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娣:杜月笙的救济行为浅议(1927—1936)——以《申报》为中心

杜月笙是民国时期上海滩的闻人。他藉烟赌业起家,“四·一二”政变中充当蒋介石的打手藉此取得了在国民党政权中立足的基础,又因积极跻身工商界而成为金融家、实业家、慈善家。新中国成立前,移居香港,死后移葬台湾。杜月笙的一生,充满矛盾和困惑。因其自身所留文字很少,因而对其进行学术研究比较困难。现有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杜月笙和国民党政权的关系以及杜月笙在工商界的作为,对于杜月笙所做的一些社会工作关注相对较少,如参与社会救济这一专题则尚未有人进行过专门研究。 [1] 其实,杜月笙一生中从事的社会工作很多,救济活动也不在少数,他从青帮头子厕身于上流社会也有赖于此。1937年前的上海,五方杂处,形形式式的人如政客、商人、难民、流民等都欲觅得一席之地。要想在这样复杂的社会中取得显赫头衔,需要大量的金钱和八面玲珑的手腕。可以说,杜月笙在救济活动中就充分施展了这样的手腕,以此赢得了他想要得到的名声和地位,成为上海滩上叱咤风云的人物,1927年到1937年也就成为杜月笙的黄金时代。抗战全面爆发后,他被迫离沪赴港,后又转赴重庆,1945年才匆匆回沪,但江山已改,风光不再。通过研究抗战前十年间他的救济行为,可以揭示杜月笙发迹的社会原因,从一个侧面反映民国时期上海滩光怪陆离的社会图景。

社会救济活动主要有突发性的灾害赈济、日常慈善救济和创办慈善机构三种,杜月笙介入社会救济就是从突发性的灾害赈济开始的。1922年下半年,浙江杭县、金华、嵊县等地遭遇水灾,沪上浙江人士发起募捐游艺大会。1923年初,杜月笙因参与募捐游艺中了头奖遂捐了300元大洋以赈济浙江灾民。 [2] 1924年齐(燮元)卢(永祥)战争,“兵火所经,庐舍田园悉为灰烬,惨不忍睹”。上海“各处避难人民,虽由各善团多方援救收容,而无家可归者十居八九”。上海总商会、县商会发起组织各职业慈善团体成立保安会,由虞洽卿任会长,向社会广为劝募赈灾。 [3] 杜月笙这时还没有进入工商界,于是,联合张啸林、黄金荣各捐洋500元发起组织江浙善后义赈会,其他赞成者各赞助洋100元,共筹得7000元,购买了3000套棉衣裤,先从受灾最重地方施放。又“恳商伶界联合九班演剧助赈”,将收入全作赈款。 [4] 此次救济活动他颇卖力,但是,1927年之前,杜月笙主要经营烟赌等行业,从事救济只此一次,其中原因有待下文深入分析。1927年之后他筹谋打入工商界,救济才成为他的经常行为。

根据杜月笙从事赈济的态度表现,1927年之后他的赈济活动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27年到1931年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他参与了浙江水灾、陕西旱灾、东北水灾、长江水灾等灾害的赈济,以对救济浙江水灾和长江水灾用力最勤。1928年7月和9月,浙江先后两次遭受飓风暴雨,33县1市共727000余人被灾。 [5] 浙江成立了水灾筹赈会,聘请蒋介石、张静江、虞洽卿、王晓籁、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64人担任筹赈委员,又在上海设立驻沪办事处,杜月笙和虞洽卿、张啸林、王晓籁等任委员。 [6] 这一次赈灾,又采取演剧助赈的方式。据报道,所有剧券“共售券资40578元,杜委员月笙销券独多,计11235元,占全额四分之一强。”1929年1月5日,浙江水灾筹赈会驻沪办事处第四次常务委员会决定给杜月笙致送匾额,“并函杭会转呈省政府,另再颁给一方,用昭激励”。 [7]

1931年7月中旬到9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流域普降大雨,17省受灾,灾民8000万至1亿左右。 [8] 8月6日,上海市各界成立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推举许世英为主席,王震为副主席,杜月笙和王晓籁、虞洽卿、张啸林等11人为常务委员。 [9] 8月17日急赈会又添设500组劝募组,每组劝募1000元。杜月笙与王晓籁、张啸林等担任劝募组委员。 [10]

杜月笙担任劝募委员后,即参与发起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8月31日水灾急赈会在市商会召开全体执委会议,会上张啸林提议,请在座有房产者以租金助赈,以待效法。杜月笙当场带头将华德路月华坊两月租金共6600元全部助赈。 [11] 1931年10月14日成立劝募房租委员会,他和张啸林、王晓籁、王一亭、朱子桥、许静仁、邬志豪、虞洽卿等人一起担任了特别委员。

他们还倡议将喜丧仪礼移作赈款。1931年9月袁履登的父亲89岁寿庆,杜月笙会同虞洽卿、王晓籁等人呼吁送礼者将贺仪送交宁波旅沪同乡会,以便汇收助赈,此次共收洋12000元。 [12] 杜月笙又连同张啸林等发起将黄金荣64岁寿仪共洋50288元、吴瑞元母亲賻金洋4万元、屈文六父亲賻金洋2784元移助赈款。 [13]

