有如气管,据医生说,气管不能容忍一点点食物进去的。”

“历史如果是夸夸其谈,就连欣赏的价值也没有了。”

“历史家的气质不能不有一点诗人的风度,历史正如诗歌一样,是需要运用一些高昂脱俗的调子的。”

“历史是可以歌颂的,但是歌颂要安于本分,要用得恰当,不要使读者讨厌。”

“历史家在歌颂的时候务必着眼于后世的读者。”

“如果历史家认为加上一些修饰是绝对必要的话,他应该只求风格本身之美;只有这种美是华而实,可惜今日的历史家往往忽略了这种真实美,却舍本求末,鱼目混珠,贩卖无中生有的浮词。”

“历史家的能事也是如此:他的艺术在于给复杂错综的现实事件赋以条理分明的秩序之美,然后以尽可能流畅的笔调把这些事件记载下来。如果听众或读者觉得有如亲历其境,目击其事,而且称赞作者的技巧,那么历史家的雕像就算达到完美的境界,他的劳动就不是白花了。”

“我们既然认为历史精神的目的在于坦率诚实,从而历史风格也应该相应地力求平易流畅,明若晴空;既要避免深奥奇僻的词句,也要避免粗俗市井的隐语。我们希望俗人能了解,文士能欣赏。词藻应该雅而不滥,毫无雕琢的痕迹,才不使人有浓羹烈酒之感。”

“你不要给读者这样的印象,以为你舞文弄墨,夸夸其谈,而不顾历史的发展。”(森按:这里的“历史”,指的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历史。)

“历史家务使自己的头脑有如一面明镜,清光如洗,纤尘不染,照见人脸,丝毫不爽;这样,他才能如实反映出生活的现实,既不会歪曲真相,又不会使之失色。”

“历史家搜集材料不应粗心大意,而必须惨淡经营,反复调查;如果有可能,历史家应该亲临其境,目睹其事;不然的话,他也应该采用不偏不颇的报告,选择那些不会因偏见而夸大或贬抑的口证。”

“我的模范的历史家是这样的人:他无所畏惧,清廉正直,独立自主,坦白诚实,是非分明,不为一己的爱憎所左右,不因怜惜或敬佩而笔下留情;他是大公无私的判官,对谁都不怀恨,但是对谁都不徇私;他是放眼世界的作家,目中无帝王将相,绝不考虑他们的喜怒,而如实记载他们的事迹。”“他可能怀有个人仇怨,但是他更加重视国家的利益,视真理重于私仇宿恨;他可能有所喜爱的人物,但是,他不会饶恕他们的过失。” 历史家“必须是一个有独立精神的人,无所畏惧,不仰赖他人,否则他就会优柔寡断,易受不正当的影响”。历史家“必须只对真理馨香顶礼,绝不膜拜其他神灵;一切神灵都不在他眼内,他的惟一原则与坚定信仰是:绝不考虑今日的听众,而只想到未来的读者。”

“我的理想历史家必须具备两种才能:一是政治眼光,一是表现才能。前者是天赋的才能,不可学得;后者是后天的修养,只要熟读典籍勤学苦练,便可以学到。”

“歌颂者的惟一任务是颂扬与取悦他的对象,只要能够达到目的,即使言过其实,也在所不计”。“诗享有无限的自由权,诗只遵守一条法律——诗人的想像。”

“不能区别诗与史,确实是史学之大患”。[9]

卢基阿努斯关于“诗与史”、“实用的历史”与“欣赏的历史”之间异同关系的辨析,开启了后世历史学家关于历史学是一门科学还是一门艺术的论争之门。近代西方无论是客观主义历史学家提出的历史学是一门“如实直书”的实证科学,“历史学是科学,不多也不少”,还是相对主义历史学家提出的历史学是一门艺术,“历史学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等表述形式不尽相同的史学本体认识,就其关于治史原则、史学本质的认识,以及讨论的题域、思考的路径而言,其实均未超出卢基阿努斯所达到的认识水平和划定的疆界。

在当代中国史学理论界,史学理论研究者接过了卢基阿努斯的问题。坚持历史学是一门科学的历史学家,一方面沿着卢基阿努斯开辟的认识路径,从历史学与文学的区别中把真实性确定为历史学的一种本质特性;另一方面,从历史本体论和史学本体论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历史学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从而为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另一些持相对主义甚至折衷主义史学观的历史学家,同样延续了卢基阿努斯的认识路径,所不同的只是把已经被卢氏排除在外的“无疑是外加的东西”又偷运到历史学本质特性的内容之中,使之成为内在于历史学本质的东西,然后以此为据,重弹了实质上是“一半……一半”的老调。何兆武的历史学是一门“既是科学又非科学的超科学”人文学科之说,可以看做是“一半……一半”说的当代中国版。

