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念群:“无政府”构想——“五四”前后“社会”观念形成与传播的媒介

【内容提要】 “五四”时期的无政府主义基本伴随着现代国家建设的失败而诞生,故其首先对民国初年上层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全面质疑,随后尝试在基层建立起一个能够杜绝和预防政治腐败的良好自治机制。无政府主义的出现也伴随着一战结束后欧洲劳工运动的崛起,故而其对私有制的批判与“社会主义”思潮有相通之处,但在具体设计的过程中却多采取回归传统乡村治理的策略,缺乏行动的能力和具体举措。无政府主义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却对个人自由在社会中如何具体落实缺乏思考。其主旨与“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虽有不少分歧,但是其强调“社会”改造的思路又为这两种思潮的演变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依据。

【关键词】 无政府主义,国家,自治,社会革命

“五四”作为一场爱国政治运动发生之后不久,思想界就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以往的“五四”中心话题往往为学院派知识分子所掌控和垄断,他们热衷于讨论相对抽象的文化问题,甚至津津乐道于中西文明比较这样宏大的题目。不容否认,这段时间的争辩和探索也确实初步积累起了一些具有现代社会科学意义的学术问题,但这些学术思考因无法立竿见影地实施于具体的历史变革过程,或者直接有利于解决现实遭遇的困难问题,故而显得学究气太重,因此在严谨地收紧了自己小圈子界线的同时,也越来越显出“小众化”的趋势。经过了喧嚣的文化概念实验和学院专门化训练的技术崇拜之后,身处学院内外的“五四”精英们在继续面对凋敝衰退、楚歌四面的糜烂局势时,开始越来越紧迫地考虑如何更加实际地介入中国现实改造的进程,思索更为有效地解决下层民间疾苦忧患的方法。走出寻求个人自由、张扬道德自省的狭小圈子,步入底层社会,遂渐成时尚之风气,“社会”改造渐渐成为一个时代的关键词,也左右着“后五四”时期知识界的舆论导向。

在“五四”知识界充分意识到“社会”改造的重要性之前,首先出现了一个对“国家”认同的危机,这个危机大约发生在辛亥革命成功以后的民国初年。一些满脑子宪政蓝图、热衷组建政党的知识分子开始怀疑上层政治改革的有效性,发现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政治顶层设计,却忽略了基层组织的构造和运行,也许是个重大的缺陷。在此之前,大约在晚清新政前后,一批早期的无政府主义者即已开始把眼光投向底层社会,寻求建立非政府组织的可能性。中国的无政府主义者有鉴于欧洲各国陆续出现的劳资冲突和矛盾,率先提出无论“民主”还是“专制”政府都是邪恶制度产生的根源。在当时晚清志士为摆脱清朝专制统治正在前赴后继争取民主自由的大背景制约下,这类把“民主”与“专制”政府混为一谈的言论显然不合时宜。然而到民国初年,在党争叠起的混乱时局下,舆论界开始对民主制度设计和组织不完善的弊端不断发出批评,对民国作为现代“国家”形态的合理性表示怀疑的悲观气氛也随之滋长弥漫开来,这就给无政府主义的传播和流行带来了有利的发展机遇。

