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著《清季州县改制与地方社会》出版

《清季州县改制与地方社会》

作者: 刘伟

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品方: 谭徐锋工作室

出版年: 2019-6-10

页数: 430

定价: 89.00元

装帧: 平装

丛书: 中华学人丛书

ISBN: 9787303241149

内容简介

清季新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州县制度变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涉及的面很宽,其中不仅包括19世纪后半期以来州县制度的嬗变轨迹,还有新制度的建构。长期以来,清季州县制度变革普遍不被看好,常常语焉不详,或认为州县改革只停留在纸面上,继而产生改革只有直隶等少数地方推行的误识。本书作者厚积薄发,广泛搜寻官方报告、地方志、报刊资料、时人记述,对清季州县政治、经济、司法、教育诸层面的改革进行了重新考察,试图从“人事”和新旧制度的纠葛中来把握其变革的趋势和特征,呈现此项改革丰富而复杂的历史面貌。

作者简介

刘伟,1948年生,祖籍河北沧州。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清末民初的政治与社会。出版专著《晚清督抚政治: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制度变迁》等;合著和参与撰写《清季外官制改革研究》《辛亥革命的百年记忆与诠释》(第一卷)、《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等,发表论文40余篇。

目录

绪论

一、本课题研究概述

二、研究的问题与方向

第一章 清代州县治理与晚清议改州县体制

第一节 州县治理的内容与路径

一、赋税征收

二、司法审理

三、社会治安

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第二节 州县官与各方关系

一、中央对州县官的控制

二、上级官府对州县官的监督

三、州县官与佐杂

四、州县官与幕友、胥吏

五、州县官与绅士

第三节 晚清州县体制改革之议

一、19世纪的州县改制言论

二、20世纪初年的州县改制议论与试行

第二章 从学官到劝学所:州县教育管理体系的转变

第一节 学堂兴起与劝学所的设立

一、学堂兴起与教育行政机构的出现

二、劝学所的设置

第二节 劝学与筹款

一、劝学所与州县基础教育

二、劝学所与办学经费

第三节 官督绅办与功能转变

一、官督绅办的运行特征

二、官治与自治的纠结

第四节 学堂兴起与乡村治理

一、传统儒学思想控制功能的弱化

二、劝学绅董与绅、民冲突

第三章 从保甲团练到警察:州县治安体系的变动

第一节 保甲与团练

一、晚清的保甲

二、晚清的团练

第二节 州县巡警的建立

一、直隶州县巡警的建立

二、各省州县巡警陆续出现

第三节 建制与乡镇巡警

一、州县巡警的建制

二、乡镇巡警…

第四节 职能、经费与警民冲突

一、职能与警民冲突

二、经费与警民冲突

第五节 州县巡警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警区与派出机构

二、绅士与州县巡警

第四章 从州县官审判到筹办审判厅:州县司法变革的开启

第一节 “就地正法”之制与州县官的审判权

一、咸同之际州县官“就地正法”权的行使

二、光绪初年关于“就地正法”权的争论和调整

三、预备立宪时期的变通

第二节 州县官与教案审理

一、民教冲突与州县官的责任

二、州县官与民教诉讼

第三节 “恤刑狱”与州县司法改革

一、“恤刑狱”的提出

二、停止刑讯

三、监狱改良

四、创办罪犯习艺所

第四节 审判厅之设置与州县官的审判权

一、关于州县司法独立的争议

二、各省筹办审判厅

三、审判厅与州县官的司法权

第五章 从官治到地方自治:州县治理模式的转换

第一节 从议设乡官到实行自治

一、乡官之议

二、确定实施地方自治

三、天津县地方自治的试办

第二节 城镇乡和府厅州县两级自治方案的颁布

一、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

二、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

三、两级自治方案与日本的比较

第三节 地方自治的筹办与推进

一、各地筹办地方自治

二、城镇乡与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的推进

第四节 城镇乡地方自治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的变化

二、自治与官治矛盾的突显

三、自治与民众矛盾的激化

第六章 经征、公费与劝业:州县财税和经济职能的调整

第一节 晚清州县财政紊乱与“外销”出现

一、州县衙门的经费

二、晚清州县财政的紊乱

三、州县“外销”的出现

四、财政困局与治理困局

第二节 州县财税的局部整理

一、同治光绪年间“化私为公”的努力

二、宣统年对州县财政的清理

三、匀定州县公费

四、经征的变化与经征机构的出现

第三节 州县经济职能的转换

一、州县经济职能的转换与农林工艺的发展

二、劝业员和劝业公所的陆续设立

第七章 选任与监督:州县官人事制度的变更

第一节 同光年间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嬗变

一、捐纳保举扩张对州县官选任制度的冲击

二、督抚权重对州县官选任的违例与变通

三、同光年间的整顿与效果

第二节 清末州县官选任制度改革

一、通过学习考试以定去留

二、变通掣签回避制度

三、停止部选

第三节 州县官监督制度的变化

一、州县官考核制度之演变

二、州县官交代制度之紊乱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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