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新的危机。日本借日英同盟关系对德宣战,侵占中国山东胶州湾。中国政府为避免和阻止日本的侵略,利用国际法,通过外交关系,采取中立、限制战区等系列措施和主张,均因为日本的反对和阻止失败了。1917年中国政府抓住德国施行潜水艇封锁政策,引起国际愤慨之机,毅然对德绝交宣战,加入协约国一方,具备了战后参加和会,进而收回失去的山东主权、利权的资格。巴黎和会中国代表收回山东主权、利权的要求虽然失败,但中国政府对德宣战,参加巴黎和会,融入国际社会,有着多方面的收获。中国政府从中立到宣战,所做出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国家的主权、利权,中国政府所为符合国家的利益。
关键词: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政府;中立;参战;巴黎和会
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的研究多持批评态度。近年来的研究取得新的进展,改变了这一趋势,对北京政府的评价趋于客观。1尽管如此,我认为仍然有许多研究空间,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在欧洲,对中国来说有万里之遥,中国政府为什么那么快地做出反应,宣布中立?中国政府的中立政策遭到破坏后,为什么还在持续努力?中国政府抓住有利时机决定参战,即参加英法俄协约国一方,参战是有条件的,中国政府的参战条件是什么,协约国一方能满足吗?中国最终参加到协约国一方,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胜国一方,中国从参战中得到了什么?巴黎和会没有满足中国政府要求收回山东权益的要求,中国外交失败了吗?本文试图从以上问题的解读中,进一步认识第一次世界大战危难中的中国政府。中国政府中立、参战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中国政府的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弱国也有外交。
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与中华民族新危机
1914年7、8月间,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战争是破坏,是悲哀,是人类的灾难,但远在东亚的日本却做出了最积极的反响,从日本政府、军政重要人物到日本民间,几乎一致欢呼这是“天祐”,是上天给了日本发展的极好机会,“日本朝野即唯恐欧洲不战”。日置益被任命为驻华公使,尚未到任,就发出“怕他战不成,战则大妙”的庆幸话语。28月9日,日本政坛元老井上馨3在致首相大隈重信函中说:“这次欧洲大乱,对日本国运之发展,乃大正新时代之天祐。日本国必须立即举国团结一致,享受此上天之祐”。他指出当务之急是“确立日本对东洋之权利”,“怀柔统一中国之人物”。4原来井上馨就是要乘欧洲列强大战无暇东顾之际,确立日本在东亚的霸权地位,侵略中国,将中国变为日本的附庸。无独有偶,几乎与此同时,另一元老山县有朋5的建议更为直白。他说:“目前首先要改善日支关系,使其完全依赖我国,为此应提供对其有利的帮助,以便使其在政治、经济问题上与外国进行交涉时,首先得征求我之意见才能决定。今日欧洲战乱之际(控制中国)乃千载难逢之机会。”6日本军政要人如此,要乘第一次世界大战之际,侵略中国,控制中国,日本民间亦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日本民间组织黑龙会也认为是天赐良机,欢呼雀跃,也称一战爆发为“天祐”,“目前是日本迅速解决中国问题最有利的时机,这样的时机是千载难逢的”。7黑龙会在1914年10月29日,向日本政府提交了《解决中国意见书》,这个意见书代表了日本统治阶级和民间人士的意见,要政府乘此机会解决中国问题:
“此次欧洲战争,实为有史以来前所未有的大变乱,它不仅将使欧洲的均势为之发生根本性改变,其结果,又将使全世界的国际局势由此开创一新纪元,从而成为历史上之一大转折点。当此之际,我帝国究竟能否解决东亚问题,树立起国家百年之大计,全在于能否体察大势之所趋而善加利导;能否顺时应势,使我国进取之国是得以恢宏畅通;能否确定对华政策之大方针而予以贯彻执行”。8
黑龙会要求日本政府确定对华之大政方针,即黑龙会草拟的《国防协约》条款,“我帝国如真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占据优势之立足点,则首先必须利用今日之时机同中国签订《国防协约》”。其《国防协约》条款就是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二十一条”的最初文本。日本政府接受了该条款的真谛,进一步细化为二十一条,强迫中国政府接受。《国防协约》条款共十条:
第一条,日本在中国发生内乱或与外国宣战之际,应派军队支援,并承担保卫中国领土与维持和平秩序之责任。
第二条,中国承认日本在南满洲及内蒙古之特殊权利,并将该地区之统治权委诸日本,以确立国防之基础。
第三条,日本在占领胶州湾后,应享有从前德国所享有之关于铁路、矿山及其它一切权利;青岛则俟和平秩序恢复之后交还中国,辟为国际贸易港埠。
第四条,为适应日中两国海上防卫之需要,中国答应将福建省沿海之主要港口租借于日本,以为日本海军之根据地,同时将该省境内之铁路敷设权及矿山开采权让与日本。
……9
仅以上四条,我们就可以清楚看出所谓《国防协约》,实际上是灭亡中国之协约,二十一条之核心,直视中国为朝鲜第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之汹汹野心,由此可见一斑
日本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从朝到野,其共识就是要抓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大好良机,侵略中国,制服中国,确立日本在东亚的霸权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及其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均是此时大政方针的延续。
