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彬:甲午至戊戌期间的铨选议改与保举定位

摘 要:甲午之后,选拔与培养西学人才的要求得到清朝朝野上下重视。为此,打破旧有的保举与科举、捐纳三途并进的铨选格局,清理旧有仕途而选择新的有效的取才、培才途径成为更急切的目标。从甲午到戊戌期间,在破除旧制、另立新途、弃旧图新、新旧杂糅的铨选议改不同阶段,作为旧的选拔异能奇才的主要途径,保举在其中的角色定位不断变化,并且由于保举对取人才与清仕途的双重影响,在特科、学堂开始出现而尚未定型的过程中定位纠结,展现了晚清新旧铨选制度转型的复杂过程。虽然由于戊戌政变迅速发生,该时期诸多议论尚未得到完全落实,却对新政初期的改革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晚清铨选由三途并进向新旧杂糅的转折点。

关键词:保举; 铨选;捐纳

咸丰军兴以后,科举正途与保举、捐纳异途地位悬殊的局面被打破,清朝经过同光时期的制度调适,在铨选层面形成了科举、保举、捐纳为主的“三途并进”格局。1甲午战争失利之后,变法自强的呼声高涨,讲求专门之学的西学人才成为急需。面对新形势下的取人才与清仕途的需求,原有的“三途并进”方式难以应对新的变局,旧有的铨选方式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为此,时人不得不寻求新的突破,以甲午至戊戌时期的保举为重要纽带,其他铨选制度的形态与关系格局也随之改变。

作为旧的铨选制度中应对变局的主要方式,以及影响西学人才在铨选体制地位的关键仕途,保举本身既有取才功能,同时又容易阻碍仕途;是新旧铨选转型的重要过渡渠道,同时也是铨选临时应对或深入改革的重要拐点。2探讨该问题,可以认识从甲午到戊戌时期铨选改制的诉求中,科举之外的其他旧有途径的作用变化与定位调适,以及其与该时期新出现的特科、学堂等制度变革的关系,展现铨选转型的其他面象与整体状态,凸显晚清铨选在取人才与清仕途、现实需要与长远设计平衡的困局,并且对该时期在晚清铨选变动历程中的转折节点意义有更好理解。

一、甲午战时上书中铨选的破除旧制与保举

咸同军兴之后,保举、捐纳等仕途异军突起,冲击科举正途的地位。同光时期,清朝不断通过期满甄别、划分缺分等新的补缺秩序来协调三者的关系。某种程度上来说,该项做法既是对原有正途与异途资格关系的改动,又是各途之间新的资格关系的确立。可以说,三途并进变成一种不同仕途人员的补缺关系规定,不仅造成仕途壅滞,而且无法显示才能的区别,“率范之于掣签按轮之中,而不复问其人之贤否”。3具体才能与既有分途之间矛盾凸显,在需要选拔真才的背景下,确定新的铨选关系成为一种需要。

早在甲午战争开始后,朝野上下纷纷献言献策,围绕如何选拔人才问题展开议论,不少在京举人纷纷上书请求保举各类特殊人才应对战争需求。4除了众说纷纭的破除被保人员出身、方式限制外,还有打破同光以来对各途的出身、班次、缺分等资格限制,另外构建铨选制度与仕途关系。

监生朱照在给湖广总督张之洞的上书中指出,当前铨选途径较宽,“今世之用人,或以科目进,或以荫袭得,或以年劳迁,或以保举升,或以军功叙,或以捐纳用”,只是拘泥于现有各途之间的资格,未能起到选拔奇才异能的效果。尤其是旧有的科举、保举、捐纳三途,选拔的人才完全不符需求,有名无实,“求适于用者,非屑屑事章句,则碌碌治簿书;不然,则纳赀财以进身,循年格以轮叙;又不然,则苞苴请托,滥厕于军功、保举之途。舍此数者,虽有(奇才异能)无由自达朝右”。保举与科举、捐纳三途在选才效果上大同小异,难堪大用,必须打破现有仕途之间的壁垒与分途体系,构建有效、合理分配人才的制度,重新寻求“特拔一人”“特开一科”等更有取才实效的方法。5似有将保举、科举等一并改头换面的想法,只是对于破除旧制的探索仍在初步阶段,并未提及具体方式以及其与旧的三途关系。张之洞此后也基本未接受该提议。

