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细珠:近五年来晚清政治史研究述评

晚清政治史向来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点内容,经过20世纪的风雨历程,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相对独立而成熟的分支学科。上个世纪末,姜涛先生曾经就1949-1999年50年间的晚清政治史研究做了系统的评述,[1]总结了以往研究的得失利弊,明确了该学科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新世纪以来,随着近代史研究的重心逐渐下移与社会文化史等新学科的勃兴,晚清政治史的研究逐渐有所冷落。同时,又因为晚清政治史研究已相对成熟而起点较高,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实属不易。即便如此,时代在前进,学术在发展,当然晚清政治史研究也不例外。本文拟对近五年来晚清政治史研究的最新进展略做述评,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 革命史研究的淡化与边缘化

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与辛亥革命运动,曾经以“三次革命高潮”为名,不仅是晚清政治史而同时也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核心内容。近年来,随着研究范式的转换与研究方法的更新,关于太平天国、义和团与辛亥革命的研究,也在逐渐由政治史向社会史、文化史等研究领域渗透与扩展,为认识这些重要的政治事件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关于太平天国与晚清政局研究

太平天国史研究虽然已成冷门,但仍然有一些具体的考证性研究成果值得注意。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之初冯云山所创建的宗教组织,一般认为其名叫“拜上帝会”,这似乎己成不易之论。夏春涛通过考证发现,冯石山创建的宗教组织其实名为“上帝会”,而不是“拜上帝会”。同时,他还指出,太平天国对其宗教没有正式命名,间或称为“天教”,根据“拜上帝会”这一所谓的宗教组织名称推演为“拜上帝教”,也有欠妥当。[2]

《天朝田亩制度》历来被视为太平天国主张平均分配土地,使耕者有其田,反映农民土地要求的农民革命纲领。王国平通过考察太平天国起义酝酿过程的宣传活动及其主张,探析上帝教的教义,并与中国历史上曾使农民获得私有土地的均田制比较,认为所谓“平均分配土地”其实是对《天朝田亩制度》的误解。[3] 欧阳跃峰撰文对所谓太平天国实施了“圣库制度”的观点提出质疑,认为太平天国的生活必需品供给方式不应称为“圣库制度”;用国库来解释圣库是不妥的,说国库来源于圣库亦纯属推测。[4] 关于天京事变的日期,以往的研究者都以洪秀全于《颁行历书》中所说“七月二十七日是东王升天节”,认定9月2日是天京事变和东王杨秀清被杀的日期。张光荣通过考证认为,所谓9月2日东王升天节只是洪秀全编造的骗局,杨秀清并不是在9月2日凌晨被杀,天京事变应发生在9月4日至5日。[5] 对太平天国北伐战争史研究中颇为关注的是否用强制性的“裹胁”手段补充兵员问题,池子华、崔岷撰文认为,北伐军确实存在强掳百姓从军的问题,北伐军之所以采取“裹胁”手段补充兵员是由北伐军自身、群众和清政府三方面的主客观因素交织作用决定的。“裹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不断消耗而引起的兵力不足问题,但单纯的人数增加并没有提高北伐军整体的战斗素质,反而在部分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北伐军最终败亡,与“裹胁”不无关系。[6]

高层领导之间的内部矛盾,是太平天国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洪秀全与杨秀清之间的矛盾更是其中心环节。以往学术界对洪、杨矛盾的研究,几乎均集中在定都天京之后。吴彤具体考察了太平天国运动初期洪秀全和杨秀清之间一系列争夺权力的矛盾斗争,以弥补这个薄弱环节。[7] 王明前则从太平天国领导集团政治分化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太平天国后期的政治格局。认为太平天国领导集团在天京事变之后逐步分化为中央宫廷贵族与地方军事贵族两个利益集团,这种政治分野,使太平天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裂痕无法弥补。与此同时,清廷则大胆放权给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实力集团,逐步实现了政治军事力量的整合。此消彼长,直接制约了太平天国运动的历史进程。[8]

关于太平天国史的研究,从社会史的角度进行相关的边缘研究的倾向很明显。董丛林考察了太平天国时期的谶谣现象,认为谶谣盛行是太平天国时期神秘政治文化现象的明显表征之一。谶谣的流布与盛行,固然与当时战乱之下社会动荡、人心惶惑、迷信氛围浓烈的环境条件密不可分,同时也是清朝政府与太平天国在一定程度上自觉利用谶谣作为特殊的舆论武器的结果。[9]

廖胜则从民俗的角度探讨了太平天国妇女自由问题,认为太平天国妇女的白由风尚,主要源于广西客家和壮族妇女的习俗以及宗教等因素,并不是由于太平天国采取了解放妇女的主观措施。[10]

