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给我们提出的一个最深刻的问题是中国的现代性问题。一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的现代性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恰当定位,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对于中国文化的深层心理结构了解不够深刻。换言之,我们对自己文化的理解还是不够深。导致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与对西方自由主义的理想化接受有关。20世纪以来中国人从自由主义那里学到了什么?他们学到了的东西有的好、有的坏,但我认为其中最坏的东西之一就是制度决定论(甚至是政体决定论)。
迄今为止,历史的教训依然不能使很多人清醒过来,依然深深地迷恋着某种理想的、来自于西方的社会制度。事实上,在人类任何一个文化当中植入一种制度的前提是要认识到,这个文化的心理基础是否真的适合于它。尽管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土壤都可能变化,不可能一成不变;但是我们如果不是从哲学建构的立场,而是基于纯经验的判断和分析,即可发现,文化心理基础有时是非常强固、最难动摇的。这不是说文化心理的所有层面都难以改变,而是指有些方面,比如在此岸取向、关系本位和团体主义这三个方面,迄今为止中国文化与三千多年前没有大的变化。
一
我曾多次指出,过去三千年多年来,中国文化建筑在一个基本预设——此岸取向的基础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系本位和团体主义的文化心理结构。这是我们今天理解中国现代性的重要前提,也是本文反思”五四”的主要视角。
(1)此岸取向,认为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是真实而唯一的,对于死后生命是否继续存在持不确定立场。数千年来,中国人以”天地”为最大,一切生命,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都逃脱不了天地的范围。至于天地之外是否有天地,六合之外是否有六合,中国人非但存而不论,实际上并不相信。正因为”法象莫大乎天地”,故”与天地准”、”弥纶天地之道”就成了最高学问。(《易·系辞》)此后,孟子欲”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董仲舒欲”以天之端,正王之政”(《春秋繁露·玉英》),张载则欲”为天地立心”。因此,一切的学问探索,一切的人生追求,都以天地为最后归宿。
人们也许会说,中国人不是也十分重视道、天道、天理等所谓”形而上”的超越存在吗?诚然,中国人当然有超越日常经验、实现精神不朽的终极价值。但这种价值从根本上讲是属于此岸、服务于此世的。中国人并不会在”这个世界”之外去寻找”道”,他们所谓”道”本指此岸世界的正确道路,或者说,是为了引导人们行走于此岸。《庄子·知北游》中如下一段话极能说明”道”不离此岸: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
庄子曰:”无所不在。”
东郭子曰:”期而后可?”
庄子曰:”在蝼蚁。”
曰:”何其下邪?”
曰:”在稊稗。”
曰:”何其愈下邪?”
曰:”在瓦甓。”
曰:”何其愈甚邪?”
曰:”在屎溺。”
此外,《中庸》也极论”道不远人”,所谓”道不远人”,实指”道”之所以为”道”,是因为它代表了人伦日用常行所当遵行的道路。故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中庸》)
此岸取向导致了中国人早在先秦就形成了绵延几千年的天道观,导致中国人以”天人合一”为最高理想。因为中国人的世界只有”这一个”,所以最担心的就是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不安宁、不太平,因为这是他们安全感的终极保证。也正因如此,他们不仅在信仰上追求天人合一,也在世务中崇尚天下一家,在政治上向往九州大同。由于世界只有”这一个”,人们对这个世界纷扰混乱的担忧极为强烈,所以诸子百家皆以治国平天下为宗旨,即所谓”皆务于为治”(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像公孙龙子、惠施等人那样关注一些抽象、无关乎实用的思辨问题,在中国文化中就发达不起来。