对于如何打破各途之间壁垒,张之洞的幕友蒯光典则上书光绪帝提出具体建议。蒯光典认为,原有的区分三途的做法不合时宜,“讲章、时艺、试帖、小楷,岂正途而必可用哉?专长之士不废搜罗,不羁之才无妨破格,岂捐班、保举而必不可用哉?”。主张打破原来保举、捐纳按部就班的惯例,“捐班、保举则举选补章程而尽废之,每官用正途若干人之后,用一捐班,用一保举,不问班次、资格”,以才能划分代替三途区分出身的模式,改变三途旧有的关系格局与地位差别,而非简单地依靠保举,从而在现有的铨选制度理念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激发仕途的潜力与功效,“如此庶不背取士之经,亦不失立贤无方之意,正途以渐疏通,而中才得以自全,捐班、保举非有才不能自见,亦争自濯磨也”。在清理仕途的同时寻求“专长之士”与“不羁之才”。6如此既便于操作,也不必产生铨选改制的新旧纠葛。

仔细考察该方案,可以看出,为了突出科举的绝对核心地位,减轻变法的阻力,蒯光典并未将科举与保举、捐纳并列,而是区别对待。以科举正途人员单独补缺,只在一定程度上调整、改变三途并进的格局,并未完全打破三途之间的资格限制。不过,虽然光绪帝对该上书表示赞许,最终却未能行之。7

如果说破格保举主要是着眼于从未仕或底层官员中选拔人才的话,那么打破科举、保举等仕途的补缺资格,破除按照出身途径划分人才的做法,实质上是试图在既有的仕途中选拔真正人才。这种观点基于两个预设,一是旧有的分途方式无法区分才能,二是原有途径中存在可用人才。采取的方法,则是保留同光时期原有的保举与科举、捐纳三途并进的大体框架,通过内部调整与变通来应对变局,显示了铨选转型时期旧有形态依旧保持影响的特征。

不同于上述提议,针对各个仕途的现实与理想情况,举人陈澹然则在其拟定的上书中提出了新的系列方案。其中延续同光时期的主流看法,将保举与捐纳异途视为一体,认为二者皆为有损名器的仕途,只是具体的应对措施有所差别。对于保举主张采取限制的手段,“凡恩诏开单不得过逾常格,外此奖叙有功,一切交部严核;寻常劳绩,但令纪录,无与升阶”。至于捐纳则是采取部分停止的方式,上述举措双管齐下以求清理仕途,此消彼长,“则名器重而豪杰奋于功名矣”。

在清理旧有的仕途之余,陈氏明确将学堂视为长远的选取专门人才新的唯一渠道,“欲求人才,非遍开学校,以经世之业分列学科,使人人各讲专科,即以所学之科为选用之据,终身不迁其业,即任官不易其途不可”。在学堂暂时无法完全开展的现实情况下,将特科而非保举作为取才的应急代替方式,“而开特科以济其穷,尚不失鼓舞人才之急计”。8言外之意,作为旧的铨选体系中搜求奇才异能的途径,保举此时并不属于有效选取人才的范畴,功能不如学堂与特科。只是,对于保举与学堂、特科之间的具体关系,以及限制保举等清仕途的举措对于学堂、特科取人才、“奋于功名”的具体意义并未明言,显示旧途如何与新制挂钩以及破除旧制后的铨选制度设计尚不明晰。

以上方案由于提议人员身份地位较低,并且多属上书等形式,因此对于清廷高层决策的实际影响有限。加之这些方案提出的时机处于甲午战争时期,清朝统治者与官员主要的关注焦点都在战事问题上,更关心的是直接保举将才等特殊人才的急切问题9,上述方案缓不济急,缺乏一个稳定的制度的思考、规划与实行环境。尽管如此,这些提议却从不同层面思考如何突破同光时期的旧的铨选格局,打破旧的保举与其他仕途的关系形态,寻求整体层面的变革,而非仅仅依靠激活现有的辅助性功能的保举,指出铨选变动的进一步方式,成为此后改革讨论不少方案的重要起源与舆论背景。

二、战后改革讨论铨选的另立新途与保举

光绪二十年(1894年)爆发的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使得清朝上下救亡图存的呼声变得强烈,并且重新思考自身在铨选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由于存在相对稳定的环境,战后对于西学人才的要求变得直接而迫切,由此促使铨选改制的议论出现新的局面。

时任新疆巡抚的陶模,在战后讨论培养人才事宜的奏章中明确声称,特科相比于保举等途径更有利于选拔讲求专门之学的西学人才,“近时保举、捐纳庸人皆可得官,何独于稍有实用者必多方以靳之”。不如另外设立实际所需的特科名目,通过考试选拔实用人才。其所奏请设立的特科名目,与洋务运动时期基本一致,主要是时人所认为急需而有用的算学、艺学科目,以期方案更加可行。不难看出,其实际上是希望藉此推动科举改制的诉求,改变洋务运动时期以保举代特科选拔特殊人才的局面,扭转原有的保举与特科的关系举措,为特科人员另外寻求在保举、捐纳地位之上的仕途通道。

