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廷以:中华民国史事日志(1914年)
中华民国三年甲寅
1.1(一二,六)改组邮政,定每省为一邮务区,于省城设邮务管理局(上海另为一区)。
1.3(一二,八)
(1)俄外相覆外蒙特使三音诺颜,允给以枪械。计大炮六尊,机关枪四挺,步枪二万支(去年12.17之要求。三音诺颜即离俄京)。
(2)章炳麟不满袁世凯,拟出京赴天津,被阻(去年秋来京即被监视于共和党本部)。
1.4(一二,九)
(1)任命张锡銮兼奉天民政长。
(2)任命胡仁源署北京大学校长。
1.6(一二,一一)商务印书馆创办人夏瑞芳在上海遇刺死。
1.7(一二,一二)
(1)吉林延吉韩人捣毁县署及垦民局。
(2)章炳麟请见袁世凯不遂,被幽禁。
(3)任命杨晟为上海观察使。
1.8(一二,一三)
(1)定总统俸金月支二万四千元,公费月支四万元,交际费月支四万元。
(2)公布全国水利局官制。
(3)开归化城、张家口、多伦诺尔、赤峰、洮南、龙口、葫芦岛七处为商埠。
1.9(一二,一四)
(1)政治会议议决停止现有国会议员职务,并特设造法机关,重订约法。
(2)严禁哥老会。
1.10(一二,一五)令停止国会现有议员职务,宣布解散。
1.11(一二,一六)
(1)政治会议呈覆,请特设造法机关,袁世凯即谘询以该机关应如何组织,用何种名称。
(2)公布所得税条例。
1.12(一二,一七)豫匪白狼陷光山。
1.13(一二,一八)
(1)裁撤川边经略使兼都督事,尹昌衡留京,任命张毅为川边镇守使。
(2)西谟拉中英藏正式会议开始。
(3)公布「公司条例」(9.22复予修正)、「公司保息条例」。
1.14(一二,一九)
(1)武昌枪杀国民党人耿丹(前曾枪杀祁国钧、汤瀚。11.16又枪杀张作林)。
(2)豫匪白狼陷潢川。
(3)裁撤稽勋局。
(4)公布公司条例。
1.16(一二,二一)
(1)外交部电驻外各公使,希商该政府取缔乱党煽惑侨民敛钱购械,并驱逐首要,解散会从。
(2)日本拒受库伦活佛致天皇书(希望建立国交,愿以内蒙铁路租借权给予日本。前此不久,儿玉曾至库伦,此书系去年11.17所发)。
(3)袁世凯向政治会议提出祭天祀孔案。
(4)豫匪白狼陷商城。
1.17(一二,二二)
(1)外交部照会各国,说明修订税则理由。
(2)召集财政会议,熊希龄、梁启超、梁士诒、徐恩元、汤叡及洋员莫理逊、古德诺等出席。
(3)豫匪白狼陷固始。
1.19(一二,二四)
(1)内务部规定保护宗教以有系统、有经典、有历史者为限。
(2)刺宋教仁之要犯应夔丞(桂馨)在京津火车中被军政执法处侦探刺死。
1.21(一二,二六)任命戚扬代理江西民政长(4.29实授,原任汪瑞闿因被控受惩戒)。
1.23(一二,二八)派朱家宝、杨士琦、李盛铎、汪凤瀛等为高等文官甄别委员会委员。
1.24(一二,二九)
(1)政治会议议决特设「约法会议」(造法机关)。
(2)豫匪白狼陷安徽六安(1.26陷霍山)。
1.26(一,一)
(1)公布政治会议所议决之约法会议组织条例。
(2)任命赵倜督办豫南剿匪事宜。
(3)陈其美自日本抵大连,策划奉天山东讨袁军事(3.17返东京)。
1.27(一,二)
(1)派毕桂芳、陈箓为会议外蒙事件全权专使。
(2)农商部与美国红十字会订立导淮借款合同。
1.29(一,四)政治会议通过祭天祀孔案。
1.31(一,六)英人要求将滇边思茅属艮东土司地方划归英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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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一,七)
(1)任命段芝贵署湖北都督。
(2)公布法律编查会规则。
2.2(一,八)
(1)汉口商民反对大冶水泥厂向日三菱公司借款。
(2)前四川都督尹昌衡在北京被拘(有人控其侵吞公款,私通乱党,实为赵尔丰报复)。
2.3(一,九)
(1)令停办地方自治会。
(2)任命龙觐光为广惠镇守使兼广东陆军第一师师长。
(3)国务院呈请设置清史馆。
2.4(一,一0)
(1)交政治会议议决解散省议会案(此案系赵秉钧等各省都督民政长联电声请)。
(2)严禁乱党私立盟会,散布牌记。
(3)孙中山致书南洋同志,谓已在日本成立干部,团结团体齐一意见。
(4)美公使芮恩施函询外交部,有无请英国襄办推广海军之事,及今后聘请美国海军顾问教练官意见。
2.6(一,一二)
(1)停办京师自治会。
(2)裁撤伊犁镇边使,改设镇守使,以杨飞霞任之(原任镇边使广福卒)。
(3)俄使对去年7.22承化寺案向外部提出新要求六款。
2.7(一,一三)
(1)规复祭天祀孔典礼。
(2)公布国币条例,及施行细则。
2.8(一,一四)袁世凯限期一月,扑灭白狼匪患,并命各省加意保护教堂教士。
2.9(一,一五)
(1)调周自齐署财政总长(熊希龄辞),朱启钤兼代交通总长。
(2)刘冠雄电外交部,聘用英员教练海军军事作罢。
2.10(一,一六)设法律编纂馆(一作2.3)。
2.11(一,一七)
(1)政治会议议决规复文庙。
(2)任命田文烈、高景祺为河南、山东民政长,兼会办军务。
(3)交通部与中法实业银行签订钦渝铁路(自钦州经广西云南到重庆)合同(一作3.21)。
2.12(一,一八)
(1)准熊希龄辞职,以孙宝琦兼代国务总理(湖南都督汤芗铭、安徽都督倪嗣冲反对熊希龄)。
(2)农商部与美商美孚煤油公司订立合办陕西延长煤油合同。
(3)加入万国邮政会。
2.13 (一,一九)任命段祺瑞兼代领河南都督事,出驻信阳,督剿豫匪白狼(张镇芳以防剿不力去职)。
2.14(一,二0)禁法官加入政党。
2.15(一,二一)
(1)举行第一届县知事考试。
(2)江苏海州兵变。
2.17(一,二三)
(1)中英藏西谟拉会议,英代表麦克马洪主划设内藏、外藏。
(2)外交部驳2.6俄使要求。
2.18(一,二四)厦门鼓浪屿英国巡捕拘捕并枪伤华人,商民罢布。
2.19(一,二五)
(1)任命孙宝琦为高等文官甄别会议委员长,梁启超为币制局总裁,赵秉钧兼署直隶民政长。
(2)任命汪荣宝为驻比利时公使。
(3)日使山座圆次郎与孙宝琦谈判南浔铁路,及南昌至萍乡,南昌至汉口厦门,南昌至杭州,福州至三都澳等铁路问题。
2.20(一,二六)
(1)公布崇圣(孔子)典例。
(2)特任章宗祥为司法总长,严修为教育总长(严未到任前以蔡儒楷暂署),准梁启超、汪大燮辞职。
(3)任命董康署大理院院长。
(4)农商部不承认汉冶萍公司借款。
(5)广州湾商人反对法人抽收华人身税。
2.21(一,二七)驻扎阿尔泰科布多交界之新疆蒙古军队撤退。