上海小刀会起义与太平天国的关系曾受到学界一定程度的关注。但是,对于小刀会起义在酝酿阶段与太平天国的关系,学者们关注不够。朱从兵撰文认为,上海小刀会在酝酿起义阶段与太平军之间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实质性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为双方约定了起义的日期、地点与起义后的军事进攻战略,太平军还有可能派人参与了起义的酝酿。[11]与太平天国运动相关的捻军史的研究,有郭豫明著《捻军史》[12] 一书,值得重视。该书利用丰富的史料,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捻军起义的整个历史过程,对于捻军起义的时代背景、捻党的产生及其起义的酝酿准备与爆发、捻军起义的发展进程及其与太平军联合作战、捻军的余部与后代的继续斗争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史实梳理,在此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捻军起义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并阐明了捻军起义的性质和历史意义。

关于晚清重要政治人物与政局的研究。朱东安在长期研究曾国藩、曾国藩幕府的基础上,推出新著《曾国藩集团与晚清政局》,[13] 系统地论述了曾国藩集团崛起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内部结构、与清政府的关系及其对近代中国政治的影响等问题。以往对曾国藩集团的研究,多局限于个别人物或某一侧面,该书则通过对晚清咸同时期太平天国、清政府及曾国藩集团三方国内主要政治势力的综合考察与研究,从而对曾国藩集团崛起的主客观条件及其对近代中国政治的影响,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探讨。高中华《肃顺与咸丰政局》[14]

一书,是第一部系统论析肃顺生平思想活动及其在晚清政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著作。作者利用较为丰富的文献史料,通过肃顺对内重用汉人和对外持强硬态度这两个基点,系统地论述了肃顺在用人、筹饷、治狱、外交等方面的举措,进而对肃顺政治行为的利弊得失、败亡原因,及其对咸丰朝政治体制变动与咸同政局转换的影响等方面,均作出了较深入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该成果弥补了晚清人物研究的某种缺佚,也从一个侧面丰富和深化了学术界对晚清政局的认识。

台湾学者林文仁从地缘关系与派系分合的角度,研究晚清政局的演变态势,颇有新意。一是以军机处汉大臣为中心,探讨1861-1884年的南北派系之争,剖析清朝决策核心人事布局的内部变化,以观察晚清政局变动的复杂场景。[15] 二是以“帝后党争”为中心,探讨1885-1898年清政府内部各种政治派系的分合与争斗,以展示晚清政治繁复多变的面相。[16] 这两部著作均在大陆出版,必将引起大陆学界的注意,并将推动大陆地区晚清政治史研究进一步深入。

(二)关于义和团与庚子政局研究

关于义和团运动的起源问题,以往的研究者大都认识到其起源的区域性和组织的多元性,但对于这两者之间是如何沟通的这个问题的认识尚不够深入。程歗从社会史的角度,通过对山东冠县梨园屯玉皇庙教案口述史料的研究,对此提出了新的解释,认为义和团运动是乡村社区精英群在应对外国教会权力挑战的过程中,通过跨区域的横向联合和对区域性的民间文化的再创造,重塑了各自主导的那部分组织和文化,形成了主要来自于教派文化和民俗文化而又区别于既往民间组织和民众运动的三大标帜:一是“同心义和”的价值观和基层体制内外的组织联合反洋教的结盟形式(来自冠威义和拳);二是降神附体的群体仪式(来自鲁西北神拳);三是“刀枪不入”的表演手段(来自鲁西南大刀会特别是大刀会内功的形式化)。三个标帜将多中心、区域化的民众反洋教集团联结为一个运动——义和团运动。[17]

《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发表了一组关于义和团运动的研究论文,其中有3篇是采取社会史的研究视角,颇有新意。路遥的《义和团运动发展阶段中的民间秘密教门》一文,具体考察了直隶、北京义和团中的民间秘密教门组织及其活动,认为义和团虽以民间秘密教门为依托,但不应把这场运动视为是一场宗教战争。美国学者何伟亚的《道德话语:1900-1901年对北京的劫掠》一文,着重考察了义和团运动过程中八国联军、西方传教士和外交团成员在北京的各种劫掠活动,以及当时西方媒体对此的反应。德国学者狄德满的《义和团民与天主教徒在华北的武装冲突》一文,专题论述了以往相关研究较少涉及的华北地区天主教徒与义和团民的武装冲突活动,认为义和团高潮时期天主教社群的武装防御活动,是内部环境和外部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庚子年(1900年)在近代中国历史上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多种政治事件交相迭起,政局波谲云诡。相对于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入侵和东南互保来说,庚子勤王运动的研究显得很是薄弱。桑兵在长期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将相关研究成果集结为《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18] 一书,是近年来近代史学界兴起的考证史学的重要著作。“庚子勤王”是戊戌政变之后,影响晚清政局的重要历史事件。由于康有为等人有意掩盖事实,故意留下虚假记载,以往有关著述多有误解,以为唐才常与自立军为勤王的主力。近年来,国内外新出各种史料表明,原有认识必须改写,但这些史料解读不易,若非互相打通,不能辨别真伪。该书从多角度对庚子勤王问题加以周详地阐释,将多种史料一一解读,融会贯通,深入分析趋新各派以及海外华侨、外国来华势力、地方督抚、秘密社会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确证了以康有为为主导的保皇会在庚子勤王这一晚清政局的重要事件中的历史作用,细致描述了保皇会的组织状况、活动过程及结果,全面、生动地阐释了庚子勤王运动之于晚清政局变化的深刻影响。在作者看来,庚子勤王的影响要远大于在通史书写序列中占据重要位置的义和团运动。不仅显示了士大夫阶层在朝廷与社稷之间的两难取舍,更由于动员范围还包括全球的华侨华人,引起了全球华人的民族和群体意识的首次觉醒。