另一方面,由于保举、捐纳之途多属庸人,不仅缺乏选才的价值,并且由于人数众多与规格较高,容易阻碍特科等更加切实、有效的选才途径,为此必须“停捐例以清仕途也”。而保举冒滥虽然“弊尤百出”,但坚信“新定部章较严”,已经可以保证防范、限制保举冒滥,并不需要新的举措,因此“臣不再赘陈”。顾名思义,保举与捐纳虽同属异途,但实际功能与具体影响却有差别,“科目、劳绩(保举)、捐纳三途弊实相等,而捐班其较著也”10,不必同时停止。这应与陶模同期应对回民起义屡有军功保举有关。各种举措多管齐下,兼顾取人才与清仕途,以此调整同光时期以来旧的三途并进的铨选格局。

不过,陶氏的奏议被封存归箍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闰五月十三日,在南书房翰林张百熙的奏请下,清廷于《马关条约》签订后不久颁布上谕,要求内外大臣保举人才,着重强调“其有奇才异能,精于天文、地舆、算法、格致、制造诸学”。11既回应了甲午战争开始以来时人请求破格用人的呼声,将保举作为临时应急的取才手段,同时开辟了以保举为拓宽搜求专门的西学人才的渠道,以此显示在战败后自强的决心。与洋务运动时期相比,虽然在保举的具体对象上有所不同,但将保举作为选拔现实所需人才的手段却大同小异,意味着旧的铨选调整方式的延续。

对此,奉命在天津主持新式练兵的胡燏棻,通过总结洋务运动以来铨选制度的经验教训,奏称科举与代表西学的学堂地位悬殊是造成人才缺乏的根本原因,“办理洋务以来,于今五十年矣,如同文方言馆、船政制造局、水师武学堂,凡富强之计,何尝不一一仿行”,“因中仅袭绪余,未窥精奥,亦因朝廷所以号召人才,首在科目”,“而于西学不过视作别途。虽其所造已深、学有成效,亦第等诸保举、议叙之流,不得厕于正途出身之列,此由操术疏而收效寡也”。12简而言之,必须改变依靠保举选拔西学人才的做法,转而提高学堂人员的仕途地位,特别是放在保举等异途之上,不再“视作别途”,突破洋务运动以来对于同文馆、水师学堂等学堂人员仅仅仿照保举进行奖励,地位“亦第等诸保举、议叙之流”的做法,打破旧有的仕途格局,另外规划、设置其仕途路线与待遇,提高其关注度与吸引力,从而获得更好的应对手段与取才收效。

胡燏棻的提议应有便于练兵事务开展的考虑,只是,以何种形式来提高学堂人员的地位,胡氏欲言又止,似有难言之隐。从置于保举仕途之上以及“厕于正途出身之列”的设想来看,应当是通过类似特科的途径来实现。欲言又止的原因,乃是改保举为特科的方针在洋务运动时期屡遭非议。13而且,为学堂人员确立新的仕途前所未有,相比于设置特科,其变革幅度更大,曲高和寡,必须仔细斟酌。

胡氏的奏折成为引发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的九件折片中“当时最为当道看重者”。14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闰五月二十七日,清朝颁布变革上谕,要求各地督抚大员提交变革方案,除了“筹饷”“练兵”此类急务之外,还提及“立学堂”以及“汰除冗员”的问题。15清廷将保举人才上谕与变革上谕先后颁布,可见其在铨选问题上先应对现实需求,再寻求长远方案的考量。这种操作也遗留下如何处理保举人才与“兴学堂”“汰除冗员”等新旧铨选问题关系的空间。此后,各种议论方案此起彼伏。如何选取图强所需人才并且能够清理相应的仕途空间,使之能在职官上得到安排任用,成为考验时人的一个重要问题。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八月,广东巡抚马丕瑶在奏议中主张以此保举为契机,于学校、书院之外另开“艺学特科”求取人才,并且予以特别地位,“其铨法在保举、捐纳之上”,以此来解决培养、选拔西学人才的问题,即在旧有的保举、捐纳等仕途之外开设艺学特科作为另外一途,并将其地位列于保举等之上,削弱保举、捐纳入仕便捷与特殊待遇的干扰,改变此前科举与保举、捐纳三途并进、互有长短的局面,凸显其仕途的优越性,腾出仕途空间,“但能广其出身之路,自可得其任使之才”16,以此提升其吸引力与向心力,促使其集中发展。