日本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良机加紧侵略中国,给中国政府、中华民族带来了新的灾难和新的危机。中国政府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应对——由中立到参战,就是在此危机中进行的。
二、中国政府应对一战的第一幕:宣告中立,避免殃及中土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刚刚二年余,一系列问题等待处理,国家统一、南北融合、建章立制、稳定社会与发展经济等,经过一定的努力,内政外交刚刚有了头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噩耗传来,给北京政府带来了新的压力。欧战爆发虽然在万里之外,但积贫积弱的中国沿海、内地有列强的租界和租借地,列强在北京使馆区和租界、租借地驻有军队,难保列强借机寻事,给中国带来新的创伤。更让中国政府担心的是,东邻日本虎视眈眈,所以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和虎视眈眈的日本,袁世凯的警觉是很高的,1914年8月6日,欧战爆发没有几日,袁世凯就当机立断,宣布中国政府局外中立,发布严守中立令:
现在欧洲奥、塞、俄、德、法、英、比等国不幸失和,中国因皆系友邦,已命令恪守局外中立,以敦睦谊。我国各地人民均应照常安堵,所有各省及沿边地方,责成军政民政各该长官等,遵照中立条规,严密防范。10
袁世凯发布局外中立令的同时,颁布《局外中立条规》二十四条。《局外中立条规》详细规范,表明了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和具体运作方法:
第一条 各交战国在中国领土、领海内,不得有占据及交战行为,凡中国海陆各处,均不得倚之为根据地,以攻敌人。
第二条 各交战国之军队、军械及辎重品,均不得由中国领土领海经过。
其有违背前项规定者,应听中国官员卸去武装,并约束扣留至战事完毕之时为止。
第三条 各交战国之军舰及附属各舰,在中国领海内不应停泊之口岸,经中国官员知照而不开行者,中国得令其卸去武装,所有船员一并扣留,至战事完毕时为止。
…… 11
中国政府宣布局外中立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局外中立国策,亦非袁世凯个人的意见,而是各省军政大员及外交部门的共识。第一次世界大战尚未形成协约、同盟两大阵营对垒之时,中国外交部就下令驻欧美各国公使、使馆人员收集各国情报。
1914年7月28日,外交部电驻俄法英奥意德日大使,了解各国态度。8月3日,外交部发驻英法俄德公使电:“欧战剧烈,战区能否限在欧境,在华各租借地,是否注重,英国能守中立否,希密探速复。” 12
中国驻各国使领馆人员及国内有关涉外机关人员遵照部令,很快向外交部汇报各国情况:
7月31日,驻英公使刘玉麟电:
“奥塞战争,英现联合德法意俄会商调停办法,德不全认,能否转圜,尚未可期。倘俄先动兵,不但英法助俄,即日本亦须助英,恐欧洲全局,将不堪设想。”13
8月3日收重庆海关监督颜锡庆电:“奥塞开衅,俄右塞,法英附之。德右奥,意附之。欧洲各国必将决裂。日本常有野心,恐乘机利用乱党、图我商务”。14
8月4日收山东交涉署函:“此次战端若开,势必全球震动,列强之不受牵动者,惟美与日。而列强既争竞于欧,尤难保日本不施其自由行动于亚东,蓋英一开仗,日本必假同盟之义以取青岛”。15
中国政府决策局外中立,是在全面了解各国情况下的科学决策,尤其是对英国、日本态度的了解,对日本的了解,更关注的是山东青岛问题。
中国政府决策局外中立,也吸收了部分省区的意见,因为在中央政府发布局外中立令之前,一些省区致电中央、外交部,要求中国实施局外中立之策。如:
8月6日,收驻俄公使刘镜人电:“战祸蔓延,我国宣布中立,似不宜缓”。16
8月6日,收政事堂电,广东振武上将军龙济光、巡按使李国钧电政事堂:“查奥塞德俄宣战,我国应守中立,拟请大总统从速宣布,并将条件及办法电示,以便遵行”。17
8月6日收山东将军靳云鹏、巡按使蔡儒楷电,“顷据特派员罗昌函称,接英德两领事报告,均接电,知该两国业已直接开仗等语。战机逼紧,青岛更加吃重,我国中立如何办法,钧处想已筹定,乞示尊。”18
中国政府对一战爆发的应对,宣布局外中立,颁布《局外中立条规》,完全是按照国际法准则执行的,理应受到尊重。中国政府主动宣布局外中立,最为主要的就是防范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但宣布中立后,仍然觉得还不够,还应该再进一步,更为直接的即限制战区,将战区限制在欧洲,不要扩展或波及到东亚。但限于日本在侧,所以从尊重的角度、礼节的角度,袁世凯提出由中日美三国共同向交战国提出将战区限制在欧洲,不要波及东亚的提议。袁世凯的意见由外交部具体实施。8月6日,即中国政府宣布中立的当日,外交部致电驻日本公使陆宗舆:
“顷奉大总统面谕,以此次战祸几及全欧,深为可惜,极愿早日回复和平。且为维持东亚和平,尊重人道保存商务起见,尤盼战祸不至及于东方。中日谊属邻邦,休戚与共,日英同盟,旨在维护东亚和平。若东方有事,即恐不能贯达此旨,甚望日廷主张限制战区,保全东方,劝告交战各国战争勿及远东。一面电请美总统,以同一宗旨劝告各国,以期缩小战祸等语。希先探问大隈伯,如日廷赞同,当由大总统专电日皇,作为日美华三国,向各交战国提议”。19
8月11日,派遣外交部参事顾维钧赴英驻华使馆拜访朱尔典,探寻英国态度:
“对于中美日三国联合提议,能否赞同。旋美答赞成,而日本以贵国既已与德开战,将来是否不牵入英日同盟条约,碍难预断,对于限制战区一议,目前未便赞成”。20
中国政府的建议,自然为跃跃欲试侵入山东的日本所拒绝。日本的舰队,8月8日就出现在中国黄海海面。15日,日本向德国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德国将远东海上军舰一律撤回,并将胶州租借地交与日本接收。23日,日本向德国宣战。11月7日,日军攻克青岛,日军不仅占据了德国原占据的中国胶澳区域,还进一步扩展至该区域之外。中国政府宣布的局外中立完全被日本破坏了,中国最担心的山东胶澳区域还是被日本侵占了。