杜月笙还组织发起各种形式的游艺演剧助赈。他会同王一亭、王晓籁、许世英、朱子桥、张啸林等发起组织上海筹赈各省水灾游艺大会。9月11日至15日大会在叶园举行,场内不设募捐,但征求各工厂商号捐助日用国产品,数量不限,先送到筹备处,大会开始时派人携带这些物品到会设摊销售,摊租不收,售货和售券所得充作赈款。“为昭信实”,杜月笙、王晓籁又委派会计,驻会监理。 [14] 杜月笙还会同王晓籁、张啸林发起沪上著名票友于14、15、16三日假座大舞台进行义演,将所得59500元全部送交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 [15] 9月13日,杜月笙与钱新之、张啸林等又在逸园举行茶会招待各界,市长张群及王晓籁、王一亭、郑毓秀、穆藕初等数百人到场,决定9月25日发行慈善香槟票10万号,每号10元,计100万元,由发起人当场分认5万余号,杜月笙认购了2000张,等于捐赠了2万元。100万元慈善大香槟票除了80万元作奖金外,所余20万元佣金全充赈款,其他一切开支由杜月笙、张啸林担任总董的中国赛马会负责。 [16] 他们又动员得奖的奖主捐款,5户首奖得主每户捐款1万元,共捐5万元;中国赛马会头马主人也捐了1000元。 [17] 杜月笙又发动杜宅仆役捐款,将所得几千元充作赈款。 [18] 杜月笙也向个人劝募,有一次与张啸林一起募得韩芸根洋52600元 [19] ,张澹如洋50000元 [20] 。日军侵华使水灾会的募款收入锐减,以前每日可收赈款10多万元,“九·一八”事变后,平均每日仅得千余元,最少者仅50余元。 [21] 这些巨款对于水灾会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鉴于灾民急需大量救灾物资,杜月笙也出钱购备面粉等赈品,供水灾急赈会散放。急赈会8月26日拨给汉口的1万包面粉中有5000包由杜月笙捐助,拨给皖南、皖中、皖北的5000包面粉全由杜月笙捐助。 [22] 杜月笙又动员金庭荪、钱志翔、黄振东、黄涤箴、李应生等五人各捐面粉1000包。 [23] 杜月笙还给江北灾民捐了棉衣5000套,洋10000元。 [24]

水灾会从成立到1932年5月24日结束,共募得赈款261万1771元3角8分8厘,支放260万7049元7角9分,实存4721元5角9分8厘。 [25] 杜月笙的募款和个人捐款总数在53万元左右,超过水灾会募款总数的1/5,远远超过他人之上。

杜月笙除了担任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的常务委员、劝募委员外,还参与了江苏省政府的募款活动。1931年7月30日,杜月笙被江苏省赈务委员会聘为劝募委员。 [26] 8月,江苏省赈务委员会又决定以官筹义放的办法,另组织水灾义赈会,“专为查放本省最重水灾义赈”,杜月笙又被聘为劝募委员。18日,江苏水灾义赈会正式成立。杜月笙与张啸林、王晓籁等15人任常务委员。 [27] 为了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募赈,上海市长张群等提请增加执行委员及常务委员,于是杜月笙夫人也成为执行委员。 [28] 杜月笙既已担任了劝募委员和常务委员,便也多方募捐。据公布,杜月笙有一次向散户劝募,从16户募得3367元,再加上自己家人的捐款1000元,共集款4367元。 [29] 义赈会至1932年4月14日结束会务,共存在了8个月,向社会各善团及个人募得赈款47万6566元8角7分。 [30] 杜月笙的贡献没有对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的贡献大。

国民政府因灾情严重,1931年8月16日成立专门的赈灾机关——国民政府水灾救济委员会,邀请各赈务机关及慈善机关联合募捐,宋子文担任委员长兼财务组主任,虞洽卿任运输组主任,孔祥熙任联络组主任,朱子桥任灾区工作主任,聘请中外名人为额外委员。杜月笙与王晓籁、虞洽卿、张啸林、熊希龄等任中国委员。 [31] 杜月笙为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捐款三次,每次洋1000元。 [32]

这一阶段可以说是他从事救济事业热情高涨的阶段。从赈济1931年长江大水的行为可以看出,他十分注重与上海的工商界人士合作,他为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募的款最多,对另外两个机构虽也有贡献,但显得有些虚应故事。因为他的事业基础在上海,他要进入上流社会,必须首先获得上海各界的认可。此次募捐成绩使他善名远扬,开始改变了别人心目中的帮会头子形象。

1932年到1934年是杜月笙从事救济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他参与了对东北、上海等抗日战区及黄河水灾和华北旱灾的赈济。救济东北人民,已不仅仅属于慈善性质,“实与民心向背,东北存亡,有莫大关系”。1932年10月10日,上海市地方协会与上海市商会联合发起成立上海市东北难民救济会,杜月笙作为地方协会的副会长,与地方协会正会长史量才、商会会长王晓籁及虞洽卿、张啸林共同出任主席理事。 [33] 救济会积极开展募捐工作,仅在工商界就募得数十万元 [34] 。又发起6个月的月捐运动,将募集的30万多元捐款汇交设在北平的东北难民救济协会统一散放。 [35] 救济会还采取游艺助赈的方式,杜月笙担任游艺委员会的副委员长。

杜月笙还领导浦东同乡会积极为东北义军及难民募款。1933年2月3日他加入东北救济协会,并担任理事。 [36] 自1932年7月至1933年5月同乡会募款数十次得洋17278元7角3分5厘,都汇交东北救济协会由朱子桥直接支配。 [37]

1932年1月31日,上海资产阶级的上层组织了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为前线军队提供补给,并救济战区难民。史量才任会长,杜月笙和王晓籁任副会长,办公地点就设在福煦路181号——原是杜月笙开设的赌场。战争期间,地方维持会共募集了93万元捐款,不仅为前线军队提供了大量物资,还开办了65个收容所,收容了3万多难民。 [38] 该会救济组所开办的7处临时医药所中,有4所为杜月笙出资兴建;为救济崇明难民,杜月笙又捐资1000元,占总捐款额的1/4。 [39] 为了妥善处理战争善后事宜,1932年4月1日上海成立卫国阵亡将士遗族抚育会,杜月笙荣任执行委员,在41名委员中得票第六,仅排在许世英、史量才、朱子桥、王晓籁、虞洽卿之后。 [40] 1932年5月24日,上海战区难民临时救济会和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在宁波同乡会召开联合大会,决定结束两会联合组织辛未救济会,杜月笙和虞洽卿、许世英、朱子桥、王一亭、王晓籁等31人被会议推选为辛未救济会董事。

