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斌:孙中山论中国近代毒品问题

孙中山先生是一位最真诚的民主主义者和伟大的爱国者。为了在中国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他以无与伦比的政治革命热情奋斗了终生;为了使灾难深重的祖国繁荣富强,他时刻密切注视着影响中国命运的一切重大社会问题。鸦片流毒中国一百多年,不仅严重摧残了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而且严重困扰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鸦片毒杀我国人民甚于战争、瘟疫与饥馑,可谓近代中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孙中山先生一生忙于创建民主革命理论和从事政治革命活动,然则一有机会便关注鸦片问题。为了根除鸦片毒害,在不同时期他提出了不同的禁烟方案。他的见解总的来说,是愈往后来愈深刻,直到今天读来,仍使人获益匪浅。  孙中山先生关注鸦片问题正好与其从事政治活动相始终。若以近代中国鸦片史的演进历程划分,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清末鸦片烟毒严重泛滥时期的观点。1858年,清政府在炮舰政策威胁下被迫承认鸦片贸易合法化。此后,英国政府更加肆无忌惮地推行鸦片政策,一方面在印度劝诱和逼迫农民扩大罂粟种植面积,一方面在中国各通商口岸极力兜售毒品。从印度输入中国的鸦片数量因而急剧增加。自1870年到1890年20年间,大致说来,每年输入中国的鸦片都在9万担以上,相当于鸦片战争前夕走私量的3倍左右;洋药每年价银3000-4000万两,相当于鸦片战前的2-3倍。1890年以后,由于中国土产鸦片数量急剧增加,对于外来鸦片多少起了一定抵制作用,进口的印度鸦片有所减少,但平均每年仍在5-6万担左右,价值也仍在3000-4000万两之间[1]。大量进口的外国鸦片,不仅严重摧残了中国人民的身心健康,而且掠夺去数以千万计的白银。面对印度鸦片的大举入侵,清朝政府的当权派认为:“既不能禁英商之不贩洋烟,即不能禁华民之不食洋烟。惟有暂行弛禁罂粟,不但夺洋商利权,并可加增税项,将来计穷事迫,难保不出于此”[2]。很明显,清廷对于英国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采取的是“阴相抵制”的消极方案。这种以毒攻毒、饮鸩止渴的愚蠢方案,是以牺牲无数中国人的生命为代价,与英国殖民强盗共同掠夺社会财富。所谓“夺洋商之利权”,不过是一种幌子。

孙中山开始从事政治活动是1894年,在《上李鸿章书》中,他说:“文思所以广其农利,去禾而植桑,遂为考核地质,知其颇不宜于种桑,而甚宜于波毕(即罂粟,Papaver的译音—引者注)。近以愤于英人禁烟之谈难成,遂劝农人栽鸦片。旧岁于农隙试之,其浆果与印度公土(即公班土—引者注)无异,每亩可获利数十金。现已群相仿效,家家试栽,今冬农隙所种必广,上无碍于农田而有补于漏卮,亦一时权宜之计也。他日盛行,必能尽夺印烟之利,盖其气味公土为尤佳,迥非川滇各土之可比。去冬所产数斤,凡嗜阿芙蓉之癖者争相购吸,以此决其能夺印烟之利必矣。印烟之利既夺,英人可不勉而自禁。英国既禁,我可不栽,此时而申禁吸之令,则百年大患可崇朝而灭矣。劝种罂粟,实禁鸦片之权舆也”[3]。从这里可以看出,孙中山不仅是一般性地建议广种罂粟,抵制外来鸦片,而且是积极从事罂粟栽培实验和推广活动。他之所以把劝种罂粟看成是禁止鸦片的“权宜之计”,是因为他认识到当时的清政府根本缺乏禁止外国鸦片输入的勇气和力量,而英国政府尚未改变其强行向中国输入毒品的政策。

在当时看来,孙中山的这项建议似乎有一定道理,实际是害大于利。清末数十年无限制种植罂粟的事实证明,广泛生产“土药”对于洋药的大量入侵虽有一些抵制作用,然而要达到使洋药无厚利自不进口的设想是极为谎谬的。广泛种植罂粟的结果,只能导致鸦片烟毒进一步弥漫全国,只能导致中国社会经济遭受更大破坏,只能使人民健康遭受更大损失。据总税务司赫德1897年估计,全国土产鸦片有334000担[4],当年进口的鸦片50000余担。这说明以广泛种植罂粟,争夺洋药之利,使其不禁而自止,进而根除鸦片祸害是根本行不通的;也说明,孙中山对于当时中国毒品问题的认识是不深刻的。认识的不够深刻是由于时代局限造成的,19世纪90年代的中国人大多数持类似的观点,即是在当时政治舞台上最活跃的开明人士,如郑观应、薛福成、马建忠等,也没有一个人能够超越这种观点。

