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新时期以来的史学发展以“新史学”话语来诠释自己的时代价值,其成就之一就是社会史或者新社会史的兴起。在将近40年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史在不断拓展领域和跨学科延展中保持持久昌盛的基本态势,它从整体上塑造了新时期以来的中国史学的面貌。当然,如果从更为严格的角度来评鉴的话,也不得不承认,新史学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比如社会学化、区域化取向以及刻意求新的风尚,等等。在未来新时代历史学构建的进程中,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学界的关注。
【关键词】当代中国;新史学;社会史;历史反思
新时期以来的史学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世所共见。在深刻的内在反省和高度对外开放交流的促动下,历史学发展在开拓创新中形成了鲜明的时代特色,表现在新领域、新视角、新理论、新方法甚至新话语等方面,实际上意味着中国史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无论是宏观性研究,还是微观性探讨,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层出不穷。在张海鹏主编的《中国历史学30年(1978—200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和曾业英主编的《当代中国近代史研究(1949—200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等史著中,已经对史学的基本状况进行了总结和展示。这提示我们,新时期以来的历史学取得的成就更突出地体现在新领域的开拓与新体系的构建方面。
如何确切地定义“新史学”,是颇多争议的一个问题。从20世纪初梁启超标举这一旗帜开始,百年来学人多有论议,旨义所在并不相同,其内涵、外延颇多差异。就本文而言,拟超脱概念本身之纠结,主要立足于问题聚焦和学术辨析的操作性加以适当限定,本文的“新史学”话语特指新时期以来史学演进的新走向或新态势。因此,在这一时段相继兴起或交替出现的史学研究的新领域、新方向或新范式(如社会史、文化史、环境史、医疗社会史、区域史以及新社会史、新文化史、新革命史)等,均在讨论范围内。
一
20世纪80年代,史学界的理论思考进入极为活跃的时期。学界对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如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历史命运、中国社会形态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学术思想的活跃与相对宽松的开放学术环境,共同创造了理论与方法多样化的学术生态环境。“历史发展动力论”和“历史创造者”的大讨论,成为中国史学界的一个重要风向标。在批判“文革史学”的同时,学界对以阶级斗争为主线、以“革命运动”为主导内容的史学理念进行了深刻反思。同时,面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任务的提出,面对社会生活的新变动,中国历史学如何确立自己在新时期应有的地位和实现自身的学术价值等问题,就成为学界必须关注但又并非能够即刻解决的课题。正是在这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人们感受到了“史学危机”的存在和由此而生成的学术压力。
20世纪80年代之初,“史学危机”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个最初源起于大学生和青年学者的问题,迅速变成社会热议的论题,几乎整个史学界都卷入了这场讨论。事实上,学界虽然争议热烈,在基本问题上却并没有获得多少学术意义上的认同,但也不能不承认史学本身面临着不容回避的时代挑战和寻求新突破的巨大压力的问题。各种创新和努力就在“史学危机”深沉的压力下萌动了。在这个大背景下检视新史学的发展走向,我们应当关注以下两点。
第一,“史学危机”无疑是“新时期”史学转向的历史前提。在思想突破禁锢的特定条件下,史学界率先在史学理论和史学价值方面进行反思,有关“史学危机”的讨论以及对于史学价值和现实功用的反省和重新定位,就成为新时期史学发展道路探讨的前提。与“史学危机”讨论同时兴起的,是“三论”热、历史发展合力论和“历史创造者”的争鸣,是对文化史与社会史的倡导,社会史不过是当时众多寻求突破的努力之一而已。
