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海建:戊戌时期康有为与光绪帝

内容提要:康有为《戊戌奏稿》作伪,康著《我史》(即《康南海自编年谱》)和梁启超著《戊戌政变记》多有夸张,然而,从今存《杰士上书汇录》和康有为、梁启超的多部著作进呈本,仍能清晰地看到康有为与光绪帝之间的思想交流。光绪帝采用了康有为的建策,5次保全康有为,并在百日维新的后期,准备设立懋勤殿以安置康有为。康有为仍是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关键词:康有为 光绪帝 戊戌变法 懋勤殿 《杰士上书汇录》

戊戌变法主要推动者是谁?这好像不是一个问题,自然是康有为。

但是,显示康有为作为戊戌变法主要推动者的证据却出现了问题。其一是康的《戊戌奏稿》已被黄彰健与孔祥吉判明作伪,是康在戊戌之后十多年(即辛亥革命前夕)的作品。其二是康有为在戊戌政变后所写的回忆录《我史》也被证明为不很可靠的史料,须小心使用。梁启超所写的《戊戌政变记》多有夸张之词。光绪帝并没有对康“言听计从”,处处遵循。康有为当时的官职是工部候补主事(正六品),光绪帝仅召见其一次,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康未就任),后派他去上海办理《时务官报》。这么一位低级官员又是如何充当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也因为如此,有些学者对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地位表示怀疑,认定戊戌变法最主要的推动者是光绪帝,康有为的作用被过度夸大。

但是,当时人的看法却不相同。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追究变法责任,几乎所有人的指向都归“罪”于两人:一是光绪帝,一是康有为,同时认定光绪帝被康有为所蒙蔽。

笔者在上面使用了两个“但是”,说明问题之发生。前一个“但是”指康有为自己的说法有问题,这已被证实了;后一个“但是”,虽有官僚集团高层力图在整体上摆脱“罪名”,并有为光绪帝讳言之嫌,而关键之点却又不言自明:需要说明并证明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与光绪帝的关系。

本文因此产生。笔者再次整理与考察现有可靠史料,重建史实,以能回答下述问题:一、康有为影响(或称“蒙蔽”)光绪帝的方法、渠道是什么?二、光绪帝对康有为的认可程度如何?采用了多少康的建策?三、光绪帝是否想重用康有为,以改变政治体制?

一、最初的接触

1888年,康有为以荫监生的身份参加顺天府乡试。这是他第二次进京。在京期间,他结交沈曾植、曾纪泽、黄绍箕、屠仁守、盛昱、王懿荣等京官;并上书翁同龢、徐桐、潘祖荫、祁世长等高官。他在此期间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上书光绪帝(即所谓“上清帝第一书”)。他作为一名荫监生,并无渠道上书皇帝,故试图通过国子监或都察院代奏。盛昱是国子监祭酒,翁同龢为管理监事大臣,祁世长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康与他们联络,多为上奏之事。而潘祖荫、徐桐为政坛高官兼士林领袖,康与他们联络亦有接近上层之意。“上清帝第一书”的主要内容是:清朝此时内忧外患而不自知,应下罪己诏,及时图治。他提出的三策分别是“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国子监与都察院都未同意代递,但翁同龢觉得颇有价值且私录其主要内容。

除了“上清帝第一书”之外,康有为还代御史屠仁守等人起草奏折。现能找到的有5篇:《请醇亲王归政折》《为报效一途急宜停止以存政体而遏乱原折》《请开清江浦铁路议》《门灾告警请行实政而答天戒折》《为宗社严重国势忧危乞赐面对以竭愚诚折》。在自己上书未达的情况下,代拟奏折似乎给他另一种上书言事的新思路;他也在代拟的奏折中夹带自己的思想。这些都是康有为主动接近光绪帝的举动,光绪帝本人则对此一无所知。

1894年3月,已中举人的康有为第三次来北京,参加会试未中,6月回乡。8月4日,给事中余联沅上奏称:

今康祖诒之非圣无法,惑世诬民,较之华士、少正卯,有其过之,无不及也……相应请旨饬下广东督抚臣行令,将其所刊《新学伪经考》立即销毁,并晓谕各书院生徒及各属士子,返歧趋而归正路,毋再为康祖诒所惑。

光绪帝发给两广总督李翰章寄信谕旨,措辞严厉:

有人奏,广东南海县举人康祖诒刊有《新学伪经考》一书,诋毁前人,煽惑后进,于士习文教大有关系,请饬严禁等语。着李瀚章查明,如果康祖诒所刊《新学伪经考》一书,实系离经畔道,即行销毁,以崇正学而端士习。原片着钞给阅看。

此时军机处由孙毓汶把持,从后来的情况来看,光绪帝对该谕旨印象并不深刻。经康有为、梁启超奔波后,两广总督李瀚章仅命将该书“自行销毁”而不了了之。

1895年3月,康有为第四次来北京,参加会试。5月6日,新贡士发榜,康有为中第5名。5月10日参加新贡士复试,中三等第4名;15日参加殿试,19日传胪,中二甲第46名进士;22日参加朝考,中二等第102名。6月2日,参加新进士引见,以主事“分部学习”,后分发工部。康有为并没有正式去就职。

就在此次会试期间,清朝在甲午战争中败于日本,李鸿章在马关议和,条约各款极为苛刻。消息传出,各省公车(应试举人)纷纷上书,要求拒和再战。5月1日至3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南城松筠庵组织了规模最大的“联省公车上书”(即“上清帝第二书”),签名者达602人,因听闻和约已签,未递交都察院。5月29日,康有为递交“为安危大计乞及时变法呈”(即“上清帝第三书”)至都察院。6月3日,都察院代递至光绪帝。这是光绪帝第一次收到康有为的条陈。此后,康又撰“变通善后讲求体要以图自强呈”(即“上清帝第四书”),交都察院代递,都察院以康已分部而拒绝;再交工部代递,工部亦拒之。

光绪帝收到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后,曾下令抄录一份,7月19日将该上书与其他8件折片下发各省将军督抚讨论,谕旨称:

自来求治之道,必当因时制宜,况当国势艰难,尤应上下一心,图自强而弭隐患。朕宵旰忧勤,惩前毖后,惟以蠲除痼习,力行实政为先。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详加披览,采择施行……着各直省将军督抚,将以上诸条,各就本省情形,与藩、臬两司暨各地方官悉心筹划,酌度办法,限文到一月内,分晰复奏。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各将军、督、抚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谅不至畏难苟安,空言塞责。原折片均着抄给阅看。

这是甲午战后清朝高层进行的改革大讨论。除康有为“第三书”外,还有广西按察使胡燏棻、军机章京陈炽、南书房翰林张百熙、委散秩大臣信恪、御史易俊、翰林院侍读学士准良、吏部尚书徐桐等人折片共计9件。值得注意的是,上谕中“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各将军督抚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谅不至畏难苟安,空言塞责”之语,与康有为上书中“窃谓经此创深痛巨之祸,必当为卧薪尝胆之谋,朝野上下,震动愤发……今议成将弥月矣,进士从礼官来,窃见上下熙熙,苟幸无事,具文粉饰,复庆太平……”之语,文词有相似之处。军机大臣拟旨时,很可能采用之。

这一时期,光绪帝虽与康有为有了初步的接触,但从后来的情况来看,他对康有为还没有太深的印象。

还需说明的是,康有为的4次上书,后在上海刊刻,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

二、弭兵会与“上清帝第六书”

1897年11月,康有为再次来到北京。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此次来京的目的是给港澳商人办理巴西劳工之事。

