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3月20日,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被暗杀。这一事件不仅改变了民初历史的走向,也暗含着对宋教仁和袁世凯的评价。因此,从发生至今,宋案一直备受关注。
但长期以来,学界对暗杀事件并没有深入、严谨的研究。笔者算是研究宋教仁的学者之一,先后撰著《宋教仁与中国民主宪政》、《宋教仁思想研究》,但对宋教仁被刺案并未研究,本人著述中不过是简单继承原国民党所下的结论及学界一般说法,即刺宋背后主使者是袁世凯。这一结论,我至今以为总的方向不错,但失之简单,且缺少最关键的证据。
然而近十年来,有人著书作文认为,指使暗杀宋教仁的,不是袁世凯或是北洋势力,而是同盟会——国民党要人陈其美。这一颇为“新颖”的说法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笔者依据自己了解的当时政争态势和国民党内部关系,认为不存在这一可能,恰恰相反,陈其美与于右任一样,是宋教仁从日本回到上海以后结识的最好的朋友和同志。笔者在有的场合对所谓的新观点曾给予反驳,但苦于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宋案进行专门研究。
本年尚小明教授新著《宋案重审》出版,仔细阅读之后,我认为,这是迄今为止对宋案最为精详的研究。本书最大特点是资料丰富,考证深入。作者不仅新发现了前人不知道的资料,还全面审视宋案最核心的资料,即江苏都督程德全、江苏民政长应德闳公布的证据;作者更是几乎读遍了当时的主要报纸,以便互相比较,得出真相。作者不仅考证宋案背后的指使者,更旁及袁世凯、赵秉钧、洪述祖几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笔者不揣鄙陋,愿向学界及大众介绍此书,并贡献自己的阅读心得。
一、证实所谓陈其美指使刺宋是袁方制造
《宋案重审》的第一大贡献,就是证实所谓陈其美主使刺宋说,是与国民党对立的报纸所造谣言,特别是袁世凯、应夔丞等为转移视线而制造出来的。
尚著考证了陈其美主使说的流传过程。指出,3月22日,宋教仁去世当天,案件尚未侦破,共和党系的《亚细亚日报》就不负责任地指宋是被国民党同党人所杀:“宋之被刺,又安知非该党中好弄手枪者故逞一击。”数日后,还是《亚细亚日报》,居然称从应夔丞家中搜出的用于刺杀宋教仁的手枪刻有“陈其美”三字,影射陈其美为主使者,此事完全是子虚乌有。而后与袁世凯关系密切的《国报》更是大肆造谣。
尚著指出,梳理宋案发生后关于陈其美主使杀宋的各种报道和评论,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第一,刺宋案发生于上海,照理若陈其美真与该案有牵连,上海各报一定会率先报道,并密切关注。但事实却是,暗示陈其美与刺宋案有牵连的报道,首先出自北方,并且随后的相关报道也几乎都来自北方报纸。这些报纸要么为国民党的反对党如共和党、统一党所办,要么为外人所办,与政府皆有密切关系。第二,在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于4月25日通电宣布宋案证据之后,政府嫌疑大增,恰在此时,陈其美主谋杀宋说也开始高调宣传。仔细思考,这些宣传不能不让人怀疑是为进行舆论对抗,淆乱视听。而其背后,既有袁党之造谣,又有应党为使应夔丞脱罪而对陈其美之陷害。
在这里,笔者有必要强调报刊作为历史资料的问题。作为史料,报刊的内容极为丰富,且按日报道时间性强,向受史家重视。但是正如每种史料都存在问题一样,报刊也存在很大问题。且不说报纸的报道、评论的准确性受记者、评论人的认知水平的限制,也受党派立场的影响;更严重的是,许多报刊有意颠倒黑白,甚至无中生有,其中多半出于政治目的,为自己所在的政治势力服务,当然,也有报刊的报道是被金钱收买为经济利益驱动。
如果看到某一报刊的报道,不加分析考证、不与其他报刊其他史料对照,就当信史使用,则往往会出现荒谬的结果。这样的错误,有些造诣很深的史家也不能完全避免。近年关于陈其美主谋杀宋的著述,抛开其他因素,从学理分析,恐怕就是这样造成的。
尚小明不仅指出某些报刊的流言不可信,还发现更有力的证据,确认应夔丞及袁党曾策划所谓陈其美主谋说。
在各种指陈其美为杀宋主谋的著述中,有一篇当时流传的《北京国务院声明》,多被当做所谓“有力证据”。这篇声明指宋教仁主张举袁世凯为总统,而自己主持内阁。但国民党内,黄兴想当总统,陈其美欲推黄竞选总统而自己出任内阁总理。因此,陈其美指使应夔丞杀宋。