(三)关于辛亥革命研究

2001年是辛亥革命90周年的纪念年,有两套出版物值得注意:一是中山大学近代中国研究中心和孙中山研究所出版了一套“孙中山与近代中国学术系列”(八种);二是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出版的一套研究辛亥革命的著作(五种)。这是国内两个孙中山与辛亥革命研究中心相关学术成果的集中展示。

1901至1905年的拒俄运动,在近代中国史上有着分水岭式的重要地位。在此过程中,趋新人士与广大民众在近代革新救亡努力中从长期的分离状态,逐渐趋向合为一体,其中重要的一环,则是所谓“中等社会”的自觉。桑兵撰文,细绎相关史料,对此详加申论。认为拒俄运动使学生和开明士绅直接面对国民的社会责任,中等社会的主张部分得到实现,四民合为国民,而中等社会起着引导及核心作用。此后,提出“中等社会”的激进人士较少继续使用这一概念来看待自己与民众的关系,而主张体制内变革的立宪派士绅则有所发挥,中等社会的概念被广泛运用。[19]

关于辛亥革命时期人物的研究。章开沅通过具体考察立宪派代表人物张謇与汤寿潜的交谊关系,对辛亥革命作出了新的思考。认为辛亥革命时期的东南地区和东南精英在全国政局变化中已经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其总体实力还不足以一举取代北方的传统政治中心地位,而在实际上主导社会潮流的东南精英乃是半新不旧的过渡时代英雄,所以辛亥革命只有以南北妥协宣告结束。[20] 陶水木则着重探讨了辛亥革命时期有关汤寿潜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21] 张礼恒撰文指出,辛亥革命期间伍廷芳与孙中山革命党人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合作至疏远的过程。伍廷芳之所以投向革命,既是革命党人主动邀请的结果,也有其自身的政治信念等方面的原因,双方的合作,加速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但在实施治国方案问题上,双方存在分歧,并最终导致了双方关系的疏远。[22]

辛亥革命的研究也有向社会史领域拓展的趋势。李细珠以著名的秋瑾案为例,探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的民间舆论与官府作为的互动关系,为观察晚清政治与社会变迁等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23]

杨鹏程根据《湘鄂米案电存》等重要资料,从灾害学、社会学的角度研究长沙抢米风潮中官、绅、民三者所扮演的角色及互动关系,认为这场严重的社会冲突其结局是官、绅、民三输,这是清王朝统治迅速走向崩溃的重要表征。[24]

沈渭滨撰文认为,辛亥革命为东南地区的社会转型提供了契机。从东南地区社会结构的变迁看,辛亥革命对社会转型的界标意义,明显超过1840年的鸦片战争,因而可视为中国近代史的真实起点。[25]

辛亥革命研究的深入有待于区域研究和个案研究的进一步开展。胡国枢的《光复会与浙江辛亥革命》一书,[26] 是辛亥革命在浙江的区域研究与光复会个案研究相结合的重要著作。该书详细系统地考察了浙江辛亥革命的历史过程、光复会的组织建构及其对辛亥革命的历史贡献,对于浙江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以及光复会在辛亥革命史上的历史地位,给予了客观公允的评价,弥补了学术界以往相关研究的薄弱环节。

二、改革史研究的细化与深化

严格说来,晚清改革史的起点至少应该从洋务运动算起。但是,因为洋务运动时期的变革主要在技术层面与经济领域,而且一直是晚清经济史研究的重点,故本文拟着重介绍有关戊戌变法、立宪运动和清末新政的研究成果。随着现代化范式日益受到学界重视,晚清改革史的研究亦备受学界关注,并有渐成细化与深化之势。