康有为刚到北京,正好发生德国强占胶州湾(青岛)事件,俄、英、法、日随后亦乘机提出侵略要求。康向工部递交“外衅危迫宜及时发愤革旧图新呈”(“上清帝第五书”),工部未代奏。与此同时,康与御史杨深秀、宋伯鲁、陈其璋、王鹏运等人交往甚密,并为他们代写奏章。因国际形势紧张,军机大臣翁同龢于12月11日亲往宣外南海会馆康有为住处,两人私下相商。次日,给事中高燮曾上奏一折两片,其附片二是保举康有为参加“弭兵会”,称言:

臣闻西洋有弭兵会,聚集之所,在瑞士国。其大旨以排纷解难、修好息民为务,各国王公大臣及文士著有声望者,皆准入会,如两国因事争论,未经开战之先,可请会中人公断调处,立意甚善。臣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学问淹长,才气豪迈,熟谙西法,具有肝胆,若令相机入弭兵会中,遇事维持,于将来中外交涉为难处,不无裨益,可否特予召对,观其所长,饬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厚给资斧,以游历为名,照会各国使臣,用示郑重。

光绪帝下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酌核办理。”根据这一谕旨,1898年1月24日,总理衙门大臣翁同龢、李鸿章、廖寿恒、张荫桓、荣禄约见康有为,康“高谈时局,以变法为主,立制度局、新政局、练民兵、开铁路、广借洋债数大端”。几天后,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外衅危迫急宜及时发愤开制度新政局呈”(即“上清帝第六书”),要求代奏。至3月11日,总理衙门拖了近一个半月才将该条陈上奏,光绪帝下旨:“总理衙门王、大臣妥议具奏。”

康有为的“上清帝第六书”,提出了全面政治改革的方案。首先是“三事”:一是“大誓群臣”;二是“开制度局”;三是“设待诏所”。所谓“大誓群臣”,即“择吉日大誓百司庶僚于太庙,或御乾清门,下诏申警,宣布天下以维新更始”,为一项庄重的仪式。所谓“开制度局”,即“征天下通才二十人为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即建立一个最高政治决策机构。所谓“设待诏所”,即“其午门设待诏所,派御史为监收,许天下人上书,皆与传达,发下制度局议之”,即开通下情上达的渠道。“三事”之外,康要求在中央设立十二局:法律局、税计局、学校局、农商局、工务局、矿政局、铁路局、邮政局、造币局、游历局、社会局、武备局;又要求在地方每一道设新政局,每一县设民政局。而在所有建策中,最重要的是“制度局”,设在宫中,每天与皇帝见面,商量一切政务。康有为试图通过掌控这个机构来主持朝廷的变法。

对于康有为的这些改革建议,总理衙门大臣们是不同意的。他们奉到光绪帝“妥议具奏”的谕旨后,拖了113天,于7月2日上奏了“遵旨议复康有为条陈折”,全面驳回康的提议,仅在铁路和矿务两局问题上作了让步,企图蒙混过关。光绪帝收到的当日,没有表态,仅下旨“暂存”。两天后,7月4日,光绪帝发下一道极为独特的交片谕旨:

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本月十四日(7月2日)贵衙门议复工部主事康有为条陈一折,军机大臣面奉谕旨:“着该衙门另行妥议具奏。”

在光绪帝亲政的5年中,将议复奏折全盘推倒重来的情况前所未有,后来也没有发生过。总理衙门奉到如此严旨,仍不敢也不能允准康有为的提议,9天后(7月13日)再次上奏,称康有为条陈“均系变易内政,非仅条陈外交可比。事关重要,相应请旨,特派王、大臣,会同臣衙门议奏,以期妥慎之处,出自圣裁。”总理衙门想将责任推出去,以避计穷力竭之窘境。光绪帝朱批:“着军机大臣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切实筹议具奏。毋得空言搪塞。”光绪帝的朱批有着明显的倾向性,“空言搪塞”是对7月2日总理衙门议复奏折的直接批评,也是对军机处、总理衙门的警告。张之洞的“坐京”(在京办事者)杨锐在密信中称:“康有为条陈……交总署议,驳,再下枢、译两府议。上意在必行,大约不日即须奏上。都下大为哗扰云。”

“上意在必行”一句,说明了光绪帝的态度;“都下大为哗扰云”一句,又说明了包括总理衙门和军机处在内的京官们的集体态度。8月1日,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再次议复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进行了迂回式的对抗,形成了四道明发谕旨、两道交片谕旨和一道电谕:康提议的“制度局”,变成了定期召见翰、詹、科道官员;康提议的“待诏所”,则部分开放司员士民上书;康提议的“十二局”,则成立铁路矿务总局、命总理衙门派人往日本等国留学、要求各省加强商务局、命驻美公使“博考各国律例”的电旨;康提议的地方新政机构,则命各地整治吏治。军机处、总理衙门“成功”地驳回了康“上清帝第六书”,只是开放了司员士民上书的小口子,却未料后来由此涌进了巨浪。

从后来的事态来看,光绪帝对康有为“第六书”印象深刻,多次据该上书内容而下达改革谕旨,而到了最后,有意设立类似于“制度局”的懋勤殿。

三、光绪帝召见康有为

1898年6月13日,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上奏“谨保维新救时之才请特旨破格委任折”,保举康有为、黄遵宪、谭嗣同、张元济、梁启超五人,称康有为:

臣窃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忠肝热血,硕学通才,明历代因革之得失,知万国强弱之本原。当二十年前,即倡论变法。其所著述有《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记》等书,善能借鉴外邦,取资法戒。其所论变法,皆有下手处,某事宜急,某事宜缓,先后次第,条理粲然,按日程功,确有把握。其才略足以肩艰巨,其忠诚可以托重任,并世人才,实罕其比。若皇上置诸左右,以备顾问,与之讨论新政,议先后缓急之序,以立措施之准,必能有条不紊,切实可行,宏济时艰,易若反掌。

徐致靖提议光绪帝召见康有为,“若能称旨,然后不次擢用”。光绪帝当日明发谕旨:工部主事康有为“着于本月二十八日(6月16日)预备召见”。光绪帝下旨时尚住在城内宫中。按照事先的安排,他将于次日(14日)前往颐和园,17日从颐和园返回。光绪帝在颐和园召见康有为。

光绪帝召见康有为的谈话,当时没有记录。康有为后来有多种回忆,即《我史》(写于1898年年底到1899年年初)、对香港《德臣报》(China Mail,今译《中国邮报》)记者发表谈话(1898年10月6日)、《与赵曰生书》(写于1901年)等等,但似乎都不可靠。最为可靠的记录,是康有为召见后第三天所上的“为恭谢天恩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折”,简要谈及召见时的情况:

臣自顾何人,过承知遇,并蒙圣恩,许令将面对未详者,准具折条陈,并将著书进上。

伏承圣训,指明守旧之贻害,发明变法之宜,一叹通才之乏绝,仰见圣明天纵……伏承圣训,裘葛不能两存,皇上知之至明,实超出群臣智虑之外。

变科举、开学会、译西书、广游历,以开民智,臣面对已略举之。

第一句说明光绪帝在召见时允康有为上呈条陈并进呈书籍。第二句说明光绪帝有着明确的变法思想。第三句说明康有为召见时所谈内容,即“变科举、开学会、译西书、广游历”四项。该折根据光绪帝“许令将面对未详者,准具折条陈”的旨命,宣称:

臣欢喜踊跃,益思自竭涓埃,以仰报圣明,臣所欲言而未详者,审时势而定从违,筹大局而定制度,誓群臣而明维新而已。

也就是说,有些方面的内容,康召见时语焉未详,故作条陈加以详论。君臣二人的谈话,三天后康有为单独上折,自然不会说谎。还有一条记录值得注意,梁启超于康有为觐见的次日(6月17日)致函其友夏曾佑:“南海召见,面询极殷拳,而西王母主持于上,它事不能有望也。”该信虽未涉及具体内容,但对光绪帝评价不错。梁启超的消息自然得自于康有为,他对其友不会说太夸张的话。