1933年夏秋之交,黄河泛滥,灾区波及陕、晋、豫、冀、鲁、苏等6省60余县,灾区之广,灾情之重,“为50年所未有”。1933年9月2日,上海各界成立上海各慈善团体筹募黄河水灾急振联合会,许世英为委员长,王震、王晓籁为副委员长,杜月笙与王正廷、朱子桥、张啸林、黄庆澜等18人任常务委员,杜月笙并兼任筹募组主任,全体执行委员共124人,孔祥熙、吴铁城也在其中。 [41] 杜月笙与王晓籁、张子廉向10家工厂募得洋2万元。 [42] 他还联合许世英等人挽请程砚秋、谭富英二人演剧助赈。黄河水灾急赈会自成立到1934年6月结束,灾赈组仅在豫、鄂、鲁三省,就“现款放赈约百余万元,棉衣二十余万套,食粮十余万元,其他三省所办施粥厂与招待所共十八所,尚未计算在内”。 [43] 杜月笙作为筹募组主任,功不可没。

杜月笙还组织了江苏川南崇宝启水灾救济会,自任委员长,王一亭、王晓籁、黄庆澜、张公权任副委员长。他发动各慈善团体和个人为该会捐款,据报道,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及上海慈善团捐洋3000元,普善山庄捐洋500元,联义善会捐洋500元,广益善堂捐洋500元,栈业公义会捐洋200元,中国道德总会捐洋200元,元济善堂捐洋150元,同义善会捐洋100元,上海济心会捐洋100元,史量才捐洋2000元。 [44] 至1934年8月27日该水灾救济会结束,共募得赈款368584元6分, [45] 其中拨给水灾急赈会洋6000元, [46] 成绩卓著。

1934年初夏以后,江淮流域及华北发生严重旱灾,苏、浙、皖、赣、湘、鄂、豫、冀、甘、黔、晋等11省389县受灾。 [47] 为救济灾区,1934年10月14日,上海成立了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孔祥熙任会长,许世英、王震任副会长,杜月笙任筹募组主任。11月30日,上海市政府领衔成立上海市急赈各地灾区普捐委员会,由市政府派两人,市商会、慈善团体联合会、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法租界纳税华人会、地方协会、红十字会、华洋义赈会等18家机构各派一人负责。杜月笙负责地方协会的普捐工作。12月他与委员张翘如等,以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的名义发起演剧筹款,12月13日到15日连续三晚假座荣记大舞台,请海上著名票友参加表演,自己和如夫人也每天登台客串。这三天共售得券资3万余元。 [48] 又请梅兰芳来沪义演,杜月笙及夫人仍然参加客串,18日夜至22日夜又演出了五天, [49] 这两次演剧收入全部充赈。杜月笙又以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的名义向中央运动场进行劝募,将两次回力球慈善赛得款约洋10000元移作赈款; [50] 他又接洽法租界逸园跑狗场义务跑狗二次,所得洋14766元9角皆送交旱灾会放赈。 [51] 此外,他还向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募得洋20000元,向个人募得洋1150元。 [52] 杜月笙的门生组成的恒社也于193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大舞台演义务剧,将所得券资共洋8000元送交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赈济浙江和湖北的灾民。 [53]

这一阶段他继续奋进,广泛参与救济组织的活动,积极赈济抗日战区和水旱灾地区的难民。他救济抗日战区难民的表现得到上海资产阶级的承认和接纳,选举卫国阵亡将士遗族抚育会执行委员的得票排名已表明这一点,因此,后来当他亲自组织江苏川南崇宝启水灾救济会救济灾民的时候,沪上那些颇有影响的慈善机构和个人才愿意为他捧场。

1935年到1936年是他从事救济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他参与了对苏浙等省水灾的救济。1935年夏秋之交,鲁、皖、豫、鄂、苏、浙、湘、赣等省发生水灾,淹毙人口在10万以上,待赈灾民1400余万, [54] 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委员长许世英勘灾后认为“灾情在(民国)二十年之上”。国民政府拟拨出200万元用于救灾, [55] 又向上海银行界借了50万元,决定采用农赈、工赈、急赈、防疫、减免田赋等五种办法进行赈济 [56] 。1935年8月8日,原上海筹募各省旱灾义赈会的委员联名发起成立上海筹募各省水灾义赈会,孔祥熙担任会长,吴铁城、许世英、王正廷、王震为副会长,杜月笙任筹募组主任。该会预定发起多种形式的募赈活动:致函上海各机关团体银行公司征求义赈,请数家大公司以三天营业额助赈,将电影票每张附加水灾义赈捐洋一角,劝募房捐,请梅兰芳演剧助赈,跳舞厅每名舞女捐洋5元,等等。梅兰芳及海上名票友在黄金大戏院演剧一月,所得全充赈款。1936年2月吴铁城请义赈会拨款救济灾民,义赈会答应拨款1000元。义赈会从开始成立到1936年8月底工作结束,一年之内,杜月笙亲自参与的募捐活动寥寥。1935年8月到1936年8月的《申报》上较少见到“鸣谢杜月笙大善士”的广告。与1931年相比,他的成绩小多了。他似乎在勉强应付。

在以上三个阶段中,杜月笙的表现总体上比较积极,他参与了多次重大自然灾害的赈济,在救济机构中担任劝募组主任或常务委员等职,他募得的巨额款项为各个赈济机构赈济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1927年到1936年的十年中,杜月笙参与了数次重大自然灾害的赈济,为多家慈善机构捐款捐物,并创办了一些公益慈善机构,国民政府赈务委员会的官员许世英、朱子桥,沪上经常参与赈济的一些著名绅商如虞洽卿、王一亭、王晓籁等常与他联袂出场,有时孔祥熙、宋子文也列名其中,他的地位和形象与10年前相比已判若两人,他已成为时人公认的慈善家。

杜月笙以帮会出身,醉心于社会救济事业并能跻身慈善家的行列,有其个人的主观原因和客观背景。主观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改变自身形象,寻求合法地位,以便加强与国民政府的合作。首先,杜月笙向往慈善家的形象和身份。1888年杜月笙出身于浦东高桥的一个破败小商人家庭,只读过一个学期的书,识字不多,只能雇人为他读《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书。 [57] 这些书中描绘的英雄豪杰的形象对他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兴办慈善事业也是儒家绅士表现个人对社会责任的行之有效的途径。绅士是杜月笙向往的另一种身份。正因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所以渴望跻身士人行列,与士人为伍,这些内在向往促使杜月笙改变形象。这从他的穿着打扮上可以看出。当时上海滩上帮会人物通行的打扮是短打,夏天则袒胸露臂。杜月笙决心改变形象后,一年四季总是一袭长衫,并要求手下人也改变装束。他喜欢别人叫他“杜先生”而不是“杜老板”,因为“先生”听起来儒雅。他也希望从事一项不同于以往烟赌行业的、能被上层和大众普遍接受认可的事业,而从事慈善事业上能得到高层赏识,下能得到大众信任,花费不多却能善名远扬,可以事半功倍地达到目的。

