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道光二十一年(1841),正当鸦片战争的炮火震撼东南沿海之际,古城开封人民又遭遇了特大河患。
历史上的河患,不单纯是一种自然现象,也与封建统治者腐朽与无能密切相关。清朝政府平均每年用于河工的帑项,少说也有六七百万两,占其财政岁收的七分之一以上。但这些白银“实用之工程者,十不及一。其余以供文武员弁之挥霍,大小衙门之酬应,过客游士之余润。凡饮食、衣服、车马、玩好之类,莫不斗奇竞巧,务极奢侈”薛福成:《河工奢侈之风》,《庸庵笔记》卷3。。河工料物以少报多,以无报有,历来是一笔糊涂账,而河堤坝埽年久失修,往往无人过问。至于河南,清朝有人说过:“豫省黄河之患,非不能治,病在不治而已。”《再续行水金鉴》第12册,第3294页,吴大澂奏。又见《清史稿·河渠志一》,中华书局标点本第13册,第3759页。一语道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道光二十一年开封黄河决口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事先,下级官员曾禀报,黄河大堤“单薄,久不治,难御盛涨”蒋湘南:《辛丑河决大梁守城书事》,《七经楼文钞》卷5。。向负责河务的开归陈许道步际桐要求拨给2000多两银子的区区之数,以修补河堤,竟遭拒绝;申诉到巡抚衙门,还是不准。所以一遇水涨,只有“束手待溃”蒋湘南:《辛丑河决大梁守城书事》,《七经楼文钞》卷5。了。
这一年的六月十六日(1841年8月2日),黄河从开封西北的三十一堡旧时黄河堤工皆分段设堡,以便修治。数十堡辖于一汛,数汛辖于一厅,开封(祥符)黄河南岸堤工由下南厅统辖,下南厅分上(西)下(东)二汛,上汛自西向东,凡设33堡,第31堡在省城西北十余里,地近张家湾。决口,冲开护城堤,包围了开封城。怒涛逼撞城墙,城内人民猝不及防,仓皇堵御。三天后,黄水冲开东南护城堤,从苏村口苏村在省城东南十余里。弥漫下注入淮。此后霪雨连绵,水势于六月二十二日,七月初三日、初八日、初十日、十六日数次猛涨,大溜汹涌,声如雷鸣。城内多数街道水深数尺或至丈许,官署民舍倒塌无算,居民纷纷迁宿城头,而城墙则一塌数丈、十数丈,总计倒塌16段,120余丈之多。城外则极目浩渺,庐舍漂没,浮尸相触。回、汉各族人民昼夜舍命抢护,拆屋补城,堵筑下埽,以与洪水争生死于呼吸之间。
黄河的漫水犹如野马脱缰,从开封苏村口向东南冲闯,所到之处皆沦为泽国。河南省的陈留、通许、杞县、太康、鹿邑、睢州、柘城、淮宁,安徽省的太和、凤台、五河、阜阳、亳州、颍上、凤阳、怀远、泗州、盱眙、灵壁、霍州、蒙城、寿州,共计五府二十三州县都因此次河决直接受灾。见《再续行水金鉴》第8册,第2125页,麟庆奏。又由于黄水漫滩,造成漳、洹、卫、广济等河并涨,因而被水淹者尚有荥泽、郑州、中牟、内黄、封邱、考城、武陟、孟县、原武、孟津共十州县。同上书,第2087页,牛鉴奏。所以,河南省受灾最多,其中又以开封最重。计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六日河决三十一堡起,至次年二月初四日(1842年3月15日)决口合龙止,开封被大水围城几乎达8个月之久,也算是旷古罕见的奇灾了。
二