一、对“国家”偶像化的批判与质疑

辛亥革命一举成功曾经一度给知识界带来希望,大家都期待着一个完全不同于清朝专制政权的崭新国家马上可以为中国带来实质性的变化,清明政治的到来指日可期。但民国初建时的混乱局面很快打破了这种幻想,舆论中迅速出现了一种批评民初乱局的声音。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民国唱衰论者是梁漱溟的父亲梁济,他在自杀前的《遗书》中曾公开表示,自己绝不是冥顽不化的守旧之徒,最终选择自杀的原因也绝非人们想象的是因为要殉大清,而是目睹民国肇建即呈衰败之象感到绝望而死。辛亥革命以后,梁济就意识到“国性”即将丧失的问题,他界定“国性”的涵义是:“何谓国性,曰如正义,如真诚,如良心,如公道,皆国性也。换言之,即天理民彝,为圣道所从出者,是吾国固有之性,皆立国之根本也”。①意思是说,无论大清还是民国,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政权,维护“国性”的纯洁都是其树立正统形象的根本大计,不可轻忽蔑玩。而民国初年给梁济的观感却是:“今自伟人政客提倡诡谋,贱弃正义,不但彼自身不爱国性,并将导国人灭绝国性,将来人人全失其中心点,国家焉能成为国家?”②直接对辛亥建国的合理性提出了怀疑。他又揭露国性阙失的原因乃是在于:“国家受害在于执政诸公以及伟人政客空言高远政治,无一事从人民根本上着手者,日日堕落,将入兽途,岂惟不统一之害,即侥幸统一,而仍此骄盈矜夸,不求事实之政治,导国民以狡诈行为,表面上似乎霸者欢虞,而实际上则天良汨没,终不过酿成世间之厄运浩劫而已。”③他骂国会,骂议员“捣乱行私,不成事体”,“贱视道德”,“私欲迷心”,“除党争和纵欲外,一无所知”。④这些话要是放在十年前,很像是一些革命党人对清廷腐败义正词严式的指控,现在这些当年的革命言论却反过来落在了民国政客们的头上。

梁济还有一个观点是:中华改为民主共和,系由清廷禅授而来,并不是革命的结果,如果抱着敬畏的心理和态度而“能以真正共和之心治民国,则清朝不虚此和平揖让之心,不以真正共和之心治民国,则清朝即亡于权奸乱民之手”。⑤他的结论是:“清国已亡,无须恋惜;民国未亡,若不重此立国之道,促使其国不国,岂不大可痛乎?”⑥类似对民国政局普遍不信任的议论不在少数,实际上这些批评的声音不仅是针对民国政府本身,而且也关乎摆脱清朝统治后,中国建立现代国家的道路选择是否正确这个关键问题,同时也是民初思想界从批判清廷“专制”转而反思“共和”之弊的起点。这种舆论氛围构成了“五四”前后产生的以“社会”观念替代“国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

比较有趣的是,在以梁济为代表的知识人对民国弊端发起批评之前许多年,也就是说中国尚在清朝统治之下的20世纪初年,无政府主义者就已表达出对“政府”管理的不信任感。在他们的眼里,这个“政府”不仅包括清廷的专制政府,还包括那些被革命党视为未来奋斗目标的欧美民主政体。比如有人就发现,“虽然吾人方处专制时代之中,而世界人类已有先吾人而脱除专制之羁绊者”。可是已经摆脱专制的那些西方国家,却未必实现了真民主。法国大革命就是个突出的例子,革命后的法国表面上建立起了三权鼎立的立宪政治,但除了选举权外,到底给予人民什么样的利益并不明确。即使是“选举权”也只授予上层人民,与平民没有什么关系。“而面团团之富家翁,竟以多额纳税滥竽充议员之选。夫持立宪之说者,岂不曰人民可藉此而平等乎?然富者得有选举权,平民无有也;富者可为议员,平民不能也。”⑦无政府主义报纸《天义报》上也曾刊出一篇题为《大盗与政府》的文章,作者刘师培把政府形容为“无形之大盗”,在其支配下,“故下民者,均被盗之人也;政府及资本家,均为盗之人也”。在刘师培的眼中,无论是清朝专制政府还是资本家当道的所谓“民主”政府都是“大盗”,应一律铲除,用“新社会”取而代之。⑧另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张继则是把“君主之国”与“民主之邦”一起置于清除之列。他说:“君主去而大统领又来,贵族灭而资本家乃生;君主之国曾多种种罪恶反逆之事,而共和之邦亦未绝暴戾背道之行。有志之士遂怀不平,誓除尽世上之有特权者,使归于平等。”⑨