根据这两条可靠的记录,大体可以认定,光绪帝召见时对康有为是满意的,并允其“具折条陈”和“著书进上”两项特权。此次召见后,光绪帝命康有为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康有为对这一职位是不满意的,但重要的人事任免权不属光绪帝,而属于慈禧太后。光绪帝已经尽量运用了他手中的权力。

四、康有为上书与光绪帝的改革谕旨

按照清代的制度,康有为是没有上奏权的。前已说明,康有为要求代递“上清帝第一书”“第二书”“第四书”“第五书”,均未成功;仅“第三书”由都察院代奏成功,“第六书”由总理衙门代奏成功。由此开始,康有为将其上书交总理衙门代奏。

1898年3月11日,总理衙门代奏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即“请大誓臣工开制度新政局图新以存国祚折”)。3月24日,总理衙门代奏“上清帝第七书”(即“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折”)“为胁割旅大覆亡在即乞密联英日坚拒勿许以保疆土而存国祚折”和《俄彼得变政记》书1种。4月13日,总理衙门代奏“进呈《日本变政考》等书乞采鉴以御侮图存折”“请照经济特科例推行生童岁科试片”和《日本变政考》《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书3种。6月22日,总理衙门代奏“为推行新政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救时艰折”“请商定教案法律厘正科举文体听天下乡邑增设文庙并呈《孔子改制考》以尊圣师保大教绝祸萌折”和《孔子改制考》书1种。8月21日,总理衙门代奏“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而富折”。综上,总理衙门代奏康有为折片共计8件。按照当时的规定,重要奏折呈送慈禧太后,军机处分别于4月13日、6月22日、8月21日将康有为8件折片呈送慈禧太后。

前文已叙,1898年6月16日光绪帝召见康有为,当面允准康有为可“具折条陈”。现有的研究已经证明,康有为通过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刑部尚书廖寿恒代递其条陈,一共10件,即“请以爵赏奖励新艺新法新书新器新学设立特许专卖折”(6月26日)“请改直省书院为中学堂乡邑淫祠为小学堂令小民六岁皆入学以广教育而成人才折”“请将优、拔贡朝考改试策论片”(以上折片可能在7月3日至9日之间);“为商务不兴民贫财匮请立商政以开利源而杜漏卮折”(7月25日);“恭谢天恩条陈办报事宜折”“请定中国报律片”(以上折片为7月31日);“为万寿庆辰乞许士民庆祝并刊新政诏书嘉惠士农工商以尊亲而隆恩谊宜人心以永天命折”“为万寿大庆乞复祖制行恩惠宽妇女裹足以保民保国延生气而迓天庥折”(以上两折为8月18日);“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以免胁制而图保存折”“厘定官制请分别官差以行新政折”(以上两折为8月29日)。康的10件折片因呈递渠道的原因未呈送慈禧太后。

对于康有为的以上18件折片,光绪帝十分重视,命内府抄录一份,并题名《杰士上书汇录》。“杰士”应属光绪帝给康的评价;而专题抄录、装订成册,是方便光绪帝随时查阅,不必专门调档。《杰士上书汇录》现存于故宫图书馆,黄绫装,一函三册,是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期间所上条陈的可靠版本(康后来出版改纂甚多、自吹自擂的《戊戌奏稿》,作伪且误史家)。光绪帝还根据康的条陈而发布改革谕旨,最为直接的有4项:

(一)1898年6月20日,御史曾宗彦上奏“振兴农工二务折”,其中提出了“准专利以劝百工”,光绪帝交总理衙门议复。6月26日,康有为上呈“请以爵赏奖励新艺新法新书新器新学设立特许专卖折”,主张学习西方,设立专利制度。由于该条陈是由廖寿恒代递的,不合常规体制,在档案中看不到光绪帝的处理意见。7月5日,总理衙门议复曾宗彦折,表示赞成,但光绪帝当日下发的谕旨没有专利权的内容。7月6日,光绪帝明发上谕:

自古致治之道,必以开物成务为先。近来各国通商,工艺繁兴,风气日辟。中国地大物博,聪明才力,不乏杰出之英。只以囿于旧习,未能自出新奇。现在振兴庶务,富强至计首在鼓励人才。各省士民著有新书及创行新法、制成新器,果系堪资实用者,允宜悬赏以为之劝,或量其才能试以实职,或锡之章服表以殊荣,所制之器,颁给执照,酌定年限,准其专利售卖。其有能独力创建学堂,开辟地利,兴造枪炮各厂,有裨于经国远猷殖民大计,并着照军功之例,给予特赏,以昭激厉。其如何详定章程之处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行妥议具奏。

此为清朝建立专利制度之始。尽管相关的规定尚未分清专利权、特许权、政府奖励的差别,但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首次。从谕旨内容来看,是由曾宗彦奏折、康有为条陈和总理衙门议复奏折综合的,其中,康有为的条陈起了主导性作用。

(二)大约在7月9日之前,康有为通过军机大臣廖寿恒代递“改直省书院为中学堂乡邑淫祠为小学堂令小民六岁皆入学以广教育而成人才折”。光绪帝收到后,未交总理衙门或礼部议复,而是直接命军机处拟旨,并朱笔亲改,所花费的时间超过一天。7月10日,光绪帝发下朱笔亲改的明发谕旨:

前经降旨开办京师大学堂,入堂肄业者,由中学、小学以次而深,必有成效可睹。惟各省中学、小学尚未一律开办,综计各直省省会暨府厅州县,无不各有书院,着各该督抚,督饬地方官,各将所属书院坐落处所、经费数目,限三(朱笔将“三”字改为“两个”)月内详查具奏。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皆颁给京师大学堂章程,令其仿照办理。其地方自行捐办之义学、社学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以广造就。至各书院需用经费,如上海电报局、招商局及广东闱姓规,当(朱笔删“当”字,加“闻颇”两字)有溢款,此外如有(朱笔删“如有”两字)陋规滥费,当亦不少(以上四字为朱笔所加),着该督抚尽数提作各学堂经费。各省绅民,如能捐建学堂,或广为劝募,准各督抚按照筹捐数目,酌量奏请给奖。其有独力措捐巨款者,朕必予以破格之赏。所有中学、小学应读之书,仍遵前谕,由官设书局编译中外要书,颁发遵行。至如民间祠庙,其有不在祀典者,不妨(朱笔删“不妨”两字,加“即着”两字)地方官酌量(朱笔删“酌量”两字,加“晓谕居民一律”六字)改为学堂,以节糜费而隆教育。似此实力振兴,庶几民风遍开,人无不学,学无不实,用副朝廷爱养成材至意。

光绪帝朱笔修改此旨,说明对此旨的重视。从改动的内容来看,大多为加重语气。其中最重要的一处修改,是将“民间祠庙”“不妨地方官酌量改为学堂”,改为“即着地方官晓谕居民一律改为学堂”;此即后来大规模“庙产兴学”的先声。同日,光绪帝又向各省督抚发出电寄谕旨:“各该省会及各府厅州县书院共有若干?每年统省共用束修膏火若干?着即查明确数,电复。”光绪帝发出电旨,是担心明发谕旨用驿递系统寄到各省时间过长,而用电报先告之。这两道谕旨试图建立全国性的小学、中学、大学的教育体系,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首次。此项改革谕旨的内容大多采自康有为的条陈。

