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平天国文书、史料难懂的原因
我们阅读太平天国文书以及有关史料,常常觉得它们比两千年前的《史记》、《汉书》等著作还要难懂。因为“史”、“汉”中的词语意义不明之处,还可以从工具书中查出来;而太平天国文书与有关史料中的词语意义不明之处,却无处可查。简又文在《太平军广西首义史》一书序言中说:“太平军中隐语术语甚多,加以方言俗语与文言掺杂,由是多有词句不明,意义难于索解者。”因此,“梁□庐先生尝有研究太平天国文献有如研究殷代甲骨文之难之叹也。”清朝统治者在他们所编篡的有关太平天国情报的专书《贼情汇篡》中攻击说:“逆贼皆两粤剧盗党与,其窝屯啸聚,畏官司缉捕,不敢公然用枪炮火药,如洋装云云者,皆盗中之隐语也。逆贼沿其习,群下口熟,现已不能改易。如圣鼓圣角之类,因天主教书中有圣水圣油诸说,贼复矜张之于百事百物,动加一圣字。以劫盗之□词,杂邪书之诞语,实足乱人耳目。此独军器一端耳,其余窜易偏旁字画,改换名色,尤多不可究诘,宜乎军中俘得伪文书,读至终篇,反复详审,仍不知所作何语,及所制所需为何物也。”总之,不论是对太平天国持同情态度的,还是抱敌视态度的,全都认为太平天国文书难懂。
难懂的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这需要从四个方面来加以考察,即文字、语音、语法、词汇。就文字而言,太平天国为了便于书写以及避讳这两个原因,造了几十个字,改了几十个字,这当然会造成阅读的困难。不过改字造字究竟有限,易于摸出规律,不是难懂的主要原因。就语音而言,太平天国文书用了一些方言字,容易读错,不过为数不多,也不算难懂的主要原因。就语法而言,太平天国文书使用客家方言与粤方言的时候,在语法规则上确有与文言或北方口语不同之处,但是差别并不很大,读起来虽不惯习,一般还能读懂,不是更难懂的主要原因。就词汇而言,太平天国文书与有关史料拥有一大批特殊词语,包括宗教用语,方言俗语,会党隐语,新造专名以及利用旧词灌输新义的词语。这些特殊词语也可以说是太平天国专用词语,其中绝大部分——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普通词典中所不收的。尽管这些词语总数不过一千余条,但是使用“频率”甚高,在太平天国文书中几乎触目皆是。这才是太平天国文书与有关史料难懂的主要原因。
二 太平天国为什么会有大量的专用词语
首先是太平天国文书中杂有大量宗教用语。这个原因是易于理解的。因为太平天国是政教合一的政权,奉上帝教为国教,政治领袖同时又是教主。上自天王诏旨,诸王文告,下至一般文书,来往信件,可以说宗教用语比比皆是。“天父主张、天兄担当”成了一切公私文件中的套语;“天父看顾,大开天恩”成了人们说话时的口头禅。官爵名称也充满了宗教色彩。例如杨秀清的全衔是:“真天命太平天国劝慰师圣神风禾乃师赎病主左辅正军师东王杨”,其中的“劝慰师”“圣神风”“禾乃师”“赎病主”都是宗教性加衔。
太平天国所接受的宗教如果是真正的天主教或基督教,问题就要简单得多。不少宗教用语,我们是能够从有关书籍中查得出来的。可是太平天国的领袖们接受基督教,是用来为农民革命事业服务的。这样,他们就不得不对教义作较大的修改。修改的结果,就出现了大量的特殊宗教用语。这些宗教用语,既不见于中国的古籍,又不见于基督教的圣经。例如《旧约·创世记》中称人类的始祖名亚当(Adām),有时也译为亚坦。但是太出平天国文书中却改称“坦盘”。《钦定军次实录》:“慨自坦盘之惑于蛇魔也,世道人心,渐流于伪而失其真,渐入于邪而背乎正。”原来太平天国把古代传说中的盘古氏与伊甸园中的亚坦合而为一,称为坦盘。这种中西合璧的名字自然是任何词书上也查不出来的。又如天主教中某些有一定职位的传教士称为神父,但是太平天国文书中的神父却是上帝而不是人。《钦定敬避字样》:“圣神、真神、天父、神父是上帝也。”这也是极易产生误会的。