(一)关于戊戌变法研究

戊戌变法是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老课题,茅海建近年来的研究成果最为引人注目。他的新著《戊戌变法史事考》[27],是这方面成果的初步结集。作者充分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台北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所藏大量档案材料,完成了一些重大史实的精心考证与重要场景的细密描述:戊戌政变的时间、过程与原委;中下层官员与民众对变法的建策;张之洞调京主持朝政与机会错失;光绪皇帝的对外观念;日本政府的观察与反应。旧说的认知、补证与修正,新说的展开、论证与建立,充分证明了作者刻意追求的所谓“史实重建”的学术宗旨。稍后,茅海建又相继发表了两篇新作。其一是《救时的偏方:戊戌变法期间司员士民上书中军事外交论》[28]。戊戌变法期间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即是允许司员士民不受限制地向皇帝上书。据茅海建统计,在大约六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有457人次至少递交了567件上书,现存275件上书的原件和抄件。该文专论这批来自中下层的官员士民上书中军事与外交的内容。作者认为,司员士民在上书中提出的军事、外交上的诸策,与历史发展的方向并不吻合,有些地方甚至背道而驰,其实大多为“救时的偏方”。其二是《“公车上书”考证补》[29]。“公车上书”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其主要史料是康有为的《我史》。作者通过重新审视公车上书的背景、运作过程及其影响力,认为其实有两个不同概念的“公车上书”:一是由政治高层发动、京官组织的上书,其数量多达31件,签名的举人多达1555人次,且上书已达御前;一是由康有为组织的18行省举人联名上书,那是一次流产的政治事件。该文同时指出,《我史》中的记载多处有误,是一不可靠的史料;但通过这类并不可靠的历史记录,康有为、梁启超已经成功地书写了自己的历史,并被许多历史学家所接受。

尽管学界对康有为、梁启超涂饰史料以神话历史的行为早有察觉,并多有揭露,但今人对戊戌变法史的整体理解,从主流上讲,依然未能摆脱康梁话语系统的基调;而康有为自编年谱与梁启超《戊戌政变记》相表里,实为支撑这种话语系统下戊戌变法史叙述框架的核心文献。戚学民详细探究了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初版九卷本的成书过程,重点考察了该书两个组成部分(新政“本末”与政变“原委”)的主要观点或基本结构的形成、变化和定型的过程。认为此书与康梁师徒1898年末至1899年初流亡日本时的政治活动密切相关,书中有关戊戌变法的宏观陈述和关键细节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了作者政治活动与当时舆论的影响,经过作者的刻意安排。《戊戌政变记》一书“实为康梁应急的政治宣传品,而非纪实的信史”。[30]

关于康有为自编年谱成书的时间,学界通常认为撰写于1899年初,康氏自己还有起稿于乙未(1895年)的说法。马忠文通过研究与分析认为,所谓从乙未年开始撰写年谱的说法并不可靠;年谱的主体内容撰写于1899年初,大致无疑问,但此后康氏对年谱仍有修订和增删,将其视为康逝世前定稿,可能更为合理一些。把年谱看作1927年时康氏内心世界与思想状态的反映,应该是相对准确的。[31]

学者己经注意到康氏自编年谱中对其戊子年(光绪十四年,1888)赴北京参加顺天府乡试情形的记载有疏漏之处,但究竟康有为是怎样“作伪”的,张勇撰文做了新的探究。他认为,康有为的记述含混其辞,将两次应试并作一谈,其本意或只在遮掩连续两次落第之羞,而略施移花接木的障眼技法;然而却既障人又自陷,给后人留下“作伪”的把柄。[32]

毕永年的《诡谋直纪》被发现后,一直被认为是康梁维新派“围园”密谋的权威资料。房德邻利用清廷戊戌年八月十四日谕旨、袁世凯《戊戌日记》和康有为《自编年谱》等资料,认定康有为等确实有利用袁世凯兵围颐和园的计划,并对毕永年的《诡谋直纪》的真实可信度提出质疑,认为《诡谋直纪》将维新派兵围颐和园的密谋推前到八月初一日以前,这与当时的形势和维新派的活动不相符合,当是毕永年根据他在八月初三日后甚至戊戌政变后听到的密谋事而编写的。[33]

戊戌政变中袁世凯的“告密”问题,也是戊戌变法史研究中聚讼纷纭的疑案。关于“告密”的时间是八月初四日还是初五日,地点是北京还是天津,对象是奕劻还是荣禄,以及“告密”与戊戌政变发生的关系等问题,均未有定论。刘路生针对郭卫东所谓袁世凯八月初四日在京向庆亲王奕劻告密说,撰文提出商榷。认为戊戌政变中,袁世凯没有八月初四日在北京告密的必要和条件,奕劻亦非接受袁世凯告密之人。袁世凯日后的飞黄腾达,并非慈禧太后对其告密的奖赏。[34]

孔祥吉则利用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所刊布的蔡金台写给李盛铎的两通密札,结合其他档案和文献资料进行考释,具体考察了袁世凯通过荣禄“电庆邸达之”向慈禧告密而引发戊戌政变的全过程。从而认定,袁世凯无疑是告密的元凶,他在戊戌政变中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35] 随着“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王照是与康有为、梁启超几近齐名的维新变法人物。以往学界对戊戌变法期间王照的活动有所研究,但对戊戌政变后王照在日本谋救光绪的活动却较少涉及。周敏之对王照逃亡日本期间营救光绪帝的活动作了系统的论述,认为王照在日本谋救光绪皇帝和反对慈禧太后废立的活动,目的是为了保住光绪帝这面维新大旗,继续同顽固派势力作斗争,实质上是戊戌变法的继续。尽管他与康、梁存在一定的分歧,态度不如康、梁坚决;也由于不了解国际关系而对日本政府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其活动的性质和意义仍应基本肯定。[36]