(三)7月25日,据军机处随手档,光绪帝“发下康有为条陈折片各一件”,该折即是“为商务不兴民贫财匮请立商政以开利源而杜漏卮折”。康有为强调设立商务机构的重要性,特别指出各省“虚应故事”:

前岁御史王鹏运请开商务局,奉谕旨施行。惟各省督抚,多不通时变,久习因循,故奉旨两年,各省未见举办。顷虽再下明诏,疆臣必仍置若罔闻。窃谓朝廷若不设立商部,乞即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领之。令各省皆设立商务局,皆直隶总理衙门,由商人公举殷实谙练之才数人办理,或仿照广东爱育堂商董轮办章程办理。

康有为提议在上海试办,并保举沈善登、谢家福、经元善、严作霖、龙泽厚五人。光绪帝为之打动,直接发出廷寄谕旨给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

振兴商务,为目前切要之图,叠经谕令各省认真整顿,而办理尚无头绪。泰西各国首重商学,是以商务勃兴,称雄海外。中国地大物博,百货浩穰,果能就地取材,讲求制造,自可以暗塞漏卮,不致利归外溢。着刘坤一、张之洞,拣派通达商务明白公正之员绅,试办商务局事宜。先就沿海沿江,如上海、汉口一带,查明各该省所出物产,设厂兴工,果使制造精良,自能销路畅旺,日起有功。应如何设立商学、商报、商会各端,暨某省所出之物产,某货所宜之制造,并着饬令切实讲求。务使利源日辟,不令货弃于地,以期逐渐推广,驯致富强。事属创办,总以得人为先,该督等慎选有人,即着将拟定办法迅速奏闻,毋稍迟缓。

此后,张之洞、刘坤一向光绪帝报告了设立上海、汉口商务局的情况。这是清朝在通商口岸初次建立官办商务机构。

(四)8月21日,总理衙门代奏康有为“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折”,称“查古者有大农官,唐、宋有劝农使,外国皆有农商部,可否立农商局于京师,而立分局于各省,以统率之”。光绪帝为此明发谕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代奏工部主事康有为条陈,请兴农殖民以富国本一折。训农通商为立国大端。前经叠谕各省整顿农务、工务、商务,以冀开辟利源。各处办理如何,现尚未据奏报。万宝之源皆出于地,地利日辟则物产日阜,即商务亦可日渐扩充。是训农又为通商惠工之本。中国向本重农,惟尚无专董其事者以为倡导,不足于鼓舞振兴。着即于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派直隶霸昌道端方、直隶候补道徐建寅、吴懋鼎为督理。端方着开去霸昌道缺,同徐建寅、吴懋鼎均赏给三品卿衔,一切事件准其随时具奏。其各省府州县皆立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农报,购农器,由绅富之有田业者试办,以为之率。其工学、商学各事,宜亦著一体认真举办,统归督办农工商总局大臣随时考察。各直省即由该督抚设立分局,遴派通达时务公正廉明之绅士二三员,总司其事。所有各局开办日期及派出办理之员,并着先行电奏。此事创办之始,必须官民一气,实力实心,方可渐收成效。

由此在中央设立了农工商总局,并在各省设立分局。这是清朝首次设立经济与社会的政府管理机构。

此外,还有一项很可能与康有为条陈有关。1898年7月6日,礼部上奏“考试拔贡请钦命题目折”“考试拔贡是否改用策论片”,光绪帝发下交片谕旨:“拔贡朝考、复试两场题目均改为一论一策。”而在此期间,康有为曾上“请将优、拔贡朝考改试策论片”,不知对光绪帝下达此旨是否有影响。

除了上面18件折片外,戊戌期间康有为还通过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和御史宋伯鲁、杨深秀、陈其璋等人上奏由其撰写的奏章,梁启超也替仓场侍郎李端棻起草奏章。这些奏章对光绪帝的决策发生了影响。我曾经做过统计,1898年(戊戌)光绪帝共发布27项、138道改革谕旨,由康有为一派(康有为、梁启超、李端棻、徐致靖、宋伯鲁、杨深秀等人)提出的有8项;由他人最初提出、后由康有为一派所主导的,有3项。康有为一派对光绪帝的影响力最大,对改革谕旨所起的作用也最大。

晚清重臣李鸿章因甲午战败而失去权柄,此时以大学士、总理衙门大臣之职在京闲居。他对此期朝政有相当细致的观察,也有深刻的体会,1898年7月16日致其子李经方的信称:

朝廷锐意振兴,讲求变法,近日明诏多由康有为、梁启超等怂恿而出,但法非人不行,因循衰惫者,岂有任事之才,不过敷衍门面而已。附寄总署所上大学堂章程一本,钞报已见。此即樵野倩梁启超捉刀者,内有不可行,燮臣拟稍变通,恐办不好。然八股八韵俱奉旨罢废,以后改试时务、策论,学生除读经史外,宜更习他端。

8月16日,李鸿章致李经方的信又称:

学堂之事,上意甚为注重,闻每日与枢廷讨论者,多学堂、工商等事,惜瘦驽庸懦辈不足赞襄,致康有为辈窃东西洋皮毛,言听计从……燮臣管学,徇清流众论,以中学为主,恐将来不能窥西学堂奥,徒糜巨款耳。

由于是对其儿子所言,故能说心里话。此中可看出康有为、梁启超对光绪帝的影响力,也透露出李鸿章对康、梁与变法的担心。而此期盛宣怀的女婿冯敩高给盛宣怀的密信中亦称:

近来谕旨大半皆康有为之条陈,圣上急于□治,遂偏信其言。然闻康君之心术不正,都人士颇切杞忧也……创设大学堂,孙协揆所派提调、教习等人,皆不满人意。闻所定章程,有类乎义塾。但此事系中国兴衰关健〔键〕,如办不好,从此休矣。故有心人恒为惜之。

冯敩高的看法与李鸿章相同,即康有为对光绪帝有相当大的影响力,都中官员对此十分担忧。

五、进呈图书

前已叙及,1898年3月12日,即总理衙门代递康有为“上清帝第六书”的次日,康有为将“译纂《俄彼得变政记》成书呈”(即“上清帝第七书”)与《俄彼得变政记》递到总理衙门,要求进呈。总理衙门于3月24日将译书、“第七书”及另一条陈进呈光绪帝。4月10日,康有为向总理衙门递交条陈两件和《日本变政考》《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书3种,要求进呈。4月13日,总理衙门将之进呈光绪帝。以上共计书4种。

《俄彼得变政记》是叙述彼得大帝改革的著作,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七书”中称:

臣窃考之地球,富乐莫如美,而民主之制,与中国不同;强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仍与中国少异。惟俄国其君权最尊,体制崇严,与中国同。其始为瑞典削弱,为泰西摈鄙,亦与中国同。然其以君权变法,转弱为强,化衰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故中国变法,莫如法俄;以君权变法,莫如采法彼得。

职披考西书,得彼得本传,即为译出,旁搜记乘,稍益加详,于是彼得行事粗见本末矣。考彼得之能辟地万里,创霸大地者,岂有他哉!不过纡尊降贵,游历师学而已。以欲变法自强之故,而师学他国,非徒纡尊降贵,且不惜易服为仆隶,辱身为工匠焉。凡强敌之长技,必通晓而摹仿之。凡万国之美法,必采择而变行之。

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以君权变法”,不再提议院。《日本变政考》是一部多达7卷的著作,康有为在“译纂《日本变政考》成书折”中称:

皇上乾纲独揽,既无日本将军柄政之患,臣民指臂一体,又无日本去封建藩士之难。但开制度、民政之局,拔天下通达之才,大誓群臣,以雪国耻,取日本更新之法,斟酌草定,从容行之,章程毕具,流弊绝无,一举而规模成,数年而治功著,其治效之速,非徒远过日本,真有令人不可测度者。