不仅仅如此,日本完成了对山东胶澳区域的占领后,中国政府要求日本军队撤军。日本政府不仅不撤军,反而在1915年1月18日向中国政府提出灭亡中国的所谓的“二十一条”。中国政府权衡利弊,选择谈判的办法,争取减少国家的损失。中国政府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对日本的要求既妥协又斗争,在日本的武力威胁下,5月9日不得不答应了日本的最后通牒,对日本占据的中国南满、东蒙古地区以及山东的胶澳地区的特殊利益给予文本上的认可。21日本利用一战的机遇,基本实现了对中国扩大侵略的目的。中国政府采取的一切保护国家利益的政策和行为,在日本的战争威胁下全面失败。
三、中国政府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第二幕:参加协约国一方,对德宣战,争取战后收回失去的利权
中国政府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采取局外中立国策,以防止日本对山东胶澳区域的侵犯与占据,在日本的武力威胁下虽然全面失败,但中国政府没有为此而退步,而是积极探索采取另外的策略,谋求维护国家的主权与利益。早在1914年8月9日,袁世凯就让统率办事处研究欧洲战局:
此次欧洲战局,关系重要。我国虽处于中立地位,然于各该国战事上之种种布置,正可藉以研究,俾增军事上之智识。应由该处将此次各国构战原因,及战事上之筹备,并将来应具之结果,详细讨论,拟定说略,呈候核阅,以觇各该员之识力。22
中国政府外交部专门成立《青岛善后问题研究会》,研究青岛诸问题以及一战结束后如何收回问题。1915年1月22日《青岛善后问题研究会》的一则会议录给我们留下中国政府为收回胶澳、青岛而作出的准备。会议录的前半部分如下:
民国四年一月二十二日晚八时,在外交部迎宾馆开会。
到会者:陆参政、曹次长、唐厅长、蒋中将、伍参议、顾参事、王佥亊、史佥事、路主事23
陆参政主席云:今晚开会系研究青岛善后问题,凡四大纲:一、交还青岛问题;二、胶济铁路赔偿问题;三、私产赔偿问题;四、官产损失赔偿问题。先请诸君接洽原委,然后详筹应付之策。
伍参议云:请问研究之宗旨。
陆参政答云:为将来中国在战争终结,各交战国开大会时与议之根据。24
当然最好的策略和办法是中国直接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谋求在战后收回失去的利权。
中国直接参加对德宣战,收回山东胶澳地区的权利与利益的谋划,非一时的考虑,而是一战期间的长期打算,一直的谋划。主要分两个时期,一是一战爆发初期,即袁世凯执政时期,二是一战后期,即段祺瑞执政时期。
(一)袁世凯执政时期北京政府的谋划
面对一战的爆发,在中国政府谋划局外中立期间,在政府内部就有中国直接对德宣战,直接从德国手中收回胶澳、青岛地区的利权,以避免日本对该地区的觊觎与贪求。最为典型的人物就是曾任总统府秘书长时任税务督办的袁世凯的亲信梁士诒。一日,袁世凯电召梁士诒入总统府,谈关于一战及其他问题。袁世凯说,欧洲大战,祸及远东,目前最紧要之事当从何处着手?梁士诒向袁世凯提出自己的建议:“趁今日本未动兵之前,密与英约,彼居其名,我居其实,即日与德使磋商,刚柔兼施,一面派兵前往围守青岛,强彼交还,迅雷不及掩耳,使日本无所措手。青岛若下,日本又何以说进兵?此不特防日本之侵略,且以杜将来之后患也。”25对梁士诒的建议,袁世凯也认为不错,但他毕竟老练,最后综合考虑,没有接受梁士诒的建议。袁世凯表示:“先行下手,夺回青岛,于情于势,未尝不是,但我国即经宣布中立,忽翻前议,出兵以助联盟,恐外交上益增纠纷,且恐动日本之疑忌。此着似可行而不可行也。”梁士诒没有死心,根据他的敏锐观察,又进而向袁世凯建议说,“德、奥以小敌大,战之结果,必难侥胜。在我见,不妨明白对德绝交宣战,将来于和议中取得地位,于国家前途,深有裨补”。26
与梁士诒建议相近的还有原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在北京政府宣告中立之前,他曾向时任陆军总长的段祺瑞提出他的意见。27虽然段祺瑞也赞成张国淦的建议,但鉴于当时的绝大多数军政人员都不愿意介入,所以对德宣战没有形成主流意见。
袁世凯没有接受梁士诒的建议,不等于说他不同意与德交战,直接收回胶澳、青岛利权。他考虑的是因为英日联盟的因素,日本的狂妄要求他更清楚。8月23日,日本联合英国对德宣战时,袁世凯提出中国对德宣战,协助日本、英国进攻青岛,并表示可以出兵五万。中国政府的意见为“日方拒绝”。281915年十一月,中国政府再次提出“参与战事,又为日本阻挠”。29
随着战事的进行,德、奥的强势进攻,使英法俄协约国一方疲于应敌,认为有扩大阵营的必要,于是有吸收中国加入协约国一方的意见。1915年10月,袁世凯暗中向英、法、俄三国公使提出了参战要求。中国政府的参战是有条件的,三项参战条件为:(一)协约国须垫款300万英镑,为中国整顿兵工厂之费,并聘请英、法专家监督中国所产军火,以供协约国之使;(二)列强不得中国之同意,或不请中国参与,不得再订关于中国之条约;(三)上海租界不得藏匿中国罪犯或谋推翻政府之政治党人。30 对袁世凯提出的条件,三国公使表示同意,但日本反对。日本认为如中国参战,中国一旦成为协约国一员,将来会享有参与和会的权利,从而影响日本的既得利益,所以坚决反对中国参战。
“二十一条”交涉后,外交总长陆征祥即向袁世凯建议:唯有参战,取得参战后和会资格,才有挽回《民四条约》中丧失的山东利权的可能。但因日本的阻扰以及内部因帝制引起的动乱,此议暂时作罢。31
袁世凯执政时期中国政府为参战获得战后参加和会资格,以争回失去的利权的努力,终因日本的反对而无成。这些努力虽然无成,但说明中国政府在一直努力。
(二)段祺瑞执政时期北京政府参战努力的实现