尚小明指出,从行文、语气看,这篇声明根本不是国务院的官方文献。尚小明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所藏档案资料中,发现一封应夔丞的党徒的信函,其内容正与所谓《北京国务院声明》相同,但多出了“乞公与当道酌之,名心叩”。原来这本是一封密谋的信函!结合以前已公布的袁世凯所存署名“雷”(疑为袁亲信雷震春)的密呈,密呈中有一句,要策划“一面再曝陈其美之不法”,完全可以断定,所谓陈其美主谋说,完全是应夔丞以及袁世凯方面策划制造出来的,目的即为混淆视听。
尚著还指出,应夔丞虽曾为陈其美下属,但“实际上,陈、应迥然不同。陈有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政治主张,应则为见利忘义、见风使舵之徒,陈对应不过利用而已”(第234页)。所以,从情理上,陈其美也不可能主使杀宋。
笔者还要做一点补充。大凡历史考证,或要确认某件史事,或要推翻前人的说法,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要有充分的事实证据;第二,要合情合理,要符合历史的逻辑。否则,无论所谓新发现如何新奇,只是空中楼阁而已。陈其美主使说便是如此。
事实证据已如尚小明教授的考证。而当时袁派报纸,曾多次指黄兴是幕后指使者。这一说法不仅没有证据,而且观察宋教仁、黄兴的关系和政治立场,考察黄兴的品格,可知这一说法连造谣者都知其不值一驳,所以后世专门猎奇者也无人相信,故未能流传。而逻辑上,即使黄兴选上总统,宋教仁死亡,国民党内有资格当内阁总理的还有好几位,恐怕还轮不到陈其美。
《宋案重审》出版以后,我认为,所谓陈其美主谋杀宋说可以休矣。
二、指出宋案为洪述祖、应夔丞一手策划
对于策划刺宋的洪述祖、应夔丞,以往学界虽熟知其名,但对他们的经历、性格、思想却不了解,只是近年才稍稍引起注意。尚小明多方搜集资料,对此两人做了详细的考察。根据作者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此两人经历曲折复杂,都是劣迹斑斑、品行不佳,或曾被弹劾或曾被处分,都是胆大妄为,又都颇有些小聪明。这些都构成他们密谋刺宋的性格、品行基础。
据尚小明教授的研究,洪述祖与应夔丞本不相识。1912年9月,洪被袁世凯派往南方联络应夔丞及其为会长的中华民国共进会,两人由此结识,应夔丞还经过洪的牵线入京见过袁世凯。1913年初,正式国会选举结果揭晓,国民党获得胜利,洪即进一步与应秘密策划如何对付妨碍袁世凯集权的国民党。其中既有真对付国民党的成分,更有合谋从袁世凯政府捞取钱财的成分。
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即为学界熟知的所谓应夔丞“购孙、黄、宋劣史”、“用照片辑印十万册”,以破坏国民党的形象,同时索款30万元。但不料袁世凯却要求其呈上相关证据材料,而这些所谓“劣史”本属子虚乌有,应夔丞根本无法呈送。而洪一再强调,诋毁国民党领袖人物,须有真凭实据,或见到实效,袁世凯政府方能给钱。直接领款不成,应夔丞又想打折扣购买公债以从中获利。在所谓“劣史”根本子虚乌有无法搞到的情况下,洪、应二人遂策划杀宋,洪并向应许诺“燬宋酬勋位”。尚著还认为,宋教仁被刺前一些报章发表的攻击宋教仁的文章、通电之类,也极有可能是洪述祖所为。
尚小明认为,洪述祖之所以谋刺宋教仁,其出发点有二,一为谋取利益即钱财官位,一为迎合袁世凯对付宋教仁及国民党的心理,而从根本说,在于维护袁世凯的统治,反对宋教仁及国民党的民主政治主张。
三、认为袁世凯并未指使暗杀宋教仁
在应夔丞、洪述祖来往的电报里,有不少“转呈候示”、“请先呈报”、“望转呈”,之类的字样,一般被当做袁世凯、赵秉钧是主使者的证据。尚著指出,应夔丞一直认为,杀宋计划,洪述祖方面系得中央即袁世凯指示,故有这些字眼。但袁世凯并未主使,洪实为欺骗。
尚著认为,宋教仁被刺后京师警察厅长王治馨在追悼会上演说述及“总统说:洪述祖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有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总统答以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这段话为了解宋案者熟知。
以往人们把此段演说视为袁世凯曾与洪述祖讨论暗杀宋的证据,而忽略后面袁反对暗杀的一句,或认为不可信。尚著根据另一篇报道,洪述祖向袁世凯暗示刺宋是在案发前十余日,此前洪述祖已指示应夔丞暗杀宋教仁,其时洪述祖常来往京、津,案发前十余日洪述祖恰在北京,时间对得上。而2月27日洪述祖把家眷从北京迁到天津,可能即是为刺宋以后万一有意外做准备。作者经过分析指出,王治馨的话是可信的。
