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明:“伟丈夫”:“真小人”还是“伪君子”?——由文本诠释原则引发的思想史底线命题

一、荆生:一位惹是生非的“英雄”

文言与白话之争,即将走过一个世纪的纠结。而在这一纠结中,最令人揪心的当数思想史上那个亦真亦幻“伟丈夫”的出现。这里的“伟丈夫”即是一九一九年那个多事之春林纾小说中的一个正面人物。随着《荆生》主人翁“伟丈夫”的问世,笔墨官司一波三折、好不热闹。尤其是对“伟丈夫”之伟岸、光明、刚直气概的质疑,堪称悬念团团、疑窦层层:渺小、幽暗、诡异竟成了“这一个”的代名词。在“文言”那里,荆生是主人隐喻的所向披靡的“矛”;在“白话”那里,这个“伟丈夫”则成为授人以柄之“盾”。当事人何以“言必称”荆生?话不投机的双方又为何动辄拿“伟丈夫”说事儿?或许,在被缥渺意象缠绕的话语争夺背后,还会有妙不可言的思想史玄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重新还原那场历史虚惊并梳理“荆生”的前世今生,就有着值得期待的留白。

“伟丈夫”的看点之所以远远超出文白之争本身,是因为《荆生》文本给读者尤其是给对手留足了“无限衍义”(unlimited semiosis)诠释的空间:尽管“误读”(misreading)是对文本唯一可信的解读,但无法避免的是,作者一旦给出“语词”,那就只能任由读者想象并赋予“意义”了([意]安贝托•艾柯:《诠释与历史》,见《诠释与过度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〇〇五年版,24—25页)。这一切,对超功利的文本来说无关紧要,然而一旦用诸急功近利影射、图解之应用性文本,往往就会险象丛生,甚至将作者置于意想不到的节操、道义天平上拷问。就林纾及其《荆生》的遭遇来看,尽管文本发表后读者不免有“过度诠释”的“误读”嫌疑,但一个回避不了的事实是:别人信不信无关紧要,“新青年派”同人则是怀揣宁信其有的心态进行联想的。回到小说本身就事论事,荆生本是一位乱云飞渡时代的英雄豪杰,可一旦将文本的形象与现实中的威权人物挂起钩来,就平添了一层节外生枝的象征寓意,而且这“一节”已非得过且过的“小节”,而是非同小可的“大节”。

就其象征意义而言,这把用来当作杀手锏的“锏”充满了具有反讽意味的悲情意识:在对手那里,它却被换算成了用以反戈一击的馈赠武器,锏是反向刺过来的,假如这“伟丈夫”真实有效,那它恰恰反被刺中,误伤的却是自家。如此看来,如果事情真如“新青年派”同人想象的那样,那林纾越位就犯了思想论争的大忌。说其晚节不保不为过分。因为这一不按规则出牌的犯规好像当代拳王不择手段的“咬耳朵”,颇有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自残味道。

二、林纾:不识时务的“俊杰”

惹是生非的英雄荆生出世后,作者就算摊上大事了。这样说吧,从这一“手制的偶像”横空出世后,功成名就、本来可以颐养天年的林纾在有生之年就再也没有安泰过。事情还要从历史现场中的两个准当事人的两篇忆旧小文说起。