与此前陶模奏议有所不同,马丕瑶的奏议对于保举、捐纳的地位没有再做区分,实质上应当是默认其同为异途,地位相当,在保留的前提下具体措施基本相同。在特科、学堂与保举等仕途关系的具体方针则不明确。但从马丕瑶两个月前提出“当国家多事之秋,和议虽定,安不忘危,似宜谕内外大臣平时各举将才”,“以备缓急之需”的建议,以及提出变革方案的两天之后才按照上谕要求保举人才17,相互比较,某种程度可以看出其对于保举、特科之间临时与长期、现实与理想的定位安排,以及在此基础上区分二者仕途地位的原因。

虽然马丕瑶的上奏最终被归箍存档,未能成为实际决策,但在该时期的主流舆论看来,实行保举人才的方式,不仅无法确认保主具备各项西学的才能,更无法防止徇私舞弊。相反,特科的考试相比保举填注考语更加客观有效,可以通过与西学具体对应的科目设置,直接选拔各种专门西学人才。18以特科代替保举,主要是借助保举取才的契机,与该时期变科举的呼声结合,在原有的三途并进为主的仕途格局之外,寻求建立一种新的专门、可靠、直接的选拔西学专门人才机制,避免徇私的弊端。而非只是故技重施,以旧的辅助性的保举搜求奇才异能,应对一时之需。从而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并以取才效果区别仕途地位,通过仕途地位来引导此消彼长,确立新时期的取才方向。保举与特科方式的取舍,反映了新旧铨选应对体制的选择,以及变法诉求背后中西学与不同人才的地位的转移变化。与此前不同,设立特科在保举之上的方针得到朝野上下多数支持,改变了洋务运动时期多主张以保举代替特科取才的模式。

事与愿违的是,由于战后练兵、修建铁路、出使等事务急切需要相应人才,保举仍然发挥重要作用。以保举为参照,确立与提升特科与学堂的地位问题虽被提出,但设立特科暂时未有着落,兴办学堂更是任重道远,只能暂时依赖于保举人才,另立新途以选取西学人才的目标并未实现。不过,这种铨选改制思路却为下一步的变动奠定基础。

三、过渡时期铨选的弃旧图新与保举

在甲午战后的改革讨论中,西学人才造就缺乏的问题被着重提出,培才的重要性开始得到重视,改书院为学堂等议案兴起19,以学堂取代科举成为培才与取才的主要渠道的方案,开始为时人所关注。另一方面,“甲午战后的下诏(保举人才)求贤,明显未获成效”。20在此过程中,学堂与保举等旧有仕途之间的关系,随着此后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等学堂的开始建立而逐渐受到关注。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二月,翰林院侍读学士文廷式在战后反省清朝既有铨选途径的弊病,认为“科目之失,变而保举,保举之穷,滥为捐纳”,上述仕途有名无实,“然大抵皆斫斫于取士之虚名,而不永教士之实理”。21换言之,保举与科举、捐纳等三种旧有仕途实质相近,只有取士之名,皆是依赖于现有的人才基础,只是选拔途径与对象不同而已。在所需西学人才的素质、结构与此前大相径庭的情况下,拥有保举权力人员却多是旧式出身,无法准确把握新的人才标准,问题自然出现。保举等途不仅取才效果不佳,空有虚名,而且缺乏教养培才的实在功能,已不适应形势要求,似已隐含往学堂转向的意味。但对于保举等旧途是否保留,如何处理其与新的学堂的仕途关系则语焉不详。此后文廷式由于获罪而并未将该折上奏,却表明在官员之中已有相关的想法。

不久之后,仓场侍郎李端棻所上的《请推广学校折》使局面开始变化。在李氏看来,甲午战后清廷虽然下诏保举人才,然而效果不如人意。问题的症结在于缺乏培养人才的渠道,“非天之不生才也,教之之道未尽也”。换言之,在传统的人才标准与新的西学专门人才要求截然不同的背景下,再以拓宽取才范围的保举去搜求缺乏培育基础的西学人才属于本末倒置。为此奏请改革旧式书院,在全国遍设新式学堂,以此进一步深化、延展、完善保举的功能效应,“则中人以下皆可自励于学,而奇才异能之士其所成就益远且大”。22标本兼治,将铨选改制的重点,从选拔科举之外的奇才异能完全转向培育不同以往的西学人才。李氏的奏议虽因遭受反对而暂时搁置,但最终得到总理衙门与光绪帝的肯定23,进而为学堂人员寻求仕途的位置以及明确与保举的关系提供契机。