第二,清末民初全国禁烟时期的观点。20世纪初年,随着民族主义运动的高涨,全国各地呼吁禁烟的声调日益提高。与此同时,英国人民反对鸦片贸易的运动重新展开,迫使英国政府不得不改变其鸦片政策。在这种情况下,1906年9月20日清廷正式下令禁烟,并开始向英国交涉,经过一年半的谈判,中英双方达成十年禁绝鸦片协议。英国方面答应以印度每年出口鸦片51000箱为基数,按年递减5100箱,自1908年元月开始,十年减尽;并声明,若中国在三年内禁种禁吸没有明显成效,英国有单方面废止这个条约的权力。这一条约事实上使清政府的禁烟置于英国政府控制之下。尽管如此,清廷对于中英达成上述协议感到满意,从此禁烟诏令一道道下达,禁烟运动由此掀起高潮,并取得出举世公认的成就。正当禁烟运动加紧进行之时,武昌起义的枪声打响,因忙于镇压革命而将禁烟活动丢在一边,腐败的清王朝终于没有能够在灭亡前洗刷掉鸦片给它带来的七十年耻辱。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军务倥偬,百事待理。3月6日便令内务部通饬各属继续厉行禁烟。他认为鸦片为祸之烈,小足以破业殒身,大足以亡国灭种。民国成立,发愤为雄,明德新民,应当彻底涤荡污俗;他肯定前清末年禁种禁吸渐著成效,担心因政治事变,狡商猾吏因缘为奸,弁髦旧章;他要求内务部,“迅查前清禁烟各令,其可施行者,即转咨各都通饬所属,仍旧厉行,勿任废弛;其有应加改良及未尽事宜,并著著悉心筹画,拟一暂行条例,颁饬遵行。务使百年病根,一旦拔除,强国保种”[5]。这里孙中山明确表达了继续禁烟的决心和信心。3月8日,他又向全国发出通令,强调说:“方今民国成立,炫耀宇内,发愤为雄,斯正其时,若于旧染痼疾,不克拔涤净尽,虽有良法美制,岂能恃以图存。为此申告天下,须知保国存家匹夫有责,束修自好,百姓与能。其有饮鸩自安,沉湎忘返者,不可为共和之民,当咨行参议院于立法时剥夺其选举被选举一切公权,示不与齐民齿。……尤望各团体演讲诸会,随分劝导,不惮勤劳,务使利害大明,趋就知向,屏绝恶习,共作新民,永雪东亚病夫之耻,长保中夏清明之风”[6]。孙中山在此除表示了根绝鸦片,“永雪东亚病夫之耻”的强烈愿望之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出了剥夺鸦片吸食者公民权的建议。这一建议是针对中国毒品泛滥的特别严重国情而提出的,以往从未有人表达过这种看法,假若民国时期能够以法律条文加以肯定并认真贯彻执行的话,可以想见,它对于民国时期的禁烟运动会有积极的作用。

1912年,孙中山不仅指导和关注着国内禁烟运动的发展,而且为摆脱英国政府的干涉,争取回收“自由禁烟主权”,积极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5月4日,孙中山先生已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务,以个人名义为禁烟主权事致信英国人民。他说:“鸦片于中国,乃数十年来一大害也,其流毒之祸,视诸兵战、瘟役、饥荒,有过之而无不及者。方今共和成立,敝国人民无不热心赓续禁烟,急望其速底于成,鄙人解任之后,亦时常耿耿于禁烟问题,知禁烟之第一要者,固在全国禁种,然如不于禁种之时,同时禁卖,则禁种之令,极难施行”。但因1911年5月8日签订的《中英禁烟条件》中规定英国鸦片继续进口,中国无法实行禁卖。孙中山接着说,“奈昨年中英订立鸦片新约,与禁卖禁运大有妨碍,使我国禁烟一政,陷于进退维谷荆天棘地之中,谅非贵国仁人志士之初心也,曩者贵国仁人志士协助敝国禁烟,感激之忱久已铭诸肺腑,今复掬我仁慈心公义心,恳求贵国人士,于我国更新之始,还我自由禁烟主权,俾吾人能铲除此至酷至烈之毒物,而出我人民于孽海焉。余确信我国如有权以禁卖,其禁种一事,定能速具成功”[7]。不久,他又致书英国伦敦各家报社,希望借用舆论的力量,迫使英国政府“停此不德之贸易”[8]。这些地方反映了孙中山维护民族独立的爱国思想。

第三,鸦片再度泛滥时期的观点。民国初年的禁烟运动是富有成效的,得到了国际国内舆论的一致肯定。袁世凯死后,中国出现军阀割据的局面,各派军阀占据大小不等的地盘,投靠不同的主子,相互火并,连年混战。为了豢养足够的军队,他们千方百计地搜刮社会财富,相继以征收“烟亩罚款”的名义开放烟禁,强迫农民种植罂粟,利用军队推销鸦片。军阀莫不恃毒物为饷源,吸食者莫不恃军队为护符,不肖官吏,从中渔利。在这种情况下毒卉遍地,烟毒复燃,受到国际国内舆论的批评。“中外舆论指摘交加”,“人民呈控之词不一而足”[9]。