袁世凯去世后,黎元洪继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段祺瑞以国务总理身份执掌北京政府的实权。段祺瑞参战的努力也较为积极,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张国淦是积极参与欧战的代表性人物,他与段祺瑞的接触最多,他在回忆段祺瑞此一时期的态度及行为有更好的说明。一日他与陆征祥、魏宸组谈论欧战事宜,陆征祥谈随着欧战的持续,美国必然参加。当他将陆征祥的预测告知段祺瑞时,“段言,我早料及此,勿论欧事转变如何,中国当先有准备。”为此,段祺瑞特在国务院西花厅设立欧事研究会之类的机构,“特约外交部及与外交有关各部人员,每日午后到院,搜集欧战前后外交资料以及新发生事件。余(张国淦)亦按日于四五时到西花厅,共同研究”。“段于注意欧战后,往日在院办公毕即回宅,自此则在院午饭,即检阅关于欧战文电,致下午三时始去。……段性虽刚偏,惟对于一事认定后,肯负责任,必举全力以赴,从不迁就中止,此其所长也。”32
中国政府已经做好了参加欧战的准备,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时机不久来了,即1917年2月德国施行潜水艇封锁政策,引起国际愤慨。美国先与德国断交,继而邀请中国与之一致行动。德国的潜水艇封锁政策,不断击沉击伤各国船只,其中法国船上所载赴法华工被难者多至543人,中国政府响应美国,先于2月对德发出严重抗议,继而于3月14日宣布与德绝交:
“不幸抗议已逾一月,德国之潜艇攻击政策并未撤销,各国商船多被击沉,我国人民因此致死者已有数起。昨十一日接德国正式答复,碍难取消其封锁战略,实出我愿望之外。兹为尊崇公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计,自今日始,与德国断绝现有之外交关系”。33
对德绝交之后距离对德宣战已经不远了,但中国内部,各派政治势力之间认知不同,对德宣战利害纷争不已,以至于引起督军团干政、府院之争、国会再被解散、张勋复辟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但在复杂的派系纷争、对德宣战利害之争中,对德宣战最后终占上风。在段祺瑞的主持下,1917年8月14日,中国政府宣布对德宣战,加入协约国一方,
“爰自中华民国六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时起,对德国、奥国宣告立于战争地位。所以从前我国与德奥两国订立之条约、合同、协约及其他国际条款、国际协议属于中德、中奥之关系者,悉依据国际公法及惯例,一律废止。” 34
中国政府对德绝交、宣战过程中,英法美俄等国是支持中国政府的,日本在袁世凯执政时期对中国政府的所有方案都给予反对和抵制,但在段祺瑞执政时期对中国政府的对德绝交、宣战也是给予支持的,日本政府何缘转变态度?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日本认为阻碍其侵华的最大障碍袁世凯已经死去,继袁执政北京政府的人物容易对付
辛亥革命以后,袁世凯继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在外交方面基本上依靠英美,抵制日本的侵华活动,日本侵华不能实现其预订的目标,非常恼火,“辛亥革命为其理想机会,然竟毫无所得,而徒见中华民国之诞生。二次革命又其理想之机会,所获亦寡。且二次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势力大伤,袁世凯俨然已统一中国,政府亦似强大,此为日人所不喜者。”35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除了通过日、英协议,参加英国一方对德宣战,通过对德宣战,占领中国山东胶澳区域外,再一个目标就是打倒袁世凯仇敌,袁世凯政府拟定的参战计划,通过参战索回失去的利权,日本坚决反对,即使袁世凯有时对日本有所妥协,日本也决不领情。他们认为,“征诸袁世凯以往的态度,此人向以权谋术数为外交之秘诀,表面上对我国示以好意,背地里却引借列国势力与我作对,恐无轻易答应我方要求之诚意。此点,仅从对德宣战以来其对我国之态度及一切经过事实观之,即可了若指掌。”36如何打倒袁世凯?对日本来说就是支持中国国内的反对派,造成中国混乱政局,日本借机而动,推翻袁世凯的统治,“日本帝国政府既然认为支持中国人民是无可推诿的,那么我们应该使中国革命党人、宗社党人以及其他失意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引起骚动。整个国家将限于混乱,袁政府将因之垮台。”37
袁世凯的洪宪帝制给日本打倒袁世凯创造了机会。日本对袁世凯称帝先以支持以迷惑袁世凯,继而干涉反对,袁世凯判断失误,陷入泥潭不能自拔。日本政府大力支持袁世凯的敌对势力——孙中山革命党势力,梁启超、蔡锷进步党势力,宗社党势力以及蒙古复辟势力等。待袁世凯对中国政局失控之时,日本内阁于1916年3月7日特别决议——打倒袁世凯。
日本内阁于是日作出七条决议。决议前三条为:
一、综观中国现状,袁氏威信扫地,民心离叛,以及国内不稳日渐显著,该国之前途实难预测。此际帝国应采取之方针是:在中国确立优越势力,使该国国民认识到帝国的力量,以奠定日中亲善的基础。
二、袁氏在中国的权位,是帝国达成上述目的不可回避的障碍。因此为推行帝国上述方针计,莫若使袁氏退出中国政治权力舞台。无庸置疑,无论何人取代袁氏,对于帝国均比袁氏有利。
三、为达到使袁氏退出政治舞台,务以中国自己形成此种形势为得策。盖以中国之将来,必取决于该国之民心归向,帝国须观察其趋势,相机处理。帝国欲以己意决定中国的将来,必然徒劳无益。38
三个月后,袁世凯病亡。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实现了他们的目标,取代德国,侵占中国胶澳地区,将山东纳入日本的势力范围,打倒袁世凯,扫清其侵华障碍。正因为他们打倒了袁世凯,所以认为无论袁世凯以后任何人执政,都比袁世凯执政对日本有利。所以袁世凯病亡以后,对中国政府的参战要求就不再阻止了。一些学者认为:“日本原来反对中国参战,待袁氏死后大敌已除,又得英法保证支持日本战时所得成果,乃改为支持中国参战,欲乘机进一步控制中国。” 39