作为中国文化之前提预设的”此岸取向”,在《易经》的”阴阳之道”以及五帝的”绝地天通”中已经成型,在十三经及先秦诸子处则得到了清晰淋漓的展现。它实际上规定了中国文化后来两千年多的基本路径。它的独特之处,只有通过与希腊文化、犹太-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印度文化进行对比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而它对中国文化的深远影响,可通过其所造就的关系本位而非个人本位、团体主义而非个人主义等得到理解。
(2)关系本位。由于中国人的世界只有”这一个”,由于死后生命形态不够确定,导致中国人以此生此世为人生最高目标;于是,应对人在此世所遭遇的关系和处境,成为每个人或集体的主要任务(关系本位也可理解为处境本位)。在人遭遇的所有关系中,人伦关系最为基本,而人伦关系以人情和面子为基本机制。面子是正常交往的底线,人情是积极交往的动力。数千年来,在人情和面子的基础上安顿人伦,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和政治事业中最重要的任务,此即《中庸》所谓”五达道”。
关于中国文化的关系本位(或称关系主义),目前已经有大量人类学、文化学、心理学学者及成果,给我们提供了大量丰富的材料和启示。
关系本位决定了中国人的关系世界呈现出亲疏、远近、内外有别的”差序格局”(费孝通语)。由此可以解释为何梁启超说儒家一切道德皆以私德为基础、为何五伦三纲成为社会安定的基础、为何礼大于法成为中国制度的需求、为何儒家会在中国长盛不衰、为何儒道释互补成为中国人信仰世界的主流,等等。
关系本位重视人与人以”血气心知之性”(〈乐记〉)为基础的心灵感通与心心相映,与个人主义主张人与人相互独立、灵魂属于彼岸、生命不属于也不能交给任何世人或集体等完全不同。个人主义是西方现代政治及社会制度的基础,是西方民主、法治得以良好运行的文化心理土壤,但这一土壤在中国文化并不深厚。
(3)团体主义。由于”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八年》),天道、天理无法对终极救赎给予明确的承诺和绝对的保证,中国人觉得在世俗生活中能够实实在在给自己带来安全感的东西,要么是私人关系,要么就是由私人关系构成的亲近团体。亲近团体(primary groups)乃是关系的另一种形式,通常由共同血缘、身份、家乡、工作等因素构成。中国人需要在这种关系性亲近团体中找到安全感。这在文化心理学上称为文化团体主义(collectivism)。
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由于欧洲学者Geert Hofstede的开创,以及后来以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心理学家H. C. Triandis及其一大批弟子或同道(如 Kwok Leung, M. H. Bond, etc.)跟进,人们对文化团体主义经过多年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一大批成果。其中Hofstede甚至将世界各国的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指数量化,构成了一个系统的数据库。 大抵来说,我认为文化团体主义将以所在集体为个人安全感的主要来源,个人自我归属感也落脚于集体或团体;而个人主义正好相反,以个人自身为人生安全感的主要寄托,个人自我归属感也落脚于个人而非集体或团体。
中国文化中的团体主义导致中国人的世界里盛行圈子意识、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和帮派主义,也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这种关系性团体在中国古代被称为”同党”而加以批评,因为它容易演变成无理性的情绪化争斗,从而断送公道和正义。这种团体主义,是与费孝通所谓的西方文化的”团体格局”完全不同的。后者以个人本位为基础、以自愿性契约为前提,因而个人不需要将自己的生命整个地交给任何团体或组织。相反,个人退出团体以及不受所在团体(包括国家、组织、单位等)约束的自由被视为至关重要。
可以说,家族主义所以在中国文化中兴盛,正因为中国人在差序格局基础上更能接受”爱有差等”的社会组织方式,以及与此相应的团体生活。中国式团体主义对于我们理解为何西式民主在中国文化中遇到了巨大障碍、容易变质变味,提供了极有意义的视角。
二
鸦片战争180年来,中国的家族制度、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已天翻地覆;现在我要问:这些重大变化动摇了中国文化的上述三重深层结构了吗?我的回答是没有。
“五四运动”100年来,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文化视野、世界处境已今非昔比;但是我要问:这些重要改变意味着中国人能在民主、自由 、法治中安身了吗?我的回答是不然。