第二,从整个20世纪发展长程来看,社会史与文化史的兴起不能定位于新兴学科,也不是新开拓。准确地说是“复兴”。早在20世纪30年代,社会史与文化史就已经兴起并一时蔚为风尚。其中,以社会史为题的专著甚多,计有陶希圣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熊得山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朱其华的《中国近代社会史解剖》、易君左的《中国社会史》。还有关于社会史的各方面专题、断代的著作及史料集的出版,如邓拓的《中国救荒史》、黄现璠的《唐代社会概略》、北平研究院史学研究所编《社会史料丛编》、萧一山编《近代秘密社会史料》、瞿宣颖编《中国社会史料丛钞》等。此外,1902年梁启超继上年在《清议报》上发表《中国史叙论》之后,又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著名的长文《新史学》。其后在“中国文化史叙论”中,梁启超将其知识体系划分为三部29篇,其第二部即为社会组织篇、饮食篇、服饰篇、宅居篇、考工篇、通商篇、货币篇、家事及田制篇;第三部宗教礼俗篇等。显而易见,“社会组织”以及衣、食、住、行与社会风俗等,完全属于“社会史”研究的内容,尽管梁氏将其“结构”在“文化史”体系之内。尽管“新史学”体系中还没有提出“社会史”理论范畴,但其研究内容或研究视野却体现着社会史的理念。其间,中国文化史的代表性学者有柳诒征、梁漱溟、陈序经等人。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史和文化史研究曾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如此看来,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复兴的社会史和文化史来摆脱史学危机,借以重新构建新时期历史学的学术追求,不仅是基于现实的考量,也不仅源于西方学术理论的冲击,更为根本性的原因恐怕还是中国历史学学科内在发展的必然走向。蕴积在现代中国历史学科构建中的社会史和文化史学术统系和要素,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再度萌生和勃兴,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就历史学研究的着力点而言,社会史的开拓导致整个史学发展态势的变向:以往以王朝或英雄为中心的历史移向了芸芸众生;以往聚焦在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历史叙事开始转向基于百姓日常生活的民生历史;以往的通常以重大历史事件构建的叙事模式转向了对于社会历史问题的解析,等等。史学研究取向的历史性变动,及其选题趋向的社会性聚焦,在某种意义上,体现着中国近代史研究由“革命史”向社会史或者新的整体史的转型。新时期的历史学研究是极具动态性和活跃性的,但如果要在纷繁多变的态势中寻求相对主导性的话,毫无疑问,则非社会史莫属。学术趋向不能脱离时代需求,时代诉求制约和影响着学术的追求。从某种意义而言,《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就是这一历史逻辑和学术逻辑的现实表达。
社会史研究获得经久不衰的学术活力和研究空间的持续扩展,实得力于学科内容与社会生活的密切关联和学理内涵与社会科学相融互含。社会史研究的论题总是追踪着时代的关切,始终因应着社会的诉求,既不断地扩展着自己的研究领域,也不断地延伸着新的学科方向。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史又以区域史、乡村史的拓展和社会生态史或环境社会史的构建,刷新了自己的学科面貌。从近十年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的学术著作两大项看,乡村史仍然是学者们相对集中关注的领域,分别占到论文的30%以上和著作的20%以上,远远高于其他主题内容。2000年以来近代中国乡村史研究逐步聚集了一批学者,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和论题上都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这一研究态势仍在持续发展,且有更为深入的拓展和提升。区域社会史以及区域史视野下交通社会史、生态环境史等也是学术研讨中较为集中的主题。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史发展呈现出新的方向,其中以社会生态史或环境社会史的构建最为突出。在全球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历史学领域对这一论题进行纵向思考和研究的学者也逐渐增长,而环境学和社会史的相互促动融通也应时而行。史学界也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史研究既需要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也必须考虑生态环境因素在社会发展变迁中的“角色”和“地位”;生态环境不能仅仅作为社会发展的一种“背景”,而是社会运动的重要参与变量。问题在于,学界对这些变量之于社会历史的实际影响还缺乏真正的研究,对其运行和作用的机理尚无足够的认识。由此,一个崭新分支即生态史学或环境史学就成为新世纪以来社会史发展的新趋向。医疗社会史更多也更直观地与民众生活和健康密切相关,一定意义上凸现了史学致用价值。尤其在当代疫病突发的现实冲击下,这一新史学的取向愈发引人关注。这些论题的问题意识十分强烈,学术研究空间和学理构建内涵极其丰富,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预示着近代史乃至整个历史学方向和学科的创新。