正因为如此,20世纪初中国无政府主义者所主张的普遍反政府言论与热衷“反满”思想的革命党人发生了严重分歧,其中有一篇《排满与保满》的文章就质疑革命党人的“民族主义”言论带有过多的种族主义倾向性,是想以“排满”为手段谋求政治私利:“既欲握国家统治之权,则排满亦出于私,与倡保满者相同。”“故吾人之对满人,当覆其君统,削其特权,岂必执迂儒华夏之防,尽驱其人于关左?”⑩何震在《女子复仇论》中则表示无论掌权者是满是汉,只要采取的是专制政府的形式,就都应该在颠覆之列。她说:“故异族为君,其命当革;即汉族为君,其命亦当革”。其理由是:“且所以攘异族者,为其专制也。专制之政府固当颠覆,即易专制为立宪,易立宪为共和,然既设政府,则吾人均有颠覆之责。”11言外之意是,“民主”机构替代清廷统治后也难免照行“专制”,难保不走清代覆辙,只不过形式上与前朝有异而已。何震甚至把打击对象扩大到了全球范围,像日、俄、英、法、美这些无论以“专制”还是以“共和”闻名的国家统统被看作“纳污之潴薮”。她宣称:“盖政府者,万恶之源也。不必论其为君主、为民主,不必论其为立宪、为共和,既有政府,即不啻授以杀人之具,与以贪钱之机。”12

有人更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复仇主义”,更是一种“自私主义”。褚民谊就说:“故今主民族主义者,即排满也。夫排满,则私矣。满人非尽恶也,有革命思想谋社会进步者固不乏,不可因其满人而一网打尽。因其满人,不分善恶,而一网打尽,其私一。汉人非尽良也,助纣为虐,为桀作犬者,今日当道者皆是也,不可因其汉人而置之不问。因其汉人,不分善恶,而置之不问,其私二。”13这些近似狂癫的看法不但与革命党人的“种族革命论”“民主革命论”拉开了距离,而且同时与立宪党人的政治构想大唱反调,却准确预测到了革命党以“民主”形式立国后有可能出现的乱象,对民初知识界反思政局成败得失的舆论有着巨大的模塑作用。

尽管现在看来,在晚清从专制走向民主的变革历程中,在清朝尚未崩毁的大背景下,无政府主义者等于提前对“专制”和“民主”制度的弊端同时展开批判,双双宣判了它们的死刑,似乎有思想过于超前和时代错位的嫌疑,但无政府主义者对民主政治不抱任何幻想的批判精神却是民国初年政治反省意识的先声。有一个例子是,即使在清廷释放出诚意,准备遵循舆论呼声实施新政改革之际,无政府主义者照样毫不妥协地发出了尖锐抨击。在《论新政为病民之根》这篇文章中,刘师培劈面就说:“盖举行新政,名曰图富强,实则利于上而不利于下。若今日中国之新政,则尤为病民之根。”14可见无政府主义者的眼光一开始即关注下层世界与平民阶层的状况,与立宪派、革命党人的思想取向大有不同。刘师培认定新政最大的受益者只有新党和资本家。他对新政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大加挞伐,如指出“学堂”之设“便于绅士、富民,贫民鲜蒙其益,远不若科举之公”。因为“享学校出身之荣者,均富民子弟。多数贫民,因失学之苦,致绝进身之望。无阶级制度之名,具阶级制度之实”。他又批评“代议制度”,“较之官吏之专制,其害尤深”,从专制变成一种“豪民”政治,至于“立法”的权力也操控于绅民之手,“所立之法,必便于贵显殷实之家,而使贫民罹其酷”,所以代议政体为世界万恶之源。至于“实业”“法律”各项制度举措也都是为资本家服务的,如此一来,未必比“专制”更为合理。况且“新政”的最大弊端在于其费用是通过借外债来筹措的,“既借外债,势不得不以利权相抵,此路矿实业之权所由失也”。“故新政为外债之媒,外债为亡国之本。非推翻一切粉饰外观之新政,决不能保未失之利权。”15结果必然是“若处政府擅权之国,而欲变法维新,举国宪政,曾不若专制之为良。盖维新之害,固较守旧为尤甚也”。16甚至知识界长期津津乐道的“民权主义”也在被嘲讽之列,如有人说:“初以为民主最平等,共和最自由,殊不知自由者,富者之自由也,平等者,富者之平等也。而贫民之困苦如故,自由平等,于贫民乎何有?盖政治专制之害,而代以经济垄断之毒,谚所谓‘雌狗换只母狗’是也。”17所以李石曾才会说革命党主张颠覆清政府是叫“种族革命”,只针对满人;无政府主义者颠覆清政府叫“帝王革命”,是因为要从根本上推翻任何政府,性质完全不同。18

