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和平:关于中国地域文化研究的几个问题

如何推动区域文化(也可称“地域文化”)的研究?我觉得需要开展一些互动,要互相沟通交流,要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的互动,避免孤立性的,甚至碎片性的研究。我们成立区域文化专业委员会的一个主要动机就是为区域文化研究搭建一个交流平台,这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创办《地域文化研究》的动机是一样的,我们应该有很好的合作基础。我觉得区域文化研究中在学理上主要的问题有这样三个:

第一,区域文化与文化区域的关系问题。所谓区域文化,顾名思义是一种与某一地理区域内的人类社会相关的文化,或产生形成于某一区域社会内,或覆盖流行于某一区域社会。从区域范围方面来说,历史上有许多以行政区域为依托的区域文化产生。有的论者认为,区域文化不能以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而是以人文状况的不同特性进行区分,这种说法当然有一定道理,但也不可绝对而论,应该是两者均可。纯粹以人文状况的不同特性进行区域文化划分,实际上更主要的不在于区域文化的划分,而在于文化区域的划分。区域文化与文化区域虽有一定的内在关系,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区域文化主要是从它的产生源头上进行划分,其后来因自身行政区域的扩展或影响力的扩散等原因而扩大或覆盖到其他地区,则是其发展壮大的表现,但这不是普遍的情况。而文化区域的划分,则主要是指以不同的区域文化来划分社会区域,即以某一区域文化为主体文化的地区范围,这种文化区域既有与本行政区域相吻合的,也有跨越本行政区域的,后者的形成是某一区域文化形成之后,因其影响力所及而覆盖到本行政区域之外的其他地区,并成为这一新覆盖地区的主体文化,从而将该新区域纳入到本区域文化之中。因此,从区域文化的产生发展过程来说,在其形成之后,特别是在近代之后,某些区域文化随着其自身的发展和行政区域划分的变化,它与行政区域就不完全相一致了。区域文化和文化区域这两种概念,都是区域文化研究所需要注意和包含的。

第二,内涵与外延的问题。区域文化产生、存在于一定的区域范围之内,那么它的内涵当然主要是指本区域里边的同质因素、同化现象。我觉得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区域文化的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各个区域文化之间,特别是相邻的,或者有一定渊源关系的区域之间的文化,它们除了有自己的特性以外,也有一定的共性,这些共性的东西也需要研究,在以前我们研究文化里边有趋同性、同质性,那么其实这种趋同性就是双方的共性,虽然有区域的不同,但是它的共性是存在的,不能排斥这种共性,除了特性需要特别去研究、挖掘之外,这个共性也是需要研究的,这个共性也是将来形成更大区域文化,以致形成中华文化的一个因素,如果只有特性,没有共性,那怎么样形成文化一统性?与此相关,还要研究区域文化的自守性和开放性。一个区域的文化,它以所在的这个区域范围为本土,但是它也有开放的一面,其他区域的文化都可以进来,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或者更早时期的各个区域文化都是流来流去的,有流动才有改变,所以区域文化一方面是自守,一方面是开放,这样就有它的独立性和包容性,可以允许有外来文化存在。自守在本土的区域文化可以说是它的内涵,流动到其他区域的区域文化可以说是它的外延。

第三,就是多元与一统的关系。这既有区域内的多元与一统的关系,还有整个中华文化的多元与一统的关系。只有多元,没有一统,这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多元与一统的关系问题就是区域文化与主流文化的关系问题,特别是与国家层面主流文化之间的源与流的关系问题。区域文化、地方性文化因为是跟地方风土人情、地理环境相适应的,形成以后就很难改变,但主流文化是随着政权的改变而不停地变化,是意识形态性的主流文化。地方文化是主流文化的根系,是中华文化的根系,养育着中华文化这棵大树。同时,主流文化也是主导、引导区域文化的,只有在主流文化的引导下,区域文化、地方性文化才能取得比较好的发展,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

作者简介:虞和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区域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

文章原载:《地域文化研究》2019年第1期。

虞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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