2.23(一,二九)
(1)俄使为呼伦贝尔问题向外交部提出要求四项(承认后,呼伦可取消独立)。
(2)第二师王占元部连败豫匪白狼于商城信阳,白西走。
(3)任命董康为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
2.25(二,一)
(1)山东乐安人民暴动,戕杀县知事。
(2)任命王式通为约法会议秘书长。
(3)任命江谦为江苏教育司司长(代黄炎培)。
2.26(二,二)
(1)直隶都督赵秉钧暴卒,年五十岁。
(2)政治会议议决停止议会职务。
2.27(二,三)
(1)任命朱家宝为直隶民政长,兼署都督。
(2)外交部驳覆2.6俄使要求,谓与承化寺撤兵事无关(欧战起后,俄兵大部撤退)。
(3)宣布淞沪解严。
2.28(二,四)解散各省省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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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二,五)正式加入万国邮会,自本年九月一日起,邮局实行罗马章程各条款。
3.2(二,六)
(1)公布商人通则。
(2)公布治安警察条例。
3.3(二,七)
(1)公布豫戒条例。
(2)收安徽铁路为国有。
(3)公布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3.4(二,八)
(1)特派李经羲为约法会议议员资格审定会会长,蔡锷、姚震、饶汉祥等为会员。
(2)任命熊希龄筹办全国煤油矿事宜。
(3)公布觐见条例。
(4)公布制盐特许条例。
3.5(二,九)
(1)任命凌福彭督修崇陵未完工程事宜。
(2)第一次县知事考试揭晓(所取多旧官僚,学校出身者大都落第)。
3.6(二,一0)
(1)任命张广建为甘肃民政长兼署甘肃都督(赵惟熙辞后,原由张炳华护理)。
(2)公布殖边银行条例。
(3)山西孟县人民因抗税暴动,被击毙四十余人。
3.7(二,一一)汉口华警与英国巡捕冲突。
3.8(二,一二)豫匪白狼陷湖北老河口,光化县驻军应之。
3.9(二,一三)
(1)设置清史馆(赵尔巽为总裁,后改称馆长)。
(2)任命孔庚为陆军第九师师长(3.20命兼晋西镇守使)。
3.11(二,一五)
(1)公布矿业条件。
(2)北京试演飞机(北京至保定)。
(3)广东饶平黄岗兵变。
3.12(二,一六)
(1)公布会计及审计条件。
(2)派颜惠庆前往荷京会议禁烟事宜。
3.13(二,一七)
(1)豫匪白狼陷河南淅川荆紫关,入陕西商州。
(2)命豫鄂陕都督督剿白狼,斥党人与之勾结。
3.14(二,一八)美国教士李佳白在上海尚贤堂讲演,主清帝复辟。
3.15(二,一九)
(1)全国商会联合会在上海开会。
(2)俄国撤退驻直隶军队。
(3)四川垫江红灯教滋事。
(4)云南东川人民抗铲烟苗,肆行焚掠。
3.17(二,二一)
(1)俄使为呼伦贝尔问题再向外交部提出七项要求。
(2)赔偿去岁南京商民损失一百五十万元。
(3)奉天都督与日本总领事开恳亲会(以后每月十七日开会一次,定名为「十七日会」)。
(4)任命吴俊升为洮辽镇守使。
(5)任命张鸣岐会办广西军务。
3.18(二,二二)
(1)中英藏西谟拉会议,中国代表陈贻范对英提中藏划界第一次让步案。
(2)约法会议正式开会,孙毓筠、施愚为正副议长(议员为宝熙、袁金铠、齐耀珊、施愚、马良、庄蕴宽、王揖唐、严复、柯劭忞、王印川、顾鳌、梁士诒、傅增湘、张其锽、李盛铎、赵惟熙、王树柟、许世英、陈国祥、任可澄、龙建章等,共六十人)。
3.19(二,二三)冯国璋续娶袁世凯之家庭女教师周道如(
砥)。
3.20(二,二四)
(1)袁世凯以增修约法大纲案咨约法会议。
(2)准奉天民政长许世英辞职。
3.21(二,二五)夏重民、朱执信、邓铿等奉孙中山命自日本抵香港,策划讨袁军事。
3.23(二,二七)任命沈金鉴为顺天府尹。
3.24(二,二八)命议恤前清四川总督赵尔丰,并为昭雪(
赵尔巽之请)。
3.25(二,二九)
(1)任命王式通为政治会议秘书长,顾鳌为约法会议秘书长。
(2)四川红灯会及散兵攻陷万县长岭岗。
3.28(三,二)中英藏西谟拉会议,中国代表提出第二次让步案。
3.29(三,三)
(1)徐世昌自青岛到北京(袁世凯曾派王揖唐往青岛促驾)。
(2)安徽匪陷定远。
3.30(三,四)袁世凯嘉勉广东都督龙济光。
3.31(三,五)
(1)交通总长朱启钤、财政总长周自齐与英国中英公司代表签订宁湘铁路借款合同,总额八百万镑(未发行,仅垫款若干)。
(2)任命汪大燮为平政院长。
(3)任命宗联奎署陕西民政长。
(4)公布民业铁路条例。
(5)公布权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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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三,六)
(1)中法实业借款成立,总额一亿五千万法郎。
(2)京奉、京张、京汉、津浦、沪宁五铁路实行联运。
(3)交通部接收川路完毕。
(4)张謇出京南下,农商总长由章宗祥代理。
4.2(三,七)
(1)公布报纸条例。
(2)命于平政院附设肃政厅,兼审判纠弹之权。
(3)豫匪白狼陷陕西孝义,拟攻西安。
(4)南浔铁路工竣通车。
4.3(三,八)
(1)任命庄蕴宽为都肃政史。
(2)召段祺瑞回京,以田文烈署河南都督。
(3)周自齐、蔡廷干、徐恩元晤五国银行团代表。
(4)中英藏西谟拉会议,中国代表提出第三次让步案。
4.4(三,九)公布警察章程。
4.5(三,一0)公布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及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4.7(三,一二)公布交通银行则例。
4.9(三,一四)陕军破豫匪白狼于醴泉,白狼西走甘肃。
4.10(三,一五)
(1)浙江象山因查禁烟苗发生骚动。
(2)浙江铁路改归国有。
4.11(三,一六)
(1)俄皇决定以唐努乌梁海为保护区(即派Mintslon前往)。
(2)交通部请嗣后关于借款修路,从缓筹办。
(3)公布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及吗啡治罪条例。
4.13(三,一八)
(1)增修约法案审查委员会开会。
(2)伍廷芳等在上海发起「华民请求各债权国允让庚子赔款会」。