上世纪五十年代,新旧两派的代言人还曾耿耿于怀、不忘初心,在上海的一家小报上唇枪舌剑、分庭抗礼。一九五一年三月十日的《亦报》上署名“十山翁”的《蠡叟与荆生》一文以武断的口气说“荆生则是他的靠山徐树铮”。这“十山翁”不是别人,正乃当年“新青年派”阵营中的名将周作人。鉴于这一“枝节”不如其他,不可以“小节”并论,因此识得轻重的林纾子弟张厚载(豂子)便以一端大事照应。或许是避当年与林纾的师生亲情之嫌吧,张厚载的为贤者讳采用了一种“曲线救‘师’”之逶迤幽径。在张厚载那里,除对林老师以“恶札”《荆生》《妖梦》“丑诋”陈独秀、胡适、钱玄同不乏微词之外,独对“十山翁”加之于老师的“荆生影射徐树铮”(“希望用武人的力量来维持礼教摧残言论”)不以为然,并以“稍近周纳”为由开出“老先生自喻”的单子为恩师辩护。借助“余苍”之口来避重就轻,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余苍乃是活跃于文坛报界,与张友鸾、张恨水合称为“三个徽骆驼”的张慧剑。张镠子后来之所以将这几篇翻案性的忆旧短文收录于《歌舞春秋》这本几乎可以说“风马牛”的论著中,足见“余苍”的二传手“口述史”正乃张厚载斡旋、运筹帷幄之功(余苍:《林纾与张厚载》,载《亦报》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参见张繆子:《歌舞春秋》,广益书局一九五一年版)。就此而论,在只能以不了了之了结的今天,在识时务与不识时务之间还有更为让人挂碍的吊诡:一九二〇年秋,北洋政府教育部一纸公文将白话文推上课堂。

不必讳言,《荆生》是围剿“新青年派”的文本。问题在于,林纾攻讦新文化运动的文字、文章、文本非常之多,就以小说影射“新青年派”人物的姊妹篇《荆生》《妖梦》而言,后者比前者还要刻薄、暴戾、狠毒得多。何以新派偏偏与荆生冤家路窄,从头到尾揪住这根“辫子”不放?这一情形很像鲁迅《阿Q正传》中阿Q与小D打架的场景:新派揪住对方的辫子往外拉,旧派则护住自己的辫子往回拉。本来,荆生只是冷不防半路上杀出来的一个来去无影、名不见经传的大侠,也可以讲是小说中煽风点火的人物,可新派闻风而动,即使有捕风捉影之嫌也要倾力为其“树碑立传”,以期达到遗臭万年的目的。

如同自己酿造的一杯苦酒,林纾背着他炮制的“伟丈夫”荆生的恶名恐怕一时难以洗清。一生爱惜羽毛的林纾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名节、声誉偏偏栽在了对手不断放大的污点上。其实,作为著名翻译家的林纾自己早就应该有这样的心理准备,起码能够理解这样一个不期而遇的转嫁。事实上,文本作家引火烧身的例子在中外文坛上都不乏其人。美国散文家霍姆士在《早餐桌上的独裁者》中论及自己回避创作小说的原因时一脸苦笑但也不乏诙谐,杨绛先生则会意其初衷道:“霍姆士只顾虑到写小说会暴露自己的秘密。但是,写小说的人还得为他虚构的故事蒙受不白之冤,这一点,霍姆士却没有想到。”(《事实一故事一真实:读小说漫论之一》,载《文学评论》,一九八〇年第三期)的确,人物故事尽管纯属虚构,但读者总能从其蛛丝马迹中分析出微言大义。而且一旦作为活生生的“马甲”套上去,那作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难以解套撇清了。

回头看看,那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七日至十八日发表于上海《新申报》的《荆生》不过两页,全文也就一千二百字。作品主题鲜明一矛头直指“新青年派”的反孔(伦常)、倡文(白话);结构清晰一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和来路不明的狄莫三人锵锵于陶然亭游,“约为兄弟,力掊孔子”。能文善武的荆生挟带一把“重十八斤”的“铜简”(乃鞭类兵器,通“锏”)破门而入、拔刀相向。正是这位作者誉为“须眉伟然”的“伟丈夫”仗义执言将三人打得抱头鼠窜。文字一经发表,皖人田其美、浙人金心异、新归自美洲的善哲学的狄莫便有了陈独秀、钱玄同、胡适的对号人座。既然被丑诋者都有被影射者一一接替,那么叱咤风云、威震一时的“伟丈夫”荆生也就自然而然地让人产生联想并嫁接。“荆生”一度被引渡为“小徐”在新派那里几乎是众口一词、顺理成章。