其次,杜月笙也积极追求慈善家和实业家的合法地位。他1903年来到上海,先在一家小水果店当学徒,后入青帮成为“悟”字辈成员,嗜好赌博。1911年秋经人介绍进入法租界巡捕房华人探长黄金荣家做事,因得到赏识而逐渐介入黄金荣经营的烟赌等行业,并借此在黄埔滩扬名,潜势力由法租界伸入公共租界。1925年组织“三鑫公司”,专营鸦片贩卖。1927年“四·一二”政变中,与黄金荣、张啸林组织“中华共进会”,以帮会力量充当蒋介石反共的急先锋,得到蒋介石授予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少将参议”的头衔。此后,他继续经营烟赌业,在法租界开设了福生、荣生、义生、利生和利源五家赌场,其中最著名的是与黄金荣、张啸林合伙在后临法租界、前临公共租界的福煦路(今延安中路)181号开设的福生赌场,月收入在200万元以上。 [58] 1932年底因法租界严禁烟赌,他在法租界经营的所有烟赌行业也都搬到南市、闸北,所得受益多用来结交对他有用的党、政、军、商的各方人士。例如,1932年到1937年吴铁城任上海市长,杜月笙每月给他5万元的“私敬”。 [59] 尽管他的金钱很多,但他从事的行当并不是传统的正当职业,他的帮会背景也使普通大众乃至一些工商界人士对他敬而远之。蒋介石虽借助帮会力量以不光彩的手段政变得逞,但是帮会的名声和负面影响使他有所顾忌,为了掩人耳目,也不想让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之流登堂入室。杜月笙对此心知肚明,他曾把自己比作“夜壶”——用起来得心应手但难以见人,且用完后得赶快收起来。 [60]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四·一二”政变出力的另一群人——江浙财团的主要人物虞洽卿、王晓籁、钱新之、荣宗敬、陈光甫等,皆为银行家、实业家,拥有显要的地位和广泛的影响,是蒋介石争取和依赖的对象。这种境遇的差异使杜月笙心理上很不平衡却又无可奈何,因此,他决心改变自己的形象和身份,以便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1927年之前他虽然有过改变形象的善举,但1923年为浙江水灾捐款与其说是赈灾,不如说是做顺水人情。1924年的“齐卢战争”某种程度上是齐卢双方争夺鸦片收入的“鸦片战争”。杜月笙和黄金荣、张啸林合作的鸦片生意得到卢永祥的保护,因此他们支持卢永祥,为他做战争的善后工作。这时,杜月笙的赈济行为仍是为了维护既得的鸦片收入, [61] 很难说有高尚的服务贫民大众的思想。1928年的浙江水灾得到蒋介石政府的极大关注,蒋介石、张静江亲自列衔筹赈会的赈务委员,其余人员则多是在“四·一二”政变中出过力的“有功人员”。其实1928年发生灾害的不只是浙江一省,陕西有旱灾,其他地方也有各种自然灾害,却只有浙江的水灾得到如此重视,这不能不说和蒋介石感谢江浙财团支持“四·一二”政变有关。杜月笙既已跻身筹赈委员,当然不会放过这样一个既能讨好蒋介石和江浙财团,为自己赢得名利,又能改变形象的机会。于是,施展手段,卖力地为该会发起的演剧助赈推销剧券,以募捐成绩为他日后成为慈善家和实业家铺路搭桥。

他在多元多变的上海社会积极寻求与国民政府的合作。特别是1931年的江淮大水灾,杜月笙在上海、江苏、中央三个义赈组织担任职务,为水灾做出的贡献无人能出其右。他对上海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的工作最为尽心,募款也最多。其实他这样积极参与救济事业,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这时他与法租界当局的关系出现紧张,需要加强与国民党当局的合作。1928年12月到1932年3月,法租界总领事柯格霖和总巡费沃利由于接受了杜月笙的贿赂,对杜月笙在法租界的活动包括经营烟赌业持纵容态度。由于中国人的收回利权运动,公共租界在1929年到1931年逐渐关闭了界内所有的赌场和两个赛狗场,以免赌博成为中国人谈判桌上的筹码,公共租界也向法租界施加压力要求法租界取缔赌博业。1931年3月,英国总领事指出:青帮不仅完全控制了法租界的事务,而且他们认为如果对自己有利的话,还会毁掉法国的行政机构。 [62] 这引起了法国当局的关注,法国当局派出调查员赴沪调查,年底决定撤换柯格霖和费沃利。1932年3月梅礼蔼和法伯尔分别就任法租界总领事和总巡。梅礼蔼上任后严禁烟赌,拒不接受贿赂,以此坚决打击杜月笙的气焰,抑制杜月笙的势力。杜月笙的烟赌业被迫搬到华界经营,本人也被迫于1932年2月辞去法租界公董局的职务。 [63] 既然租界不能继续经营烟赌,杜月笙烟赌生意的兴旺与否只能取决于他与国民党当局的关系,而且他开办的中汇银行的存款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烟赌收入,他也需要继续经营烟赌业以维持银行的盈利。因此,他需要与国民党当局加强联络,加深关系,于是在慈善事业上大做文章,以扩大正面影响。江淮水灾是一个“天赐”良机,他的搭档中有政府领袖、政界要人、商业巨子,他的募捐成绩足以令任何人对他刮目相看。此后多年,他在设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总很注意与政府的联系。