(二)关于立宪运动与宪政改革研究

关于宪政改革的总体研究。高旺的《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以清末宪政改革为中心》[37] 一书,从政治学的视角,将清末宪政改革置于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坐标系中,通过对官制改革、地方自治、政治参与、宪政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具体考察,并与日本明治维新相比较,论述了清末宪政改革的成败得失,及其对晚清中国政治转型和近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影响。

关于谘议局与资政院的研究。耿云志对各省谘议局联合会的来历,尤其是该联合会第二届会议的内容及其政治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认为第二届各省谘议局联合会是大多数议员及其所代表的立宪派在政治上与顽固的清朝廷开始决裂的一个征兆,是清朝统治的政治基础开始塌陷的一个重要标志。[38]

王开玺撰文,论述了资政院中的立宪派议员的议政活动及其策略、历史局限、地位与作用,认为他们与其他立宪派相比具有更大的政治影响。虽然立宪派议员提出的许多议案没有得到实施,他们关于实行立宪制度的主张也因而没有能够实现,但是这些议案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具有进步意义。而且,这些议案的提出,对于破除专制思想和动摇清朝专制政府的权威都起到了积极作用。[39]

关于地方自治的研究。马小泉著《国家与社会:清末地方自治与宪政改革》[40]

一书,从社会政治结构和政治发展的角度,系统地考察了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尤其着重考察了清政府在地方自治问题上的政策与措施以及清末地方自治在中国早期地方政治现代化历程中的地位和影响,有助于对中国早期现代化和宪政改革的认识与理解。

驻外使节是推动清末宪政改革的一股重要力量。祖金玉考察了驻外使节的立宪主张,认为他们为清廷谋划的宪政方案大致为日本式的二元君主制模式,就立宪层次而言,无疑是保守的,低层次的;但他们的政治态度则十分激进,始终坚持速行宪政论。结果,其政治态度的激进性超越了改革方案的保守性,使他们最终走到了清廷的对立面。这表明中央政府的信任危机和统治集团内部的思想分化,是宪政改革失败与清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41]

开放党禁案是清末立宪运动的重要内容,以往的研究主要是在叙述资政院议案时有所涉及。唐富满、曾庆军撰文,简单地勾勒了清末开放党禁案的历史过程。作者具体分析了革命派、立宪派、地方督抚实力派以及清政府等各种政治势力,在开放党禁案问题上所进行的各种较量,揭示了各派政治势力复杂的政治性格以及近代中国宪政道路的艰难历程。[42]

(三)关于清末新政研究

清末新政是晚清政治史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崔志海撰文,对于国外学者研究清末新政的英文著作,作了系统的介绍,[43]

为国内学界了解国际学术状况提供了一个基础。

清末新政时期,停废科举是一项影响近代中国至为深远的重大决策。关晓红通过详细考察清末停废科举的决策过程,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清末新政时期停废科举的决策过程,反映了清末政情的一个重要特征:各项新政虽自上而下地通过朝廷政令颁行,其决策过程却往往由地方促动中央,即疆臣互相串联沟通,以设法联络及鼓动枢要。由疆臣合力而枢臣同声,成为新政改革的重要模式之一。它与社会革新势力的舆论宣传及活动互为呼应,造成科举变革的合适环境。[44]

科举停废的影响至为深远,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的观念、习俗乃至乡村士子的生存状况和发展道路,仍有必要以实证为基础,进行更加深入具体的观察和检讨。关晓红以刘大鹏、朱峙三两位乡村士子的日记为基本史料,用比较的方法,具体考察了科举停废对士人命运与乡村社会的实际影响,对于所谓科举制度废除与四民社会解体及知识分子“边缘化”的观点提出修正。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士”阶层,在社会结构里虽随科举停废而消失,但众多士子却在诸多渠道中经过重新分化组合,而继续掌控着各种权力资源,占据社会权势的重要位置。[45]

清末新政时期中央机构改革过程中设立的新部门,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关晓红对于学部的研究具有开拓性意义。该书对于学部的渊源流变、机构设置、职能权限、人事关系、经费筹措与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着重论述了该部在发展近代中国文化教育事业及社会政治变革方面的作用。[46]

苏全有《清末邮传部研究》[47]

一书,是第一部研究邮传部的专著。作者对邮传部的成立背景、官制、机构、经费、规章管理、职掌等制度层面作了系统研究,重点论述了该部在发展中国交通事业和回收利权方面的事功,尤其是对其政策决策作了深入检讨和重新审视。

刘增合《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48]

一书,以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为清末新政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该书着力探讨了晚清鸦片税收的变动趋势及其对新政改革的重大影响,深入分析了鸦片禁政与清末新政之间密切而复杂的关系,并且力图从中透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揭示清末政治经济问题的复杂性,深入理解剧烈变动的社会矛盾。