20世纪80年代末,何兆武提出了著名的“历史研究中的假问题”命题,认为“要使历史科学现代化”,“历史学界应该对过去一切似是而非的假问题进行重新批判并做出一番澄清”[10]。这就是说,“历史科学现代化”的首要前提是要对历史科学本身赖以言说和整理历史材料的“先验图式”做一番类似于康德的先验批判的批判,也即首先要对历史科学的场域做一番清理。此论在中国历史学界产生了相当的影响。第一个被他当做“假问题”来澄清的,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性、或停滞性、或长期停滞性问题。进入90年代,他的这种澄清工作很快就溯源到了历史学本体论和历史本体论的范畴领域,把“历史学是科学吗?”作为一个准“假问题”——何兆武没有直接认定它是一个“假问题”,而只是认为它是“唯科学观点”的一种表现,故这里用准“假问题”来称之——来清理。从他发表的一些文章中,如《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历史学两重性片论》、《历史两重性片论》、《历史学家、历史学和历史》[11],以及被他收入自己的“学术文化随笔”集中的《〈历史与历史学〉自序》,等等,不难发现他的历史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是“超科学”之说的要义所在:

“人们对历史的研究和认识则构成为历史学。”

“……人们对历史的体验(历史学)……”

“历史学本身就包含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历史学Ⅰ)是对史实或史料的知识或认定,第二个层次(历史学Ⅱ)是对第一个层次(历史学Ⅰ)的理解或诠释。”

“历史学Ⅰ所给定的数据可以为有一个‘实’,即一个大家一致(或可以达成一致)的看法……历史学Ⅱ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构造过程……”

“历史学Ⅱ也包含有两个部分,即理性思维和体验能力,二者综合就成为历史理性。理性思维是使它认同于科学的东西;体验能力是使它认同于艺术,从而有别于科学的东西……因此,历史学既是科学,同时又不是科学;它既需要有科学性,又需要有科学性之外的某些东西……即我们对认识历史所需要的那种心灵体验的敏感性,那实质上有似于艺术的敏感性。”

“历史学之成为历史学,其关键乃在于历史学Ⅱ,而不在于历史学Ⅰ。历史学Ⅰ是科学,历史学Ⅱ是哲学。”

“科学地对待历史学,就必须承认历史学中的非科学成分。”否则,“历史学就连所谓‘科学的’历史学都谈不上,更遑论‘人文的’(它是科学与非科学兼而有之,所以是超科学的,但不是反科学的)历史学了”。

“历史学不能单纯考虑物质方面,也不能单纯考虑精神方面,而是要把二者综合为一个整体;思想史则是其中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思想史的对象则是一切人文动机(人们的思想、理论、见解、愿望等等)如何参与并形成了历史的整体”;“思想史所论述的是人们的想法和看法,包括最广泛意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贯穿着人的全部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的是人的思想的整体,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思想史”;“人类的思想文化不妨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积累的,一类是非积累的……历史中……属于人文范围的成分,大抵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知识性的和技术性的,一类是涉及非知识性和非技术性的。前一类是可以积累的,后一类则否”;“思想和现实构成为一个整体,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及其内涵。”

“历史学并不是一门实证的科学,你无法进行可控的实验来证实它或者证伪它……就物质层次的历史而言,事物的发展有其必然的规律;但就人文层次的历史而言,则其发展并没有物质事物发展那种意义上的必然规律……现代化的历史学正在要求人们放弃前一个时期近代化史学思想所要求于人们的对所谓历史规律也像对自然科学规律那样的无限崇拜和无限信仰”。

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所获得的关于“历史学两重性片论”,要点即如上述。

他的“历史学Ⅰ”、“历史学Ⅱ”两分法提出后,有的青年史学理论研究者从中获得了灵感,进而又区分出了所谓的“历史学Ⅲ”,甚至历史Ⅳ。可见,两分法对于历史学的“精细化”是做出了贡献的:它进一步拓宽了史学本体论研究中的结构主义或者说层次化研究之路。至于历史学概念本身是否能够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做出如此精细化的泾渭分明的层次区分,则尚无人去深究。