在此背景下,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七月,主持设立求是书院的浙江巡抚廖寿丰直接上奏,认为保举、科举、捐纳等原有各项出身人员的才能无法应对时局需要,反而造成仕途壅滞。容易对新兴的学堂出身人员造成挤压,影响吸收学堂出身人员入仕的效果,“将来此项出身不患不多,若不早筹善法,预为区处,恐不足收得人之效”,直接制约取才的目标,“侥倖之门不塞,真才断无表见之时”。在新的人才要求之下,保举与科举等旧途的选才效果并无差别,旧的应变取才体制无法与新的西学培才体制兼容,因而奏请清廷调整仕途方针,逐步减少、限制保举等旧有出身人员入仕,“将从前各项出身酌量变通,分别停减”,转而集中扶植新的学堂出身人员,清仕途与取人才并举,以此顺利实现新旧仕途之间的交替与过渡,“以挽时局而饬官方”。24廖氏的方案实际上也有为求是书院的人员预先谋划出路,从而为其开办创造条件的现实考虑,最终“下部议”。25只是从后续的结果来看,由于改动幅度过大并且缺乏具体的路线规划,该方案并未得到部院的认同与执行。

在同光时期出现设立储才馆应对培养洋务人才不足的声音之后26,如何培养前所未有的西学人才,保证所需的人才源源不断,并将其与铨选体制结合,而非只是应对一时之需,逐渐成为时人重点考虑的问题。甲午战后,面对更加明确、专门的西学人才需求,该问题就显得愈加重要。有别于同光时期将保举与储才结合的取径,该时期议论转向兴学堂与限保举等,否决了同光时期仅靠保举辅助科举取才的思路,更加依赖于学堂培才。旧的取才应变制度存在的合理性逐渐消失,反映了一些时人已经试图抛弃传统的三途并进体系,弃旧图新,学习西方新的选才方式来改造自身旧有的制度,寻求更加全面、彻底的铨选变革。

在考虑处理保举与学堂关系之余,该时期以特科代替保举的声音此起彼伏,并且开始取得实际效果。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十一月,贵州学政严修奏请设立经济特科。对于各种取才方式的利弊,作为管理一省学务的官员,严修有其独到见解。其认为甲午战后的保举人才缺乏时间与实践的硬性标准,“但既无期限,又无责成,设稍存观望之心,即难免遗贤之虑”。此外,保举受关注度不如科举,地位有别,也无一定的录取标准,“而且擢用者未及遍晓,则风气仍多未开也。去取者未一章程,则才俊不免沦散也”,与改变风气、搜求人才的目标背道而驰。因而奏请仿效博学鸿词等特科的事例“而变通之,而推广之”,放弃保举人才行为,改设具有时间与标准等优势、符合长远需要的经济特科。27相比此前的“艺学特科”,严氏奏请设置的“经济特科”更加契合此前上谕保举人才的项目,有利于广泛搜求各种西学人才,也可加强各方对弃保举设特科的认同,减少变动的阻力。在意见相近的恽毓鼎奏议的合力推动下28,最终由上谕交总理衙门会同礼部复议。29

就在严修奏请舍弃保举而设立经济特科之后不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十二月,因胶州湾事件与俄国强借旅顺港等事件引发的危机感愈加紧迫,选拔人才以应对变局再度成为时人关注的议题,在朝野上下新一轮的保举人才呼声下,清廷再度颁布上谕,声称:“现值时局孔艰,需才尤亟”,将保举再次作为应急取才的手段,要求各地督抚大员保举相应人才。30保举的地位随之再度凸显。紧随其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正月,清廷又正式颁布开设经济特科上谕。31保举与特科在短期内先后出现,并且保举的实行次序优于经济特科,二者的仕途关系因此再起波澜。

对此,在其此前所提建议与严修奏议的基础上,浙江巡抚廖寿丰在奏章中认为必须改变现有的依赖保举人才的行为,“皇上特下求贤之诏,若非权衡至当,图治本原,恐法愈变而弊愈滋”。进而提出今后取才“图治本原”的整体方针,将特科、学堂分别视为不同专门学问人员出身的途径,作为保举之外铨选改制的长远方向与根本宗旨,设立经济特科、鼓励学堂出身,一面停止捐输、严核保举,“塞侥幸之门,开贤才之路,计莫先于此矣”。即新旧铨选制度的举措必须同时并进,“权衡至当”,多管齐下,在开辟新的有效选才途径之余,还须防止旧的无效途径产生消极影响,避免滋弊,从而使得铨选改制产生最佳效果。其中主张对于保举采取严格核查,换言之,保举虽然容易阻碍仕途,但取才尚且有其现实存在的价值,暂时不与设立特科、兴办学堂产生根本冲突,“将来人才既众,或酌量举行特科”。只是保举必须与时俱进,符合选拔专门人才的需要,“声明何所专长”“出具切实考语”“各就所学分别器使”。32取长补短,以此协调保举与特科、学堂等仕途的关系,相比此前的方针更加灵活。