二
新时期以来新史学研究实践表明,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或跨学科研究似已成为一种惯性态势。跨学科合作越来越深入,“跨学科的交流与联合曾是相互促进与创新的汩汩源泉”。虽然人们所关注的历史理论的学科来源并不一致,但是,在跨学科研究取向中所造成的“社会学化”问题却未能引起我们的重视。这个问题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之初就曾提出,但一些学者对此显然有误解,纠结于所谓“社会学概念引入不是多了,而是不够”的表象上。实际上,这一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社会学概念、理论或范畴的引入,也不是引入的多与少的问题。因为史学研究论题复杂,面对不同的问题探讨,移借“他学”的概念范畴根本没有所谓确定的量的标准,多与少的问题显然是伪问题。再者,社会史研究中常用的学科概念,事实上也并非某一专门学科所特有或专享,例如社会结构、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等,显然不能将其简单地归属于某一学科,而应该是整体社会科学甚至是整个社会表达的话语概念。因此,社会史理论构建中的“社会学化”问题,特指学术研究中“理论模式”(知识结构)的先行取向,亦即以现成的一种(或几种)既成的理论知识框架,来附加以一定时段的史料、史实,由此搭建一个社会史研究的体系,而相对疏离了对一定时段社会历史本身的深入考究。这种以论带史的惯性以一种新的面貌呈现,且颇成风气,不能不引起反思。
正是基于学科理论构建的必要性,笔者认为这样一种取向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缺憾。比如,社会史的复兴及其学科构建伊始,实质上包含着对既有的“革命史”“阶级斗争史”为主线的中国近代史研究模式的反思,作为新时期史学研究的历史性转向,它并不隐讳自己对既往史学模式的批判性姿态,认为传统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并不能反映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全貌,其结果是“将历史的内容排挤出了历史”。从而,中国近代社会史旨在构建整体的、全面的历史,是能够反映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征的新史学。由此,一个基本的学科构建的前提必然是:中国社会历史的古近之分的标志是什么?显然,作为一种学科或学科方向的中国近代社会史,无法回避的带有学科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如下的问题。
第一,中国近代社会史划分的标志是什么?任何历史研究都无法回避历史分期问题,它是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历史学学科构建的基础性问题。因为“把历史划分为不同的时期,这不是事实,却是一种必要的假设或思想的工具,只要这种划分仍旧能够说明问题便为正当,而它的正当性是建立在解释之上的。”1840年作为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代史的历史分期,体现着自己的学科质性,也秉承着自己的学理宗旨。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1840年显然不是简单的年代标记,它包含着特定的历史认知和史观,这是一个关涉中国社会历史理论及其体系构建的重要节点,亦即用以划分中国社会历史古代与近代的标志是什么?既然社会史与事件史或革命史是不同范式的历史体系,又为何以革命史或事件史的历史时间为标志?这一问题体现着社会史之不同于政治史、通史的理论内核。而事实上,这一问题在中国近代社会史学科构建和发展中完全被忽略了。这自然为社会史学理体系构建设置了内在的困境:一方面,社会史的形成原本就具有对“革命史”范式的反思,其主旨是构建“有血有肉”的“全面”的历史,以此超越内容过于干瘪的“革命史”;另一方面,作为近代社会史研究起点却又沿袭“革命史”的历史分期。这种学科理论上的矛盾和冲突,无疑构成社会史学科发展的困境。再则,“革命史”范式下的历史分期及其时代标志,有着自己完整而系统的学理体系,逻辑上是自洽的;在其规范之内,理论认知和解说至少在其逻辑范畴内是合理的,是具有学理解释力的。既然社会史是不同于“革命史”的另一种新史学体系,那么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历史分期为什么等同于革命史的分期?