4.14(三,一九)
(1)公布新闻条例。
(2)昌黎日兵枪杀华警案解,日道歉赔偿。
(3)新任驻英公使夏偕复呈递国书。
4.16(三,二一)
(1)任命雷震春为京畿军政执法处长。陆建章改任第七师师长。
(2)日本大隈重信第二次内阁成立,加藤高明任外务省大臣(
山本内阁辞)。
4.17(三,二二)
(1)中英藏西谟拉会议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第一回修正案。
(2)云南临安兵变,占领县城。
4.18(三,二三)任命第七师师长陆建章督办西路剿匪事宜,赵倜为会办(时盛传陆将任山西都督)。
4.20(三,二五)
(1)黑龙江第一路防营因改编哗变。
(2)毅军统领赵倜败白狼于陕西凤翔。
(3)中英藏西谟拉会议,中国代表提出第四次让步案。
4.21(三,二六)
(1)任命潘矩楹署绥远城将军(张绍曾辞)。
(2)财政部通布二年度预算书。
(3)广东、湖南水灾。
4.22(三,二七)
(1)约法增修大纲提出于约法会议(第一读,4.25二读)。
(2)处前湖南师长赵恒惕四年徒刑(9.13赦免)。
4.24(三,二九)任命王占元帮办湖北军务,曹锟为长江上游警备总司令,吴光新署陆军第二师师长。
4.25(四,一)任命朱启钤督办京都市政事宜。
4.27(四,三)中英藏西谟拉草约成立(陈贻范擅先签署,而后呈报)。
4.28(四,四)
(1)公布渔轮护洋缉盗奖励条例。
(2)广西省决议仍以桂林为省会。
4.29(四,五)
(1)增修约法案通过于约法会议(三读,议员庄蕴宽请修正「
大总统揽统治权」一语,议长不付讨论,庄即辞职)。
(2)广东梅县军讨龙济光,占海阳(旋败溃)。
4.30(四,六)豫匪白狼攻甘肃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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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四,七)
(1)公布中华民国约法(约法会议决议),废止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之临时约法。
(2)布告增修约法经过。
(3)废止国务院官制,设政事堂于总统府。
(4)特任徐世昌为国务卿。
(5)特任孙宝琦、朱启钤、周自齐、段祺瑞、刘冠雄、章宗祥、汤化龙、张謇、梁敦彦为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总长。
(6)特派戴陈霖往西班牙出席万国邮政会会议。
(7)外交部电令陈贻范不得签字于中英藏西谟拉会议正约,并向英使声明,否认草约有效。
(8)英美德法使馆接外蒙库伦活佛照会,宣布蒙古完全独立,请派代表订约。
5.2(四,八)
(1)任命杨士琦为政事室左丞,钱能训为右丞。
(2)任命梁士诒为税务处督办(梁不见信于袁世凯,至是出公府)。
5.3(四,九)
(1)公布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
(2)任命张一¡为政事堂机要局长,吴廷燮为主计局局长。
(3)任命许世英为福建民政长(汪声玲辞)。
(4)赦免去年七月附乱人等。
5.4(四,一0)
(1)政事堂成立,裁撤总统府秘书长。
(2)任命施愚为政事室法制局局长,夏寿康为铨叙局局长(5.9改为张元奇),袁思亮为印铸局局长。
(3)命许世英会办福建军务。
(4)豫匪白狼陷甘肃天水(一作4.26)。
5.5(四,一一)
(1)公布禁种罂粟条例。
(2)任命贡桑诺尔布为蒙藏事务员总裁(原名蒙藏事务局)。
(3)命齐耀琳会办吉林军务。
(4)中日铁路联络交通会议在东京举行。
5.7(四,一三)列宁发表「亚洲的觉醒」。
5.8(四,一四)公布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组织令。
5.9(四,一五)
(1)特派荫昌、萨镇冰、王士珍为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办事员,并以荫昌为侍从武官长。
(2)任命梁善济为教育次长。
(3)任命蔡儒楷为山东民政长。
(4)中俄在圣彼得堡宣布废止两国边境免税通商。
5.10(四,一六)
(1)章士钊之「甲寅杂志」在东京出版。
(2)胡汉民、居正、朱执信、杨庶堪等之「民国杂志」在东京出版。
(3)任命卢永祥为陆军第十师师长。
5.11(四,一七)孙中山致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请赞助民党倒袁世凯,革新中国政治,中国愿开放全国市场(是日又晤大仓喜八郎)。
5.14(四,二0)
(1)设政治讨论会于政事堂。
(2)布告因财政困难,暂行简缩新政。
(3)任命徐树铮为陆军次长,沉铭昌为内务次长。
(4)任命唐在复为全权代表,会同颜惠庆前往荷京会议禁烟事宜。
(5)奉天、安东人民抗捐。
5.15(四,二一)
(1)中日订立第二次南浔铁路借款二百五十万元。
(2)厦门鼓浪屿交涉案议结。
(3)豫匪白狼陷甘肃岷县。
5.16(四,二二)公布劝业银行条例。
5.17(四,二三)
(1)公布平政院诉讼条例及诉愿条例。
(2)公布蒙藏院官制。
5.19(四,二五)
(1)任命张志潭为归绥民政长。
(2)日本实业家泽男爵到北京。
5.20(四,二六)
(1)公布地方保卫团条例。
(2)湖南醴陵水灾。
5.22(四,二八)
(1)黑龙江巡防营又哗变。
(2)第二次全国运动会在北京举行(5.24闭幕)。
5.23(四,二九)
(1)公布省官制、道官制、县官制。
(2)改各省民政长为巡按使,观察使为道尹,裁撤各省内务、教育、实业各司、财政司及国税厅筹备处。
(3)通饬各省,振兴小学。
5.24(四,三0)
(1)公布参政院组织法。
(2)任命周自齐兼盐务署督办,张弧为盐务署长。
(3)上海法租界发生炸弹案,党人张秋白、刘铁等被捕。
5.25(五,一)设置国史馆(6.17开馆),王闿运为馆长(4.7 到京,12.28返湘)。
5.26(五,二)
(1)参政院成立,停止政治会议,黎元洪、汪大燮任参政院正副院长(参政员为陆征祥、李家驹、吕海寰、梁士诒、赵尔巽、锡良、荫昌、李经羲、熊希龄、梁启超、王家襄、陈国祥、宝熙、汪荣宝、蒋尊簋、蔡锷、严复、劳乃宣等七十三人)。
(2)特任周树模为平政院院长。
(3)任命张国淦为参政院秘书长,由林长民代理。
(4)任命金永为山西巡按使,李国筠为广东巡按使。
5.28(五,四)日本驻华公使山座圆次郎卒。
5.29(五,五)国务卿徐世昌红顶花翎,向宣统贺节。