这“小徐”不是别人,正乃当时位高权重的徐树铮。鉴于徐树铮与总统徐世昌同为北洋军阀政府要人,所以世人多以“小徐”对应“老徐”。还别说,无风不起浪。将“小徐”与“荆生”相提并论也不是不着边际的拉郎配。以当时徐树铮的身份地位来看,还真有点八九不离十的高度相像。徐树铮乃近代史上文武双全、才华横溢的风云人物。他与林纾这样一种特殊的“私淑弟子”关系,更是容易让人联想绑架。平素里林老师对弟子的器重以及学生对老师的膜拜,尤其是当时林琴南写给蔡元培的那封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公开信首发在安福部机关刊物《公言报》上,这无形中又让备受非议的林纾雪上加霜。

如上所述,本来立论和阅读都有共同遵守的伦理。对文本而言,“使其正确”与“使其有用”从来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美]理查德•罗蒂:《实用主义之进程》,见《诠释与过度诠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二〇〇五年版,117页)。在新文化派那里,面对《荆生》,已经不属于“诠释”,而“是在使用文本”(同上,102页)。在林纾,本来宁做“真小人”——明明白白、睚眦必报;在“新青年派”那里,偏要将“伪君子”的缧绁缠绕其身——“倚靠权势”“暗地造谣”。如此,不由得让人长吁短叹。这一方面与新文化运动者的运筹设局不无牵扯,另一方面也与林老师自视清高、不识时务不无关系。

三、荆生与林纾:文本想象及其谋略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荆生》刊出后,“新青年派”便在自家刊物《每周评论》上转载并群起而攻之。陈独秀先是以“记者”身份身先士卒,一九一九年三月九日《每周评论》第十二号“杂录”栏将《荆生》作为靶子予以全文选登。这里,最为醒目的还是按语“想用强权压倒公理的表示”中的一段台词,其中有言曰:“前几天上海《新申报》上登出一篇古文家林纾的梦想小说,就是代表这种武力压制的政策的。所以我们把他转抄在此,请大家赏鉴赏鉴这位古文家的论调。这一篇所说的人物,大约田其美指陈独秀、金心异指钱玄同、狄莫指胡适,还有那荆生,自然是那《技击余闻》的著者自己了。”从“就是”“大约”“自然”等口气来看,尽管有臆测成分,但主客观性毕竟还分庭抗礼,不如后来刚愎、武断的一边倒声音。不幸的是,这种臆断成分的主观意念之潜台词在此后不断发酵、演绎,最后变成了扑朔迷离的潜台词。以至于完全按照“按语”中“想用强权压倒公理”的台词独断专行。这一导向不但表现在同期“选论”栏目转载的守常所撰《新旧思潮之激战》这篇文章(李大钊这里将“伟丈夫”解读成“强暴势力”的代名词)里,而且彰显于三月十六日《每周评论》第十三号出现的两篇文章中:一是“评论之评论”中只眼(陈独秀)的《关于北京大学的谣言》剖析“国故党造谣的心理”,点名批评林纾和张厚载;二是在“通讯”栏中一篇逐段点评《荆生》的《评林蝟庐最近所撰〈荆生〉短篇小说》的来信。耐人寻味的是,这个署名“二古”的读者竟然将“畏庐”写成“蝟庐”。以手无寸铁的弱势“秀才”身份抗衡亦真亦幻的“伟丈夫”,从此“荆生”的政治化脸谱“粉墨登场”,愈描愈黑,被“过分诠释”为隐身幕后的黑手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李大钊在《新旧思潮之激战》中说:“他们总不会堂皇正大的立在道理上来和新的对抗。在政治上相见,就想引政治以外的势力;在学术上相遇,就想引学术以外的势力。我尝追究这个原因,知道病全在惰性太深、奴性太深,总是不肯用自己的理性,维持自己的生存,总想用个巧法,走个捷径,靠他人的势力,摧除对面的存立,这种靠人不靠己,信力不信理的民族性,真正可耻!真正可羞!”(《每周评论》第十二号)与鲁迅《现在的屠杀者》等“匕首”“投枪”相比,李大钊的说理色彩更为浓厚。他直截了当地回击说:“总是隐在人家的背后,想抱着那位伟丈夫的大腿,拿强暴的势力压倒你们所反对的人,替你们出出气,或是作篇鬼话妄想的小说快快口,造段谣言宽宽心,那真是极无聊的举动。须知中国今日如果有真正觉醒的青年,断不怕你们那伟丈夫的摧残;你们的伟丈夫,也断不能摧残这些青年的精神。”不言而喻,那“伟丈夫”指的正是林纾笔下的“荆生”。尽管这一精神(荆生)事件没有坐实’学界也有不同看法和争议,但在李大钊之外,陈独秀、胡适、周作人、傅斯年的笔墨可都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做证的。