新政不久之后发生了辛亥革命,无政府主义者同样对“革命”的后果不依不饶,立刻发动攻击。有人对“革命”的理解如下:“革命”首先是权利占有不平均引起相互嫉妒,从而发生冲突的结果。因为“二三人之权为一人所独揽,则此二三人必嫉妒而革命;数十人之官为二三人所撤销,则此数十人者以不平而革命;数百人之议员为数十人所取消,则此数百人者以忿怒而革命。此主动者耳,若其徒党,则无目的,无宗旨,迫于生计,为人雇用,一盘散沙而已”。“革命”既然是因为“嫉妒”和“争权夺利”而起,那么其后果也必然只是为少数获利者所期许,“故革命之主动人物若为二三之大官僚,数十之军官,数百之政客,则其告厥成功者,必谓军官可拥兵自卫,大官僚已有总统及内阁总理之希望,政客已为议员及阁员耳。此各人之权利既得,革命之目的遂达,革命之事业亦于是告终”。关键在于,这些权利分配是在极少数人之间进行的,“至片瓦无存、家室离散之小民,则命等蝼蚁,死何足惜!仅供革命之牺牲,岂劳伟人之顾及乎?”19在一篇名为《极乐地》的小说里,作者借主人公之口发出感叹说:“在革命以前那些流血的人,合在战场战死的人,没有见着革命以后的事,不是不幸吗?岂不知倒是他们的大幸。若是不死,生在今日,还是一般争名夺利的蟊贼;他们死得早,落了得个志士的大名,流传后世,不是大幸吗?那没有死的人,民国成立之后,做官的做官,发财的发财,拿着人当奴隶用,把那法律也不作数,硬箝制人民的正大自由,何等威福!人必说他们是大幸,他自己也以为是幸事。那知道这些万恶滔天、罪不容诛的东西们,死了以后,还有人赞美他吗?所以说是幸之中得不幸,不幸之中得大幸!”20

由此类推下去,不仅“专制”与“民主”的政府需要推翻打倒,就是被志士仁人不断奋斗祈求建立的“国家”也不应该成为挚爱的对象。因为所有“国家”都不过是各种政府操作的傀儡机构,所以中国人所谓“爱国”就是“爱政府”,如果真是如此,那还不如不讲“爱国”,还不如把自己投入到爱家乡爱民族的情感之中。有人就举俄国诗人莱蒙托夫作例子,说他爱乡情切,“颇近太古”,“非如一般志士之为,盲从野爱,以血剑之数,为祖国光荣”。21这些志士不过是些“兽性的爱国者”。所谓“爱国”就是“夫人情恋其故乡,大抵皆尔,生于斯,歌哭于斯。儿时钓游之地,有毕世不能忘者,天怀发中然耳。至以凶暴为雄,以自夸美,则仁者耻之”。这番议论显然把对“国”的感情缩微到了原始故乡的层次,仍然是疏离现代政府的思路。

在另一段议论中,论者继续阐述以下观点:“爱国”不是依靠暴力,也不是对政府的拥戴,而只不过是对家乡的一股眷恋之情。如说:“吾闻西方‘爱国’一言,义本于父,而‘国民’云者,意根于生。此言地著,亦曰‘民族’。凡是‘爱国’、‘国民’之云,以正义言,不关政府。故如神州人士,见国人衰微,山河破碎,而谋有以兴复之者,斯为其选。若及脱系,更修武力,将扩扬国光之是图,犹为非也。”22哪怕山河破碎,领土沦丧,也不须政府出面,与武力扩张无关。这种把“爱国”限于爱乡的看法,其实是想消解政府的作用,提醒知识界把注意力集中到底层社会,这与梁启超在《新史学》《新民说》中所提倡的史学乃是塑造“国民”意识之工具,及“新民”之意乃是“国民”之别称的意见完全南辕北辙。