《汴梁水灾纪略》真切而详确地记载了这次开封水灾的实况。这本书属河南师大图书馆旧藏,原稿本及民国初年的过录本各一册,向未刊刻。作者未具真名,自署“痛定思痛居士”李湍波《汴梁水灾纪略著者辨》一文,认为痛定思痛居士即祥符人王桂,我同意这个意见。按:王桂家住曹门内,水灾时曾参加曹门堵筑义举,见《汴梁水灾纪略》六月十七日所记。。原稿本32开,宽14.3厘米,长21厘米,纸色已变暗黄,纸质变脆,无格,有虫蛀,原系双页订成,但骑缝已全部自然开裂。正文字体行、草兼用,有多处涂抹添改,不少地方添后又复涂去,涂后又在其旁连加“△△△”符号,仍示保留,显见原作者行文时推敲斟酌之迹。封面右侧另一手迹写有“甲寅冬购于都门”字样,封背写有署名“梅溪”的识语,与上述手迹相同。识语有云:“……甲寅冬得此于宣武门瓮城。梅溪识。”按南阳举人张嘉谋字中孚,号梅溪,平生致力教育及乡邦文献的搜集整理,1914年(民国三年,岁次甲寅)河南文教界设“中州文献征辑处”于北京,由李时灿主持其事,张嘉谋则“协助采访”张清涟:《显考中孚府君行述》;郭宝钧:《张中孚先生传略》。俱见《南阳张氏先芬录》。,即于是年访购得《汴梁水灾纪略》(下简称《纪略》)的稿本按:《中州文献征辑处现存书目》著录:“汴梁水灾纪略,祥符常茂徕著。抄本一册,张中孚藏本。”对该稿著者固然轻率错断,且将稿本误为抄本。,保存了近代开封人民的这一苦难史篇。
《纪略》用日记体裁,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六日起,至次年二月十六日,根据亲身经历,按日写下了开封水灾的实况,回、汉人民的英勇抗洪斗争,以及官府的部署措施等各方面的史实。作者在序中说:“一编率成,随泪共洒……敢云大书特书,约略无妨自存,只纪所闻所见云尔。”正因为写作的动机是“无妨自存,只纪所闻所见”,而不是献媚当道、沽名求利的文字,所以能无所顾忌。对于当时清朝吏治的腐朽、河务的废弛、河营弁兵的败坏,都能据实直陈,历历如绘。
《纪略》收录了当时官府的告示、批牍,士民的禀帖、文札,以及粮价、菜价、银价、钱价,乃至汴梁民俗等等,故可有助于考史;而且还收录了有关大员的奏报和道光皇帝的上谕多篇,其中有一些是他书所未见的。如七月初二日所录河东河道总督文冲的奏折,八月初九日所录钦差大学士王鼎、署理藩院侍郎慧成与巡抚牛鉴的会衔奏折,均为《再续行水金鉴》所漏载。在前一奏折中,身为河督的文冲不顾豫皖两省数十州县千万人民的死活,强调决口堵塞的困难,竟主张放弃堵口,听任黄河漫流“行走一二年后,再行查看办理”;并提出放弃开封省城,城中文武大员“另择善地,早为迁避”。这当然引起广大人民的反对,但道光皇帝却有采纳其主张的倾向。在后一奏折中,王鼎、慧成、牛鉴经过“博采舆论”,反映了各阶层人民的强烈情绪,驳斥了文冲放弃堵口、放弃开封的主张。他们忠告清廷,如果实行上述主张,百姓必将四处逃亡和反抗,“因之无赖棍徒乘机抢夺,赤手游民随声附和。即此时急公效力之义民,亦将变而为劫掠作乱之奸民。祸生不测,只在须臾!”。这样,清朝堵口、守城的决心才算下定。七朝古都的开封,之所以没有从此沦为鱼鳖之区,应该说是人民斗争(包括抗洪斗争与反对放弃堵口、放弃开封的斗争)的结果,这从《纪略》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纪略》还记载了林则徐在河决以后来开封河工办理堵口的事实。林则徐不但是伟大的爱国者,而且富于治水经验。早在道光五年(1825),由于江苏高堰大堤决口,他曾在那里督修过堤工。道光十一年二月至七月(1831年4月至8月),他在开封,任河南布政使。道光十一年十二月至次年五月(1832年1月至6月),他升任河东河道总督,曾经沿着大堤走遍了河南、山东黄河两岸15个厅,查验料垛,整顿积弊。以后他调任苏杭,在江苏主持修建了白茆河、浏河、宝山的海塘、太仓的七浦、运河西岸的练湖,以及苏州、松江、通州、盐城等处的河道闸坝工程,对江苏水利事业作出许多贡献。他又有《畿辅水利议》一书,论述了北方的水利事业。可以说,他是当时的一位水利专家。鸦片战争时期,他在广东领导禁烟和抗英斗争,后因投降派的排陷,被革职遣戍伊犁。当他北上赴戍行次扬州时,由于王鼎的推荐,他奉旨前来开封河工“效力赎罪”。