当然,从林纾与蔡孑民的单挑到“新青年派”的云集响应这一历史真实来看,新旧双方的白热化鏖战早晚要来、不可避免。

细细推敲起来,为何“伟丈夫”荆生不可以是老骥伏枥的林纾本人呢?对林纾素有研究的张俊才,在《林纾评传》中以“荆生”为“经生”谐音的判断,为人们诠释出“理想化的卫道英雄的化身”这一形象。沿着这一诠释的理路往前走,每每可见林纾剑气箫心之精神气质在“荆生”其人身上的外化。你瞧!我们可以这样索隐到林纾的足迹:世纪初年,夫子从杭赴京,居住宣南春觉斋,闲暇时分即可眺望陶然亭。他蓄须、练武,其名作《技击余闻》尚武倾向路人皆知,《方先生》一节更是历数他的习武老师方世培“舞青铜简及铁盾”。那《荆生》一文中“荆生”随身携带的兵器即“先生所赠余长剑”并“曾镌名藏之家”。凡此种种,小说所说的好书尚武之人,也完全可以是理想外化、寄情侠士的夫子自道。与此同时,林纾自恋的狂生性情也顺理成章地联想到荆生,更何况还有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悲剧英雄荆轲在先。这样说,是因为林纾就曾为被一些人以荆轲相称而自鸣得意。他的福州乡友、同年举人陈衍曾于一九〇三年林纾赴京不久赠诗相送,其中就有:“闽南故人林古度,燕市故态犹荆轲”的诗句。原来荆轲也是一“好读书击剑”之人,与林纾个性气质十分吻合。这也正是夫子最为得意的原因,这里可以林纾一九二一年的《七十自寿诗》中的一句为证:“列传常思追剧孟,天心强派作程婴。”剧孟是《史记•游侠列传》中的侠士,程婴是救孤的义士,连缀起来看,林纾自将特立独行、忠心义胆之情怀认同于前朝的剧孟、荆轲、程婴也就不难理解了。只不过,即使他有“强起捋须撩虎豹”的雄心壮志,但终因其“不合时宜”的扛鼎而无可奈何花落去。

荆生身世并不复杂,但他问世后带来的疑点堪称一波三折。其实,这和当年《文学革命之反响》中钱玄同和刘半农两人主导的双簧没有什么区别:前场的引蛇出洞、钓鱼执法与后场的顺手牵羊、将计就计殊途同归,同样是要将对手拖下水,再在陷其于不仁不义的被动险境中痛打。“新青年派”同人惯用索隐的方法来挖掘小说中的比照和隐喻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情: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都留下了“求深反惑”(俞平伯语)的话柄。不过,《荆生》那最后一句“吴将军制服书痴事”的确为“索隐”埋下了伏笔或隐患。以至于不但新派同人发酵、引爆这一炮捻儿,而且连后来的历史学家也将这死无对证的虚构人物当作铁证如山的“硬伤”。周策纵《五四运动史》中对《荆生》的脚注显然受到了这种思维定式的定格:“荆生影射徐树铮将军,因为荆、徐是古代密切的两州。”([美]周策纵:《五四运动史》,岳麓书社一九九九年版,90页)要“将军”带领丘八拿一班书呆子“秀才”说事儿自然不够地道,但反过来看,如果说林纾有死死抱住伟丈夫“大腿”的讳莫如深,那么“新青年派”则有死死咬住伟丈夫“小手”不放的深不可测。