5.30(五,六)孙中山所委之讨袁军第一路司令蒋中正之机关(在上海闸北)被破获,陈乔荫等被捕。
5.31(五,七)
(1)取消国税地税名目。
(2)列宁发表「落后的欧洲与先进的亚洲」,抨击欧洲国家对袁世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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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五,八)
(1)广东中国银行分行成立,兼办收回广东纸币事宜(粤商反对收回纸币办法)。
(2)绥远包头兵变。
6.2(五,九)
(1)公布各省所属道区域表。
(2)豫匪白狼败于甘肃伏羌,分东西两段,白受伤,率东股回走陕西。
6.4(五,一一)藏番进占三十九族全部,向昌都进迫。
6.5(五,一二)公布官吏犯赃治罪例。
6.6(五,一三)英使朱尔典照会外交部,如中国不正式签字于4.27解决西藏问题,则不能享受该约所订之利益。
6.10(五,一七)
(1)中德换文,德国获得济顺铁路向西续展与烟潍线、济宁开封线之优先权。
(2)直隶临榆、行唐、永年人民抗税暴动。
(3)留美学生任鸿隽、胡明复、赵元任、秉志等发起「科学社」。
6.11(五,一八)
(1)中国银行归财政部辖。
(2)领袖公使朱尔典向外交部提出五项条件,要求收回上海会审公廨。
6.12(五,一九)
(1)令搜捕鲁豫苏境之万佛共和会。
(2)任命叶恭绰为交通次长兼邮政总局局长。
6.13(五,二0)
(1)任命麦信坚为交通次长,詹天佑为粤汉川铁路督办,周炳蔚为会办。
(2)外交部照覆英使,提出解决内外藏境界办法四条。
(3)日本声明对南满东部内蒙地方,向有特殊利益。
6.15(五,二二)
(1)孙中山致书南洋同志,论组织中华革命党之意义。
(2)缉捕廖轰、陈荣廷、何元龙等(5.30革命党上海机关破获)。
(3)豫匪白狼复东入陕西。
(4)江北雎宿二元会滋事。
6.16(五,二三)
(1)公布审计院编制法。
(2)交通部接收浙江铁路。
6.17(五,二四)
(1)调查东三省国际河流。
(2)东京中日铁路联络会议结束。
(3)调任韩国钧为安徽巡按使,以齐耀琳继任江苏巡按使。
6.20(五,二七)
(1)参政院举行开院礼。
(2)特任丁振铎为审计院院长,徐恩元为副院长。
(3)任命施肇基为驻英公使(代刘玉麟)。
(4)任命陆建章署陕西都督(原任张凤翙入京)。
6.21(五,二八)农商总长张謇回京。
6.22(五,二九)
(1)中日实业公司在农商部注册。
(2)参政院参政张荫棠、劳乃宣辞职,以钱恂、杨度代之。
6.23(闰五,一)中华革命党在东京举行大会,选举孙中山为总理。
6.24(闰五,二)
(1)张家口兵变(何宗莲部)。
(2)外交部电驻外各公使,购各国航空规则,以供统率处编定航空规则,取缔中外人民飞演(传革命党有运飞机事)。
6.25(闰五,三)英使朱尔典照会外交部,内藏境界须距拉萨三百英里,如中国再不正式签字于条约,英国即与西藏单独缔约,并援助西藏以抗中国之侵伐。
6.27(闰五,五)前任顺天府尹王治馨以贪赃被勒令交看管(由肃政史夏寿康等纠弹)。
6.28(闰五,六)
(1)划川边特别区域。
(2)革命党人李国柱在湖南郴县举兵讨袁。
6.29(闰五,七)
(1)申令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
(2)总统府宪法顾问有贺长雄离北京返日本。
6.30(闰五,八)
(1)裁撤各省都督,于北京建将军府,并设将军诸名号,分驻各省,督理军务;以段祺瑞为建威上将军,兼管理将军府事务;张勋为定武上将军仍兼长江巡阅使;朱家宝加将军衔,督理直隶军务;张锡銮为镇安上将军,督理奉天军务,兼节制吉林黑龙江两省军务;孟恩远为镇安左将军,督理吉林军务;朱庆澜为镇安右将军,督理黑龙江军务;靳云鹏为泰武将军,督理山东军务;田文烈加将军衔,督理河南军务;阎锡山为同武将军,督理山西军务;冯国璋为宣武上将军,督理江苏军务;朱瑞为兴武将军,督理浙江军务;李纯为昌武将军,督理江西军务;倪嗣冲为安武将军,督理安徽军务;段芝贵为彰武上将军,督理湖北军务;汤芗铭为靖武将军,督理湖南军务;陆建章为威武将军,督理陕西军务;张广建加将军衔,督理甘肃军务;杨增新加将军衔,督理新疆军务;胡景伊为成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唐继尧为开武将军,督理云南军务;龙济光为振武上将军,督理广东军务;陆荣廷为宁武将军,督理广西军务;姜桂题为昭武上将军,兼热河都统,督理热河军务(福建贵州不设将军)。
(2)任命蔡锷为昭威将军,蒋尊簋为宣威将军,张凤翙为扬威将军。
(3)日本声明他国如于南满东蒙经营铁路,须知照日本。
(4)黄兴离日本赴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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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闰五,九)
(1)政事堂设礼制馆。
(2)粤桂湘赣水灾。
7.2(闰五,一0)
(1)英藏在西谟拉单独订立正式协定,英国承认西藏自治。
(2)派沉瑞麟为奥国皇太子葬礼吊唁专使(奥太子于6.29被刺)。
(3)外交部电驻美公使夏偕复,谓黄兴等七人赴美,希设法阻其登岸(7.9再电)。
7.3(闰五,一一)
(1)参政院首次会议。
(2)偿辛亥革命时外人损失(八千余万元)。
(3)白狼回河南鲁山(传7.5白狼伤卒)。
(4)苏鲁皖等省蝗灾。
7.4(闰五,一二)唐努乌梁海接受俄国保护。
7.6(闰五,一四)
(1)公布热河道、绥远道、兴和道区域表,改绥远城将军为都统,于热河、绥远、察哈尔三区域内各设道尹。
(2)中英藏在西谟拉之会议因主张悬隔,停止进行。
7.7(闰五,一五)准冯煦、毛庆蕃辞参政职,以高增爵、秦望澜代之。
7.8(闰五,一六)
(1)中华革命党在东京成立,到者二百余人,孙中山就任总理,陈其美为总务部长,居正为党务部长,许崇智为军务部长,胡汉民为政治部长,张人杰为财务部长,决振刷革命精神,重申誓约,再造规模。
(2)黄兴离日本赴美国(7.15抵旧金山)。
(3)山东黄县革命党人张梦九、王魁九等起事(旋败)。
(4)公布奖学基金条例,及学术评定委员会组织令。
7.9(闰五,一七)
(1)政事堂设立法制、政治、财政讨论会。
(2)东三省黄天教蔓延。
(3)革命党人李国柱等占湖南嘉禾(旋以湘桂粤军夹攻,失败)。
7.10(闰五,一八)