关于地方督抚与新政的研究。关晓红撰文,论述了两广总督陶模关于废科举、裁宦官、设议院、变官制等方面的新政主张,及其对清末新政的影响。[49]

李细珠的《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50]

一书,以制度变革为切入点,着重考察张之洞对清末新政时期各项制度变革过程中清王朝中央决策的参与及其影响,并以张之洞在湖北所推行的具体改革作为新政政策实施的例证,以动态地观察清末新政从决策到实施的全过程。作者充分利用了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图书馆所藏的“张之洞档案”,以及其他相关史料与著述,从一个侧面细致地勾画出清末新政时期各项制度变革的历史画卷,为清末新政与晚清政治史的研究提供了一项实证性科研成果。

革命与改革并行,是清末最后十年的时代特点。对于留日学生革命性的一面,国内外研究者一直给予特别的关注,而对留日学生在清末新政中的作用,尤其是他们在规划各项改革中所发挥的作用,则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尚小明的《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51]

一书,通过具体考察留日学生在清末筹备立宪、教育改革、新军编练、法制变革等方面的种种活动,认为留日学生对于新政改革有着广泛的影响,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他们对中国政治、教育、军事、法制等的近代化有不小的贡献,应当给予充分肯定。

迟云飞对于清末新政时期的平满汉畛域问题作了专门探讨。清政府在推行新政及预备立宪的大环境下,实行了平满汉畛域的措施,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准许满汉通婚;二是任官不分满汉;三是旗民编入民籍和筹旗人生计;四是司法同一。在这些措施中,第一、四两项实行较彻底;第三项东三省实行较彻底,而其他地方由于各种困难和缺乏决心,只取得较少成绩;至于第二项,地方官特别是东三省改制后的地方官,多任用汉族人,而中央核心层,仍由满族亲贵控制。宣统年间,平满汉畛域的措施推行趋缓,尤其出现“地方平而政权中枢不平”的局面,这种情形,加剧了社会的不满和清廷的覆亡。[52]

清末新政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不少,其中关于边疆地区的新政研究更是薄弱环节。赵云田在发表相关研究系列论文的基础上,出版《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53]

一书,对于东北、蒙古、新疆、西藏等边疆地区在清末新政时期关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及其经验教训,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相关研究的薄弱环节,并为学术界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制度史研究的加强

以典章制度的渊源流变与结构功能为研究对象的制度史研究本是政治史研究的重点内容。但是,自从学界一度主要关注若干重大政治事件的事件史研究路径大兴之后,制度史研究渐趋式微。如今,当事件史研究有由成熟走向衰落之际,便有回归制度史研究之势。上述一些关于清末新政与宪政改革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史研究的实例。

(一)关于官制与行政制度研究

艾永明对清朝文官制度研究的著作,具体探讨了清朝文官制度的渊源,文官的选拔与任用,文官的权利和义务,文官的行政奖励、处分和监督,文官的休致,以及清朝文官制度的基本原则,从制度建设层面对清朝文官制度的特点、体系、原则与实施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并分析了其在法制史上的进步意义与价值。[54]

稍感欠缺之处是,该书主要着重于清朝文官制度基本结构的静态描述,而对该项制度的流变尤其是在晚清时期的相关变革情形关注不够。其实,此项后续研究当是晚清制度史研究颇有价值的课题。

邸永君对清代翰林院制度与满蒙翰林群体的研究的著作,也应引起学界的注意。《清代翰林院制度》全面研究了清代翰林院制度的渊源流变、基本结构及其对近代中国社会政治的深刻影响,是第一部系统研究清代翰林院制度的专著。[55]《清代满蒙翰林群体研究》则在全面系统研究清代翰林院制度的基础上,对不同阶段、不同类别、不同领域、不同旗籍的满蒙汉军翰林群体成员的出身、功名、经历、境遇、结局和历史地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56]

关于州县行政改革的研究,魏光奇撰文认为,清代州县行政在官员任用考核、机构设置、财政制度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病,表现出欠缺合理化的前近代性质。晚清时期,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对此提出批评意见与改革建议,基本被清政府所接受和采纳,使晚清州县行政改革迈上合理化、法治化的轨道,对中国州县行政的近代化起到了促进作用。[57]

关晓红系统探讨了清末州县考绩制度的演变历程及其成败得失,这是以往学界较少论及的问题。[58]

刘伟从晚清督抚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督抚的群体特征、督抚与晚清改革,以及督抚在财政、军事、外交上的权力变化等方面,系统考察了晚清督抚制度变迁及中央与地方关系变化的轨迹,认为晚清督抚权力扩张带给近代社会最深刻的影响,是造就了地方主义势力,它不仅成为清王朝覆亡的重要因素,而且直接影响到民国初年的政局和辛亥革命的结局。[59]

清末中央官制改革中官员的俸禄制度改革,是以往学术界较少关注和研究的问题,鞠方安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档案文书及其他材料,对此作了探讨,具体分析了宪政编查馆制定的《官俸章程条议》和学部官员的俸禄变化情况。[60]