第二,无论社会史有多少种不同认识和理解,但在学科定位上属于历史学则并无太多争议。因此,如何在历史长程中与政治史、经济史和文化史有所不同地揭示和展现社会历史的演进趋向和独具特征,无疑是其学科构建和学理认知的基本前提,如果这个前提被忽略或被模糊,社会之为史则无以为据。问题是,社会史研究进程中出现的“社会学化”问题,主要在于由此构建的知识体系呈现的内容基本上是一个“历史上的社会”的知识体系;在这一知识架构中,将相关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功能(或其他不同的内容设计)归置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段之内分别加以描述,却无法真正说明社会本身演变的历史趋向、时代特征以及各社会要素的内在关系。在既有的丰富的社会史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见到许多精微的具体社会问题研究:人口、家庭、流民、村落、失业、械斗、邻里纠纷等,而社会存在本身及其演变情势却无声无息地被这些具体而细微的“社会问题”所淹没。人们所能真正看到的其实是“社会问题”史研究,而非社会史研究。社会史研究的“社会学化”取向莫甚于此。
我们的历史学研究曾经受到“理论先行”或“以论代史”非正常发展的伤害,我们对此应该保持足够的警觉。颇具吊诡的是,有学者对笔者提出的观点进行诘难。他们强调的基本理据就是:“先建立体系然后才能开展研究”是不合研究常规的。但是问题在于,他们所认同和选取的“社会学化”立场恰恰是“先建立理论体系再搞具体研究”的一种取向,只不过是以一种先验的“社会学知识体系”来重新解构历史史料而已。先有一个概念,甚至有了一个想象中的结论,然后再选样式的找材料,加以证明,也就是找一些合乎模式的材料,再把模式套上去。这种学理模式先行或者理论先行的取向,当非历史研究的正途。
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关于区域史与区域化取向问题。区域史研究成果的丰富多样和千姿百态,对于近代史研究传统取向的转换、研究问题的深入展开和基本研究格局的改变,具有显而易见的作用。而且,这一研究的路向依然保持着持续长久的影响力。同时,区域史研究中也呈现出一些共性的问题,而且是学科层面上的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区域史并不仅仅是时空结构下的历史。如何定义区域史以及如何规范性的开拓区域史研究,笔者曾有过讨论,此文不再赘述。在此可引述国际区域史研究的经典以为参证。
其一是布罗代尔,他的《地中海与腓力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世界》是区域史的经典之作。正如布罗代尔所言,“区域并非研究的框架。研究的框架应是问题。”所以,布罗代尔对于“边界”——“不管它们分开的是区域还是学科——几乎没有耐心。”他始终关注事情的全貌,力图将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纳入一个总体史结构;布罗代尔史诗的主角,不是传统帝国之类的政治单位,也不是诸如菲利普二世之类的个体,而是大海本身;在布罗代尔这部经典性区域史著作中,“整体”史或“总体”史学术理念,不是一个简单的区域标准,而是结构整体。从学科理论的规范性和准确度看,笔者认为布罗代尔提出历史时段理论,有助于我们对区域史学科规范的思考。他将历史时间分为三个层次即地理时间、社会时间、个体时间,分别赋之于历史学特质的概念即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这是一个蕴含全面的时间空间和经济、文化、制度与人事的历史学范畴,具有学科构建的价值和意义。
其二是滨下武志。他提出的“亚洲经济圈”理论对我们理解区域史研究规范不无启示。从“地域性”到“区域性”再到“全球性”的线索,构成他的“亚洲经济圈”理论和“全球化与东亚区域历史”的独特视角,这种视野以探求历史学规律的“总体史”为目标。这一模式建立的基点提示我们:区域史是一个新的整体史的研究视野和方法,而不是一个研究地域范围的大小或宽狭的问题。如何在研究实践中体现或把握区域史学术规范,滨下武志在华南区域史释义上提出三个基点:第一,狭义的解释是指以广东和广西两省为中心的地域;第二,从与华中地域和西南地域比较的角度来看,华南地域也许可以包括福建、广东以至广西、海南、湖南等省,更多人认为华南地域是指福建广东和海南等东南沿海的省份,这一观点是建基于历史上的华南沿海各省是通过活跃的贸易活动而成为财富累积的中心;第三,进一步构思的话,也许它并不止于中国的华南地域,而是具有更宽泛的经济、文化、宗族等要素的区域体系。滨下武志认为,“地域研究的对象不一定是一个固定的地理范围,它可以是从问题观点引申出来的空间。因此地域研究的范围是因应观点而伸缩。从而,地域研究的研究方法可以单独或同时为论题的政治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以至从长期的历史学方法来进行”。无论范围的广狭,地域构成的因素是多元的。宗族和乡党、市场和商业网络,甚至广大范围内的贸易和国际关系等,都是我们要充分注意的因素。