二、结交四方富豪,打入工商界。1927年后,杜月笙将主要精力用于结交实业界人士,以跻身工商界。“四·一二”政变后,蒋介石建立了国民政府,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结束了北洋政府时期政权更迭的动荡局面。1927年5月,蒋介石即向上海党政部门发出禁烟令,严禁吸食和贩卖鸦片,其实想由官方垄断鸦片运销。虽然经过杜月笙等人的抗争,国民党政府做出让步:闽、粤、皖照旧“官办”,苏、浙两省划归“商办”。 [64] 但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烟赌不足久恃,帮会也不是永久家园,政府出于需要,随时会下令“取缔”。自己稳固地位,必须另谋出路,广辟财源。为此他确定了行动步骤:第一步,掌握法租界纳税华人会;第二步,拉拢上海市工人和商会;第三步,交结银行界同业。 [65] 第一步在1927年已经开始。1927年7月7日,他当选为法租界纳税华人会的执行委员;7月25日,又膺选法租界临时华董顾问;1929年7月4日,张啸林就任法租界纳税华人会主席,杜月笙担任监察委员和公董局的华董。 [66] 可以说,第一步旗开得胜。然而要走好后两步则需要不同于帮会的手段。虽然在“四·一二”政变中,他和江浙资产阶级有过交往,但因他于政变后帮着蒋介石敲诈江浙资产阶级,双方关系并不融洽,他很想改变这种现状。为此,他开始广泛参与调解工潮,以取悦于政府、商界和工人。 [67] 并费尽心思交结工商金融界人士,努力在这些人中扩大自己的影响。

除了财富,商人的地位也是他所向往的。在民国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商人的地位早已跃居四民之首,可以与官抗衡,参与国家重大的决策的人员中总能看到商人的身影,官更依赖商,蒋介石政权对江浙财团的依赖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杜月笙企望得到政治家的身份和商人的地位,因此处心积虑地四处专营,必欲打入工商界。杜月笙对慈善的热衷,在更深的意义上来讲是为了加强自己与商人社团的联系。上海总商会是上海商人从事赈济活动的重要机构,民国时期发生的几次重大自然灾害,多由上海总商会倡议组织临时救灾机构,向社会广泛劝募赈品、赈款,分发灾区,为民国的救济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如前文所述,当时在上海经常参与发起赈济的商人有虞洽卿、王震、王晓籁、袁履登、闻兰亭、黄庆澜等。这些商人显赫的头衔、业绩和煊赫的声誉对杜月笙有巨大的吸引力,他渴望有一天自己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因此,这些商人的赈济行为也成为他极力效仿的对象。

商人在外发迹以后,渴望衣锦还乡。项羽云:“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在家乡遇到困难时商人也愿意出钱出力做些造福桑梓的事,江浙财团从事救济就是他们地位显赫以及他们关心家乡、贡献家乡心理的反映。杜月笙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一边采用帮会的强制手段来获取利益,一边积极寻求与上海上层资产阶级合作的机会,包括共组赈务组织,共同实施赈济。1928年的浙江水灾打开了杜月笙与虞洽卿等江浙财团多次合作办赈的局面,也为他进军实业界奠定了基础。1929年2月,他开办了中汇银行,以此为从事“正业”的起点,他逐步迈进了工商金融界。

杜月笙有成为慈善家的主观愿望,民国时期特定的社会环境又从各方面为他从事社会救济提供了机遇。

一、天灾人祸导致饥馑年年发生。国民党政权建立以后,蒋介石一面忙着与其他军阀混战,一面忙着“剿共”。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连绵不断的战争,导致农业不兴,水利失修,灾害频仍。有人称民国时期的中国为“饥荒的中国” [68] 是毫不夸张的。有学者对1927年至1936年这10年中的受灾省份和受灾人口总数做了统计(以每年每省受灾人口10万以上为1次),统计结果见下表:

年份

1927

1928

1929

1930

1931

1932

1933

1934

1935

1936

省数

2

18

12

15

15

14

13

11

12

3

人口

9538234

70645304

65068208

51246752

61026707

27583012

19367408

66980300

28448091

18000000

资料来源:夏明方:《民国时期的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附表Ⅱ,中华书局2000年版。

表中所列的只是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若将较小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计算在内,表中的数值将更大,自然灾害的频繁和严重由此可见一斑。1927年到1936年之间,国民党军阀年年混战,蒋介石多次挑起“剿共”内战,日本又发动侵华战争,这些人祸使原本凋敝的农村经济走向破产的边缘,使人们减弱甚至丧失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国民政府的救济能力有限。南京国民政府为了稳定统治,设置了一些负责社会救济的常设机关和临时机关。1928年4月,南京政府将北洋政府的内务部改为内政部,作为社会救济的常设机关,下设民政司执掌赈灾救贫及其他慈善事业。民政司下设四科,由第四科具体负责社会救济和其他社会福利事项,具体包括贫民救济、残废老弱救济、勘报灾歉及蠲缓田赋审核、地方罹灾调查赈济、防灾备荒、慈善团体考核、慈善事业奖励、地方筹募赈捐审核及游民等事务。1928年,国民政府又成立赈务处这一临时性的救济机构,主管各灾区赈济及慈善事宜,处长由内政部长兼任,副处长由国民政府委员兼任。1929年3月,又成立了隶属于行政院的赈灾委员会,以统筹全国救灾事宜,从而将以往遇灾时地区性的各自为战的救灾机构统一起来。但是,两个临时性的赈灾机构职能重叠,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应有功能。1930年1月,两个机关合并重组为振务委员会,负责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灾民救济以及国内战争所造成的难民救济。南京国民政府还于1928年5月颁布首部社会救济法规,以法令形式将社会救济纳入规范化管理。法规规定的救济对象为:“无力自救之男女,年龄在60岁以上,无人抚养者;贫苦及被遗弃,年龄在6岁以下的婴孩;6岁以上15岁以下贫苦无依者;无人抚养的残疾人;赤贫者和贫苦无资经营农事或营业,年龄在15岁以上并无不良嗜好的男女。” [69]