(二)关于法制研究

借鉴与移植西方近代法律制度,是晚清法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张德美对晚清法律移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系统地探讨了晚清法律移植的背景与原因,并从法理移植、司法移植、立法移植三方面对晚清法律移植的具体实践进行了全面论述。作者认为,晚清法律移植是近代工业化以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晚清政府出于强化集权与争取主权的需要,在移植外来法时取舍不同,致使新建立的法律体系呈现出明显的混合法样式。由于法理移植基础的薄弱和司法移植经验的不足,晚清立法中矛盾冲突之处甚多,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进程。[61]

王健以西方法律词语的输入及其对中国法律新词影响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晚清时期与重大法律翻译事件的若干问题,如西方法输入中国的条件、输入模式及其变化、翻译西方法律词语的方法与特点、日本与中国在摄取西方法概念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以及日本化的西方法律词语流入中国的途径及其对建构中国近代法的重大影响等方面。[62]

这些均有助于认识晚清西方法的输入与中国法律近代化问题。田涛则具体研究了晚清国际法输入问题,通过系统考察西方近代国际法在晚清的输入历程及其影响,描述了晚清知识界对国家法的认识历程,以及国际法对晚清外交实际影响的诸多面相。[63]

卞修全的《立宪思潮与清末法制改革》[64]

一书,考察了清末立宪思潮盛行的原因,及其兴起、发展、高涨并与民主革命思潮并轨的过程,分析了立宪思潮对清末制宪、修律与司法制度改革的推动作用。赵晓华《晚清讼狱制度的社会考察》[65]

一书,对晚清讼狱制度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全书在分析了晚清讼狱制度运行的社会背景的基础上,从积案、待质、京控、狱政、刑讯及讼狱制度影响下的社会心理等方面阐述了晚清讼狱制度的严重危机,认为讼狱制度在晚清的运行状况深刻地说明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实现必须依赖于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尤志安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的角度,系统论述了清末刑事司法改革的原因、过程和影响。作者认为,在中西方诉讼冲突等复杂背景下,清政府开始了近代化的刑事司法改革,建立了近代刑事司法机构,制定了近代刑事诉讼法典,引进了近代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近代化奠定了重要基础。[66]

李启成则具体研究了晚清各级审判厅成立与运作的过程,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分析了各级审判厅对传统司法审判制度的突破,分析了各级审判厅在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作者指出,晚清各级审判厅的筹设,是司法独立思想在地方的首次实施,并将四级三审制落到实处,这是晚清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其中,法官独立审理案件、对程序的重视、民刑案件分别审理和以专业化考试选拔法官等成果,均为民国所继承和发展,对中国司法审判制度的近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67]

学界以《清史稿》为依据,对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及战后就地正法的情况做了初步的记述和论证,一致认为就地正法之制始于镇压太平天国时期。王瑞成撰文认为,就地正法是在晚清引起广泛争议的重大司法问题。但就地正法之制并非始于晚清,而是清代刑事审判制度的组成部分。从清代刑事法律制度运行看,施行就地正法不可避免,但这项失去有效司法监督的应急性死刑审判制度,存在随意性和扩大化等诸多弊端,尤其是在晚清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持续施行,引起死刑审判复核监督制度与就地正法制度之争,及中央与地方司法审判和监督的权力之争。争论的结果是,尽管最终限制了就地正法的实施范围,但直到清末法律制度根本变革前,这一问题并未解决。[68]

屈春海探讨了清末司法改革过程中以往较少为人注意的皇族司法制度改革问题。通过具体分析宪政编查馆编订的《宗室觉罗诉讼章程》和宗人府律例馆由《宗人府则例》修订而成的《宗室觉罗律例》等文献,认为皇族司法制度改革在吸收西方国家的诉讼原则,特别是参考日本皇族民刑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一整套新的宗室觉罗诉讼制度。[69]

(三)关于军制与海防制度研究

关于晚清军制的研究,刘伟的《晚清各省的防勇》[70]

一文,具体研究了晚清各省防勇的发展演变情况,说明防勇已成为晚清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战争和地方治安中起了重要作用,随着它的发展,还随之出现了各省的军政和后勤机构,这是晚清地方督抚权力扩大的重要表现。龙盛运则专门探讨了咸同勇营军史研究中的“偏荣偏枯倾向”问题。认为在咸同勇营军史研究中,长期存在偏重湘、淮军,忽视其他勇营军的倾向。这虽然有着复杂的主客观原因,但对咸同内战全局,乃至湘军发展过程的全面了解,都是极为不利的。[71]

关于八旗驻防制度的研究,定宜庄的《清代八旗驻防研究》[72]

一书,是在旧著上修订再版,仍为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该书系统论述了清代八旗驻防制度的起源、规制与布局及其驻防体系的建立与完备,八旗驻防的统治机构及其将领与兵丁,八旗驻防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关系,以及八旗驻防所反映的民族关系等问题。但时段上主要限于清代中前期,至于八旗驻防制度在晚清的流变以及晚清驻防旗人的生计与满汉民族关系等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关于海防制度。王宏斌关于晚清海防思想与制度的研究著作值得重视。[73]