其次是太平天国文书中夹杂着不少方言俗语。太平天国领导人大都说客家方言或粤方言,又一向提倡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其官修史书且“叙事如闲书”,因而文书中就出现了不少方言词语与俗语。例如《天父下凡诏书一》:“天父□大权能,我等跪谢天恩。”其中“□”字就是用得颇多的粤方言字。还有些字,汉字本有,但用于方言中,音义均有改变,就更容易误解。例如“乜”字,作为姓氏读niè;用于“乜斜”一同读miēxie。但在粤方言中读mat(带有塞音韵尾),意为“什么”。《天父下凡诏书一》:“尔知得他是乜妖头?”就是这种用法。太平天国文书中用得极多的“乃埋”与“乃□”两个词作何解释?甚至于“□”字究竟应读何音?至今尚无定论。有些史料中的解释是不可靠的。例如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中对“乃埋世人水深长”一语的解释是:“言阎罗妖以饥荒致世人皆病,利其死而埋之地下,东王以圣神风化解之,犹禾之能救饥,是能乃所埋之人,功德如水之深长也。”竟对“埋”字望文生义,穿凿附会,大作文章,纯属笑话。如果不是太平天国尽量提倡通俗易懂的文风,则“狗子一条肠,就是真娘娘。”(《天父诗三十七》)这样的俗语是不可能在正式文书中出现的。
再次是太平天国文书中夹有一些会党隐语。太平天国起义之初,广西各地有不少天地会的队伍活动。天地会内长期使用一些隐语,由于太平天国在组织上,制度上以天地会队伍为借鉴的地方不少,一些隐语被太平天国所沿用,自是意中之事。例如天地会称发展与建立基层组织为“设馆”,称起到为“起旗”。这个“馆”字就被太平天国所接受。太平天国一切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军事单位、生产单位的基层组织均泛称“馆”或“馆子”。称刀为“云中雪”,也是沿用天地会的隐语。
再次,太平天国本着强烈的反封建精神,对于官制礼文不愿沿袭封建王朝的旧制,多所创改。这样,就出现了一批新造专名与旧词新义的特殊用语。中国古代的爵位,为公、侯、伯、子、男五等,长期沿用,从未改动。太平天国后期,除王爵外,增为“六爵”,即某天义、某天安、某天福、某天燕、某天豫、某天侯。《钦定英杰归真》对此解释说:“今之义、安、福、燕、豫、侯六爵胜过古之公、侯、伯、子、男爵多倍矣。益公、伯、子、男等字是家人儿子之称,以之名官,实属糊混不雅之至。”太平天国广置女官,其爵职与男官等,更是中国自古未有的创举。
太平天国也沿用封建王朝用过的旧名称,但常以旧瓶装酒,这就更易产生误解。例如“司马”,过去是高级武职,但在太平天国官制中,却是基层的低级官阶。封建王朝的六部尚书,是管理国家政务的高官,太平天国的六部尚书,只是王府的属官。封建王朝称高级官员之妻为夫人,这一称谓沿用至今,但在太平天国称为夫人的,是低级官员之妻,高级官员之妻另有“贞人”之称。仆射在唐代是高官,略等于丞相。太平天国的仆射则是服侍诸王起居的勤杂人员。两者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三 不懂太平天国专用词语而造成误解的情况
由于不明太平天国专用词语的意义,在一些有关太平天国的史料中,误解史事的情况很多,现在略举数例。
太平天国诸王兄弟均封国宗,这是在《太平礼制》中明文规定的。但是有不少公私记载都把国宗误为人名,闹了笑话。例如辅王杨辅清是杨秀清之弟,所以军中称为“杨国宗”。余一鳌《见闻录》中却称之为“伪辅王杨国忠”,误“宗”为“忠”,封号变成人名。光绪十七年《迁江县志》:“(咸丰九年)十一月,发逆伪王石国忠,伪宰制赖剥皮,约十余万人,到迁江良塘,来宾,桥巩等处扎住,连营数十里。”按此文所称石国忠的,实际上是石镇吉,因为是石达开的兄弟辈而称为国宗。最可笑的,是伪书的作者要想作伪欺人,自己却不了解太平天国的制度,因而露了马脚。如伪书《太平天国战纪》作者罗悼□,就因为不懂国宗是封号,因而把韦昌辉的兄弟韦志俊一分为二,误作两人。他先说“韦志俊陷大治,陈玉成方为粮官,清军逐志俊急,玉成率粮卒助战。因胜焉。志俊嘉其能,分兵授之,屡捷,遂为大将。”又说:“以□卒于军,韦国宗代将,复与林翼战,败之,复据武昌,军中有韦国宗三打湖北之称,以功加右军主将。”竟把一人事迹分记在两人名下,当然也不能算是个小误会。