(1)公布修正各部官制。
(2)任命冯玉祥为陆军第七师第十四旅旅长。
(3)任命陈炳焜、谭浩明、林绍斐为广西桂林、龙州、桂平镇守使。
(4)美代办马慕瑞向外交部面询聘用英国海军官员等。
7.11(闰五,一九)
(1)福建增设金门县。
(2)通济舰爆炸,死伤数十人。
7.12(闰五,二0)外交部筹备澳门划界事。
7.13(闰五,二一)
(1)湖南郴县革命党人占耒阳、永兴,进攻衡阳。
(2)西安军警冲突,警署被捣毁。
7.14(闰五,二二)
(1)命查缉革命党(黄兴、陈其美等)散放债票、军用票及纸币。
(2)上海法租界扩展(一作4.16)。
7.15(闰五,二三)
(1)任命刘心源、韩国钧、齐耀琳、孟宪彝为湖南、安徽、江苏、吉林巡按使。
(2)黄兴自日本抵旧金山。
7.16(闰五,二四)美代办马慕瑞函外交部,将来如聘他国海军官员,应先与美国商酌。
7.17(闰五,二五)
(1)任命钮传善暂署四川巡按使。
(2)派汤化龙兼学术评定委员会委员长。
(3)外交总长孙宝琦照会日本代理公使小幡酉吉,请禁止黄兴再回日本,并拘捕陈其美。
7.18(闰五,二六)
(1)任命李厚基为福建护军使。
(2)锡良、渠本翘辞参政职,以增韫、孟继笙代之。
(3)公布将军府将军行署编制令。
(4)外交部电驻美公使夏偕复,请美外部取缔黄兴在美活动。
7.19(闰五,二七)公布商人通例施行细则、公司条例施行细则、商业注册规则及公司注册则例。
7.20(闰五,二八)
(1)公布行政诉讼法、纠弹法、诉愿法。
(2)范旭东(锐)之「久大盐业公司」在天津成立。
7.22(闰五,三0)外交部覆6.11英使照会,对所提收回上海公廨条件提出修正。
7.23(六,一)
(1)日本以日置益为驻华公使。
(2)外交部覆美代办马慕瑞,聘用英国海军官事暂从缓议,将来聘用时,当视情形酌行。
7.24(六,二)任命刘显治为云南巡按使。
7.25(六,三)
(1)周自齐、梁敦彦与英国宝林公司正式签订沙兴铁路(沙市至兴义)合同,总额一千万镑(未发行)。
(2)日本撤退1911年派驻京津军队。
7.27(六,五)驻京奥使以奥塞绝交,照会外交部。
7.28(六,六)
(1)公布文官官秩令,分上卿、中卿、少卿、上大夫、中大夫、少大夫、上士、中士、少士九秩。
(2)湖南省军复耒阳、永兴。
(3)欧洲大战(第一次世界战争)爆发。
7.29(六,七)孙中山致书南洋洪门同志,论中华革命党以服从党魁命令为唯一条件。
7.30(六,八)公布徒刑改遣条例(恢复流刑制度)。
7.31(六,九)外交部照会各国公使,中国决定于9.1加入万国邮政会,请撤销各国在华所设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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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六,一0)
(1)特任董康为大理院院长。
(2)青岛德国总督宣布戒严。
8.2(六,一一)日本外务省宣称,准备于必要时履行英日同盟之义务。
8.3(六,一二)
(1)查禁革命党人张继、李烈钧、居正、张人杰等所设之「人权急进社」。
(2)公布民国三年内国公债条例。
(3)以欧战爆发,外交部通告各国不得在中国领土领海及英法俄德日等租借地交战。
(4)外交部电驻美公使夏偕复,请询美政府是否有意出面限制战区。
8.4(六,一三)
(1)英国照会日本,如英德战争波及远东,盼日本援助威海卫香港。
(2)日本声明如英国投入战争,日本以协约关系,将采必要措施。
8.5(六,一四)
(1)豫匪白朗(狼)为镇嵩军统领刘镇华(张治功部)在河南鲁山大营击平。
(2)任命商德全署天津镇守使。
8.6(六,一五)
(1)以欧战扩大,公布局外中立条规。
(2)外交部分向日美询问,盼共同劝告交战国限制战区,勿及远东。
8.7(六,一六)
(1)美国务院赞同在华租界及租借地中立。
(2)英国照会日本,仅希望日本舰队消灭德国武装船只,以保护远东自由贸易。
(3)日本临时阁议,决参加对德战争。
(4)任命李和为海军次长。
(5)任命张子贞为云南陆军第一师师长,施从滨、吴庆桐、张敬尧、伍祥桢、刘询、王金镜、唐天喜、徐占凤为陆军第一至第八混成旅旅长,郑士琦为陆军第五师第十旅旅长。
8.8(六,一七)
(1)日本拒绝中国限制战区之建议。
(2)日军舰出现于青岛附近。
(3)限制各省举借内外债。
(4)英美等国公使抗议内地征收洋货厘金。
(5)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并由首相大隈重信召开元老大臣会议决定参加对德战争。
8.9(六,一八)
(1)曹汝霖告日代使小幡酉吉,如日本对亡命乱党断然处置,使退离日本,愿以许可日军登陆青岛为交换条件。
(2)英要求日本于采取行动之前,先行知照。
(3)以剿平白狼,特任赵倜为宏威将军,刘镇华开复原官,授为中将,勋五位,张治功授少将(赵与刘争功,谓刘报告不实,8.12又将原令取消)。
8.10(六,一九)
(1)日代办小幡酉吉质问外部,限制战区之事何以不先商之日本。
(2)日本通知英国,谓日本参战,并不威胁中国,无损英国贸易。
(3)英国通知日本,取消8.7之通知。
(4)任命任可澄为云南巡按使(原由唐继尧兼署)。
(5)任命张文生为徐海镇守使。
8.11(六,二0)
(1)外交部分电驻日美公使取消限制战区建议。
(2)美对英德表示,希望维持中国现状。
(3)设立中立办事处,由政事堂、统率处、外交部、陆军部、海军部、交通部合组。
(4)任命齐燮元代理陆军第六师第十一旅旅长。
8.12(六,二一)
(1)各国承认中国中立。
(2)山东将军靳云鹏电请收回青岛及胶济铁路。
(3)英对日表示,如能限制战区,即同意日本参战。
(4)驻日德使照会日外务省,如日本中立,德国东亚舰队决不对英攻击。
(5)日本代办小幡酉吉照会外交部,要求修筑南昌至杭州,九江至武昌铁路。
(6)日本海军动员。
(7)川边军击败藏番。
8.13(六,二二)
(1)日本使馆向外交部抗议,中国先与美国商洽限制战区问题。
(2)日本向英保证限制战区,但不允于宣战书内声明(英同意)。
(3)俄使照会外交部定期会议外蒙问题。
(4)任命蔡成勋署陆军第一师师长。
8.15(六,二四)
(1)日本向德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德军舰退出日本中国海面,并于9.15前将青岛交与日本,限8.23正午以前答覆。
(2)日本通告中国,如德不允接受其条件,即开战,请信任日政府,如中国发生内乱,愿助中国平定。
(3)日本向美国声明德国须无条件交出青岛,以便最后归还中国,并表示对中国无土地野心,愿与美合作。