第二,日本得到了英法俄国的保证,虽然邀请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但战后保证山东利权属于日本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日本,有着良好的国际关系。与英国自1902年起几次订立同盟协约,1911年再次订立,有效期十年。1910年与俄国订立日俄协约,1907年与法国订立日法协约。40日本加入协约国一方,是有一定基础的。但日本加入协约国一方对德宣战,并不是出兵欧洲与德奥作战,而是出兵中国山东,取代德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1914年11月7日本攻陷青岛,实现了侵华目标以后,还希望得到各国文本方面的认可。其实,早在一战爆发之初,日本还没有行动之时,英、俄两国就有默契,即支持日本侵占中国胶州湾。1914年8月7日,美国驻华代办马克谟就将这一情况通报给国务卿:
“德国代办告诉我,两年前,正当俄国困于巴尔干局势的时候,日本乘机与之缔结了协定,根据协定,俄国一旦卷入了那里的战争,将予日本在并吞南满及获取胶州问题上以一切可能的支持。同时保留俄国在北满的行动自由。后来,又由于英国的周旋,英、日、俄相约在将来的欧战发生后,日本将与英、俄一道在太平洋对德作战,以换得德国在胶州的权利作为补偿。”41
1917年2月,德国施行潜水艇封锁政策,引起国际愤慨。美国先与德国断交,继而邀请中国与之一致行动,中国政府将要对德绝交、宣战之前,日本加紧活动,运动英法俄义诸国,要求他们“承认其非法取得之山东及领有太平洋上的殖民地,以为允许中国对德绝交之交还条件”。42英法俄义四国为了确保局势稳定不致他变,竟然同意了日本的要求。英国的态度最为典型。日本政府以此事商诸英国,英国当即允诺,英国驻日大使葛林于1917年2月26日照会日本外务大臣本野一郎:
为照会事:上月二十七日之晤谈,阁下对本使言,谓帝国政府愿得一保证,将来在媾和会议时,英国帝国政府援助日本要求割让德国在山东及在赤道以北各岛屿之领土权利,本使奉英王陛下外交大臣之训令,将下列英国帝国政府之意旨通告阁下,至为荣幸。
英国帝国政府欣然允许日本政府之请求,保证将来在媾和会议中,援助日本要求,割让德国在山东及在赤道以北各岛屿之领土权利;并经谅解,日本政府亦以同样精神,援助英国要求在赤道以南之德国岛屿。43
原来这是笔利益交换的肮脏交易。这笔肮脏交易,保证了战后日本攫取我山东的权利,日本由此支持中国政府对德绝交、参战,但也为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山东权利设置了障碍。英国政府如此,法国、俄国、意大利国等也先后与日本达成同样的谅解。日本政府就是在得到协约国对日本攫取中国山东权益的保证后,改变其以往的态度,支持中国政府参加协约国一方对德宣战的。44
四、中国政府应对一战的收获
中国政府对德宣战一年又三个月,德、奥战败,持续四年余的第一次世界大战降下帷幕。中国政府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可谓费尽了心机,从中立到绝交、宣战,为了维护国家权利先后提出数十次方案,最终抓住时机,加入协约国一方,成为战胜国之一,以战胜国的身份参加战后巴黎和会,伸张中国正义,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失去的利权。中国政府之所为,与晚清政府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要求收回山东胶州湾利权,因日本的极力阻扰与抵制,没有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外交失败,由此引发了五四爱国运动的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中国带来的首先是灾难,中国政府的中立外交,不仅没有保住山东胶州湾、青岛的利权,反而被迫签订《民四条约》,承认日本对山东胶州湾、青岛的利权。不仅如此,还被迫承认,日本沿袭俄国在辽东半岛及东部蒙古的利权,并延续达99年之久,中国在一战中可谓是损失惨重。
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中国带来的无穷的灾难是客观存在的,给我们带来了永恒的历史记忆。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也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发展和希望,这些机遇、发展和希望是我们长期以来所研究的薄弱之处,甚至是避讳的。值此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00周年之际,我认为应该挖掘一战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发展和希望。一战给中国带来的机遇、发展和希望,主要的就是中国从一战中得到的诸多收获,这些收获,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希望。
中国获得的第一项收获,就是废除了同盟国德国、奥匈帝国与中国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
中国政府1917年8月14日对德宣战大总统令庄严宣布:
爰自中华民国六年八月十四日上午十时起,对德国、奥国宣告立于战争地位。所以从前我国与德奥两国订立之条约、合同、协约及其他国际条款、国际协议属于中德、中奥之关系者,悉依据国际公法及惯例,一律废止。45
鸦片战争以来列强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是通过这些不平等条约,中国丧失了一系列主权、利权,中国国际地位的下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中国积贫积弱的国家状况,无一不是不平等条约制约的结果。中华民族要独立,中国社会要发展,必须打破不平等条约体制的限制,最终废除不平等条约。废除德国、奥匈帝国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先声,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限希望和信心。