回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一段文字,周作人那“荆生乃是暗指徐树铮”的令人瞠目的坚定断言背后,还有着更为让人结舌的“现身”说法:“林琴南的小说并不只是谩骂,还包含着恶意的恐吓,想假借外来的力量,摧毁异己的思想,而且文人笔下辄含杀机,动不动便云宜正两观之诛,或曰寝皮食肉,这些小说也不是例外,前面说作者失德,实在是客气话,失之于过轻了。虽然只是推测的话,但是不久渐见诸事实,即是报章上正式的发表干涉,成为林蔡斗争的公案,幸而军阀还比较文人高明,他们忙于自己的政治争夺,不想就来干涉文化,所以幸得苟安无事,而这场风波终于成为一场笔墨官司而完结了。”(《知堂回想录》,河北教育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版,387页)以“报章”来验证“推测”,虽然与是否成立不是一回事儿,但至少这本身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毕竟林蔡见诸“报章”的斗争“公案”,也是还只限于“文斗”的楚河汉界之内,还不曾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文武混杂的黑手“介入”。

四、新旧之间:文化的承诺及其信仰

就林纾一族和新文化派势不两立、水火不容的格调而论,双方自持、自处的文化抉择无疑具有独立的品格和个性。作为满园春色之一,他们也都可以一枝独秀。这也符合文化良性运行的规律。在此,文化发展的底线法则在于,作为在野的文化流派,只要没有在朝者幕后无形黑手的插足,就不会有“交易”下的加害。因此,《新青年》及其兄弟刊物《每周评论》作为“民间”的意志,只是白手起家的“民意”代表,而为了公平、磊落起见,对方自然就应该洁身自好,理应赤手空拳。一部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一再表明,最激进与最保守的对峙、冲突乃至火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一丝不挂”的中介。一旦“权势”“财团”介入、加盟,所谓的思想、主张,随时有可能变味、走形,甚至成为任人摆布、为虎作伥的“买卖”与“伤害”。对此,当事人心知肚明,局外人独具慧眼。

撇开“新青年派”同人在此事上冷嘲热讽、嬉笑怒骂的文字,彼时《新青年》和《每周评论》的战斗姿态也时时可见,这在《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的誓言中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新青年》六卷一号,一九一九年一月十五日)相形之下,这和林纾“一人当道”“万夫莫开”的“拼死卫道”生死状正乃针锋相对、寸步不让。

当然,思想史上的底线越位或许不如足球比赛那样,能够亮出黄牌或红牌以示警告或罚下。然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不必有谈“异”色变的忧虑。思想上的冲撞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各自不越纯粹、纯正、纯净的底线,就是抓住了稳操胜券的守操遵节之道。说穿了,对新旧双方来说,无论是“继绝学”的守成还是“开太平”的激进,执拾一点、不及其余的偏执并不可怕。只要有从一而终的“独守”“自处”情怀(李大钊语),只要不乏真诚的理想信仰,任何在野层面上坚如磐石的守望、大打出手的舌战、你死我活的互掐,都不失为一种富有独立品格的意义资源。在这个意义上,新旧双方的文化坚守就有了思想的尊严。也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文化及其信仰力量的价值所在。

作者简介: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来源:《读书》2017年第3期

张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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