综观何兆武的有关论述,不妨概括为:历史学是以思想史为其最本质、最核心的部分,由人们对历史的研究、认识和体验所构成,一门兼具科学、哲学、艺术而又非科学、非哲学、非艺术、非实证的人文学科。

这种史学界说,实际上是新卢基阿努斯之辨,不同于卢氏的是,何兆武把卢氏的“实用的历史”和“欣赏的历史”用折衷主义的手法捏合在了一起,使历史学改性成了一个两性人。或者说,通过变性手术,历史学从20世纪末的科学时代又返回到了它的素朴的、不定性的童真时代。

按照何兆武的相关论述,历史学的这种既“是”又“非”的两重性,根源于历史的两重性。所谓“历史具有其两重性的论点,即作为自然人,人的历史是服从自然和必然的规律的,但作为自由和自律的人,他又是自己历史的主人,是由他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取向的”[12]。

这样,通常人们所理解的历史定义的一般内涵——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就被大大化约为人的历史,不仅“类”没有了,而且“社会”的内涵也被抽掉了。或者说,“历史”的主体从之前人们过分强调的“社会”回归到了组成“社会”的个体的“人”。

无论是所谓“历史的两重性”,还是所谓“历史学的两重性”,其实都根源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的两重性——个体性和社会性。在界说历史学是什么时,何兆武又过于强调已经被他完全个体化了的“人”的“自由和自律”性;在探讨历史学的特性时,则把人文学科所具有的一般特性等同于历史学的特性。“原来这就是痛哭流涕的原因!”(马克思在书信中的一句惯用语)

(四) “科学”说

1902年,英国实证主义历史学家、剑桥历史学派重要代表人物约翰·B.伯里(John Bagnell Bury,1861-1927年。又译柏雷、布瑞)继阿克顿爵士(Sir 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1834-1902年)任剑桥大学近代史讲座钦定教授。在就职演说《历史科学》中,伯里以如下一句话作为结束:“历史学是一门科学,不多也不少。”[13]这是历史学家们探讨历史学性质时引证得较多的一句名言。在当今中国历史学界,“科学”说大致有三种代表性观点:一般“科学”说;“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整合学”说。

1. 一般“科学”说

这是最普遍的对历史学学科性质的界定。例如,1999年出版的新版《辞海》“史学”条:“也称‘历史学’。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14]又如,吴泽《史学概论》一书“前言”说:“史学是一门反思的科学,是对各种实证历史研究及其内在规律的探索的科学。”[15]

2. “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

李振宏先生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以下简称李著)一书中开辟专章,从“历史学是科学的根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以及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等方面,探讨科学的历史学是什么及其与一般历史学的根本区别的问题。根据李振宏先生的论述,历史学可区分为两种:一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产生之前的一般历史学,它还不成其为科学,充其量不过是描述和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的一种专门的知识体系;一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它是迄今为止惟一科学的历史学。确切地说,科学的历史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通过[对]世界各民族、国家的无数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它们的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一门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和真实性等显著且重要特征的具体的、实证的科学。[16]

与以往大多数历史学家不同的是,李振宏先生从历史学的研究的对象、任务和特性三个方面,区分了历史科学与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一般社会科学、文学等学科之间的不同,从而为历史科学确定了客观实在的特殊研究对象,规定出了其所应当承担的特殊任务。

大多数历史学家对史学或历史科学的定义,总是混淆历史科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例如,后于李著出版的、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新时期中国史学理论研究成果的《史学理论大辞典》,就依然犯着这种错误。该辞典的“历史科学”条目在解释“历史科学”时,吸收了李振宏先生《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历史学是科学的依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两章中的有关历史科学概念的内涵。但是,与此同时,它依然把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人类社会发展史”——完全等同于且当做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惟一的研究对象。李著中的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通过[对]世界各民族、国家的无数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它们的历史发展的特殊规律和特点”——在表述方式上略加变动后,被当做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本应属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研究任务——“揭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经过各种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指明历史前进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方向,为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科学的理论和历史根据”,等等,也被统统归入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主要任务之中。[17]这个词条的内容,其实是以《辞海》中“历史科学”词条的内容为基础、糅合了李著中的有关内容而诞生出来的“混血儿”。科学的历史学在承担自己特殊的任务、进行特殊性范畴研究的同时,完全越俎代庖地包揽、包办了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全部任务和研究对象。历史科学何堪承受如此重负!