南京政府规定将救济经费列入政府预算。这些预算经费可能是政府拨款或由政府发行的专项公债,但数额非常有限。如1929年中央财政收入为539005919元2角5分,赈灾费只有1000万元, [70] 尚不及财政收入的1.86%,这对于当时全国急待救济的600多万灾民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中国首部《救灾准备金法》,规定:“国民政府每年应由经常预算收入总额内支出百分之一为中央救灾准备金,但积满五十万元后得停止之”。“省政府每年应由经常预算收入总额内支出百分之二为省救灾准备金。省救灾准备金以人口为比例,每百万人口积存达二十万元后得停止前项预算支出。……依被灾之情况,本年度救灾准备金所生之孳息,不敷支付时,得动用救灾准备金,但不得超过现存额二分之一”。 [71] 县乡一级政府的救济金则完全视征收的捐税多少而定。下表反映了民国时期上海特别市一些市、乡政府慈善经费的来源和收支情况:

民国时期上海特别市一些市乡政府的慈善经费来源情况(单位:元):

市乡名称

蒲淞市

洋泾市

引翔乡

法华乡

马桥乡

北桥乡

三林乡

捐税名称

慈善捐

慈善捐

公益捐

公益捐

公益捐

慈善捐

公益捐

捐税数额

无定额

300

无定额

无定额

25

无定额

无定额

资料来源:《上海县志》(民国二十五年),卷三《财用·捐税·市乡捐税》。

由上表可以看出,上海特别市政府救济经费的来源很不稳定,而且数额极低。遇到天灾人祸时区区几十、几百元根本无济于事。为了解决经费入不敷出的问题,政府要么挪用其他经费来弥补慈善支出的不足,要么另外募捐。另外募捐就是预算外的救济经费了,这些经费来源主要为国内外的捐赠,数额多少则取决于捐赠者和募捐者的个人能力。上海是全国工商金融业中心,赈济用款尚如此之低和不稳定,其他地方可想而知。这就为杜月笙插手社会救济提供了很大的个人活动空间。

三、民间慈善团体存在诸多问题。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面临着许多社会问题,其中弱势群体庞大,急待救济的人口多就是一个突出问题,但政府根本无力顾及,因此,民间的捐赠也就成为慈善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其重要不仅体现在突发性的重大灾害方面,而且体现在慈善团体的日常工作上。借用民间慈善团体的活动一直是政府稳定社会秩序、补充财力不足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手段。1930年前后,上海有民间慈善团体119个, [72] 如游民教养院,乞丐教养院,残废教养院,游民工厂,习艺所,孤儿院,贫儿院,寄养所,育婴堂等,不胜枚举。这些民间慈善团体起先各自为政,互不统属,直到1927年4月为“共谋改善起见”,才成立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 [73] 但仍问题成堆,最终未能长久,有人将其失败原因归结为以下几点:(一)、基本金不充足。(二)、基本金较充足但办事人支领薪水不实心负责。(三)、办事人不能团结一致。(四)、财政全凭主事者任意开支,外人无从过问,丰俭失宜。(五)、立法不完善,铺张扬厉,专尚形式,工艺制造如织布、织袜、木工、竹工、藤工等,延请许多技师,最终难收什一之效,损失原料,不可计数。(六)、发起人力不从心,发起后又不肯负责,各机关团体阳奉阴违,不肯积极赞助,最终导致失败。 [74] 这为杜月笙从事救济活动提供了舞台。

四、杜月笙自身的有利条件。当时上海人的主要娱乐活动有看戏、看电影、赌博。杜月笙虽没有经营戏院,但黄金荣拥有荣记共舞台、荣记大舞台、黄金大戏院和大世界游乐场等娱乐场所。任何伶人想在上海滩立住脚跟必须有靠山,而当时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就是上海滩上最强有力的靠山,杜月笙、张啸林还是票友,闲来无事喜欢票一曲。因此,他们与一些名伶的关系一向很好,杜月笙还娶了两位名伶做夫人。由他们出面邀请伶界演剧助赈,伶界没有人会拒绝。1931年2月杜月笙等邀请梅兰芳演剧义赈豫赣两省,募得赈款洋11386元,而王晓籁、虞洽卿、林康侯三人通过同样方法只得赈款洋2950元。 [75] 他是引翔乡跑马厅中国赛马会的董事长,是法租界逸圆跑狗场的筹建者和大股东,法租界中央运动场的回力球赛他也有份。由他出面主办各种游艺活动最合适:首先,活动成本低,因为活动场所的租借费用一般不用出;其次,场内绝对安全,因为他们的保镖打手多;再次,参加游艺者都有一定的收入,能保证组织者的最大收益。所以,每逢需要以这种方式筹款,首选组织者总是杜月笙。本文涉及到的几次重大赈济活动中,杜月笙都采用了游艺助赈的方式,结果收获颇多。

杜月笙利用租界内复杂的人事关系,上海社会的紊乱局面,以及国民党统治势力无法深入租界等等客观因素,与社会各阶层多方接触。当时上海有许多热心慈善者,怕出富名引匪上门,遭绑票勒索,他们即使捐款也以无名氏的名义。这些人普遍存在的这种心理状况,给杜月笙提供了出人头地的机会:他是青帮大亨,又有烟赌的巨额收入作支撑,他可以募款,也可以捐款,更可以充当募捐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也因为他的这些独特条件,每次临时赈灾机构的发起人中总少不了他,筹募组主任也多由他担任。

杜月笙从事救济工作确有收获。首先,由于“善事”而声誉鹊起,影响扩大。上海《密勒氏报》主持人鲍惠尔称他是“一位可尊敬的商人和慈善家”。 [76] 蒋介石、汪精卫都曾亲笔题词称颂,蒋的题词是“乐善好施”,汪的题词是“仁民爱物”。 [77] 正因为他在灾荒赈济和日常慈善工作上的成绩,1934年11月他被推选为经国民党改组后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副会长。正会长王正廷时任驻日公使,另一副会长刘鸿生列名在他后面,日常事务实际由杜月笙负责。而1931年时他只是中国红十字会下属时疫医院的董事。 [78] 1936年1月他荣任中华慈幼协会的委员。中华慈幼协会成立于1928年4月4日,其工作分为保障、卫生、救济与教育等四方面,其附设机关有慈幼教养院、慈幼托儿所、慈幼诊疗所、慈幼痨病疗养院等,1934年底又接办了上海地方协会所属的闸北平民教养院。该会由孔祥熙任会长,林森为名誉会长,宋子文、宋霭龄、朱子桥、许世英等皆为名誉委员, [79] 这是一个有众多名流参与的影响很大的慈善机构。杜月笙能在这里任职,本身就反映了他的能力和影响。后来杜月笙又被任命为中央赈济委员会的常务委员。1937年11月26日他赴港后,就利用中央赈济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的合法身份在港设立赈济委员会第九区赈济事务所(分管两广和福建的赈济事务)和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借以暗中帮助军统开展工作。