另外,洪述祖3月13日致电洪述祖“燬宋酬勋位”,被人们视为袁指使的证据,但若把此电前后文完整分析,实际意思是,洪述祖告诉应夔丞,他要六六二折购买的公债作为报酬,因要求的折扣大,可能通不过,因此洪又抛出了“酬勋位”的诱饵,让应夔丞“燬宋”。而谋求购买公债、“燬宋酬勋位”,袁世凯皆不知情。
那么,袁世凯与刺宋案完全没有关系吗?非也。
作者将“宋案”与“刺宋案”做了划分,指出:“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案情次第演进与交错进行而酿成的复杂案件,‘刺宋’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案件的最终结局……袁、赵虽然与宋案一些环节确有程度不同的牵连,却与刺宋环节没有直接关系。”(第239页)指使洪述祖收抚应夔丞和共进会、损坏孙黄宋等国民党领袖声誉,皆为袁世凯指使。
按笔者理解,尚著所说的“宋案”,实即袁世凯北洋集团与国民党的政争。诋毁国民党、企图构陷孙黄宋,都是这个政争的一部分,而这些都是袁世凯指使的。因此,袁世凯虽没有指使刺宋,但对宋教仁被刺还是有关系,或者说是始作俑者。
仔细思考,逻辑上,北洋系内部袁之亲信敢死士甚多,而宋教仁几乎不加防备,刺杀当非难事。袁世凯如欲杀宋教仁,似不必假手应夔丞这位原不属亲信的人。
赵秉钧与宋案的关系,作者也做了详密的考证和分析。
由于资料的限制,包括笔者在内,以往人们多以为洪述祖是因缘赵秉钧才得以接触袁世凯,即赵是袁的部属和亲信,洪又是赵的亲信。作者广泛搜集资料考证指出,其实袁世凯早在驻朝鲜时就认识洪述祖,并对其颇为赏识。
辛亥鼎革之际,洪曾为袁世凯、唐绍仪秘密策划对付清廷及南方革命党人,洪述祖此时就与袁建立了特殊关系,并实际上是袁世凯得任临时大总统的“功臣”。民初袁、洪关系实际上比袁、赵关系更为私密,可以说,赵只是袁身旁“红人”,而洪则为袁之“私人”。洪、袁关系如此密切,乃至于洪可以不遵守谒见总统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总长带领的情况下,“时往总统府”。在洪述祖、应夔丞策划刺宋的过程中,赵秉钧完全不知情。
四、一点补充
于右任为宋教仁书哀辞,为熟悉民初历史者熟知,即:“先生之死,天下惜之;先生之行,天下知之。吾又何记?为直笔乎,直笔人戮;为曲笔乎,曲笔天诛。”认为陈其美主使刺宋者曾以此作为于右任怀疑陈其美的根据,尚著曾予以反驳。笔者补充如下,以为哀辞不含怀疑陈其美、黄兴或孙中山的佐证:
其一,于右任哀辞撰于1914年。台湾《于右任先生文集》收入此篇哀辞,题为《宋教仁先生石像赞》,后面编者加按语:“按:宋教仁先生遇害后,公葬上海。余杭章炳麟先生在北京狱,篆渔父两字,右任先生得之,镌于宋像石座,并于墓前题刊以呜呼宋教仁先生之墓,像后赞以右辞,又纪以诗,时在民国三年春。”宋教仁墓正是1914年所建。考1914年于右任曾到上海,章太炎也确曾被袁世凯囚禁,可以印证。1914年,国民党已被打败,孙中山、黄兴、陈其美流亡海外,又有何力量能“人戮”?此时袁世凯的权势却如日中天,帝制闹剧即将上演,袁才具有“人戮”的权势力量。
其二,于右任为《我之历史》(即宋教仁日记)所作序中明确说:“南北统一,同盟会改组,国人望君(指宋教仁)愈殷,袁氏忌之亦愈甚。约君秘室,百计诱之,不为动,遂遣人刺君于上海之沪宁车站。”于右任后面还写道:“宋案中关于北京者,如袁、赵、应、洪等,皆一一天夺其魄而去,不可谓天道无知。而当时尽力此案之人,克强(黄兴)呕血死,英士(陈其美)、鸿仙(范鸿仙)并为北方奸人所刺,独我以不才而幸存。”这篇序文,作于1920年,原载桃源三育乙种农校所印《我之历史》,因1949年以后出版的宋教仁集及日记均未收录,故少为人知。从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于右任认为袁、赵是幕后主使者,而陈其美不惟不是怀疑对象,且是为侦破刺宋案尽力的好友和同志。是于右任对陈其美没有任何怀疑。
宋教仁被刺案纷繁复杂,留下诸多谜团。再加上当年嫌疑人洪述祖、赵秉钧等没有到案,事实上并未真正开庭审判,后来洪述祖虽被拿获审判,但诸多当事人赵秉钧、袁世凯、应夔丞,以及宋教仁的好友同志黄兴、陈其美等都已去世,以致发生诸多争论和猜测。《宋案重审》的出版,大大推进了宋案的研究,希望有兴趣的学界同行继续深入。
(本文原文刊发于2018年8月《国家人文历史》。迟云飞,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社科文献出版社近代史主题公众号 更新时间:2018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