鼎鼎大名的忠王李秀成,居然有人说他不姓李而姓荣,岂非怪事!试看顾深《虎穴生还记》:“长毛之最大者,南京之天王;出京最大者为忠王。天王姓洪,忠王姓荣。”这个误会是如何产生的?且看《天朝爵职称谓》中的李秀成的全衔:殿前吏部又副天僚开朝真忠军师御林兵马亲提调奉旨令专征剿忠义宿卫军顶天扶朝纲忠王荣千岁。原来太平天国后期对于诸王的称谓都在千岁之前加个好字眼,如干王洪仁□称福千岁,英王陈玉成称禄千岁,侍王李世贤称雄千岁,辅王杨辅清称威千岁等等,如果不明这种制度,就会使诸王全部改姓,岂非笑话!
罗邕、沈祖基编《太平天国诗文钞》一书把李秀成写给陈坤书的信中“会司并进”一语改为“会同并进”。这是不明避讳字的规定。《钦定敬避字样》:“师,先师、后师、军师可用此字,余用师帅司长司傅出司,俱不得泛用师字也。”原来“会司并进”就是“会师并进”。编者自作聪明把“司”字改为“同”字,大概是认为“司”“同”形似,而“会同”又说得通,因而就判定是“手民之误”了。
有些太平天国史料,记载者因为方音的差异,常把太平天国的专用词语误记。例如李光雯《劫余杂识》:“维时各乡镇皆分设贼馆,立乡导官曰军帅、里帅、百长,置监军于晟舍。”其中的“乡导官”为“乡官”之误,自不待言。旅帅之误为“里帅”,则是由于吴方言语音差异所致。记载者采用“里”字,也许还认为和“乡里”之“里”有关。顾深《虎穴生还记》:“乡官最大者为该军。”这是由于吴方言读监(jiān)为gān,所以误记。海宁冯氏《花溪日记》:“嘉贼首郎天二落河而逃”。也是由于吴方言读“二”为nì,所以把“朗天义”误为“郎天二”。以上数例,虽与方音差异有关,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不明太平天国专用词语所致。如果他们知道“旅帅”、“监军”等官名,和“天义”等爵位,也就不致发生以上的误会。
四 对史料中有关太平天国词语的诠释必须采用审慎态度
在现存的有关太平天国的史料中间,也有一部分对于太平天国专用词语是作了诠释工作的。但是我们对这种诠释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不可轻信。在清朝统治者主持编写的官书中,《贼情汇篡》可以说是记载太平天国情况最详的一部。其中诠释词语的部分,正确的固然也有,错误的却很不少。例如“诠”字,是个粤方言字,它的读音和意义,我们是完全弄清楚了的。《贼情汇篡·卷八》却指此字为太平天国“妄造”之字,并注音释义为“□,读作干音,作壮大解。”真是“不知何所据而云然”。
有些史料的内容都是记载者的亲身经历,目见耳闻,照理说是可以相信的了。因此,有些同志在解释词语之时,常常引来作为根据。但是有时仍不免上当。笔者认为:真正有心作伪的伪书总是少数,凡是伪书迟早都会被人发现而清除出去。问题在于无心误记而不在于有心作伪,因为无心误记的情况是很多的,原因有二:一是瞎子摸象,各执一端。自认为是正确的,其实所记并不全面。二是自作聪明,主观臆断。自认为推理是不错的,实际上大有出入。记载者如果不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知识,不熟悉太平天国的官制礼文,即使对自己亲身经历耳闻目见之事作出自认为忠实的记载,或对太平天国专用词语作出自认为合理的诠释,仍然是不可靠的。
五 对于现代词书诠释太平天国词语的商榷