最终,廖氏设立特科的意见得到上层的肯定与支持,并与此前严修奏请设立经济特科的奏议合并,在此基础上拟定经济特科章程。对于学堂人员规划出身、谋划仕途的建议,总理衙门则显得为难,表示“应俟临时由军机大臣请旨办理”。33对于保举、捐纳的举措则置之不理,结合两个月前御史胡孚宸奏请停捐实官并严核保举而为经济特科人员腾出仕途空间的奏议被部院驳回的结果来看34,应是无果而终。可见时人的铨选议改与清廷的现实考量之间存在差距。

甲午战后的过渡时期,为了急切给特科、学堂的兴起创造条件,寻求更加长远、彻底的西学取才、培才变革,保举与特科、学堂的仕途关系以及铨选定位发生变化,转而追求设立新的特科、学堂而抛弃旧的保举等铨选途径,实质显示中西学与不同人才的地位的彻底转变。只是受制于各种原因,科举、学堂等铨选制度尚未完全着手改革。35设立特科、兴办学堂基本上仍处在筹划或初行阶段,因而对于保举的铨选定位以及其与特科、学堂的仕途关系也多是在理念层面进行探讨,铨选的弃旧图新暂时缺乏实际运作的背景与基础。

四、戊戌变法时期铨选的新旧杂糅与保举

在上一阶段对保举、特科、学堂等仕途问题讨论与酝酿的基础上,清朝在“胶州湾事件后又三次下诏求贤,然局面没有任何改观”。36距离颁布保举人才上谕数月之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清朝颁布变法上谕,要求官员对变法提出意见,其中着重强调了“开特科”与“立大小学堂”等事宜。37此后,变法自强、救亡图存的呼声此起彼伏。在光绪帝的支持之下,各种变法方案不断上奏 ⑦36,而铨选改制无疑是诸多问题的重点。继上阶段的铨选改革讨论之后,保举与特科、学堂等关系问题再次出现纠葛,并出现不同的趋向。

戊戌变法期间,变科举终于取得某种成果,贵州学政严修主张设立的经济特科开始进行筹备,各地督抚也陆续上奏经济特科人员名单。38在筹划经济特科的同时,清廷并未放弃下诏保举人才,“各封疆大吏依然依据胶州湾事件后的三道谕旨,继续保举军事、政治与外交人才”。⑨36保举人才的名目更加具体化、多样化。一些督抚甚至将经济特科人员名单与保举人才奏折同发39,因而出现了特科与保举两种取才途径筹划并行的局面。

清廷坚持保举与经济特科并行的原因,主要是在专门化的西学人才要求细化而学堂培才因周期限制尚未完全见效,经济特科的规模、成效等暂时无法承担全部的取才重任,希望保留更多的选拔奇才异能的途径,在新旧铨选制度转型交替的时期,于现实情况与长远设计之间寻求折衷,通过各种制度的搭配共同作用,以此保证优化取才的效果,“必科举、辟除、保荐、制科、任子数途并进,而朝廷责之以其实,始予升庸之路,而后无弃才也”。40一些时人也将保举与经济特科视为“思得瑰琦之士,以济艰难”的同等举措。41在此影响下,根据铨选改制的现实条件,时人通过考察特科与保举二者在制度设计上的功能与利弊,开始考虑将二者的优点结合起来,发挥保举的应急、出具考语与特科核实、需要考试的特点,保证选拔人才的针对性与核实性。

兵部主事范轼的条陈认为,为了达到保荐期于核实的目标,可将特科的考试应用于此次保举之上,将保举人才并入筹划实行的经济特科,合二为一,“奏请简派王大臣认真考试,引见录用”,起到融合长处与以示隆重的效果。在当前设立学堂、开办特科的情况下,“又谕京外大员保送人才”,保举与学堂、特科同时存在,新旧铨选制度相辅相成,培才、取才的途径已经足够并且十分完善,“造就宏矣,遴选密矣”,因此,没有取才价值反而造成仕途壅滞的捐纳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为了给保举、特科、学堂三种仕途人员入仕腾出空间,“宜永停捐纳”。42该折最终奉旨“存”并送慈禧太后。43