3. “整合学”说

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在史学界关于历史学是什么的讨论中,一种最新的且颇具特色的定义,是蒋大椿确定的。

在后来引起极大异议的《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一文中,有鉴于“通常人们认为历史学就是历史论著,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这些历史论著中所表达出来的历史知识”这种对史学的直观的“却是有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现状,蒋大椿从“广义理解的”角度,为历史学下了一个全新的、“全面和深刻的”、明晰的定义:“历史学乃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通过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手段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历史研究这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即历史知识。”[18]在这一表述中,蒋大椿没有涉及“历史存在”概念,但从其全文来看,他实际上是从“历史存在”的意义上来使用作为进入历史学家认识对象范畴的“历史客体”这个概念的。因此,根据他在文章中的相关阐述,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历史学家”和“历史存在”是构成作为精神生产实践的历史研究活动的两个前提性要素;“历史思维认识方式”、“历史认识手段”、“历史客体”、“历史研究精神生产实践”(“历史研究活动”)和“历史知识”,是构成历史学的五大基本要素。蒋大椿确立的史学定义,的确比现有的关于史学的定义都要全面。他把这种经过重新认识而获得的历史学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史学”,并根据它在历史认识方式上的整合性及其对象领域上的综合性特征,在性质上把它规定为“一门以科学性为基础的内在地融合了实证性、抽象性、价值性、艺术性的整合学”[19]。

三历史学是什么?

以上关于史学的定义或界说,虽然从文献史上来说大多是今人确定的,但从逻辑序列上讲,它们其实与历史学自身演进的实际过程和人们对它加以认识的思想史过程是基本吻合的。

广义上“史”的两个含义,当代历史学家的“活动”说,“学问”或“学术”说,“知识体系”说,“超科学”或“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说,各种表现形式的“科学”说,可以看做是分别对应于历史学在其自身发展历程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个时期的客观现实在历史学家思想上的表现。其中,“科学”说中的一般“科学”说和其他两种史学界说,分别反映了历史学第四个时期中前后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与“整合”说,可以说是当代史学实践的客观存在状态在历史学家理论形式上的两种表现形态,就是说,它们是理论历史科学研究家对当代史学实践进行抽象性认识的理论结果。而当今中国历史学界史学界说纷纭,不过是史学实践日趋复杂多元的纷乱现实在历史学家思想上造成认识混乱的切实反映;而且,各自对史学定义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到了定义者自身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对象的具体内容的深刻影响。

在当代历史学家的几种史学定义中,就中国未来史学的发展而言,比较有意义的是李振宏先生的“具有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真实性的具体的和实证的科学”说和蒋大椿的“整合学”说。李、蒋二说虽各自从不同的分析角度或从相同的角度而以不同的表述方式得出,但在对历史学的特性的认识上实基本一致,因此可作进一步的融合而成为一家之说。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未来中国史学本体论研究,如果说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学派的话,那么,它们无疑可以被用为学派建立和发展的基础的理论资源。

对于史学的本体的认识,我个人倾向于赞同李、蒋二说。在我看来,历史学不仅仅是一种活动,不仅仅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或学术,也不仅仅是一种知识体系,它更是一门在研究对象和任务方面都具有科学性的特殊的科学部门。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来说,它不仅仅是一门一般意义上的科学,它更是一门“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意义上的整合型科学。

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既存事实,对历史学是什么的回答,就不应该再继续停留在一般历史学的认识阶段,而应把它当做一门完成的知识形态意义上的科学来看待。中国历史学理应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范畴。与此同时,我们今天确定历史学的定义,也不能停留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时代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史学认识水平,必须结合后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特别是当代中国和世界的史学实践的现实存在状况,从而做出当今时代的关于史学的确切定义。史学定义的重新确定,必须符合并反映当今时代现实和要求。

历史学对于个体的历史学家来说,它可以成为他赖以谋生的一种技巧性或技能性的职业,也不妨成为他从历史中汲取必要的文化素养或从历史中认识人类自身的一种方式,或是作为他提高自身文化艺术体验和鉴赏能力的一种有益的精神活动;个体历史学家当然也可以是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有权利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之外的其他历史理论来指导其历史研究的实践活动;而且,并非每一个历史学家、每一次具体的史学实践活动,都必须承担起揭示某一或每一民族、国家的历史运动特殊规律的任务;但是,诸如此类产生于历史认识和历史学发挥其功能与作用过程中,仅仅来自史家主体的主观认识和这种认识形式、认识手段的特殊性以及历史学利用方式的特殊性,或发生在个体的史家主体身上的特殊现象,来自历史学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所产生的特性,而不是产生于历史学确定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本身,更非结合今天历史学发展现实状况的东西,是不能成为否定历史学是一门科学的根据的。