既然“爱国”不可与“爱政府”划等号,那么学习“宪政”乃至建立相应的立法体系也就没有必要了。无政府主义者甚至编出了《戒学法政歌》这样的文本,其中唱道:“宪政本从封建变,豪族富民权独擅,不问君主与民主,施政均为一己便。莫说东西政治良,压制平民人共见。一纸空文成空制,议院立法真儿戏。法规不了更法理,舞文弄法随人意。”下面一段则提示不学宪政应该学什么,其词云:“法政专供立宪用,学此其奈病民何?若欲立志求学问,理化诸科宜自奋。中邦旧学亦良好,欧印哲理加精蕴。……法政何堪称学术,腐具刑臭一般论。……劝君勿受法理迷,法理醉人如吗啡,二字永远不许提,政法讲义投之火,法政学堂毁如泥。”23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爱国”是一种守旧,是缺乏知识的表现,人种越圆满,这样的观念在头脑里存活得就越重。“爱国”与“知识”的关系好比李太白饮酒。李白既能作诗也能喝酒,他酒醉时显得风流跌宕,是因为喝酒的缘故,但酒醉时显露出的潇洒面目却是因诗而生,“饮酒,譬诸爱国也;做诗,譬诸知识也。今欧美所谓文明国者,爱国之声亦嚣嚣然矣,然非因知识之能造新器,即爱亦何所表见?中国人终究在变中,每执形上形下之见解,觉爱国更重于知识,是无异言饮酒更重于做诗”。24

尽管无政府主义者对“国家”作用的指斥和抨击在辛亥革命前稍显不合时宜,但在民国初建以后官场乱象频发的窘迫时刻,其预警作用还是日渐彰显了出来,所以这段时期无政府主义者攻击民国弊端的言论就显得颇得人缘,获得了不少舆论支持。比如民国建立一年后的1913年,就有人把“民国”比为“盗国”,说“人谓民国,吾谓盗国。何以故?曰:权不在民而在官,虽在官如在盗也”。25更有人说“民国政界旧毒未去,新毒又生,其黑暗乃较前清加甚焉”。这位作者还举例说,一些不得志者“更假共和自由诸美名,而倡为无意识之二次革命说,如争宋案也,反对大借款也,表面视之未尝不一腔热血为国家、为同胞计,实则借题以谋其个人之权利者,亦比比是也”。26由此推论出“共和之去专制,盖一间耳,仆专制而谋共和,亦仅仅牺牲帝王个人之幸福,而谋世人一部分之少数幸福耳。若夫为同胞全体,为世界全体谋最大多数之最大幸福,则舍无治主义外,其道固末由也”。27其他类似把选举运动看作贿赂横行的场所,立法的目的仅是为了加税中饱私囊、吸榨贫民膏血,甚至争城搏战、杀人盈野的“军国主义”行为,法律警察的治理设计等,均是富贵强者的把戏。

杨国强在近期的研究中就发现,梁启超说中国人寄希望于国会的理由“图治尚其第二义,而救亡乃其第一义”。说得更清楚一点,中国人开国会的目的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卫国家,彰显民权的功用被推至第二位,形成一种奇特的国家至上的议会政治。而欧洲的历史一开始就决定了立宪政治中的议院,其生来的本分并不是襄助政府,而是限制政府,这种设计与民国初期的立宪格局正好相反。28杨国强的判断恰好也验证了民国初年无政府主义者对中国式民主政治产生不信任感的思想渊源之所在。