康有为仍强调君权的重要性,“但开制度、民政之局,拔天下通达之才,大誓群臣”,强调的还是“上清帝第六书”的内容,即以日本事例来证明其“第六书”所言的正确性。还需注意的是,在该折之末,康又称:“臣尚有《英国变政记》《法国变政记》《德国威廉第三作内政记》《波兰分灭记》《大地兴亡法戒》,略尽于是矣。若承垂采,当续写进,伏乞皇上圣鉴。”由此可见,康有编书进呈光绪帝的计划,但这一计划后来没有完全实行。《泰西新史揽要》是英国人马恳西(Robert Mackenzie)所作《十九世纪史》(History of the Nineteenth Century),1889年在伦敦出版,叙述了19世纪西方各国发展的历史。该书由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等人翻译,1894年在广学会主办的《万国公报》上摘要发表,次年由广学会出全本,24卷8册,成为当时的热门书。《列国变通兴盛记》是李提摩太的著作,共4卷:《俄罗斯变通兴盛记》《日本变通兴盛记》《印度变通兴盛记》《缅甸、安南变通兴盛记》,1894年由广学会出版。

对于康有为此次条陈及呈书,光绪帝作出了反应,将康历次条陈及进呈图书全部呈送慈禧太后。当日(4月13日)军机处给慈禧太后的奏片称:

据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奏,代递康有为条陈折,附该主事折一件,片一件,并所递《日本变政考》《泰西新史揽要》《列国变通兴盛记》三种,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两次代递康有为折二件,附该主事原呈三件,并所递《俄彼得变政考》一件,谨汇齐各件,同本日封奏各折片,一并恭呈慈览。

由此可以感受到光绪帝的赞许态度。据现存档案,进呈慈禧太后的图书并没有退回(今天亦尚未找到),光绪帝让翁同龢传令康有为再写一份,以供其翻阅。5月26日,《翁同龢日记》称:

上命臣索康有为所进书,令再写一分递进,臣对与康不往来。上问何以,对以此人居心叵测。曰前此何以不说,对臣近见其《孔子改制考》知之。

次日,《翁同龢日记》又称:

上又问康书,臣对如昨。上发怒诘责,臣对传总署令进。上不允,必欲臣诣张荫桓传知。臣曰张某日日进见,何不面谕,上仍不允。退乃传知张君,张正在园寓也。

康有为由此再次进呈《日本变政考》,档案中没有记录具体时间,很可能是张荫桓觐见时代为进呈的。康的《日本变政考》第二次进呈本,今存故宫图书馆,共7卷。

1898年6月22日,总理衙门代奏康有为条陈两件和《孔子改制考》。康没有进呈《孔子改制考》刻印本,而是进呈了其抄写本,且不是全文,仅选其中9卷。进呈本有序言一篇,与刊印本相比,有较大的改动。其各卷为:

卷一、上古茫昧无稽考;卷二、儒教为孔子所创考;卷三、孔子为制法之王考;卷四、孔子创儒教改制考;卷五、六经皆孔子改制所作考;卷六、儒墨最盛并称考;卷七、鲁国全从儒教考;卷八、儒教遍传天下战国秦汉尤盛考;卷九、武帝后儒教一统考。

康没有将其思想完整地上呈于光绪帝,作了部分隐瞒。而康有为少抄12卷进呈之真实用意,笔者还不太清楚。查当日军机处给慈禧太后的奏片,仅将康条陈两件呈送慈禧太后,未将《孔子改制考》(进呈本)送慈禧太后。《孔子改制考》进呈本现藏于故宫图书馆,一函九册,黄色封面,黄丝线订,黄绫包角,武英殿修书处重新装帧过。

1898年8月21日,康有为上呈“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折”,称:“臣购得《日本地产一览图》,恭呈御览。”可知康已进呈该图。该图尚未在故宫或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发现。

此外,康有为还进呈了两部书:一是《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二是《波兰分灭记》。《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是英国著名年鉴手册The Statesman’s Yearbook的新版摘译本。The Statesman’s Yearbook最初于1864年出版,以后每年更新资料、发行新版。该书1874年版由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等人翻译,以《列国岁计政要》为名,于1878年在江南制造局出版,影响甚大。由于资料陈旧,《知新报》英文翻译周逢源翻译新版,以《丁酉列国岁计政要》为名,在《知新报》第24至43册上连载(未完)。康有为进呈的《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即是周逢源译《丁酉列国岁计政要》之“卷首·表”1卷,共有13表:

第一、各洲诸国名号表;第二、各国比较地数表;第三、各国比较民数表;第四、各国比较每英方里人数表;第五,各国比较学校生徒人数表;第六,各国比较商务表;第七,各国比较铁路匀算方里表;第八,各国比较电线匀算方里表;第九、各国比较出洋轮船夹板装载吨数表;第十、各国比较邮政进款表;第十一、各国比较国债钱粮并以钱粮抵还国债表;第十二、各国比较教民表;第十三、各国比较铁甲快船表。

与周逢源译《丁酉列国岁计政要》之“卷首·表”相比较,康的进呈本只是将第十三表“各国君民主表”改为“各洲诸国名号表”,列为第一表,另“民数”“地数”的表次稍有变动。改动的原因,自然是原“各国君民主表”分“民主国”“君民共主国”“君主国”,恐引起政治上的责难和光绪帝的不快。康有为著有序言,并在每表后附有案语,大意为:各国兼并加剧,国家数量减少,中国民数、地数虽多,但摊之财政、铁路、学校诸项,为最弱最贫国,由此急需变法维新。康有为进呈该书的时间不能确定,应在7月下旬到8月上旬。《光绪二十三年列国政要比较表》进呈本现藏于故宫图书馆。《波兰分灭记》是康有为的著作,共7卷,装订成3册,其纲目为:

卷一、波兰分灭之由第一,波兰旧国第二;卷二、俄女皇卡他利那专擅波兰第三,俄使恣捕波兰义士第四,波兰志士谋复国权与俄战第五;卷三、俄人专擅波王废立第六;卷四、俄、土争波兰义士起爱国党第七;卷五、普奥俄分波兰之原第八,俄、普、奥第一次迫割波兰第九;卷六、俄胁波兰废其变法为第二次分割第十;卷七波兰第三次分割而灭亡第十一。

该书称波兰因守旧、不变法而导致亡国。然而,波兰之瓜分,并非在于其守旧,而是当时国际政治形势之使然。康有为巧妙地改编了波兰历史,将之简约为变法即存、守旧即亡的逻辑,甚至称“今吾贵族大臣未肯开制度局以变法也”,点出“制度局”这一核心。该书进呈时间大约在7月25日至8月1日之间。《波兰分灭记》(进呈本)今藏于故宫图书馆,黄色纸面、黄丝线订、黄绫包角,另有黄绫封套,由武英殿修书处重新装帧过。

康有为进呈的书籍对光绪帝发生了什么影响呢?前引翁同龢日记称光绪帝要求“再写一分〔份〕”,说明光绪帝的阅读需要;而今故宫藏本多用黄丝线黄绫重新装帧,似又可说明光绪帝的重视,以方便阅读。而最重要的一条线索来源于《杰士上书汇录》卷三,即8月29日康有为所上“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以免胁制而图保存折”,称:

窃臣于本月初五日(8月21日)奉到总理衙门传旨:“着赏康有为银二千两,以为编书津贴之费等因。钦此。”祗领之下,感悚莫名……曩者受对温室,渥荷纶言,许其广事搜罗,悉以上尘乙览,日夕兢惕,方惧弗胜,乃承高厚之恩,恤其写官之费。