(4)外交部向德使馆试探收回青岛及胶济铁路,日代办小幡即向外部质问。
(5)美国欧伯林大学中国留学生创立「勤学会」(时袁世凯裁留学生公费,学生设此会谋自助,意里诺大学留学生应之,1916.8.15改为「中国学生工读会」)。
8.16(六,二五)
(1)德国代办马尔参向外交部表示愿交还青岛及胶济铁路。
(2)外交部参事顾维钧访英使朱尔典,谈日军进攻青岛事。朱劝勿争虚名,即令德国交还青岛,他国亦不承认。
(3)褫前川边经略使四川都督尹昌衡军职荣典。
8.17(六,二六)
(1)英国宣布,日本军事行动将不越出中国海至太平洋,除东亚大陆之德国占领地外,亦不侵犯任何外国领土。
(2)日本在奉天郑家屯与中国警察冲突,日本派兵前往。
8.18(六,二七)
(1)外交部电驻德公使颜惠庆,商劝德国交还胶州湾(8.19德拒)。
(2)日本代办小幡酉吉警告外交部,勿与德国暗洽收回胶州湾事(一作8.16)。
(3)日本首相大隈声称日本参战为消除德国在华势力,毫无扩张领土之意。
(4)英日声明保护远东共同利益,尤注意于中国之独立与完整。
(5)参政院提出总统选举法修正案。
(6)革命党人攻江苏南通,不克。
8.19(六,二八)
(1)派兵保护北京各国使馆(欧战国家驻兵减撤)。
(2)北京德国使馆向外交部表示,愿直接交还胶州湾。
(3)外交部参事顾维钧再访朱尔典,朱劝中国不宜再强调中立。
(4)外交总长梁敦彦密告美使馆代办马慕瑞,日方谓日德事与中国无关,中国应严守中立,如中国发生内乱,日英即予平定,梁并建议由美向英德商洽将青岛转让美国后,立即交还中国(8.20美国务院拒绝)。
(5)美照复日本,满意其8.15声明,并盼勿单独采取干涉中国内政行动。
(6)设立各省中立分处。
8.20(六,二九)
(1)日代办照会外部,胶州事件与中国无关,请守中立。
(2)德代办照会外部,请禁止外兵经过中国领土。
(3)调陆军第十师自北京北苑开往济南。
8.21(七,一)日本朝日新闻刊载所谓中日新议定书(布露日本奴役中国之野心,8.26北京各报转载之)。
8.22(七,二)日本大阪每日新闻社论主中日应照日韩先例缔结协定。
8.23(七,三)
(1)日本对德宣战,与英舰共攻青岛。
(2)外交部向德使抗议德国在青岛海陆军之设备。
(3)中华革命党通告党员个人不得自由行动。
8.24(七,四)
(1)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再向美人声明无对华野心。
(2)交通部许英商享有建筑南昌潮州铁路之优先权。
8.25(七,五)
(1)日英联军封锁青岛。
(2)新任日本公使日置益呈递国书(8.19到京),当日请日本外相以要求中国承认旅顺大连租期再延长九十九年,准许日人在南满东蒙自由居住营业,由日本借款建造九江至武昌,南昌至杭州铁路作为使中国革命党人离日本之交换条件(日外相命从缓)。
(3)孙中山连日与日人犬养毅、头山满商讨袁时机,犬养等认为不宜。
8.26(七,六)
(1)英国通告日本,注意中国主权领土完整,除占领德在东亚大陆外,不得超出任何外国领土。
(2)日本「新支那」报东京通讯谓日本将对中国要求缔结一种协约。
(3)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外务大臣加藤高明建议向中国提出关东州租借地,南满铁路,安奉铁路,南满、东蒙问题及长江以南铁路交涉,并保证日后将胶州湾归还中国,放逐在日本之革命党人(8.27加藤电令暂勿向中国提出)。
(4)日奥绝交(奥舰一艘在青岛与德共同对日作战)。
(5)筹备山东中立。
8.28(七,八)
(1)美国通知日本,不得在中国拓张领土,重提门户开放主义。
(2)允日本要求,撤退山东莱州驻军。
8.29(七,九)
(1)日使要求允日军在中立地上岸。
(2)外交部抗议日本派兵驻扎郑家屯。
8.31(七,一一)
(1)外交部照会各国公使,请尊重胶澳及其附近地区中国官民财产。
(2)前清学部副大臣刘廷琛致书徐世昌,主复辟。
(3)袁世凯封永溥为辅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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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七,一二)
(1)日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说明日本对华无领土企图,仅欲保全东亚和平。
(2)中华革命党通告同志,说明成立经过,命填写誓约,协力同心,共图三次革命(是年秋,黄兴、李烈钧、熊克武、钮永建、程潜、林虎、陈炯明、邹鲁、陈独秀、方声涛、李根源、张耀曾、杨永泰、沉钧儒、张炽章、殷汝耕、谷钟秀、徐溥霖等别组欧事研究会)。
(3)海军部规定领海防守区。
(4)清史馆开馆。
9.2(七,一三)
(1)日军万人在山东龙口等处登岸,强占房屋,掠取物品,驱逐居民。
(2)奉天双山镇改设县治。
9.3(七,一四)
(1)德使抗议日军在龙口登岸。
(2)外部照会各公使,以山东龙口莱州及接连胶州湾附近各地为各交战国行军区域。
(3)日本关东军勒令革命党人陈其美居正等离大连及南满铁路附属地区。
9.4(七,一五)德奥公使抗议推广山东战区(谓战区宣布在日军上岸之后)。
9.5(七,一六)外交部照会各交战国保护胶澳中国人民生命财产。
9.6(七,一七)
(1)日军侵入莱州。
(2)任命黄国梁、孔庚、董崇仁为陆军第十二、十三、十四混成旅旅长。
9.8(七,一九)
(1)中俄蒙古代表在恰克图会议蒙事。
(2)革命党人在奉天本溪起事。
9.9(七,二0)
(1)陆宗舆照会日外务省,要求放逐居留日本之中国革命党,以示互助之意。
(2)外部驳覆德奥公使对于扩张战区之抗议。
(3)任命许兰州署黑龙江陆军第一师师长。
9.10(七,二一)
(1)日军占领山东平度,拘捕县知事,强征牛畜粮食,枪杀人民。
(2)宣布战时禁制品运输取缔办法。
(3)恤戊戌六君子。
9.11(七,二二)俄蒙订立铁路协定。
9.12(七,二三)
(1)日军占领即墨。
(2)公布商会法。
(3)任命宝德全为河南归德镇守使。
9.13(七,二四)特赦前湖南陆军第十六旅旅长赵恒惕、前湖南第三区守备司令官陈复初等三等有期徒刑(黎元洪之请)。
9.14(七,二五)
(1)驻京德使再抗议扩张战区。
(2)改河南陆军第一师为陆军第九师,以张锡元为师长,成慎、柴得贵分任旅长。
9.15(七,二六)
(1)以日军在山东发行纸币,毁伤米稻,虐待居民,外交部向日使提出交涉。
(2)驻美公使夏偕复与美国签定「解纷免战条约」。