杜月笙因赈济成绩突出,还得到了国民政府的奖励。1935年,国民政府查得杜月笙等人历次灾赈,“或自捐款在五万元以上,或奔走劝募在二十万元以上”,下令颁给杜月笙等人三等采玉章。 [80] 这种荣誉勋章常颁给对国民政府有突出贡献的人士。

其次,他在工商金融界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1924年为“齐卢战争”开展赈济时,杜月笙无缘参加上海市总商会会长虞洽卿组织的保安会。依靠1928年赈济浙江水灾打开局面后,杜月笙的赈济搭档中有了虞洽卿、王震、王晓籁、闻兰亭、袁履登等沪上工商金融界名流。以他开办的中汇银行为基础,他的势力渐渐渗进上海的金融界和工商界,1931年他进入上海市总商会成为正式成员。此后,借着慈善家的正面形象,暗中使用帮会的手段,他的触角越伸越远,势力越来越大。

1932年6月上海各界精英组成的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改组为常设机构,更名为上海市地方协会,杜月笙仍任副会长。通过这个组织,以及他支持抗日的表现,杜月笙扩大了他在上海资产阶级中的影响。1932年8月17日,上海市政府成立临时市参议会,杜月笙当选为副参议长。1933年他又当选为上海市总商会的监察委员,从此进入总商会的领导层,不久又任常务监察,他在工商界的地位因此获得极大提升,这是他身份转变的重大标志。对此他喜不自禁,日后曾多次对人说起当时的心情:“当时我以法租界人,得选进总商会,视为修成正果,其困难,其荣耀,均在中、法政府授勋章之上”。 [81] 成正果是帮会人物进入正统上流社会的行话,也是他们混世成功的最高境界。1934年11月13日,史量才在沪杭公路上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后,杜月笙被选为地方协会的会长。上海地方协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它集中了上海金融业、工商业的头面人物,对政府的决策有重大影响。其会员人数也不断增长,1932年6月为80人,1935年为156人,1937年5月增加到241人。 [82] 1936年杜月笙又当选为上海市总商会的常务理事,一直留在市商会的最高领导层。他地位的提升还使法租界对他另眼相看,1934年12月他再次当选为纳税华人会主席。 [83]

1933年11月22日成立的恒社是杜月笙网罗各界人士(不包括帮会弟子)的组织。据统计,在有较详细资料的402名恒社成员中,工商金融界人士占54%,党政官员占24%,自由职业者占13%,工会领导人占6%,军官占3%, [84] 从中可以反映出杜月笙在工商金融界的势力和影响。

杜月笙在工商金融界地位的提升反过来影响了他对救济事业的投入。1935年的水灾,他的积极性明显弱了很多。这一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杜月笙帮助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孔祥熙控制了上海银行界。他开办的中汇银行兼并了江浙银行,规模和营业范围显著扩大,他是中国银行和中央银行的董事、官商合办的中国通商银行的董事长。此外,他又接管了大达轮船公司,在轮船招商局国有化的过程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通过打击虞洽卿和王晓籁成为上海渔业市场的董事长,从而控制了上海渔业市场和食品供应市场。他在商界的地位和经济势力得到空前的巩固和提高,与国民党政府的关系也更加稳固。他这时候的救济行为与往日为了争取地位而从事救济的行为相比,性质已发生了变化,这时候他是实业家、银行家、慈善家,作为上海市地方协会的会长、上海总商会的常务监察,领导工商界人士从事救济事业已成为应尽之职、份内之事。通过参与赈济工作取得合法社会地位已成为历史,因此他投入的热情和精力明显减少。他的救济行为是服务于个人利益的。