作为社会史新趋向的“区域化”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即区域化取向和区域选取的随意性和零碎化。对此问题,有学者提出进行“跨区域研究”或“区域比较研究”作为弥补。然而,这仍然未能切中要领。因为,跨区域的区域史研究和区域史比较研究并不具有操作性。在已经失范的学术状态下,“区域”并无限定,完全是研究者个人随意设定的范围,何谓跨区域当然也就无从说起(跨省区、跨县区还是跨国区?区域比较是省区比较,还是华北、江南大区比较,抑或超国界的大区比较?)。如果各自所持学科的研究规范和话语体系相去甚远,信手拈来的人云亦云的“区域史”,只会是一种削足适履的病态概念移植,而从根本上无益于研究的科学展开。
如何从学术规范角度来构建整体史意义的区域史?由于区域范围的界定本身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区域史的实践也就难以在规范的学理层面获得一致认同。正如哈特向所说,区域本身并不是学术研究的现象,这与历史学的“时代”不是一种现象是完全相同的。它仅仅是为研究的现象群所充填的理论上的“框架”,是现实中所不存在的抽象的概念。显然,区域史是现代历史学发展进程中的学术构建,它不是历史本体存在(如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章制度等)。正因如此,学术规范的构建尤其关键,否则无法进入真正的学术话语体系,致使所有的研究内容都可标以区域史,而实际上又在消解着真正的区域史。
三
新时期以来的历史学一定意义上是伴随着新理论、新方法的不断涌现和植入而兴盛成长起来的。“大量翻译、引进了西方国家历史学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新理论、新方法、新范畴、新话语,前涌后继,层出不穷。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甚至当代许多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如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即“三论”)受到青年学人的追慕,也出现以此理论书写历史的尝试。“衡定一个时代历史学的进步可以有多项标准……一个更为本质的大标准,这就是史学观念或史学思想。这是一种深刻的力量,任何一个时代的历史学都是通过观念和思想达成了自己所属时代的史学目标,并因此而形成了史学史上的起伏、变化和进步。”“可以肯定的是,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从来不缺少丰富的理论来了解和揭示自然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在于,我们的历史学学科理论只是“一味忙于求新,忙于引进,来不及消化、来不及思考”,并没有在吸纳、继承和创新中形成具有自己时代特色的理论体系,从而未能“引导中国史学产生一个实质性的改变。近代以来,在西学的强势引力作用下,“社会科学方法治史一经引进,就成为史学界的新动向”。许冠三认为晚近以来之新史学流风所及“有三事最堪留心”:一是“所有学派莫不因应于西潮的冲击而生,或以洋为师,或经洋为鉴,连擅用土法的考证史家陈垣也不例外,等而下之的,则挟洋以自重”;二是“新史学发展的主流始终在‘科学化’,历来的巨子,莫不以提高历史学的‘科学’质素为职志”;三是“各派的宗主虽各有所偏,或重方法,或贵材料,或尊理论,但彼此对立之情况,实与其历史形象相去甚远”,“从表面看貌似两极,实则均因国人的科学迷恋而兴,并齐以‘科学的史学’相标榜”。晚近以来的史学发展多染此习尚,竟有束书高阁、游谈无根之流波。