中国政府不仅仅是声明,而是付诸实际。中国政府将德奥两国在汉口、天津的租界收回,收管了两国在华的企业洋行,如德华银行、井陉煤矿、西门子洋行、美最时洋行等。停付两国在华贷款以及中国在《辛丑条约》中付给两国的赔款等。这是一笔不小的款项,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被迫向外国三次大借款,以交付日本的战争赔款,其中德国两次向清政府借款,总数达两亿两白银。46《辛丑条约》清政府赔款4.5亿两,加上利息9.8亿两。另外还有地方赔款2.2千万两,合计10万万两(自1902年开始付)。其中赔偿俄国最多,1.3亿两,德国其次,9千多万两(90,070,515两),奥匈帝国4百多万两(4,003,920两),47德国、奥匈帝国的赔款自此终止。对中国政府来说,缓解了财政危机,对中国人民来说,减轻了一定的负担。
1919年3月9日,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团向和会提交了我们对德奥的要求条件。和会基本上按照中国的要求作了决议,除山东问题另行处理外,这些内容列入对德和约的第128-134条中。比如德国将《辛丑条约》及其一切附件中所取得的特权、利益统统放弃,以与中国。再比如要求德国将在天津、汉口之租界或在中国领土内所有属于德国政府之房屋、、码头及浮桥、营房、炮台、军械及军需品、各种船只、无线电报之设备、及其他公产等让于中国。还有1900-1901年间德国军队从中国取得的所有天文仪器,自本条约实施后12个月期间内归还中国。48
中国获得的第二项收获,即中国政府参战前后认识到中国参战不仅是中国的需要,同时也是协约国的需要,为此向协约国一方提出有关条件,这些条件虽然经过各国尤其是日本的磨难,得到部分满足。
中国政府提出的条件就是1917年3月8日中国政府通过驻日公使章宗祥告知日本政府:
1.庚子赔款,德奥方面永远撤销,协约国方面10年内暂缓偿还,10年后照原有金额按年递付,不另加利息;2.承认中国即时将进口关税额增加五成,并由中国政府陆续改正关税价表,按实价值百抽七五征收。待中国政府将厘金裁撤后,关税增至值百抽十二五;3.《辛丑条约》及附属文书中,有关天津周围20里内中国军队不能驻扎、各国可在使馆及铁路沿线驻军等规定,希望解除。49
对中国的条件,各国反映不一,尤其是日本认为是中国在讲参战条件,经过多次反复交涉,才基本上满足了中国政府提出条件的要求。
中国获得的第三项收获,即中国的全面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虽然被和会拒绝,但这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在国际政坛上正式提出废除与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正义要求,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在和会上中国代表团与日本的抗争,揭开了与日本进行针锋相对斗争的序幕。中国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使得日本在对德和约中获得的中国山东的权益缺乏合法性,从而为中国此后的山东交涉奠定基础。
巴黎和会对日本妥协,和约承认日本在山东的利权,拒绝中国收回山东利权的要求,中国外交失败。中国外交虽然失败,但中国代表团在和会上依据国际法与日本进行的有力、有利、有理、有节的斗争,赢得了国际方面的同情。
如华盛顿福开森电:“美国舆论及参议院对于巴黎中国代表团拒绝签署和约一事,深表赞同,情谊恳至[挚]。美参议院对于和约内关于山东之各条款或不予批准也。”50
巴黎和会所在地的巴黎社会舆论,也给予中国代表以高度评价:
自中国代表团拒绝签字后,两星期内,国际风云,若见若隐,幽冥之中,恍惚微露天日,各国代表团以及报界论调,咸以中国此举实因领土完全关系,必不得已而出此,于理并无不合。即如法国L’ Homme Libre 报所载,亦以中国代表为直。51
中国获得的第四项收获,即中国代表团在和会不接受代表团提出的一个个建议案后,愤而拒绝在对德和约上签字,敢于向列强喊“不”,充分显示出中华民族、中国政府代表在强权政治压力下的英勇不屈的斗争精神。中国政府从此由消极外交走向积极外交。
中国代表团拒签和约,这是一个非凡的历史举动,它打破了此前中国妥协外交的常例,振奋了民族精神,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拒签当天,代表团电告政府,引咎辞职。电文谓:“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料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曷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52
中国获得的第五项收获,即中国代表团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但在巴黎和会以后,单独与德国、奥匈帝国谈判,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德协约》,获得德国赔款等,取得巴黎和会上没有取得的权益。
中国虽然没有在巴黎和约上签字,但对于巴黎和会的成果是给予认可的。1919年7月18日,时尚在巴黎的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起草了一个建议书,致电政府,“此次对德和约,业经协约各国于6月28日在佛沙依宫签字。我国以约内关于山东三条未能赞同,故未签字。其余各款,中国与协约各国始终一致承认。现在协约各国对德战事状态既已告终,中国为协约国之一,对德所处地位当然相同。此特宣告,自六月二十八日起,中德战事状态终止。” 53中国政府根据此建议,以大总统布告的形式通报于世界各国。仅此一建议,就可知中国代表团之国际视野,中国所反对的不是巴黎和约本身,而是巴黎和约中关于中国山东问题之三条,不接受中国的正义要求而屈从日本的行为。