(3)任命王怀庆为冀南镇守使。
9.16(七,二七)袁世凯生辰,大行祝贺。
9.17(七,二八)甘肃巡按使张广建等于祝寿呈文,附有方物,严加申斥,如有借祝寿为名,意存尝试者,以违令论。
9.18(七,二九)
(1)日军在山东劳山湾上岸。
(2)改驻陕西之陆军第七师为第十五、第十六混成旅,以贾德耀、冯玉祥分任旅长。
9.19(七,三0)
(1)任命李长泰为陆军第八师师长(原任王汝贤辞)。
(2)湖北旱灾。
9.20(八,一)
(1)日军逐龙口中国税关人员。
(2)奉天省向日商借款一百五十万日元。
(3)授赵倜为德武将军,督理河南军务。
(4)川边乡城兵变。
(5)孙中山在东京召开革命方略讨论会。
9.21(八,二)
(1)中德商定胶济路线归中国保管。
(2)日军在山东平度继续强征食用各物,枪杀人民。
(3)农商部准日本商人在江西余干进贤采矿。
(4)中英汉口商场借款成立,共一千万镑(一作9.7)。
(5)外交部再答德使抗议。
9.22(八,三)拨银二万元,赈恤自欧回国之闽省华工。
9.23(八,四)英军在山东劳山湾登岸,助日军攻青岛。
9.24(八,五)
(1)日本元老会议,决定向内阁建议今后外交方针(胶州湾善后,山东铁路,满蒙铁路,长江权益等)。
(2)派齐耀琳督办淮南垦务。
(3)公布红十字会条例。
9.25(八,六)
(1)日军侵占山东潍县车站,捕捉华人,并伤路工。
(2)公布祀孔令。
(3)革命党人程家柽在北京被杀(程因9.17撰「袁世凯皇帝之梦」被捕)。
9.26(八,七)
(1)外交部向日使抗议日兵侵占潍县车站事。
(2)外交部照会各国公使禁外人游历交战区域。
(3)外交部允予法国以广西筑路采矿优先权。
(4)日军猛攻青岛(德守军约四千人)。
9.27(八,八)
(1)外交部再向日使抗议日军侵占潍县车站。
(2)德使向外交部抗议日军侵占潍县车站。
(3)任命张元奇为奉天巡按使。
9.28(八,九)
(1)日使覆外交部,谓胶济铁路系德国产业,将按站占领。
(2)令征集有关清史书籍。
9.29(八,一0)外部令驻日公使陆宗舆切实交涉日军侵占胶济铁路事。
9.30(八,一一)
(1)外交部驳日使谓胶济铁路系中德商办产业。
(2)俄蒙在恰克图订立电线、铁路两协定(俄国获得蒙古之电线权及依俄制建筑铁路权。此与12.12条约似系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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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八,一二)
(1)外交部照会日德使,要求军队不得占领电局,检查邮件,劫拿库银,逮捕华人,胁其充兵。
(2)交通总长梁敦彦访美使芮恩施,盼美商同英国阻止日本扩大山东战区。
10.2(八,一三)
(1)日使覆外部,谓胶济铁路乃青岛租借地不能判分之一部分(中国再抗议)。
(2)外交部照会英美公使,请设法阻止日军扩大行军区域(是日袁世凯复以此意面告美使)。
(3)查禁排斥友邦之学教科书。
(4)公布审计院会计法。
10.4(八,一五)
(1)德国允将胶济铁路让交中国接管,候战后解决(日反对)。
(2)交通部与俄使订齐齐哈尔至瑷珲铁路合同。
(3)公布地方区域表。
10.5(八,一六)
(1)日军侵占青州车站,飞机在青岛侦察投弹。
(2)日使再覆外交部抗议,谓凡德人在东方所有之权利,日本均可以兵力攻得。
(3)参政院为日军侵占胶济铁路事,全体通过向政府提出质询,并请向日英抗议(参政梁启超提议,蔡锷、徐绍桢、赵惟熙、王揖唐附议,蔡锷主质询政府对于军事财政准备及所作决定)。
10.6(八,一七)
(1)日军侵占济南车站。
(2)日军侵占黉山煤矿。
10.7(八,一八)
(1)外交部为日军侵占胶济铁路沿线,再向日使抗议,谓日侵犯中国中立,已达极点。
(2)任命李经羲为审计院院长。
(3)任命吕调元为陕西巡按使,段书云为湖北巡按使。
(4)黄兴自旧金山抵纽约。
10.8(八,一九)日使覆外部,谓日政府对于山东胶济铁路有管理必要,占领济南车站乃军事预定计划。
10.9(八,二0)外交部再向日使抗议侵占济南车站(仍不得要领)。
10.10(八,二一)
(1)外交部向英使抗议日军占据胶济铁路。
(2)日军侵占山东博山煤矿。
(3)俄国撤退1911年派驻汉口军队。
(4)北京举行阅兵典礼。
(5)浙江匪陷东阳。
10.11(八,二二)
(1)英使照覆外交部,谓日军占据胶济铁路,乃正当防卫。
(2)试办新华信托储蓄银行。
10.15(八,二六)
(1)减轻出洋茶税。
(2)任命张敬尧为第七师师长(由第三混成旅扩编,张自兼第十三旅旅长,吴新田为第十四旅旅长)。
10.16(八,二七)各省将军以日军侵占济南车站,电请政府严切交涉,即行撤退,倘再有意外行动,惟有最后对待(袁世凯覆令镇静以侍)。
10.17(八,二八)青岛德国鱼雷驱逐舰击沉日本巡洋舰「
高千穗」号,舰长以下官兵二百七十一人死亡(中日战争时日本旗舰,日俄战时,曾参加旅顺之役)。
10.18(八,二九)青岛德国鱼雷驱逐舰一艘突围触礁,官兵被中国收容,船被日本夺去。
10.19(九,一)
(1)外交部为日军司令在平度出示威胁华人,向日使抗议。
(2)日本加入本年九月五日之英俄法伦敦协定。
10.20(九,二)
(1)交通部向美国培斯尔漠钢厂借款二百万元。
(2)中俄蒙古恰克图会议,争论颇烈。
10.21(九,三)
(1)京兆尹王治馨因赃案(五百元)判处死刑(次日枪决,据云对刺宋教仁案出言不慎,杀之所以灭口)。
(2)潍县日军侵入华军警戒线。
(3)智利国请互派公使。
10.22(九,四)
(1)杭州破获革命党人机关,捕二十余人,均处死刑。
(2)广东赌禁复开。
10.23(九,五)
(1)日本在济南设立领事署。
(2)模范团成立于北京,袁世凯自兼团长,陈光远为团副,王士珍、袁克定、张敬尧为办事员(袁世凯拟于北洋军之外,别立模范军,训练半年毕业后编组第十一、第十二师。第二期团长为袁克定,陆锦为副团长,毕业后编组第九师)。
10.24(九,六)任命李进才为拱卫军总司令官。
10.25(九,七)
(1)山东当局与日本订立胶济路临时条约。
(2)日使声明建筑龙口等处轻便铁道。
(3)前西藏办事长官钟颖受控被逮。
10.27(九,九)
(1)保定军官学校第一期学生毕业,袁世凯以大总统名义发给文凭。
(2)公布立法院组织法及议员选举法。
10.28(九,一0)长沙、杭州、广州破获革命党机关(长沙捕获三十余人,杭州三人,广州二人)。
10.29(九,一一)日本黑龙会内田良平向日内阁及元老提出所谓「对华问题解决书」。
10.31(九,一三)
(1)劳乃宣之刊行其「正续共和解」,主复辟。
(2)日军开始向青岛总攻击。