新时期的史学发展进程中形成多种面相,其理论基点和研究方法已经日趋多元。这一发展态势其实蕴含着一个相对趋同的诉求,就是力主解构既有的史学体系或理论诠释构建,当然,有些是“无意”的解构。新时期以来,“学者在理论方法的追求上做足了功夫,西方各种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接踵而至,新的研究方法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但是其在学术建树或学科构建的实效方面,却未能取得典范性成果进而建立起属于自己时代的学术高度。有学者尖锐地批评道:30多年来的史学界对西方新理论方法的追求,突出表现不过是借取了几个看似时髦的名词概念,真正的理论方法未学到手,而我们自己的实证主义史学传统和马克思主义史学优势,却基本丢失。我们应该深刻地反思曾经走过的路,在回溯足迹的过程中,思考如何超越新史学发展中“系统性的缺失”,有效地规避“理论追求上的浅尝辄止与见异思迁”的流风,通过新史学理论体系和诠释体系的建设,最终获得属于自己时代价值的方向性变革。尤其对于走向新时代的历史学的学术使命而言,系统性的学理诠释体系的构建至关重要。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世纪以来“新某某史”的相继推出,划出了一条刻意“求新”的当代史学演进轨迹;逐新风尚一路猛进,虽然其论证内容或有不同,但其思维方式和立论模式却基本一致。某种意义上说,它构成了新世纪以来史学演进的总体趋势。其中,的确也有务实求真的创新性成果的推出,为新时期史学的发展助力颇多;但也出现了一些逐新求异的流风,只是在既成的西方理论框架中添加中国史料,结构出所谓新成果。这些流风所向影响颇大,值得学界认真反思。
刻意标新的各种史学诉求层出不穷,在“新某某史”的标帜下一时蔚然成风。这与20世纪80年代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崛起完全不同,它们毕竟有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之外的特定研究领域或研究对象,尽管学者对其具体研究对象的内涵、外延有不同认识,但其中心内容是相对确定的——社会史研究社会的历史,文化史研究文化的历史,在这一点上不会有歧义。流风所及的许多“新某某史”研究成果,就研究对象、研究领域或者研究方向而言并无新异之处;其所谓的新,按其提倡者的论证主要是研究方法、理论、研究视角或问题表述的“新”而已,甚至有些研究只是换了一套话语模式:新词、新语、新概念、新样式。然而,史学研究“决不是标新立异,务以新奇取胜,更非必欲推翻前人旧说,别立新说,最主要的是把前人未明白述说的重要历史事实用平实的方法表明出来,意在钩沉,非必标新立异!至于旧说不当,必须另提新的看法,尤当谨慎从事,因为破旧立新,极易流于偏激,可能愈新异,离开事实愈远”。严格说来,“是学问无新旧”,唯“以事实决事实,不以后世人之理论决事实”,方为新史学研究之正宗。
一个新的学科或新的研究领域,以及新的研究方向的形成,其前提是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的存在。学术用语或范畴的形成要遵循语言的基本规则,否则会引起表义的不确切或导致意义的混乱。从许多研究成果看,他们论定的“新”是基于研究理念、方法、视角方面,而这些并不构成新学科、新领域、新方向的要件。就学术研究而言,新方法、新理论、新视角等是可以运用在几乎所有学科研究中的(如有学者特别提出的“向下看”视角,国家与社会理论以及“微观深描”等方法,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新某某史”的专用的学术范畴),它们同样适用于政治史、经济史乃至事件史(如太平天国史,洋务运动史、义和团运动史)研究。研究理论和方法的趋新意味着工具性或研究手段的变化,却并不能由此形成或构建一个新学科或新领域。
当代“历史学已经达到了转折时期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它必定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也不意味着它一定有能力抵制住诱惑,避免误入歧途”。毋须讳言,新视角、新方法、新范畴的形成及其运用几乎是整个当代新史学发展的基本态势,它实质上就是当代史学新趋向的核心要素。“为旧历史学转向新历史学开辟道路”的恰恰是这些新方法、新视角和新范畴的运用。吴承明先生对史学方法的评判十分切实而明智:“我主张史无定法……不同问题可用不同方法;同一问题也可用多种方法来论证”,一切理论都可视为方法论,而“任何单一理论或单一模式解释历史都不行。这就是‘史无定法’的基本含义”。因此,无论什么新方法、新视角、新理论,它们从不属于也不可能专属于“新某某史”的特殊领域。学术概念和学术范畴应该在严谨、准确、规范和科学的前提下精确凝练。倘若从更为严谨的学理层面上推敲,这些问题是否值得三思呢?