从特性方面讲,尽管历史学或多或少地具有其他社会科学甚至人文学科(如文学、艺术)的某些一般特性,但它之所以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不在于这些一般特性,而在于它根源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把自己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特性,其中较显著且重要者有:它与哲学相比的特殊性特征,与一般社会科学相比的综合性、整体性特征,与文学相比的真实性特征。[20]在历史学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某些人文学科一般性特性的东西,不能成为否定它是一门科学的根据。

可见,任何关于历史学不是科学或认为只具有部分科学性的史学定义和界说,不是片面地抓住历史学某一阶段上的特征,就是片面地抓住历史学某一特性,然后以偏概全地进行定义和界说,因此,都缺乏历史意识和时代意识,缺乏当代性,因而都不能拿来作为重新确定历史学的定义的理论资源。

历史学是科学。它的科学性的一般根据有二:一是它的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等,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客观的历史运动的事实和过程,这些都是历史存在,是客观实在的东西,是不以历史认识者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具有客观实在性和真实性。一是它所承担的任务。历史研究是一种旨在探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特殊规律的认识活动,历史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揭示世界各民族、国家的历史运动的特殊规律。仅凭这两条,历史学就具有了一般科学所具有的科学性。因为一门学科的科学性的一般判断根据是:(1)“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因为只有客观实在的东西,才可能有它内在的发展规律”;(2)它“必须是旨在探讨对象发展规律的认识活动”。[21]历史学显然符合这两层要求。但是,这样的历史学还不能称为真正的历史科学,因为它只是具备了成为一门科学的必要前提,还不具备成为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所应有的充分前提。一门学科要成为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还需要同时符合第三层要求:“必须以揭示出事物的规律为前提,然后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即它的内在联系)去说明事物的原因,是为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22]

这样一种“完成的科学知识形态”意义上的真正科学的历史学,就是以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创立为标志并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产生,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为前提的。这种历史观为历史学提供了一种科学的理论指导,使它显示出区别于以往其他史学的顽强特征,显示出它的鲜明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在思想方法上的重要特征,是它仅仅从历史本身去认识历史,而不是从天上的云雾中或是从人们的心灵、头脑中去认识历史。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确定了史学研究对象的客观性质,把“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作为历史研究的视阈和出发点,把“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作为历史研究的第一个前提,把“现实的个人”“自己的生活资料”和“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通常称之为“物质生产”)作为历史研究惟一现实的基础,同时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看做是一个自然的、生成的过程,从而在历史研究的前提、视阈、出发点和基础等方面实现了深刻的、根本性的变革。“它坚信,只有从顽强的事实出发,才能如实地揭示历史的真相。”其次,“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际应用,获得了研究历史现象之间必然联系的方法论指导,从而使历史学真正成为研究事物规律性并依其规律描述真实历史过程的实证科学。”“使历史学成为科学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对人类社会历史运动规律的探讨。然而,至今的哲学发展史表明,到目前为止,还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具体说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真正揭示了人类历史运动的基本规律。于是,问题就简化成这样,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作指导,历史学才能成为真正的科学。”[23]

可见,中国历史学的科学性,除它具备了一门学科的科学性所必须符合的一般性要求以外,根本的依据就在于它是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范畴的一门学科。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科学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历史学的科学性。

现在,我们可以给历史学的定义作如下确定性和明晰性的规定:

历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是作为历史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在一定的历史理论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和手段,在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历史客体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其特殊规律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活动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历史知识。