太平天国专用词语的诠释工作是值得重视的。弄清专用词语的意义,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有助于理解史实,二是有助于史料辨伪的工作。一篇史料,我们如果对于其中个别词语的意义理解有误,就可能对于全文产生误解,对于史实产生误解,这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要研究太平天国史,要理解许多史实,就有必要弄清与太平天国史事有关的许多专用词语。其次,弄清词语的意义对于史料辨伪工作的帮助也不可忽视。正如罗尔纲先生在《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一书的前言中所说:“史料鉴定,是研究历史的第一步工作,而史料鉴定,则以辨伪为第一件大任务。”因为,“在中国历史上,伪造文件数量的多,以对太平天国文书的伪造占第一位。”所以,“对太平天国文书的辨伪来说,还远远不是过去的事,而是仍摆在我们面前,须要认真、严肃、细致去进行的一项工作。”对于古物的真伪,我们可以采用许多科学方法去鉴别;对于史料的真伪,则主要是从内容上来加以鉴别。伪造史料之被我们识破,不外两个原因,一是史实不符,二是用词不当。长篇史料,我们不难从史实方面找出它的漏洞,对于作伪者来说,“言多必失”这一条规律是适用的。但是对于短篇史料,内容简单,不涉及多少史实的,就只好从字词方面找出它的漏洞。只要是伪造的史料,难免要犯用词不当的毛病。某一个历史时期特殊词语越多,作伪的困难就越大——因为一开口就会露马脚。太平天国专用词语甚多,对于伪造史料是很不利的。我们弄清了一大批专用词语的意义,也就等于掌握了一大批鉴别史料真伪的武器。
我们知道了太平天国专用词语诠释工作的重要,就会觉得:无论是过去或现在,这一工作都是做得使人难以满意的。史料中的诠释难以轻信,已如上述。现代的有关太平天国史的著作,对于专用词语,大都随文释义,从未把专用词语的注释汇集成编。各家的注释虽然大致相同,仍有不少出入,对于某些词语甚至有较大的出入,以致读者有无所适从之苦。前年出版的大型工具书新版《辞海》收了太平天国词语和人物共170条,其中专用词语只有69条。不仅数量甚少,内容也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举例说:该书对于“长毛”一词的解释,就容易使读者造成误会。这条的释文是:
长毛 太平军恢复汉民族蓄发不剃的习俗以对抗清政府剃发留辫的律令,当时被称为“长毛”,是清代统治者污辱太平军的称号。
释文显然不够全面。既然只称蓄发者为“太平军”,读者必然会产生一种误解,即蓄发只是军队的事,与老百姓无关。事实上,太平天国军民全部蓄发,在太平天国治下,剃发是违法的。其次,释文认为“长毛”是“清代统治者污辱太平军的称呼”,与史实是颇有出入的。因为:
一、“长毛”,主要是当时人民群众对太平军的称呼。有大量公私记载可以作证。如周邦福《蒙难述钞》:“粤贼蓄发不剃,故俗语谓之长毛。”余一鳌《见闻录》:“百姓称捻匪为红毛,称贼为长毛。”这些记载都出于倾向清朝敌视太平天国的反动知识分子之手,他们都称太平军为“贼”,而特别说明称太平军为“长毛”的是“百姓”。
二、清代统治者一般不称太平军为“长毛”,当时一切官方文件与官修史书都可以作证。清代官方文件对太平军的标准称呼是“贼”(一切反动文人也都模仿这种称呼),太平天国死敌曾国藩所主持编篡的有关太平天国情报的专书就定名为《贼情汇篡》。此外也称“寇”,如《平定粤寇纪略》;也称为“匪”,如《钦定剿平粤匪方略》;也称为“逆”,如《忠武公会办发逆奏疏》。但是绝不称为“长毛”。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长长短短将近六十部约数百万字的官书或半官方的著作,就找不出一个不加“贼”、“寇”、“匪”、“逆”而单称“长毛”的例子。要说“长毛”是“清代统治者”的称呼,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三、“长毛”并不是污辱性的称呼,最有力的证明是太平军有时也自称“长毛”。倦圃野老《庚癸纪略》:“俗称贼为长毛,贼亦自称之。”佚名《避难纪略》:“初至金陵时讳言长毛,后亦不忌。”顾深《虎穴生还记》:“有一小贼下船,向余曰:‘先生是念书人乎?’余曰:‘然’。出一封条令念,余如教。小贼曰:‘不差不差,的系先生。’又曰:‘先生毋恐,不要紧的,做长毛很有好处,不必想家。’”这一段对话极其生动,有力地说明了太平军自称长毛的情况。