试用府经历张宗庆的条陈则更进一步,认为兴办学堂在数年之后才能收效,在需才孔亟的变局时期,作为选拔专门人才的应急措施,只能依赖保举与特科,“维今之计,似宜以保荐与考试相辅相行”。综合考虑学堂、特科、保举等分别作为培才与取才途径、长远目标与现实需求的关系,主张将保举与特科的优点相结合,发挥各自的突出功能。强调保举信息的详细与具体,“才长何事,不得泛言明干等语”。再根据所保具体内容,针对性地安排考核的事项,“由吏兵二部请简派明达时务政治大臣考问,而详审去留”。44特科考试所简派的政治大臣也是响应此番保举人才的要求,要求通达“时务”,确认其具备考验的资格,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张氏的条陈最终结果也是奉旨存。⑤43

总体来说,在一些时人看来,保举人才属于应急、临时的变通取才途径,“事穷则变,不得不然”。45特科则代表着明确、稳定的取才方式,并且还有引导风气的作用。与上一阶段以特科取代保举思路不同,特科、保举更多作为学堂真正发挥效用之前的取才手段,而学堂则相应成为培才手段,在共存的前提下区分具体功能与先后次序。由于保举与特科具有程序上的相似性,使其结合相对容易。二者结合的方案,与该时期变科举的取向密切相关,在某些方面也得以运作。

此外,不少时人开始明确指出保举与捐纳在取才方面的不同功能,凸显出保举在此相对于捐纳的优势,“谓取才无方,则科目、保举两途包罗万象,何才不可自见”,而“吏治败坏尤在捐纳”。46言下之意,与同期筹划的特科一样,保举有其取才作用,足可搜求所需的西学人才。保举具有在特殊时期存在的价值,而捐纳则完全没有,甚至还会损害吏治,因此必须消除。这与以往将二者简单地归为异途、强调造成仕途壅滞的思路明显不同。

另一方面,在戊戌变法过程中,兴办学堂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相比于甲午战后更进一步。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十五日,光绪帝正式下令批准设立京师大学堂,如何调整保举旧有的选才方式与学堂之间的关系,以便更好地选择人才,令时人颇费考量。由于学堂进展相对缓慢,其取才、培才分别或者合一的仕途定位并不清晰,而在《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如何奖励学堂出身或实官的方针尚未明确。受此影响,虽然不少时人主张保举与学堂、特科皆可共存,为铨选改制正式从三途并进到新旧杂糅的转型创造条件,但对保举、特科与学堂具体的仕途关系与铨选定位依旧模糊,如何理清上述问题充满纠结。

虽然保举与学堂、特科的关系定位相比之前的各个阶段有所不同,但受制于保举在取人才与清仕途的双重影响,保举与新的铨选体系出现了纠结、双重的关系趋向,凸显了新旧铨选体制的兼容与排斥,以及旧的应变体制在转型过程的去留难题。由于此时政变已经发生,因而上述条陈并未得到慈禧太后的重视,宣称“前已有旨,不应奏事人员,概不准擅递封章,以后毋庸再为呈递”。⑧43

戊戌时期,在选拔、培育西学人才的理想规划与现实条件的平衡下,时人开始在实践中调整保举与铨选改制关系的方案,从上一阶段理想、激进的铨选变动,逐渐形成铨选改制新旧杂糅的格局。此后由于戊戌政变发生,慈禧太后以“易滋流弊”为由取消了经济特科。47此外,学堂奖励实官未定,捐纳亦未停止,扮演纽带角色的保举则在破格与限制之间来回摆动。各种铨选改制的议论方针并未得到完全落实,需要等到新政之后重启。

结语

甲午之后,选拔与培养西学人才的要求被时人重视,打破旧有的保举与科举、捐纳三途并进的取才方式,选择新的更加有效的取才、培才途径并且清理旧有仕途成为普遍的目标。保举作为原有铨选制度中应对变局的主要方式,意味着旧的取才辅助方式与铨选格局的某种延续,改正幅度有限,而特科与学堂相比之下则是铨选改制的进一步举措。作为象征旧有铨选制度的应变能力而地位有限的异途,保举成为科举向特科、学堂变动的中间环节,以及中西新旧铨选转型的过渡渠道。其间的定位纠葛,实质是旧的临时辅助性的选拔奇才异能的铨选体制,到新的稳定选拔、培育西学人才铨选体制的变动。旧的应变取才体制能否接引新的西学,以及如何一并处理中西新旧铨选体制的关系问题。旧的应变体制在铨选议改过程变动不居,在新的铨选体系存在的合理性与地位难以确定,凸显中西新旧铨选转型现实需要与长远设计之间的纠结。