杜月笙名闻天下,对民国政治有影响,有贡献,但究竟属于黑社会人物,藉烟赌发迹,受其惠者甚多,受其害者也多,可以说有誉有毁,有恩有怨。 [85] 因此对他的评价,一直有褒有贬,其实褒和贬都是不同的人针对他行为的某一方面而言。杜月笙一生中担任过很多银行、纺织、轮船、电力、面粉、造纸等行业企业的董事长、董事、理事等职,和他交往联络的人,包括当时南京的达官贵人,上海的工商金融界人士、文化教育界人士,以及求助求职的各色各样的人。抗战前的上海,租界和国民党政府都有各自势力达不到的地方,环境为杜月笙的存在及发展滋生了土壤。在利益和利用的关系网中,华洋两界的借重使他声名显赫,修成正果的愿望使他投身救济和工商事业。“他热心救济事业,既热衷于利,更醉心于名;既懂得以利求名,又善于以名贸利。利用救灾,既可以向官场四面八方伸出触须,又可以在社会扩大影响。” [86] 因此,救济事业对他来说,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他无论做什么,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个利益就是合法地位、权力和财富。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利益都实现了。他从栖身于法租界的流氓、赌棍、鸦片贩子、青帮大亨成为上海滩的银行家、实业家、慈善家。在成为这些“家”的过程中,他使用过光明的和阴暗的手段,这些手段又使更多的公司、团体争相聘请他为董事、理事,更多的个人投入他的门下,以他为保护神,对他的誉与毁、恩与怨遂在他成“家”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来。为了自身利益,他做了很多坏事,也做过一些好事,因此,对他的评价不能脱离民国社会的具体环境,他的救济行为客观上对民国社会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1] 关于杜月笙的传记,名目繁多,其中多将他一生中的某些行为加以夸张虚饰,因此毫无学术价值可言。章君谷的《杜月笙传》(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利用了大量的口述资料,其中对杜月笙多有褒奖之处,但全书中的重要史实经过沈云龙的检查和修订,因而该书的学术价值相对较高。此外,徐铸成的《杜月笙正传》(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上海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社会问题组编的《大流氓杜月笙》(群众出版社1965年版)也具有较高的价值。梅臻、韶菩也著有《海上闻人杜月笙》(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在一些专题研究中,(澳)布赖恩·马丁著、周育民等译的《上海青帮》(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从帮会的角度研究了杜月笙在上海滩的影响和在国民党政权中的地位;刘才赋的《通天教主——杜月笙与国民党政权》(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白华山的《杜月笙与上海市地方协会》(《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2期)研究了杜月笙和国民党政权的关系。此外,卲雍的《杜月笙与上海抗日救亡运动》(《抗日战争研究》2000年第2期)、顾健娣的《杜月笙和上海工运》(《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分别研究了杜月笙在抗战中的表现和他调解工潮的动机和影响。 [2] 《申报》1923年1月17日。 [3] 《申报》1924年11月11日。 [4] 《申报》1924年11月13日。 [5] 《申报》1929年1月19日。 [6] 《申报》1928年9月29日。 [7] 《申报》1929年1月6日。 [8] 《申报》1931年8月27日。 [9] 《申报》1931年8月8、12、26日。 [10] 《申报》1931年8月7日、20、13日。 [11] 《申报》1931年9月1日、7日。 [12] 《申报》1931年9月2日、1931年10月15日。 [13] 《申报》1931年12月14日、1932年4月1日。 [14] 《申报》1931年9月3日。 [15] 《申报》1931年9月17日。 [16] 《申报》1931年9月13日、16日;1931年11月2日。 [17] 《申报》1931年11月1日。 [18] 《申报》1931年9月3日。 [19] 《申报》1931年11月5日。 [20] 《申报》1931年11月7日。 [21] 《申报》1931年10月14日。 [22] 《申报》1931年8月23日、9月5日。 [23] 《申报》1931年9月5日。 [24] 《申报》1931年11月25日。 [25] 《申报》1931年11月24日。 [26] 《申报》1931年8月2日。 [27] 《申报》1931年8月18日。 [28] 《申报》1931年8月27日。 [29] 《申报》1931年9月19日。 [30] 《申报》1932年4月14日。 [31] 《申报》1931年8月17日、8月24日。 [32] 《申报》1931年9月24日。 [33] 《申报》1932年10月13日。 [34] 骆松:《我所知道的杜月笙》,《档案与史学》1995年第1期。 [35] 《申报》1932年11月27日、1933年8月19日。 [36] 《申报》1933年2月25日。 [37] 《申报》1933年6月29日。 [38] 《上海市民地方维持会报告书》1932年第8期,第11——13页;马超俊:《中国劳工运动史》第3卷第1071——1073页。 [39] 刘才赋:《通天教主——杜月笙与国民党政权》,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28页。 [40] 《申报》1932年4月3日。 [41] 《申报》1933年9月4日、3日。 [42] 《申报》1933年11月19日。 [43] 《申报》1934年11月28日。 [44] 《申报》1933年12月24日。 [45] 《申报》1934年9月18日。 [46] 《申报》1934年8月7日。 [47] 《申报》1934年10月28日。 [48] 《申报》1934年12月11——16日。 [49] 《申报》1934年12月16——22日。 [50] 《申报》1935年1月6日、2月22日。 [51] 《申报》1934年11月25日、1935年1月10日。 [52] 《申报》1935年1月19日、24日、2月14日。 [53] 《申报》1934年12月19日。 [54] 《申报》1935年8月12日。 [55] 《申报》1935年7月29日。 [56] 《申报》1935年7月31日。 [57] 杨管北:《杜月笙言行记略》,恒社旅台同仁编:《杜月笙纪念集·初集》,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二十六辑,(台)文海出版社1976年版,第30(a)页。 [58] 桂永定:《中汇银行与杜月笙》,汤伟康、朱大路、杜黎等编:《上海轶事》,上海文化出版社1987年版,第252页。 [59] 章君谷:《杜月笙传》(二),第177——179页。 [60] 章君谷:《杜月笙传》(三),第193页。 [61] 章君谷:《杜月笙传》(一),第210页。 [62] 兰普森致英国外交部,1931年4月13日,转引自(澳)布赖恩·马丁著、周育民等译:《上海青帮》,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36、137页。 [63] 《上海法租界当局有关“一·二八”事变文件选刊》,《档案与史学》1985年第2期第26页。 [64] 《马寅初在浙党部讲演禁烟问题》,转引自刘才赋:《通天教主——杜月笙与国民党政权》,第93——94页。 [65] 章君谷:《杜月笙传》(二),第112页。 [66] 《申报》1929年1月22日。 [67] 杜月笙调解工潮的情况参见拙文《杜月笙和上海工运》,《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68] Mallory, Walter H :China, Land of Famine,New York: American Geographical Society, 1926. [69] 这部分内容参考蔡勤禹:《国家社会与弱势群体——民国时期的社会救济(1927——1949)》,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8——89页。 [70] 《十八年度中央收支报告表》,《申报》1931年3月17日。 [71] 《救灾准备金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第九条,《申报》1930年11月7日。 [72] 许晚成编:《上海慈善机关概况》,1940年5月。 [73] 《申报》1927年4月6日。 [74] 志成:《慈善事业失败之原因》,《申报》1926年6月2日。 [75] 《申报》1931年3月7日。 [76] 鲍惠尔:《洋人眼中的杜月笙》,《传记文学》第16卷第6期。 [77] 徐铸成:《杜月笙正传》,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1页。 [78] 《申报》1931年7月1日。 [79] 《申报》1935年1月27日。 [80] 《申报》1935年2月18日。 [81] 骆松:《我所知道的杜月笙》,《档案与史学》1995年第1期。 [82] 上海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社会问题组编:《大流氓杜月笙》,群众出版社1965年版,第61页;(澳)布赖恩·马丁:《上海青帮》,第174页。 [83] 《申报》1934年12月21日。 [84] (澳)布赖恩·马丁:《上海青帮》,第196页;刘才赋:《通天教主——杜月笙和国民党政权》,第138页。 [85] 刘绍唐:《为本社出版<杜月笙传>说几句话》,章君谷:《杜月笙传》,第1页。 [86] 徐铸成:《杜月笙正传》,浙江人民1982年版,第71页。

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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