我国民间一向有以借代的修辞方法来为别人取外号的习惯。例如称头发黄的人为黄毛,称留胡须的老人为胡子。这种称呼自然不是尊称,褒称,但也不能说是污辱性的称呼,只能说是平称,或昵称、谑称而已。“长毛”之称,亦复如此。清代统治者对太平军称“贼”、“寇”、“匪”、“逆”自是污辱性的称呼,当时的人民群众不愿模仿官方的称呼,就根据太平军外貌上的特点叫做“长毛”。
“长毛”是否贬称的问题,对于一般读者关系也许不大。但对于历史研究工作者,却是必须弄清的问题。否则就会造成很大的误会。我们在运用史料的时候,很希望能够了解作者的态度。同一历史事实,在朋友的笔下与敌人的笔下就会有一定的出入,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也。为了审慎地运用史料,我们常常会花很多工夫去探讨作者的生平,这是完全必要的。如果我们相信了“长毛”是污辱性的称呼这一论点,那么,凡是私家著作中出现了“长毛”字样,我们就把作者视为太平天国的敌人,岂不太草率了!事实上,当时一些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对太平天国革命是抱同情态度的,至少是中立的,但他们仍称太平军为“长毛”。如沈梓《避寇日记》:“余生三十年,目不见赌,独有此时,窃思长毛号令,清时地方官所不逮也。”字里行间,充满了赞叹之情。把这种作者也视为仇敌,岂不过分!为了正确地运用史料,为“长毛”一词恢复名誉,此其时矣!
又如《词海》中对于“牌尾”的解释,也会造成不少误会。按太平天国制度,有划分“牌面”、“牌尾”的办法。《辞海》中只立“牌尾”这一词条,解释中兼及“牌面”。这一条的释文是:
牌尾 太平天国兵制规定,太平军中的青壮年男战士称为“牌面”,十五岁以下和五十一岁以上者称为“牌尾”。太平军中管理,勤杂和伤病员等非战斗人员,亦称为“牌尾”或“守兵”,以别于出师打仗的战士,此外还另立“牌尾馆”,以收容年老残疾者。
释文一开头就说“太平天国兵制”,因此读者就会误会,区分“牌面”、“牌尾”,只是“军”的事情,与“民”无干。实际上,太平天国先后在所占领的大城市中对群众“分别男行女行”,男馆中就有“牌面”、“牌尾”之分。因此,与“军”、“民”都有关系。
如果把上述内容补充进去,还是不能说清问题。必须交代:民间区分“牌面”、“牌尾”只限于大城市,乡间是没有的。
释文中只提男战士,似乎“牌面”、“牌尾”之分,与女性毫无关系。实际上,太平军中有女战士参加战斗,这是不少公私记载都提到的。试问“青壮年女战士”究竟列不列入名册?算“牌面”还算“牌尾”?某些在外作战的队伍,又把没有职务的眷属与“牌尾”合称“眷尾”,因此“牌面”、“牌尾”之分,不仅与“男”有关,与“女”也有关系。
释文中指明“十五岁以下和五十一岁以上称为牌尾。”又说:“另立牌尾馆,以收容年、老残废者。”读者就会怀疑:既是老幼均称牌尾,牌尾馆为什么只收年老残废者?“牌面”“牌尾”之分,是否只看年龄,不看体力?实际上,“牌面”、“牌尾”年龄的上限下限,有六七种不同的说法,并无统一的硬性规定。
总之,这条释文不到一百字,就使人产生许多疑问与误解。使人觉得军民分别不清,城乡分别不清,男女分别不清,老幼分别不清。这实在是因为太平天国专用词语太多,相互之间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想只解释其中少数词条,实在难以办到。要想把问题交代清楚,必须把词条适当增加。
看来,太平天国专用词语的诠释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工作,不可等闲视之。要想把这些词语诠释清楚,编成一部专书,有待于历史研究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研究》198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