巴黎和会之后,鉴于中德两国迅速恢复外交关系的需要,中德两国开始进行谈判,最终于1921 年5月20日签订了《中德协约》。《中德协约》不仅仅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而且还根据《中德协约》精神继续谈判,在1924年的中德换文中,德国对中国赔款8400万元,54所以《中德协约》不仅仅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而且也是唯一对外以战胜国身份取得战事赔偿的条约,在中国外交史上具有重大意义。55台湾研究中国近代外交史专家唐启华对此高度评价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拒签对德和约,其意义不仅在山东问题,更促成中德单独议约,使中国得到远超过《凡尔赛和约》的收获。”56
五、结语
从以上北京政府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获取的权益等看,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中国政府——北京政府,就不能不重新评价了。不管北京政府在内政方面如何糟糕,北京政府的外交可赞可点之处甚多,尤其是应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宣布的中立政策也好,后期抓住时机参战也好,均较为得体。中国政府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既有被动的消极防御,又有积极的进取;既有无奈的妥协,又有抓住有利时机,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奋发努力。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中国政府是有一定作为的,对他们的作为,应该给予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政府艰辛努力,取得一定的外交成效,这些成效,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是破天荒的。这些成效价值是非常难得的,对成效价值应该重新评估,全面认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外交失败的说法是极其片面的。
作者简介:张华腾,历史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政治史、袁世凯与北洋军阀史研究。
From Neutrality to War: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the First World War
Zhang-Huateng
Abstract: The outbreak of the first World War brought a new crisis to the Chinese nation.Japan used the Sino British alliance to declare war on Germany and occupied Jiaozhou Bay, Shandong Province, China.In order to avoid and stop Japan’s aggressio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dopted a series of measures and propositions such as neutrality and limitation of war zones, but they failed because of Japan’s opposition and prevention.In 1917, Germany launched the unrestricted submarine war, which aroused the general indign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eized this opportunity, resolutely severed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Germany and declared war on it, and joined the allies, thus having the qualification to participate in the peace conference after the war, and then had the opportunity to recover the lost sovereignty and rights of Shandong.Although the request of China’s representative to reclaim Shandong’s sovereignty and rights faile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declared war on Germany, participated in the Paris peace conference, and integrated into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with various gains.All the efforts made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rom neutrality to declaration of war are for the sake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and interests. W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done is in line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country.