这一条谕旨未载于军机处档册,当属光绪帝的口谕;又据康有为《我史》,光绪帝的赏银由总理衙门章京李岳端领来,可见此事并不声张。光绪帝用“赏银”“津贴”的方式,表示对康有为进呈书籍的赞许。还有一条记录值得注意,即梁启超7月5日致信夏曾佑称:

新政来源真可谓令出我辈,大约南海先生所进《大彼得变政记》《日本变政记》两书,日日流览,因摩出电力,遂于前月二十间有催总署议复先生条陈制度局之议。

六、保全康有为

最能说明光绪帝与康有为关系的,是光绪帝对康有为的保全,前后共计5次。

1898年6月20日,御史宋伯鲁、杨深秀上奏由康有为代拟的“礼臣阻挠新政请予罢斥折”,弹劾总理衙门大臣、礼部尚书许应骙,称其“遇有通达时务之士,则疾之如仇”等语。光绪帝明发谕旨:“御史宋伯鲁、杨深秀奏礼臣守旧迂谬阻挠新政一折,着许应骙按照所参各节,明白回奏。”光绪帝此处再用“明发”而不是“交片”,以显示其倾向性。6月22日,许应骙上奏“遵旨明白回奏折”,全面驳斥宋、杨的指责,对“遇有通达时务人士”一节辩解道:

该御史谓臣仇视通达时务之士,似指工部主事康有为而言。盖康有为与臣同乡,稔知其少即无行,迨通籍旋里,屡次构讼,为众论所不容。始行晋京,意图侥幸,终日联络台谏,夤缘要津,托词西学,以耸观听。即臣寓所,已干谒再三,臣鄙其为人,概予谢绝。嗣又在臣省会馆私行立会,聚众至二百余人,臣恐其滋事,复为禁止,此臣修怨于康有为之所由来也。比者饬令入对,即以大用自负,向乡人扬言,及奉旨充总理衙门章京,不无觖望。因臣在总署,有堂属之分,亟思中伤,捏造浮辞,讽言官弹劾,势所不免……今康有为逞厥横议,广通声气,袭西报之陈说,轻中朝之典章,其建言既不可行,其居心尤不可问,若非罢斥驱逐回籍,将久居总署,必刺探机密,漏言生事;长住京邸,必勾结朋党,快意排挤,摇惑人心,混淆国事,关系非浅。臣疾恶如仇,诚有如该御史所言者。

许应骙作为当时的重臣,明言批责康有为,属重大政治举动。按照通常的处理方式,光绪帝应下旨派员查明,或命康有为也“明白回奏”。他却将此事压了下去,明发谕旨:

许应骙奏遵旨明白回奏一折。该尚书被参各节,既据逐一陈明,并无阻挠等情,即着毋庸置议。礼部有总司贡举学校之责,总理衙门办理交涉事件,均关紧要。该尚书嗣后遇事,务当益加勉励,与各堂官和衷商榷,用副委任。

光绪帝明显选边站,没有去追究康有为、宋伯鲁、杨深秀;“务当益加”等嘉词之下,也流露出一些对许应骙的不满。此为对康有为的第一次保全。

1898年7月8日,御史文悌上奏“参御史宋伯鲁等党庇诬罔折”,揭露宋伯鲁、杨深秀上奏“礼臣阻挠新政请予罢斥折”是康有为所策划的,列举康的种种罪状,声称手中握有物证。光绪帝收到此折后,十分犹豫,按照通常的处理方式,须将康有为、宋伯鲁、杨深秀查办。上谕档录有两份军机处给慈禧太后的奏片:第一件称“御史文悌奏言官党庇诬罔,面奉谕旨‘存,候酌核’”;第二件称“御史文悌奏言官党庇诬罔折,奉明发谕旨一道”。可见光绪帝最初的处理方案只是将文悌奏折“存”,以后再“酌核”,以能息事宁人;而最终的决定是直接驳回,光绪帝明发谕旨:

御史文悌奏言官党庇诬罔荧听请旨饬查一折。据称,御史宋伯鲁、杨深秀前参许应骙,显有党庇荧听情事,恐起台谏改击之风等语。该御史所奏难保非受人唆使。向来台谏结党攻讦,各立门户,最为恶习。该御史既称为整肃台规起见,何以躬自蹈此。文悌不胜御史之任,着回原衙门行走。

光绪帝旨意十分明确,公开维护康有为,将文悌退回原衙门即回任户部郎中,并上报慈禧太后。此为对康有为的第二次保全。

1898年7月17日,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孙家鼐上奏“译书局编译各书宜由管学大臣进呈并请禁止悖谬之书折”,要求削减梁启超编译教科书的权力,严厉攻击康有为“孔子改制称王”论:

《孔子改制考》第八卷中孔子制法称王一篇,杂引谶纬之书,影响附会,必证实孔子改制称王而后已。言《春秋》既作,周统遂亡,此时王者即是孔子。无论孔子至圣,断无此僭乱之心。即使后人有此推尊,亦何必以此事反复征引教化天下乎?方今圣人在上,奋发有为,康有为必欲以衰周之事行之今时,窃恐以此为教,人人存改制之心,人人谓素王可作,是学堂之设,本以教育人才,而转以蛊惑民志,是导天下于乱也。履霜坚冰,臣窃惧之。皇上命臣节制各省学堂,一旦犯上作乱之人即起于学堂之中,臣何能当此重咎?臣以为康有为书中凡有关孔子改制称王字样,宜明降谕旨亟令删除,实于风俗人心大有关系。

孙家鼐是光绪帝的师傅,翁同龢被罢免后,光绪帝对孙颇为倚重,命他为管理大学堂大臣。对孙家鼐所言“犯上作乱”的严厉指控,光绪帝并没有“明降谕旨”,而仅发下交片谕旨:

本日贵协办大学士具奏:主事康有为所著孔子改制一书,凡有关孔子改制称王字样,宜亟令删除等语,军机大臣面奉谕旨:“着孙家鼐传知康有为遵照。”

光绪帝完全是低调处理的态度,并上报慈禧太后。此为第三次保全。康有为后来亦上奏“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以免胁制而图保存折”,自辩称,“即如《孔子改制考》一书,臣别有苦心,诸臣多有未能达此意者”;又称,“此书由石印而非刻板”,“于下次再印时改正”。康在折中还要求光绪帝降旨将“《孔子改制考》易名《孔子变法考》”,以能获得“御名”。光绪帝未表示态度。

1898年7月15日,湖南巡抚陈宝箴上奏“请厘正学术造就人才折”,要求光绪帝命康有为将《孔子改制考》板本“自行销毁”。光绪帝于8月5日收到此折后,下发交片谕旨给孙家鼐:

谭继洵奏请变通学校科举、陈宝箴奏请厘正学术各一折,着孙家鼐于明日寅刻赴军机处,详细阅看,拟具说帖呈进。

这是一件奇特的交片谕旨,光绪帝没有将陈宝箴的奏折发给或抄给孙家鼐,而是让他到军机处“详细阅看”。孙家鼐由此而上呈说帖,措辞严于陈宝箴:

臣谨将康有为书中最为悖谬之语,节录于后,请皇上留心阅看……臣观湖广总督张之洞著有《劝学篇》,书中所论皆与康有为之书相反,盖深恐康有为之书煽惑人心,欲救而正之,其用心亦良苦矣。皇上下诏褒扬,士大夫捧读诏书,无不称颂圣明者……今陈宝箴请将康有为《孔子改制考》一书销毁,理合依陈宝箴所奏,将全书一律销毁,以定民志而遏乱萌。