该书着重研究了晚清海防的两个重大问题:海防思潮与军工修造制度。在思潮研究方面,该书第一次将晚清海防思潮划分为六次高潮,并充分注意朝野两个群体的认识,以及海防论争思潮对于清廷海防政策调整的影响。在制度研究方面,该书主要探讨了福州船政局的技术移植情况,行政管理体制的利弊,工薪制度、会计和稽核制度的得失。此外,还附带分析了清政府关于民用轮船管理制度的条例制订过程,指出这种条例规定不仅阻碍了中国商船运输的近代化步伐,而且对于军用船舰的技术发展也有不利影响。

四、几个新的研究趋向

纵论中国近代史研究,如果说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经获得新生,那么,90年代便开始了一个学风的重要转向。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20世纪90年代“已经成为一个‘思想家淡出,学术家凸显’的时代,学术界的时尚已不再以谈论思想的新奇为高,而以论‘学术功底’为尚。”[74]

如果把这理解为一个学术研究风向的转轨,那么,其趋向实证的结果可能会更加切合学术本身理性、深沉的品格,而使学术研究获得真正的发展。新世纪以来的晚清政治史研究,正深受此种流风余韵之影响。回顾及此,有以下五个值得注意的新趋向:

其一,总的趋向:从宏观论争到微观实证。20世纪80年代基本上是一个拨乱反正的时代,学术上也是如此。学界盛行翻案风,往往因历史评价问题争论不休。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模式化,试图通过运用某一种理论模式概括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解释普遍的历史现象,描述历史的基本进程,甚至预设历史必然的发展方向。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由50年代关于中国近代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发展到80年代关于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问题的论争,曾经热闹一时。但在此之后,学界便渐趋沉寂,学风也渐趋理性、实证。例如,对政治人物,已较少争论其阶级属性,而较多探讨其具体作为;对政治事件,已较少争论其性质与意义,而较多探究其原因、过程与结果;对政治群体、组织与制度,已较少争论其政治属性问题,而较多考察其渊源流变与结构功能,等等。

其二,研究领域转向:从革命史转到改革史。这是学术研究范式转换与时代变迁相契合的明显表征。革命史范式淡出,现代化范式凸显。研究的视角从下层革命活动转向上层政治行为,较多地关注统治阶级的群体结构及其政治活动,戊戌变法、立宪运动与清末新政成为研究重点,而对以往学术界关注的重点领域如太平天国、义和团与辛亥革命等,有从社会史的角度进行相关的边缘研究的趋势。

其三,研究时段下移:清末新政成为热点。与近代史学界近年来的基本研究趋向相一致,晚清政治史研究在时段上也有下移的趋势,清末新政成为研究的热点。清末新政是一场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制、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改革运动。关于清末新政各个领域的具体研究,一个明显的特点是不平衡性:个别问题探讨较为深入,大多数问题的研究显得相当薄弱。这不仅仅是一个论著数量多少的问题,而是一个从根本上缺乏深度的表现。可以说,清末新政研究现在还只是处于一个刚起步的初级阶段:一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另一方面亟待深化研究。

其四,研究视角变换:从事件史回归制度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晚清时期正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制度变革与转型的关键时代,制度变革与转型无疑是晚清政治史研究的一个核心内容,但以往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却相当薄弱。因此,制度史研究可谓晚清政治史研究中的一个亟待加强而且大有可为的领域。

其五,政治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路径:关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往长时期内,晚清政治史研究基本上局限在所谓“三次高潮”与“八大事件”,除此之外均被淡化处理。近年来,这种现象已渐有改观。事实上,任何政治事件都不是孤立的现象,政治史的研究当然也不应该孤立地进行,因此跨学科的研究便显得非常必要。一方面,从政治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角度研究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与辛亥革命等政治事件,可以获得全新的观察视角;另一方面,走出单纯“事件史”的路径,充分关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及其演变态势,将有一片更加广阔的天地,使原本纷繁复杂的历史尽显其丰富多彩的本相。

总之,就学科建设而言,晚清政治史研究已相对成熟而起点较高,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是相当困难的。检视近五年来晚清政治史研究的论著,数量不少,但实质性的研究成果不多。在这为数不多的实质性研究成果中,除了研究范式转换等因素以外,有两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特点:一是重视实证研究方法;二是重视制度史研究。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研究方面较为突出。当然,实证方法与制度史研究并不新潮,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只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学术界对此传统有所背离和忽视,而近年来逐渐有所回归与重视罢了。历史学重在求真求实,是一门实在的学问,因而从根本上离不开实证方法;而制度史又是政治史的核心内容,晚清时期是制度变革与转型的关键时期,运用实证方法研究制度变革与转型,将使晚清政治史研究更进一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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