林则徐此次是什么日期到达开封的?过去有关他的传记、年谱等书,对此都付诸阙如;这是由于他当时以戴罪之身,失去了奏事权,所以在其奏稿中查不到这一段的行踪,而现存《林则徐日记》又恰好缺失了这一部分。只有《纪略》对此有明确记载。道光二十一年七月初三日,清廷发出上谕:“命遣戍伊犁已革两广总督林则徐,折回东河效力赎罪。”《清宣宗实录》第354卷,第3页。七月初九日,消息传到了开封,《纪略》写道:“闻林制军则徐将来,绅民无不喜跃。林公前任河南布政使及河东河道总督,人皆服其干略。后以两广总督严禁吸食鸦片,英夷滋事,被谪发往伊犁。至是复奉旨发往东河效力赎罪,故闻之者共相庆也。”表达了开封人民充满敬意和同情,期待着林则徐的重新到来。《纪略》在八月十六日又明确记载:“前任两广总督林则徐至。在北城见巡抚,住祥符六堡。”这是迄今所见关于林则徐此次来汴日期及住址的唯一记载。此后,《纪略》又写道:“林公之来也,汴梁百姓无不庆幸,咸知公有经济才。其在河上昼夜勤劳,一切事宜,在在资其筹画。”所有这些,都真实地记下了林则徐在开封宣房安澜的劳迹。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纪略》的内容也有错误之处。例如它在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四日写道:“前任两广总督林则徐仍发往伊犁。……百姓闻之,皆扼腕叹息,多有泣下者。”开封士民同情林则徐的遭遇,“扼腕叹息”,乃至泣下,当是实情。但林则徐奉旨仍遣戍伊犁的日期,显系作者追记有误。考《清宣宗实录》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丙戌条载:“命东河差委已革两广总督林则徐仍发往伊犁,效力赎罪。”《清宣宗实录》第367卷,第12页。二月丙戌是初七日,是日才发出上谕,又要若干天才能下达至开封(至早亦应在二月十日以后),故知《纪略》系于二月初四日,时间失真。
《纪略》是日记体裁,按日记事,为什么会出现此类讹误呢?这不但由于作者事后追记致误,通观全书,它在体例上也不够严谨。例如,道光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日记,却抄录了东河总督文冲六月二十九日的奏折;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初四日的日记,却涉及了正月初六日、正月十九日王鼎等人的奏事,以及正月十一日、正月二十五日的上谕内容。这些地方,我们都加了脚注,予以辨明。还有些地方,如道光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的日记写道:“是日晴霁。自是以后至八月二十五日始雨,晴明凡月余。”是则将此后月余的天气记于一日,读者当一目了然,这是作者事后整理归纳的结果。
尽管存在上述微疵,但这本书所记多属亲历、亲见、亲闻,为研究黄河水患、近代社会政治经济状况、河南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英勇斗争,提供了丰富而珍贵的史料。
三
1980年夏,笔者和河南师大图书馆的王守忠、李湍波决定整理此书,商定了体例和步骤,并着手搜集有关的上谕、奏折、诗文等资料,作为本书上的附录,以供读者互相参正。我们时作时辍,前后三个年头方告完成。最后,特请王守忠同志绘制地图二幅,以便省览。我又根据《清史稿·河渠志》、《河南通志》(光绪二十八年补刊本)、《续河南通志》(乾隆三十二年刊本)、《新修祥符县志》(光绪二十四年刊本)及《黄河变迁史》等资料,制成《清代黄河决口次数与河南河患纪要》一表。这当然是一个不完全的资料,但仅就此表即可看出有清一代,沿黄河各省共发生河决174次,其中河南70次,占总数的40%;特别是咸丰五年(1855)铜瓦厢改道以前,各省河决共132次,其中河南62次,占总数的46.6%即此一端,也可见近代河南人民灾难之深重了。
(原载《中州今古》198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