四
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无尽的丰富性’……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检视历史学发展的行程,笔者体会到,在一味追逐求新的风向引导下,新史学的发展似乎正在疏离史学求真的学科特质。“从科学的观点看,学者只应问一学之真伪是非,而不问它的新旧”。以求真为宗旨,原本就是史学学科的立身之所在,刘家和曾指出:“中西史学都是力求在‘求真’与‘致用’的张力中来确保自身的学术地位的”。梁启超倡导“新史学”之构建,其史学义例“有不少是一成不变的,其中信得最早持的最坚的是存真”,“他更进而以‘忠实于客观’为‘史家第一件道德’”。要而言之,史学之求真可分四个方面。
其一是考订史料之真实。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石,是人们认识、解释和重构历史所必须的材料。史料可以分为直接史料和间接史料,或称为一手史料和二手史料。史料有真伪之别,亦常存真伪相混之事。所有史料都是人的活动的遗存,与人本身密切相关。人始终受到利益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史料本身也当然地受限于各种利害关系,即使不是刻意伪造史料。单就主体之“意”而言,其对史料真伪的影响之大,不可不给予高度关注。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已经过往的客观实在,史学研究者既不能直接进入历史情境,也就无法直接面对自己的研究对象。他们只能通过史料、史实(文献的或实物的)去进行学术研究,形成自己的历史认识。历史资料的形成非常复杂,其间冒名作伪、以假乱真者有之,传抄中笔误脱漏者有之,保存流转中错乱佚失者有之,历代传注者凭臆已断、妄改致误者有之……撇开历史资料所反映的历史真实性不谈,单就资料本身,要看清它的真实面目也显得非常不易。这就催生了旨在求得史实之真的辨伪学、校勘学、辑佚学、版本学、考据学和史料学的成熟。因此“根穷材料来历,辨析其源流异同,判别其是非优劣,本是中国旧传统,亦是西学新风格,乃治史者应有之事”。辨别史料之伪求得其真,是史学求真的根基。荣孟源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真伪》考订中发现,真本中的“调正粮食之产销”与“伪本”的“调查粮食之产销”,虽仅一字之差,却致“意义全非”。因此,历史研究要求得历史之真,首先得辨析史料之真。
其二是揭示史实之真相。史料学只是历史科学中的一门学科,史料学不等于历史学。只搞史料的考订、编排,最多能把一个个的个别史实弄清楚,而不能找出各种史实之间的互相联系,真正呈现历史真相。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他们至多是积累了片断收集来的未加分析的事实。历史史实纷繁复杂,史实不可能脱离人们的利害关系而独立存在,因此,史实本身就是一个选择的结果,肯定或否定一个史实意味着揭示或掩盖一个真相。“史学应当实事求是”,“阐明历史真相”是历史学家的责任,这既是历史学的学科准则,也是中国史学秉笔直书的传统品格。尽管史学研究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学术流变,呈现着不同的特色,但揭示史实之真相却是史学之所以为史学的基本特质。无论是胡适所说“整理国故,必须以汉还汉,以魏晋还魏晋,以唐还唐,以宋还宋”,还是顾颉刚之《古史辨》的疑古辨伪,其要义都在于辨伪求真,“各还他一个本来面目”。
其三是构建史学之真知。“就其实质来说,事实与档案并不构建历史;它们本身也不为‘历史是什么’这个烦人的问题提供现成的答案。”历史学在不断追求真知的过程中,将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知识和那些被千百次研究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的经验进行科学抽象,构建史学的学识真知,以指导人们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历史并非一个天然存在选择的体系,它不过是借助于史实和史料,从大量的因果关系中构建的解释知识体系,从而赋予这些因果关系以历史意义。史学研究构建历史的同时,也是构建史学知识体系。任何一种历史都要求相应的渊博学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错综复杂的,人们对它的认识受到时代的制约和条件的限制,史学的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是时代的产物,不能脱离时代而存在。“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就史学而言,每一次重大的变革都意味着其知识体系的变革,也意味着史学知识体系在不断求真过程中的自我完善。不断扬弃伪识和构建真知,是史学社会功能的体现。辨伪求真与实事求是,是史学学科知识体系构建的内在价值。
其四是洞悉历史之真理。处理史料以了解史实,须通过解释始能达成。历史如果没有解释就不成其为历史,而只是史料。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或者其学科魅力之所在,就在于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不竭探求和获取。20世纪初,新史学的旗手梁启超率先提出,20世纪之“新史学”是超越“帝王家谱”式旧史学的时代产物,其要义在于从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中求得“公理”“公例”;新史学应该立足于探求历史演进的学理之真。“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在表面上是偶然性在起作用的地方,这种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历史学的终极追求就在于“发现这些规律”。所以马克思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恩格斯1895年3月致康·施米特的信中说:“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是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的这种差别正好是这样一种差别,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
在新时代的剧烈变动中,在不断创新的学术追求中,始终坚持历史学求真的宗旨,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学科原则。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达致“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承担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使命”的学科地位。(作者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3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