Keywards:The First World War; Chinese Government; Neutrality; Participation in war; Paris Peace Conference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北洋集团与近代社会变迁研究”的前期成果(项目编号:18ZDA197)
1中国大陆学者王建朗、侯中军,台湾学者唐启华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人物,近年来发表一系列非常有见地的著述。见王建朗:《北京政府参战问题再考察》,《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侯中军:《一战爆发后中国的中立问题——以日本对德宣战前为主的考察》,《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4期;侯中军《中国外交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唐启华《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以上这些研究,有诸多的突破与创新,对人们重新认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中国政府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不过这些研究或从外交视角,或主要以参战为中心,没有将从中立到宣战这一决策过程中中国政府的努力联系起来,对中国参战所获的研究似嫌薄弱。本文从国家、民族的视角,研究中国政府面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的危局,所采用的中立立场直到参战,既有被动的消极防御,又有积极的进取;既有无奈的妥协,又有抓住有利时机,为国家、民族利益而奋发努力。
2 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34页。
3 井上馨(1836-1915),明治维新元勋、九元老之一,曾任外务大臣、内务大臣、大藏大臣、农商务大臣等。
4 (日)井上馨侯传记编纂会编:《井上世外公传》第五卷,东京:原书房1968年,第267页。(日)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3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36页。
5 山县有朋(1838-1922),明治维新元勋、九元老之一,曾任陆军卿、内务卿、内阁总理大臣、枢密院议长等。日本陆军的缔造者之一,狂热的侵华分子,甲午战争时任第一军团司令,日俄战争时任参谋总长。
6 大山梓编:《山县有朋意见书》,东京:原书房,1966年,第341页。
7 《黑龙会备忘录》,黄纪莲编:《中日“二十一条”交涉史料全编》,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页。
8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2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773页.
9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2卷,第775页。
10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 外交,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384页。
1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 外交,第380页。
12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1974年,第2页。
13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1页。
14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2页。
15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3页。
16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11页。
17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11页。
18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12页。
1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6页。
20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26页。
21 张华腾:《袁世凯对日本的妥协与斗争》,《民国研究》2012年秋季号。
22 骆宝善、刘路生主编:《袁世凯全集》第28卷,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3,第73页。
23 陆参政即陆征祥,曹次长即曹汝霖,蒋中将即蒋作宾,伍参议即伍朝枢,顾参事即顾维钧,其他不详。
24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 外交,第152页。
25 杨涛编著:《梁士诒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65页。
26 杨涛编著:《梁士诒集》,第365页。
27 许田(即张国淦):《对德奥宣战》,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编:《近代史资料》总第2号,北京:科学出版社1954年,第51页。
28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3卷,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73页。
29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3卷,第73页。
30 谭元凯:《山东问题始末》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60页。
31 张宪文、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专题史》第三卷,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02页。
32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第3卷,第75页。
33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第77页。
34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第79页。
35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第71页。
36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二卷,武汉:武汉出版社1990年,第776-777页。
37 王建朗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外交文件汇编》(1911-1949)第一卷 中,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888页。
38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二卷,第1295-1296页。
39 张宪文、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专题史》第三卷,第102页。
40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中日关系史料:欧战与山东问题》上,第99-102页。
41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二卷,第754页。
42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第72页。
43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第72-73页。
44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七卷,第73-75页。
45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六卷,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第79页。
46 即1896年的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折合9700万两白银,年息5厘,36年还清;1898年续英德借款,1600万英镑,折合1.1亿两白银,年息4.5厘,45年还清。至1918年中国还了多少,还有多少未还,代考。这是一个从来还没有被重视的问题,非常值得研究。
47 王树槐:《庚子赔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31),1974年,第27页。
48 《凡尔赛条约》,《国际条约集》(1917-1923年),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第131-132页。
49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近代史资料》总38号,第32— 33页。
50天津历史博物馆编:近代史资料专刊《秘笈录存》,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第191页。
51 章伯锋主编:《北洋军阀》(1912-1928)第三卷,第1085页。
52《法京陆专使电》,天津历史博物馆编:近代史资料专刊《秘笈录存》,第188页。
53 《法京陆专使电》,天津历史博物馆编:近代史资料专刊《秘笈录存》,第190页。
54 见唐启华:《被“废除不平等条约”遮蔽的北洋修约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33页。
55 张宪文、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专题史》第三卷,第164页。
56 张宪文、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专题史》第三卷,第160页。
(文章原刊:《南开学报》202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