孙家鼐明言《劝学篇》与康有为思想之对立,并开列“最为悖谬之语”,要求“将全书一律销毁”。孙的这份说帖进呈情况在档案中未见记录,应是当面呈交的,光绪帝却没有相应的谕旨下发,也未上报慈禧太后。此为对康有为的第四次保全。

1898年9月12日,都察院代奏湖南举人曾廉条陈“应诏陈言折”,弹劾康有为、梁启超:

臣窃见工部主事康有为,迹其学问行事,并不足与王安石比论,而其字则曰“长素”。长素者,谓其长于素王也。臣又观其所作《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诸书,爚乱圣言,参杂邪说,至上孔子以神圣明王传世教主徽号。盖康有为尝主泰西民权平等之说,意将以孔子为摩西,而己为耶稣;大有教皇中国之意,而特假孔子大圣借宾定主,以风示天下。故平白诬圣造为此名,其处心积虑,恐非寻常富贵之足以厌其欲也……梁启超在康有为之门,号曰“越赐”,闻尚有“超回”等名,亦思驾孔门而上之……臣谓皇上当斩康有为、梁启超,以塞邪慝之门,而后天下人心自靖,国家自安。

曾廉条陈另有一附片,摘录梁启超在湖南时务学堂任总教习时在生徒日记上批语4条,其中一条为:“屠城屠邑,皆后世民贼之所为,读《扬州十日记》,令人发指眦裂,故知此杀戮世界,非急以公法维之,人类或几乎息矣。”这一条陈内容极具攻击性,相当于重磅炸弹。查当日军机处随手档,可以看到曾廉条陈的记录;再查次日军机处各种档册,均看不到曾廉条陈的记录;由此至9月21日政变发生,曾廉条陈似乎凭空消失了。光绪帝没有任何处理意见,也未上报慈禧太后。此为对康有为的第五次保全。

许应骙、陈宝箴皆为当时的重臣,孙家鼐更是贵为帝师,他们出面都没能扳倒康有为;光绪帝却因礼部主事王照请求代奏被阻事,罢免了包括许应骙在内的礼部六堂官。光绪帝保全康有为的心态,自然为身边的军机大臣所知悉。此时正在北京的内阁中书魏允恭发信给汪康年称:“闻在廷诸公,亦颇不以康、梁为然,但无人发难耳。”

七、设置懋勤殿与9月15、17日谕旨

前已说明,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最重要的目标,是“上清帝第六书”中提议设立的“制度局”,他可由此掌控整个变法局势。6月2日、8月1日,“制度局”之设计被总理衙门、军机处两次驳回后,康仍没有放弃这一设想。他在“为推行新政请御门誓众开制度局以统筹大局革旧图新以求时艰折”(6月22日总理衙门代奏)、“恭谢天恩并陈编纂群书以助变法请及时发愤速筹全局以免胁制而图保存折”(8月29日由廖寿恒代递)等条陈中,再次强调设立“制度局”之必要。

除了自己上书外,康有为、梁启超还通过他人上奏其代拟的奏折,提议设立类似“制度局”的机构:(一)御史宋伯鲁提议的“议政处”(1898年2月28日);(二)御史文悌提议的“召对处”(3月22日);(三)宋伯鲁提议的“立法院”(6月17日);(四)仓场侍郎李端棻提议的“懋勤殿”(7月24日);(五)翰林院侍读学士徐致靖提议的“编书局”(8月14日);(六)内阁学士阔普通武提议的“议院”(8月19日);(七)徐致靖提议的“散卿”“散学士”(9月5日);(八)总理衙门章京张元济提议的“议政局”(9月6日);(九)宋伯鲁提议的“便殿”(9月13日)。除了徐致靖提议的“编书局”“散卿”“散学士”权力较小外,其他皆可认为是“制度局”的变种。

前已说明,康有为所有建策中对光绪帝影响最大的,也是“上清帝第六书”,尤其是“制度局”之设。到了百日维新的后期,光绪帝因军机处、总理衙门议复奏章不得力也不合意,开始考虑设置相应的机构,以期继续推动变法。9月8日,光绪帝召见新任礼部尚书李端棻。10日,李端棻上奏折,光绪帝下旨“留中”,并呈送慈禧太后。李端棻这一奏折尚未找到,军机处随手档、上谕档中军机章京均未拟题,其内容无从知晓。但从后来的诸多迹象表明,李端棻在召见时和上奏中都提到了“懋勤殿”,并保举了康有为。光绪帝的这一设想,当时已有流传。9月13日,新任军机章京、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写信给其弟杨悦道:“现在新进喜事之徒,日言议政院,上意颇动,而康、梁二人,未见安置,不久朝局恐有更动。”该信提到了与“制度局”相仿的“议政院”,并提到了康、梁的安置。此时由光绪帝召见进京的候补知府钱恂发电给张之洞称:“议政局必设。”北洋候补道严复亦告其同乡郑孝胥:“将开懋勤殿,选才行兼著者十人入殿行走,专预新政。”

尽管康有为、梁启超后来都称,光绪帝命新任军机章京谭嗣同考察雍、乾、嘉三朝开懋勤殿故事,拟一谕旨,以请求于慈禧太后,并让徐致靖等人上奏保举康有为。这一说法因光绪帝此期并未召见谭嗣同而被怀疑;但徐致靖和候补京堂王照确实上有奏折,保举康有为等人。查9月14日军机处随手档:“署礼部侍郎徐致靖折:一、遵保康有为等由。候补京堂王照折:一、遵保康广仁等由。”又查该日军机处上谕档所录军机处奏片,徐致靖、王照的奏折,光绪帝皆命“存记”,同日送慈禧太后。徐致靖、王照的奏折,虽未从档案中检出,但大体内容后来王照有所透露。这将是清朝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

1898年9月14日,光绪帝在紫禁城处理完公务,即赴颐和园。此行的目的是说服慈禧太后同意开懋勤殿,以安置康有为等人,当即引发了大冲突。次日,15日,光绪帝破例召见军机章京杨锐,颁下一件朱谕:

近来朕仰窥皇太后圣意,不愿将法尽变,并不欲将此辈老谬昏庸之大臣罢黜,而登用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以为恐失人心……朕亦岂不知中国积弱不振至于阽危,皆由此辈所误,但必欲朕一旦痛切降旨,将旧法尽变,而尽黜此辈昏庸之人,则朕之权力实有未足。果使如此,则朕位且不能保,何况其他?今朕问汝,可有何良策俾旧法可以全变,将老谬昏庸之大臣尽行罢黜,而登进通达英勇之人,令其议政,使中国转危为安,化弱为强,而又不致有拂圣意。

在此朱谕中,光绪帝两次提到“议政”,即设立懋勤殿;两次提到“通达英勇之人”,即重用康有为及其党人;提到“朕之权力实有未足”,即光绪帝人事权有限;最核心的一句是“朕位且不能保”,即慈禧太后已发出了警告,光绪帝也要求杨锐的“良策”“不致有拂圣意”。9月17日,光绪帝明发上谕:

工部主事康有为前命其督办官报局,此时闻尚未出京,实堪诧异!朕深念时艰,思得通达时务之人,与商治法,闻康有为素日讲求,是以召见一次。令其督办官报,诚以报馆为开民智之本,职任不为不重,现既筹有的款,着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开办,毋得迁延观望。

这一道谕旨透露出,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之间又有一场交锋,其中的关键是康有为,结局是光绪帝向慈禧太后让步,命康有为离开北京,前往上海。此事的起因仍是慈禧太后对议政机构的反应,她决不会允许康有为通过“懋勤殿”来掌控政治权力。这也是她后来发动政变的根本原因之一。

八、康有为的“罪名”