无政府主义者还把宣传“国家”之害处的触角延伸到了士兵和平民阶层。在一篇《兵士须知》的文章中,作者首先发问道:“咱们入营当兵,爱的是国,还是为的吃穿呢?我想人人都为的是吃穿,没有一个肯爱国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家是咱们人人都有的,若说到国,那一点儿地方是我们的?那一个地方是我们认识的?象那当官长的,他们可以就他们管辖的地方,向他们管辖的人民征收租税,克扣粮饷,还可以拿一国一省的名义,把大家靠着生活的各样产业,押卖给外国人,得些个金钱,同着少爷们、姨太太们胡花乱糟,把国当做他们的摇钱树、护身符,把国内的人当做他们的家人奴婢、鸡犬牛马。非藉着这个国字,他们就不能卖大家的业产,夺大家的吃穿,所以他们张口也是爱国,闭口也是爱国。象我们当兄弟的,除非在自己家里吃饭不用花钱,此外任你到了甚么地方,见了甚么人,都是吃饭花饭钱,穿衣裳花衣裳钱,那里是我们的国家呢?”29仔细解读这段话,作者已经从“爱国”退回到了“爱乡”的层次,从表面上看,与当年梁启超号召民众突破家庭或家族的视界、培养自己爱国情怀的设想相比明显是一种倒退,但是如果把这段话放在无政府主义的思想脉络里加以解读,就会发现,对家乡热爱的回归,不仅仅是一个反“国家”建制的问题。一种尝试用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替代“国家”的设想从此呼之欲出了。

对于从辛亥到“五四”这一代知识人来说,如此强烈的“国家”幻灭感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民国初年的政局乱象固然是质疑“国家”言论产生的一个重要起因,但四年后爆发的一战对中国学界的刺激完全不亚于清廷倾覆所引起的震动,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知识界中一部分人对“国家”作用的进一步反思和批判。如果说,对“民国”的怀疑还局限于国内政局动荡造成的不安和疑惧,那么,一战爆发引起的欧洲国家之间的争夺和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和社会动荡,却彻底使得中国在未来需要模仿的榜样和偶像瞬间坍塌,由此造成的心理绝望感在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中已经有了充分的表现。在五四运动发生后的几个月里,对“国家”的功能作用进行彻底批判的言论仍不断涌现出来,这个阶段对“国家”作用的批判,虽然多少继承了民初舆论界反思的旧理念,但也增添了不少新的内涵,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把抨击的视野扩大到了世界范围。比如在一篇题为《国家的处分》的文章中,作者把“国家”比喻为一种“奴隶圈”。文章开头就指出:“这回的大战(指一战——引者注),奴隶圈几乎被新潮激荡破坏了,现在还有人抱着‘姑息之爱’,极力把这个奴隶圈套住。”作者又说:“这个奴隶圈是什么?我大胆老实答一句道,这奴隶圈就是你们奔走、呼号、运动、所救的一个国家。国家就是权力。你们把总意挤在权力的下面,权力筑在国民总意的上头,试问这个总意还有什么活动?”30

“国家”信仰的崩塌体现于该作者在欧战结束的背景下列举“国家”的罪状,其中包括四条,第一条为“国家”是战争的导火线。就欧战而言,“起初就是德意志把国家主义尽量发展,旁的国家看得眼红了,也把自己的国家主义和德意志的国家主义相斗,于是大战争成了。因为国家没有不以侵略为目的,因侵略所以扩充军备,有军备就有战争”。第二条是国家以少数人压制多数人。这条罪状在早期无政府主义论述中即有批评,民国初年也有舆论涉及此意。最有新意的是第三条,即国家是妨碍人类共同生活的障碍。原来没有国家,国家建立后一国有一国的组织,一国人有一国人的情感。因为组织情感不同,所以这一国人不能和那一国人自由交际,不能共同生活,况且为国家权力所限,往往酿成国际经济的竞争。若是没有国家,社会的经济可以立时平等。31第四条标明为国家保护阶级制度。

因此,宣判“国家”作为偶像的倒塌乃至最终把变革失败归罪于“民国”的看法逐渐演变成了无政府主义倡导新型社会革命的前提,也为“社会”理念的最终形成和传播做好了铺垫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