戊戌变法时期的改革思路实与甲午战后一脉相承,并在现实与理想之间寻求折衷,取才与培才的改革一并进行,取人才与清仕途目标双管齐下,即在设置或严核保举的同时设立特科、兴办学堂、停止捐纳,并且部分得以展开,显示了与旧有的三途并进不同的铨选改制取向。保举由于自身在取人才与清仕途上的双重影响,在经济特科、学堂开始出现而尚未定型、实施的转型过程中定位纠结,成为晚清铨选由三途并进走向新旧杂糅的关键转折点。虽然由于戊戌政变迅速发生,该时期诸多方案尚未落实或被迫中断。但是,经过上述阶段的讨论、规划与酝酿,期间许多方案却对新政初期的改革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注释:

1王韬:《除弊》,海青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王韬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02页。

2相关研究如张海荣:《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考述》,《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128—207、284—329页;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8—39页;肖守库:《甲午战争前后捐纳舆论之考察》,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

3郑观应:《吏治上》,任智勇、戴圆编:《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郑观应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6—27页。

4喻长霖:《甲午东事和战议》,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五)》,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52—253页。

5朱照:《上张香涛制府条陈平倭事宜书》,《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五)》,第473—474页。

6蒯光典:《上德宗皇帝书》,《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8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97—201页。

7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52,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2581页。

8陈澹然:《拟陈政本疏》,《江表忠略寤言权制》,台湾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975页。

9荣庆:《奏为饬令各省荐举将才以固京畿根本敬陈管见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5910-016。

10陶模:《培养人才勉图补救折》,杜宏春补证:《陶模奏议遗稿补证》,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247页。陶模数月后提出的方案实际与此一脉相承,只是更加侧重于通过限制滥保、停止捐纳等清理仕途,从而为求才创造条件。见陶模:《复奏中外臣工条陈时务折》,《陶模奏议遗稿补证》,第267—268页。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页。

12胡燏棻:《变法自强疏》,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278—279页。

13谭宗浚:《希古堂集·甲集》卷2,《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63册,第183页。

14张海荣:《关于引发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的九件折片》,《广东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15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中华书局2016年版,总第3625—3626页。

16马丕瑶:《遵旨复陈时务折》,《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18册,第689页。

17马丕瑶:《敬陈管见及时奋兴折》,《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18册,第682、691页。

18《论保荐人才不如奏请考试》,《申报》1895年7月18日,第1版。

19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28—36页。

20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第149页。

21文廷式:《条陈教士事宜折稿》,汪叔子编:《文廷式集》,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43页。结合文廷式此前奏折对于科甲、捐纳、保举的批评与此后所称“人才不出于学校,而欲天下吏治之澄清,必无此理”的议论来看,该方案的趋向更加明显。见汪叔子编:《文廷式集》,第4—8、216—220页。

22高时良、黄仁贤编:《洋务运动时期教育》,《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页。

2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第145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第139页。

24《浙抚廖奏停减各项人员》,《谕折汇存》第320册,撷华书局1897年版,第36页。

25《清德宗实录》卷407,光绪二十三年七月辛卯,《清实录》第57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13页。

26王凯泰:《奏为遵议海防事宜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4778-015。

27严修:《奏为时政维新请破格迅设专科敬陈管见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7210-080。

28恽毓鼎:《经济特科敬陈管见折》,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奏稿》,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1页。

2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第148册,第223页。

30《清德宗实录》卷413,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庚辰,《清实录》第57册,第404页。。

3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第11—12页。

32廖寿丰:《奏请饬下总理衙门妥议经济特科章程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7210-009。

33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777页。

34户部:《为抄录本部会议御史胡孚宸经济科举宜防淹滞请停捐纳严保举一折恭录谕旨致军机处咨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7202-037。

35关晓红:《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第28—36页。

36茅海建:《戊戌变法史事考二集》,第128,284—328,160、540页。

3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第177—178页。

38胡思敬:《戊戌履霜录》,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一)》,第391—398页。

39吴仰湘编:《皮锡瑞全集》第10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957页。

40曾廉:《■庵续集》卷7,《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84册,第512页。

41韩宁平、夏亚平整理:《何宗逊日记》,凤凰出版社2019年版,第91页。

42范轼、范熙壬:《范氏父子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65页。

4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随手登记档》第150册,第186、267、345页。

44《试用府经历张宗庆折》,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47页。

45吴仰湘编:《皮锡瑞全集》第10册,第959页。

46《工部主事何肇勋片》,《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190—191页。

47赵尔巽等:《清史稿》卷109,第3178页。

文章来源:《安徽史学》2020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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