1924年月12月24日,孙中山赴北京商谈国事,途经天津,对拒毒会的一位传教士发表了他对当时中国毒品再度泛滥问题的看法。他首先指出鸦片烟毒再度泛滥是各地军阀纵容强迫的结果。“现在一般不法之军阀各在辖境之内,不但奖励而且强迫种植鸦片”。鸦片再度泛滥破坏了中国的经济,影响了中外贸易的发展,“中外商人及合法商品之制造家,均受巨大损失。目下由私运私卖鸦片销耗之巨量款项,若用于正当贸易,不但可使本国商业复兴,并且使中外间之合法通商日渐进步”。接着,孙中山批驳了鸦片难于禁绝,不如法律正式承认鸦片营业合法,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的观点。他说:“此等观点,绝对不当。中国之民意,尤其守法安分纯洁之民众,其意见未有不反对鸦片。苟有主张法律准许鸦片营业,或对鸦片之恶势力表示降服者,即使为一时权宜之计,均为民意之公敌”。这充分显示了孙中山对鸦片营业的憎恨心情和根除鸦片的决心。孙中山深刻认识到,鸦片恶势力的存在与国家机关的腐败有着密切关系,欲根除毒祸,必须打倒军阀,清除腐败的官僚政治。“予之意见,认中国之禁烟问题与良好政府之问题,有连带之关系。鸦片营业,绝对不能与人民所赋予权力之国民政府两立”。在他看来,在军阀割据下的中国,即使有些省区试图禁烟,也不会有大的成效,局部地区的努力不能改变全国性的流毒。“欲达禁烟之目的,必须由国民政府采定全国一致遵守之计划,是故吾人应先打倒为祸较深,为害较烈之军阀,促进国民政府之成立,使之实现民治之威权,禁烟始能收效”[10]。

以上这些观点较之当时在多数据拒毒会人士的看法要深刻得多。的确,鸦片流毒是社会黑暗势力造成的,而黑暗势力寄生于政治的腐败和混乱。不打倒大大小小的军阀,不彻底清除为非作歹的官僚政客,就不能建立值得国民信任的国家机关。鸦片问题也就无从得到彻底解决。近代中国110年的鸦片流毒问题始终与黑暗势力和腐败政治粘连在一起。欲求鸦片问题的根本解决,必须清除腐败政治;欲防止鸦片烟毒死灰复燃,必须建立真正民主的政府机关。在专制独裁政权统治之下,鸦片流毒可能一度减轻,但决不可能根绝,因为它无法避免政治上的腐败。清末民初禁烟虽有很大成效,但很快又重新泛滥,这是值得吸取的沉痛历史教训。

综上所述,孙中山在不同时期对于鸦片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尽管各个时期的观点有所不同,但在反对外国鸦片输入,反对国内鸦片营业,主张根绝鸦片方面是一致的一贯的。认真对比分析各个时期的主张,可以看出他的见解是愈来愈深刻。从主张大量生产鸦片抵制外来毒品,到争取中国自由禁烟主权,实施严厉禁烟方案,再到为根绝鸦片而主张打倒黑暗的军阀势力,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显然是认识愈来愈深刻。孙中山先生是一位真诚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每一项社会政治主张,都渗透着民主的爱国的精神。他主张根绝鸦片烟毒,对于黑暗势力和军阀政客丝毫不作妥协。“苟负责之政府机关,为自身之私便及眼前之利益计,对鸦片下旗息战,不问久暂,均属卖国之行为”!这一肺腑之言,至今读来仍令人感奋不已;这一正义主张,使一切图谋鸦片利益的军阀、官僚政客莫不闻之丧胆。从此,谁也不敢为鸦片公开辩护,谁也不敢公开承认鸦片为正当的营业。

(文章原载:《民国档案》1992年第2期)

[1] 王宏斌《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

[2] 李鸿章《谨将总理衙门原奏紧要应办事宜逐条切实办法拟议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20—21页。

[3] 孙中山《上李鸿章书》,《孙中山选集》上卷,第17页。

[4] 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光绪二十三年五月,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963页。

[5] 《孙中山全集》第2卷,中华书局1981-1986年版,第155页。

[6] 《临时政府公报》第27号,第2-3页。

[7] 孙中山《为禁烟主权事致英国国民书》,载广东《禁烟赌专刊》第2页。

[8] 孙中山《为禁绝售卖鸦片致伦敦各报书》,载广东《禁烟赌专刊》第2页。

[9] 罗运炎《中国烟禁问题》第119页。

[10] 本节引文俱见《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1-1986年版,第4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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