只有从上述三重文化心理结构出发,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千年有效的制度和价值。只要文化的深层结构没有改变,其主流价值和最有效的制度形式也难以改变。这不是说我们今天不需要学习西方制度和价值,而是要认清什么是中国文化中最有效的制度和价值。虽然今天的中国文化、中国社会已与古代迥然不同,我们不可能、也无需完全回归古代政治及制度,不可能、也无需完全照搬古人价值及生活,但我们必须正视前述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及其在塑造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的制度和价值方面无与伦比的作用。
民主、自由当然是好东西,当然有普世价值。不过,我们要清楚,普世价值不等于核心价值。民主、自由在西方是核心价值,在中国是普世价值、而不是核心价值。核心价值是指对于特定文化有特别效用的最重要价值。同样的道理,”三纲五常”也有普世价值,但未必能成为其他文化的核心价值;相反,”三纲五常”不仅在古代中国是核心价值,而且在未来中国能否仍成为核心价值尚待检验。
中国当然需要民主,从某种意义上讲亟需真正的民主制度。但如何在中国文化中建设民主,如何让民主实践在中国不至于演变成无理性的对抗和一发不可收的混乱,是一个考验当代中国人的严峻课题。为此,社会肌体的发育成熟、社会自组织的健全运行,无疑是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建设民主政治与贤能政治相结合的政治制度,从基层开始培育健全的民主生活方式,也是未来建立民主的必要条件。为了通向未来的理想政治,今天中国应当从”仁政”做起,从民主政治与贤能政治的结合做起,从培育民主生活方式做起。
一种十分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文化中几千年来盛行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由此导致权力无法约束,导致中国进不了现代。这种观点永远认识不到,在人情、面子为基础的中国文化中,最有效的制度决不是一刀切式的法治,而是礼治。礼治与法治一样,都是现实的文化生活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不是谁发明出来强加给整个社会的。而正因如此,它才会对一个社会有效。如果从礼治的角度看,古代中国有与当时相适应的发达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与同等条件下人类其他社会相比并不逊色。
让我们来面对一个自由主义最关心的问题:”自由”如何在中国文化中落地生根?自由主义者很自然地认为这是制度问题,只有确立相应的制度才能保证个人基本自由和权力。这一思维由于把自由当作不言而喻的至上目的,然后思考自由的保障,所以对自由的思考从一开始就变成了如何人为地创造一套制度强加给中国社会的问题,而这套制度如何才能在中国文化真正找到基础反而受到了忽略。然而,自由本身不是最高目的,只是通向人性价值的手段。只有从更高的价值基础出发,才能找到自由赖以落实的制度条件。把手段当成目的,结果是手段的问题被忽略,于是一系列相关的后发性问题得不到正视。
自由主义者总是说,缺乏制度安排,一切都是一场空。但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决不是简单地强调某种理想的制度,而是要从社会动力学的角度分析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才能找到个人正当自由、权力不被剥夺的基础。从过去几千年历史发展的规律看,我曾提出今天这个基础在于”行业与社会自治”。个人自由需要现实的社会基础来保证;在古代,家族自治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此一任务。其道理在于:个人只有在自我组织和管理有效的团体中才能保证自身,因为个人作为单独的个体无法抗衡强大的国家。从今天角度看,行业与社会自治应该说代表了在现代条件下保证个人必要自由和权力的社会力量。
我之所以提出行业与社会自治作为个人自由的社会基础,不仅与我个人对西方市民社会研究有关,更是因为考虑到过去数千年来中国文化的习性,即前述的文化团体主义。现代欧洲市民社会运动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只有社会自身能组织起来,才可能制衡国家,对权力的滥用构成制约。但是,社会如何才能自我组织起来、尤其在中国文化中组织起来?过去几千年来的中国历史证明,在中国文化中,社会自治基于两件事:一是礼乐教化,二是贤达治理(或称贤能治理)。