1898年9月19日,慈禧太后突然从西郊颐和园返回城内西苑(今中南海和北海)。20日,康有为遵照17日谕旨离开北京。临行前,他曾于18日派新任军机章京谭嗣同往见编练新建陆军的袁世凯,提出兵变之议,袁未应允。

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再次听政,当日下令抓捕康有为,未获,捕走其弟康广仁。康有为于21日晚在天津塘沽乘“重庆轮”前往上海。

至9月24日,慈禧太后在北京已抓捕张荫桓、徐致靖、杨深秀、康广仁、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共8人,交刑部治罪。24日,英国派军舰在上海吴淞口接走康有为,后送往香港,清廷在上海抓捕康有为的计划落空。

9月28日,清朝担心外国对此进行干涉,不经审判而下令将康广仁、杨深秀、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戊戌六君子”)“即行处斩”,并定徐致靖为“斩监候”。这对清朝审拟定罪的一整套司法制度是极大的破坏,也违背了政变后所发布的一系列谕旨,清廷需要对此作出公开解释。9月29日军机处上谕档,有一段很奇怪的记载:

康有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

杨深秀等实系结党,谋为不轨。

每于召见时,杨锐等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

因时事紧迫,未俟复奏。又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细思该犯等自知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语多牵涉,恐有株连。是以将该犯等即行正法。又闻该乱党等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

这一件记载上有“朱”字,可见由光绪帝朱笔亲写。再查该日军机处随手档,也有一条很奇怪的记载:

发下朱谕一件 康有为 见面带下 随事缴进

其中,“康有为”3字较小,“见面带下随事缴进”8字,字体更小。这两处记载当属一事。由此可知,军机章京收到光绪帝发下朱谕一件,“康有为”3字,是该朱谕的首3字,即指上引“朱笔”。“见面带下”,是指军机大臣召见后带下,军机章京得此而抄录。“随事缴进”,是指该“朱笔”随相关的“事由”(文件)一起由军机大臣缴回。清代制度,朱笔必须缴回。由此可推知当时的场景,即光绪帝奉慈禧太后之命,拟一道朱谕以平息舆论。其中的关键句为“因时势紧迫,未俟复奏。又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时势”,当指英、日两国在张荫桓被捕后所施加的压力;“复奏”,当指御前大臣、军机大臣与刑部、都察院奉旨审讯张荫桓等8犯而上报审拟结果的复奏;“又有人奏”,当指9月25日至27日给事中高燮曾等6人、御史黄桂鋆、国子监司业贻谷的多道奏折;“若稽时日,恐有中变”,即是高燮曾等人所言外国干涉之事。光绪帝此时思绪混乱,苦思冥想,罗掘罪名,只做出这一篇无头无尾、语多零乱的“朱笔”。于是由光绪帝或慈禧太后将“朱笔”下发军机处,命其拟旨。由此再来看军机处29日颁发的谕旨:

内阁奉朱谕:近因时势多艰,朝廷孜孜图治,力求变法自强。凡所施行,无非为宗社生民之计,朕忧勤宵旰,每切兢兢。乃不意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及朕躬之事。幸经觉察,立破奸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朕恭奉慈闱,力崇孝治,此中外臣民之所共知。康有为学术乖僻,其平日著作无非离经畔道非圣无法之言,前因其素讲时务,令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上行走,旋令赴上海办理官报局,乃竟逗留辇下,构煽阴谋。若非仰赖祖宗默佑,洞烛几先其事,何堪设想?康有为实为叛逆之首,现已在逃,着各直省督抚一体严密查拿,极刑惩治。举人梁启超与康有为狼狈为奸,所著文字语多狂谬,着一并严拿惩办。康有为之弟康广仁及御史杨深秀、军机章京谭嗣同、林旭、杨锐、刘光第等,实系与康有为结党,隐图煽惑。杨锐等每于召见时欺蒙狂悖,密保匪人,实属同恶相济,罪大恶极。前经将各该犯革职,拿交刑部讯究。旋有人奏,若稽时日,恐有中变。朕熟思审处,该犯等情节较重,难逃法网,倘语多牵涉,恐致株累,是以未俟复奏,于昨日谕令将该犯等即行正法。此事为非常之变。附和奸党均已明正典刑,康有为首创逆谋,罪恶贯盈,谅亦难逃显戮。现在罪案已定,允宜宣示天下俾众咸知。我朝以礼教立国,如康有为之大逆不道,人神所共愤,即为覆载所不容。鹰鹯之逐,人有同心。至被其诱惑,甘心附从者,党类尚繁,朝廷亦皆察悉。朕心存宽大,业经明降谕旨,概不深究株连,嗣后大小臣工,务当以康有为为炯戒,力扶名教,共济时艰,所有一切自强新政,胥关国计民生,不特已行者亟应实力举行,即尚未兴办者,亦当次第推广,于以挽回积习,渐臻上理,朕实有厚望焉。

“内阁奉朱谕”是谕旨的最高等级,很少用,以示其特别重要。有些谕旨虽是皇帝亲写,仍用“内阁奉上谕”,并不标明“奉朱谕”。先前慈禧训政的谕旨即是如此,军机处上谕档中标明“朱笔”,发布时仍称“内阁奉上谕”。1898年以“内阁奉朱谕”形式发出的谕旨,共4次。第1次为6月15日罢免翁同龢;第2次为8月4日罢免礼部六堂官,“朱笔”与“内阁奉朱谕”的文字完全一致;第3次在9月29日。“朱笔”与“内阁奉朱谕”文字内容相差如此之多,可见“内阁奉朱谕”中不是“朱笔”的文字为军机所添。为了表示两者的差别,笔者将“内阁奉朱谕”录自“朱笔”文字用黑体标出。“内阁奉朱谕”列出了康有为三项“罪名”:

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和,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

(康有为)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制皇太后及朕躬之事。

康有为学术乖僻,其平日著作无非离经畔道非圣无法之言。

第一项“罪名”可见于许应骙、文悌的弹章;第三项“罪名”可见于孙家鼐、曾廉甚至追溯到余联沅的控词;最为严重的是第二项,即“劫制皇太后”之罪,光绪帝对谭嗣同夜访袁世凯之事,一无所知。康有为的三项“罪名”不是光绪帝朱笔亲写的,而是出自于军机处。戊戌政变后,虽说是“内阁奉朱谕”,也不一定是光绪帝本人的亲笔。

结语

前已说明,康有为在《我史》等著述、梁启超在《戊戌政变记》等著述中所描写的康有为与光绪帝的关系,是夸张的,不可轻信。康有为的《戊戌奏稿》是后来的伪作。康有为与光绪帝仅见过一次面,两人之间并无直接交往的渠道。然而,从目前所获的可靠史料,最为基础的史实仍是可以还原的:一、康有为可通过总理衙门代奏其条陈与书籍,又可通过军机大臣廖寿恒代递其条陈与书籍,总理衙门大臣张荫桓很可能也为康代递过书籍。二、光绪帝对康有为的条陈极为重视,命内府抄录,并以“杰士”命名之,还根据康的条陈直接下达了多道改革谕旨。康有为、梁启超的进呈书籍也同样见重于光绪帝,命武英殿修书处装帧,以便随时查阅。光绪帝颁给康有为编书津贴银2000两,以示奖励。三、光绪帝5次保全康有为,并在百日维新后期有意设置“懋勤殿”,以安置康有为等人。徐致靖的保举,杨深秀、宋伯鲁的弹奏,李端棻的觐见,使得光绪帝对“康党”有着初步的了解。由此可以证明康有为与光绪帝之间关系相当密切,可以认定康有为是戊戌变法的主要推动者之一。

作者:茅海建,澳门大学历史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文章来源:《近代史研究》2021年第4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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