在这一史学定义中,“整合型的社会科学”的含义是指,历史学是一门在特性上以真实性为基础,内在地融合了特殊性、综合性、整体性、价值性、艺术性的多种特性,在认识方式上采用以科学认识为基础,内在地融合了价值的、考实的、艺术的、哲学的多种认识方式的整合性历史认识方式的社会科学。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哲学,也不同于其他的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历史研究主体”即历史学家,而不是一般民众或其他社群。“一定的历史理论”,对于中国的历史学家来说,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尤其是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的”、“特别坚持的”辩证地、历史地和唯物地考察事物的思想方法,而不是它的具体历史结论。[24]“历史客体”,是指首先作为一种历史客观实在而存在、然后才进入历史学家认识视野而转化成为认识客体而存在的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无数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也即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人们的实践活动及其实际发展过程,这是历史科学的对象领域,不是哲学研究对象之一的一般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特殊规律”是指世界各民族、各国家的历史发展的特殊的规律、具体的规律,而非人类社会运动和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

历史学在它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政治性的记事活动、附属于政治而以文化积累为主的综合性活动、学问或学术、知识体系、哲学、科学等等不同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环节,在认识方式上经历了价值的、考实的、艺术的、哲学的、科学的等等不同的认识方式。历史学发展到今天,虽然它必然地要包含先前出现过的一切表现形式(存在方式)或发展环节,并把它们当做自己的不可或缺的构成因素或部分,就个别的或特殊的史学现象而言,今天的历史学也可能以其先前曾经拥有过的某种表现形式而存在,但是,在一般意义上,今天的历史学绝不可以归结为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或环节,或者依据其中的某一种表现形式或发展环节来确定历史学的一般定义。今天的历史学,只能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如果否认这一点,那么在认识论、方法论和哲学倾向上,就要么表现为历史观念的缺失,要么表现为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庸俗化和作为这种庸俗化的必然归宿的相对主义、怀疑论或折衷主义。列宁在阐述“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但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的原理时说:“把相对主义作为认识论的基础,就必然使自己不是陷入绝对怀疑论、不可知论和诡辩,就是陷入主观主义。作为认识论基础的相对主义,不仅承认我们知识的相对性,并且还否定任何为我们的相对认识所逐渐接近的、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客观的准绳或模特儿。从赤裸裸的相对主义的观点出发,可以证明任何诡辩都是正确的……辩证法,正如黑格尔早已说明的那样,包含着相对主义、否定、怀疑论的因素,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无疑地包含着相对主义,可是它并不归结为相对主义,这就是说,它不是在否定客观真理的意义上,而是在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真理接近的界限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意义上,承认我们一切知识的相对性。”[25]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与相对主义之间的关系原理,对于我们今天确定历史学的定义,分析现有关于历史学的定义的理论价值,理解“历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乃至考察其他观念形态的东西,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注释:

[1]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11页,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李振宏:《历史认识模糊性研究的意义》,载《史学理论》1988年第3期。

[2][6] 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2-12页、1页,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3] 钱锺书:《管锥编》,2版,第1册,1-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4]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1页,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5] 杜维运:《史学方法论》,1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台湾当代著名历史学家王尔敏在《史学方法》一书中把近世学者关于“史学”的有代表性的界说归纳为12家,并列表述之(详见氏著:《史学方法》,89-92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7][15] 吴泽:《史学概论》,“绪论”,1页;“前言”,1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

[8] 郭小凌:《古典西方史学中的客观主义原则与史家个人的实践》,载《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1期,121-129页。

[9] 琉善:《论撰史》,见章安祺编:《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转引自徐善伟:《刘勰与琉善史学批评思想之比较》,载《齐鲁学刊》1996年第4期,50-54页。郭丹:《卢奇安〈论撰史〉与中国古代史学批评之比较》,载《齐鲁学刊》2000年第4期,124-129页。另参见郭小凌:前引文。

[10][13] 何兆武:《何兆武学术文化随笔》,200-207页、216-217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

[11] 何兆武:《历史理性批判论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下面的引文均出自这几篇文章。

[12] 何兆武:《历史理性批判论集》,47页。

[14] 《辞海》,2 048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16][20][21][22][23] 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修订本,48-62页、55-62页、34页、34页、42-46页。

[17] 蒋大椿、陈启能:《史学理论大辞典》,100-101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

[18][19] 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3-21页。

[24] 列宁对此有过十分精辟而又准确的阐述。他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2版,第2卷,3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恩格斯晚年尤其强调“历史观念”即历史地观察事物和思考问题的方法的重要性,并把他和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历史理论最后正式定名为“历史唯物主义”,而放弃了先前带有片面性的、肤浅的、易于被歪曲的“唯物史观”术语。

[25]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2版,第2卷,136页。

2003年10月3日初稿

2006年9月10日修订稿

本網編輯
本網編輯

近代中國網編輯

文章: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