(3)任命顾鳌兼筹备立法院事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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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九,一六)
(1)公布森林法。
(2)革命党人起事于广东博罗(邓铿主之),败绩。
(3)湖北大冶破获哥老会机关。
(4)任命孙烈臣、张海鹏、汲金纯为驻奉天陆军第二十七、第二十八师旅长,刘曜龙为驻湖北陆军第二混成旅旅长。
11.7(九,二0)
(1)日军司令神尾光臣攻陷青岛,俘德军二千三百人,德总督华德克降。
(2)政府议筑长城外铁路。
11.9(九,二二)
(1)广东革命党人(朱执信)攻佛山(11.13失败)。运动虎门驻军之陶铸伦被扣。
(2)广州发现炸弹(伤毙三十余名)。
(3)河南代表与英国福公司在北京订立矿务合同。
11.10(九,二三)
(1)日本阁议决定对华交涉案(二十一条要求)。
(2)德人让渡青岛与日本。
(3)以江浙革命党人谋乱,增调北军赴上海(冯国璋电请)。
11.11(九,二四)宣示军人训条十条(效命国家,忠事元首)。
11.12(九,二五)
(1)日公使日置益奉召返国。
(2)陕西延长油井开工。
11.13(九,二六)
(1)肃政史夏寿康等呈请严行查禁改变国体,还政清室之论说,并移知清室,杜微绝嫌。奉批交内务部查办。
(2)任命龙建章署贵州巡按使(代戴戡)。
(3)任命谭学衡督办广东治河事宜。
11.14(九,二七)
(1)革命党人(朱贞文)攻占广东电白(11.17败走)。
(2)任命张国淦为参政,林长民为参政院秘书长。
11.15(九,二八)外交部照会日使,要求青岛关局仍归中国管理。
11.16(九,二九)
(1)日本正式接管青岛。
(2)命礼制馆议关岳祀典。
11.17(一0,一)
(1)外交部电令陆宗舆要求胶济路日军退入胶州租借地。
(2)北京步兵统领拘传倡议复辟之国史馆协修宋育仁,解回四川原籍(11.30由京起解)。
(3)上海漆匠罢工,要求增加工资。
11.18(一0,二)
(1)日外相加藤高明访元老山县有朋,征询11.10阁议通过之对华交涉案意见(11.23访井上馨,11.29访松方正义)。
(2)濮阳黄河决口。
11.19(一0,三)任命周文炳、齐燮元为陆军第六师第十一、十二旅旅长。
11.20(一0,四)
(1)设立武庙,关岳合祀。
(2)上海水木锯三帮工匠要求增加工资。
(3)贵州咸宁毕节匪乱。
11.21(一0,五)移山东灾民赴黑龙江垦殖。
11.23(一0,七)申令严禁倡归政清廷之说。
11.24(一0,八)长沙破获旅长赵荣等之新同盟会。(谋第三次革命)。
11.25(一0,九)
(1)外蒙古与俄国订立借款条约,额数为三百万卢布。
(2)孙中山与宋庆龄在日本结婚。
11.27(一0,一一)清内务府覆内务部,谓变更国体纯系谣传,请杜渐防微。
11.28(一0,一二)日本于济南设领事馆(原由天津日本总领事馆派员管理)。
11.30(一0,一四)热河增设经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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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一0,一五)四川达县兵变。
12.2(一0,一六)日本天皇裁可11.10阁议通过之对华交涉案。
12.3(一0,一七)
(1)日本外相加藤高明以二十一条要求全文交日置益,令相机向中国政府提出(12.4日置离东京,取道青岛济南返北京)。
(2)英俄缔结东清铁道附属地内行政权协约。
12.4(一0,一八)公布出版法。
12.6(一0,二0)山东绅民组织东亚和平维持会。
12.7(一0,二一)撤退山东战线区域驻兵,并请日兵同时撤退。
12.8(一0,二二)
(1)邓泽如在槟榔屿劝陈炯明、李烈钧加入中华革命党,未遂。
(2)江西万年、河南夏邑县城为匪所破。
(3)德东亚舰队在Palkland岛为英海军消灭。
12.10(一0,二四)
(1)日本拒绝中国改派青岛税务司。
(2)中俄恰克图会议,俄使取消已议条文。
(3)准以道尹兼各县审判上诉机关。
12.12(一0,二六)
(1)俄使与外蒙代表私订铁路电线条约(或作12.6,此据陈箓所记)。
(2)云南永平县兵变。
12.13(一0,二七)
(1)日外相加藤电令驻华代办小幡酉吉安排日置益晋见袁世凯日期。
(2)外交部编光绪宣统条约。
(3)任命刘承恩帮办陕西军务。
12.14(一0,二八)
(1)日本代办小幡强荐青岛海关税务司等人员。
(2)四川长寿匪乱。
12.15(一0,二九)日使日置益自东京经山东回抵北京(
即召集使馆人员会商对华要求)。
12.17(一一,一)
(1)俄使覆外交部,谓蒙古有自主权,俄蒙订约无通告中国必要(外部再抗议)。
(2)命广东军警防缉革命党。
12.18(一一,二)
(1)日本实业视察团来中国。
(2)日本在山东高密架设电线。
12.19(一一,三)中华革命党党务部通告海外党员,非有总理孙中山之委任,不得交款。
12.20(一一,四)
(1)令举行祀天典礼(12.23于天坛举行)。
(2)福建归化兵变。
12.21(一一,五)
(1)青岛商船进口。
(2)公布扩充民国三年内国公债债额条例。
12.24(一一,八)
(1)上海道尹兼交涉员组上诉法庭,英领反对。
(2)天津造币总厂开铸新银元(袁世凯像)。
12.26(一一,一0) 美国退还庚子赔款余额。与清皇室订善后办法七条(因有复辟之谣)。
12.27(一一,一一)准币制局归并财政部。总裁梁启超辞职,并裁撤币制局(梁以计画不能实现,已屡请辞)。
12.28(一一,一二)
(1)参政院代行立法院期满闭会(六个月)。
(2)约法会议通过总统选举法修正案。
(3)日本在青岛税关施行临时规则。
(4)德使再抗议胶济铁路损失。
12.29(一一,一三)
(1)外交次长曹汝霖与日公使日置益商取消战区,并令陆宗舆正式通知日外务省。
(2)公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由大总统推荐三人为候选人。
12.30(一一,一四)
(1)日外务次官松井语陆宗舆,战区须双方商妥后方能取消。
(2)英使朱尔典劝告曹汝霖,对取消战区,须谨慎将事。
12.31(一一,一五)北京日使馆书记官小幡酉吉携对华要求修正案回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