为什么孔子制礼作乐?为什么中国文化需要礼教?因为这是中国文化中让社会实现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根本有效之道。这决不是个人自由这么简单的事情。人有了自由,固然可用来追求自身的价值,但也可以用来相互争斗。尤其是人与人构成一个共同体时,其整合之道决不是”自由人的联合”这么简单,而是必须诉诸人们共同能接受的价值和权威。我们看到,自由主义的契约精神和法治权威在中国文化中缺乏根深蒂固的土壤,无法让大家在一种崇高的精神信仰中凝聚起来。相反,过去几千年来历史地形成的礼教传统,确曾发挥过把人们有效地组织起来的作用。当然,如何在当代中国情境下恢复贤达治理、重新制礼作乐,是一项尚待摸索的艰巨任务。
正如欧洲市民社会运动所揭示的,有效的个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通过社会共同体的力量来保证的。如果说,这个社会共同体在古代是家族,在今天将会主要是行业。行业自治是社会自治的最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实现行业自治,除了礼乐教化与贤达治理之外,头等大事决不是设计出一个制度,而是要确立行业价值。前面说过,行业与社会自治的价值基础并不是个人自由,而是生命的尊严与价值,以及共同体的安宁与繁荣;具体落实到每个行业,可以发现各行各业都有自身独立和独特的价值,而它们体现了个人需要通过合乎行业逻辑的方式来展现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促进共同体的繁荣与进步。对行业价值的漠视,将行业价值看成从属于政治价值,是霸道政治的现代表现形式,是与儒家王道政治根本对立的。
因此,实现行业与社会自治本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许需要几代人、特别是社会精英持久耐心地去做才能实现。这决不是像一些自由主义者想像的那样,喊几句口号而就能完成的。长期以来,中国的自由主义者生活在自己想当然的情绪和日益无望的愤怒中,而最现实最具体的社会自治的建构却不在他们的视野内。
三
今天,我们在认可自由主义的重要意义和普世价值的同时,一定要同时警惕其在中国所表现的乌托邦倾向。这种乌托邦的最大误区就在于,认为存在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想制度,是全人类所有文化的共同目标。于是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在各个文化中落实一套他们心目中的制度。这种乌托邦本质上建筑在制度决定论、甚至政体决定论之上,轻视不同文化在塑造制度和价值上的深刻影响。
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自由主义学者均已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并努力试图在中国传统文化与自由主义之间寻找沟通的渠道或连结的桥梁。他们目前的最大困扰可能是为传统文化价值与自由主义价值之间的矛盾而纠结,其最坏的结果则是将中国传统文化当成了实现自由主义的工具。
诚然,中国人今天需要借鉴和学习西方制度和价值,但在未来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漫长岁月里,他们恐怕仍将需要从自身的文化心理结构出发,以中国数千年来形成的重要制度和价值为基础,重建真正适合于中国文化的制度和价值。为此,一定要放弃制度决定论或制度乌托邦的思维定式,认识到制度多样性、文明多元性才是现代性的必由之路。只有放弃自由主义的决定论,才有可能找到中国现代性的正确定位。
比起研究自由主义与儒家传统如何结合来,也许更重要的是研究中国文化中的治道是什么,中国文化中有效的制度是什么,中国文化中制度的基础在哪里?这些在自由主义者看来可能是次要的、工具性的方面,也许恰恰具有首要的重要性。比如我曾经研究提出,”风化效应”是中国文化中极其重要的社会整合机制,所以儒家经典才一再强调移风易俗是重塑社会的极重要途径。当”风气”凝定成好的礼俗之后,即可形成一种制度,其对效果作用远大于任何人为的制度设计。 贤能政治之所以比民主政治更有效,也是因为它是中国文化中确立引导风尚和潮流,从而有效整合人心、保证规则或制度有效运作的最重要手段。
一百年前的五四运动、以及180年来的近代史,摧毁了中国人对自身文化的基本信念,颠覆了中国人对自身文明的千年信仰。这是迄至今日中国现代性迟迟不能走上正轨的主要原因。今天,我们对于中国文化在社会整合方式及其制度、价值上的迷茫,究竟出自于我们自身怎样的思想误区,是一个亟待搞清的大问题。
文章来源:《文史哲》,2019年第6期(总第37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